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不动产登〔2018〕10号
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各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改革工作要求,规范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综合业务办理流程,指导各区做好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改革工作,我局制定了《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试行)》,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
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试行)
在交易登记大厅入口附近设置预检台(总咨询台)。
1、人员。预检岗位总人数可配备2-4人,由登记、税务共同派员负责,具体人员安排由各区登记、税务部门根据本区实际协商确定。
2、业务申请表及样表。现为:(1)《购房人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2)《上海市房地产交易涉税情况表》。
3、联办业务告知单(详见附1)。
(二)预检人员工作要求
1、登记预检人员负责询问申请人需办理的业务类别,按照综合受理、登记受理分流,并根据办理业务的申请材料清单,检查申请材料的格式、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指导申请人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
2、税务预检人员负责协助询问申请人需申请减免税收的情况,检查相关业务需提交的材料的格式和数量,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房地产交易涉税情况表》。
3、时间允许时,建议预检人员协助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按照交易、税收、登记业务进行分类。
4、满足要求通过预检的,发放办件号码。不满足要求的,请申请人按照相应要求补充。
二、综合窗口预收件/登记窗口受理
涉及登记与交易税收联办的(包括交易登记联办、交易税收登记联办、税收登记联办)申请,由综合窗口进行预收件;仅涉及登记的申请,由登记窗口进行登记受理。
(一)综合窗口预收件
1、人员。具体窗口数根据各区不同情况设置,窗口岗位由登记人员负责。在业务联办初期,各区税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业务熟练的税务人员在受理窗口提供现场支持,具体形式和人员由各区登记、税务部门根据本区实际协商确定。
登记人员负责询问申请人需申请的事项,清点、收取申请材料,请申请人签署登记申请表、EMS详情单(如有),开具缴费单、预收件单。预收件后,将申请材料按照交易、税收、登记业务分装。
现场支持的税务人员负责协助登记人员即时对收取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时提出补正意见,甄别其中可当场办税的申请。属于可当场办税的,综合窗口预收件后,税收件袋即时转税务部门(为便于工作,建议在综合窗口旁设置当场办税窗口),并通知申请人当场缴税;不属于可当场办税的,税收件袋由税务人员定期签收、领取。
交易件袋按要求转房屋状况查询人员,做好签收。
【提示】对于交易、登记目前可以考虑串联办理,件袋捆绑流转,节约件袋分装合并时间;后续房屋状况查询结果线上反馈功能完成后,直接并联办理。
(二)下一阶段工作(启用申请资料扫描、推送)
启用申请资料扫描、推送后,综合窗口收取一份申请资料,扫描后,连同已提取获得的相关字段信息,推送到交易税务登记审核部门,纸质资料由登记部门统一存档。
1、人员要求:各区根据业务量配置专人(扫描外包公司)负责扫描工作。
2、工作要求:接收到申请资料后,立即扫描,以便信息及时推送。
三、房屋状况查询审核
(一)现阶段工作要求(房屋状况查询结果线下反馈)
1、查询人员领取件袋后,及时录入房屋状况查询系统。当日上午(或下午)收取的件袋,录入时间应不超过当日上午12点(或下午下班前),以便房屋状况查询系统定时(中午12:00及午夜12:00)进行核心比对。
2、出具结果。每日12点前录入的件袋,务必在下午下班前完成审核,出具结果;下班前录入的件袋,务必在次日12点之前完成审核,出具结果;查询结果存有异议的件袋,力争自收件之时起23小时处理完毕。
3、查询人员打印查询结果,分别反馈登记、税务审核部门。
(二)下一阶段工作要求(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启用线上反馈后)
1、查询人员领取件袋后,录入房屋状况查询系统。当日上午(或下午)收取的件袋,录入时间应不超过当日上午(或下午)的业务办理时间,以便房屋状况查询系统定时(中午12:00及午夜12:00)进行核心比对。
2、出具结果。每日12点前录入的件袋,务必在下午下班前完成审核,出具结果;下班前录入的件袋,务必在次日12点之前完成审核,出具结果;查询结果存有异议的件袋,力争自受理之时起23小时处理完毕。
3、查询人员无需操作(房屋状况查询结果直接线上反馈登记、税务审核部门)。
(一)现阶段工作要求(契税完税证明线下反馈)
1、税务人员签收件袋后,应当在3日内完成后台处理工作(不含签收当日)。
2、登记部门在预收件单上写明“请申请人于预收件4个工作日后至税务机关办结涉税事项,提交契税完税证明最后期限为预收件后第20日,逾期未提交的,退回申请材料。”(详见附2)申请人完税后,税务人员开具契税完税证明,供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契税完税证明启用线上反馈后)
1、税务人员签收件袋后,应当在3日内完成后台处理工作(不含签收当日)。
2、登记部门在预收件单上写明“请申请人于预收件4个工作日后至税务机关办结涉税事项,提交契税完税证明最后期限为预收件后第20日,逾期未提交的,退回申请材料。”申请人完税后,税务人员无需开具契税完税证明(契税完税证明直接线上反馈登记审核部门)。
(一)人员要求:各区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二)现阶段工作要求(终审、登簿节点未分离)
1、系统操作:终审审核完毕后系统上不提交,待申请人缴税。
2、件袋流转:申请人完税,接收到受理窗口已收到契税完税证明的信号后,终审通过系统核验契税完税无误,提交,件袋即时流转至缮证岗位。
(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终审、登簿节点分离)
1、系统操作:终审审核完毕后系统可直接提交。案件等待税务传送的契税完税信号。案件只有在同时满足“终审已提交”、“契税完税信号已收到”两个条件后,进行系统登簿。契税核验由系统自动完成。终审的审核意见修改为:“同意,待申请人完税后登簿。”
2、件袋流转:终审提交后,件袋流转至缮证。
六、申请材料的流转与补正
(一)申请材料的流转
申请材料分装的三个(或两个)件袋,原则上在当前工作完成后半天内进行流转。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快流转频次,确保其他联办部门有充裕时间审核。
下阶段启用申请材料扫描、推送后,收取一份申请材料,纸质件袋不再流转。
(二)补正与案件回退
1、人员要求:接收补正材料、流转补正件袋,可由原窗口人员或专人负责,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预收件后,税务部门认为还需要申请人补交材料的,由税务部门负责通知申请人,告知其需补正的材料,请其尽快补正。税务工作人员在预收件单空白处写明需补正材料及补正理由后,将件袋按原流转路径回退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并做好交接记录工作。申请人至指定窗口补齐材料后,窗口人员重新出具预收件单,告知申请人办理时限重新计算,并将材料及时流转税务部门。
如果需补正内容简单,不需要重新调整预收件单内容的,为简化手续,方便申请人,由税务部门直接接收补正材料。
下阶段启用申请材料扫描、推送后,通过平台进行案件回退,补正材料扫描后再推送。
交易、登记部门补正可参照上述流程办理。
(一)人员要求:各区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二)现阶段工作要求(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契税完税证明线下反馈)
1、打印:打印证书、证明、审核表等。
2、件袋流转:缮证后将件袋流转至发证窗口。
3、EMS领证:将证书、证明装入EMS专递封套,粘贴详情单。
(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契税完税证明启用线上反馈)
1、打印:打印证书、证明、审核表、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契税完税证明等。(对于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契税完税证明,各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审核环节打印,系统将做好支持)
2、件袋流转:缮证后将件袋流转至发证窗口。
3、EMS领证:将证书、证明装入EMS专递封套,粘贴详情单。
(一)人员要求:各区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现阶段安排专人(建议设置在发证窗口)负责收取契税完税证明及预收件单,通知终审提交案件。
(二)现阶段工作要求(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契税完税证明线下反馈,终审、登簿节点未分离)
1、通知终审:收取契税完税证明及预收件单后,工作人员在预收件单上敲“完税证明收讫”章,让当事人签名,并定时将已完税的收件编号告知终审,由终审核验契税无误后提交,将件袋交缮证。
2、件袋流转:缮证后将件袋交发证窗口,发证人员发证(含领证单签收),并将契税完税证明及预收件单放入件袋内归档。
3、EMS专递:将缮证流转来的EMS专递交给取件的快递员,做好签收。
(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契税完税证明启用线上反馈,终审、登簿节点分离)
1、通知缮证:收取预收件单后,查看是否已完成缮证。如尚未缮证的,通知缮证人员打印相关收件编号的证书、证明。
2、发证:发证人员发证(含领证单签收),并将预收件单放入件袋内归档。
3、EMS专递:将缮证流转来的EMS专递交给取件的快递员,做好签收。
预收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退件处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1、非法占用土地、海域的;
2、属违法建筑、临时建筑或者附有违法建筑的;
3、不能提供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明的;
4、不动产权属争议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
5、申请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有冲突的;
6、不符合限购政策;
7、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契税完税证明;
8、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即使受理后也须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
登记中心出具《退件告知书》(详见附3)后将申请材料复印留存,原件退还申请人。由于契税完税证明未提交,因此案件尚未进入受理环节,无需开具不予登记告知书。
(二)关于不动产登记专递
1、选择通过邮政EMS寄递的方式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缮证环节不再打印领证单,届时由收件人直接在预收件单/收件收据上写明:“证书(证明)已收到”,并签名。
2、选择邮政EMS寄递的,投递时必须由收件人本人签收,并提交身份证明及预收件单/收件收据,请受理人员做好相关事前告知工作。
3、投递时,收件人预收件单/收件收据遗失的,由快递员将按反向详情单上的地址寄回不动产权证(证明),于次日投递至寄件的登记部门,由收件人自行至登记部门办理领证手续。
自2018年3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3月15日。
1、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综合受理告知单
2、上海市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综合预收件单
湖北日报讯 第一部分 生活服务业
1.对客户支付的住宿费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开具,需提供哪些资料?
住宿服务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酒店企业可以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酒店在开具专用发票时,客户只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客户所属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
消费客户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提供相关信息,比如说一张附有上述信息的小卡片。并不需要提供信息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2.为客户开具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对付款方式有什么要求?
对付款方式没有要求,现金、信用卡、银行转账等方式均可,信用卡、银行转账可以是住店个人的或者第三方的。
3.酒店业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如何核算和开票?
酒店业纳税人对提供会议服务中包含的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收入,可一并按会议服务核算计税,开具增值税发票。
4.酒店业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单独收费的货物、服务如何征税?
(1)长包房、餐饮、洗衣、商务中心的打印、复印、传真、秘书翻译、快递服务收入,按6%的税率计税。
(2)电话费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
(3)酒店商品部、迷你吧的收入按所售商品的适用税率计税。
(4)避孕药品和用具可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免税收入应分开核算,按规定进行申报,且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5)接送客人取得的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
(6)停车费收入、将场地出租给银行安放ATM机、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做卖场取得的收入,均为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该不动产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可选择简易办法按5%征收率计税。
(7)酒店送餐到房间的服务,按照6%的税率计税。
5.会员卡收入如何计税的问题。
出售会员卡仅给顾客授予会员资格的,属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适用6%的税率,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出售会员卡并取得收入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会员卡中既含会员资格费、又含货物或服务的,会员资格费按上述规定处理,货物或服务收入在实际发生时确认;先开具发票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6.酒店购进的车辆,以及支付的车辆保养费、油料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除过路过桥费在2016年7月31日前,按过路过桥费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外,其他支出凭取得的合法有效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7.餐饮业一般纳税人在客人用餐时收取的烟酒饮料费,按什么税率计税?
餐饮企业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提供现场消费的烟酒饮料取得的收入,按6%的税率计税。
8.提供餐饮服务购入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餐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以下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或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餐饮企业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上述购进农产品业务中,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初级农产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税额栏”有数据的,可以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税额栏”数据为“0”或“*”的,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9.物业公司将代开发商管理的房屋出租,房屋产权不属于物业公司的,如何计税?
若由物业公司给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应按照不动产租赁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中,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5%。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可以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征收率为5%。
10.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水电费,该如何计税?
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中,向用户收取的水费、电费等,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一并按物业管理服务征收增值税。
11.对景区门票按什么税目征收增值税?对景区提供的观光电梯、索道运输按什么税目征收增值税?
对景区门票按“文化服务”征收增值税。
对景区提供索道、观光电梯、观光车等项目取得的收入,可统一按“文化服务”征收增值税。
12.保安、保洁公司如何征税?
保安、保洁公司提供的服务,可按劳务派遣服务计税。
13.提供票务代理服务如何计税?
票务代理公司为旅客安排行程、住宿的行为,可按旅游业征税。票务代理公司的其他业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征税。
14.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财政返还款以及医院、学校等单位原来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收据的,营改增后如何处理?
可以开具零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三部分 房地产业
第五部分 综合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