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地到期后怎么办与四邻存在着哪些关系?

在自家土地盖房四邻有一家不签字怎么办
在自家土地盖房四邻有一家不签字怎么办
09-09-19 &匿名提问
自国土资源部明示“小产权房不合法”和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后,不少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小产权房清理办法,但实践中遇到重重阻力,小产权房清理和处置工作几乎陷入僵局。 规避禁区 小产权房变形销售 按照相关法规,我国目前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对于社会上热销的小产权房,建设部不久前特别发出“风险提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国土资源部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小产权房不合法。 然而,面对相关法规设定的禁区,一些小产权房项目在现实中仍变换着各种形式销售,成为一个灰色的监管区域。 天津西青区王姑娘庄村民住宅改造计划,本是当地批准的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村里便“因势利导”,将之开发成了“育水佳苑”住宅区。 9月中旬, “育水佳苑”售楼处墙上“楼盘销控表”清楚地显示:该楼盘一期为现房,共计24栋楼,其中大部分楼盘已售。二期刚刚开工,已有不少楼盘也被标上“已售”的字样。 销售人员介绍说,便宜是“育水佳苑”最大的卖点。这里现房基本都在三四千元上下,而附近的商品房,价格都在5500元以上。 前来订房的买主说出了他的理由:买小产权房就是投资之用,因为小产权房虽属于违规房,但因为这个小区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因而被强行拆除的风险就会小得多。 小产权房的风险首先是因没有土地证,不能上市流通买卖。为应对这个难题,售楼人员透露,在转让房屋时,只要到村委会办签字盖章,修改一下原买房人与村委会的合同,再交纳售房款1%的费用就可以了。村委会实际上承担了房屋交易管理者的职能。 按照有关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办理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但在“育水佳苑”的售楼处,就有渤海银行可以提供房屋转按揭贷款的广告。 暗箱操作 小产权房暴利超过了商品房小产权房缘何热销?中央党校研究员曾业松等认为,其最大优势就是便宜。由于级差地租的扩散效应,城市周边的农村集体土地区位优势凸显。在巨大的土地收益和房产开发利润诱惑下,一些城郊农村房地产违规开发势头愈演愈烈。这种情况在全国有相当的普遍性,因无产权证,就称之为“小产权房”,有的则叫“野楼盘”,实际上都是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性住宅。 一些销售小产权房的中介公司负责人透露,与有产权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的建筑成本与其相差无几。虽然这些小产权房每平方米仅售2000元至4000元不等,但开发者有着相当不错的利润。原因在于,建造这些房屋的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和配套税费,绕过了层层审批关口,并且销售时也不缴纳相关税费。 小产权房所占的土地,一般没有经过用途变更和上市拍卖,往往是开发商与村镇干部私下谈妥地价后即进行开发。而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房地产的“超额利润”,大多被开发商和部分“利益攸关者”获得。村民们说,失地农民短期内虽然获得少量收益,长期保障则无从谈起。 “小产权房的出现已有10多年历史,起初是村委会给农民集中盖房和建农民公寓时,把多余的房子私下卖掉。但很快大家发现,除了建设费用外,小产权房没有其他任何成本,利润丰厚。”南京市国土局一位负责人说,小产权房也由最初满足拆迁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基本住房需求,逐步异化为中高档房甚至别墅,在城市周边由点到面像滚雪球般变大,成为少数人用来攫取暴利的工具。 江苏省国土厅副厅长吴震强表示,开发小产权房的环节基本都是暗箱操作,集体土地的价格都是村镇干部与开发商私下达成的,土地转让的费用无从知晓,而建成后产生的非法暴利更加惊人,甚至超过了商品房。面对小产权房的蔓延势头,不少地方已经明令叫停,对不听劝阻、继续进行违法建设的,政府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但是怎么处理已建的小产权房才能既让群众接受,又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各地政府都十分“挠头”。 据了解,石家庄市曾在去年10月实施小产权房办证试点工作,但是发现问题很多,只好宣布暂停。 南京市规定,凡是符合城市整体规划和土地用途规划的小产权房项目,经补办手续后可以领取产权证与土地证。遗憾的是,目前南京市尚没有一个小产权房项目补办“两证”。 南京市栖霞区国土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区内一个符合两个规划的小产权房项目已经按照每平方米600元的标准,准备好了补办手续的费用,但由于上面态度不明朗,区里想补办也办不了。而更多的小产权房小区则抵制交纳补办手续费。凤翔花园的部分业主反映,街道办事处曾动员过住户办理产权证,但每平方米要交纳五六百元,住户没有一户愿出钱办证。 建设系统一名官员说,小产权房的清理主要难在两点:一是不符合土地利用、建设规划的小产权房项目应该拆除,但是现在几乎都住满了人,强行拆除影响社会稳定;二是符合规划的项目,应该交纳一定的费用,这个钱收不上来。小产权房牵涉众多群众利益,政府不能轻易处理。尽管如此,对违规小产权房该拆的要拆,该罚的要罚,决不能再出现新的小产权房,否则会助长顶风违法。 吴震强则表示,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只有一条路:国家征收。而要解决现有的小产权房,靠每年的土地利用指标逐步消化,是个漫长的过程。 管理漏洞 造就房地产市场“怪胎” 小产权房这一市场“怪胎”为何会延续多年?京郊一位村干部说,小产权房最初有其合理的一面。前几年搞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村组街道要自筹拆迁安置费,根本没有财力,开发小产权房也是迫不得已,而小产权房获得的利益也用到了公益事业上。 尽管没有产权证,但在城市房价高涨刺激下,小产权房已逐渐成为除商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之外的一种城市房屋供应类型,起到了城乡之间利益再分配的作用。然而,在利益的诱惑下,小产权房的违规建设越来越突出,购买者也从最初的农民、拆迁户日渐演变为城市市民。 专家分析,叫停小产权房,只是个暂时办法,问题的根源还在于引导消费者回归大产权房的合法轨道上来。比如,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具有保障性用房的供应,进一步促进土地制度的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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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好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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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梭人不是一个独立的民族,它属于纳西族的一支。摩梭人 - 民风民俗生活风俗  居住  摩梭人依山傍水而居,传统住宅独具风格。房屋皆用圆木或方木垒墙,以木板覆顶(现多已盖瓦),一般由四栋二层楼房组成四合院,分正房、花楼、经堂、门楼。其建筑结构,与宗教信仰、婚姻形态和家庭组织相适应。正房,摩梭语称“依咪”,是家庭集中饮食、议事、祭祀及老人儿童住宿场所,因而其结构较为复杂。屋后设夹壁,直通后院,分隔成里外两间,里间储存粮食和肉食,兼作老年人的起居室;外间存放农具杂物,人去世后,尸体停放于此,妇女也在此生育、“坐月子”。正房左侧为家庭主妇的居室兼储藏贵重物品;右侧设大灶,用来煮猪食、烤酒,并设置石磨、石碓等。在正房的正中间屋内设有高灶台,两侧装有木板,可供人睡;灶台顶角有一神龛叫“梭拖”,上面放置神像、花瓶和供品。高灶台下方设火塘,设置锅庄石和平台,壁上供有泥塑或硬纸画成的图像,上有日月星辰、火苗、海螺、金银元宝等,摩梭人称“冉巴拉”,即灶神,一日三餐例行祭祀。火塘两边,均铺木地板,右边是主位,左边是客位,不能相混。房中有两根大柱子,左为男柱,右为女柱。摩梭人在砍这两根柱子时必须用一棵树,顶上一节为左柱,根底一节为右柱,象征男女柱生同根、存同基,团结一体。在举行成年礼仪时,男的在左柱旁举行,女的在右柱旁举行。  花楼,摩梭语称“尼扎日”,供年轻女子居住,以便于单独接交男阿夏。底楼主要存放杂物,楼上分隔成2至4间小房,每屋设有小火塘,装饰华丽。楼梯设在底层走廊中段,靠楼梯间的楼板平面上有一横杠封住上楼进口。  经堂,摩梭语称“嘎拉日”,是另外一侧厢房,供本家僧侣念经修习之所。楼下住单身男子或客人,楼上专辟一间洁净的房间作家庭经堂。经堂神龛上供奉菩萨造像,板壁上绘莲花、海螺、火焰等图像。案桌上供长年油灯和净水碗,每日清晨换一次。家庭经堂除僧侣和贵宾外,其他人均不得使用。  门楼,也称草楼,以庭院大门相配套。底层正中开有大门,大门两边设有畜廊,楼上则放草料等杂物。  服饰  摩梭人在13岁以前,不论男女都穿长衫,少男剃光头,少女则留小辫、佩戴彩珠。到13岁举行成年礼后,便开始改变服饰。  成年女子头上盘绕加以转牛尾做的粗长假辫,戴交缠式布包头,双耳戴金银铜质耳环为饰。上衣多用黑色或红色金丝绒布料缝制成大襟右衽短衣,长不过脐,袖口紧小,外翻寸许露红里为饰,铜银钮扣从颈项、右胸、腋下分三组两副排列。腰间缠绕花纹艳丽的宽布带子,胸前配戴双须银链,手上多戴玉石、象牙、银质鐲锡子或金银戒指作饰。下着筒状百褶长裙,色彩以素白为普遍,仅在裙身中间用红线彩饰两圈,走起路来,长裙摇曳摆动,颇为美观大方。  成年男子头戴宽边呢毡帽,上穿金边大襟短衣,系红花腰带,配腰刀。富有者外罩一件厚呢及膝长衫,宽衣长袖,俗称“楚巴”。外配长刀及钱囊作饰,下穿宽脚长裤、长统皮靴裤脚折放在靴筒内,不穿长统靴的,则裹绑腿,扎彩带,保有古代牧民遗风。他们走起路来,显得精神抖擞,潇洒利落。  饮食  摩梭人以大米、玉米为主食,兼食青稞、大麦、洋芋等。夏秋季节,以青菜、萝卜等新鲜蔬菜作佐食,冬春两季以酸腌菜、干萝卡丝、腌鱼、干鱼、腊肉等作佐食。肉食中,以猪膘(又称琵琶肉)为贵,还有灌猪脚、香肠、米灌肠等风味食品。正餐前,喜欢喝酥油茶,以糌粑为佐食。男女老少喜喝苏理玛酒。  摩梭人的家庭多属母系大家庭,一般都在一二十人左右,在家庭的饮食上不论男女老幼都是平等的。就餐时分菜共饭,主妇要按每个人的食量以及所承担的劳动,合理分配菜肴,特别是对肉食或难以吃得上的稀有菜肴,要平均分配,即使外出不在家的也要留上一份。分菜时,先敬长辈,后给晚辈,以示礼貌。平均分食的规矩,只有过春节吃年夜饭时才可例外,主妇在火塘周围摆上丰富的饭菜,大家团团而坐,各取所需,不再分食。礼俗和禁忌  成年礼  摩梭孩子长到13岁时,家人依俗要为之举行成年礼,女孩叫“穿裙礼”,男孩称“穿裤礼”。成年礼在农历正月初一清晨举行。到时男孩站在正房左边柱下,女孩站在右边柱下,左脚踩着猪膘肉,右脚踩着粮食口袋,象征今后吃用不尽。女孩由母亲为她脱去旧的麻布长衫,穿上美丽的金边衣、百褶裙,系上绣有花卉图案的腰带,为其盘缠发辫,配上项链、耳环、手镯等饰物。男孩则由舅舅为其脱去旧的长衫,穿上新的上衣和长裤,扎上腰带,佩上腰刀。  这时,穿上新裙或新裤的孩子,还要把狗唤进屋来,给狗喂饭团和猪肉,并说:“狗能活60岁,人只能活13岁,咱们换个岁数,我才能长命百岁。”关于这一换岁数的习俗,摩梭人中流传着一个神话故事。远古时期,人与动物杂处一起,但都没有固定的寿命。后来,天神要给动物规定生命年限了,并告诉人类要在半夜倾听他的呼声,也可得到长寿。天神是在大年三十午夜喊岁数的,谁答应了便把这岁数给谁。天神第一次喊1000岁时,动物都在沉睡之中,只有机警的白鹤听见,它答应一声,便得了一千岁。第二声喊100岁,让水鸭听见领去了。第三声喊60岁,让狗答应领受了。直到天神喊13岁时,人才惊醒应诺。人类觉得寿命太短,求得天神的允许,与狗换了岁数。于是,人每天要给狗喂三顿饭,并且每当举行成年礼时都要喂狗,以示感谢狗的换岁之恩。  仪式结束后,大人带着穿上新裙、新裤的孩子,在村里转一圈,接受村民的祝福和贺礼。同时,这也是向众人宣布,孩子经历了一生中第一周的十二生肖,已长大成人了,今后可参加各种社交活动了。摩梭先民认为,未满十二岁的孩子还没有灵魂,既不事有氏族的权利,也不承担义务,不能参加正式的社交活动,死后也不能葬在氏族公共墓地上。而一旦满了十二岁时,必须举行以拴系灵魂(拴素)为内容的男穿裤女换裙的成年仪式,从此成了氏族的正式成员,便获得了人生的各种权利。  禁忌  禁忌是原始宗教的一个组成部分,反映在生产、饮食、婚姻、妊娠和死亡等各个方面。摩梭人的禁忌主要有:禁忌任何人用脚跨过火塘,禁忌泼水在火塘里,忌用脚踏在火塘边的锅庄上。  禁止在家中说脏话、丑话,忌谈性爱方面的话题。  不准从长者和宾客前面跨过,不能在客人和家中人刚出门就关门。  忌在屋内吹口哨、戴草帽,忌用筷子敲碗、打猫。  给人盛饭不能只添一勺;给人盛饭菜、斟茶时,不能用反手,只能转手心面,不能朝手背面。  往火塘里加柴,不准柴尖往里,只能柴根部往里。  忌讳在门口一脚踏在门槛内,一脚踏在门槛外回头说话。  在外做活累了,不能进家门就抱婴儿。  不准虐待歧视残疾人。  妇女正在分娩时,忌讳生人进家门。  禁食狗、猫、蛙肉,忌捕杀绶带鸟。  忌用刀子砍门槛,忌男客登女榻。  清早不能说梦见的事,傍晚不扫地。  孕妇不得横跨马缰绳,孕妇面前忌谈兔、蛇。  孕妇天黑后不出门,产前妇女不参加葬礼。  正在酿酒时,来人不能提喝酒的话。  忌伐水源或墓地上的树。  果树第一年结的果要让老人吃。  同一母系血统内的人不能结交阿夏(情侣)。  小孩的头一件衣服须用老人的旧衣服改做。(何守伦)婚烟与家庭习俗  现行的婚姻形态  阿夏异居婚  “阿夏”是摩梭语,意为亲密的情侣。所谓阿夏异居婚,就是男不娶妻、女不嫁人,男女双方各居母家,男子只是夜晚到女阿夏家居住,清晨返回母亲家里参加生产生活,这叫“走婚”。阿夏异居婚所生子女,属于女方家庭成员,姓氏随母,由女方家庭共同承担抚养义务。生父与子女不在一个家庭生活,男方没有法定的抚养子女的义务,但生父可去看望和关心子女的生活及教育。  男女双方一生可以结交多个阿夏,但不可同时结交两个,只有跟一个终止了阿夏关系后,才能结交另一个。阿夏双方结合自愿,离异自由,一旦感情破裂,一方不再登门,或一方不再开门,甚至托人捎个口信,便可自己解除阿夏关系,另找自己的意中人,双方没有相互的怨恨和嫉妒,他人也无非议。因为男女双方建立阿夏关系,完全以情爱作基础,不受家财、地位的影响,不带政治宗教的背景,所以从未产生过情杀、自杀,更不会牵涉到家庭和社会的纷争。  阿夏同居婚  这种婚姻形态是在阿夏异居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男女双方不再是各居母家,而是同居一家,或者女到男家,或者男到女家,共同生产生活,养育子女。这种阿夏同居婚,是在男女双方经过长期的异居走婚,感情较为牢靠,且年纪已近中年后组合的。无论是女到男家,还是男到女家,都是根据双方家庭人口及劳力的多少来定,不带任何钱财及门第意图。所以,进行阿夏同居婚不必花费聘娶和人赘的钱财,结合和离异都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后,感情破裂而发生离异,也不会引起财产及子女归属的纠纷,因为这些同居的阿夏无论到哪家,仍是母系大家庭,不是他们另立门户,财产仍属大家庭所有,无论孩子靠哪边,都属大家庭成员。  阿夏婚虽然结合自由,但母系血统近亲禁止结交阿夏。摩梭男女在生产生活中相识后,一般由男子主动求爱,送给女子戒指或围巾等礼物,若女子接受了,并回赠腰带或其他装饰品,就算是建立了阿夏关系,男子就可以走访了。但是,男子初次到女阿夏家,决不会悄无声息地进去,而要带点烟酒茶之类的“锅庄礼”,征得女方家庭的同意,才可以公开出人女阿夏的家门。社会上的人也就承认了他们的阿夏关系。  一夫一妻婚  除了上述“阿夏”婚的两种形式以外,在摩梭村落也有大约20%的人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由于忽必烈率军南下进入泸沽湖之后,在当地置答蓝管民宫,后又更置永宁州(府)土司,加之喇嘛教传入,在永宁、泸沽湖等地实行带有政教合一色彩的统治,官吏沿习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婚。还有金沙江边的拉伯、加泽、托甸摩梭和宁菠县城附近的堰口坝、瓦开等地摩梭,由于历史上很早以前就与其他民族杂居,渐渐走上了一夫一妻的婚姻之路。  配偶双方都是经过邀媒说合,重礼聘娶,长辈主婚,举行仪式,并宴请村邻,被社会公认的夫妻。正式结婚后,解除婚姻关系不像阿夏婚自由,必须取得双方家庭的同意和社会的认可,办理必要的手续。目前随着物质生活改善,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宁藻摩梭人中正式结婚的人数逐渐增多。  家庭的组织  形式摩梭人现行的三种婚姻形态促成了三种家庭组织形式:  阿夏异居婚形成并延续了母系大家庭;阿夏同居婚形成并延续了母系与父系并存家庭;一夫一妻婚促成并发展了父系家庭。  母系家庭  在母系家庭里,每个男女成员都是一个母亲或母祖的后代,没有父系血缘的成员。男不娶,女不嫁,男子夜间去女阿夏家借宿,早上回到自己母亲家参加生产劳动,女子则终身生活在母亲身边。财产按母姓继承,血缘按母系计算,家里没有翁婿、婆媳、妯娌、姑嫂、叔侄等关系。  在家庭中,“舅掌礼仪母掌财”。这里的舅是指自己母亲的兄或弟,家中的吉庆祭祀、较多的交换及交往,都由舅舅主持;而家庭财产保管使用、日常生产生活的合理安排,则由母亲负责。即使吃饭,也由母亲统一分配,实行“分食法”。母系大家庭很少分家,全家人口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有利于分工合作,从事各种劳动。  由于家庭成员都是同一血缘的亲属,加上摩梭人道德观念中的崇母敬舅意识,家庭关系亲切和睦,尊老爱幼,谦恭礼让,很少发生吵嘴闹架的事情。男子豪爽庄重,女子敦厚多情,老有所养,少有所托,形成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  1、 双系家庭  所谓双系家庭,是指一个家庭内部,既有母亲血缘的成员,又有父亲血缘的成员,从而形成两种血统成员共居一家现象。在这种家庭中,男子已把其配偶带回自己家里,子女自然属于父系亲属系列。而家庭中的女子不出嫁,其配偶上门到女家,其子女只能属于母系亲属系列。双系家庭是介于母系和父系之间的过渡性的家庭形式。双系家庭也有发展程度上的区别,有的是以母系为主,父系为辅;有的则以父系为主,母系为辅。母系为主的家庭,女子是家庭的核心,妇女在家庭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一般不存在个人的遗产,实行后代共同继承遗产的制度。父系为主的家庭,则根据其家庭的实际情况,或实行后代共同继承遗产,或实行由男子继承遗产的制度。双系家庭的成员少于母系家庭,一般在十五人左右。  2、 父系家庭  这里所说的父系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大部分由父系成员组成,通常有四五口人,由男子担任家长,实行男娶女嫁和父子继承制的家庭。构成这类家庭的基本条件,必须是连续两代以上男娶妻,或过继其他血缘的子女。永宁摩梭人的父系家庭,一般为近几代才从母屋分居出的小家庭,世系很短,家庭人口较少。金沙江边一带的摩梭人一般在八九代以前就确立了父系制,但近期仍存在双系和母系家庭。  摩梭母系家庭虽然不断向父系家庭过渡,但发展很缓慢,过渡期很长。即使在摩梭父系家庭中,也仍保留着崇母敬舅的习俗,特别是母亲仍显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何守伦)丧葬习俗  泸沽湖畔摩梭人的传统火葬习俗颇为奇特。人死刚断气,家人立即向村邻亲友、宗族报丧,然后请达巴主持洗尸仪式。两位头顶钢盔,身穿野猪皮夹,肩负长刀的男人,到巫师达巴占卡所决定的河流去背回清洗遗体的净水。他们用木瓢逆流舀水,女人去世舀七瓢水,男人过世舀九瓢,然后将水瓢打烂丢弃野外,以示不再为死人舀水了。他们背回净水,放进锅内,用柏枝和蒿枝烧热后擦洗尸体,其目的是洗去死者生前的罪孽和疲惫,使死者亡灵洁净轻松,早日返回祖先居住的地方。洗尸完毕,将少许碎银、茶叶和米放入死者口中,再用酥油将耳、鼻堵塞起来,以示死者亡灵在冥界不缺吃食。死者面部盖上一张由喇嘛经师绘制而成的归魂路线图,给死者穿上印花绸缎寿衣和新鞋。男人去世,鞋底钻有九个小孔,女人的鞋底钻七个小孔,现在一般剪掉鞋子后跟以供灵魂加快行路速度。随后用白布带把尸体捆扎成蹲踞状,双手交屈于胸前,看上去有如在娘肚里的胎儿,象征人死后要回归母腹,再投胎问世。然后把捆扎好的尸体装入麻布袋,放入正房后室的穴中。停尸时间长短不一,短的3天,长的49天。停尸期间,要请喇嘛和巫师达巴念经超度,然后择日出殡火化。  出殡前从土穴内取出尸体,放入立式灵柩中,然后举行&洗马&仪式。由达巴选一匹良马,牵至河边,舀三碗水象征性地冲洗马头和马身。其意义是,摩梭人死后灵魂要回到祖先居住的北方去,路途遥远艰难,需要良马驮负死者的灵魂。&洗马&仪式结束,再举行&鸡陪祭&仪式。他们把鸡拴在灵柩上,死者为男子,用母鸡陪伴;死者为女子,则用公鸡陪伴,以免死者亡灵在天界孤独无依。  出殡这天,四个壮汉抬着灵柩,一人牵马,马上驮着死者生前的一些用具,还有一人抱着鸡,表示陪葬。沿途敲锣打鼓,奏起哀乐。还有十余个青壮年男子身披甲胄,腰系牦牛尾,头戴尖顶帽,挥舞长刀,厉声吆喝,并作厮杀砍伐状,表示驱杀虎豹,披荆斩棘,为死者开路。家属紧随其后,边走边哭。到达火葬场,把灵柩置于柴堆上,家属向死者灵柩叩头告别,喇嘛点火焚尸。  火化后的第二天,两位死者的遗属到火化场捡一些遗骨放进布袋内拿回家,经过祭祀,再把骨灰袋放置到死者同宗族的公共墓地里,整个葬仪才告结束。骨灰多葬在山中大树下,或岩洞、树洞中;有的则把骨灰装入陶罐,埋入坑内。另外,在安葬骨灰袋时,要解开袋口,剪开袋底,表示死者的灵魂能够活动自由。
首先给你更正一下,摩梭人是纳西族的一个分支,不能称其为:摩梭族。一、饮食  摩梭人以玉米、稻谷为主食,其他还有大麦、小麦。洋芋、青棵等,夏秋季节有青白菜。萝卜蔓菁、莲花白、胡萝卜等蔬菜,冬春有酸腌菜、干萝卜丝、干鱼和酸腌鱼。正餐前,喜欢喝酥油茶,以糟粑力佐食。摩梭人家家会挤牛奶,制作酥油,会做印花饵块粑粑,油炸米粉片以及豆腐、凉粉。肉食中,以猪膘(又称琵琶肉)为贵,喜欢灌制香肠、灌猪脚、米灌肠、于猪肝。男女老少喜喝苏理玛。  摩梭人善于安排生活,一般分农闲农忙,活重活轻,农忙或活重时,有酒肉;农闲或活轻时,只吃些蔬菜或酥油茶及糌粑。另外,生活好差之搭配,也还与有客无客有关,有客就好些,无客就略为差些。  摩梭人就餐时,分菜共饭,主妇按每个家庭成员的食量以及所担负的劳动,合理分配菜肴,既卫生又合理。特别是肉食,要平均分配,年老的吃不完,就给年幼的或食量大的,就是有人不在家,也要分了留着,分菜时,先敬长辈,后敬晚辈,显示文明礼貌。  二、服饰  摩梭男女在13岁以前穿长衫,系腰带,13岁行成丁礼后,男女皆穿金边大襟衣,钮扣喜用银币和彩珠,钮扣在右边,颈项中心有领扣,右肩肿骨旁有一副,右腋下有两副,每副两颗。女性的金边衣内,还穿领和袖口为黄色或绿色的绸缎内衣。下穿百褶裙,裙布至少二丈四,多达三丈多,裙长至踝。用各种彩线绣上花边。传说,不绣花边,死了找不到路,其实是为了美观。摩梭妇女还讲究首饰,头上加以牦牛尾做的假辫。尾上配有一大束彩丝线,以青黑为主,辫长4-5尺,挽成盘髻,配以彩珠串,彩丝束尾垂在左耳鬓,戴耳环、手镯,腰系红花色带,戴戒指,胸前配银链,耳环戒指以银质为多,手镯有银有玉。  摩梭男子头戴宽边呢毡帽,上穿金边大襟衣,系腰带,配腰刀,下穿宽脚裤,长统皮靴,裤脚折放在靴筒内,扎上彩丝带,不穿靴的,则裹绑脚,这与祖先是游牧民族有关系,是古代牧民的遗风,与藏族来往多了以后,摩梭男子的服装也就与藏族相似,有的也穿冲巴(即藏服)。  三、住宅  摩梭人依山傍水而居,房舍星落棋布,彼此相隔不远,鸡犬之声相闻,互相往来方便。  房屋为木结构。四壁由削过皮的原木两端砍上卡口垒制而成,俗称木摞房,上盖木板,俗称房板,盖房板有特别技巧,不然就会漏雨;但摩梭人所盖房滴雨不漏。  房屋一般为三坊一照壁或四合院,分正房(摩梭语音称日米),经堂或厢房(摩梭语音称戛拉日),宿舍楼,也有人叫花楼(摩梭语音称搓日),还有门楼,也称草楼。正房供家庭集体活动,是议事和炊事及剿巴场所。厢房或称经堂的楼,楼上为喇嘛住房或供佛像,进行佛事活动,楼下住单身男子或客人住房。宿舍楼或花楼,主要供子女居住,即便是一夫一妻制家庭,也作为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居住。门楼楼上放草,楼下大门两边是畜厩。房屋大门,一般开朝东方或北方,以朝东为多。摩梭人家的井院比较大,有红白喜事,就在井院举行。  正屋结构复杂,正屋后设夹壁,储藏粮食和肉食,并作为老人居室,死人时,也作为停尸之用。正屋厅侧为家庭主妇的起居室,兼保管粮食或其他食品,右侧房间用来做大灶煮猪食或酿酒,并放置磨、碓和生产工具,正屋门前走廊间,放置水槽,水槽有石槽和木槽两种。  正屋内,一角设高灶台,高灶台两侧装有木板,可供人睡,灶台顶角有一神龛(摩梭语音称梭拖),上面放置神像、供品和花瓶。高灶台下方,设火塘,火塘上方有锅庄和放祭供品的平台,火塘左侧房壁上有壁橱,放置茶具、酒具以及其他食用品。锅庄所*的壁上,有一块用泥塑成或和硬纸画成的图像,上有日、月、星辰。火苗、海螺、金银元宝和猪等,摩梭人称让巴拉,也就是灶神,火塘右侧房壁,紧放着一个长方形的大木柜,柜里装零碎的家具和食品,柜上面供老人休息睡觉。火塘两边,右是主位,左是客位,不能混乱。房中有两根大柱子,分左柱右柱,左柱为男柱,右柱为女柱。摩梭人在砍这两根柱子时,必须用一棵树,顶上一节为左柱,根底一节为右柱。在举行成了礼时,男的在左柱旁举行,女的在右柱旁举行。  摩梭人修房建屋,迁居新房,都要请打巴或喇嘛占卦念经,除秽祈吉,并请全村乡亲跳锅庄舞,以示吉庆。  摩梭人的房屋建筑结构,与宗教信仰、婚姻形态和家庭组织相适应,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逐步走向文明化,摩梭人也接受了其他民族的文化及生活方式,房屋建筑结构有了新的转变。  四、婚姻、家庭  (一)、摩梭人的三种婚姻形式和特点  第一种:阿夏异居婚  阿夏为摩梭古语,意为亲密的情侣。阿夏异居婚的特点是: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各居母亲家,男子只是夜晚到阿夏家居住,清晨返回母亲家生产生活。阿夏异居婚所生子女,属于女方家庭的成员,姓氏随母,由女方家庭抚养长大,生父与子女不在一个家庭生活,经济上没有联系,男方无法定抚养子女的义务,但生父常去看望和关心子女的生活与成长,而子女也到父亲家去拜年,父亲病痛时也去照料。阿夏异居婚,就是男不娶,女不嫁,终身各在各的母亲家,如果女方需要帮忙,男的可以短期在女方家生活,但不成为女方家庭的固定成员。在青年时期,男子可以结交数个阿夏,女子同样也可以结交数个阿夏,但不能同时结交2个,只有跟一个终止阿夏关系后,才能结交第二个。到中年以后,便减少结交的数量,日趋固定,但不是终身固定而是结合自愿,离异自由,一旦感情破裂,便解除阿夏关系另找其他阿夏,双方相互没有怨言和嫉恨,他人也无非议。这种婚姻关系,不受某种法律的约束,也不受神权、族权或某某人的干涉和约束,男女双方阿夏关系的建立,完全是以感情和爱情作为基础的。阿夏异居婚,不带有任何政治背景和意图,也不带有丝毫金钱财物的利害关系,不会产生情斗、情杀。也不牵连到家庭和社会的纠纷。摩梭男女正在建立阿夏关系时,男女双方都相互尊重对方的爱情和人格,不能与第三者结交,他们以当第三者为耻辱,对个别插足者嗤之为“舔人家的口水”,对个别当第三者的女子则侮之为“拱水牛屎的母猪”。男女结交为阿夏,是在生产劳动,集体活动或某一特定条件下促成的。阿夏关系保持的时间有长有短,有保持几个月的,有保持几年的,也有保持终身的,但终身仍然各居母亲家。这是形成摩梭母系大家庭的根本原因和条件。  第二种:阿夏同居婚  这种形式,是在阿夏异居婚的形式上发展起来的。男女双方不再各居母亲家里,而是同居一家,或是女的到男家,或是男的到女家,共同抚养和教育子女。阿夏同居婚,也是男女双方完全以感情和爱情为基础,自愿结合,婚姻关系比较固定,无论女到男家或是男到女家,都是以双方家庭人口的多少,劳力的多少而定,不与政治经济相联系。所以,男女双方无论到何家,都不必花费聘娶或人赘的钱财。结合自愿,离异自由,不象一夫一妻制那样受到约束,如果双方感情破裂了,是女到男家的,女的可以回到自己母亲家,母亲家的所有成员也欢迎,男的也同样,不会遭到家庭和社会的非议。如果在同居期间有了孩子,后来又离散了,子女的随从问题由双方协商而定,但不会因此惹起吵闹或双方家庭的冲突,更不会索要抚养子女的钱财。如果孩子尚在幼年,一般随母回外祖母家,如果孩子大了双方协商而定池可以征得孩子的意见而决定随父还是随母。  在结交阿夏的形式上,男女双方在生产劳动或某种条件下相识并相爱,而且又不是同一母系血缘的亲属关系,那么双方互赠定情之物,如男子送给女子一枚戒指、一对耳环或一块围布,女的要是同意,接受男方礼物后,回赠一条腰带,就算建立了阿夏关系。男子初次到女阿夏家,决不会悄声无息地进去,而要带“锅庄礼”,就是带一些茶叶烟酒之类的东西,当着女阿夏家庭成员的面,放在锅庄台上,女方家里的成员当然也就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以后,男子便可以公开出人女阿夏的家门。阿夏同居一般是通过较长时间的结交,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才同居到一家。但这种阿夏同居婚,仍然是同居自愿,离异自由,如一方不再爱另一方时,或女方闭门不接,或男子不再登门,或托人捎口信,便解除同居阿夏的关系。阿夏同居婚,是摩梭人父系母系并存家庭的根本原因和条件。  第三种:一夫一妻制婚姻。  配偶双方都是经过请媒说合。媒人是自己的亲戚长辈或村中有威望的人,以及朋友。被请去求婚的人,摩梭人叫古普,说合以后,男方要请自己的一个长辈和一个村中有威望的人,带着鱼、酥油、糌粑、盐茶、酒去聘娶,鱼象征婚姻的顺利,酥油和糌粑象征报答女方父母的养育之恩,盐茶象征双方的感情象高山树木一样,酒则象征这件婚事一定会高高兴兴,热热闹闹。  求婚被允后,要重礼去娶,长辈主婚,举行复杂仪式。宴请乡邻,念经祭祖。过去,有些人家娶媳妇,要送骡马、牛、羊或是金银财物。后来重礼逐步取消,只给父母各一套衣服。在举行结婚仪式时,乡亲四邻还要赠礼相送,表示庆贺。  摩梭人对夫妻有专门称谓,夫称“汗处巴”,妻称“处咪”。这种一夫一委制婚姻,若要解除婚姻关系,就不象阿夏同居婚的离异那么自由,而要取得双方家庭、家族甚至社会的认可,办理必要的手续。  阿夏异居婚和同居婚在永宁坝区内较为普遍,少数也有实行一夫一妻制的。至于居住在蒗蕖和金沙江边的摩梭人,绝大多数实行一夫一妻制。  摩梭人的三种婚姻形式长期并存着,而且也是在交替变化的,每个家庭,每个男女,都根据自己的意愿,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而选择婚姻形式。  (二)、阿夏婚姻的演变和一夫一妻制的兴起  阿夏婚姻,是母系社会的遗迹,阿夏婚姻这种母系形态的婚姻,早在元代以前就在摩梭人中实行。至于一直保留到现在的原因,摩梭人认为,一是由一种特殊的民族道德观念和心理素质维系着它;二是封建土司领主阶级虽然在统治权力方面需要世袭,统治者本身需要一夫一妻制婚姻,但因摩梭特殊的历史传统,所以在民间允许继续保持阿夏婚;三是部分穷人无钱娶妻,也无条件组合家庭,特别是人身隶属于土司的娃等级中,更有人无法娶妻成家,因此只能采取阿夏婚这种形式;四是摩梭人古来崇母,儿女总不愿意离开母亲的羽翼;五是母系大家庭关系单纯,无婆媳。翁婿、妯娌。姑嫂等复杂关系,生活温暖,家庭和睦。同一血缘亲人之间相亲相爱,文明礼貌,同心同德,因此家庭人多利于发展生产、饲养牲畜,利于家庭分工,有人赶马做生意,有人当喇嘛,有人做家务,有人做田间活,这与封建小而全的封闭家庭经济非常适应,家庭容易富裕,生活比较美满。所以男女都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母系大家庭,并且还总是拥护和维持着数千年前出现的母系家庭。  由于以上原因,阿夏婚一直保存下来。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阿夏婚也发生了一些演变,30年代以后,宁蒗摩梭人与外地经济联系加强,外族马帮(特别是藏族)和商贩大量涌人永宁,阿夏婚正适合这部分人的流动生活;其次,在商品货币的侵蚀下,在正常的阿夏婚中注人了某些金钱物质的因素。30年代期间,实行阿夏婚的人数急剧上升,甚至出现了个别不正常的现象。40年代末50年代初,很多人听到解放和土地改革的消息,就想买土地,聚钱财,娶妻成家,以便过稳定而独立的生活,同时,摩梭土司度势开明,拥护共产党的主张,对责卡和娃等级的人放松压迫和剥削,责卡和娃等级的多了一些自由,就尽力争取过独立稳定的生活,纷纷娶妻建立家庭,这样,实行阿夏婚的人数又趋于减少。阿夏婚的变化,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而变化的。在变化过程中,产生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  元朝时期,摩梭地区已进人封建领主制社会,此时,仍保留着母系形态婚姻和家庭,在母系社会的晚期,原始的畜牧业和农业发展起来,土地的耕作和牲畜的放牧主要由男子担任,女子从事的采集和家务劳动,与男子的劳动成果相比,已退为辅助性劳动,男子的经济地位日益提高,从而为母系向父系转化创造了物质基础,子女除生身的母亲之外,又可确认生身的父亲,这又促进了母系向父系的转化。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人口的增殖,家族取代氏族的组织生产和生活的职能,而成为基本的经济单位,有些摩梭母系大家庭,人口过多,多到几十人时,财物的分配和生活的安排有了困难。于是,有些母系大家庭开始解体,有的母系大家庭的成员便重新组合家庭,就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的家庭。  私有制产生后,相继产生了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的问题,人们的思想不能不受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的观念的影响和制约,因此母系家庭中的部分成员产生了重新组合家庭,建立自己独立经济生活的欲望,于是有些母系大家庭逐渐分解为一个个的个体小家庭,特别是司匹阶层,他们还有权力世袭的根本利益,因此多实行一夫一妻制。  由于实行阿夏婚而形成并维持的母系大家庭,自产生阿夏同居婚以后,一个男子进人了女方的母系家庭,一个女子进入了另一个母系大家庭。这种家庭内部,势必产生相互排斥性。如果是男子到女方家庭与女方母系家庭的其他男性成员引起龃龋。如果是女子到男方母系家庭,也势必在无形中造成对男方母系家庭女性成员的排斥性,这样就加速了一些母系大家庭的分并,促进一夫一妻制婚姻的实行。  另外,摩梭人所住的地区,还有普米、彝、傈僳等其他民族,都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对摩梭人不能不产生影响。很早以前,有的摩梭人已与普米、藏族等通婚,形成一夫一妻制家庭。  自从摩梭人与其他地区加强经济联系后,一部分男子经常在外经商,他们在外族的影响下,也逐步树立了父权观念,实行娶妻。  摩梭人在阿夏婚不断演变的前提下,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逐步兴起一夫一妻制婚姻。新中国建立后,民主改革期间,本民族出现了一批干部。学生,他们受到先进的汉文化影响,也带头兴起一夫一妻制婚姻。  摩梭人由阿夏婚向一夫一妻制婚姻的过渡,长达几个世纪,但至今仍然是阿夏异居婚、阿夏同居婚、一夫一妻制三种婚姻并存。  (三)、摩梭家庭的三种形式和特点  据1956年民主改革时的统计,在进行调查的永宁坝335户摩梭人户中,父系家庭为21户,占调查人户的6 25%;母系家庭170户,占调查人户的50.7%,父系、母系并存家庭144户,占调查人户的43%。据1984年初统计,对永宁坝551户摩梭人的调查,父系家庭212户,占总调查人户的40%2母系家庭I71户,占总调查人户的32.4%2双系家庭144户,占总调查人户的27.6%。对551户女性人口调查,生育过妇女有745人。占成年女性人数的63.25%。在生育过妇女中,实行阿夏婚的妇女393人,占生育过妇女人数52.6%。  l、母系家庭  母系家庭的四个特点:  第一、家庭中无男子娶妻,女子出嫁,男子夜晚去女阿夏家,清早回自己母亲家生产生活,而女子则终身在家。家庭成员的血统完全以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在这种母系家庭里,由于全是母系成员,无父系血缘亲属关系,也就元翁婿、婆媳、妯娌。姑嫂等复杂关系。  第二,舅掌礼义母掌财,这是母系家庭权力分工的形式。家庭的吉庆祭典,较大的交换或买卖,除婚姻爱情以外的社会交往,都由舅舅或其他有本事的男性成员作主。家庭财产的保管使用。生产生活安排。一般家务及接待宾客则由母亲或家庭中聪明能干有威望的妇女作主(摩梭人称达布)。这种形式,很难判定谁为主次。摩梭人认为这只是以男女平等为前提的具体分工。由于舅舅及其他男性成员因帮助姐妹抚养儿女并承担家庭中的重累活,而且终身在母亲或姨母们跟前,瞻养孝敬母亲舅舅和姨母至送终,从而受到母亲、舅舅、姨母以及姐妹和姐妹之儿女特别的敬畏和尊重。母亲及其他女性成员因承担家庭繁琐事务并关心体贴家庭所有的男性成员的穿着生活,并且作为年轻一代唯一确认的亲长而受到特别敬爱和尊崇。摩梭母系大家庭的男女成员是平等的,而且体现了家庭成员的合理分工。他们认为,整个社会的合理分工必然会使社会安定发展,一个家庭的合理分工必然会促进这个家庭的经济发展的文明程度。  第三,摩梭人认为,由于家庭全部成员都是同一母系血缘。加之摩梭人显著的道德意识,即崇母观念的流传弘扬,全部家庭成员之间亲切和睦,尊老爱幼,礼让为先,宽怀谦恭,对老弱病残者给予特殊的优待和尊重,不许歧视,若有歧视和虐待现象,乡亲四邻会谴责。由于母系血缘的紧密维系以及崇母观念的传统意识,家庭全部成员绝对服从母亲或其他达布的安排,而母亲或其他达布对家庭的所有成员的衣食住行和生产劳动的安排也尽量做到合情合理,所以母系大家庭从不发生吵嘴闹架之事,这就加强了母系大家庭的团结性和统一性。也由于母系家庭全部成员是同一血缘亲属,因此,母系家庭中特别讲文明礼貌,家里绝对禁止说脏话、丑话、粗话,禁止粗暴行为。平时生活中,饮食起居,皆分年纪长幼,先敬长辈,后及晚辈。这种文明礼貌表现在社会交往中,形成摩梭人热情好客,对客人礼貌、热情、恭敬,来客不分贵*,都要热情款待等。摩梭母系家庭以助人为乐、济人为荣。行善为本、好施为义作为世代传统,在自家所居住的较大范围里,谁家有人生了小孩或生了病,谁家有喜庆吉事或遭了灾难,都要带着厚礼去看望,以示济助安慰祝贺,促成了摩梭地方人与人、家与家。村与村的团结友爱。  第四,母系家庭一般不分家或很少分家,如果一个家庭姐妹多,那么姐妹所养的儿女以及后代就更多,所以母系家庭一般来说人口较多,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人多了利于分工,可以从事各方面的工作,家庭容易富裕。所以永宁摩梭人家的生活比邻近他族较富裕,而且找不到孤、寡老人和流浪儿。这是摩梭母系大家庭能维持悠久历史并保存至今的原因。  2、双系家庭  所谓双系家庭,即父系、母系并存家庭。这种家庭的特点是:一个家庭之中,既有母系血统的成员,又有父系血统的成员,从而就产生了母系亲属和父系亲属共同在一个家庭的现象。这类家庭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整个家庭的几代成员中,一代为母系成员,一代为父系成员,相互交错,或连续几代为母系成员,一代为父系成员;二是在同一代的成员中,有的是男子娶妻所生子女,有的是女子未嫁所生的子女,然而又同为一个家庭。  双系家庭的情况比较复杂,分为八种类型:一为前辈母系后辈父系;二为前辈父系后辈母系;三为同辈双系并存;四为前辈母系后辈父系下辈又母系;五为前两代母系下一代父系;六为前辈母系后辈双系并存;七为前辈双系后辈母系;八为因男到女家子女依母系计算。以上八种情况,明显的是后辈为母系家庭的双系家庭较多,这说明母系的成份仍大于父系成份。摩梭人母系家庭虽然不断在向父系家庭过渡,但其发展很缓慢,过渡期很长。  双系家庭是介于母系和父系之间的过渡性的家庭形态,在这种家庭中,男子已把其配偶带回自己家里,子女自然属于父系亲属系列,但同一家庭中的女子不出嫁,其配偶上门到女家,其子女只能属于母系亲属系列。在这种家庭中,母系和父系亲属兼容并存,成年的同胞兄弟姊妹和舅表、姑表、姨表兄弟姐妹都为同一个家庭的成员。按这种自然特征,才称其为母系父系并存家庭。这种家庭有发展程度上的区别,有的是以母系为主,父系为辅;有的则以父系为主母系为辅。至于这种双系家庭的财产继承,由于它是共有性质的大家庭,不存在单个人的遗产,所以财产的继承和家庭的延续相联系在一起。母系为主的家庭,女子是家庭的核心,妇女在家庭经济中是占有重要地位的,自然要实行后代共同继承遗产的制度。父系为主的家庭,则根据其家庭的实际情况,或实行后代共同继承遗产,或实行由男子继承遗产的制度。  3、父系家庭  摩梭人的父系家庭,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父系家庭,有其自己的特点。摩梭人的父系家庭,一般是近几代才从母屋分居的小家庭,世系很短,人口不多,通常只由一对夫妻及其子女组成,构成这类家庭的基本条件,必须是连续两代以上男子娶妻,或过继其他血统的子女。金沙江一带的摩梭人很早就确立了父系制,但晚近期仍存在双系和母系家庭,蒗蕖及其他地区的摩梭则因与其他民族杂居的时间长,很早就已确立了严格的父系家庭。父系制的出现,首先是封建土司在元代起就已厉行嫁娶,实行权力世袭的父系家庭制度。其次,早期从土司家庭分裂出来的司匹阶层,也都是父系为主的家庭。(接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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