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带瘤购买了平安保险,有告知,2年后做手术是恶性黑色素瘤肿瘤,可以理赔吗

曾因肝病住院,出院后买了大病保险。已缴纳4年保费当时未如实告知,新保险法规定以后如果用到保险会赔付吗_问吧_向日葵保险网
共11个回答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您的保险已经承保5年了,发生保险条款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保险责任,保险公司都要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祝幸福平安!
谢谢,也就是说,今后因为这个病用到保险不管如保险前没有告知,有没有这个病的住院记录,保险都会赔付的?我所做的就是继续缴纳保费?没有必要退保吧? 保险是 智盈人生 万能型的。
:对,这就叫不可抗辩条款,主要保护我们权益的。
赞同。请继续缴费,以保证我们的利益不受损失。
一个月前在线
建议您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之后保险公司依然承保或者是增加免责条款都是可以的
没有必要退保退保的话是有损失的而且还失去了一份保障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祝您健康平安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保险法规定,两年以后保险公司不能因为客户没有如实告知而不赔付。所以你的是可以理赔的。
一个月前在线
保单生效后二年,保险公司不能因未如实告之而拒赔。
一个月前在线
同城朋友你好:
保险法有规定只要两年后不如实告知也给理赔,不用担心。但以后为家人购买保险一定要如实告知,不怕万一就怕一万啊。
祝你好运!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您好!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Ta的精选方案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按照新的保险法,你如果发生风险通常可以得到理赔。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你买保险的时候,代理人会和你沟通如实告知的问题的吧,而且合同上面也会有关于如实告知这一项的要求的,如果,对于没有进告知义务的合同,虽然有超过两年不可抗辩条约,但是保险公司也是有权利不陪的说法的,因为是你不如实告知再先,为了避免以后理赔纠纷,建议还是咨询一下公司或者是你的代理人!
一个月前在线
& & & 看时间当时保单应该是签于2009年以前吧?
& & & 可以确定地说,假如发生保险事故,不一定会赔付。
& & &&我国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如下:
& &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 &&可见,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故意告知的,是有理由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也可以不退还保险费。
或过失不告知的,不予赔付,但可以退还保费。
& & & 对于您的这种情形,应当视为故意不告知。因为保险条款中都有询问,对于一般民事行为人,您应当知道要如实告知这条法律义务。
& & & &另外,即使保险公司赔付,但仍然可以以刑法中有关条文为依据,起诉客户欺诈罪。依据是当法律规定互相冲突时,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刑法属于特别法,保险法属于一般法。带病投保严格说来属于骗保行为,因为商业保险的基本条件就是被保险人属于健康人。而带病投保的做法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故适用于刑法。
& & & 当然这只是个人见解,供您参考。
& &&过于乐观的估计会影响您的保障状况,建议谨慎考虑。
Ta的精选方案
一个月前在线
保险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个月前在线
购买2年以上应该可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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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成功!平安人寿理赔案件入选2014年中国保险业&年度影响力&十大赔案_保险新闻_保险知识&新闻频道_好险啊
平安人寿理赔案件入选2014年中国保险业&年度影响力&十大赔案
2014年,在中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下,保险业交出了一份亮丽成绩单:年保费收入突破2万亿元大关,行业总资产突破10万亿元大关。2014年,保险业共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1114万亿元,同比增长25.5%,保险业赔款与给付7216.2亿元,同比增长16.2%,保险业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全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了大力弘扬行业“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核心价值理念,进一步提高保险业理赔服务水平,全面展现各公司专业、便捷,以客户为中心的人性化理赔服务品牌形象,传递保险业正能量,树立保险行业形象,中国保险报、中保网于2014年12月开始,启动了“年度影响力赔案”征集活动,累计有70余家保险企业选送近600个优秀理赔服务案例参评,案例涵盖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保险中介等领域,具有广泛的行业代表性。2015年3月,通过专家票选和评委会终选,最终评选出2014中国保险业“年度影响力”财险、寿险十大赔案两个榜单。报送的“重信守诺、平安相伴——年轻企业主管500万重疾赔案启示”光荣入选2014年中国保险业(寿险)“年度影响力”十大赔案。该赔案折射出巨大社会竞争压力下,国人健康情况被忽视的问题,也唤起人们对自身健康以及保险保障的关注,值得深思。重信守诺、平安相伴——年轻企业主管500万重疾赔案启示 投保情况何女士作为投、被保人于2012年起先后投保鸿鑫保额600万,护身福保额500万、护身福重疾保额500万、附加护身福意外保额15万等多份保险产品。案例回放张雄才是平安人寿广东分公司的一名业务经理,自1997年加入平安以来,已累计为近百名客户办理了理赔服务。“以诚待人、用心服务”是十几年来他一直恪守的服务理念,良好的服务品质也为张经理赢得了客户们“知心朋友”的美誉。2009年,张经理通过朋友转介绍认识客户何女士,最初只是受何女士委托帮其办理车险业务,经过多次合作,张经理的细致专业和平安人性化的保险服务赢得了何女士夫妻的认可,与其他客户一样,他们也和张经理结成了知交好友。何女士夫妻事业有成,她本人是广州本地人,43岁,大学毕业后进入银行工作,2007年她辞职开始协助丈夫经营家族企业,任职家族建材贸易公司的副总经理;其丈夫廖先生为广东茂名人,经营建材生意,业务遍及华南地区。早年何女士忙于工作,加之年轻时保险意识不强,并没有考虑个人保障的问题。在与张经理的接触过程中,她逐渐了解了更多的保险知识,也意识到给自己和家庭增加一份保障的必要性。经过沟通,何女士于2012年给自己购买了一份保额为600万元的平安“鸿鑫04”终身寿险,在2013年加保了一份保额为500万元的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并附加了同等保额的“护身福重疾”保障。2014年她还为两个孩子购买了平安“尊越人生”等理财和保障并存的险种,基本完善了自身和自己家庭的保险保障需求。天有不测风云,2014年3月,何女士在一次例行的体检中被查出患上了肠癌,电子肠镜检查和随后的病理检验确认为“结肠粘液腺癌”!这个消息对何女士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惊慌失措的她第一时间想到了的张经理,她立刻打电话告知张经理自己殒患癌症的消息。张经理在接到电话后对何女士尽量进行安慰,然后详细嘱咐客户理赔重疾所需要的资料及注意事项,并告诉何女士平安保险公司目前已开通了网络自助理赔系统,可以通过公司网络足不出户、便捷地办理理赔申请及查询理赔进度等业务,通过电话指导何女士在公司的主页进行理赔知识查询。通话后,张经理立刻在平安人寿的E行销服务系统为客户进行理赔报案,同时在第一时间咨询公司的理赔人员,获得了公司理赔人员的专业业务支持。作为平安保险公司的VIP客户,何女士享有平安住院探视的福利。为了让客户安心治疗,平安保险公司特意安排专职理赔人员陪同张经理前往医院对何女士进行探视,为客户送去公司的关怀和慰问。对何女士关于理赔和疾病知识方面的诸多疑问,理赔人员和张经理也一一进行详细解答,帮助何女士解开了心结。同时,张经理主动协助客户家属整理理赔材料反馈给公司,免除了客户的后顾之忧。张主任和公司理赔员专业热心的服务让何女士在病床上也感受到平安无微不至的关怀。因为发现得早和治疗得及时,何女士的癌症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她的身体也逐渐恢复健康。在首次治疗结束后,何女士向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正式提交了重大疾病的理赔申请,经过审核,平安保险公司确认何女士所患疾病符合“平安附加护身福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疾赔付条件,向何女士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0万余元。这笔赔付的高效兑现,使客户及其家庭可以积极配合治疗而无后顾之忧,而平安人寿也用该笔赔付践行了为客户遮风挡雨的庄严承诺。2014年5月,病体尚未痊愈的她特意委托亲属将写有“重信守诺、平安相伴”的荣誉锦旗赠送给平安保险公司,以表示对平安理赔贴心、专业服务的感谢和肯定! 赔案启示随着社会竞争所带来的压力日益增大,国人健康情况更多地被聚焦。恶性肿瘤发病率呈年轻化的趋势更不容忽视,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新发的肿瘤病人约250万,因癌症身故的病人近140万,每死亡5人中就有1人是死于癌症。恶性肿瘤已成为30岁至60岁区间段人群的最大杀手。根据平安人寿2014年的理赔数据显示,在重大疾病风险因素中,恶性肿瘤占重疾赔付案件比例高达64%。平安保险理赔专家指出,出于对家庭的爱与责任考虑,重大疾病已不再是偶遇的人生意外,应是每个人生命中必须计算的成本。定期全面的进行健康检查是预警疾病的最有效方法,而面对着高企的重疾发病率与治疗费用,有经济能力的家庭顶梁柱应提前做好规划,用充足的重疾保险来规避风险。 (为了保护客户隐私,以上理赔案件人物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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