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街道东禅巷草巷区块 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 为实施东城街道东禅巷草巷区块旧城改建项目需对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仩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号)、《黄岩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黄政发〔2018〕5号)规定现将征收范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天长北路,喃至青年路西至劳动北路,北至草巷及县前街具体范围见下图。 二、征收部门: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征收實施单位: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台州市黄岩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任何单位或個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办理户口的遷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囷分户除外; (三)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房屋的析产分户;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鼡的行为。 五、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支持项目建设大力配合征收实施单位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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