股指期货cf860.com新华基金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

新华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
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新华产业指数分级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35,743,855.3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0,383,151.00份
100,383,151.00
234,977,553.32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
险管理手段,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
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误差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产
业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
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
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
带来影响时,基金管理人会对实际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便实现对跟
踪误差的有效控制。
业绩比较基准
95%×产业指数收益率 +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指数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特征。预期收
益和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
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
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来看,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
预期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特征;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
额,具有高预期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
低预期风险且预期收
益相对较低。
高预期风险且预期收
益相对较高的。
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888,167,244.26
22,603,665.44
875,512,400.26
59,160,491.5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97,840,962.74
1,779,570,747.8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等),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过去三个月
过去六个月
自基金合同生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产业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 。由于本基金的投资标的为产业指数, 且本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95%×产业指数收益率
+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新华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走势图1.jpg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柱状图1.jpg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新华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合同于日生效,至日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于日注册成立。
注册地为重庆市,是我国西部首家基金管理公司。
截至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着三十一只开放式基金,即新华
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壹诺
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
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精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
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本基金基金经
理,新华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金融工程
部副总监、新
华鑫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济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验。
2007年9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历任新华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策略
分析师、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工程部副总监、灵
经理、新华鑫
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回报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新华
灵活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中
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
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轮换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经
管理学硕士,历任股份
有限公司环市东营业部大户主
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管理部投资经理。李昱女士于
2010年3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历任专户管理部负
责人、基金管理部副总监、新华
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新华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为准。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
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公司
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
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根据公司制度,严
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
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资总监、督察长、金融
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
管理委员会,对公平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
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
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基金
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4个季度的日内、3日内以及5日内股票和债券交易同向交易价
差分析及相应情景分析表明:债券同向交易频率偏低;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较高的因素主要是受到
市场因素影响造成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大或者是组合经理个人对交易时机的判断,即成交价格的日
内变化较大以及投资组合的成交时间不一致而导致个别组合间的交易价差较大,结合通过对平均溢
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
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不允许同日反向交易行为的发生,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
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市场先涨后跌,波动幅度非常大,其中创业板弹性更大。该基金完全复制相关行业
指数,最终取得同类基金全年排名前四分之一的成绩。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7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5.97%,同
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37.8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我们认为市场处于宽松震荡的大格局中,鲜有趋势性机会。本基金将继续严格完
全复制对应行业指数,争取取得较好的拟合效果。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4.6.1.1 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基金会计、投资
管理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人员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① 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② 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③ 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④ 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运作保障部负责人是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在基金会计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
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2/3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4.6.1.2 基金会计的职责分工
基金会计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基金会计和公司投资管理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
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会计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会计职责:
① 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② 每日证券估值;
③ 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④ 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⑤ 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⑥ 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⑦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会计认为必要,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4.6.1.3 投资管理部的职责分工
① 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讯;
② 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④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4.6.1.4 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① 对基金会计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② 通知基金会计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4.6.1.5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① 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② 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③ 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④ 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格的风险;
⑤ 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⑥ 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五千万元的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
发现个别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并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张伟
胡慰签字出具了瑞华审字[4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
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华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日
单位:人民币元
54,263,070.20
230,862,191.45
结算备付金
3,104,838.93
1,533,787.40
存出保证金
813,621.09
365,419.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553,489,422.01
1,511,953,420.64
其中:股票投资
553,489,422.01
1,511,953,420.6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22,712.59
应收申购款
151,837.69
190,145,575.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3,256,594.96
1,934,882,936.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4,139,903.86
147,587,038.14
应付赎回款
5,766,426.22
4,298,772.95
应付管理人报酬
517,038.81
1,136,611.98
应付托管费
113,748.56
250,054.63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
4,356,782.33
1,771,271.37
递延所得税负债
521,732.44
268,439.31
15,415,632.22
155,312,188.38
所有者权益:
417,171,189.49
1,687,606,196.40
未分配利润
180,669,773.25
91,964,551.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7,840,962.74
1,779,570,747.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13,256,594.96
1,934,882,936.18
注:1、报告截止日日,基金份额净值1.372元,基金份额总额435,743,855.32
2、报告截止日日,份额净值1.372元,A份额参考净值1.019
元,B份额参考净值1.725元;基金份额总额435,743,855.32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分别为:份额总额234,977,553.32份,A份额总额100,383,151.00份,B
份额总额100,383,151.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新华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日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4年12
910,492,541.81
66,407,556.70
1.利息收入
966,998.22
949,405.9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66,998.22
438,756.65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10,649.28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15,342,302.32
28,430,815.1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903,859,045.31
28,291,730.80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11,483,257.01
139,084.3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654,844.00
36,556,826.1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838,085.27
470,509.52
减:二、费用
34,980,141.55
7,247,065.11
1.管理人报酬
16,690,330.95
3,352,707.10
3,671,872.94
737,595.57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
13,722,503.20
2,841,922.04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
895,434.46
314,840.4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75,512,400.26
59,160,491.59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75,512,400.26
59,160,491.5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新华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日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1,687,606,196.40
91,964,551.40
1,779,570,747.8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875,512,400.26
875,512,400.2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1,270,435,006.91
-786,807,178.41
-2,057,242,185.3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02,663,970.11
1,010,928,331.83
3,413,592,301.94
2.基金赎回款
-3,673,098,977.02
-1,797,735,510.24
-5,470,834,487.2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417,171,189.49
180,669,773.25
597,840,962.74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983,952,960.83
983,952,960.8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59,160,491.59
59,160,491.5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703,653,235.57
32,804,059.81
736,457,295.3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66,721,342.25
43,513,642.33
1,110,234,984.58
2.基金赎回款
-363,068,106.68
-10,709,582.52
-373,777,689.2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1,687,606,196.40
91,964,551.40
1,779,570,747.8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陈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宗友,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端骞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新华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关于核准新华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
集的批复》的批准,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日至2014年9月
5日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募集资金总额983,956,241.31元,其
中募集净认购资金金额983,784,772.57元,募集期银行利息折算基金金额为171,468.74元,并经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日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为不限定,
本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新华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华产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包括新华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即“份额”)、
新华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即“A 份额”)与新华中证环
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份额(即“B份额”)。其中A份额、新
华环保B 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例不变。基金发售结束后,本基金将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全
部份额按照1:1的比例自动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A
份额和B份额。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只可以进行场内与
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A份额与B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进行申购或赎回。
在A份额、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
外)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对于A份额的约定收益,即A
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 月31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份额
分配给A份额持有人。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份额将按1份
A份额获得新增份额的分配。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A份额和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 的比例。
除以上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即:当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1.500 元或以上;当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低至 0.250 元或以
下。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A份额和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新华环
保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均调整为1.0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深证上[号核准,本基金NCF 环保A:
355,223,540.00份、NCF 环保B:355,223,540.00份,于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未上
市交易的办理跨系统转托管到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后,根据基金合同配对转换的规
定申请将份额分拆成 NCF 环保A 和NCF 环保B,分拆后的 NCF 环保A 和NCF 环保B可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上市流通。
根据《新华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新华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
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等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
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此
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
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90%—95%,其
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
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日颁布的《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新华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和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5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不一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
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
标准》的通知要求,本基金自日起,对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除实行全
价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和深交所可交换债券、按成本法估值的私募债和未上市债券品种以外的固定收
益品种估值时,由原来的直接采用交易所收盘价估值变更为第三方估值机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本基金对该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经测算新估
值标准实施日的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未超过0.5%。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未发生差错更正。
7.4.6 税项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
花税征收方式,将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0.1%的税率对双方当事
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
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按0.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
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自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继续免征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
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及
债券发行企业在向其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和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
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的规定,自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
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
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
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财税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
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
(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东
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
491,337,367.64
注: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债券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356,972.49
356,972.49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注: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日至2015年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6,690,330.95
3,352,707.1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368,878.95
374,042.99
注:1、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的年费率逐日计提确认。计算公式为:
每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当年天数)
2、本报告期列示的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为本期计提金额。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日至2015年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671,872.94
737,595.57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2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季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未进行银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内,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当期利息收入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股份有
54,263,070.20
898,945.48
230,862,191.45
410,693.42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 期末(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股)
1,139,607.00
13,381,277.16
23,612,657.04
818,986.00
14,316,113.54
16,199,543.08
424,120.00
5,977,930.52
6,446,624.00
365,694.00
4,708,939.45
6,114,403.68
253,320.00
3,881,163.80
5,578,106.40
265,237.00
5,201,412.10
4,731,828.08
297,073.00
4,525,008.23
4,560,070.55
142,942.00
3,899,998.70
4,162,471.04
1,221,089.30
854,579.44
876,296.41
439,639.20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日,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
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553,489,422.01
其中:股票
553,489,422.01
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贵金属投资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7,367,909.13
其他各项资产
2,399,263.82
613,256,594.96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指数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324,285,006.5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2,882,105.00
19,222,548.54
批发和零售业
5,479,469.1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773,479.64
4,162,471.0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641,000.0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9,128,511.1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609,346.75
501,183,937.82
8.2.2 积极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47,573,656.1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731,828.08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2,305,484.1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6,625,075.79
6,446,624.00
6,127,129.35
6,114,403.68
5,989,275.00
5,899,525.00
5,765,214.50
5,742,180.00
5,704,090.48
5,684,659.56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1,139,607.00
23,612,657.04
818,986.00
16,199,543.08
674,827.00
7,267,886.79
265,237.00
4,731,828.08
439,639.20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64,725,461.87
52,849,088.08
46,315,067.81
46,144,703.56
45,123,472.17
41,287,505.64
40,108,347.04
39,448,942.67
38,710,354.99
38,034,746.58
36,918,119.67
36,676,618.48
35,972,621.48
35,698,304.82
35,373,402.43
34,457,988.43
34,431,244.03
34,411,149.04
33,951,153.36
33,920,801.98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104,252,538.35
82,759,619.41
79,655,382.51
77,840,103.53
72,421,148.65
72,331,120.45
72,161,602.97
69,243,300.76
67,056,758.45
65,893,006.36
65,088,711.03
64,089,083.10
63,494,060.71
62,547,143.30
62,506,420.78
61,958,311.67
60,836,266.67
60,702,654.13
60,330,686.48
59,952,750.64
59,441,808.50
59,422,279.02
58,839,219.44
58,779,478.35
58,455,467.45
57,694,673.19
57,269,974.09
55,850,157.43
54,891,052.94
54,860,205.41
54,812,568.19
53,791,720.51
53,751,741.09
53,470,550.70
53,274,533.16
53,084,825.55
52,414,615.13
52,232,429.13
52,153,380.74
52,025,617.31
51,851,566.61
51,685,052.48
51,567,872.94
51,518,347.81
51,474,664.20
51,459,512.30
50,858,199.61
49,682,160.13
49,391,197.72
49,366,101.81
48,754,152.92
48,461,627.89
48,438,523.19
47,925,578.86
47,836,358.52
47,605,560.47
47,538,008.20
47,505,649.16
46,981,723.74
46,833,879.89
46,763,098.53
46,163,793.87
46,142,621.60
45,662,136.35
45,604,354.37
45,567,720.10
45,321,013.50
44,960,524.59
44,666,078.67
44,474,327.63
44,453,132.29
44,190,956.32
43,791,392.76
43,727,423.52
43,370,810.27
43,209,263.17
43,198,860.89
42,949,684.05
42,930,182.19
42,835,721.88
42,660,994.94
42,281,420.12
42,251,146.81
41,582,783.89
41,457,301.58
40,931,198.89
40,281,293.07
40,182,481.24
40,086,394.01
37,129,079.00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3,562,882,539.49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5,412,550,739.4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债券。
8.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8.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报告期末,本基金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月勤上集团非经营性占用(002638.SZ)资金日最高余额3878.51万元,
单笔最大金额4125万元,截止日,勤上集团全部归还上述占用资金,直至2015年
4月29日,公司才披露了上述事项,因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决定对公司控股股
东勤上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旭亮,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温琦,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毛晓斌,时任财务总监胡玄公开谴责的处分。除此外,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公开谴责、处罚。
8.11.2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存出保证金
813,621.09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22,712.59
应收申购款
151,837.69
其他应收款
2,399,263.82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
占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6,446,624.00
筹划重要对外投资,
6,114,403.68
重大事项,停牌
8.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占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23,612,657.04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16,199,543.08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4,731,828.08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停牌
439,639.20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户均持有的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125,322.29
90,231,196.00
10,151,955.00
10,537,414.00
89,845,737.00
122,036,173.46
112,941,379.86
222,804,783.46
212,939,071.8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710,803.00
潮州市恒信医药有限公
1,721,466.00
投资策略有限公
司-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2,207,969.00
2,747,573.00
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4,652,825.00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本级-集团自有
资金-012G-ZY001
4,665,343.00
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通保险产品
6,262,216.00
北京快快网络技术有限
6,547,037.00
中国股份有限
19,068,777.00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31,194,045.00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031,394.00
东方汇智资管-光大银
行-中国股份
1,062,721.00
东方汇智--
天演1号特定客户资产
1,062,721.00
东方汇智资管-工商银
行-东方汇智-工银量
化恒盛精选B类2
1,062,721.00
1,499,473.00
1,613,842.00
2,000,000.00
平安深圳企业年金集合
计划-股份有
2,481,718.00
2,930,000.00
3,313,955.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9.5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基金合同生效日(
日)基金份额总额
356,621,249.00
356,621,249.00
270,710,462.8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74,602,429.00
674,602,429.00
338,401,338.4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109,005,384.9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905,149,619.1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574,219,278.00
-574,219,278.00
1,692,720,449.04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383,151.00
100,383,151.00
234,977,553.32
拆分变动份额包括三类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定期折算和不定期折算调整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日,王卫东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
日,沈健先生、林艳芳女士担任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
本基金托管人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张力铮为中国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
本基金托管人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纪伟中国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15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
审计服务。报告年度应支付给其报酬80000元人民币。审计年限为1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1,879,217,998.48
1,345,152.31
1,600,257,476.24
1,461,825.16
1,370,663,755.59
973,902.29
1,143,387,173.67
1,043,361.33
762,586,633.55
695,984.30
544,681,634.89
501,647.37
491,337,367.64
356,972.49
402,164,474.82
366,907.70
新时代证券
224,150,161.33
204,474.13
177,011,680.38
129,396.36
155,975,860.92
114,065.08
114,845,781.00
109,142,330.41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
监基字[1998]29号)以及《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
[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报告期内共租用16个交易席位,其中报告期内新增4个交易席位。
新增席位为:上海交易所席位、上海交易所席位、深圳交易所席位及东
方证券深圳交易所席位。
一、交易席位的分配依据
交易席位的分配以券商实力及其所提供的研究支持为基础,主要考察点包括: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 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交易席位的选择流程
1、研究部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券商。
2、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三、交易量的分配 交易量的分配以券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研究支持为基础,主要考察点包括:
1、券商提供独立的或第三方研究报告及服务,包括宏观经济、行业分析、公司研发、 市场数
据、财经信息、行业期刊、组合分析软件、绩效评估、研讨会、统计信息、交易 评估等,用以支持
投资决策。
2、以季度为单位对经纪商通过评分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基金经理、研究员和交易员分 别打分,
根据经纪商给投资带来的增值确定经纪商的排名。 考核的内容包括上一季度经纪交易执行情况、提
供研究报告数量、研究报告质量和及时 性、受邀讲解次数及效果、主动推介次数及效果等。考核结
果将作为当期交易量分配的 依据,交易量大小和评分高低成正比。
3、交易部负责落实交易量的实际分配工作。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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