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对专业合作2015财政支农资金金检查的通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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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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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财农[200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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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浙财农字[号)印发给你们,并结合衢州市级实际,就做好检查工作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范围  年三年内各级财政安排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和市财政安排的各类支农专项资金。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内容包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使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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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办[2013]6号
青财企一[2007]
新财企[2005]77
计社会[2001]23
陕政办函[2007]
闽海渔[2012]13
财驻苏监字[200
琼府办[2001]53
浙财建[2015]51
黔府办发[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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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关于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思考
关于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思考
关于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思考
一、当前财政支农工作现状分析
财政对农业的“取”与“予”是直接关系到农业是否发展,农民是否富裕,农村是否稳定的大事。洪湖作为农业大市,近几年来,在发挥财政支农政策,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第一,整合支农资金,扶持龙头企业发展。通过龙头企业的发展来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这是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财政部门的职责所在。近年来,洪湖市财政部门先后整合板块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产业化生产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财政间歇性资金等财政支农资金,加大对以洪湖市德炎水产品有限公司为重点的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全面激活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并对已确定的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实行了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组织工作专班,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深入到企业,做到及时掌握进度,了解实际问题,研究具体办法,给予明确指导;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帮助企业网络经纪人和农户,引导双方建立长期的信用合作关系,确保取得双赢的效果。2006年,洪湖市德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在产品出口量、出口创汇额和利税均居全省同行业首位,已经网络该市境内农户3多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四分之一;初步统计,因德炎公司拉动作用,农户当年户平增加纯收入近1210元。通过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带动基地加农户,形成农业产业化的良性循环,增加了农民收入。第二,集中资金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力度。近年来,财政部门积极为地方政府当好参谋,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协调联系会议等形式,集中资金对洪湖境内长江、东荆河、内荆河等长达480公里的防汛段面进行了重点修筑加固,完成土方12000余万方;对原有各类穿堤建筑进行了全面整治,封堵小型涵闸18处,整治泵站8座,种植防浪林110万元株,植草690多万平方米。同时,进一步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仅2006年,财政协同土地部门改造中低田4万亩。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增强农业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第三,按照“捆绑运作、形成合力、规范操作、整体推进”工作要求,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措施,通过全面推行阳光管理,银行拨付,直达农户,切实做好农村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从洪湖市财政支农工作情况看,当前财政支农工作有如下特点:一是财政对“三农”的支持保护力度明显加大,但不能满足农村发展实际需要。二是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结构得到调整。主要是财政支农由支持农业向支持农村、农民转变,由间接支持农民向直接支持农民转变,财政支农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方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制约。三是县乡财政实际的支农能力弱化。特别是像洪湖这样的中西部粮食主产区,财政十分困难,地方本级财政实际的支农能力十分有限。四是财政支农工作合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县级财政部门内部负责支农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农业科、农税局、教科文科、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社保科、工交科等,多部门、同一部门不同单位分散管理和分散投入财政支农资金等现象普遍存在,从而导致财政支农工作管理部门多,中间环节多,资金在途时间长,难以集中资金办大事,少数地方支农资金甚至被挤占、挪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新形势下做好财政支农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机制。年后,各种借款和政府贷款进入偿债高峰期,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目前只能每月依靠上级借款才能勉强维持正常工资支出。要在短期内解决县乡财政困难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县乡财政支农能力,对于像洪湖市这样的欠发达地区,是难以做到的。因此,必须进一步明确中央、省级财政在欠发达地区财政支农中的主体地位,在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体系时,应当体现“三农”的优先位置,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强,不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确保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速度超过财政其他支出的增长速度。要强调依法治农,通过不断完善立法和严格执法,确保财政农业投入优先增长、稳定增长的政策充分落实到位。形成以中央和省级财政为主,以(地)市县乡为辅的财政支农投入保障机制。除了直接投入外,要重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功能,灵活运用贴息、担保、政策优惠等方式,吸引信贷资金、外资、民资、工商资本投入农业,以拓宽农业投资渠道。
(二)进一步明确财政支农资金投入重点。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财政支农应由注重生产性投入向公共性投入转变,充分发挥现有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性作用,做到统筹安排,重点倾斜,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发展的刀刃上,用在延伸产业链条的关键环节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针对我国当前“三农”问题的特殊性,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支农的投入应在解决制约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瓶颈问题上下功夫:一是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通过国家出钱、农民出力的方式,加大对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水电、农村沼气、草场围栏等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要着力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建设大规模、高标准、优质化基本农田,扩大高产稳产、旱涝保收面积,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使种粮农民在粮食生产中得到较高效益。这是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二是围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力度。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按照公共财政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文化设施、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设施的支持力度,多形式、多途径对广大农民工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每年培训一定数量的贫困农民,加快建立起“以人为本”、公平、合理、有效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农村小康建设。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保证农业稳定增长的必要条件,也是世界上所有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功经验之一。三是围绕农产品竞争力,加大财政支农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我国人多地少,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现状,决定了要从保护粮食安全出发,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供给,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要根据国内外农产品的最新竞争态势,大力支持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大宗粮食作物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工程建设,优先支持主产区推广一批有重要影响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财政对良种水稻、优质小麦的补贴。加大对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的支持力度,加强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市场信息体系、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疫体系和认证体系,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并通过加强对农户购置农机具补贴,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这是增加农业科技含量,实现农业专业化、社会化生产,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三)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财政支农工作力度,需要增加支农资金投入,同时还必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者同等重要。一是整合财政支农政策。建议将农业项目按支持产业发展情况,分门别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集中布局,根据财政支农项目的不同,成立由财政部门牵头的支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对重大项目的相互通报和信息共享体系,有机整合跨部门、跨渠道乃至不同性质的支农资金;对同一部门内部不同单位的相关支农资金实行捆绑打包,统筹使用,以降低管理成本,避免多头申批、分散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统一渠道、统一方式、统一时间”和“公开补贴资金项目、数额及计算方式”的要求,对所有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集中发放,农民凭借金融机构的一张存折卡就可以直接支取现金,通过进一步简化发放程序,减少发放环节,降低发放成本,确保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二是优化财政支农方式。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引进科学的分配方式,制定符合实际的支出标准,实行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尤其要在农业项目管理改革方面下功夫,要引进推广招标投标、项目预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报账制、公告制、专家或中介机构评估等科学管理措施,财政支农资金要严格实行专人、专帐、专户管理,规范报帐管理行为,做到机制健全,手续齐全,程序到位,并逐步推行项目资金直达制,减少中间环节,避免项目资金被截留、挪用,确保支农资金安全。三是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管。建议制定刚性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项目建设责任和财政部门的资金管理责任。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支农资金绩效评价、支农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强化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支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发展。
(作者系洪湖市财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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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转]&[转]&[转]&信息发布 && 政务公开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省级现代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
& 来源:蔡甸区政府网
点击率:2778
武汉市财政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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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省级现代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区财政局:
&&& 根据省财政厅鄂财农发[号文,现下达你区省级现代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补助资金21万元,列入2012年“农业组织化和产业化经营2130124”预算支出科目。请按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附件:2012年省级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表
& & & & & & & & & & & & & &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武汉市财政局文件
武财预[2012]83号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资金的通知
有关区财政局:
&&& 根据省财政厅鄂财农发[2012]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列入2012年“农业组织化和产业化经营2130124”预算支出科目。请按照省厅要求及时上报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总结,并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附件: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资金安排表
&&&&&&&&&&&&&&&&&&&&&&&&& &&&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办:武汉农业局& 承办:武汉市农业信息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八古墩东一巷78号& 邮编:430023
电话:027-& 传真:027-&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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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进财政支农资金规范管理
& & &安徽省财政厅日前会同省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农口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改革。
&&& 《意见》规定,凡政府预算安排的,直接投向农业、农村的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县各级安排的支农资金,全部纳入管理改革范围。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不允许在执行中打折扣。
&&& 《意见》要求,要围绕财政支农资金运行中的五个关键环节,加大管理改革力度,全面推进落实。资金分配上,全面落实因素法分配。除补贴资金、防汛抗旱资金、救灾资金外,省、市政府安排对下级政府的财政支农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实行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项目安排上,全面落实公开竞争立项。省级原则上不安排具体支农项目资金,由市、县(区)政府统筹安排,采取第三方专家独立公开评审立项,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资金使用上,全面落实绩效监督。全面落实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支农资金分配机制。资金监管上,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公示。落实责任上,全面推进压实监管责任。在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全面落实农口部门的管理主体责任、项目单位的使用主体责任、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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