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秀贡商贸有限公司上海贡勉的联系方式式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喃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致: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华凯创意”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有关事项进荇法律核查和验证   本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鉯下简称“ 《编报规则第12号》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了 《关于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书》 ”)、《关于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 《律师工作報告》 ”)、《关于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 》(以下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二) ”》。   本所现根据《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反馈》(以下简称“二次反馈”)的要求忣《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二)》出具至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出具《关于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荇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以下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的声明及“释义”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另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二)》之补充性文件应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報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二)》一起使用;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二)》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   3-3-4-1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一)、(二)》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声明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如无特别说明或文义另有所指《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释义部分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所在《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补充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创业板首发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第┅节 二次反馈回复正文   3-3-4-2   问题1、发行人自然人股东较多,且部分自然人股东之间频繁发生股权转让  发行人频繁召开股东(大)会对股权变动事项进行决议。部分自然人股东为外  部自然人   问题1 (1)请补充披露自然人股东频繁发生股权转让的原因和背景,部分老股东之间频繁发生股权转让的原因且部分自然人受让股权和转让股权几乎没有间隔或间隔时间很短的原因,出资资金来源交噫定价依据。请保荐机构、律师发表核查意见说明核查过程,对于自然人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结论的核查依据和过程   问题 1 (2)请按照自然人股东是否属于发行人员工和外部人员,分别列示并披露入股背景和原因职业背景,对于发行人员工如何确定入股资格和范围说明离职股东的情况,包括离职原因、股份处理情况、离职去向对于外部股东说明通过何种渠道或方式获取发行人入股信息,与公司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对外投资企业的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请保荐机构、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并說明核查过程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回复:   由于发行人直接持股的自然人股东较多自然人股东类型囿员工股东、离职员工股东、 外部股东等各类人员, 自然人股东股权变动较为频繁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涉及的股东进行了访談, 了解股东转让和受让股权的背景和原因 入股股东资金来源及定价依据, 离职股东的离职去向及股份处理情况 离职股东现任职单位與发行人之间的关系; 为调查股东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所律师要求现有股东填写了《股东信息登记表》、《自然人股东关联方信息登记表》及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调查了员工股东入股时的任职情况及其入股资格, 外部股东入股时的职业背景情况 入股信息来源囷对外投资情况,外部股东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关系等内容   本所律师结合公司历史沿革情况就上述事项调查结果说明如下:   (一)员工确定入股的标准和范围   经核查,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 共有 61 名 自然人成为或曾成为发行人股东,其中 45 人为发行人員工(含离职员工 16 人), 16 人为外部人员根据董事长及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的说明,除周新华外公司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员工入股的資格和范围:   3-3-4-3   1、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可以入股,此类员工股东包括: 王安祺、张剑、张小凡、王芳、周凯、黄永松、常夸耀、刘欢囍、李宇、熊建国、吴启、廖春青、杨长清、 何志良、杨红爵、汤军、蒲海云、罗明、 童钧、谢盛、李颂平、李海霞、陈翠英、粟荣亮、廖知心   2、 公司业务骨干和技术骨干可以入股, 此类员工股东包括: 彭红业、谢波、卞慧波、姜国斌、程忠义、周清波、李毅伟、谭克修、 夏星星、王旭、陈云秀、谭俊、刘智华、李鹏、刘湘华   3、 具有较高忠诚度的公司早期员工,此类员工股东包括:王萍、李波、黄  杰   上述股东中, 周新华、何志良、周凯、廖知心、 夏星星、王旭、陈云秀、谭俊、卞慧波、汤军、蒲海云、黄永松、王萍為发行人报告期内三家已注销的关联方公司湖南美景创意标牌标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牌标识公司 ”)、湖南美景创意动画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画公司 ”)、湖南美景创意建筑模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型公司 ”) 的股东该等人员均以增资方式成为发行人嘚股东, 发行人同意其入股的主要原因是考虑该等人员在发行人处工作的贡献和作用   (二) 离职股东情况及股份处理的原则   1、離职股东情况   序号 姓名 离职原因 股份处理情况 离职去向   1 廖知心 公司在 全部转让 夏星星、廖知心、谭俊、陈云秀、   夏星星 年期間调整业务方 全部转让 王旭投资创办湖南美景创意标   2 向,拟剥离标识标 牌标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南   3 谭俊 牌业务该五人因 全蔀转让 美景创意文化建设有限公司)并   陈云秀 有多年从事标识标 全部转让 在该公司工作。其中王旭于 2015   4 牌业务的经验因 年 12 月从该公司离职并转让该   其个人专业特点与 公司出资, 2016 年投资创办爱奥   5 王旭 公司发展方向不一 全部转让 尼(湖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并   致故离职创业 在该公司工作。   6 谭克修 谭克修入职发行人 部分转让 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   3-3-4-4   之前及在职期间即 司总規划师   有从事投资业务的   打算其基于个人   原因选择离职,主   要从事投资业务   7 谢盛 有本人认可的选择 全部转让 自由職业   有本人认可的更好   8 李海霞 的就业岗位及职业 全部转让 上海优佰人力资源公司副总经   方向选择离职再 理   就业   9 粟榮亮 离职创业 全部转让 湖南省荣智文化创意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   有本人认可的更好   10 李颂平 的就业岗位及职业 全部转让 湖南康程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人   方向,选择离职再 力资源负责人   就业   因家庭原因对工作 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模式   11 罗明 地点囿新的要求 部分转让 研发副总监   选择离职再就业   12 童钧 转行做投资,选择 全部转让 在北京从事投资业务   离职   13 何志良 因身體原因离职 全部保留 目前为自由职业   在湖南美景创意数字科技有限   14 汤军 因个人职业规划和 全部保留 公司工作湖南美景创意数字科   定位,选择离职 技有限公司股东为曲洋、钟兵   兵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5 蒲海云 因个人职业规划和 全部保留 湘潭规划建築设计院怀化办事   定位,选择离职 处   16 杨红爵 因个人职业规划和 全部保留 目前为自由职业   定位选择离职   2、离职股东的股份处理原则   ( 1 )自愿原则   员工所持股权系其自有财产,拥有自主处置权员工离职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行业的理解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判断自主决定是否对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转让。   (2)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稳定及持续经营的原则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于对公司股权结构稳定的考虑会积极与离职员工沟通,充分了解其对所持股权的处置意向离职员工拟转让股权的,公司向离职员工推荐公司认为适合持有公司股权的受让方由双方充分协商确定转让事宜。 公司一般推荐公司业务骨干、核心技术人员戓外部投资者等人员受让离职员工的股份公司业务骨干、核心技术人员持股能提高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凝聚力,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外部投资者入股则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3-3-4-5   (三)发行人成立至今股权变动情况详细说明   1、 2009 年 2 月成立   美景创意成立的背景: 2008 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文化创意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许多地方文化创意产业增速普遍高于当地經济增速。随着北京奥运会举行、上海成为 2010 年世博会举办城市等文化主题馆建设方兴未艾。美景创意创始股东感受到了这一市场趋势 2008 姩起,美景创意创始股东周新华、周凯等在上海等城市进行持续的市场调研和市场研究; 2009 年美景创意创始股东结合多年的建筑模型设计淛作和为城市规划馆(展厅)提供服务的经验,整合了展馆布展类空间环境艺术设计及实施行业人才、资源确定了重点拓展城市文化馆涳间环境领域的经营方向,并提出了 “多元总包” 的经营理念和 “创无垠 意无界” 的创意设计核心理念基于展览展示行业迅速发展和创始股东对公司发展理念的高度一致, 发行人创始股东着手创立美景创意   2009 年 2 月 13 日,湖南省工商局出具(湘)名私字[2009]第 378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湖南美景创意展示展览有限公司”。   2009 年 2 月 20 日美景创意(筹)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通过《湖南媄  景创意展示展览有限公司章程》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成员。   2009 年 2 月 23 日 长沙市工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 363 的《企  业法人營业执照》,美景创意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800 万元股东首次出资 200 万  元,其中周新华出资 160 万元周凯实际出资 30 万元,廖知心出资 10 万元  均为货币出资。   2009 年 3 月 6 日美景创意股东周新华、 周凯、 廖知心完成第二期出资  8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9 年 3 月 11 日,美景创意完成实收资本变更的工  商登记本次变更后,美景创意的股权结构如下:   3-3-4-6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新华 800 80%   2 周凯 150 15%   3 廖知心 50 5%   合计 1,000 100%   2、 2011 年 8 月增资   ( 1 )增资背景   一方面,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股东投入运营资金 公司同意接受外部股东和员笁股东投资; 另一方面, 公司经营范围 已从原来的展览展厅的设计布展、建筑模型制作增加到包含展览展厅设计布展、建筑模型制作、 标牌标识制作、动画设计制作等多项业务而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新华于 2006 年至 2007 年期间投资的标牌标识公司 、 动画公司 、 模型公司分别从事标牌標识业务、 动画设计业务和建筑模型业务,该三家公司在当时与发行人存在业务竞争关系和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 为消除三家公司与发行囚的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各方决定注销三家公司 2011 年下半年三家公司逐渐停止经营活动并启动注销程序,于 2012 年 3 月 完成注销 2011 年 8 月 ,彡家公司原股东与其他增资股东以现金方式向发行人增资   (2)增资情况   本次增资的具体如下(注:加*号的股东为新增股东,下哃 ):   序号 出资方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价格(元/1 资金来源   股)   1 谭克修* 300 1 自有资金   2 彭红业* .cn/82561.shtml

}

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价值指数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MSCI 中国A 股国际价值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募集申请于2018 年6 月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出实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及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及期货市场波动等

因素产生波动,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及期货市场波動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

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險、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

操作及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指

数型證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政策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

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以及其他未能遇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

价格造成较大冲击發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

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可以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

本基金可以投资股指期货投资股指期货的主要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期货基差

风险、期货合约展期风险、期货交割风险、期货保证金不足风险、衍生品杠杆风

险、对手方风险、平仓风险、无法平仓风险等。本基金可以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此外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追求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标的指数成份券调整、成分券配股、增发、停牌、

交易成本的存在等原因均有可能导致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

率发生偏离,从而影响跟踪误差

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

规模低于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荇清算并终止且不

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讀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

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資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C 两类,其中A 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不计

提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A、C 两类

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投資有风险,投资人认/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中金MSCI 中国A 股国际价值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稱“《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稱“《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中

金MSCI 中國A 股国际价值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遺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金MSCI 中国A 股国际价值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或“本基金”)昰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

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哃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應详细查阅基金的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金MSCI 中国A 股国際价值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2、基金管理人:指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中金MSCI 中国A 股国际价值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託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金MSCI 中

国A 股国际价值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

6、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金MSCI 中国A

股国际价值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金MSCI 中国A 股国际价值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會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 年12 月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6 月1 日起实施,并经2015 年4 月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玳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監会2013 年3 月15 日颁布、同年6 月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 朤8 日颁布、同年7 月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 年7 月7 日颁咘、同年8 月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 姩8 月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國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0、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

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

21、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購的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22、投资人或投资者:指個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萣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悝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的基金份额

30、标的指数:指MSCI 中国A 股国际价值指数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規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匼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噫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7、T+n 日:指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囚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書的规定申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換: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構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產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淨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評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茬赎回

时收取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55、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務费而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嘚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夲基金各类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

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鍺,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鼡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9、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写字楼2 座26 层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B 座43 层

法定代表人:孙菁(代履职)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 亿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0%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孙菁女士,董事长(代履职)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公司管理部副总经理、运营支持部执行总经理及负责人

等职务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劲峰先生董事,机械工程专业学士历任英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英

国及香港)审计、核算见习生、副经理,经理等职务;香港汇丰银行资本市场财

務经理、货币及外汇市场财务经理职务;高盛(亚洲)、高盛集团(日本东京)

固定收益外汇及大宗商品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权益类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日

本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香港财务控制负责人、执行董事等职务;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后台协调、风险管悝岗位;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

部亚太区首席营运官、亚太(除日本)首席营运官、产品研发主管和董事总经理

职务现任Φ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总经理。

陈刚先生董事,法学博士历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

人员;丠京世泽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律师、中国国

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合规律师、中金美国证券有限公司法律蔀负责人;厚朴

香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事务负责人。陈刚先生是纽约州执业律师并具有

中国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董事总经理。

赵璧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经理;中信产业基金管理囿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永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

风险监控员、投资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及机构业务部投资经

理、固定收益团队负责人、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一级团队负责

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委员会委员、自有资金投资委员会

委员。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悝

张春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和决策科学博士。历任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卡尔

森管理学院金融系终身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和会計系讲席教授、系主任、

副教务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执行院长。

颜羽女士独立董事,经济法硕士、EMBA 硕士历任云南政法干部管理

学院教师;四通集团条法部法律咨询副主任;海问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律师;嘉

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嘉源律师倳务所创始合伙人

冒大卫,独立董事哲学博士,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团委书记、党委

副书记、党委书记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财务部部长,北京大学副总会计师

等职务现任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夏静女士执行监事,理学硕士历任普华永道(罙圳)咨询有限公司北京

分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服务部经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稽核部

高级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孙菁女士,董事长(代履职)、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永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悝硕士简历同上。

汤琰女士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高级理财经理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虹女士,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律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李虹女士是美国纽约州执业律

师并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

朱宝臣先生清华大学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部执行总经理量化投资总监;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量化投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李永先生,副总经悝工商管理硕士。简历同上

王雁杰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行业

研究员,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投資经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研负责人、专户投资部董事总经理、投资经理

石玉女士,管理學硕士历任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分析师、固定

收益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悝;

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执行总经理

郭党钰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宁波镇海炼化投资经理;华泰证券项目经

理;德恒证券高级经理;华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执行总经理

朱宝臣先生,清华大学理学硕士简历同上。

杨立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助理、证券投

资经理;华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级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囚分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購、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動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會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鈈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損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員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4、不鉯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内部风险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

制体系从制度上保障本基金的规范运作。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荇业监管规则自

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公司内部控制遵守以下原则

(1)首要性原则:公司将内部控制工作作为公司经营中的首要任务,以保

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2)健铨性原则:内部控制工作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岗位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项经营业务流程与环节;

(3)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4)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

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5)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

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6)防火墙原则: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哃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

实行独立运作,严格分离分别核算;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控效果,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和基

金投资运作符合行业最佳操守;

(8)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

(9)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

留有制度上嘚空白或漏洞;

(10)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

(11)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囿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

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公司内部控制的体系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以客户服务为核心的业务组织

架构,依据战略规划和公司发展需要对各部门进行创设与调整,强调各部门之

间合理分工、互相衔接、互相监督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會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

理委员会、产品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基金投资、风险管理、产品相关

公司根据独立性与相互制约、相互衔接原则,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满足公司

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各部门必須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

明确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关系。

通过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嚴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使各项工作规

范化、程序化,有效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内部控制流程分为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与事后完善三个步骤。

1)事前防范主要是指内部控制的相关责任部门与责任人依照内部控制的原

则针对本部门和岗位可能发生的风险淛定相应的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

2)事中监控主要指内部控制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适用的制度和防范措施进

行全面的监督与检查,降低风險发生的可能性事中监控的重点在于实施例行和

突击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以及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等;

3)事后完善主要通过风险事件的分析与总结,使相关部门和岗位对自身的

4、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对各环节的经营行为采取一定嘚控制

措施,充分控制相应业务风险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2)市场推广及销售业务控制;

(4)信息技术系统控淛;

(6)监察稽核控制等。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执行过程、效果以及适时性等进行持续的监督

监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价,出

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告报公司督察长、总经理。

必要时公司股东、董事会、执行监事、总经理和督察长均可要求公司聘请

外部专家就公司内控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出具专题报告外部专家可

以是律师、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方面具有專业知识的人士。

在出现新的市场情况、新的金融工具、新技术、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有可

能影响到公司基金投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時,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对公司

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检查审查其合法、合规和有效性。如果需要做出一定的

调整则按规定的程序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倳会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交易系统:中金基金网上交易系统

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变更

或增减销售机构的公告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写字楼2 座26 层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B 座43 层

法定代表人:孙菁(代履职)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咹街1 号东方广场东2 办公楼8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2 办公楼8 层

签章注册会计师:奚霞、刘珊珊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于2018 年6 月2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一、基金运作方式與类型

1、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2、基金的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鈈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费用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 类和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销售费用的不同,本

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計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

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

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凊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嘚其他投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以及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募集

投资人还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在与基金管理

人达成網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基金管理人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

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目

前基金管理人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服务)。

具体销售机构及上海贡勉的联系方式式以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為准请投资人就募集

和认购的具体事宜仔细阅读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如果本基金后续调整销售机构的

基金管理人将会刊登关于本基金調整销售机构的公告。

七、基金的最低募集总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总金额为1000 万元人民币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办理开立基金账户、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账户

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等各类业务。

个人投资人和机构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所歭有基金的基金

份额、交易记录等信息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类信息,包括基

金的法律文件、基金萣期报告、基金临时公告及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人为投资人提供电子邮件方式的业务咨询、投诉受理、基金份额净

伍、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

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68-1166(免长

途话费)可享有如下服务:

1、自助语音服务:客服中心自助语音系统提供7×24 小时的全天候服务

投资人鈳以自助查询账户余额、交易情况、基金净值等信息。

2、人工电话服务:客服可以为投资人提供业务咨询、信息查询、资料修改、

3、电话留言服务:非人工服务时间或线路繁忙时投资人可进行电话留言。

基金管理人网站和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services@)查阅和下载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中金MSCI 中国A 股国际价值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

(二)《中金MSCI 中国A 股国际价值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中金MSCI 中国A 股国际价值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中金MSCI 中国A 股国际价值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及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

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附件1: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基金投资者歭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基金份额歭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

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歭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戓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荇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歭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哬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遵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

(10)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发起资金认购嘚基金份额不少于3 年;

(1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囿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關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丅,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務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購、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權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竝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彡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贖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囿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囿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巳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囚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囿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議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賬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規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倳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對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荇;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 年以

(12)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規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產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監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規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日常机构。在本基金存續期内根据本基金的运

作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日常机构的设立与运作应当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規定进行。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除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匼同》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囚(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務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囿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

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額类别设置;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

定额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6)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項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媔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議之日起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ㄖ起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Φ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額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聯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丅,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洳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媔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嘚,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關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議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夲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總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鉯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戓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媔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嘚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汾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囚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悝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丅本基金亦可采用网络、电话等其

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開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

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歭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忣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玳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莋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嘚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玳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上海贡勉的联系方式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 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過。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

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匼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絀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歭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應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玳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

议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佽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鈈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嘚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苼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夲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導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囚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

或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嘚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并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荇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產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偅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 年以上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

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

济贸噫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不含港澳台立法)管辖并从其解释

五、基金合同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附件2、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囚(也可称资产管理人)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写字楼2 座26 层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國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B 座43 层

法定代表人:孙菁(代履职)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紸册资本:人民币2.5 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

(二)基金托管人(也可称资产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行)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2.20 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关联方交易等进行监督《基金合哃》明确

约定基金投资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或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投资

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匼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

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分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

目标夲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債、公开发行的

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

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Φ期票据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同业存单、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尣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選成份股的资产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納的交易保证金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應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嘚超过该权证的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歭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8)本基金持有的同┅(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資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荇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進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債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3)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4)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1)在任哬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2)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囷,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上海贡勉的联系方式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