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政府网养猪离河道500米要不要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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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东源县129家养猪场10月底前将关停
作者:佚名来源:河源日报时间: 06:23点击:次
  在10月底前,东源县14条河流禁养区内的129家养猪场将&寿终正寝&。该县将对影响工作开展、整治不力、工作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25日,东源县召开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上,该县县长何广延要求,全县各级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8月14日召开的全市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立足源头治理和弥补治理能力短板,按照&属地管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强力挺进&的原则,以清拆禁养区养猪场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改善提升辖内东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好发展好&绿水青山&,尤其要保护好&两江(东江与新丰江)一湖(万绿湖)&这一&政治水&、&生命水&、&经济水&。
  该县提出,将把禁养区内的非法养殖业清理整顿作为开展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职责,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养猪场清拆任务,对禁养区内证照完备的养殖户,拒不搬迁的,要一律依法取缔;督促适养区、限养区内的所有养猪场按要求完善证照,建好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要按照市委书记何忠友调研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时提出的畜禽养殖整治&变废为宝&的指导意见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和合理养殖种植,推行畜牧清洁生产,积极探索新技术,科学处置养殖废弃物,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构建畜禽养殖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该县将对影响工作开展、整治不力、工作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责任编辑:喻新霞&&
产品直通车广东东源拟强拆129家养猪场 请求补偿被领导否定-养猪巴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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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源拟强拆129家养猪场&请求补偿被领导否定
  东源限期强拆129家养猪场,乡镇干部和农户支持保护东江水源,但恳请“适当补偿”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胡新科)广东东源县农村,风声有点儿紧。
  9月4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在黄田镇乌坭村的养猪场走访时,一位梁姓村民非常警觉,虽然院子里不时传来猪叫声,但该农户坚称“没养了”。而附近的一位养殖户梁志华(化名)核实南方农村报记者身份后,把记者拉到僻静处,“大家怕你是来摸底登记,要拆猪场的。”
  今年8月25日,东源县召开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养猪场的清拆任务,并认定129家养猪场为非法场,依法取缔,不予补偿。
  南方农村报记者在东源县走访时,执行政策的基层干部大多表露不忍之心,“有些农户投入全部身家,猪肉行情不好时还从银行贷了款,一旦强行拆除,就是血本无归。”
  无论是县畜牧局、环保局,还是承担清理重任的黄田镇、蓝口镇,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坚决与上级政府保持一致,但是希望能给予农户适当补偿,做好后续安置工作。但县里已定调“不予补偿”。
  “养猪”这一本致富经,在当地该如何念下去?
  干部养户齐齐叫苦
  黄田镇,以黄田米酒而闻名,被称为“米酒之乡”。该镇在东江两岸分布着大大小小数十家米酒厂。9月4日,黄田镇镇长朱锦标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根据相关安排,黄田镇需在10月底前拆除25家养猪场,其中东江干流22家、久社河3家,数量在全县排名第一。
  朱锦标介绍,该镇养猪场主要分布在东江两岸的黄田村和乌坭村,多是和米酒厂一起建立,酒糟用来喂猪,“多数是家庭养殖,农户一家几口靠此为生。”
  村民梁志华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自己养了70多头猪,“10年前政府鼓励我们养猪,大家觉得有赚头,不少还扩大了规模,现在一下子要拆,一分钱不补,信用社贷款还没还清,心里难以接受。”据梁志华介绍,他刚从信用社抵押了近2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
  东源县畜牧兽医渔业局(以下简称畜牧局)总工程师罗某也证实了梁志华的说法,养猪户因资金困难而贷款的情况普遍存在。
  多位要求匿名的养猪户表示,支持保护东江水,愿意搬迁拆除,“但拆了猪场,一家人以后怎么过,政府得帮我们想想法,给个出路啊!”
  朱锦标镇长坦言,拆除阻力很大,“有些养猪户养了一二十年。现在有些村整村都被划为禁养区,往哪儿搬?即使能搬迁,搬迁后建猪场的土地、资金怎么解决,还没有政策。”
  与黄田镇一样,蓝口镇的拆迁任务也很重。根据规定,蓝口镇有21家养猪场需要拆除,其中东江干流有16家、叶潭河3家、康禾河2家。
  蓝口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党委委员陈某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目前主要靠说服教育的方法劝养殖户拆除养猪场,“人家祖宗三代在这里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养猪啊。”
  蓝口镇党政办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政策规定太急了,应该给养殖户一个缓冲期,“孕妇触犯刑法,都要给予人性化照顾呢。母猪正要下仔,你来拆猪场,农民怎么办?人家几十年养猪,你突然不让养了,让人家干什么,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可政策根本没提及这些后续安置。”
  该负责人认为,上级出台政策很容易,完不成任务,责任就在镇里,他希望拆猪场这事能适当人性化,要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否则一旦激化矛盾,“镇里担不起责任。”
  东源县在启动拆除工作前,曾对全县养猪场特别是禁养区进行摸查。两位曾参加摸底的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当年与农户对话时,多数养殖户都表示理解保护东江的政策,也愿意响应,“他们提到希望得到适当补偿或者后续安置,从情理来说,这些要求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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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巴巴网 - 中国养猪行业第一门户网站 意见建议 / 合作邮箱:( #换成@ )广东东源限期强拆养猪场 多部门请求给养户补偿被领导否定
&& 东源限期强拆129家养猪场,乡镇干部和农户支持保护东江水源,但恳请“适当补偿”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胡新科)广东东源县农村,风声有点儿紧。
  9月4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在黄田镇乌坭村的养猪场走访时,一位梁姓村民非常警觉,虽然院子里不时传来猪叫声,但该农户坚称“没养了”。而附近的一位养殖户梁志华(化名)核实南方农村报记者身份后,把记者拉到僻静处,“大家怕你是来摸底登记,要拆猪场的。”
  今年8月25日,东源县召开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养猪场的清拆任务,并认定129家养猪场为非法养猪场,依法取缔,不予补偿。
  南方农村报记者在东源县走访时,执行政策的基层干部大多表露不忍之心,“有些农户投入全部身家,猪肉行情不好时还从银行贷了款,一旦强行拆除,就是血本无归。”
  无论是县畜牧局、环保局,还是承担清理重任的黄田镇、蓝口镇,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坚决与上级政府保持一致,但是希望能给予农户适当补偿,做好后续安置工作。但县里已定调“不予补偿”。
  “养猪”这一本致富经,在当地该如何念下去?
  干部养户齐齐叫苦
  黄田镇,以黄田米酒而闻名,被称为“米酒之乡”。该镇在东江两岸分布着大大小小数十家米酒厂。9月4日,黄田镇镇长朱锦标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根据相关安排,黄田镇需在10月底前拆除25家养猪场,其中东江干流22家、久社河3家,数量在全县排名第一。
  朱锦标介绍,该镇养猪场主要分布在东江两岸的黄田村和乌坭村,多是和米酒厂一起建立,酒糟用来喂猪,“多数是家庭养殖,农户一家几口靠此为生。”
  村民梁志华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自己养了70多头猪,“10年前政府鼓励我们养猪,大家觉得有赚头,不少还扩大了规模,现在一下子要拆,一分钱不补,信用社贷款还没还清,心里难以接受。”据梁志华介绍,他刚从信用社抵押了近2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
  东源县畜牧兽医渔业局(以下简称畜牧局)总工程师罗某也证实了梁志华的说法,养猪户因资金困难而贷款的情况普遍存在。
  多位要求匿名的养猪户表示,支持保护东江水,愿意搬迁拆除,“但拆了猪场,一家人以后怎么过,政府得帮我们想想法,给个出路啊!”
  朱锦标镇长坦言,拆除阻力很大,“有些养猪户养了一二十年。现在有些村整村都被划为禁养区,往哪儿搬?即使能搬迁,搬迁后建猪场的土地、资金怎么解决,还没有政策。”
  与黄田镇一样,蓝口镇的拆迁任务也很重。根据规定,蓝口镇有21家养猪场需要拆除,其中东江干流有16家、叶潭河3家、康禾河2家。
  蓝口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党委委员陈某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目前主要靠说服教育的方法劝养殖户拆除养猪场,“人家祖宗三代在这里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养猪啊。”
  蓝口镇党政办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政策规定太急了,应该给养殖户一个缓冲期,“孕妇触犯刑法,都要给予人性化照顾呢。母猪正要下仔,你来拆猪场,农民怎么办?人家几十年养猪,你突然不让养了,让人家干什么,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可政策根本没提及这些后续安置。”
  该负责人认为,上级出台政策很容易,完不成任务,责任就在镇里,他希望拆猪场这事能适当人性化,要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否则一旦激化矛盾,“镇里担不起责任。”
  东源县在启动拆除工作前,曾对全县养猪场特别是禁养区进行摸查。两位曾参加摸底的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当年与农户对话时,多数养殖户都表示理解保护东江的政策,也愿意响应,“他们提到希望得到适当补偿或者后续安置,从情理来说,这些要求是比较合理的。”
  从鼓励建设到拆除
  根据东源县8月25日的清拆统计表显示,全县21个乡镇中三分之二都有拆迁猪场的任务。
  9月5日,东源县畜牧局罗总工程师介绍,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一直以来确实是鼓励农民发展养殖业致富的,这是本职工作。
  但为保护东江水,2011年9月,东源县印发了《东源县畜牧业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年)》,其中对禁养区范围作了八项详细规定,为“县境内东江干流沿岸两侧2公里范围内的陆域”。
  罗总工程师正是此份规划的撰写人。罗总工程师认为,早在相关文件出台十几年前,农民就已经在从事养猪了,突然出台政策,不让养猪了,农民是接受不了,转弯太大,思想不好接受,“要给养殖户出路啊。”
  畜牧局一位郭姓股长介绍,有农户在对话时曾提问,“当年是你们畜牧部门鼓励我们养,我们投了几十万,押了全部身家,政府现在说拆就拆,你们管不管?”郭股长当时无言以对。
  郭股长坦言,如果严格按照“东江干流沿岸两侧2公里范围内的陆域”的规定,全县绝大部分的养猪场都要拆掉,因为猪场都需要水源。
  罗总工程师坦言,农民自己投钱建猪场,要让他们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证照是不现实的,“以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一项,就要提交11份料,哪个农户能按程序办?”他透露,从2012年10月起,畜牧部门就没有发放过一份防疫许可证了,而东源县年出栏50头以上规模的大小养猪场有700余家,具有证照的合法养猪场只有30余家。
  说起此次养猪场清拆政策,东源县环境保护局监测分局负责人黄志军(化名)直言,“压力大”、“头痛”、“担心”。
  黄志军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拆除猪场的工作其实从2013年5月就已启动,但是到今年
  8月,只拆掉了5家,还剩下129家,“拆掉的5家其实是因为行情不好,自己不做了。”
  黄志军介绍,东源县曾经发过一次通知,要求三月底就要全面拆除,但是进展缓慢。河源市近期发布了一份水质监测通报,认为“东源段水质不是很乐观”,于是才会有今年8月25日的要求“全面拆除”会议。
  多部门请求均被驳
  所有接受采访的基层干部说起拆除猪场的任务,均表态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顾全大局,但同时对养殖户表示同情,谈话中时不时流露出深深担忧,希望能够做好养猪户的后续安置问题,避免干群对立。
  朱锦标镇长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年初时下发了拆除通知时,第二天就有数十名养猪农户去了县政府,“他们都不来镇里,直接去了县里”。朱锦标镇长认为,如果能考虑给予养猪户后续安置的措施,适当补偿,或者协助解决养猪户搬迁后的土地、资金问题,会有助于工作开展,也有利于农村稳定。
  黄志军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证实,通知下发后,确实有几十名养猪农户到县里信访,反映补偿诉求。实际上,在政策制定之前,环保部门曾经提出一份初步的补偿方案,“猪舍原地保留,农户签承诺书保证不再用于养猪,按母猪、猪仔数量给予农户适当补偿”。
  “县里主要领导否定了补偿方案,认为这些养猪场都是无证照的,是非法的,不予补偿。”黄志军表示,主要领导否定后,环保部门就不好再提了,“主要领导不同意,谁还敢再提。”
  罗总工程师表示,畜牧部门曾建议按照猪场建设的不同时间点,给予补偿,“县里划定禁养区范围的文件是2011年出台的,农户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养猪了,甚至更早,‘一刀切’地拆除129家养猪场不符合实际情况。”畜牧部门的建议反映,也未得到回应。
  该局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认为,县里实际上是完全了解下面的情况,不知道为什么采取不予补偿的做法。
  根据东源县8月25日会议的精神,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职责,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养猪场清拆任务,对禁养区内证照完备的养殖户,拒不搬迁的,要一律依法取缔。同时将对影响工作开展、整治不力、工作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罗总工程师和黄志军均表示,若令行禁止,最终可能是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强力执法。
  而黄志军则认为,保护东江水质,是东源县乃至河源市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农户作出了巨大牺牲,“希望省委省政府能给与相应的政策倾斜,像此次拆除养猪场,如能下拨生态补偿金,便能一揽子解决养猪户和地方的困难。”(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部分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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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和农户支持保护东江水源,但恳请“适当补偿”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文/图 南方农村报记者 胡新科  东源县农村,风声有点儿紧。  9月4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在黄田镇乌坭村的养猪场走访时,一位梁姓村民非常警觉,虽然院子里不时传来猪叫声,但该农户坚称“没养了”。而附近的一位养殖户梁志华(化名)核实记者身份后,把记者拉到僻静处,“大家怕你是来摸底登记,要拆猪场的。”  今年8月25日,东源县召开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养猪场的清拆任务,并认定129家养猪场为非法养猪场,依法取缔,不予补偿。  记者在东源县走访时,执行政策的基层干部大多表露不忍之心,“有些农户投入全部身家,猪肉行情不好时还从银行贷了款,一旦强行拆除,就是血本无归。”  无论是县畜牧局、环保局,还是承担清理重任的黄田镇、蓝口镇,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坚决与上级政府保持一致,但是希望能给予农户适当补偿,做好后续安置工作。但县里已定调“不予补偿”。  “养猪”这一本致富经,在当地该如何念下去?干部养户齐齐叫苦  黄田镇,以黄田米酒而闻名,被称为“米酒之乡”。该镇在东江两岸分布着大大小小数十家米酒厂。9月4日,黄田镇镇长朱锦标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根据相关安排,黄田镇需在10月底前拆除25家养猪场,其中东江干流22家、久社河3家,数量在全县排名第一。  朱锦标介绍,该镇养猪场主要分布在东江两岸的黄田村和乌坭村,多是和米酒厂一起建立,酒糟用来喂猪,“多数是家庭养殖,农户一家几口靠此为生。”  村民梁志华告诉记者,自己养了70多头猪,“10年前政府鼓励我们养猪,大家觉得有赚头,不少还扩大了规模,现在一下子要拆,一分钱不补,信用社贷款还没还清,心里难以接受。”据梁志华介绍,他刚从信用社抵押了近2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  东源县畜牧兽医渔业局(以下简称畜牧局)总工程师罗某也证实了梁志华的说法,养猪户因资金困难而贷款的情况普遍存在。  多位要求匿名的养猪户表示,支持保护东江水,愿意搬迁拆除,“但拆了猪场,一家人以后怎么过,政府得帮我们想想法,给个出路啊!”  朱锦标镇长坦言,拆除阻力很大,“有些养猪户养了一二十年。现在有些村整村都被划为禁养区,往哪儿搬?即使能搬迁,搬迁后建猪场的土地、资金怎么解决,还没有政策。”  与黄田镇一样,蓝口镇的拆迁任务也很重。根据规定,蓝口镇有21家养猪场需要拆除,其中东江干流有16家、叶潭河3家、康禾河2家。  蓝口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党委委员陈某告诉记者,目前主要靠说服教育的方法劝养殖户拆除养猪场,“人家祖宗三代在这里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养猪啊。”  蓝口镇党政办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政策规定太急了,应该给养殖户一个缓冲期,“孕妇触犯刑法,都要给予人性化照顾呢。母猪正要下仔,你来拆猪场,农民怎么办?人家几十年养猪,你突然不让养了,让人家干什么,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可政策根本没提及这些后续安置。”  该负责人认为,上级出台政策很容易,完不成任务,责任就在镇里,他希望拆猪场这事能适当人性化,要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否则一旦激化矛盾,“镇里担不起责任。”  东源县在启动拆除工作前,曾对全县养猪场特别是禁养区进行摸查。两位曾参加摸底的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当年与农户对话时,多数养殖户都表示理解保护东江的政策,也愿意响应,“他们提到希望得到适当补偿或者后续安置,从情理来说,这些要求是比较合理的。”  根据东源县8月25日的清拆统计表显示,全县21个乡镇中三分之二都有拆迁猪场的任务。  9月5日,东源县畜牧局罗总工程师介绍,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一直以来确实是鼓励农民发展养殖业致富的,这是本职工作。  但为保护东江水,2011年9月,东源县印发了《东源县畜牧业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年)》,其中对禁养区范围作了八项详细规定,为“县境内东江干流沿岸两侧2公里范围内的陆域”。  罗总工程师正是此份规划的撰写人。罗总工程师认为,早在相关文件出台十几年前,农民就已经在从事养猪了,突然出台政策,不让养猪了,农民是接受不了,转弯太大,思想不好接受,“要给养殖户出路啊。”  畜牧局一位郭姓股长介绍,有农户在对话时曾提问,“当年是你们畜牧部门鼓励我们养,我们投了几十万,押了全部身家,政府现在说拆就拆,你们管不管?”郭股长当时无言以对。  郭股长坦言,如果严格按照“东江干流沿岸两侧2公里范围内的陆域”的规定,全县绝大部分的养猪场都要拆掉,因为猪场都需要水源。  罗总工程师坦言,农民自己投钱建猪场,要让他们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证照是不现实的,“以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一项,就要提交11份料,哪个农户能按程序办?”他透露,从2012年10月起,畜牧部门就没有发放过一份防疫许可证了,而东源县年出栏50头以上规模的大小养猪场有700余家,具有证照的合法养猪场只有30余家。  说起此次养猪场清拆政策,东源县环境保护局监测分局负责人黄志军(化名)直言,“压力大”、“头痛”、“担心”。  黄志军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拆除猪场的工作其实从2013年5月就已启动,但是到今年8月,只拆掉了5家,还剩下129家,“拆掉的5家其实是因为行情不好,自己不做了。”  黄志军介绍,东源县曾经发过一次通知,要求三月底就要全面拆除,但是进展缓慢。河源市近期发布了一份水质监测通报,认为“东源段水质不是很乐观”,于是才会有今年8月25日的要求“全面拆除”会议。多部门请求均被驳  所有接受采访的基层干部说起拆除猪场的任务,均表态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顾全大局,但同时对养殖户表示同情,谈话中时不时流露出深深担忧,希望能够做好养猪户的后续安置问题,避免干群对立。  朱锦标镇长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年初时下发了拆除通知时,第二天就有数十名养猪农户去了县政府,“他们都不来镇里,直接去了县里”。朱锦标镇长认为,如果能考虑给予养猪户后续安置的措施,适当补偿,或者协助解决养猪户搬迁后的土地、资金问题,会有助于工作开展,也有利于农村稳定。  黄志军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证实,通知下发后,确实有几十名养猪农户到县里信访,反映补偿诉求。实际上,在政策制定之前,环保部门曾经提出一份初步的补偿方案,“猪舍原地保留,农户签承诺书保证不再用于养猪,按母猪、猪仔数量给予农户适当补偿”。  “县里主要领导否定了补偿方案,认为这些养猪场都是无证照的,是非法的,不予补偿。”黄志军表示,主要领导否定后,环保部门就不好再提了,“主要领导不同意,谁还敢再提。”  罗总工程师表示,畜牧部门曾建议按照猪场建设的不同时间点,给予补偿,“县里划定禁养区范围的文件是2011年出台的,农户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养猪了,甚至更早,‘一刀切’地拆除129家养猪场不符合实际情况。”畜牧部门的建议反映,也未得到回应。  该局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认为,县里实际上是完全了解下面的情况,不知道为什么采取不予补偿的做法。  根据东源县8月25日会议的精神,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职责,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养猪场清拆任务,对禁养区内证照完备的养殖户,拒不搬迁的,要一律依法取缔。同时将对影响工作开展、整治不力、工作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罗总工程师和黄志军均表示,若令行禁止,最终可能是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强力执法。  而黄志军则认为,保护东江水质,是东源县乃至河源市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农户作出了巨大牺牲,“希望省委省政府能给与相应的政策倾斜,像此次拆除养猪场,如能下拨生态补偿金,便能一揽子解决养猪户和地方的困难。”(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部分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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