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有关于独生子女补贴费补贴吗

2016关于独生子女费的最新规定
2016关于独生子女费的最新规定
编辑:东兰
  时值2015年末,备受关注的二孩政策即将于2016年元旦施行。那么,独生子女费有何最新政策及规定呢?是不是取消了呢?据小编了解事没有取消的,赶紧一起看看2016关于独生子女费有哪些最新规定吧。
  从26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委员长会议上获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删除正在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第五条中&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规定。
  独生子女奖励未取消:即原来的独生子女奖励措施将延续
  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这也就是说,老人老办法,在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获得奖励的独生子女家庭、享受扶助的失独家庭,将继续获得扶助。
  独生子女奖金
  国家为鼓励个人参加计划生育并为计划生育者设立的奖金,目前中国的计生奖金金额较少。独生子女父母凭。&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是给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种奖励政策。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规定了单位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10元。
  中文名独生子女奖金来 源计划生育者设立的奖金凭 证凭《光荣证》领取奖 金5-10元目录1 领取条件2 发放措施3 现状4 原因5 变化6 感叹领取条件编辑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1、办理《光荣证》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证》。
  2、办理《光荣证》程序办理《光荣证》,需由夫妻双方申请,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和农民,由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发证。
  发放措施编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天下午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国务院常务会议提请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明年元旦正式实施,这也就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明年元旦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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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柚网——2016安徽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龄规定》
金柚网——2016安徽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龄规定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独生子女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5至15元,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 夫妻双方均有用工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一半;父母离异的,由子女跟随的一方用工单位全额发给;一方是农民或者没有用工单位或者死亡的,由另一方用工单位全额发给;夫妻双方均是农民或者无用工单位的城市居民,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发给;
(二)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或者由所在单位给予与之相当的一次性补助;
(三)本条例实施后,未执行本条第(二)项规定的,从领证之月起,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单位已为全体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的,应当为领证的职工增交一定比例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四)农民、城市居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给予照顾;
另就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出如下梳理:
一问:政策落地分几步?
对于全面两孩政策何时实施,10月30日,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答问时表示,要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
专家认为,全面两孩政策的落地时间表,将以单独两孩政策为参照。
从单独两孩政策落地进程看,主要分为4个步骤:
第一步,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第二步,1个月后,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
第三步,各省(区、市)政府在全面评估当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及政策实施风险的情况下,制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步,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二问:最早何时执行?
从单独两孩政策执行情况看,国家未立统一时间表,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具体时间。
从2014年初开始,各地陆续修订《计划与生育条例》。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率先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单独两孩政策开始进入执行阶段。
记者统计,截至2014年7月,除新疆、西藏外,全国29省区市已依法启动实施了单独两孩政策。
在各地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法决定后,即日起正式实施。以北京市的情况为例,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单独两孩政策自当天起在北京市正式施行。
所以,从过去的经验看,全面两孩政策很可能要等到所在省区市明年人大常委会召开后才能执行。
但也有专家预计,有了单独两孩政策制定的经验,各地落实全面两孩政策遇到的阻力会减小,进程可能会加速,不像单独两孩推行时有些省还在观望。
三问:“抢生”如何界定?
政策落地的时间,而不是全国人大通过审议的时间。
还是要比照单独两孩政策执行情况来看。记者梳理其他省份政策及相关案件发现,对于“抢生”的界定主要是依据各地
去年,浙江台州的一则新闻具有典型性。当地黄岩区一对夫妇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的当天,生下第二个孩子,被计生局认定为“超生”,需缴纳20万元罚款。
黄岩区计生局副局长黄学云认为,日全国人大同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要求各省、自治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实施。浙江是在日执行的,“如果孩子在这一天出生,就符合规定”。
2014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司局负责人曾就此问题表态:对政策等待期中“抢生”两孩的单独家庭,如何认定处理应尊重各地的明确规定。
多地规定,对于在当地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前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单独”夫妇,政策规定可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但在政策实施前已经再生育的“单独”夫妇,则要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处理,也就是将面临处罚。
四问:要不要退还独生子女费?
2014年11月,河南郑州一位女士遇到的“新鲜事”引爆网络。她向社区申请二孩准生证时,却被告知:想生二孩,必须如数退还此前享受的独生子女费。工作人员表示,从2014年6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一直都是这么执行的。
河南规定,批准生育的签定计划生育合同书,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发给生育证。
然而,这一规定与此前国家部委通知有“打架”嫌疑。2014年1月,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2016独生子女补助费}.
对于此事,《人民日报》5版评论认为,作为地方性法规,河南出台的条例固然有在法定权限内因地制宜的权力,但在如此明白无误的问题上做出与国家卫计委此前通知截然相反的规定,似有不妥。
最终,此事在国家卫计委的表态下画上句点。
国家卫计委表示,个别省份由于有关条款尚未修改,仅在工作层面从宽把握,致使极少数地方出现要求再生育退还独生子女奖励费的事件。卫计委要求河南“做好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维护群众权益,把好事办好”。
日,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五问:生了双胞胎之后还能不能再生?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后,国家卫计委相关人士对记者解释说,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
各地也在地方法规中对于独生子女做出界定。
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如系双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因此,根据现行规定,如夫妻已育有双胞胎或多胞胎,在全面两孩政策执行后,不能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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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的申请》
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的申请
公司领导:
我是本公司职工刘凤英,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已办理退休手续。根据鲁政办发[2010]55号文件精神,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
日篇三:《2016年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016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计算公式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篇四:《2016产假条例》
日起,我国正式实施全面二孩政策,随着政策的开放,产假和陪产假也随之调整。那么天津市产假是多少天?男性的陪产假是多少天?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根据新修订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
因此,天津市陪产假为:7天。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外,《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可以延长30日,因此,一般而言,女职工产假为:128天。
天津市再婚夫妻生育政策2016
日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标志着国家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规定在本市正式实施。
根据新《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生育二孩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
(一)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
第十七条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天津市全面二孩政策法规官方解读2016
1、为什么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决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全面两孩政策是促进本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重大决策。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为了落实中央决策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需要及时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修改。
《决定》作为本市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规定,将为本市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提供重要的法制依据和保障。
2、为什么叫“全面两孩”而不叫“全面二胎”?
此次全面两孩政策,之所以称“两孩”而非“二胎”,是强调生育的“数量”而非“胎次”。如果夫妻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不符合条件未经过批准再生育就属于违规生育了。
3、本市从何时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自日起,天津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4、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决定》规定,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怀孕后,应当向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也就是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只进行生育服务登记,不要求审批。
5、本市新的生育登记有什么变化?
为了方便群众登记,提高服务的效率,本市新的生育登记主要变化有:一是在一孩、二孩的生育服务登记中已不再要求提供所在单位
或村(居)委会的证明材料,对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需由夫妻双方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后予以办理。如果以虚假承诺获取了生育登记,一经查实,生育登记予以取消;如果已经生育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登记信息通过系统传输,群众如有需要,工作人员可提供生育登记信息表并加盖公章。
6、夫妻已经领取《天津市政策内二孩审批证明》的,需要重新登记吗?
已取得《天津市政策内二孩审批证明》的,申请人可持《天津市政策内二孩审批证明》和已孕妊娠诊断证明直接进行二孩生育登记。
7、《决定》对生育假有哪些规定?
《决定》删除了有关晚婚晚育奖励的内容。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农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2016独生子女补助费}.
8、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
本市明确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一是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二是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三是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
9、申请再生育的规定适用于流动人口吗?
流动人口的再生育审批应当由其户籍地审批。我市的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户籍地的再生育审批证明,向流动人口提供与本市户籍人口相同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10、对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是否继续给予奖励?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由夫妻双方就业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无工作单位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农村居民,由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兑现。
11、对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是否继续给予扶助?
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明确应当按照原来的规定,继续给予奖励扶助或者特别扶助。
12、育龄夫妻避孕节育要求方面有什么变化?
《决定》删除原条例中关于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制性色彩的内容,明确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13、对于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是否还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情况,还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授权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14、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本市人口发展有什么影响?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会出现一定的出生人口增量。根据专家预测分析,未来三年因全面两孩政策每年或新增2—3万出生人口。政策效应的释放主要可能会集中在年。建议符合生育政策、有生育计划的夫妻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生育时间。
15、全面两孩政策对助产服务将产生怎样的影响?{2016独生子女补助费}.
从本市目前助产服务资源配置情况看,能够基本满足生育政策调整以后的需要。据分析可能产生的影响:一是助产技术优势资源面临挑战,大的医院分娩压力加大;二是高危和危重孕产妇的数量会出现增长趋势,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的工作任务会更艰巨;三是高龄孕产妇比例的增大,将会对出生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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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向户籍在社区的失业人员发放独生子女费,社区居民在看到通知后大多来领取。但部分居民因特殊原因迟迟未来领取,社区计生人员通过张贴通知、打电话等方式联系居民。今天一位来领取独生子女费的居民不住的感谢到:&真是谢谢了,前段时间一直忙碌把这件事情给忘了,贴的通知又没看,幸亏你们的工作人员打电话来通知。虽然钱不多,但是非常能体现你们的工作细致和认真。谢谢了!
一直以来,美辰社区非常关注社工服务品质,每次在社工会议上都被多次提起,引起了大家的高度重视,努力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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