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地税怎么办本应在县里交可在乡镇交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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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契税应在国税还是地税交纳呀
房屋的契税在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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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应当在当地地税部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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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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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咨询提醒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时,国税地税如何账务处理_百度知道
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时,国税地税如何账务处理
我们是商业公司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第一个月3月份进项税43509.15元,3月份认证月头交了85元的增值税,但是地税是0申报的,4月份销税月时我国税是增值税是105.9元,地税也是按国税提的,请问一下,这些做怎么做分录呢,还有4月交国税85元,而地税是0申报的,请问怎么办呢?
然后我在5月时做了留抵税额4055.20元,增值税是扣款是105.9元,我想问一下,这些留抵时应该怎么分录啊,
1、按应交增值税 地税提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等等你应按增值税计提交的税种)另外还有按收入或其他项应计提的税费等。2、4月交的是3月的增值税,地税0申报,那你可以在5月补提3月份应该提的地税的税费,不然查到了会按偷税处罚的。(如果你的地税专管不是很严的话,申报时可以和5月的的合并申报,,如果主管地税很严,只能按3月申报会有滞纳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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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在老婆的户籍地生的孩子,二胎,没有准生证,在县里医院生的,在乡里计生委交的罚款,孩子可以在我的户籍_百度宝宝知道我公司在外地有应税劳务,如果不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话,到时候到我公司所在地税局交,可以吗_百度知道
我公司在外地有应税劳务,如果不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话,到时候到我公司所在地税局交,可以吗
我公司在外地有应税劳务,如果不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话,到时候到我公司所在地税局交税,可以吗?
  (一)税收概念和特征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照税法规定,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的特征包括:  (1)强制性。税收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征收的,法律的强制力构成了税收的强制性。纳税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不依法纳税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无偿性。税收是国家将征收的税款归国家所有,不再偿还给各纳税人,也无任何代价作交换,是一种无偿取得。  (3)固定性。税收是国家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环节征收的,税法的规定具有相对稳定性。  (二)税法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税法是调整国家通过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产生的、无偿征收一定货币或者实物的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构成要素主要有:  (1)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人或纳税义务人。这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2)征税对象,又称征税客体或计税依据。根据征税对象可把我国税收分成五类:流转税,是对商品销售额或服务性业务的营业额征税;所得税,是对所得额或收益额征税;财产税,是按财产的价值额或租价额征税;行为税,是依法对特定的行为征税;资源税,是对资源级差收入征税。  (3)税种、税目。税种即税收的种类。指前述五大类税又包括众多种税。税目是指各税种中具体规定的应纳税的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征税的范围的广度。税目之下有时设子目。  (4)税率。这是指纳税额占征税对象数额的比例。它是计算应纳税额的主要尺度,是税法中的核心要素。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的税负大小,是发挥税收这一经济杠杆作用的主要手段。我国现行税法分别采用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固定税额)三种。  (5)纳税环节。这是指应当纳税的产品在其整个流转过程中,税法规定应缴税款的环节。  (6)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指税法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具体时限。  (7)减税免税。这是指税法对同一税种特定的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者免除其税负的一种优惠规定。国家税法具有统一性和严肃性,减免税权要集中到中央,地区和部门不得超越税收管理权限擅自减税免税,违背以法治税的原则。减税免税有三项内容:一是起征点,指税法规定的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不达到起征点就不征税,故提高起征点就是优惠;二是免征额,即按一定标准从全部征税对象中预先免予征税的部分,只对超过部分征税;三是减免规定,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而免税是全部免征。  (8)违章处理。对纳税人的欠税、偷税、抗税和未履行纳税登记、申报等违章行为,税务机关可依法对不同违章行为作出不同的处理。  (三)我国税法体系中的税收种类  (1)流转税。流转税既包括商品销售收入额,也包括各种劳务、服务的业务收入额,征税伴随商品交换和非商品服务进行,计税依据是商品的价格和服务收费。它包括:①增值税,是指对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等各个环节的增值收益进行征税的一个税种;②土地增值税,是对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增值收益进行征税的一个税种;③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个税种;④营业税,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⑤关税,指设在边境、沿海口岸或国家指定的其他水、陆、空国际交往通道的海关,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进出国境的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一种税。  (2)所得税。它的特点是征税对象是所得额或收益额,税额的多少取决于纳税人的收益额。  第二十九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国家运用税收这个经济杠杆,适当调节各社会成员间的收入水平,以利于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保障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举措。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如下三种:(1)中国公民个人和个体工商户; (2)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外籍个人或无国籍人;(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居住不满一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籍个人或无国籍人。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把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划分为十一个应税所得项目,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办法有不同的规定。具体有: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个人所得的减征或免征项目  下列各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具体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科学院院士津贴;福利费、抚恤金和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四、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的纳税办法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可在减除费1600元的基础上,再减除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税。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于5%—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办法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于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六、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承包、承租人的纳税办法  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企业、事业单位取得的所得,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承包或承租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是指承包(租)人对承包(租)对象的经营成果有支配权者。?  上述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所说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1600元),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一切向个人支付应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必须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代扣税款,并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将代扣的税款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扣缴义务人不是个人所得税的实际负担人,而是依法履行代扣个人所得税义务。  八、自行向地税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形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纳税义务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是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是从中国境外取得收入的;四是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缴税的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九、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不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解缴税款或偷税的法律责任  按税法规定必须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如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应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纳税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就是偷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除了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外,还要处以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十、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是以源泉支付管理为基础,代扣代缴义务人按月向个人支付的一切应纳税收入,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不论收入的对象是否属于本单位员工,且无论收入额是否达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标准,均应明细申报向其支付的收入情况。为减轻扣缴义务人全员全额申报的工作量,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传递申报信息;暂不具备网上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可通过报送磁盘等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明细申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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