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迁补偿办法是否给6个月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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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请求赔偿6个月基本工资 如果没有被支持会怎么样 可以当庭 减少5个月或者4个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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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到退休年龄(男61岁 女55岁)离職 分两种情况: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 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囚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 用关于支付支付经济补偿嘚相关规定对照一下 就知道是否有补偿了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協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勞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終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 涉及第四十四条的只有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 而没有第二项  

所以 这种情况下,即不存在“提前3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也不存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更不存在经济补偿  

2员工已经到退休年龄 但是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 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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