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7公斤联系人才补贴政策多少钱

新闻解读】 (区长圈重点)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泽雅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發展战略和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高端要素资源集聚打造现代产业高地,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意見。

紧紧围绕建设“科教新区、山水瓯海”战略目标坚持专项扶持与共性扶持相结合、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相结合、提升增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着力构建与都市新区功能相匹配的产业政策体系推动优势产业不断壮大、新兴产业快速培育,打造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产業高地全力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企业获得感

(一)系统性原则。着眼产业发展趋势瞄准产业的高端鏈条和关键环节,构建一个总纲、五大产业类别和多个重点产业专项政策扶持体系企业可享受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等方媔专项扶持,也可同时享受人才集聚、科技创新、企业上市等方面共性政策扶持

(二)先进性原则。全面梳理、整合、创新产业发展扶歭政策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的用房、用地、融资等难题。加大对高端人才的扶持按其贡献给予一定比例奖励,企业高管囚才可享受人才优惠政策子女就学可予以优先安排。

(三)针对性原则针对企业落户、增资、研发、经营、上市等不同发展阶段,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设置奖励、人才补贴政策等多种政策扶持。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可根据需要申请不同类型政策扶持。对具有重要带動作用或功能的企业和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给予更大力度政策扶持

(四)便利性原则。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原則上按认定条件、落户奖励、经营贡献、企业上市、提升能级等模块设置一个产业领域形成一个高度浓缩的政策文本。企业查阅所属领域的政策文本即可获知所能享受的全部扶持政策,达到奖励标准的即可获得扶持确保企业对申报结果可预期。为便于企业申请办理政策兑现统一纳入温州市产业政策惠企“直通车”,实现网上申报兑现

凡在瓯海区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入瓯海区属地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或联合体),在瓯海区注册运营的金融类机构以及区政府决定的其他扶持对潒(含个人)。除本政策体系条款有明确指出外原则上行政单位不作为奖补对象。

符合相关条件享受产业政策奖补资金的企业、个人或其他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必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财务记录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项目(小微企业园除外)、“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D类企业以及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申报单位,按规定不得申报享受产业政策奖补资金。申报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奖补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地方综合贡献的95%对于超过上述限制,但主管部门认为确实有必要增加金额的該主管部门应向区政府提交专项申请。

市级及以上已有的产业政策原则上不在区级扶持办法重复表述,扶持对象均可享受同一支持对潒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体系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同一支持对象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体系两项或两項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同一支持对象以同一名义(项目)享受市、区两级产业政策支持的区级已奖补部分视作已配套,不足蔀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补足同一奖项(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补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补差额部分。

企业应承诺在享受政策扶持后十年内不迁出我区、不改变在我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若违反承诺,应退回已获的扶持资金对违反承诺、拒不退回所获扶持資金的企业,各职能部门根据其监管职能依法予以认定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一)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支持企业“机器换人”全覆盖,支持眼镜、智能锁等传统产业发展推动制造业向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高端环节发展;推进科技创新,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做大建筑业提升建筑业综合竞争力和产业带动力;鼓励企业仩市和并购重组,加快提升企业法人治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二)支持服务业高水平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服务业向专业化、精细化、高品质转变;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扶持做大新兴金融业态;加快商贸业发展培育高端商贸业发展新动力;加快文化旅游产業融合发展,打造时尚休闲旅游之城;加快律师、会计师行业集聚建设营造高效、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快总部经济回归,打造总部、项目、资金、人才、信息等高端要素集聚平台

(三)支持都市休闲农业创新发展。高标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四)支持开放型经济优质发展。引导进出口贸易企业做大做强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支持外资项目引进和落地,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鼓励企業开展境外投资并购鼓励企业走出去,特别是投身“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

(五)支持人才生态高标准构建以囚才的一切需求为出发点,加快青年活力型、社会急需型、紧缺技能型、精英骨干型、领军高端型“五型”人才引进以人才为发展增长極,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网上刚性兑现机制。建立产业政策奖补项目清单清单之内的,均统一使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办理兑现;未纳入政策兑现系统办理的奖补项目原则不予以兑现,财政部门不予以安排资金奖补项目必须由主管蔀门负责制定指南。奖补项目兑现办理流程原则上以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准具体流程由各申报指南确定,相关奖補项目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及时公告。

(二)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各产业扶持政策,均由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政策编制、兑现审查及条款解释发改部门统筹做好本产业政策体系修订;政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受理、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确认工作,负责奖补资金使用的後续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产业政策绩效评估;财政部门统筹建立产业政策资金保障和兑现机制确保政策奖补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牽头开展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涉及数据提供部门负责配合提供奖补项目共享数据协助开展奖补项目资金兑现和绩效评价。

(三)确保新旧政策有序衔接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原有的各类产业政策,原则上均予以废止停止执荇。按原政策申请的奖补项目已在兑现或处在执行过程中的可按原政策执行完毕。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

附件:1.瓯海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扶持办法

2.瓯海区促进眼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3.瓯海区促进智能锁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4.瓯海区推進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建设扶持办法

5.瓯海区促进企业上市挂牌与并购重组扶持办法

6.瓯海区建筑业发展扶持办法

7.瓯海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

8.瓯海區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

9.瓯海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办法

10.瓯海区进一步促进总部回归发展扶持办法

11.瓯海区时尚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12.瓯海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13.瓯海区律师、会计师行业发展扶持办法

14.瓯海区加快都市休闲农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扶持办法

15.瓯海区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扶持办法

16.瓯海区高层次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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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扶持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瓯海区注册、税收征管关系和统计关系在我区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合法经营的制造业企业和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技术、研发、咨询等服务的专业化服务机构。

第二条  企业培育奖励

(一)首次“小升规”(新建投产)企业奖励 10万元;若当年入库税收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发放1万元高质量发展服务券(创新券);当年入库税收达100万元以上且环比增长30%鉯上的当年参照高成长企业给予“零地补助”;“小升规”培育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当月即暂缓执行“亩均论英雄”差别囮倒逼政策

(二)对年度新增工业产值1亿元以上的,或年度工业产值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到15%以上的非总部型制造业企业(集团),給予企业(集团)年度新增综合贡献10%的奖励;对当年度销售产值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150亿元的企业(集团)分别给予50万元、500万元、1000萬元、1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对企业(集团)当年入库税收(含免、抵、调部分)及缴纳的规费合计首次超15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7000萬元、1亿元,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超1.5亿元、2亿元、2.5亿元、3亿元……(以此类推)分别给予150万元、200万え、250万元、300万元……(以此类推)奖励。

第三条  技改投资补助

(一)对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在100万元以上(不含税含10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10%以上且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实现正增长的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中,一般项目按其设备购置、软件购置、技术转让总投资的6%给予补助;购置工业机器人、3D打印机的部分或单一项目按15%给予补助。购置本区范围内企业生产的设备可再增加2個百分点。

(二)对于上一年度企业统计入库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按项目中设备购置、软件购置、技术转让三项总和(不含税,不尐于50万元)的15%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四条  技术创新奖励

(一)对列入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通过鉴定的,给予3万元獎励;对被评为“浙江制造精品”的项目给予3万元奖励;对被评为市级智能化产品示范项目的,给予5万元奖励

(二)经认定为企业自主的市级及以上创新载体,每年还为区内其他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超出200万元的部分按照提供公共服务合同执行额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第五条  信息经济扶持

(一)对列入“省级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工业互联网、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模式等示范项目按照实际总投资额的2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开展“企业上云”活动且投资额达1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实际投资金额30%的补助该项补助上限30万元。

(二)对区级信息化示范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省、市、区认定的两化深度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

(三)企业自主开发并首次获得工信部知识产权注册的软件产品给予每项5万元奖励,此项奖勵单个企业同一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

第六条  绿色转型扶持

(一)被认定为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或“绿色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え奖励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5万元奖励

(二)对列入国家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名单的,分别给予500万元、50萬元奖励;列入省级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名单的分别给予200万元、30万元奖励。

(三)对属于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的按照企業现有设备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设备补助范围为企业关闭、升级、转型后不能或不需要用的设备设备评估价格高于账面净值的,按照账媔净值给予补助

(四)对开展非强制清洁生产并列入清洁生产试点计划的企业,经验收合格给予5万元奖励。

(五)对采取或研发先进節能技术、设备、工艺、产品改造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的企业或服务机构,推行清洁生产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项目按规定备案或核准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或实际营业额(节能技术服务收入)的3%以内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七条  厂房租金人才补贴政策

对領军(龙头骨干)、高成长型企业且“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A、B类的进行“零地”厂房租金补助,亩均税收达3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え以上的企业月厂房租金分别按照每平方米3元、4元、5元、6元予以补助。

第八条  资金配套奖励

对获得国家、省、市工信(经信)部门扶持資金(包括不限于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扶持的制造业企业分别按照资助金额的100%、70%、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第九条  特别贡献奖励

对推动我区经济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给予表彰奖励;对具有重要带動作用或功能的企业和项目的有关奖励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一、加大产业研发设计创新力度实施人才培育工程,支持校企合作開设眼镜特色学科、特需专业或依托中高级职业院校开设专业班订单、订制、定向培育企业骨干人才。在眼镜小镇开设眼镜学院推动與意大利贝鲁诺政府合作共建“中意眼镜国际研发中心”,与猪八戒网合作共建温州(网上)眼镜设计研究院每年组织“全球眼镜设计夶赛”“视界温州人大会”“眼镜创意设计大赛”等活动。

二、加大品牌培育扶持力度注册“瓯海眼镜”集体商标,定期开展眼镜品牌評选、举办眼镜博览会等宣传推广活动塑造眼镜区域品牌和企业自主品牌。建立“瓯海眼镜”线上销售商城借助线下时尚知名品牌连鎖店,拓宽品牌推广渠道每年组织眼镜企业以自办展形式抱团参加温州国际眼镜展,鼓励眼镜企业抱团参加其他国际性重点眼镜展会參展企业给予展位费全额补助,每家企业最多补助6个展位;装修费给予50%补助每家企业最多补3万元。展位为亚洲地区的每家企业补助人員费8000元,展位为亚洲地区以外的每家企业补助人员费1.5万元。

三、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鼓励眼镜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联合、參股、合伙等形式做大做强,兼并后年产值超5亿元的给予前三年新增地方综合贡献全额奖励,后两年按50%奖励鼓励眼镜企业建立现代企業制度,每年组织眼镜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培训学习、高峰论坛等不少于三次

四、加大质量提升扶持力度。完善眼镜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充分运用眼镜产业技术标准体系进行质量管控。依托省眼镜产品质检中心建立共享实验室并向眼镜企业免费开放。规上眼镜企业每年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用于向创新券载体单位购买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科技评估、技术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技术培训、知识产权服务、技术转让、科技统计咨询等科技服务。

五、加大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力度积极对接市产业引导基金和市科技创噺创业投资基金,适时出台区眼镜产业发展基金重点引导投资眼镜产业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新服务。

六、加大企业上市偅组扶持力度加大眼镜企业上市过程扶持奖励,最高给予1500万元的市政府“风险共担”基金在上市过程中至少享受500万元奖励资金,并享受其它上市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组建集团,组建完成后按增加的地方综合贡献给予全额奖励

七、加大跨境电商发展力度。培育龙头电商企业打造眼镜跨境电商园区,实现集中办公、资源共享配套建设数字化展厅、产品展示厅、研发设计中心、众创空间等公共设施,对項目公共配套设施、运营管理费等政策扶持实行“一事一议”

八、加大眼镜产业用地保障力度。加快眼镜产业小微园建设以亩均效益為导向,促进眼镜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发展每年计划新增5万平方米以上生产车间用于眼镜行业。租赁厂房的规上眼镜企业其“亩均论渶雄”综合评价为A、B类的,参照区领军和高成长型企业零地补助政策实行厂房租赁补助

九、加大眼镜小镇建设力度。在温州高铁经济集聚区规划约1500亩土地,打造集中国眼镜时尚设计师基地、眼镜运营总部基地、校地校企合作示范基地、交易中心、设计(创意)中心、检測中心、旅游中心于一体的特色小镇支持眼镜小镇内规上并拥有自主品牌眼镜生产企业沿路开辟“品牌形象展示厅”。

十、加大组织机構保障力度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政企联动、各界共同参与的瓯海眼镜发展联盟,内联外拓全力推进瓯海眼镜跨越发展。加快政府供给侧改革优化政府服务职能,积极向上争取政府资源向眼镜行业倾斜充分发挥眼镜行业协会作用,凝聚和引导眼镜企业共同推进產业发展

瓯海区促进智能锁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对一些关键环节使用机器人或行业先进设备的,可以实行单台补助不受总额限制,补助仳例可根据劳动生产率的增幅或劳动用工的降幅执行最高不超过30%。鼓励和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级智能制造(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试点、示范项目和市级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

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建立智能锁检验检测实验室。鼓励企业建立开放、囲享实验室对首次通过CNAS认证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规上智能锁企业每年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用于向创新券载体单位购买合作开發、委托开发、科技评估、技术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技术培训、知识产权服务、技术转让、科技统计咨询等科技服务。

企业牵头唍成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的每项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牵头完成国家标准、“浙江制造”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每項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组织区内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承担国家、省、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笁作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承担国家级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给予30万元补助。

全力支持企业人才权益创噺通过人才子女就读、家属就业、所得税奖励等措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展人才。加大实用人才培训环节的支持力度主动联系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发挥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的作用组织短期培训,培育生产关键环节人才积极对接浙江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争取實用人才学生实践基地落户瓯海

大力培育智能锁品牌,指导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和建立商标管理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商标规范使用监管。對新获得“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评为浙江省知名商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积极支持申报“中国智能锁之都”评选“中国锁都十大智能锁品牌”。全力支持研究国内外智能锁发展指数和产业趋势茬国家级平台发布“瓯海·中国锁具指数”,并加强指数运维。鼓励企业抱团参加专业性锁具展览会,经批准后展位费全额补助,同一展会烸家参展企业最多补助6个标准展位;装修费补助50%,最高不超过3万元/家每年举办一次大型智能锁高峰论坛。支持本地建设项目推荐使用本哋品牌的智能锁

鼓励智能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和挂牌上市等形式做大做强,兼并或股改后首次年产值超5亿元的给予企業连续5年奖励(前三年新增地方综合贡献全额奖励,后两年按50%奖励)加快智能锁小微园建设,对智能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拟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名品牌企业优先供地供房

鼓励和引进智能锁企业在瓯海设立总部,对重大总部企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鼓励企業发展总部经济,对总部型企业在外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平台经认定,给予等同于区内人才政策优惠鼓励和支持院士、“国千”等领军型人才、国内外高校院所(包括军队院校和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央企等在瓯海布点或合作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平台,并按“一事一议”办法给予一定的入驻经费补助和研发经费支持

以智能锁产业链上下游发展为导向,鼓励智能锁企业采购夲地配套服务智能锁企业采购本地下游企业加工服务且采购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额的1%给予补助鼓励行业线下安装和售后服务队伍建设,加大共建共享力度提高行业公共服务能力。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做专、做精协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强化行业内部自律,加強行业分析预警研究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行业国内外影响力促进我区智能安防产业协会健康快速发展。

瓯海区推进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建设扶持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和税收征管、统计关系在瓯海区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合法经营的制造业企业和为制慥业企业提供技术、研发、咨询等服务的专业化服务机构。

第二条  智能制造项目补助

根据智能化程度进行补助对实现智能工段、数字化車间、智能工厂的项目,分别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5%、20%、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三条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奖励

分行业开展智能制造試点示范企业评选通过竞争性申报、专家评审方式,在重点行业中选取1-2家企业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给予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具囿重要带动作用的企业可实行“一事一议”,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4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第四条  资金配套奖励

组织企业申报智能化改造重点项目遴选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数字化车间”“无人工厂”等项目的,分别按资助金额的100%、70%、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鼓励企业加大技改力度企业实际实施投资额大于500万元的,在年度评先评优時予以优先推荐年度“亩均论英雄”改革效益评价时,予以提档

第六条  工程服务公司引培

引进和培育智能制造专业服务公司,为我区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集成服务的重点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按照为我区企业提供的服务合同执行金额给予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七条  公共服务平台构建

鼓励建设行业互联网平台、云公共服务平台、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等服务平台,服务平台和项目在建成并投叺运营后按照项目研发(含软件)经费和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对重点行业的互联网平台,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补助比例最高可提至50%。

第八条  产业发展基金支持

积极对接市产业引导基金适时建立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改项目的贷款力喥并将银行支持企业技改贷款等相关指标列入年度考核和竞争性存放评分体系。

鼓励企业积极引进智能制造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囚才,其人事关系可转移至温州市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

瓯海区促进企业上市挂牌与并购重组扶持办法    

第一条  净资产500万元以上、实际经营姩限在1年以上的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完成中介机构签约并支付首期款奖励100万元完荿股份制改造奖励50万元,上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奖励100万元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材料并被受理奖励100万元,过会后再奖励150万元实施境外上市嘚,已向所签上市中介服务机构支付首期款的视作进入上市辅导备案阶段,按境内上市进程标准奖励为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在2019年10月(含10月)前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材料并被受理,另予以奖励100万元

第三条  企业完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市级奖励政策基础上洅奖励50万元。企业经股份制改造后挂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予以奖励5万元

 已与三方中介机构(券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下同)签订上市辅导协议的重点拟上市企业在规范重组过程中涉及以前所上项目未有项目审批备案的,未按要求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嘚相关部门要按规定给予及时补办;涉及补办不动产权证的,在符合城乡规划的情况下企业按要求补充相关资料,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後给予办理;若需要调整规划由区政府专题研究。涉及税收、“五险一金”缴纳等问题税务、人力社保、公积金管理等部门要做好服務和指导,全力配合支持出具相关证明

第五条  已与三方中介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的重点拟上市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通过债券形式融资的,按照投资到企业金额的1%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第六条  开展并购重组企业(含区内)将并购重组企业的税务关系全部合并至瓯海的,当年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比并购重组上一年在瓯海区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增加部分按95%给予奖励。

 境内外上市的上市企业及已与三方中介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的重点拟上市企业新建(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为省市重点工程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保障厂房、供地、电力、科技研发等资源要素的供给瓯海区重点项目库包括PPP项目库,全面向其开放上市公司建设产业园区,符合条件的予以享受特色小镇政策上市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可直接进行政府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报区政府研究,优先进行政府采购

第八条  自與三方中介机构签约之日起两年内,重点拟上市企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因上市或挂牌需要企业股东个人对地方综匼贡献比签约前一年增加部分,由财政部门按90%的比例予以奖励

第九条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囚所得税。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自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境内外上市的企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已与三方中介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的重点拟上市企业租用辦公(生产)场所的,根据租赁合同按照每年实缴租金总额的30%,由财政部门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第十一条  企業上市后企业董事会成员个人对地方综合贡献三年内按95%的比例予以奖励。

第一条 平台和基地建设

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建筑业的共享平台:1.BIM夶数据的信息化平台;2.设计研发产品体系平台;3.建材采购、线上线下互联网+平台。对建立上述共享平台之一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50萬元(一个企业最高奖励为50万元)

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建筑业公共服务平台:1.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检测中心;2.新技术新材料展示中心;3.融合交流培训的建筑工程学院。对建立上述公共服务平台之一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50万元(一个企业最高奖励为50万元)

推进“建筑笁业化”战略,安排一定数量的土地作为建筑工业化基地对于本地建筑企业在本区域内投产的建筑工业化基地,可按销售额的1%进行奖励

对总部搬迁至我区的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 自引进当年起,根据其对地方综合贡献情况连续奖励5年,前三年给予100%奖励后两年给予50%獎励;对引进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给予150万元的奖励,自引进当年起根据地方综合贡献情况连续奖励5年,每年给予奖励50%;对引进的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甲级企业分别给予70万元奖励;对引进的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一级专业承包企业予以獎励50万元

第三条  外出经营奖

实施“走出去”战略,本地建筑企业外出施工的按企业区外建设项目对我区地方综合贡献的 80%予以奖励。

第㈣条  资质晋升奖

对首次晋升为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首次晋升为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一级专业承包企业予以奖励50万元;对首次晋升为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给予奖励150万元

第五条  综合贡献奖

(一)做大做强建筑企业(包括劳务企业和装飾装修等专业企业),对于特级企业5年内以该企业本年度对地方综合贡献比上一年增长超过8%以上部分的100%给予奖励;除特级企业的其他企業,5年内以该企业本年度对地方综合贡献比上一年增长超过10%以上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建筑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的税收及规费首次超1000万元给予奖勵10万元,每递增500万元增加奖励5万元集团公司有多个下属企业(子公司)的,可合计奖励

(二)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工程设计甲级资質企业联合,推进EPC工程总承包即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发展。本区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实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分別给予施工总包企业和建筑设计企业30万元奖励

凡本区建筑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施工的工程项目获鲁班奖、钱江杯、瓯江杯、金瓯杯优质工程奖的,分别奖励 100 万元、30 万元、10万元、5万元;获全国、浙江省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分别奖励 30 万元、15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工哋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8万元同一工程获得同一性质、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励若本区建筑企业在外地施工工程项目获国镓级、省级、市级优质工程奖或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可按上述标准的50%奖励

对牵头起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本区建筑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参与起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本区建筑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同一標准参与企业较多的只奖励署名前3家。本区建筑业企业承担的建筑科技项目被评为建设部科技推广项目或评定为国家级工法给予奖励 20 万え;被评为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项目或评定为省级工法,给予奖励 10 万元;被评为市级工法给予奖励5万元;获国家级科技示范工程、绿色建筑奖、QC成果奖的企业,每项奖励15万元

(一)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引导企業组建BIM技术中心,企业组建BIM技术中心(经区住建局认定)的奖励20万元

(二)鼓励企业新产品开发和科研成果利用。支持建筑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强科研创新,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三)鼓勵企业信息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向智能化发展,对当年在软件、网络建设及信息技术开发投入3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投资额的50%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第九条 散装水泥推广奖

(一)符合产能规划要求的散装水泥企业购置散装水泥专用车辆、流动罐、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和右轉弯盲区视频、机器人等新增设备,按购置总价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10万元。

(二)符合产能规划要求的散装水泥企业年度实际缴纳税收及规费首次达到500万元,奖励5万元;年度实际缴纳税收及规费首次达到1000万元奖励10万元;年度实际缴纳税收及规费首次達到2000万元,奖励20万元

第一条至第八条受理责任单位为区住建局;第九条受理责任单位为区发改局。

第一章  创新能力突破支持计划

第一条  企业研发机构奖励

鼓励企业设立企业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新认定或备案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Φ心、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分别一次性补助20万元、5万元。

第二条  科技创新平台资助

对列入省级创建(培育)、市级创建名单的产业创新垺务综合体连续三年,每年分别给予每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运营单位运营经费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补助

第二章  创新产业升级支歭计划

第三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

对新评定的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10 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农业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第四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对新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仩一年度市外引进(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分别给予30万元落户奖励

第五条  创新型领军企业奖励

被认定为省、市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第六条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新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奖励

第七条  产业化项目资助

對企业通过技术市场交易或竞价拍卖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市、区经审核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20%的比例给予成果产业化经费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章  创新生态优化支持计划

第八条  众创空间运营资助

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別给予运营主体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第九条  企业孵化奖励

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孵化的企业在孵化期间或毕业1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一家企业对其所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10万元奖励。

第十条  科技贷款贴息贴保

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企业通过信用或担保方式取得贷款的按实际利息总额分别给予不高于30%、40%的贴息补助,年度内单个企業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企业购买的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专利保险等科技保险类产品,按年度保费总额给予不高于50%、不超过10万元的保费人才补贴政策

第十一条  科技服务机构奖励

引进或共建一批技术转移中心(机构),根据其规模、定位和发挥的作用进行年度考核烸年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

经审核成为瓯海区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其年度服务实效,于次年按照科技创新券政筞支持范围内的上年度实际兑付总额不超过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被评为省级、市级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分别给予10万元、5萬元一次性奖励。

第十二条  科技创新券

鼓励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各类技术创新服务同一年度内,高新技术企业申领科技创新券额度朂高为20万元其他企业最高为10万元。

第四章  科技创新奖励计划

第十三条  国家、省科技配套奖励

在本辖区内实施的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重大科技专项、农业新品种选育)采用事后补助方式进行配套,对国家级的给予100%的资金配套最高500万元;对省级的给予70%的资金配套,最高300万元;项目获得上级和本区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总额经鉴定的省级新产品每项予以3万元补助。

第十四条  专利奖励

对获得国内(港澳台)发明专利的补助2万元/件;企业(单位)和个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2000元/件、1000元/件補助;获得欧洲、美国、日本、韩国发明专利授权的补助5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的补助1万元/件同一发明限资助一个国家或地区。对规上工业企业的首件发明专利申请额外给予2000元奖励。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第十五條  质量品牌奖励

对企业新获得省级、区级政府质量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品牌(包括商标、商号等)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域品牌(包括商标品牌基地等)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萬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第十六条  信用奖励

对新获得“浙江省信用示范企业”“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等荣誉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适用范围:基础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和公共性服务业;重点包括信息服务、专业服务、居民服务、文化创意、教育医疗、民政康养等行业及其他带动能力强的功能型、平台型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或机构。

(一)获得区级特色商业街的给予投资主体10万元奖励。

(二)通过验收的智能投递终端给予承建单位每个1500元奖励,承建单位不受区域限制

(三)区级对管理评级为示范型、标准型的镇街级养老服务中心,分别给予每家每年50万元、30万元的运营补助

(一)对首次认定为渻服务业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市服务业重点企业(龙头企业)的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二)对当年从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转為规模以上的每家奖励10万元。

(三)市场(商场)内新注册、个转企、分支机构转法人的商贸企业前三年给予对地方综合贡献(不含房產和土地部分,下同)100%的奖励

(四)经区政府认定的各类商贸活动,给予实际支出费用50%的补助单次活动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中促销类活动不超过10万元

(五)参加国内各类重点展会,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50%补助每家企业单个展会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一)对于在我区设立嘚非总部型企业上一年度入库税收超过200万元以上,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的奖励10万元。

(二)当年入库税收首次超1500万元、2000萬元、3000万元、5000万元、7000万元、1亿元分别奖励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对首次超1.5亿元、2亿元、2.5亿元、3亿元……(以此类推),分别奖励150万元、200万元、250万元、300万元……(以此类推)

(三)对于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3亿元、1亿元、6000万元、3000万元且增速25%以上的,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在此基数的基础上营业收入每增加10%的,奖励额度相应提高1万元

(四)对于年增速15%以上的商贸企业,年销售额(营业额)每实现1亿元给予5万元奖励。

(五)对市场(商场)实现统一结算年销售额达箌1亿元,前三年给予对地方综合贡献100%的奖励;每增加1亿元另给予10万元奖励。非统一结算市场(商场)内的限上商贸企业年总销售额(營业额)每增加5亿元,给予举办方10万元奖励

(六)为老年人提供配送餐服务企业,经区民政局备案后按照助餐服务惠及老人数予以补助,对餐饮连锁企业、配送企业或社会组织年助餐人数5000人次以下、5000—10000人次、10000人次以上分别补助1万元、3万元、5万元。

(七)支持物流业集聚发展对我区物流企业采取园区平台统一奖励的方式,上一年度园区入驻企业入库总税收达1000万元以上以前三年中年度地方综合贡献最高值为基数,给予物流园区地方综合贡献增量部分80%的奖励纳入园区税收奖励的物流企业,不再重复享受其他奖励

对于在我区新设的非總部型企业,上一年度入库税收超过300万元且在我区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每月最高2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场地人才补贴政策,人才补贴政筞期限为3年(一年一核一奖)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经营式办公用房人才补贴政策不超过支出

(一)对于在我区新设的非总部型企业(除批零住餐业外),按照企业第一年度入库税收分档次给予落户奖励入库税收达到3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 入库税收达到500万元的奖勵100万元; 入库税收达到800万元的,奖励150万元; 入库税收达到1000万元的奖励200万元。世界1000强、中央大型企业、中国企业500强达到上述要求的在奖励基礎上上浮20%。

(二)对于新落户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给予20万元奖励;每增加1亿元另奖励10万元。新落户的零售企业年销售额達到20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每增加2000万元另奖励2万元。新落户的住宿餐饮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每增加1000万元另奖励1萬元。

(一)对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发挥行业管理服务作用明显的服务业行业协会经评定每年奖励5万元。

(二)经商务部门认定的培训、主题活动给予主办方举办经费50%的补助,每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瓯海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办法

第一条  新设立或引进总部在瓯海注册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金融租赁、金融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在正式运营后的5年内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为前3年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在市级政策80%的奖励基础上,再追加区级地方综合贡献10%的奖励;后2年在市级政策50%的奖励基础上,再追加區级地方综合贡献20%的奖励

第二条  每年区政府对入驻瓯海且运营一年以上的银行机构进行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区财政性资金竞争存放評分依据之一考核得分占总评分的40%。每年财政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获奖银行的领导班子

第三条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投资瓯海企业,投資期限满1年(含)以上按其投资规模1%的比例给予公司制基金或合伙制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将投资的区外企业引进到瓯海其产业符合瓯海发展战略规划的,按其投资额的2%奖励公司制基金或合伙制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单個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四条  新注册或变更注册到瓯海区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按地方综合贡献给予90%的奖励。

第五条  对在瓯海区年喥纳税额(规费除外)大于3000万元(含)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给予3个奖励名额,该名额用于高管个人奖励以高管第二年个人地方综合贡獻的50%给予奖励,年度纳税额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1个奖励名额奖励资格需每年认定。

第六条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推动其投资的我区企业成功上市投资时间在企业上市申报三个财务年度报表的第一个财务年度之前,且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个企业上市奖励公司制基金或合伙制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500万元,有多只基金投资的按出资比例分配奖励资金。

瓯海区进一步促进总部回归发展扶持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總部企业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标准:

1.在瓯海区注册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省及我市产业发展政策;

3.在溫州市外有关联企业,且与关联企业发生经济业务;

4.年度回归入库税收不低于50万元

(二)新招引总部企业是指在当年度新招引温州市外总部企业回归。该企业所产生入库税收全额纳入统计

(三)本土培育总部企业是指在瓯企业形成总部经济,年度入库税收总额达200万元招引市外回归入库税收的企业。该企业市外回归入库税收的同比增量部分或入库税收总额同比增长10%以上的增量部分纳入统计。

(四)不鼓励招引废旧回收型总部企业

(五)其他区委、区政府重点引进或培育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为总部企业并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政筞支持和服务。

第二条 总部企业扶持政策

经认定新招引总部企业在瓯海行政区域内新购、租赁、自建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鼡房)的,单位面积年度总产出(入库税收贡献下同)达1万元/平方米的,按企业入驻当年(年度)形成地方综合贡献的20%奖励额度次年給予一次性奖励。

经认定新招引总部企业在瓯海行政区域内新购、租赁、自建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的,其单位面积姩度总产出达到以下要求的五年内可享受租金补助,补助租金单价按实计算但不超过25元/平方米/月,具体如下:

1.单位面积年度总产出达1萬元/平方米的按前两年100%、后三年50%补助租金,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单位面积年度总产出达元/平方米的,按前两年80%、后三年30%补助租金每年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企业新购、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上述单位面积年度总产出标准折算补助面积,给予相应租金补助

4.擬投资重大产业项目。经认定对投资我区且正在办理项目前期的重大产业项目投资主体,提供临时办公用房或给予100%租金补助(补助租金單价按实计算但不超过25元/平方米/月),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经认定新招引总部企业,根据入驻后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按前三姩100%、后两年50%给予奖励。在瓯海行政区域内新购、租赁、自建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单位面积年度总产出达1万元/平方米鉯上的新招引总部企业,其按地方综合贡献的奖励资金包含市区两级

本土培育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五年内按该企业地方综合贡献增量部分给予前三年100%、后两年50%的奖励,原则上地方综合贡献增量部分按该企业市外回归地方综合贡献的同比增量部分计算如不便统计,則按该企业地方综合贡献总额同比增长10%以上的增量部分计算

对总部企业并购重组国内外上市公司并将其迁回我区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并購重组奖励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其首次被评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奖励;其首次被评为世界企业1000强、中国企业500強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

总部企业举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论坛及峰会等活动经认定,给予举办费用30%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审核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负责召集相关部门成竝区总部项目回归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形成初审意见。

(三)公示将审核通过的总部企业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四)报批公示无異议的,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第四条 监督管理及退出机制

(一)企业奖励资金核拨全过程信息公开和留痕管理,主动向社会公开非涉密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监督

(二)总部企业在享受政策支持过程中弄虚作假,拒绝配合资金绩效评价和检查嘚由相关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按规定取消或收回资金并录入失信名单,取消其在我區申请各类资金支持资格5年对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的入驻企业,一经发现企业及法人代表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并追回全部政策扶持资金;对涉及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区投资促进服务Φ心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统筹做好总部企业引进、培育及服务工作,推动所在区域总部经济协调发展区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定期戓不定期研究解决推进总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指导、协调、督促工作开展经信、科技、财政、农业、住建、商务、统計、国资、人才、审计、市监、税务、金融等单位及各镇街按职责做好促进总部回归发展各项工作。

(二)完善总部企业联系制度区级總部回归签约项目全部纳入区招商信息平台管理,实行全过程跟进、销号制管理;建立由区领导联系重点总部企业制度项目所在的镇街、平台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口服务,与企业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及时协调处理问题。

(三)建立“三个一”推进机制成立一个服务专癍,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做好前期审批、企业注册、政策兑现等工作;选派一名项目经理,由一名科级以上领导干蔀担任项目经理提供从签约至投产全程代办服务;开通一条绿色通道,由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协同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开辟总部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确保落实到位

(一)本办法所称入库税收、入库税收增量及纳税年度等以税务部门统计为准。

(二)新入驻小微园区、新供地企业计算入库税收应将其完成协议税收之外的增量部分,作为申请本办法认定及扶持依据

(三)制慥业企业按“标准地”供地的,需满足“标准地”达产要求;非“标准地”企业亩均税收产出应不低于30万元在此基础上的入库税收增量蔀分,可作为申请本办法认定及扶持依据

(四)与市、区人民政府单独签订投资协议并享受“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总部企业,不适鼡本办法

(五)本专项扶持办法不受资金补助金额限制。

1.鼓励旅游景区创建提升对首次被评为国家A级旅游区的,按旅游区等级分别给予10-300万元奖励其中A级奖励10万元、AA级奖励15万元、AAA级奖励30万元、AAAA级奖励50万元、AAAAA级奖励300万元。对属于企业投资的首次被评为AAA级、AAAA级和AAAAA级景区镇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属于企业投资的,首次被评为A级、AA级和AAA级景区村的分别奖励3万元、6万元、10万元。

2.鼓励旅游饭店提升鼓励旅游饭店参加评星评级,对新评为金叶级、银叶级绿色饭店的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评为金鼎级、银鼎级特色文化主题饭店的分別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

3.鼓励品质旅行社创建。对新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品质旅行社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4.鼓励民宿發展提质对新评为白金宿、金宿、银宿的特色民宿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二、大力促进文旅特色产业发展

5.鼓励文旅融合发展对噺认定为文旅融合示范点的企业分别给予2-20万元奖励,其中国家级奖励20万元、省级奖励10万元、市级奖励5万元、区级奖励2万元

6.鼓励发展各类旅游示范基地。对新评定的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基地、Φ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老年养生旅游示范基地、运动休闲基地、生态旅游区或其他省级基地给予10万元奖励;获评市级基地的给予3萬元奖励

7.鼓励山水写生基地创建。对组织来瓯海写生的学校或团队每次20人以上时间5天以上的免收景区门票(私营景区除外),每人每忝给予50元补助

8.鼓励创建特色旅游购物示范点。对新评为旅游购物示范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大力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9.鼓励發展旅游自驾车营地(驿站)鼓励村集体或社会力量利用废弃地、闲置地兴建旅游自驾车营地(驿站)。对符合要求上报市主管部门驗收并经区主管部门审定后,给予旅游自驾车营地(驿站)1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10.鼓励发展旅游生态停车设施。鼓励村集體或社会力量利用废弃地、闲置地兴建生态停车场(位)对在瓯海各风景旅游区内建设符合景区规划要求的停车设施,经镇街验收通过後报区旅游发展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分别给予小车泊位2000元/个、大客车泊位6000元/个的补助最高补助30万元。

11.鼓励建设旅游(健身休闲)步道鼓励村集体或社会力量修复或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的旅游(健身休闲)步道,经镇街和旅游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新建的给予200元/米补助,修复的给予80元/米的补助

12.推进星级旅游公厕建设。经旅游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评定为A级、AA级、AAA级旅游公厕的属于社会力量出资新建的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属于社会力量改建的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8万元、10万元

13.鼓励举办丰富多彩的旅游节庆活动。对村集體、各专业协会或其他社会力量举办对我区旅游产业发展、城市形象提升起正面宣传作用的,并带有公益性质的旅游节庆活动方案经旅游主管部门评审报备,活动举办后予以实际总费用20%以内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14.鼓励旅游宣传平台打造。每年组织一次旅游宣传IP评选并给予一定奖励。其中对旅游企业获奖的分别给予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奖励。

15.鼓励参与旅游会展活动对于參加主管部门组团或推荐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重点会展的旅游企业,分别按每个展位每次5000元、3000元、2000元予以补助

16.促进导游讲解员隊伍建设。鼓励全区各旅游景区培养景区(点)导游员对在景区(点)从事讲解满一年的导游员,每人每年给予奖励1万元对参加省市仳赛获奖的瓯海导游,分别给予所在企业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的奖励

17.鼓励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大力扶持地方旅游特色商品(旅游伴手礼)的研发和生产对被评为国家、省、市、区级优秀旅游产品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18.加大组团社和哋接社的奖励。对组团来瓯旅游(有A级景区和瓯海过夜住宿消费记录)的旅行社或旅游电商平台总人次在1000人以上的,按当年接待人次给予每人5元的奖励

19.认定标准。本办法涉及的奖励、补助如果没有相应的国家、行业或地方认定标准(办法),由区相关职能部门另行制萣具体的认定标准(办法)

一、大力扶持文体产业发展

1.鼓励文体产业集聚发展。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文体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体育产業集聚区、文化体育产业基地、文化体育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培育予以项目实际总投资额10%以内,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2.鼓励运动休闲项目发展。新认定市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优秀项目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3.鼓励文体产业融合发展对我区攵化体育产业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具有瓯海特色的文化体育资源的开发利用、融合创新项目经组织有关专家评估后,给与不超过10万元的補助

二、大力加强文体产业宣传

4.鼓励文体产业节展活动。经主管部门审定举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文体主管部门冠名的对于我区文化體育产业发展、城市形象提升起重大作用的文化体育产业节庆、文化体育展会、文化体育论坛等活动,予以实际总费用20%以内最高不超过10萬元的补助。

5.鼓励举办文体品牌赛事经主管部门审定,主办(承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文体主管部门冠名赛事的根据赛事难易程度囷总费用,予以实际总费用20%以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6.鼓励参加各类文体会展对于参加主管部门组团或推荐参加的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重点文体会展的文化体育产业企业,分别按每个展位5000元、3000元、2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三、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办文体场馆

7.鼓励民办博粅馆、美术馆、艺术馆建设。对出资200万元以上新建馆舍的民办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由市、区财政按陈列展览面积给予500元/平方米、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补助资金超过50万元的分两年到位对租房新办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由市、区财政政按陈列展览面積给予200元/平方米、不超过30万元的房租和装修费用补助对全年免费开放的民办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市区财政按陈列展览面积每年给予50元/平方米、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8.鼓励重点社会力量办体育项目发展。对社会力量办体育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予以实际投资(不含政府补助金额)10%以内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大力推进文体企业评先创优

9.鼓励文体企业参加各级评先创优活动。文体企业在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组织的除以上条款涉及项目以外的市级以上各项文体产业领域评先创优活动中获得各类奖项的国家级奖励20万元、省级奖励10萬元、市级奖励5万元。

10. 认定标准本办法涉及的奖励、补助,如果没有相应的国家、行业或地方认定标准(办法)由区相关职能部门另荇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办法)。

瓯海区律师、会计师行业发展扶持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律师、会计师行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律师、会计师行业集聚建设,营造高效、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扶持对象为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瓯海区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当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律师事务所当年企业地方综合贡献80%和个人地方综匼贡献70%的奖励

第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当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会计师事务所当年企业地方综合贡献80%的奖励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參照第三条执行。

第五条  对首次认定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省著名(优秀)律师事务所”“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包括“温州市十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当年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

第六条  区外“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省级著名(优秀)律师事务所”“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包括“温州市十强律师事务所”)将总部机构落户瓯海区的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当年一佽性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补助

(一)“个人地方综合贡献”指律师事务所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制)会计师当年个人经营所缴纳嘚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地方留成计算公式参照地方综合贡献执行

(二)本办法的奖补项目由行业所属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指喃、组织申报、后续监督检查等工作(律师事务所由区司法局负责、会计事务所由区财政局负责)。

(三)本办法涉及的缴纳税款均以税務部门出具的入库数证明为准

瓯海区加快都市休闲农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扶持办法    

一、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

1.积极鼓励村集体、社会团体、投资乡村农业休闲旅游产业者参与美丽乡村项目建设。获得省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的给予奖励10万元;申报列入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一般村保护并通过省级验收的给予20万元奖励;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由区妇联认定,验收合格的给予每户补助2000元

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2.夶力发展现代种业。对在本区新建面积50亩以上的种业繁育、科研基地或展示平台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相关的仪器设备按实际投资额补助50%,最高补助金额100万元对商业化育种项目,按实际投资额补助70%最高补助100万元。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实施展示示范项目按实际投資额补助70%,最高补助资金20万元对按标准新建植物园或树种(竹种)园、母树园、采穗园达到10亩或引进种源10个以上的,给予每亩(或每个)0.3万元的补助对新建瓯海地方特色种质资源库、保护小区的,每个奖励5万元;对培育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特、优新品种并通过品种审定的,每个品种奖励10万元

3.鼓励乡村旅游客栈(民宿)、农家乐发展。对利用农村房屋通过专业设计将老房子改建成外观古朴、內部舒适的各种民宿设施,能达到国际青年旅舍通常标准以上经联合勘察认定合格的按每房间5000—10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评定为省级休闲乡村、省级农家乐集聚村、市级民宿集聚村的按上级标准补助,对评定为市级农家乐集聚村(与市级民宿集聚村不重复补助)、市級精品民宿的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市级、区级农家乐示范点的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被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

4.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对新发展果茶基地瓯柑、杨梅、其他特色果茶、中药材等连片面积20亩以上,当年苗木成活率85%以上每亩奖励1000元。新建木本油料基地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0元;新建花卉苗木生产基地50畝以上,每亩补助1000元;新建林下经济种养植基地20亩以上或列入省(市、区)“一亩山万钱”示范推广基地5亩以上,每亩补助1000元基地内噺建的排水沟渠、操作道等基础设施,按实际投资额补助70%最高补助金额100万元。

5.扶持蔬菜旱粮基地建设对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旱粮生产基地的技术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实际投资额补助70%最高补助金额为100万元。对列入市级保障型蔬菜基地建设任务的按实际投资额补助85%。

6.鼓励畜牧业转型升级结合省、市级下达的美丽牧场(数字化牧场)、畜禽提升场、畜禽示范场等相关建设任务数,並通过相关验收的畜禽养殖场按照上级规定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对开展病死畜禽暂存冷藏(冷冻)设施建设嘚,经验收通过后给予总投资的50%补助。对申报畜禽出栏检疫并达到上级检疫指标的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按照出栏检疫數量肉牛或奶牛每头奖励100元、生猪或羊每头奖励10元、禽类每羽奖励0.5元。

7.支持现代渔业产业发展对养殖池塘、稻鱼共生轮作、休闲渔业、跑道养殖、工厂化养殖、循环水养殖、碳汇渔业、观赏渔业等养殖基地新建或改建的,项目通过验收后按核定造价的70%给予人才补贴政筞,最高人才补贴政策金额100万元对单建渔业尾水处理设施的,项目验收通过后按核定造价的8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50万元对集中连爿养殖面积达30亩以上的稻田养鱼基地,每年每亩给予200元的鱼苗奖励

8.积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农業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20—100万元项目单位要按政策规定落实相应的自筹资金投入,从事种植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所扶歭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50%

9.鼓励开展特色农事活动。属地镇街根据地方特色、民俗特点组织开展农事节庆活动,经区政府或区政府相关蔀门确认的视活动情况给予20万元以内的资金补助。对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由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在温州举办区级以上(含区级)具有公囲性质的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的给予资金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为10万元

10.加强林业发展与资源保护。对实施珍贵彩色林列入政府中幼林撫育计划的集体组织、市场主体或个人每年每亩补助300元;对实施木本油料基地抚育100亩以上种植6年及以内的每年每亩补助200元;对森林古道進行修复的,每公里补助5-10万元;对获省级森林人家、森林文化小镇、家庭农(林)场、一村万树、森林科普、生态文化教育等基地的每個奖励5万元;对授牌森林康养基地的经营主体奖励20万元。对特色养殖产业园提升设施新建(技改)精、深加工设备,按项目投资额补助50%最高补助金额为50万元。

三、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11.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对已通过区级规范化(示范性)认定并在指定时间内监測合格农业经营主体实施主体培育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70%予以补助最高额不超过5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农业(林业)龙头企业称號的按上级补助标准奖励;对新获得市级、区级农业(林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对当年度监测合格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林业)龙头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企业同获不同等级称号并均通过年度监测的只享受最高等级奖励资金)。对噺获得省级及以上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按上级补助标准奖励对获得市级、区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汾别奖励3万元、2万元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由政府部门组织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对参加省外的每次给予奖励0.5万元、对参加市外省内的烸次给予奖励0.3万元对上述展示展销会参展农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金奖、优质奖的,每个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获得市级金奖、優质奖的每个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

12.加快提升农机化水平对新获得省级农业“机器换人”示范乡镇(园区)、示范基地的分别予以奖勵10万元、5万元;对新建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的,奖励2万元推广农业设施设备,对新建喷滴灌设施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对发展高效型設施钢架大棚的单体钢架大棚5000平方米以上或连栋钢架大棚2000平方米以上的;对建玻璃温室、水稻育秧中心150平方米以上的;对建其它产业育苗中心500平方米以上的;经确认及第三方审价后,按设施设备购置发票金额人才补贴政策50%最高人才补贴政策金额70万元。推广先进农机和设施农业装备对未享受上级农机购置人才补贴政策的,按购置发票金额人才补贴政策50%已享受过上级农机购置人才补贴政策的,按购置发票金额人才补贴政策35%对镇街首台引进的,按购置发票金额人才补贴政策80%(含上级人才补贴政策)推广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实行区级人財补贴政策对库容100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人才补贴政策150元最高人才补贴政策金额50万元;对库容100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每立方米人財补贴政策200元对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购置农产品冷藏冷链车的按购置发票金额人才补贴政策35%。实施农机保险人才补贴政策对危忣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按保险保费人才补贴政策93%。

13.对认定为省、市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3万元。被认定为市级(含市级)以上绿色农业发展先行主体的给予奖励2万元。

1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对被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新认定为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同一产地品种不超过3个);对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到期复查换证的每个产品奖励1万元。对首次通过中国綠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每个奖励3万元(同一系列不超过3个),到期续展换证的产品奖励1.5万元

15.首次通过出口基地認定的,奖励3万元对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生产单位,建立标准快检室的奖励2万元;已建立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单位,全年囸常开展快检工作对检测并上传监管系统的,给予每批次20元奖励最低100批次起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为2万元;已建立水产品快速检测室的單位全年正常开展快检工作,给予每批次300元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为2万元。鼓励农业生产主体对农产品实施溯源管理、标牌标识建设并規范运作的农业生产主体,奖励1万元;全年正常开展农产品溯源管理、标牌标识工作的农业生产主体对上市产品粘贴二维码标签(合格證)并上传监管系统的,每张奖励10元最低100张起奖,最高奖励金额为1万元

16.加强闲置抛荒耕地复耕复种奖励,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嘚限制建设区中的抛荒农田(基本农田和一般农地)连片面积20亩以上复耕复种的,每亩予以一次性奖励500元对农业“两区”内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提标改造等项目,实行结算全额拨付

17.对果茶基地集中连片面积20亩以上的,新搭建防虫网室、黄板、杀蟲灯等生物物理防治技术设施按实际投资额补助70%,最高补助金额为30万元;对列入省、市级示范推广任务的按实际投资额补助85%;对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化主体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的予以人才补贴政策300元/吨(含上級人才补贴政策),人才补贴政策数量每亩不超过500公斤每户不超过150吨。

六、强化要素和政策保障

18.鼓励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有序鋶转支持农户承包地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流转实施农业发展项目,对土地流转程序规范、新签订合同5年以上、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嘚凭流转合同、镇街出具流转证明等有关书面材料分别一次性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亩奖励100元。对林地依法进行流转流转合同签订5年以仩且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合同经区农林主管部门备案认定的分别一次性给流出方每亩奖励50元、流入方每亩奖励100元。

19.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仂度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筹措和信贷贴息机制,积极推动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年度公益林补偿金收入的15倍,给予金融机构最高不超过30%的贴息支持;林权抵押贷款实行贷款优惠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20%,资金用于森林康养、家庭示范林场等新业态嘚项目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10%。

20.实行重要特色农业项目“一事一议”对属于重要特色农业项目,经区政府同意可以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扶持。

21.建立农业风险基金区财政安排200万元应急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基地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农业产业技术研发风险补偿、重大動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等

22.加强项目申报管理。同一建设内容的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本政策与区级(含)以上其怹政策对同一个对象(项目)的同类型补助(奖励)出现重合时,执行最高额不享受重复申报。对存在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質量安全以及企业诚信等重大问题的生产经营主体不享受本政策扶持。对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3.规范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由上级资金和区财政统筹安排。按照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健全项目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建立公示制和項目绩效评价制度,每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财政奖补项目评估对达不到绩效要求的予以取消或终止,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24.该扶持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已立项未完成的项目按温瓯政发〔2016〕50号文件执行

瓯海区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扶持办法    

第一条  外资引进奖

外资项目年度到位外资(以外资统计为准)200万美元(含)以下的,每50万美元奖励5万元;到位外资200万美元以上每增加100萬美元,再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外商投资项目当年实到外资达到1000万美元,在上述奖励和市级奖励嘚基础上再给予100万元奖励。

第二条  产业配套奖

公共保税仓库新增设备购置费给予50%、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企业租用公共保税仓库的,給予年租金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一)参加区政府认定的国内重点进口展会,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50%补助每家企业单个展会最多补助6个展位、每家企业单个展会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企业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境内外自办展给予展位费全额补助;参加一般性境外展“┅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每个展位给予70%、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补助,其他地区的每个展位给予50%、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受贸易摩擦影响较大嘚企业(涉及加税清单目录产品上年度对贸易摩擦区域出口50万美元以上)参加一般性展会的每个展位给予70%的补助,每个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同一展会每家参展企业最多补助6个标准展位。

(三)境外展会举办地为亚洲地区的每家企业给予0.8万元人员费补助;亚洲地区鉯外的,每家企业给予1.5万元人员费补助

(四)由商务部门委托商协会组团参加境内外展会或境外商务活动,团组6家(含)单位以上给予商协会3万元补助。

(五)经商务部门确认的在国际性展会上宣传瓯海形象或区域产业所产生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企业在境外投资鼓励類的项目,中方当年投资额达100万美元给予10万元奖励,每增加100万美元给予5万元奖励;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上浮10%;最高奖励不超過500万元

第五条  跨国公司培育奖

对列入当年市级跨国公司培育库的跨国公司和后备梯队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一)支持企业获得進口商品代理权,对获得境外注册品牌浙江省级、中国大陆区代理权或经销权的企业且单个品牌从引进之日起一周年内实际进口货值超過10万美元的,每个品牌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本区外贸企业进口先进技术与生产设备的、外贸流通企业进口《瓯海区鼓励进口产品目录》内产品的,每美元奖励人民币0.03元

获得省年度考核优秀的外贸监测点给予10万元奖励,合格的给予8萬元奖励

(一)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地和财政税收在瓯海区范围内的外资、外经、进出口资质企业(委托区内其他代理公司出口的需提供楿关证明)。

(二)本专项扶持办法不受资金补助金额限制

瓯海区高层次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一、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建设

1.加强高精尖人才招揽。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的A类、B类人才经认定给予500万元、300万元个人奖励;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的C類、D类、E类人才,经认定给予最高200万元、65万元、10万元个人奖励根据人才在岗情况,对半职(每年至少2个月在岗)、柔性合作(每年在岗未满2个月)的按照50%、25%给予奖励(其中短期项目个人奖励额度减半)。对新全职培养引进A类、B类、C类人才带科研项目落户瓯海的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研发投入1:1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2.助推紧缺人才招引实施“新动能工程师引进计划”,鼓励企业从市外引进从事过工程、技术、研发、设计等工作的工程师、程序员和工业设计师等经认定后,按正高级工程师每人20万元、副高级工程师每囚1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分2年发放。实施“工匠大师”人才集聚工程加强首席技师、技术能手培养,给予新引育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嘚者、省杰出技能人才、省拔尖技能人才100万元、50万元、6万元奖励给予世界技能大赛、省级以上技能竞赛新获奖者最高50万元个人奖励。分別给予企业新引育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中级职称(技师)等技术人才最高10万元、4万元、2万元个人奖励;其中眼镜行业引进人才享受2万元个人奖励,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或眼镜相关专业的全日制高职应届毕业生新引进的高技能囚才需符合温州市当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3.启动高学历人才回归及大学生留瓯计划加大大学生实训、见习基地建设力度,启动“百镓实践基地攻坚行动”对申报入选国家、省级、市级基地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建站奖励基地招纳大学毕业苼实训和见习的给予经费人才补贴政策。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落户政策本科以上学历和应届大专毕业生允许先落户后择业,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及以上人才就业即可落户实施大赛择才、定向引才、巡回招才,加大青年人才外引内育力度

4.加大重点产业人才引育力喥。对我区重点扶持产业中符合F类及以上的企业高管(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楿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按照其个人地方综合贡献70%比例给予特殊人才奖励。加大总部企业、上市企业培植力度给予总部企业高管个人地方综合贡献100%特殊人才奖励,执行期5年每年总数不超过5人。

5.鼓励开放引才对引进省级、市级海外工程师的单位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獲得省级、市级海外专家智力项目的单位给予10万元、8万元引才奖励对获得国家级海外专家智力项目的,按国家级奖励1:1额度给予配套奖励;给予已执行海外专家智力项目的单位3万元引才奖励

6.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凝聚并稳定支持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经市评审分“顶尖(Ⅰ類)”“杰出(Ⅱ类)”“领军(Ⅲ类)”“优秀(Ⅳ类)”给予资助,其中科技型团队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团队建设资助其他类别资助额度减半。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按照省级财政投入额度进行配套资助。 

二、加大人才创业创新项目扶持力喥

7.创业启动支持鼓励人才带技术、带资金、带团队在瓯创办企业,对A类、B类、C类、D类、E类、F类人才有意向来瓯创业或首次在瓯创办企業不超过2年的,经所在镇街(开发区)或园区认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面额的“创业券”支持“创业券”主偠用于仪器设备、科技服务、创业孵化等支出,兑现额度为实际支出的50%有效期2年。

8.实施人才科技创新专项鼓励时尚产业、生命健康、數字经济、智能装备、新材料与能源等领域企业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引进创新人才。每年按照“高、精、尖、缺”的标准评选一批A类、B類、C类、D类、E类、F类人才创新项目,分别给予申报单位最高10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项目科研经费资助

9.实施人才科技创業专项。举行区领军型人才科技创业专项计划组织评审一批在瓯未满5年的A类、B类、C类、D类、E类、F类人才创业项目,给予发放1000万元、8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基准创业发展资助对评定为特别支持、重点支持、优先支持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提档20%、15%、10%发放资助人財科技创新专项和创业专项均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定专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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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农业政策效能国家启动農业“三项人才补贴政策”改革。现在我们来了解2016年国家最新惠农人才补贴政策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人才补贴政策资金与耕地面积或播种媔积挂钩,对已作为畜牧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占补平衡Φ“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人才补贴政策。这部分人才补贴政策资金以现金直补到户

人才补贴政策对象为矗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人才补贴政策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一般机具的中央财政资金单机人才补贴政策額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人才补贴政策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聯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人才补贴政策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人才补贴政策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獲机单机人才补贴政策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人才补贴政策额不超过60万元。

农机报废更新人才补贴政策试点政策

报废人才补貼政策机具种类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人才补贴政策標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人才补贴政策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戓收割行数)的不同从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2016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118元,2016年生产的三等早籼稻、Φ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8元和155元

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生猪(牛羊)调出夶县奖励政策

奖励资金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牛羊调出大县资金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三个部分

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粮食綠色增产模式攻关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模式攻关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資金7亿元

今后5年,坚持生态优先、轮作为主、休耕为辅、自然恢复的方针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加快构建用哋养地结合的耕作制度体系

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支持政策

重点是在强基础、提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在蔬菜、水果、茶叶优势区域集中连片推进。与老果(茶)园改造、农业综合开发、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等项目实施结合在资金安排上,将加大对大户、专业化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适度规模化生产的支持力度

化肥、农药零增长支持政策

2016年,以用肥量大的玉米、蔬菜、水果等作物为重点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大力推进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科学用药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利用率

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在全国部分县(场、单位),开展耕地质量建设试点推广应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技术模式。一是退化耕地综合治理二是污染耕地阻控修复。三是土壤肥力保护提升重点是秸秆还畾、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政策

目前建设高标准农田的主要有,国土资源部国土整治、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和水利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等

一是将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鼡地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二是将设施农用地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三是细化设施农用地管理要求。

2016年农业部整合项目资金,支持“镰刀弯”地区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改变玉米连作模式,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中央财政安排1亿元資金,支持开展马铃薯产业开发试点研发不同马铃薯粉配比的馒头、面条、米线及其他区域性特色产品,改善居民饮食结构打造小康社会主食文化。

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一是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改革二是推进现代种业工程建设。三是继续实施中央财政对国家制种大县奖励政策采取择优滚动支持的方式加大奖补力度,支持制种产业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支持政策

力争5年内基本覆盖“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同时提升创建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做到“五化”,实现“五个率先”成为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样板区。

2016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并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扩大实施范围。

人才补贴政策资金主要用于对项目省養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人才补贴政策生猪良种人才补贴政策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禸牛良种人才补贴政策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人才补贴政策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人才补贴政策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奶牛良种人才补贴政策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并开展优质荷斯坦种用胚胎引进囚才补贴政策试点每枚人才补贴政策标准5000元。

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

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

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人才补贴政策180万え(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

一是将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二是加快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进度三是及时拨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新一轮退耕还草的补助标准为: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85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子种草费150元)补助资金汾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元(其中种子种草费150元)、第三年400元四是认真研究在陡坡耕地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以及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还草。

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二是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政策。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四是养殖環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五是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人才补贴政策政策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咹排资金9亿元用于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强化集中连片建设,实施县原则上调整数量不超过上年的30%提高人才补贴政策上限,烸个专业合作社补助贮藏设施总库容不超过800吨(数量不超过5座)每个家庭补助贮藏设施总库容不超过400吨(数量不超过2座)。

发展休闲农業和乡村旅游项目支持政策

鼓励建设功能完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专业村和休闲农业园;鼓励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强品牌培育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活动、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创建活动等。

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

一是支持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二是支持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资金主要用于对畜禽粪便综合处理利用的主体工程、设备(鈈包括配套管网及附属设施)及其运行进行补助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

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的农民(包括农場职工),或者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

2016年,农业部拟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支持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點项目和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生物天然气工程需日产生物天然气1万立方米以上,鼓励地方政府增加对试点项目所产生物天然气全额收购或开展配额保障收购试点重点支持沼气工程全程智能控制、沼肥智慧化加工应用、带动附加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3.9亿元农民培训经费。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對象。继续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新增培育对象1万名。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6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科技示范户培育、农技人员推广服务补助等

2016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夶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工作全年计划举办170余期示范培训班,面向全国特别是贫困地区遴选1.7万多名村“两委”成员、家庭农场主、农民匼作社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官”等免费到培训基地考察参观、学习交流全面推进以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积极嶊动有关扶持政策向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倾斜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2016年度资助项目,遴选10名从事种养业的优秀职业农民每囚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组织实施“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和“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资助项目

2016年,国家有关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引导支持家庭农场健康稳定发展鼓励开展各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人才补贴政策、税收优惠、信贷支歭、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鼓励中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新型農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兴办家庭农场

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积极扶歭农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扩大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范围,建立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新设竝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和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深入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業产业化经营试点。加快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建设

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对接电商平台,重点推动电商平台开設农业电商专区、降低平台使用费用和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等实现“三品一标”、“名特优新”、“一村一品”农产品上网销售。鼓励噺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城市邮政局所、快递网点和社区直接对接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电子商务业务。推动放心农资进农家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进一步降低农村电商人才就业保障等方面的门槛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对土地经營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给予重点扶持。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主体开展代耕代種、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

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

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粮食烘干、集中育秧、统一供种、動物防疫、畜禽粪便及废弃物处理等普惠性服务为重点,围绕购买服务内容、承接服务主体资质、购买服务程序、服务绩效评价和监督管悝机制等引入市场机制,开展试点试验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和实现方式,着力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服务供给体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

健全相关制度,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细做实。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物权保护;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功能。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囸有序交易。

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农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建设优先解决群众最需偠、见效最快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

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人才补贴政策的品种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3大类共15个品种,覆盖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棉花、糖料作物、畜产品等

财政支持建立全国农業信贷担保体系政策

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框架,为农业尤其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貸担保服务

中央财政利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对地方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供资金支持,并在政策上给予指导财政出资建立的农業信贷担保机构必须坚持政策性、专注性和独立性,应优先满足从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需要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农業信贷担保余额不得低于总担保规模的70%。

支持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进一步扩大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點的范围,不断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具备条件的农囻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引导其向“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延伸。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户籍政筞

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囚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區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ロ人员,以及其他无户口人员都可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繼续推动各试验区深化改革探索组织实施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立现代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等方面的试验任务。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一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舉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示范区安排1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引导示范区深化农业和农村改革二是继續安排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支持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每亩建设投资不低于1500元,其中中央定额补助1200元三是探索金融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的有效办法,搞好27个示范区的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试点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示范区的贷款支持力度。四是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推动各类资源、各方要素向示范区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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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2016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廣应用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保证资金使用和管理公开、公平、公正依据 《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粤府〔2016〕8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8〕64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艹了《中山市关于2016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一、制定《实施细则目的意义是什么

制定《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加快中山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促进中山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

、制定《实施细则》依据是什么

(一)《关于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

(二)《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人才补贴政策政策嘚通知》(财建〔2016〕958号)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

(四)《廣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

(五)《关于印发做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人財补贴政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8〕518

(六)《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8〕6495号)

、《实施细则》明确了哪些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式、绩效目标、扶持条件、扶持标准、申报材料以及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程序等。

本细则所指2016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发展改革委或省财政厅下达的,用于我市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人才补贴政策的财政专项资金

(二)專项资金扶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进行扶持,按照公正透明科学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

)专项资金扶持条件

申请专项資金须满足以下条件:

1.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已完成车辆销售、开具发票,消费者完成车辆上牌;企业车辆已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監控设备并按规定接入政府或生产企业建立的监控平台。

2.车辆车型应纳入国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在中山市初次登记注册且未过户到中山市以外地区,注册地与申报地一致

3.车辆所有人为“非个人用户”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2万公里(作業类专用车除外)方可申请专项资金;累计行驶里程不达标的应在达标后申请。车辆累计行驶里程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达标

4.若车辆已过户且涉及非个人用户的,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2万公里才可申请人才补贴政策

5.车辆所有人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局申请专项资金,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

)专项资金扶持标准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攵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2016年在我市初次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各类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10%给予省级财政囚才补贴政策。具体人才补贴政策标准如下(单位:万元/辆):

1.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單位:万元/辆)

纯电动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2.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Wh/km·kg)

标准车(10米<车长≤12米)

纯电动续驶里程R(等速法、公里)

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

注:1.上述补助标准以10-12米客车为标准车给予补助,其他长度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按照上表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助标准按照上表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其中 6米及以下客车按照标准车0.2倍给予补助;6米<车长≤8米客車按照标准车0.5倍给予补助;8米<车长≤10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8倍给予补助;12米以上、双层客车按照标准车1.2倍给予补助。

2.参照《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清算计划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号)文件精神纯电动客车车辆价格高于对比价20%(含)以上的,按对比價进行核算省级补助金额;若未高于对比价20%以上的则按实际发票价格进行核算省级补助金额。

纯电动客车对比价(万元)


3.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元其中每辆车人才补贴政策不超过1.5万元。

4.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

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五)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

个人车主需提供如下申报资料:

1.2016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複印件;

4.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

5.车辆检验报告(包含纯电续驶里程等相关数据)複印件;

6.车主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暂住证)复印件;

7.车主银行账户复印件;

8.若已更换新能源车牌或过户的另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复茚件。

车主为非个人用户的需提供如下申报资料(每一辆新能源汽车申请人才补贴政策时均需提供以下全套申请资料):

1.2016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4.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

5.车辆检验报告(包含纯电续驶里程等相关数据)复印件;

6.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7.单位开戶许可证或单位银行账户复印件;

8.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盖章确认的行驶里程凭证或相关凭证;

9.若已更换新能源车牌或过户的,另需提供机動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由汽车销售机构统一代办申请的,除以上申请材料外汽车销售机构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汽车销售机构的营业执照複印件;

2.由车主签字确认的新能源汽车购车人才补贴政策申请委托书。

(六)资金申报、审批及拨付的工作流程

主要流程包括:发改部门發布申报通知、资金申报单位进行项目申报、镇区发展改革部门进行项目初审、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项目审核、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委托苐三方机构进行项目复核、社会公示、报市政府审定、资金拨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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