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养老关系北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证来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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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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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公民
《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含山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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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含山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含山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经济园区管委会:
&&& 《含山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已经日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执行。
含山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
&&& 第一条 为推动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第二条 我县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后,现人均耕地不足0.3亩(以户为单位),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均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
被征地农民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依法被征收征用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需要安置的人员。
&&& 第三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基金由统筹基金(政府出资和村组集体出资)和个人账户基金两部分构成。其中,统筹基金从被征土地收益中筹集,个人账户保障金由被征地农民自愿缴纳。
&&& 第四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统筹基金来源
&&& (一)政府出资部分按划拨土地10元/平方米收取;出让土地按30元/平方米收取,其中工业用地按10元/平方米收取。
&&& (二)村集体出资部分从土地补偿费中按30%提取。
第五条 个人账户保障金由被征地农民自愿缴费及其利息构成。个人缴费标准分为3600元和6600元两个档次,被征地农民在办理参保时可自愿选择一个标准一次性缴纳,缴费标准一经选定,不得变动。
&&& 第六条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基础养老保障金。
&&& 第七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由基础养老保障金和个人账户保障金两部分构成。现发放标准如下:
&&&& (一)个人未缴费的,每人每月发给基础养老保障金140元;
&&&& (二)个人缴费3600元的,每人每月发给180元,其中基础养老保障金150元,个人账户保障金30元;
&&&& (三)个人缴费6600元的,每人每月发给220元,其中基础养老保障金165元,个人账户保障金55元。
根据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立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保障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 第八条 建立被征地农民丧葬补助制度
&&& (一)被征地农民在领取保障金期间死亡的,发放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丧葬补助费为1000元,一次性补助费为死亡人员生前4个月的基础养老保障金。被征地农民丧葬补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 (二)被征地农民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其死亡之日起60日内,凭死亡人员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到所在村委会(社区)办理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申领手续。超过申报期限的,取消其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申领资格,并追回其多领的基本养老保障金。
&&& 第九条 新增被征地农民应当在签订征收征用土地协议后六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等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参保登记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提供征用土地的相关材料:
&&& 1.征地单位与涉及镇(园区)、行政村(社区)征用土地的协议书;
&&& 2.经财政部门审查涉及的被征地农户粮食直补清册;
&&& 3.国土部门填写的该宗地征地情况调查确认表(明确征地亩数、保障人数等);
&&& 4.经征管部门审查的《含山县征地农业人口安置审批表》;
&&& 5.参保对象所在村(居)委会填写的参保对象花名册(公安户籍盖章)、《含山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申请表》,被征地参保人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及公示证明材料。
&&& (二)镇(园区)对村委会(社区)上报参保人员资料确认。
&&& (三)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按规定进行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 (四)每年度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领取养老保障金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核查。
&&& 第十条 新征用土地办理土地报批手续,用地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 (一)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单独选址项目);
&&& (二)用地规划许可证明(单独选址项目);
&&& (三)国土部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途径告知书》和《告知回执》、《征地情况调查确认表》;
&&& (四)征地准备金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批后退还);
&&& (五)人社部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告知意见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说明表》、《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意见的请示》;
&&& (六)县政府对被征地农民保障意见的批复;
&&& (七)涉及征地镇(园区)、村(社区)提供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要求听证说明或要求听证的说明材料。
&&& 第十一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经办管理工作,为参保缴费人员建立个人账户。
&&& 第十二条 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按同期城乡居民一年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个人账户保障金,支付完毕后从统筹基金中支付。被征地农民死亡后,其个人账户本息余额可依法继承,并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 第十三条 基本养老保障金的给付权益不得转让、抵押、还贷,不得虚报、冒领,违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第十四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基金及其增值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免征税、费。
&&&& 第十五条 统筹基金政府出资部分由财政部门在土地挂牌交易时足额缴纳至县财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基金专户。村集体出资部分由征地单位兑付征地补偿费时在土地补偿费中按照30%的标准提取,缴纳至县财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基金专户。个人缴费基金由所在村(社区)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收缴后,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报,并一次性缴纳至县财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基金专户。
&&& 第十六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管理办法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 第十七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今后符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关系,其个人账户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第十八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可同时享受。
&&& 第十九条 有关工作人员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基金未足额征缴和造成流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通过存银行、买国债等方式实现保值、增值,任何单位、部门不得转借、挪用、挤占、截留。
&&&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含山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含政〔2006〕56号)、《含山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含政办〔2007〕110号)、《含山县镇级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含政办〔2009〕32号)同时废止。
&&&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由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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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马鞍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注意事项
  为了做好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请各经办部门按规范申报参保人员信息,现将居民医保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要求
  (一)经办部门拷盘时间:2014年8月15日至8月31日须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一楼征缴三科拷贝上一年参保人员信息。拷盘数据含有参保人员最新的社会保障卡号。
  (二)经办部门报盘时间:学校、幼儿园于日前将参保材料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征缴中心;社区和村委会于日前将参保材料上报街道和乡镇劳保所,街道和乡镇劳保所汇总后10日内将参保材料经区人社局审核盖章后报市征缴中心。上报的参保材料为参保缴费汇总表、参保人员花名册(纸制和电子表格)。
  经办部门在12月28日前办理完成市征缴中心的审核手续和所属地税分局的缴款凭证结报手续。市地税局和市人社局将在年底前1、2天做软件系统例行年终结转工作,届时居民医保参保软件将暂停使用,元月1日后软件系统恢复正常。
  二、登记参保要求
  市征缴中心负责全市参保信息管理工作。
  (一)经办部门在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缴费期过后不予补办(新生儿除外)。办理时告知居民下次参保缴费时间。新参保人员收取1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和18元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新参保人员指从未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人员。个人参保信息录入系统后可办卡,经办部门批量办卡周期3个月,个人到办卡窗口缴费现场领卡。
  (二)经办部门建立本辖区参保人员档案,将参保材料装订成册,存档备查。经办部门留存的参保材料包括参保缴费汇总表、参保人员花名册和参保优惠证明等材料。
  (三)经办部门在报送参保人员花名册时,只报送缴费人员的信息,没有缴费人员的信息不报送。
  (四)我市市辖区所属社区和村委会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域网的安徽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审核材料;学校和幼儿园通过因特网发送电子邮箱审核材料(邮箱地址:),无上网条件的经办部门可携带U盘到市征缴中心审核材料。各经办部门在征缴期结束后将参保材料装订成册报市征缴中心备案。
  (五)在校学生统一在学校参保,城乡居民统一在社区或村委会参保。参保人员类别分为8种:在校大学生、全日制学生、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其他城镇居民、农村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其他农村居民、新生儿和农村新生儿。18周岁以下为日以后出生的人群,不包括&本数&。新生儿和农村新生儿2种类别仅适用征缴期过后补办当年保险的人员。
  (六)经办部门按缴费标准收取参保费用,具体缴费标准见参保缴费汇总表。
  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参保的人员按&全日制学生&身份参保缴费;在高校参保的人员按&在校大学生&身份参保缴费。学生如在社区、村委会和乡镇劳保所参保按年龄分为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和其他城镇居民,按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和其他城镇居民标准参保缴费。
  被征地农民按如下情况参保缴费:村委会办理农业户口人员,按农村标准参保缴费;社区和乡镇劳保所办理非农业户口人员,按城镇标准参保缴费。
  城镇新生儿缴费标准按照城镇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标准缴费,农村新生儿按照农村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标准缴费。
  (七)本市城乡低保、重残、五保、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体享受相应的参保优惠政策。参保时,参保人员享受参保优惠政策须收取其优惠证明。低保人员须收取低保证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认定证明;重残人员须收取残疾证复印件和残联部门出具的重残认定证明;五保、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体须收取民政部门出具的五保、孤老、孤儿认定证明。优惠证明须为本市相关部门开具(包括当涂县、和县和含山县)。
  经办部门留存优惠证明,如经办部门建立的参保人员档案中,已有上述困难群体优惠证明,可不重复收取。
  本市城乡优抚对象和农村无偿献血人员统一由民政部门和市中心血站集中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市中心血站咨询电话:2366580,地址:市佳山路梨苑1号卫生大厦2楼。
  (八)农业户口人员以整户在村委会参保缴费,本市职工和在校学生除外,即已在本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医保的人员可不参保缴费。
  经办部门应避免城乡居民重复参加医疗保险,若发生重复参保现象,其医疗待遇不可重复享受,按就高原则享受一种医疗待遇。
  三、表格填报要求
  请经办部门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填报信息,同时勿修改表格格式,否则计算机系统将无法识别。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为Excel文件,内有6个工作表:
  表1:参保人员花名册; 表2:参保缴费汇总表;
  表3:经办部门登记表; 表4:个人信息变更表;
  表5:办理事宜简介;  表6:参保缴费汇总表(新生儿)
  (一)参保人员花名册
  1、花名册首行为表格科目,从第二行起为参保人员信息,勿增加标题或调整项目(列)顺序,参保人员信息(行)顺序可重新排序,使用A4纸打印,可正反打印。
  2、&参保年度&为参保人员待遇享受年度,填写&2015&,若新生儿办理2014年居民医保,则填写&2014&。不同参保年度填写在不同的Excel文件或Excel表单中。
  3、&参保人员类别&分为8种类别:在校大学生、全日制学生、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其他城镇居民、农村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其他农村居民、新生儿和农村新生儿。
  4、&社会保障卡号&填写续保人员的我市社会保障卡号或医保卡号。新参保人员此栏为空,不用填写。续保人员包括曾领取过我市社会保障卡、职工医保卡和居民医保卡的人员。市辖区、当涂县、和县和含山县发行的社会保障卡可互相识别,在各地直接参加居民医保,无须办理转移手续。外地社保卡在我市无法使用,需换发本市新卡。
  5、&姓名&中勿填写空格。
  6、&身份证号码&长度为18位,填写有效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填写&性别&和&出生日期&。新参保人员必须填写身份证号码,无身份证号码人员不能参加保险。
  7、&性别&填写&男&或&女&。
  8、&出生日期&填写格式为&YYYY-M-D&格式,如&&。
  9、&户口所在区&分为5种类别: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开发区、慈湖开发区、外地,其他(指高校、当涂县、和县、含山县、姑山矿、桃冲矿、花山留守处和三村办等地区)。
  10、&小组&为选择填写项,学校可填写班级,社区可填写居民居住小区,村委会可填写村民组或大队,该栏可不填写。
  11、&实际缴费&填写数字,如交纳100元只填写&100&,后面不加&元&及其他字样。
  12、&优惠类别&填写数字&1&至&3&,&1&为低保,&2&为重残,&3&为&照顾&即五保、孤老和孤儿,不填写表示不享受参保优惠政策。优惠类别与实际缴费一一对应。
  13、&优惠证件编码&填写享受优惠的证件编码,如低保填写低保证编码,重残填写残疾证编码。
  14、&联系电话&以手机号码优先填写。
  填写内容涉及到数字的项目,如&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实际缴费&、&优惠类别&和&联系电话&等项目,请在英文输入法或中文半角下输入,禁止在中文全角下输入,否则计算机系统无法识别。
  (二)参保缴费汇总表
  参保缴费汇总表为数据自动生成表格,表格中为&0&处是表格自动生成项,不得填写,只须将参保人数填在各户口所在区的空白处(粗线内)即可。
  (三)经办部门信息表
  新增经办部门或变更相关内容时填报,已办理过参保登记手续的经办部门可不填报该表。
  1、&单位属性& 分为5种类别:学校、幼儿园、社区、村委会、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2、&主管部门&分为17种类别: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花山区教育局、雨山区教育局、博望区教育局、花山区人社局、雨山区人社局、博望区人社局、市开发区、慈湖开发区、当涂县人社局、当涂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含山县人社局、含山县教育局和其他部门。
  3、&所属市区&分为4种类别:市辖区、当涂县、和县和含山县。
  (四)个人信息变更表
  参保人员信息上报后发现有误的, 经办部门持《个人信息变更表》纸质和电子两种格式报表到市征缴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如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申请回执单》后变更社保卡面上的信息需重新制卡(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制卡时提供1张1寸照片。
  四、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操作要求
  本系统只限已联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域网的经办部门使用,使用时在IE浏览器里输入以下IP地址,即登陆安徽居民医保信息系统:http://10.89.67.30:7060/ahjm/example/pages/index.jsp
  打开系统后可通过IE浏览器里的收藏夹功能收藏该网址,以方便日常登陆使用。用户名为部门编码,无初始密码,登陆后在&其他&模块里修改密码。
  (一)经办部门管理
  &经办部门管理&菜单中有2个功能模块:
  a、参保登记批量导入(马鞍山专用批量导入)&&&&&&&&&& b、地税通用缴款书管理
  1、参保登记批量导入
  &参保登记批量导入&模块实现人员批量参保功能,登记完毕参保人员花名册(Excel文件中表1)后可通过该模块操作,界面如下:
  批量导入步骤分为3步:
  1)、点击&浏览&按钮后,选择参保人员花名册(Excel文件);
  2)、点击&开始导入&按钮,系统批量导入花名册内容,内容无误后提示参保人数,参保操作成功。
  3)、若花名册内容有错误,则参保操作不成功,系统在 &效验信息查看&里提示错误信息,点击&导出&按钮导出错误信息,根据错误信息修改参保人员花名册的内容,修改好后重复第1、2步骤,直到参保操作成功。
  2、地税通用缴款书管理
  &地税通用缴款书管理&模块用于经办部门管理地税缴费情况。经办部门到所属地税分局开具缴款书后,自行维护地税缴费情况,填写&地税票号、开票时间、缴费金额、代缴明细、经办人员&等项目。如街道或乡镇劳保所统一代缴社区或村委会参保费,在&代缴明细&中填写代缴分账情况。
  (二)参保登记查询统计
  &查询统计&菜单中有4个查询统计报表:
  a、参保缴费汇总表&&&&&&&&& b、参保缴费汇总表(新生儿)
  c、参保人员花名册&&&&&&&&& d、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1、参保缴费汇总表和参保缴费汇总表(新生儿)
  该表用于查询参保人数分类情况,样式与Excel文件中表2(参保缴费汇总表)一致,输入参保年度和部门编码后,点击&生成&按钮后出现保存文件窗口,选择保存位置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打开该Excel文件,核对参保人数分类情况,无误后填写Excel文件中表2(参保缴费汇总表)上报。参保缴费汇总表(新生儿)只适用于查询新生儿。界面如下:
  2、参保人员花名册
  该表用于查询经办部门办理的参保人员信息,输入参保年度和部门编码后可查询,具体操作步骤同上。
  3、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该表用于查询个人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输入姓名、社保卡号、身份证号(必填两项)。查询结果如下:
  五、社保卡申领要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管理工作。
  自2012年,我市开始发放银联社会保障卡。个人办卡时可选择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三家银行中的任何一家银行窗口办理(社保大厅二楼10号至12号窗口),批量办卡时为系统指定银行。此前已发放的医保卡和社会保障卡可继续使用。
  (一)办理申领手续
  经办部门在市征缴中心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后,持经办人身份证和经办部门证明函(加盖公章)到社保大厅二楼9号窗口信息中心申请办卡。信息中心审核后,发放《马鞍山社保照片采集表》。
  (二)经办部门粘贴照片
  参保人需提供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由经办部门粘贴于《马鞍山社保照片采集表》,要求粘贴牢固、照片无破损、无墨迹。经办部门于领表10日内返回《马鞍山社保照片采集表》,交表签字并领取《社保卡申请回执单》。
  (三)领取社保卡
  3个月后,经办部门凭有效证件和《社保卡申请回执单》到信息中心签字领卡,按《马鞍山社保照片采集表》所对应的人数缴纳社会保障卡工本费18元/卡,由信息中心开具发票。
  (四)办理临时卡
  对于在制卡期间确因病住院、门诊慢性病就诊等原因急需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可凭证明(住院病人凭入院通知书或医院医保办证明原件、门诊慢性病人凭市医保中心证明)到信息中心办理临时卡。办理临时卡须交纳押金100元整,信息中心开具押金凭证。正式领卡后参保人凭押金凭证和临时卡到信息中心退还押金。
  六、医疗待遇
  市医保中心负责全市参保人员医疗待遇和就诊病历管理工作。
  参保后申请规定病种和转外住院等手续到社保大厅一楼6、7号窗口办理。
  七、文档下载
  (一)各经办部门可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域网下载文档,网址为:http://www.首页&&&表格下载&栏目。
  (二)无内网的经办部门可携带U盘到市人社局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一楼北面征缴三科拷贝文档,地址:湖南东路900号。
  二〇一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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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3版:一拨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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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皖江·生活
社会保险可以转到外省
&&&&近日,有网民在马鞍山市政府网市民心声论坛上发帖称,自己是本市人,在马鞍山交的保险,如今要去宁波上班,想知道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能否转到宁波。&&&&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马鞍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但该负责人同时也提醒市民,如果是本市人,以后还回来,暂时就不需要转移,可以先在外地参保。&&&&需要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市民,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征缴结算业务科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服务大厅二楼)办理。市民也可拨打2354595咨询相关事宜。本报记者柴胜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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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马鞍山日报社 合作伙伴:2015年马鞍山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标准是多少?
在马鞍山缴费养老保险的话,缴费基数比例分别都是多少?
***11 / 发起
话题所属分类: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1400元和1500元1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年一定,按年缴费,多缴多补。缴费比例单位:单位20%;个人:个人8%缴费基数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缴存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年限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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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版:时事
架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桥梁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即将实施
&&&&7月1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暂行办法的实施将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架起连接的桥梁,促进人口合理流动,加快社会保障城乡统筹的步伐。&&&&?&&&&办法将重点解决跨制度衔接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重点解决跨制度衔接问题: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保之间的衔接,流动情形是“多维”的,具体到参保人,可能在同一时点或不同时段,既有地区间的流动,又有制度间的跨越,因而衔接政策的实施难度比单一制度内转续要大很多。&&&&暂行办法体现了4条基本原则:一是公平性原则。每个参保人,不论其户籍和身份,都有平等获得国家制度性安排的养老保障的权利。只要符合参保条件,就应积极将其纳入相应制度,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二是流动性原则。参保的劳动者和居民,无论参保身份怎么变,也无论其跨地区流动还是跨制度转移,都要为其衔接养老保险关系。三是保障性原则。在各种转移、接续、衔接政策实施和经办管理中,都要保障参保人员在各个阶段已有的养老保险权益得以延续累加,做到不断、不漏。四是唯一性原则。一个参保人在一个时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该是唯一的,最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应当只有一种。&&&&同时,暂行办法规定在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衔接手续,在此之前的参保缴费期不需要进行衔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为界限,实行双向衔接,满15年的可以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以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此外,参保人员无论如何流动,其个人账户都要随之转移并累加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唯一性的原则,规定对重复参保缴费予以清退,对重复领取待遇的清理后只保留一种待遇。&&&&?&&&&“三个15天”办理完毕&&&&这位负责人说,衔接办理第一是先归集职保关系再办理制度衔接,也就是参保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要先进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同时,要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缴费凭证上记录的全部缴费年限如果达到15年,参保人就要由居保向职保转移;如果达不到15年,参保人就要由职保向居保转移。&&&&经办规程规定了“三个15天”的办理时限:一是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对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条件的,要作出书面说明。二是转出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对有关信息的核对,并转出信息、基金等相关手续。三是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出地传来的信息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包括信息核对、清退重复缴费、合并记录个人账户等手续,并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清退重复缴费、追回重复领取待遇&&&&这位负责人介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是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不同的人群。由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按月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在同一年度内可能存在同时在两个制度参保缴费的情况。&&&&考虑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较高,为更好保护参保人员的权益,暂行办法规定,对重复参保缴费时段,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月清退城乡居保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的缴费。&&&&因为重复缴费信息只有在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才能发现,所以要先转后清,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无论在哪个制度领取待遇,只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本金,政府补贴、利息部分与个人账户金额合并计算。&&&&同时,经办规程规定,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要退还重复领取的待遇。重复领取时段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参保人员退还给负责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机构。新华社记者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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