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包括业务都是现金吗,包括存款准备金和财政等等

《中央银行学概论》之五(第五章: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和资产负债表)
如前所述,中央银行是一个特殊的企业,而作为特殊企业的中央银行也有着自己的金融业务。中央银行的金融业务通常包括货币发行业务、存款业务、贷款业务、证券买卖业务、结算与清算业务、外汇与外债管理业务等。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中央银行的负债,是指社会各集团乃至个人所持有的对中央银行的债权。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包括发行业务、存款业务、代理国库业务等。
一、货币发行业务
目前世界各国中央银行都在本国相应立法的基础上垄断本国的货币发行权,因而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负债业务。
(一)、货币发行的渠道和程序
货币发行是指一国货币从中央银行的发行库通过社会各家银行的业务库流到社会。如果从数量上看,当货币从中央银行流出的数量大于从流通中回笼的货币数量,我们也称其为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
货币发行业务是中央银行的主要负债业务,货币发行又是构成基础货币的主要部分,中央银行通过货币发行业务,一方面满足社会商品流通不断扩大和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对货币流通量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中央银行筹集资金,满足自身履行各项重要职能的需要。
1、货币发行的渠道&
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渠道包括再贴现、发放贷款、购买证券、收购金银和外汇等。中央银行通过这些业务活动将纸币投入流通,并通过这些相同的渠道逆向组织货币的回笼,从而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需求。
&2、货币发行的程序
&货币发行与回笼的操作程序和法律程序各国不尽相同。现以美国联邦储备体系货币发行程序为例来加以说明:
1)联邦储备体系的各个分系统向本系统主席(即联邦储备委员会任命的货币发行代理人)申报需要货币现钞的数量,同时递交商业票据或其它债券作为发行抵押。作为抵押的证券的价值,不得少于所申报的、要求发行现钞的数量。
2)分系统主席,也就是联邦储备体系货币发行代理人,对货币发行申请和准备上缴作为抵押的证券进行审查、核实后,将合格的发行抵押品如数交割,换给同样数量的现金,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还有权通过货币发行代理人部分或全部拒绝新增货币发行的申请。
3)对于经流通后回到储备银行的货币,由储备银行送回本辖区储备分系统的货币发行代理人;同时,货币发行代理人将当初抵押的证券交还发行银行,一旦纸币回到货币发行代理人处,货币就完成了从发行到回笼的全过程。如果根据经济发展还需要增发流通中的货币时,各有关系统需重新提出申请。
(二)、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原则
中央银行发行货币遵循垄断发行、有可靠的信用保证和具有一定的弹性等重要原则。
1、垄断发行原则
中央银行坚持垄断发行原则,是指一个国家的货币发行权必须高度集中在中央银行手中。只有坚持中央银行对货币发行的垄断权,才能做到统一一国国内的通货形式,避免多头发行所造成的货币流通混乱局面。同时,由于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也才使得中央银行有了统一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灵活调节流通中货币量的条件。除此之外,中央银行垄断发行还有利于中央银行加强自身的经济实力,有利于一国政府完全获得发行货币的全部经济利益。
目前,世界各国相关立法都强调本国中央银行对货币发行的垄断权。例如美国《联邦储备法》规定,美国联邦储备券的发行和回笼由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统一掌管。日本《银行法》也规定,发行银行钞票的专属权归日本的中央银行日本银行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之一就是“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2、有可靠信用保证的原则
有可靠信用保证的原则,是指一国货币发行要有一定的黄金或有价证券作担保,即建立一定的发行准备制度,以保证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现代纸币流通条件下,实行的多为不可兑现货币制度,因而纸币的发行量与客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客观的货币需求量之间,必须保持相对应的关系,否则就会出现通货不稳定,进而导致社会经济乃至政治危机的暴发。所以,在现代不可兑现的纸币制度条件下,一国更需建立某种强有力的金融制度,使纸币的发行立足于可靠的基础之上,即继续坚持要有可靠信用做保证的货币发行原则。
3、具有一定弹性原则
货币发行要有一定弹性,指的是货币发行要有较大程度的伸缩性和灵活性。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情况的不断变化,防止通货紧缩或通货膨胀的现象发生,确保国民经济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
在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如何掌握货币发行量的弹性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中央银行在这方面只能遵循的准则是:第一,货币发行不能过多,过多将导致国民经济混乱;第二,货币发行也不能过少,过少又会阻碍国民经济保持正常速度的发展。因而弹性度只能在这两点之间把握。
(三)、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
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以某种或某几种形式的资产作为发行货币的准备,从而使纸币的发行量与某种或某几种资产的数量之间建立起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1、货币发行准备的构成
中央银行发行货币的准备金有两大类,一是现金准备,二是证券准备。现金准备包括黄金、外汇等具有流动性极强的资产,它使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具备了现实的价值基础,对币值的稳定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但倘若中央银行完全以现金准备作为货币发行的基础,则会严重阻碍流通中货币量与经济增长的对应关系。
证券准备包括短期商业票据、短期国库券、政府公债等,这些证券必须是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流通的证券,以此类证券作为货币发行的准备,将有利于实现货币发行过程中的保持一定弹性原则,充分保证经济增长对货币流通量的需求。不过,以证券作为货币发行的准备,会增加中央银行稳定流通中货币的难度。
2、货币发行准备金的比率
货币发行准备金的比率,简称准备率,是指一国货币发行准备中,现金准备与证券准备各占多少比例。或者换一种说法,就是指现金在整个货币发行准备中所占的比重。目前世界各国通常将现金和证券共同作为货币发行的准备,但由于以现金作为货币发行准备缺乏弹性,而以证券作为准备又难以控制,因而很难在这二者之间确定一个固定的比率。
现在有些国家为此采用了弹性比例制,当增发钞票使得现金准备率低于法定水平时,对超过法定现金准备率部分的发行,国家将征收超额发行税,以此实现增加弹性和保障安全的目标。
再如美国,近年来已完全取消了法定准备金率的制度,而改用100%的证券准备,称之为“发行抵押”制度,但其法定的证券种类中包括黄金证券,即政府有义务将此类证券兑换成黄金。
3、几种主要的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货币发行准备制度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弹性比例制
&弹性比例制是指增加发行的钞票数超过规定的现金准备比率时,国家对超过规定现金准备部分征收超额发行税,如果钞票回笼或准备金增加,并达到规定比例,国家将免征超额发行税。采取这一做法的目的是限制中央银行过度发行钞票。
保证准备制&
保证准备制是指货币发行要以政府公债、短期国库券、短期商业票据等国家信用作为发行准备。这种发行准备制度在中央银行缺乏独立性的条件下,很容易成为财政发行的温床。
保证准备限额发行制&
保证准备限额发行制是指在规定的发行额度内,可以全部用政府债券作为发行准备,但超过限额的任何发行,都必须以十足的现金作为发行准备。这种制度有利于限制货币的财政性发行,但缺乏货币发行过程中所需要的弹性。
现金准备发行制&
现金准备发行制是指货币的发行必须以100%的现金做准备。这一制度的特点是能够有效防止财政发行,但它明显缺乏弹性。
比例准备制&
比例准备制是指货币发行准备中,现金与其它有价证券各占一定比重。这种制度的优点是富有弹性,控制容易,但现金与证券究竟各占多大比例却难有科学的依据。
二、中央银行的存款业务
存款业务同样是中央银行的主要负债业务之一,办理对政府、金融机构的存取款业务直接关系到中央银行如何更好地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
(一)、中央银行办理存款业务的意义
中央银行作为一个特殊的金融机构,吸收有关存款自然是主要的负债业务之一。从银行的资产负债关系来看,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不同,一般商业银行是资金来源决定资金运用,而中央银行则是资金运用创造资金来源。由此人们要问,中央银行吸收存款的意义何在?
1、有利于调控信贷规模和货币供应量
一般商业银行、财政部门、邮政储蓄部门需要将一定数量的存款存入中央银行,一方面,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对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的规定,直接限制商业银行创造信用的能力,同时,通过对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的调整,间接影响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的数量,从而调控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另一方面,
中央银行可以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在金融市场上自主开展再贴现业务和公开市场操作,以达到调控社会货币供应量的目的。
2、有利于维护金融业安全与稳定
中央银行充当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最后贷款人职能的重要基础之一,就是中央银行集中保管各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首先,中央银行集中保管准备金,相对节约了商业银行的资金占用,使准备金能够保持其合理性和弹性;其次,中央银行可以利用其所集中的准备金,在商业银行出现清偿力不足时予以贷款支持,发挥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职能,帮助商业银行克服暂时的流动性困难。最后,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掌握和分析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更好地履行中央银行对金融业的监管职能。
3、有利于国内的资金清算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财政部门将款项存入中央银行,使得中央银行成为全国的资金清算中心,也便于中央银行主持金融机构之间的清算事宜,从而使商业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最终得以顺利了结。从整个社会看,这还有利于加速资金的周转。
4、便于政府融通资金
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它除了代理国库的职能外,还具有为政府提供融资便利的职能。中央银行吸收存款,一方面可以掌握财政收支情况,履行代理国库职能,另一方面还可以根据自身资金实力为政府财政提供资金支持。不过,如果中央银行不具备充分的独立性的话,在为政府财政提供支持时往往很难避免货币的财政性发行。
(二)、中央银行存款的种类及来源
中央银行的存款,从根本上讲是中央银行以贷款等形式投放货币后形成的,是中央银行自己创造的。但由于来源不同,中央银行的存款同样可以被分为不同的类型:
1、商业银行存款&&&&&&&&&&&&&&&&&&&&&&&&&&&&&&&&&&&&&&&&&&&&&&&&&&&&&&&&&&&&&&&
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是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现金所形成的存款,具体包括存款准备金和支付准备金两部分。这是中央银行最大的存款来源。法定准备金是商业银行按规定的比率,在其所吸收的存款总额中缴存中央银行的存款;支付准备金也称备付金,是商业银行为保证存款支付和资金清算而存在中央银行的清偿资金。
2、财政性存款
财政性存款是中央银行吸收各级财政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的存款,这些存款从性质上讲都是国家预算资金或与国家预算有直接联系的资金。在当代,世界各国的财政收支的流量十分巨大,因此财政部门常年在中央银行都有一笔存款,其数额仅次于商业银行缴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
3、特种存款
特种存款是指中央银行根据商业银行、专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营运情况,以及银根松紧和资金调度的需要,以特定方式从这些金融机构集中起来的一部分资金。特种存款是中央银行直接控制的存款之一,它是中央银行调整信贷资金结构和信贷规模的重要措施。
中央银行吸收特种存款有这样几个特点:(1)、因特殊需要而吸收的存款,中央银行的特种存款,都是在特定的经济形势下,为调整信贷规模和结构、支持国家重点建设或满足其它特殊资金需要,从金融机构的存款中集中的一部分资金;(2)、来源的特定性。一般情况下特种存款很少面向所有的金融机构,这点不同于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是为所有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而设立的。(3)期限较短。特种存款的期限一般都较短,通常为一年。(4)、特种存款的利率完全由中央银行决定,各有关金融机构只能按规定利率及时足额完成存款任务。
4、中央银行吸收的其它存款
中央银行所吸收的存款除了商业银行存款、财政性存款和特种存款外,还有邮政储蓄存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外国政府或外国金融机构存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同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在性质和范围上都基本相同,也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支付准备金两部分,只是在具体操作和缴存比例上略有不同。外国政府或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构成这些国家政府或金融机构的外汇,随时可以用于贸易结算和清偿债务。
(三)、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特点
中央银行存款业务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1、存款的强制性
中央银行的存款业务有一定的强制性,这不同于一般商业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所遵循的“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存款原则。
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都依法对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规定了存款准备金比率,强制要求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按规定比率上缴存款准备金。例如美国国会于1913年通过了《联邦储备条例》,据此成立了联邦储备体系,由联邦储备系统制定了各种存款和各类银行不同档次的准备率,要求各商业银行按时上缴存款准备金。
2、用途的特殊性
中央银行吸收存款是出于金融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需要,是中央银行行使监管职能的需要。而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尽力扩大资金来源的目的则是实现银行利润最大化。
3、存款人的特定性
商业银行直接吸收社会个人、工商企业的存款,中央银行则不直接面对个人、工商企业,而是吸收商业银行、财政部门的存款。因为中央银行在吸收存款时,总是力求不吸收脱离中央银行控制的存款。在实践中,脱离中央银行控制的存款,其增加或减少,完全有可能与中央银行当时执行的货币政策相背离,甚至失败。相对于个人、工商企业的贷款,中央银行的存款一般不容易脱离中央银行的控制。例如存款准备金时商业银行依法缴存的,不能随便支取,在超额准备金较多的情况下,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提高准备金率来阻止这部分存款流出。财政部的存款事实上并不稳定,收支量很大,中央银行也不易于控制。但财政部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一般只是较稳定的那部分,相对不稳定的部分多集中在商业银行。此外,财政部的财政政策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通常总是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外国政府或金融机构的存款数量很少,作用十分有限,再加上中央银行也很容易与它们协调。
4、存款当事人之间关系的特殊性
从存款当事人的关系来看,商业银行存款当事人之间是一种纯粹的经济关系,个人、工商企业到银行存款,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保值和获取利息,商业银行吸取存款是为扩大资金来源以争取赢利,存款人和银行之间是一种平等互利的经济关系。而中央银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与此不同,他们之间除了有经济关系之外,还存在着行政性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并非平等的经济关系。
(四)、中央银行存款与中央银行发挥职能作用的关系
中央银行各种存款的存在和变动与中央银行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1、中央银行是货币发行银行
中央银行作为唯一货币发行银行,其存款的形成和增加是现钞未投放市场或从市场回笼的结果,而中央银行存款的减少,则意味着现钞投放的增加或货币回笼的减慢。所以,中央银行存款的增减,尽管从负债的角度看负债总额并未因此减少或增加,但它调节了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和流通的变化对不同货币形式的需求。
2、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
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中央银行经理国库并向政府提供资金融通。事实上中央银行的这一职能是通过财政部门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增加或减少来实现的。财政性存款的任何变化,都是中央银行代理国库收支、购买和推销公债、向财政部门增加或减少贷款的结果
3、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可以通过调整准备金率来支配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存款的化,中央银行利用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充当最后贷款人的角色。中央银行因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而为商业银行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等这些职能与作用的发挥,同各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及其变化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存款准备金的变化,一般总意味着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变化,因而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业产生重大影响。
4、中央银行是监督管理金融业的银行
中央银行作为监督管理金融业的银行,通过对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帐户上存款变化情况的掌握和了解,监督金融业的资金运动状况和态势,从而可以进一步监控金融业经营风险和化解金融风险,同时也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制定提供更加可靠的依据,保证货币政策得以顺利实施,提高货币政策的效果。
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中央银行的资产是指中央银行在一定时点上所拥有的各种债权。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贷款业务
贷款业务是中央银行主要资产业务之一。
(一)、中央银行贷款的意义
在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贷款是一个大项目,它充分体现了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的作用。中央银行提供的货币是唯一能够充当存款准备金的高能货币,商业银行获得这种货币后就可能扩大信贷,从而增加对全社会的货币供应量。因此,当商业银行资金周转不灵时,中央银行发放的贷款就能够使之起死回生,当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增加货币供应时,中央银行发放贷款,而当社会货币供应过量,出现通货膨胀时,中央银行则收回贷款,从而起到稳定经济的作用。中央银行为实现上述目的,还可以采取提高或降低贷款利率的办法,来增加或减少贷款的发放。
中央银行的贷款还对财政收支平衡起到积极的作用。当国家财政的收入和支出在时机上出现不平衡时,在发生临时需要紧急支出时,甚至在年终决算收支不平衡时,都需要中央银行的贷款支持。
(二)、中央银行贷款的种类
1、对商业银行的贷款&
对商业银行的贷款是中央银行最主要的贷款。中央银行通常定期公布贷款利率,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后,中央银行将严格审查贷款的数额、期限等,有的还需规定具体用途。中央银行的贷款一般多为短期,通常以政府证券和商业票据为担保的抵押放款形式发放贷款。
2、对财政部的放款&
中央银行对财政部的放款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财政部的正常借款,中央银行放款方法与对商业银行放款方式大体相同。(2)财政部的透支。这两种放款一般都属于信用放款。(3)证券投资性放款。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购买政府发行的国库券和公债,事实上都是在间接向财政部提供贷款。
应该注意的是,许多国家为了防止财政部滥用借款权利,都制定了限制性措施,或者规定年度最高借款限额,或由国会每年批准一次借款权。
3、其它放款&
中央银行的其它放款包括对外国银行或国际性金融机构的贷款以及对本国工商企业的少量贷款。
中央银行贷款的基本原则
中央银行经营放款业务有自己的原则:
1、不以赢利为目的&
中央银行发放贷款不以赢利为目的,而仅仅是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为目的的。这一点是由中央银行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一个本质区别,如果中央银行像商业银行一样以赢利为目的,势必会以牺牲货币政策的目标为代价,从而会影响一国整个经济的运行。
2、最后贷款人的职能&
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是保障商业银行安全的客观需要,因而中央银行应尽量避免直接向个人和工商企业发放贷款,而应集中精力当好最后贷款人。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正是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在经营范围上的重要区别。如果中央银行也向个人和工商企业提供贷款,势必与商业银行发生业务竞争,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政策和业务指导因而无从谈起,更不用说发挥最后贷款人的作用了。
3、以短期放款为主
中央银行的贷款应以短期为主,一般不提供长期贷款。这是因为中央银行资产必须保持高度的流动性,以便灵活而有效地调节和控制货币供应量。
4、保持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为了在贷款业务中坚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中央银行应控制对财政的放款。反之,如果中央银行不控制对财政的放款,就很容易使中央银行成为财政部门的出纳和弥补预算赤字的工具,形成货币的财政性发行。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势必将其调节经济的相对独立性丧失殆尽。
二、再贴现业务
再贴现业务同样是中央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特别是在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更是如此。
(一)、再贴现的特点
从广义上看,贴现业务也属于贷款业务的范畴。但应注意,贴现业务与贷款业务相比还是有它自己的特点:
1、贴现是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先收取利息,而贷款却是在所提供的资金使用一段时间后再收取利息,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决定了借款人实际用款时间的差异。
2、从信用贷款的角度看,贷款与贴现对中央银行来说其意义大不一样。中央银行对合格的商业票据进行再贴现所增加的资金投放,体现了商品经济发展对货币量上的需求,因而不属于财政发行,票据到期后,中央银行有把握收回原先投放出去的货币。通过信用投放出去的货币,情况就完全不同,首先这种投放不一定是商品交易的的正常需要,贷款到期后中央银行也不一定能收回投放出去的货币。如果这种情况大量发生,金融动荡的局面就很难避免。所以,目前许多国家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主要是再贴现业务。
(二)、再贴现利率
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购买或出售任何一种资产而创造出自身的负债或冲销自身的负债,再贴现业务也是如此,中央银行购买了商业银行的票据,形成了自己的资产,同时也创造出对商业银行的负债。商业银行运用中央银行的负债—现金,就能够为自己购买新的资产—贷款及贴现等。基于这一基本运行过程,中央银行就可以通过提高或降低再贴现率来调节商业银行这种购买资产的能力。什么是再贴现率?再贴现率是中央银行购进资产—票据的价格,它也就是商业银行获得临时可用资金的价格。因此,当中央银行提高再贴现率时,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成本也相应提高,客户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利率也必然跟着提高,从而影响到资金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最终使中央银行实现了调节经济的目标。
再贴现率是一种短期利率,所以再贴现率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具体体现在货币市场。但这种影响并不是孤立的,因为货币市场的波动经过一段时间同样会波及资本市场,并导致长期利率发生相应的变化。
三、证券买卖业务
(一)、中央银行的证券买卖业务
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买卖证券的目的在于
1、调节和控制货币供应量&
这是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基本目的。尽管中央银行在买卖证券的过程中会获取一些差价收益,但这并不是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根本目的。
2、配合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这两大政策工具的运用。正如我们前面所介绍的,准备金率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效果过于猛烈,而再贴现率又显得过于被动,所以各国中央银行在运用这三大货币政策工具时,都十分注意他们之间的配合使用,以免给经济造成不必要的震荡。
中央银行的证券买卖业务与贷款业务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表现在:(1)中央银行买进证券实际上是以自己创造的负债来支付所买进的证券,这相当于中央银行的贷款。而卖出证券,则相当于收回贷款。(2)中央银行买进证券同发放贷款一样,都会引起社会的基础货币量的增加,从而导致货币供应量的多倍扩张;相反,中央银行卖出证券同收回贷款一样,会引起基础货币量减少,从而导致货币供应量的多倍收缩。(3)无论是证券买卖业务,还是贷款业务,都是中央银行调节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工具。
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与贷款业务的区别表现在:(1)证券买卖相当于抵押贷款,但证券买卖要以证券的质量为依据,而中央银行贷款则以商业银行的信用为重要依据。(2)从资金的使用期限看,中央银行的贷款都是短期的,必须到期才能收回。证券业务则可以随时买卖,不存在到期问题。因此,证券业务的流动性要高于贷款业务的资金流动性。(3)中央银行贷款业务有利息收入,而证券买卖的收益主要是差价收入。(4)中央银行开展证券买卖业务对整个经济、金融环境要求较高,特别是要以一个国家发达的金融市场为首要前提,而贷款业务对经济金融环境的要求较低。
(二)、证券的种类
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买卖证券,而在公开市场被中央银行买卖的证券通常只能是政府公债、国库券以及其它市场流动性极高的有价证券。但是,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因而各国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种类也有一些差别。例如日本的法律规定,日本中央银行日本银行可以买卖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等。有的国家还规定,中央银行除可以买卖中央政府的债券外,还可以买卖地方政府债券。
(三)、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准则
一般说来,中央银行在买卖证券时应遵循以下准则:
1、不在一级市场买卖证券&
中央银行只能在证券的交易市场,即二级市场上买卖证券,这是由中央银行的性质决定的,也是由中央银行资产必须保持高度的流动性这一特殊要求所决定的。
2、不买市场流动性差的证券&
中央银行不能购买市场流动性差的有价证券,以保持中央银行资产的高度流动性。
3、不买非正式挂牌的有价证券
中央银行不能购买没有正式上市资格、在证券交易所不能挂牌的有价证券。这实际上是对证券质量的要求,只有质量好的有价证券,才具有上市资格,也才有良好的信誉,中央银行对这样的证券买卖才能起到调节宏观经济的作用。
4、中央银行不能买卖国外有价证券,对此,许多国家都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规定。
四、保管黄金外汇业务
保管黄金外汇业务也是中央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
(一)、黄金外汇储备资产
目前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以及外汇等都仍然是各国中央银行重要的储备资产。各国中央银行为了能够充分发挥这些储备资产的作用,必须要保证这些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由此可见,中央银行保管黄金外汇储备资产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它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1、稳定币值&
现代社会流通中的货币一般都是纸币,而纸币的使用增加了通货膨胀的压力和可能性。为了保证经济的稳定,中央银行有责任保持纸币所代表价值的稳定,为此许多国家中央银行都按纸币发行额保留一定比例的准备金,当国内商品供给与需求出现不平衡,物价呈上涨趋势时,就利用持有的黄金外汇储备从国外进口商品或直接向社会抛售述国际通货,以回笼纸币,平抑物价,使币值保持稳定。
2、稳定汇价&
在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条件下,一国货币的对外价值会经常发生变动。汇率的变动,对该国的国际收支乃至经济发展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抛售国际通货来使汇率稳定在合理的水平上。
&(二)、保管黄金外汇储备资产应注意的问题
中央银行保管黄金外汇储备资产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1、规模合理&
确定合理的储备资产规模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国际储备过多是一种资源上的浪费,而过少又将有可能陷入国际支付能力不足的困难局面。一国应保持多少储备资产才算合理?目前并无一个统一的答案,这是因为各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和国内经济政策不径相同。
目前各国在确定合理储备水平的通行做法是将本国储备规模保持在能够支付2—3个月的进口额这一水平上。
2、合理的构成&
中央银行的储备资产由黄金和外汇构成,这里就有了黄金与外汇、不同外汇币种之间的比例构成问题。中央银行确定合理构成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资产安全性、流动性和赢利性之间的关系。在黄金与外汇比例一定的情况下,外汇储备资产应力求做到多元化,以求降低汇率风险。
3、用好储备&
一国储备最大的作用是调节国际收支,当国际收支发生逆差时,中央银行将动用储备以弥补外汇的不足。而当国际收支顺差时,中央银行可以利用储备资产来清偿债务。
我国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
一、我国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
贷款(再贷款)业务是我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在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贷款是一个大项目,它体现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职能和作用。
(一)、我国人民银行贷款的主要特征
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按贷款方式划分,可分为信用放款、抵押放款和票据再贴现;按资金使用期限划分,人民银行贷款可以分为20天以内、3个月以内、6个月以内和一年期四个档次。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具有一般银行贷款的特征,如计划性、偿还性、保证性、期限性和计收利息等。但由于人民银行贷款又是货币政策的工具,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有着本质区别,因而具有不同的特征:
1、贷款对象不同&
人民银行贷款的对象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持有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往来帐户并向人民银行缴存准备金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这一点不同于商业银行的商业贷款,商业贷款的对象多为生产、流通、建筑等领域里的的公司企业。
2、资金来源不同&
人民银行贷款的资金来源一般只能是基础货币,商业银行贷款则主要来源于各企、事业和城乡居民的存款。
3、制约贷款的因素不同&&&&
人民银行贷款服务于预定的货币政策目标,而中央银行应该制定什么样的货币政策,则要受一国经济、金融形势的制约。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要直接受到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期限的制约。
根据这些特征,人民银行所确定的贷款原则是:“合理供给,确定期限,有借有还,适时调节”。在这一原则中,合理供给是贷款原则的核心,确定期限、有借有还则是前提,而有借有还又是适时调节的必备条件。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这一原则对所要发放的贷款灵活调节,从而实现调控经济的目标。
(二)、中国人民银行发放贷款的基本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发放贷款的基本原则是“合理供给,确定期限,有借有还,适时调节”。
在这里,“合理供给”是指根据预期的经济增长率、物价指数、货币流通速度等因素的变化情况确定货币供给总量和贷款总规模,并参照货币乘数测算出中央银行的贷款总量。然后依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确定中央银行贷款的投向。各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在不突破总量限额的前提下,可优化使用贷款。
“确定期限”是指中央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以申请借款的商业银行的资金营运情况和每笔贷款的具体用途来确定所发放贷款的期限。在约定的期限内,借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提前归还。除非中央银行同意,贷款到期不得拖欠。
“有借有还”指借款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对人民银行贷款必须按约定期限如数归还。
“适时调节”是指通过适时投放或收回贷款,对经济、金融进行有效的调节。适时调节的具体内容包括调节中央银行贷款总量、贷款结构、贷款的地区分布以及项目分布等。
(三)、中国人民银行调节贷款的方式
如上所说,我国中央银行对贷款的调节,既包括总量调节,也包括结构调节。对贷款的总量调节,主要是通过制定不同种类、不同期限、不同利率的贷款来进行的。而对贷款结构的调节,则主要是通过“存量调节”、“增量调节”、“地区调节”和“系统调节”等方式来实现的。
首先,“存量调节”是指人民银行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将收回应压缩企或产品原先投放的贷款后,再投放到需要鼓励发展的产品或企业中去。其次,“增量调节”是指将当年新增加的贷款量直接投向那些急需发展的企业或部门中去,从而充分发挥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最后,“地区调节”和“系统调节”是指人民银行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商业银行贷款的增加或减少,经专业、商业银行的传导实现对贷款结构的调整,进而调节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负债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负债业务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基本相同,但由于社会经济条件、经济体制以及历史等方面的原因,其负债业务在内容种类以及与货币政策的关系方面也有自己的特点。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发行业务
1995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章第四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1、发行货币的基本原则以及货币发行部门的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货币的基本原则是:按照货币流通规律的基本要求,适应商品流通的需要;发行权高度集中,并实行计划管理;坚持经济发行,保持币值稳定;独立自主发行,不依附于外币。
在我国,经办和管理货币发行业务的部门,原则上为一级中国人民银行机构设立的一级货币发行部门和一级发行库。自上而下依序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发行司和总库、一级分行货币发行处和分库、二级分行货币发行科和中心支库、县支行货币发行股和支库。由于发行库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发展和业务需要设置的,因而在行政机构重叠的城市或安全条件不完备的地方,货币发行部门和发行库的设置就不是严格对称的,有的分行就不设发行分库。
货币发行部门的基本职责包括: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出货币发行计划,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货币发行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为调节货币流通和制定货币发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货币发行计划,编制货币需要量计划;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组织办理新版人民币的发行和旧版人民币的回收工作;根据市场上货币流通状况,编制、执行、调整发行基金调拨和损伤货币销毁计划,调节市场流通货币的免额结构,组织各家银行办理新旧版货币兑换和破损货币兑换业务;制定与货币发行业务有关的规章制度;宣传国家货币发行政策,组织反假人民币工作;办理人民币发行基金的保管、调定、销毁及核算业务;办理各家银行存取现金业务;监督、检查、协调各银行的现金出纳业务。
2、货币发行制度及其执行中的问题&
根据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我国货币发行制度的内容有:1)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2)人民币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3)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人民币发行库,在其分支机构设立分支库,分支库调拨人民币发行基金应当按照上级库的调拨命令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挪用发行基金;4)人民币的发行由商品作担保,即任何人民币的持有者,可在任何时候用人民币换取他们所需要的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货币发行制度的主要问题是货币发行保证问题,我国人民银行遵循经济发行的原则向市场投放货币,市场上货币量的增加以商品物资的增加为前提条件。
3、货币发行业务及其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货币发行权的同时,还负责人民币的流通管理。在货币发行与流通管理业务中,所涉及的重要内容有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库的职责区分、发行基金运送的管理以及反假和票样管理等。
发行库与业务库的职责区分&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是为国家保管待发行货币(发行基金)的金库,它的主要职责是:保管人民币发行基金;办理人民币发行基金出入库以及商业银行等其它金融机构的现金存取业务;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现金收付业务;负责回笼现金的清点。业务库是商业银行基层行为了办理日常现金收付业务而建立的金库,它保留的现金是基层行现金收付的周转金、营运资金的组成部分,经常处于有收有付的状态。
业务库与发行库的区别是:1)机构设置的不同&
发行库是各级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垂直领导,业务库则是各家商业银行根据基层行对外营业的需要而设立的;2)保管货币的性质不同
发行库保管的是发行基金,即待发行的货币。业务库保管的是现金,是已发行的货币。3)业务对象不同
发行库的业务对象是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而业务库的对象是全社会,是与银行有业务关系的普通客户。4)收付款项的起点不同
发行库的出入库的金额起点是以千元为单位,必须整捆出入库,而业务库收付现金则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
发行基金运送管理&
发行基金运送管理是指按照发行基金调拨命令,把发行基金运送到异地的全过程管理。发行基金运送管理以制度管理为主,目标管理为辅。
1)、制度管理
管理发行基金运送的制度包含三个重点,一是保密制度,如运送发行基金的时间、行车路线、运送地点、运送数额等都需严格保密;二是坚持双人押运;三是坚持交接制度,押运人根据“发行基金调拨凭证”填明的数量金额等一一核对,以便明确责任。2)目标管理&
总的看,发行基金运送过程管理的目标就是实现整个运送过程的安全无事故。
票样管理和反假&&
票样是货币的标准样本,也是鉴别真假人民币的实物工具,票样管理主要是制度管理,包括票样的分发、保管、检查、流失的处理等,对假币及破坏人民币的管理则应遵从我国政府新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办理。
(二)、中国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业务
现代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各国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工具,中国人民银行自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也逐步健全了存款准备制度。
1、法定存款准备金
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于1984年开始实行,当时规定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为:企业存款20%,储蓄存款40%,农村存款25%;1985年实行“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后,对法定存款准备金做了调整,各国有商业银行一般按其存款总额的10%向中央银行缴纳准备金。从1985年到现在,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已变动过三次,目前我国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8%。
准备金的缴存操作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上旬(月)末应缴存存款余额和规定比例计算缴存额度;每旬商业银行城市分、支行,根据存款升降情况对准备金调整一次,并于旬(月)后5日内办理增减手续,金融机构按旬(月)填报“缴存存款各科目余额表”,作为计算缴存额度和审核的依据。对迟缴或短缴准备金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从规定办理缴存日期的次日起,每天按迟缴、短缴金额处以罚息,直至强行扣款。
2、支付准备金
支付准备金,也称备付金,是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保证存款支付和票据清算而保留的货币资金,它具体包括库存现金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清算库存款两部分。
支付准备金制度是中国人民银行就支付准备金的范围、用途、比率等做出的若干规定,并要求金融机构共同遵守的一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支付准备金制度,一方面使中国人民银行在集中法定准备金之外又增加了一部分资金来源,增强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宏观调控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促使商业银行保留适当充足的支付准备金,又能保证存款的支付和票据的清算,限制贷款的过度扩张,从而保证银行业的安全和稳定。
(三)、经理国库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经理国库是国家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1987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制度》,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经理国库,组织管理国库工作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从而确立了我国的国库管理体制为委托国库制。《中国人民银行法》也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经理国库的职责”。
我国中央银行经理国库有很大的优点,如收缴税款方便,库款调拨灵活,有利于中央银行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同时也有利于发挥中央银行对资金的监督作用,保证资金安全和数据准确。
(四)、其他存款业务
我国中央银行集中的存款,除了法定准备金,金融机构的一般存款和经理国库中的存款外,还有其他存款,如邮政储蓄存款、特种存款、外国政府和金融组织的存款等。
复习思考题
为什么说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业务是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2、 简要说明货币发行的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
简要说明中央银行办理存款业务的特点,中央银行存款业务与发挥中央银行职能的关系。
4、 说明中央银行存款资金的来源和种类的划分。
简要说明中央银行贷款的特点和发放贷款的基本原则
6、 简要描述我国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央银行存款利率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