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办大退休教师集体生日方案退休年龄

【中国联合商报】.cn 欢迎您
 |  |  |  |  |  |  |  |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 && 新一轮东北振兴全面实施 打造“五基地、一支撑带”
新一轮东北振兴全面实施 打造“五基地、一支撑带”
■中国联合商报 记者 郭安丽
  5月10日,国家发改委举行发布会,介绍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司长周建平表示,关于下一步的落实工作,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新一轮东北振兴三年滚动计划和一批重大项目,确定振兴战略的路径图、时间表。
  此前的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以下称《若干意见》)发布,提出到2020年,东北地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用十年左右时间,东北地区实现全面振兴,成为全国重要的经济支撑带。
  东北新定位:“五基地、一支撑带”
  近年来,当投资拉动逐渐“成为往事”的时候,东北地区经济增长下滑严重。今年一季度,黑龙江、吉林、辽宁经济增速分别为5.1%、6.2%、-1.3%,三地增速均在全国靠后。
  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式,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综合研究所负责人衣保中告诉《中国联合商报》记者,本次实施新的15年振兴难度仍很大。因为上一次振兴是因为全球经济处于扩张期,当时石油价格上升,就可以带动经济快速增长。现在经济未进入新的周期,大宗商品价格还在下跌。
  因此,周建平表示,发改委将和东北三省的发改委密切配合,研究如何在他们的年度工作中,包括各省区的年度工作中把这些工作能够细化下去。
  根据4月26日发布的《若干意见》,东北地区的战略定位进一步界定并提得很高,可以用“五基地、一支撑”来概括。具体是:要成为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装备基地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国家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基地。
  周建平指出,这“五基地、一支撑带”既是中央对东北提出的要求,也是对东北未来发展的重托。换个角度说,这也是衡量东北是不是全面振兴的重要标志和标准。
  “我们也正在组织力量,紧锣密鼓的编制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同时和各地方的‘十三五’规划结合起来,把《若干意见》落实好。”周建平在发布会上说,发改委将和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将《若干意见》所涉及到的政策一一细化,并促请各部门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
  另外,发改委将研制制定新一轮东北振兴三年滚动计划和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近三年的滚动计划中,初步计划有130多个项目,主要涉及基础设施等。这意味着针对具体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兴产业等各个方面,会有细则出台。
  东北是中国进入计划经济最早的区域,现在也是影响最深的区域。所以在周建平看来,改革的任务相对其他来说更重,以中央的《若干意见》为指导,在未来一段时期内,要加大改革力度,使东北市场的活力和动力能有大的改善,为全面振兴东北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六方面进行东北体制机制改革
  东北如何实现振兴?如何有效的建设“五基地、一支撑带”?周建平表示,为了支撑东北的长期发展,发改委现在也正在研究提出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重大开放开发平台和重大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东北新一轮发展的长效机制。
  针对东北振兴,4月26日发布《若干意见》提出了四个着力,即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开放是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治本之策;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增强产业竞争力是老工业基地的关键之举;着力鼓励创新创业,提升创新引领支撑能力,是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决胜之要;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是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稳定之基。
  周建平称,这“四个着力”既是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点任务,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东北振兴发展的核心要求。下一步围绕东北体制机制改革,应从六方面着力。
  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东北地方政府在管理经济方面如何解决好现在存在的错位、缺位、越位、不到位的问题,着力改善投资软环境,这是政府改革要做的事。
  国有企业改革,东北的国有经济比重比较大,国企改革主要的出发点是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建立起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运作机制,特别是在三项制度,包括用人方面,薪酬方面,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治理结构。切实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
  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的作用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东北和江浙一带比,民营经济的发展确实还存在不充分的问题,虽然他们也很重视发展,但是从比重、贡献度来说还是有差距的。
  周建平指出,下一步民营经济的发展也是一个重点,基于此,发改委近期和工商联、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的指导意见》,探索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金融环境、政策环境、运行环境,营造一个比较好的民营经济发展的生态,使民营经济真正能够实现平等获得资源、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时也同等受到保护。
  重点专项领域改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很多改革举措,发改委和相关部门、相关部委、相关司局一起配合,争取在东北先行先试,比如化解国有企业的负担问题,解决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职责,包括厂办大集体、企业办社会,三供一业、混改、个人持股等方面的改革,能够在东北先行先试,激发市场的活力。
  国际上,依托“一带一路”战略提升开放水平。东北区位优势比较明显,沿边沿海的优势也非常突出,如何做好这篇文章,对东北发展很有益。中央提出“一带一路”战略,俄罗斯提出欧亚经济联盟,蒙古国提出草原之路。发改委正在推动中俄蒙经济走廊,包括陆海联运、互联互通有很多的文章,包括电商有很多发展的空间。还要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合作。
  国内要对接京津冀。近期,发改委和北京市发改委、中关村管委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在产业转移上形成优势互补,避免同质化竞争。中关村关于股权激励、个人处置权、收益权方面,以及激发个人市场主体活力一些好的做法,发改委也会积极推广到东北。
  破解民生难题 为东北振兴提供保障
  在振兴东北的中,民生问题始终是绕不过的一个“门槛”,也成为东北三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挑战之一。辽宁师范大学区域所所长李靖宇介绍,过去东北地区贯彻计划生育政策彻底,加上国企办社会负担重,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养老很难。
  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原副主任宋晓梧近日撰文表示,当前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制约了东北地区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只有把民生和发展有机衔接起来,才能在保障民生的基础上,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宋晓梧称,近年来,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职工进入大规模退休期,2014年辽、吉、黑三省养老保险赡养比分别为1.9∶1、1.7∶1、1.4∶1,远超过全国3∶1的平均水平。在社保全国统筹推进极其迟缓的情况下,仅为弥补社保欠账,目前东北各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6个百分点,这大大加重了东北地区的企业负担,抑制了企业竞争力。
  另外,公开资料显示,东北地区(包括内蒙古东部地区)资源枯竭城市有21个,占全国30%,随着资源储量大幅缩减,传统发展方式难以为继,民众生活十分困苦,随着石油、煤炭等价格大幅下降,许多能源资源产地的民生问题再次凸显。
  宋晓梧建议,要高度重视去产能化过程中的就业促进工作,加快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普惠、均等、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使城乡居民普遍享受一致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安全,合理分享东北全面振兴成果,实现共享式发展。
   《若干意见》就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了多项措施。首先是加大民生建设资金投入,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问题。其次,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投入继续向东北地区倾斜,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职工的生活困难和社会保障问题。
  “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工程,切实改善矿区发展条件和居民生产生活条件。”《若干意见》提到,还要进一步完善对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支持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等加快解决社会民生和生态环境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
  国家发改委宏观院科研研究员高国力建议,还应积极采取投资补助、抵押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重点行业和领域。此外,充分利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税费减免等多种手段,结合正在推进的各项改革,重点支持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推进央企混改试点工作
  东北是我国的老工业基地,东北振兴离不开国有企业改革散发活力。5月13日从发改委网站获悉,为积极有序推动总部设在东北地区的中央企业和中石油下属企业先行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发改委振兴司于5月6日上午组织召开了东北地区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总部设在东北地区的中央企业先行开展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具体模式和途径”。该文件指出,东北的国有经济比重比较大,国企改革主要的出发点是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建立起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运作机制,特别用人方面,薪酬方面,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治理结构。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宋葛龙表示,今年将按照国发〔2015〕54号文件关于“结合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试点。
  分析人士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支持总部设在东北地区的中央企业先行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对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运行机制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周建平表示,中央企业在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要重点把握以下3个方面问题:一是要充分认识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二是国有企业要用优良资产和有竞争力的业务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在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要明确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
  同时,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守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经济的运行能力和控制能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三个基本底线。周建平要求,企业要尽快形成改革的共识,坚定改革的决心,要自下而上、由内到外形成合力来更好的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央企业应该在新一轮改革中起好带头作用,通过改革把企业做优做强、提升行业内影响力的同时,要注重加强企业与地方的深度融合。加载中......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吉林省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接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办法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
来源:其他
&&&&&&&&&&&&&&&&&&&&&&
发布时间:
&&&&&&&&&&&&&&&&&&&&&&
审核人:社保局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吉林省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接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办法的通知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制定的 《吉林省厂办大集体职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吉林省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
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办法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富民工程的若干意见》(吉发 〔2010〕21号),推进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民生,维护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坚持政策连续性,与我省国企改革和集体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相衔接;坚持权利和义务对等,以企业、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支持;坚持积极稳妥推进,与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同步进行。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企业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2?有主办单位且主办单位是国有企业,并依附于主要国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主要目的。
  (二)人员范围。
  符合上述条件的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 (含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三、基本政策
  (一)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以下简称欠费)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具有缴费能力的,应一次性足额补缴。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经企业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财政部门批准,除企业欠费中应划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外,可先一次性补缴50%以上,其余部分由同级政府承债。职工个人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应一次性足额补缴。补缴欠费缓收滞纳金。
  (二)欠费厂办大集体企业,确无能力补缴的,经当地政府批准后,由企业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其职工可从欠费之日起,按照个体劳动者政策补缴养老保险费,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原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2011年1月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也可按 《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试行)》(吉政办发 〔2009〕57号)规定参保。
  (三)欠费厂办大集体企业中的漏保职工,从本人应参加养老保险时间算起,以各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998年以前为全部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单位和个人按各年度缴费比例补缴养老保险费。企业确无能力缴费的,漏保职工可从本人应参保之月起,按照个体劳动者政策补缴养老保险费,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原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2011年1月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也可按吉政办发 〔2009〕57号文件规定参保。
  (四)未参保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在职职工可按个体工商户参保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本人应参保时间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原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2011年1月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应按吉政办发〔2009〕57号文件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并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基本养老金按本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的条件核定,享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政策,从补齐养老保险费的下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不补发。
  (六)各级政府应制定承债资金偿还计划,妥善安排偿还资金。承债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政府承债部分应先予偿还。
  (七)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的基准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除本办法明确规定的时间外,其他如欠费核算、承债时间、漏保职工在岗时间等,均以2005年12月31日为基准。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附件:吉林省厂办大集体职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省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
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 《吉林省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办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程序
  (一)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厂办大集体企业,符合承债条件的欠费企业填写 《欠费厂办大集体企业申请承债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初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欠费情况后,同级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代政府审核同意,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余部分由同级政府承债。已批准承债的厂办大集体企业补缴欠费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和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无原件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书面证明。
  2?企业职工档案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依法应该提供的材料。
  (二)经当地政府批准,困难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按个体工商户政策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由企业或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
  1?当地政府批准的文件。
  2?职工本人档案和居民身份证。
  3?社会保险费欠费情况。
  4?其他依法应该提供的材料。
  (三)厂办大集体企业漏保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需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
  1?原企业已参保证明。
  2?职工本人档案和居民身份证。
  3?其他依法应该提供的材料。
  (四)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由企业或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无原件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书面证明。
  2?职工本人档案和居民身份证。
  3?其他依法应该提供的材料。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实施 “富民工程”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政策,严密程序,积极稳妥推进。
  (二)明确责任,合力推进。人社部门是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界定和职工身份审核;财政部门负责承债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实企业欠费,养老保险费征收及职工参保续保经办业务;公安、信访部门负责做好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全力推进。
  (三)疏导矛盾,维护稳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缴费难问题;强化政策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履行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1?欠费厂办大集体企业申请承债审批表
  2?厂办大集体企业欠费汇总表
  3?厂办大集体企业欠费职工明细表
  4?年度厂办大集体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政府承债书(样本)
&&&&&&&&&&&&&&&&&&&&&&&&&&&&&&&&
&&&&&&&&&&&
&&&&&&&&&&&&&&&&&&
&&&&&&& 【
&&&&&&& 【
&&&&&&& 【
加载中......
位访问者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铁路大集体退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