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氮机含氧量nt检查数值偏高的原因为负值,什么原因

变压吸附制氮机-压力露点
手机扫描访问
北京中西远大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超威“亚洲总代
您当前的位置: >
> 变压吸附制氮机
变压吸附制氮机
价格电议,您可以向供应商询价得到该产品价格
产品型号:CN10/RDZ59
所&&在&&地:北京
更新日期:
联 系 人:
环 宝 通:
所在地区:
&北京中西远大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
&电&&&&&&话:&010-&
&邮&&&&&&箱:&100085&
&传&&&&&&真:&010-&
&联系时,请一定说明是从谷瀑网看到的,谢谢
变压吸附制氮机(7Nm3/h,99.999%) 型号:CN10/RDZ59
一、 氮气系统技术指标1.空气源技术规格指标:压力:≥0.7Mpa压力露点:2℃-10℃含油量:≤0.01ppm流量:≥1.5m3/min 2.氮气技术指标:纯度:≥99.999% 流量:≥7Nm3/h 含氧量:≤0.001%露点:≤-40℃ (常压)输出压力: 0-0.65Mpa (可调)二、 设备系统配置空压机 螺杆空压机 1台 1.7Nm3/min 空气预处理 冷干机 1台 2.4Nm3/min过滤器 1只 精度1.5-25μ精过滤器 1只 精度0.1μ超精过滤器 1只 精度0.01μ自动排污阀 2只 空气缓冲罐 1只 高效除油保护器 1台 PSA制氮机(RDZ59-7) 吸附塔 2只 气流分布器 2个 分子筛 150kg 按实际用量计算气缸压紧装置 2只 自动移位压紧装置截止阀 1只 不锈钢气动阀 5只 全自动切换不锈钢气动阀 3只 全自动切换电磁阀(无油润滑) 8只 气源二联件 1个 电脑控制器 1套 带输出信号可编程序管道调压阀 1只 超精过滤器 1只 精度0.01氮气分析仪 1只 截止阀 1只 微动开关及报警装置 1套 电气系统 1套 带报警,保护装置氮气缓冲罐 1只 减压阀 1只 截止阀 1只 玻璃转子流量计 1只 消声器 1只 工艺配件及底盘 1套 电 V / Hz / 相线 380V/50HZ/三相四线 空压机 7.5kw V / Hz 220V/50HZ 空气预处理 0.75kw 制氮机 0.05kw 压缩空气 流 量 ≥1.7m3/min 压 力 ≥0.8Mpa 温 度 ≤40℃ 含油量 ≤0.01ppm 环 境 要求通风,且无污染气体变压吸附原理变压吸附 (Pressure Swing Adsorption简称PSA)是一种新型气体吸附分离技术语它有如下优点: ⑴产品纯度高,⑵一可在室温和不高的压力下工作,床层再生时不用加热,节能经济,⑶设备简单,操作,维护简便,⑷连续循环操作,可完全达到自动化。1.由压缩机将空气压缩至0.75-1.0MPa,作为空气源经单向阀及截止阀进入空气贮罐及预处理系统。在本单元所选用空压机为微油螺杆压缩机,有各种保护系统,单向阀的作用是为了防止空气贮罐中气体的回流。2. 空气贮藏的作用,一是使压缩空气进一步冷却,使部分水蒸气吸油冷凝为水及油,从排污口排出,减少空气预处理系统的负载;二是使输入PSA制氮机的源料气比较平稳。3.经过空气贮罐的压缩空气进入空气预处理净化,首先经过滤器除去大部分水及油,机械杂质,然后经冷冻式干燥机冷却。使致压力露点达2℃-10℃,并经精过滤器,超精过滤器过滤,活性炭除油器, 得到压力0.75-1.0MPa,压力露点2℃-10℃,含油量≤0.01PPm的洁净压缩空气。4.洁净的压缩空气从空气预处理输出后,分为两路 ,一小部分作为仪表气,进入仪表气支路作为PSA制氮系统管道阀自动切换之动力;大部分经调压阀,流量调节阀进入PSA制氮机.PSA制氮机是空气分离的核心部分,由两个装满碳分子筛的吸附塔A和B,相应的管路,管路气动阀及PLC控制器,,氮分析仪等组成.当洁净压缩空气进入一吸附塔时,空气中的氧和二氧化碳及微量水被碳分子筛吸附,合格氮气从出口端输出。当一塔在工作时,另一塔在减压再生(脱附),使吸附在分子筛中的氧,二氧化碳和水从微孔中排出放至大气中。两塔交替工作,连续地输出合格氮气.为了提高氮气回收率,,在吸附和脱附过程中。设置了均压步骤阀,使两吸附塔压力均衡,使吸附塔能很快上升到吸附压力。为了使吸附塔能长期工作,防止碳分子筛粉化锋华特设计了分子筛自动压紧机构。5.氮气缓冲罐。为了使产品氮气有一个稳定的输出, 特设置了氮气缓冲罐,一方面达到稳压作用,另一方面便与吸附塔能进行二次均压。6.氮气输出。经缓冲罐后氮气由调压阀调节输出压力,并由调节阀结合流量计,调节输出流量。当氮气纯度大于等于设定值时,氮分析仪发出信号,阀KY10关闭阀KY11打开,氮气输入用气点。当氮气纯度小于设定值时, 阀KY10打开,阀KY11关闭,氮气自动排空。7. PSA制氮机的自动运行由PLC及二位五通电磁阀自动控制。十、RDZ制氮机的特点1.效率高:锋华独到的分子筛装填技术和完美的总体设计,在制氮浓度和产气量相同时耗电量***省,运行成本***低。2.回收率佳:采用目前国际性能***好的分子筛,结合独特的气体分布技术和特定的工艺流程,使分子筛发挥***大能效,使氮气回收率***佳。3.整机寿命长:锋华公司多年的经验和先进的技术,设计了一套完善的压缩空气净化系统,使活性炭油器内活性炭始终在压紧状态,绝对不粉化,及吸附塔内二次净化保护系统以及利用输出氮气来压紧分子筛的独特分子筛压紧机构,并设置了二次报警(声光)系统,当第一次报警时提醒在停机后,第二次开机时前,要添加分子筛。第二次报警时应立即停机添加分子筛。确保了分子筛不会因油中毒和粉化。4.可靠性高:不仅可以实行自动切换,流量,纯度自动调节,达到真正无人操作,而且还具有流量过低,纯度过低等一系列报警装置。压紧气缸装置采用台湾金器公司产品,并有二次报警系统。
变压吸附制氮机(7Nm3/h,99.999%)CN10/RDZ59
制氮机用氮含量测量仪(食品) 型号: XN8NTR-100S
1、 测量氮气浓度范围: 70.00 C 100 .00%2、 测量分辨率: 100ppm (四位显示)3、 测量精度: +/- !.5% F.S.4、 报警功能 :报警上下限值可分别设置;5、具有两种机壳尺寸,符合工业标准要求:160x80x166 96x96x120
制氮机用氮含量测量仪(食品) XN8NTR-100S
供应商的其他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谷瀑环保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醒:为规避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
北京中西远大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滨河工业园零号区22号317室技术支持:&&&&&|&咨询热线:400-810-9688
热搜词:医疗设备 绿化 给排水 起重机 钢结构 变压器 阀门
您所在的位置: >
变压吸附制氮机招标公告
关注此项目
意见反馈 来源于:青海招标网(.cn/)
发布时间:
地&&&&区:
招标业主/代理:
项目正文 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聚氯乙烯
变压吸附制氮机
投 标 者 资 格
为使投标者不把时间浪费在编制不合格的标书上,投标者对所投标的设备应具有以下设计、制造、安装以及使用业绩:? 投标者必须能够证实所投标的设备已按规定的用途在一个以上的装置里至少连续运行12个月以上,且运行情况令用户满意。投标者应对所投标设备提供一份设备制造、安装业绩表,并列出其使用情况,包括:用户名称、安装地点、供货日期,交付周期以及实际操作性能。? 投标者必须是一家至少有制造类似设备经验的制造厂。? 如果买方有要求时,投标者必须提供一份以前制造过的设备的技术资料,其中包括设备图纸;性能试验报告;备品备件;开车服务和性能分析,以便买方对投标者供货能力的判断。联系人及电话程
斌:段延荣: 一、总则本技术规格书包括了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PVC工程8台套制氮机及制氮站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要求和供货范围。二、本技术规格书包括下述设备:设备名称 数量 单机能力 备注制氮机 8台套 1000Nm3/h 氮气纯度:≥99.6%活性碳吸附器 8台套 1000Nm3/h Φ800,内装活性碳》300kg1、卖方的供货应完全遵循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要求,如有偏离应取得买方的书面认可。2、本技术规格书所列标准规范和工程文件之间发生矛盾时,卖方应在制造前向买方澄清。基本的原则是应遵循较为严格的要求。3、符合本技术规格书所规定的要求并不能解除卖方按照规定的设计条件进行正确设计、材料选择和制造加工的任何责任。4、除非另有规定,设备的设计一律采用国际单位制。三、设备技术条件1、工作环境
年平均气温
4.7℃极端最高气温
32.4℃极端最低气温
-33.1℃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
21.7℃最冷月平均最低气温
-18.2℃年平均大气压
75.7kpa平均海拔高度
2、工艺要求:①PSA制氮机:单台制氮氮气产量:
1000Nm3/h氮气纯度:
≥99.6%氧气含量
≤0.5%成品气露点:
≤-45℃氮气出口压力:
0.8Mpa(可调)最大工作压力:
1.0Mpa进气最大含油量:
0.01ppm最大压力损失:
≤0.1Mpa空气消耗
≤3.2 Nm3空气/ Nm3氮气②活性碳吸附器单台处理气量:
1000Nm3/h过滤精度:
≤0.01μm除水率:
100%除油雾率:
99.999%最大工作压力:
1.0Mpa最大压力损失:
≤0.01Mpa单台设备尺寸
Φ800活性碳重量
四、供货范围设备名称 数量 单机能力 备注制氮机 8台套 1000Nm3/h 氮气纯度:≥99.6%
活性碳吸附器 8台套 1000Nm3/h Φ800,内装活性碳》300kg变压吸附制氮机系统(单套配置)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生产厂家 备
注1 活性碳过滤器 1只
具体型号与规格厂家填写2 吸附塔 2只
德国BF 4 程控阀 10台 德国GUME 或宝德 5 电磁阀 10台 德国宝德 6 阻抗消音器 1台
7 仪表管道及其它 1套
8 PLC 1台 德国西门子 9 氧气传感器 1台 德国EVNITEC 10 人机界面 1套 德国西门子 11 压力变送器 1只 德国西门子 12 涡街流量计 1支 日本横河 13 压力表 4个 日本SMC 14 不合格氮气报警系统 1套
15 碳位监测系统 1套
16 RS485接口
1、制氮站的详细带控制点工艺流程图(P&ID)设计,要求提供P&ID图蓝图,盖设计出图专用章。及120M3立式氮气储罐设计(要求包括配套辅助设施安全阀、压力表和紧急放空管路、冷凝液排放管路等的设计),并盖压力容器设计出图专用章。提供容器竣工图及“三证”资料。2、设备的制造、检验及试验和验收。它应包括(但不限于此)下述内容: 2.1主机部分。①气动阀和气动电磁阀采用德国宝得公司的产品,气动阀保证上百万次切换无故障,2年内不需要任何维护和备品备件的更换。②吸附塔自动调隙压紧,确保分子筛使用寿命为10年左右。分子筛:卖方指定采用日本武田公司或德国BF公司产品。活性碳规格型号、堆密度、数量、要求,厂家填写明细。
③随机工具。厂家必须提供专用的检修工具2套。厂家填写明细。④系统内连接管路及阀门等。⑤装置所有需外接管口配对法兰及垫片、紧固件等。⑥设备法兰采用HG20592系列标准。供货中所有设备接口都必须配对法兰、垫片及紧固件;其中垫片选择金属缠绕四氟垫片。⑦备品备件。提供设备两年用备品备件,详列清单并分项报价。序号 名称及型号 数量1 金属缠绕垫片 每种规格各10套2、 程控阀 1套(10只)3 电磁阀 整机1套4 氧分析传感器 2套5 编程器 1套6 厂家认为必须的其他备件厂方填写明细表并报价2.2控制系统。采用PLC控制,PLC必须采用西门子S7-300,并预留DCS接口。显示屏上可以显示基本工作参数,并且能够对力矩等参数进行设置、操作,又可以对机器进行保护、自动报警、强行停机等。控制系统中,电机主回路使用苏州西门子3TF系列接触器,若有开关量(压力或压差),选用进口压力控制器。若有模拟量(压力或压差),选用EJA压力变送器。机组带超高压、油压差、断水、断油、过载、超低温、轴温安全保护及油温、水温、轴温故障自诊断显示。压力变送器接口为3″inch,ANSI3OO#;温度计按买方提供尺寸制作。卖方提供装置合格报告,电气及仪表联锁要求及接点方式,装置周边仪表的技术要求及控制方案。电磁阀额定电压要求24V,原装进口。气动阀要求配备德国盖米(GEMU)公司或宝德(Burkert)公司原厂产品。电磁阀要求配备德国宝德(Burkert)公司原厂产品。流量计采用日本横滨公司流量计。残氧分析仪若采用电化学型推荐使用浙江南加分析仪器厂产品、若采用氧化钴型推荐使用上海英盛仪表公司产品。氮气流量自动计量、显示。压力在线连续显示。五、设备设计、制造、检验及试验要求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及试验应遵循最新版本的标准和规范以及相关的工程文件。卖方应按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包括规定的标准规范和所附工程文件)进行检验和试验。卖方(制造厂)应具有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程序和检测手段,以保证所供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和耐用性。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三天内,提交工厂检验和试验计划给买方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制造。设备制造期间,买方保留随时派遣代表去卖方制造厂和分包制造厂对设备是否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和制造进度进行检查的权利。买方检验人员是否参加或放弃检验均不能解除卖方对所供设备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应负的全部责任。除非工厂条件的限制,上述设备应在工厂预组装。设备在工厂预组装和在现场进行安装试车期间,买方将派检查人员和/或其代表进行检查并对出厂设备进行全面的核查。六、技术资料、安装说明书及操作维修手册卖方应提供设备合格的技术资料、安装说明书,操作维修和润滑手册。技术资料必须满足买方办理相关设备使用许可证的要求。安装说明书、操作维修手册必须明确地标明项目名称、订货单号和设备位号,这些手册里应含有所有与设备、材料系统或安装相关的数据,详细、完整的开车、操作顺序,以及预防性维修和有效的检查、检修程序。这方面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详细的设备零、部件名称、数量及详细的材料材质说明。开车和停车程序。设备常见事故和处理办法说明。推荐特殊的预防性维修周期。推荐的润滑剂和润滑周期。设备可能出现的事故及对策和特殊安全说明。故障处理专用技术,示图和程序。专用的大修程序、构件修理、拆卸和更换说明。要求的专用工具。PLC控制源程序及数据线。电气、仪表连锁图试验程序及要求。对于由卖方从外部采购的辅助设备,卖方应提供给这类设备的零件表和维修、操作说明书,卖方应从其分包商处得到这些资料,并在交付给买方之前检查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本规格书的要求。七、油漆和包装运输除另有规定外,所有碳钢件和铸钢件外表面均应喷砂处理达Sa2.5级并涂两层红丹环氧底漆(每层40微米厚)和两层聚氨酯面漆,最终面漆颜色由买方另行规定。设备可以拆卸的部件和备品备件(随箱带备品备件清单)各采用木箱包装,装箱前必须标识明确,码放整齐。木箱需标明放置方向。设备采用汽车运输,供货商在合同规定的供货期内将货物发运到业主指定的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青海宜化PVC施工现场)。八、交货期以及售后服务设备交货期为中标后合同签定之日起75天,对于推迟交货超过一个星期,将对供应商处以每天5‰的罚款,但最多不超过设备总价的5%。质保期为交货后18个月或者开车后一年,以时间先到为准。卖方有义务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修、培训提供售后服务,1000公里以内要求卖方24小时到达现场,1000公里外要求48小时到达现场。九、图纸资料要求(附后)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卖方图纸资料要求(每台设备要求有单独资料) 文件号
码 1/1 版次 0工程名称
青海宜化30万吨/年PVC工程 装
置 空压站设备名称 制氮机 位
号 要求 名
称 报 价 先期确认版(A C F) 最终确认版(C F) 最终文件FINAL
份 数 份 数 日 期 份 数 日 期 份 数◆ 外形尺寸图
3 7※ 3 15※※ 5+3R◆ 基础布置、荷载和地脚螺栓位置图
3 7※ 3 15※※ 5+3R 货物说明
中国采招网('.c n) 工艺流程图和推荐的配管图
◆ 货物(包括所有附件和特殊工具)一览表
3 15※ 3 15※※ ◆ 产品数据表(含性能曲线)
◆ 设备总图(主要部件剖面视图)
3 15※ 3 15※※ 5+3R◆ 传动装置布置详图
3 15※ 3 15※※ 5+3R◆ 管口及内件详图
3 30※ 3 15※※ 5+3R◆ 焊接程序、焊接工艺
◆ 强度计算书(功率计算和筒体计算)
◆ 电器原理图
3 15※ 3 15※※ 5+3R◆ 仪表和控制流程图
3 15※ 3 15※※ 5+3R◆ 仪表电器设备清单
3 15※ 3 15※※ 5+3R 端子排列图
控制柜外形尺寸和布置图
◆ PLC程序源及数据线 1
2◆ 主要配件和材料分供货厂商一览表 2 3 20※ 4 15※※ 6◆ 安装和试车备件表 2
5+3R◆ (推荐)2年正常操作备件表 2 3 30※
5+3R◆ 工厂制造和检验计划和现场安装、试车程序
4 15※※ 5+3R◆ 制造和检验数据报告
5+3R◆ 安装、操作、维修手册
4P+2R ※160 5+3R◆ 近年来类似工况成功使用业绩表 2
注: 1) 标记 ◆ 的图纸、文件为必需提供的项目2) 标记“※”合同生效后日历日;“※※”收到买方审查意见后日历日。3) “R”可复制底图或磁盘、光盘拷贝;”P”蓝图或复印件4) 最终图纸和文件应装订成册,其中3套(包括1R)随货发往现场;其余2套(包括1R)货物发运前用DHL寄给买方。
招 标 编 号: ZEP-TC10-017项 目 名 称: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石烧碱PVC工程
人: 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一0 年 一 月
投标邀请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9一、说明 10二、招标文件 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6五、开标与评标 17六、授予合同 21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21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22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 24第六章
合同格式 34第七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36第八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91、投标书格式 402、投标一览表格式 41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42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43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44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457、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本项目不适用) 46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79、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51 第九章
评标标准 49附表 51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 51
投标邀请函
投 标 邀 请
期: 2010 年
1月 25日招标编号:ZEP-TC10-017项目名称: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石烧碱PVC工程北京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感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3 报名资格及报名条件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许可证。3.2、业绩要求:生产厂商具有一定规模制造业绩和销售业绩、且有成功运行2年以上经验。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3.3、投标人应具有权威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可靠性、技术服务等负全部责任。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
1 月 25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登录
物资计划板块,详见网络编号下载。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 1 月 27 日1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7 开标地点:地址: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乌达工业园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办
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乌达工业园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办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各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北京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7层
联 系 人:黄宗虎
编:100013电
真:、010-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及帐号:户
名:北京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奥体支行帐
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北京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10年 1 月 25 日
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招标编号:ZEP-TC10-017备注:投标以包为单位,可以对 “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所有品目的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规格及型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1 01-1 变压吸附制氮机 详见第七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详见第七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交货时间 项目施工现场 详见第七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容招 标 编 号: ZEP-TC10-017
项 目 名 称:青海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电石烧碱PVC说
明2.1 招标人名称: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青海西宁市大通县电
真:1.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2 招标机构名称:北京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7层联系人:黄宗虎电
真:、010-投
币11.1 投标报价:最终目的地车上价。12 投标货币:人民币报价。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2.4 资格标准: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2、业绩要求:生产厂商具有一定规模制造业绩和销售业绩、且有成功运行2年以上经验。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3、投标人应具有权威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可靠性、技术服务等负全部责任。14.2 货物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易损件的价格包括在投标报价中,详见第七章。1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35万(包)15.3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16.1 投标有效期:90天17.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U盘)电子版本1份。19.1 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 1 月 27日10时(北京时间)19.1 开标时间:2010 年 1 月 27日1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乌达工业园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办19.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乌达工业园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办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评
标23.2 评标方法: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管理办法详见“第九章 评标标准”。授
同27.1 数量增减变更:招标人可以保留根据工程项目实际需要增减数量的权力。投
诉投诉联系电话:010-3
联系人:王志刚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 资金来源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2.1 招标人:招标人是指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是指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依法设立并取得招标资格证书、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招标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的北京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招标方:招标方是指招标人和招标机构。2.4 合格的投标人1)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均可投标。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4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3.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产品。3.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邀请(附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六章
合同格式第七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八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章
评标标准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 2010年
1 月 25日中午2时(北京时间)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回函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9. 投标文件构成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 投标书2) 投标一览表
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填写3) 投标分项报价表4) 投标保证金。按照本须知第15条规定和第八章提供的格式提交。5) 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和第八章提供的格式出具)6) 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编制)7) 资信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质量体系认证、资信等级证书、近三年财务状况及业绩等各项能证明公司资质条件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为有效文件。)10. 投标文件格式1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八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11.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 报所供货物的出厂价。2) 备品备件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货物技术状况列出质量保证期内必须的备品备件的清单和价格)3) 专用工具价4) 调试费用5) 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6)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务的费用(如果有的话)。8)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11.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1.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1.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6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11.7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投标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12. 投标货币: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13.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即1)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2)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资格标准及业绩要求。14.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 货物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第七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如果有),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八章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填写)。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14.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2.3)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方满意。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形式。
1) 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银行及帐号:收款单位:北京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户
名:北京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奥体支行帐
号: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机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定签订合同后原额退还。15.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或16. 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二份(U盘或光盘)电子版本(使用WORD、EXCEL格式)及一份“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格式附后)”,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均不允许活页装订。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单据复印件)”、“电子版本”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单据复印件)”、“电子版本”字样。不封装在总包装内层,单独密封提交。18.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不同包号的文件须分别单独封装,在总包封装(不包括18.1款)。18.3 内外层信封均应: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2) 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和“在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4) 在密封处加盖公章。18.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8.3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9. 投标截止期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9.2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0. 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截止期后收到的邮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22. 开标22.1 招标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2.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2.4 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3.
评标23.1 评标委员会23.1.1 招标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 4 人,招标人代表 1 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标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23.1.2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3.2
评标方法: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管理办法。23.3
投标文件的澄清23.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23.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3.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3.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23.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4.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3) 资格证明文件没有的;4) 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5) 资格标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 不满足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8) 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9)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 正本未打印。23.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3.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3.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务”、“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详见第九章评标标准)。23.5.2.1 商务评审:主要评审(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1) 企业规模;2) 近年度财务状况;3) 货物销售业绩;4) 付款条件的偏差5) 其它商务条款的偏差23.5.2.2 技术评审:主要评审(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1) 货物技术经济性能及其保证值;2) 货物制造质量保证措施;3) 技术服务措施;4) 人员培训计划;5)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6) 货物及技术资料交付进度;7)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响应程度;23.5.2.3 价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同一基础上进行比较并作相应调整。价格调整的原则是: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供货范围内所有内容。2) 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产品技术状况列出质量保证期内所需备品备件的清单和价格,并将该备品备件价计入投标总价,若所提供的产品不需备品备件或免费提供,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3) 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须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价加计入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根据评标价测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分值。23.6中标人的确定23.6.1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选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3.6.2 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4.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4.1 除本须知第23.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24.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3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4.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六、授予合同25. 资格后审25.1 招标方将根据本须知第14.3条列出的标准审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25.2 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14.3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方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25.3 如果审查通过,招标方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方将拒绝其投标,并对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26. 合同授予标准26.1 除第28条的规定之外,招标方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7.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27.1招标人可以保留根据工程项目实际需要增减数量的权力,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28.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8.1 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9. 中标通知书29.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29.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 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买方签订合同。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条款号 内
容1-1 6) 买方名称:青海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买方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同县
青海宜化化工有限公司1-1 7) 卖方名称:中标商卖方地址:中标商地址。6.1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需提交6.3 履约保证金:无需提交 交货地点:详见第七章。8、9 包装要求:外表面应有产品标志,包括制造厂名、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或标记、制造日期或编号,包装箱上应有“小心轻放”和防雨等标记。运输要求:卖方负责运输,运费、运杂费、保险费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现场卸车服务由买方免费提供。11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1、卖方负责货物的运输、现场的指导安装及调试、技术培训等,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在货物的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的问题,卖方应免费予以更换。3、卖方应在质保期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本条款若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的条款不符,应以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的规定为准。12 备品备件要求:1、卖方提供设备质保期内正常运行必需的备品备件。本条款若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的条款不符,应以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的规定为准。13 质保期:按本标书“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规定执行(如无,按验收合格后12个月规定执行。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为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2小时。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期限为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本条款若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的条款不符,应以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的规定为准。15 1、货物付款方法和条件(到货价):预付30%,货验收合格后付款60%,质保期满设备无质量问题付清10%余款。货物付款方式:银行电汇、票据
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1. 定义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 “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和/或其它材料。4)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 “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 “买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7) “卖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8) “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9) “天”指日历天数。2. 适用性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 标准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4.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4.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4.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5. 专利权5.1 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6. 履约保证金本次项目根据业主要求无需提交7. 检验和测试7.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买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7.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的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7.3 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7.4 买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卖方或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7.5 在交货前,卖方或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7.6 合同条款第7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8. 包装8.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9. 装运标记9.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1) 收货人2) 合同号3) 发货标记4) 收货人编号5) 目的地6)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 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8) 尺寸(以长×宽×高用厘米表示)9.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10. 运输和保险10.1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10.2 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11. 伴随服务11.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与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 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2) 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 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 在卖方或制造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11.2 如果卖方或制造厂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11.3 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2. 备品备件12.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 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3) 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2.2 卖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13. 保证13.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3.2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以先发生的为准。13.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13.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3.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4. 索赔14.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3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 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 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4.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5. 付款15.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16. 价格16.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17. 变更指令17.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 交货地点;4) 卖方提供的服务。17.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18. 合同修改18.1 除了合同条款第17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9. 转让19.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0. 分包20.1 对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并需经买方同意,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1. 卖方履约延误21.1 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21.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1.3 除了合同条款第24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1.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2. 误期赔偿费22.1 除合同条款第24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3条的规定终止合同。23. 违约终止合同23.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1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a)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23.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3.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4. 不可抗力24.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4.2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4.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5.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5.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6. 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6.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6.2 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1) 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2) 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27. 争议的解决27.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应在买方单位所在地。27.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7.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27.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8. 合同语言28.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29. 适用法律29.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30. 通知30.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要经书面确认。30.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31. 税款3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3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32. 合同生效及其他32.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32.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2)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3) 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4) 预付款保函(格式)5)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合同格式 合同格式
日由(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和伴随服务,即(货物和服务的名称)而邀请投标,并接受了卖方以总金额(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 合同通用条款2) 合同专用条款3) 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附件2—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附件4—预付款保函(格式)4) 中标通知书5) 招标文件6) 投标文件3. 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4. 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
买方代表姓名
卖方代表姓名
买方代表签字
卖方代表签字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技术要求见附件 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招标编号:ZEP-TC10-017备注:投标以包为单位,可以对 “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所有品目的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规格及型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1 01-1 变压吸附制氮机 详见第七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详见第七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交货时间 项目施工现场 详见第七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件1、投标书格式投标书致:北京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中心根据贵方为(招标货物名称)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及电子版本二份。1. 投标一览表2. 投标分项报价表3. 货物说明一览表4. 技术规格偏离表5. 商务条款偏离表6.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7. 投标保证金:(以下一种形式)1) 银行电汇;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金额数,(并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 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中标服务费。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2、投标一览表格式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投标单价(万元) 合计 投标保证金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备注
按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
大写金额: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和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一起提交。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称 数量(台) 单价(出厂价)(万元) 总 价(万元))1. 主机和标准附件
2. 备品备件
3. 专用工具
4. 指导安装与调试
6. 技术服务
7. 运输费、保险费
9. 总计(万元)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货物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台) 交货期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7、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保证金保函
开具日期:
致:北京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本保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招标机构)(招标编号)的投标邀请提供(货物名称)的投标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保证金:
1. 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或2.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0天内,投标人未能与买方签订合同;或3. 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投标人未能开具可接受的履约保函;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有效,并在贵方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需通知本行即可。贵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注:本保函需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总行或省、直辖市级分行出具。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为
的(招标货物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9、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预付款银行保函
出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
根据合同条款第15条中的规定,(卖方名称、地址)(以下简称“卖方”),向买方提交总额为(人民币、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要求就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本保函从卖方收到合同预付款起直至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后30天内有效。
保证人姓名和职务
保证人签字、盖章
见《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管理办法》
附表 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批准登记机关
组织代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期限 资质类型
资质等级 主营业务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银行账号 电
联系方式 注:请投标人如实填写,除了将此表放在开标一览表的密封袋中,还需将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
青海各地招标网
赞助商链接
客户咨询:400-810-9688 传真:010- 公司总机:010-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主办单位:北京海诚通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胜国建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酷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1号裕美达大厦5层
邮编:100142
版权所有(C)}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制氮机厂家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