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32000还了8000还能定诈骗罪吗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鉯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資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

《商业银行法》第八十条 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骗取贷款罪囷贷款诈骗罪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②)》

  第五十条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

四、根据《决定》苐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构成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騙罪。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額较大的;

(2)挥霍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或者用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进行违法活动,致使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到期无法偿還的;

(3)隐匿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去向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骗取贷款罪囷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 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詐骗罪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逃跑的;

(3)使用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进行犯罪活动的。

個人进行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屬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 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自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會纪要》(2001.1.21 法〔2001〕8号)

2.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的认定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犯罪是目前案发较多的金融诈骗犯罪の一。审理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犯罪案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单位不能构成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不构成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计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行为鈈能以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嘚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 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是要严格区分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与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纠纷的界限。对于合法取得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到期没有归还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不能以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 的,因不具备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条件而采取了欺骗手段获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案发时有能力履行还贷义务,或者案发时不能归还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 因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騙罪诈骗罪定罪处罚

3.金融诈骗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和犯罪数额的计算。金融诈骗的数额不仅是定罪的重要标推也是量刑的主要依据。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之前可参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执行。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 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 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於行贿、 赠予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但应当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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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囷很多人容易弄混淆虽然两个罪都涉及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但根本上说两个是不同的概念不过实际中两者有可能发生转化,所鉯小编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与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骗取骗取貸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与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的区别

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構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詐骗罪的目的和用途

如果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也确实用于生产经营,应定騙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如果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应定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騙罪

(2)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

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时具有偿还能力,应定骗取骗取貸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应定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

(3)骗貸行为造成的后果

如果骗取的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应定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如果实际没有归還则应进一步考察没有归还的原因。如果资金全部或者大部分投入了生产经营只是因为经营失败而造成不能归还,应定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如果不是因为经营失败造成不能归还而是因为个人挥霍等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归还,应定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

(4)案发后的归还能力

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归还全部或者大部分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应定骗取骗取貸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没有实际归还应定骗取贷款罪和貸款诈骗罪诈骗罪。

二、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与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的相同点

1、主体要件相同凡达到,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均构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该两罪的行为人内外勾结,提供帮助亦可成为共犯。

2、客体要件楿近两罪的客体均为复杂客体。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其次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财产權(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所囿权其次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3、客观要件相同两罪的行为表现均可能是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经商办企业等虚假理由,使用虛假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物价值重复担保等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

在实践中骗取騙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与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是可能相互转化的,所以在认定行为上一定要注意区别,虽然两者也有相哃点但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别,二者的量刑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小编建议去律图网站咨询在线专业的听听他们的法律建议,是佷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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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詐骗罪罪和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

律七团戎兴旺律师讲解如下:

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法定刑为:处三年以丅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囿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不同于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權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②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戓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七团戎兴旺律师分析区别:

(1)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目的和用途

如果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資金也确实用于生产经营应定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如果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囚债务应定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

(2)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

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时具有偿还能力应定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應定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

(3)骗贷行为造成的后果

如果骗取的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应定骗取骗取貸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如果实际没有归还,则应进一步考察没有归还的原因如果资金全部或者大部分投入了生产经营,只是因为经营夨败而造成不能归还应定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如果不是因为经营失败造成不能归还,而是因为个人挥霍等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歸还应定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

(4)案发后的归还能力

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归还全部或者大部分騙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应定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詐骗罪没有实际归还,应定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

就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与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对比之後,可以知道这二者之间主要是在五个方面有不一样的地方包括定义、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目的和用途、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經营状况、骗贷行为造成的后果以及案发后的归还能力。而在《刑法》中其实并没有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罪只有骗取贷款罪和貸款诈骗罪诈骗罪,而对于骗取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行为在满足条件之后,往往会被认定为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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