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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关于符合我市公租房二期实物配租摇号登记人员名单公示及摇号登记申请的公告我市公共租赁房二期即将进入摇号分配为確保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我市城东公共租赁房二期摇号登记申请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在公告规定的登记对象范围和时间内申请人须持本人及家庭共同申报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或共同申报人有符合正在享受低保救助的或经市区残联认定为一、二级残疾等级的需持低保救助证、残疾证原件)到指定地点登记。登记时间8天逾期未登记的视作自动放弃此次摇号配租。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登記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登记工作人员应查验身份证、户口簿、低保救助证、残疾证等原件。查验无误后应受理登记并出具《公共租賃住房申请配租登记单》,申请人须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登记单》存根联上签字备查;在申请人资料录入电脑时随机生成各申报镓庭相对应的唯一号码作为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摇号号码。 3、公告登记截止时限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并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登记单》回执联交回;登记截止时限后申请人不得撤销登记申请,直接进入摇号程序 4、登记截止时限结束3个工作日内,登记数据彙总后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分别在市级新闻媒体或随州房产管理网上公布。 随州市公租房二期实物配租摇号登记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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