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一九九四四年的十元港币的价格查询

股票/基金&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以下公布乃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而发出,就本公司于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七日所发出有关本公司于非核心业务的投资情况及一些本公司在一九九四年年报中所披露的有关连交易,提供进一步的资料。
&&&&(一)主要资金之运用
&&&&以下表格列出本公司在A股及H股招股书刊登之净资金计划运用及实际投入情况以及本公司在非核心业务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A股招股书内&&&&&本公司
&&&&&&&&&&&&&&&&&&&H股招股书内&&&&&刊登之发售&&&&&&自一九九三年七月
A股及H股&&&&&&&&&&&刊登之发售H股&&&A股及H股&&&&&&&&上市至一九九五年于香港
招股书内所刊登之&&&所筹集资金计划&&所筹集资金之&&&&六月三十日之
计划投资项目&&&&&&&投资额&&&&&&&&&&计划投资额&&&&&&实际总投资额
投资新厂房及改良&&&人民币&&&&&&&&&&&&&&&&&&人民币
现有生产设施&&&&&&&(港币)&&人民币&(港币)
购买进口及国内的&&&人民币&(港币)&人民币
机器设备&&&&&&&&&&&(港币)&&&&&&&&&&&&&&&&&(港币)
债还某些现有贷款&&&人民币5000000&&&&&&&&&&&&&&&&&人民币
&&&&&&&&&&&&&&&&&&&(港币)&&人民币&(港币)
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港币)&人民币
&&&&&&&&&&&&&&&&&&&(港币)&&&&&&&&&&&&&&&&&&(港币)
技术引进&&&&&&&&&&&人民币&&&&&&&&&&&&&&&&&&人民币1500000
&&&&&&&&&&&&&&&&&&&(港币)&&&&&&&&&&&&&&&&&&(港币1398000)
高科技开发&&&&&&&&&&&&&&&&&&&&&&&&&人民币
&&&&&&&&&&&&&&&&&&&&&&&&&&&&&&&&&&&(港币)
备用款项&&&&&&&&&&&&&&&&&&&&&&&&&&&人民币9700000
&&&&&&&&&&&&&&&&&&&&&&&&&&&&&&&&&&&(港币9010000)
A股及H股招股书内&&&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刊登之核心业
务投资小计&&&&&&&&&(港币)&(港币)&(港币)
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
现金及银行结存&&&&&&&&&&&&&&&&&&&&&&&&&&&&&&&&&&&&&(港币)
非核心业务投资项目&&&&&&&&&&&&&&&&&&&&&&&&&&&&&&&&&港币
(请参看下一节附表的细节)&&&&&&&&&&&&&&&&&&&&&&&&&&&(港币)
本公司主要投资合计&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港币)&(港币)&(港币)
&&&&截至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已投入合共约人民币1.18亿元(约港币1.10亿元)于兴建新厂房、改良现有生产设施和购买进口及国内的机器设备,这些投资比预期放缓,暂时还未达H股及A股招股书所刊登之计划投资额,但本公司并无意更改或取消在A股及H股招股书所刊登之投资计划,投资放缓之主要原因是自一九九三年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经济形势出现过热状态,政府采取紧缩银根,从宏观上进行了控制,间接地影响了本公司的销售市场.
&&&&通过发行H股及A股本公司实际所筹集净资金共约人民币4.67亿元(约港币4.35亿元),比上述A股招股书所刊登之人民币4.5亿元(约港币0.16亿元)的预期筹集资金高出人民币0.17亿元(约港币0.16亿元),其中H股筹集之净资金约为人民币2.15亿元(约港币2.00亿元)和A股筹集之净资金约为人民币2.52亿元(约港币2.34亿元),约占一九九三年七月本公司成立时投入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净值人民币2.75亿元(约港币2.56亿元)约170%,故此本公司董事会为免在短期内一下子将A股及H股所筹集之资金投进固定资产而使固定资产增长速度过急,乃决定逐步实现招股书中的核心业务投资计划,希望能保持一个合理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和保证本公司有足够的现金存款,以及不影响本公司主营业务的投入,故此A股及H股上市所筹得的所有资金至今还未完全用作投资于H股及A股招股书内计划投资项目。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除了要有效地运用所筹集的资金外,还有其他闲置资金,需要在当前中国宏观调控的经济形势下,争取更好的收益。
&&&&(二)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除去已收回投资于非核心业务之金额后本公司投资于非核心业务尚占帐面值约港币元。
&&&&该等非核心业务投资的详情概列如下:
&&&&单位:元
&&&&&&&&&&&&&&&&&&&&&&&&&&&&&&&&&&&&&&&&&&&&&&&&&&&&&于一九九五年
&&&&&&&&&&&&&&&&&&&&&&&&&&&&&&&&&&&&&&&&&&&&&&&&&&&&&六月三十日
&&&&&&&&&&&&&&&&&&&&&&&&&&&&&&&&&&&&&&&&&&&&&&&&&&&&&除去已收回投资
非核心业务&&&&&&&&&&&&&&&&&&&&&&&&&&&&&&&&&&&&&&&&&&&资金额后之剩余
投资项目&&&&&&&&&&&&&&&资金投入时间&&&&&已投入金额&&&投资帐面值
1、京威房地产&&&&&&&&&&一九九三年十二月&港币&港币
(包括投资本金及短期贷款)
2、澳门房地产&&&&&&&&&&一九九五年二月&&&港币&港币
3、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一九九四年三月&&&港币&港币3130000
4、中国上市公司股票&&&&一九九四年九月&&人民币3000000&人民币1220000
&&&&&&&&&&&&&&&&&&&&&&&&&&&&&&&&&&&&&&&港币2796000&&&港币1187040
合计&&&&&&&&&&&&&&&&&&&&&&&&&&&&&&&&&&&港币&港币
&&&&(1)京威房地产
&&&&投资本金:港币元,约占整个房地产项目投资的34%(其他投资于此项目的投资者均为独立第三者,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士概无关连)
&&&&短期贷款: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借出港币9000000元
&&&&资金投入日期: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投入港币元(及港币9000000元短期贷款),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投入港币元
&&&&一九九五年已收回短期贷款:港币9000000元
&&&&一九九五年已收回本金:港币元及人民币元(约港币9320000元)
&&&&一九九四年(按京威房地产:港币元(本公司已于一九九四年收取并已于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年报之报表入董事会之决定)获投资帐作为该项目投资所得之收益收益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尚
&&&&占有投资本金之帐面值:约港币元
&&&&工程进展:地基工程已于最近全部完成,现正兴建地面以上楼层,完成部分约占总工程的15%。本公司董事会获悉整项工程建筑物予计可于一九九七年年底供入伙使用,一九九五年该项目可分派的投资收益尚待确定,在未确定收益之前,本公司暂时不将任何收益入帐。但本公司董事估计本公司将继续收取京威房地产予售楼花所得之收益的5.34%。
&&&&本公司认为该项目为一资本性投资,经与本公司香港之会计师研究及同意,本公司将于一九九五年按香港一般采纳的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仍按一九九四年财务报表中的处理将该项目作为长期投资列示。同时,在以中国一般采纳的会计标准的财务报表里,仍与一九九四年一样,作为长期投资列示。
&&&&(2)澳门房地产
&&&&投资金额:港币元(即四个在兴建中商铺的全部代价)
&&&&资金投入日期:一九九五年二月
&&&&卖家:一个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之联系人士并无关连的独立第三者(卖家)注:卖家在一九九三年与另一个独立第三者签订再售卖合同,同意购买该四个在兴建中商铺,而该物业尚未交付卖家,卖家于一九九五年与本公司签署买卖协议(该协议),同意把该等物业转卖给本公司。
&&&&成交日期:一九九七年二月十日或之前
&&&&工程进展:大厦内该四个商铺占用的楼层兴建工程已完成,现正进行内部装修,本公司董事会相信商铺在不久将来便可供入伙用。
&&&&按照该协议,卖家有权要求本公司放弃购买上述四个商铺物业的权利(该权利),惟卖家必需按下表向本公司作出付款:
&&&&&&&&&&&&&&&&&&&&&&&&&&&&金额(港币元)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日&&&&&&&&500000
&&&&一九和五年八月十日&&&&&&&3750000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日&&&&&2500000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日&&&&&&&1250000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日&&&&&&&3750000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日之前&&
&&&&合计&&&&&&&&&&&&&&&&&&&&
&&&&根据该协议,如卖家未能于一九九七年二月十日或之前将该四个商铺的业权转到本公司的名下,该协议将会取消,而卖家须将购买该四个商铺的价格港币元连同利息退回本公司,利息以年利率25%计算,以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三日至卖家退回购买楼款日止计算,如卖家不履行上列付款要求,卖家需将有关物业的业权按该协议的条款转到本公司的名下,而已缴付给本公司的金额毋需偿还给卖家。同时,卖家的大股东已在该协议内以私人担保的形式保证卖家须履行其在该协议的责任,假如卖家未能在一九九七年二月十日或以前将该四个商铺的业权转到本公司的名下或赔偿楼价港币元连利息,本公司有权按澳门法律向卖家追讨(包括楼价连同利息)。
&&&&截至本公布日期,卖家已按该协议于一九九五年二月十日及一九九五年八月十日分别支付本公司港币500000元及港币3750000元。由于其他剩余指定付款还未到期和需要支付,卖家暂时未能向本公司行使该权利、亦未有正式知会本公司会否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由于该权利尚未正式行使和该协议尚未完成,经与本公司香港之会计师研究及同意,按香港一般采纳的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里,本公司将会把该项目的支出作为长期资产中的按金列示,本公司将收到有关行使该权利的款项,当作长期负债处理。在以中国采纳的普通会计标准编制的财务报表里支出作为长期资产处理,收取有关该权利的款项,则冲减成本。
&&&&(3)香港上市公司股票
&&&&本公司于一九九四年三月投进香港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总额为港币元。截止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已把大部分的香港股票卖出,所收回现金约为港币6750000元,其中包括已收取之股息收入约共港币420000元,该些股票投资的亏损约为港币150000元,本公司现时仍拥有的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的市值(除去已作的损失准备港币390000元后)为港币3130000元,截止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于香港股票的总实际亏损/损失准备约为港币120000元。
&&&&(4)中国上市公司股票
&&&&本公司自一九九四年开始投进中国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约港币2796000元)。截至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所收回现金约人民币410000(约港币382120元),其中包括已收取之股息收入约共人民币10000元,(约港币9320元),该些股票投资的亏损约为人民币590000元(约港币●元),本公司现时仍拥有的中国上市公司股票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的市值(除去已作的损失准备人民币640000元(约港币●元)后,约为人民币1370000元(约港币1276840元),截至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于中国上市公司股票的总实际亏损/损失准备约为人民币1220000元(约港币1137040元)。
&&&&本公司董事局不拟将非核心业务投资作其主营业务,只会使用本公司多余资金的小部分用作非核业务投资,并打算控制该等投资在不超过本公司总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五。
&&&&就上述(1)及(2)项本公司于京威房地产及澳门房地产两个房地产项目,本公司董事会(包括全体非执行董事)于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之董事会会议议决,基于现今北京及澳门地产之状况以及就两个项目之有关资料,董事会认为无需作出投资损失准备。惟若在一九九五年年报公布的前情况有严重负面改变,而令致本公司须为损失准备,本公司董事会将作适当公布通报。
&&&&此外,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要求,本公司筹委托香港核数师以进行独立审核,以确定须应付京威房地产及澳门房地产之损失准备,本公司会尽早公布通知。
&&&&(三)凡个在披露一九九四年年报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的说明
&&&&本公司在一九九四年年报披露的关连交易中,有几项主要由于未有被本公司董事会仔细研究,故并没有作即时公开公布。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在进行其中三项交易时,应在当时以报章公布的形式披露。本公司现提供该等交易的更详细资料。
&&&&(1)在建工程
&&&&在本公司成立之前,所有北人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和本公司购置的进口设备,是由集团公司名义与隶属国家之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签订合同,而部分合同在本公司成立时尚未完成,因此在本公司成立之后仍需以集团公司名义购置所需的进口设备,至今所有该等合同已完成,集团公司并无收取任何服务费或赚取任何利润。由于本公司现已可以直接和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安排机械进口,故本公司将无需倚赖集团公司为本公司代替安排设备进口。本公司在一九九三年及一九九四年根据上述安排付给集团公司的在建工程费分别为人民币1960000元(约港币1826720元)和人民币3508000元(约港币3269456元)。
&&&&(2)维修及保养
&&&&本公司由于没有聘请专门负责统筹及组织维修保养工程的员工,故其所有维修工程,是由集团公司先行统筹办理,然后再由集团公司安排独立第三者维修公司进行维修保养工程,集团公司先行代本公司付款,然后,定期与本公司结算。集团公司从中收取按付给独立第三者维修工程费的13%计算的服务费用,订价标准是按照集团公司维修保养人员在负责维修工程过程中进行选择维修公司,监管施工进度、施工验收等工作的成本费用。本公司由一九九四年开始付维修工程费给集团公司,该年付出的金额约为人民币3414000元(约港币3181848元),其中约88.5%是付给独立第三者而11.5%是付给集团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与按股公司间之维修保养工程将于未来继续进行。
&&&&(3)土地使用协议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八日本公司与北人集团公司,双方同意修改于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四日签订的《使用厂区、道路及设施协议书》和《国内销售代理合同》,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与集团公司协商对《使用厂区、道路及设施协议书》的修改,是将原本人民币一元的使用费用由一九九四年开始增加为每年人民币2000000元,使用年期不变,为五十年。为保证本公司股东原有权益不因上述修改而受到影响,《国内销售代理合同》中的集团公司每年收取的代理费减收人民币2000000元。如集团公司应收的代理费少于人民币2000000元,集团公司将支付不足之数。
&&&&本公司董事会(包括全体非执行董事)之意见认为,上述关连交易均以一般商业条款在公平合理下进行,并合乎本公司之利益。
&&&&&&&&&&&&&&&&&&&&&&&&&&&&&&&&&&&&&&&&&&&&&&&&&&&&承董事会命
&&&&&&&&&&&&&&&&&&&&&&&&&&&&&&&&&&&&&&&&&&&&&&&&主席&&&&朱谈林
&&&&(本公布所采用的汇率为人民币1元兑港币0.932元,即南华早报于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本公布发出前约最新实际可行日期)所报的汇率。- 多彩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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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250个记录1990 年1991 年1992 年1993 年1994 年1995 年1996 年1997 年1998 年1999 年2000 年2001 年2002 年2003 年2004 年2005 年2006 年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2011 年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四方生肖统计
开奖结果显示方式: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业绩公告
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业绩公告
(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概要
&&&&*&&营业额增长23.75%至人民币93.84亿元(折合港币86.01亿元)
&&&&*&&税后综合利润增长71.64%至人民币14.93亿元(折合港币13.69
亿元)
&&&&*&&每股盈利增长29.6%至人民币0.232元(折合港币0.213元)
&&&&*&&建议派发末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085元(折合港币0.078元)
&&&&*&&连同已派发的一九九四中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04元,全年每股股利为人民币
0.125元(折合港币0.115元)
&&&&营运概要
&&&&*&&全年加工原油达471万吨,增长达2.4%
&&&&*&&乙烯的生产量达42.25万吨,增长达12.3%
&&&&*&&合成纤维生产量达24.15万吨,增长8.3%
&&&&*&&聚脂生产量达28.43万吨,增长5.8%
&&&&*&&高压聚乙烯生产量16.42%,增长5%
&&&&*&&聚丙烯生产量11.26万吨,增长8.2%
&&&&股利
&&&&董事会建议派发一九九四年末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085元(折合港币0.078
元)。连同已派发中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04元(折合港币0.036元),一九九四
年派发之股利总额合共每股人民币0.125元(折合港币0.115元)。是项末期股
利待股东于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五日上海举行之股东大会上批准后,将派发予一九九五年五
月十五日列本公司名册之H股东(包括美国预托股份持有人)。A股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股息派发办法和时间另行公告。
&&&&业务回顾
&&&&本公司稳健之业绩主要归功于产量的增加、中国国内市场对石化产品的强劲需求及石
化产品价格的上升,而产品价格的上升更有助抵消原料成本的上涨。
&&&&产量增加部份是由于本公司实施了隔年度进行检修工程的政策,故此在一九九四年内
各装置没有停车,令主要生产装置负荷率整体提升至超过百分之九十五。此外,本公司亦
提升了所有主要产品价格,按含税水平比较,合成纤维、树脂和塑料、中间石化产品及石
油产品的加权平均价与一九九三年度相比,分别增长了23.5%、31.9%、24.
9%和1.8%。
&&&&在一九九四年,本公司购买了大约475万吨原油,其中454万吨从中国石油化工
总公司(“中国石化”)根据国家定价购入,其余则按国际市场价格购入,本公司在一九
九四年全年原油加权平均价(不含税水平)为每吨人民币689元,一九九三年则为每吨
人民币651元。尽管原油价格令本公司成本上升,但由于本公司大部份产品的价格都有
大幅增长,加上本公司通过其健全的管理体系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从而有效地抵消了原
油价格上升对本公司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本公司已获得中国政府保证在一九九五年将继续获得计划分配的450万吨原油,可
以满足本公司在此期间的所需原油。此外,本公司已接获中国石化的通知,由一九九五年
一月一日起可以每吨人民币918元及人民币842元(含税水平)的综合价格分别由大
庆油田及胜利油田购入原油。本公司并将拟国际市场价格增购多至30万吨的原油。
&&&&一九九四年资本扩展计划进展顺利。80万吨渣油加工联合装置已建成,预计于一九
九五年六月投入生产;225兆瓦的煤电厂亦已于一九九四年七月全部建成并已投产。其
他已完成的项目包括把腈纶转向纺第七、八号生产线、涤纶短纤维第二至五号生产线、乙
二醇/环氧乙烷装置及高压聚乙烯装置兼产乙烯醋酸乙烯酯的技术进行现代化改造。
&&&&同时,本公司正积极寻求与跨国企业间的合作,通过合资和其他途径引进外国先进技
术和资本。在一九九四年,多个合资项目包括金昌工程塑料、岩谷气体开发、金威石油化
工等已开工建设,预计可于一九九五年底投产。本公司还相继与德国汉高公司、美国大陆
谷物公司签约,合资组建上海汉高油脂化学品有限公司和上海金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分
别生产石油产品和化学产品。
&&&&一九九三年及一九九四年,本公司发行H股和A股分别募集资金约3.2亿元和人民
币24亿元,该等款项已按招股书披露的股金用途分别应用于资本扩展计划、偿还本公司
的原有外币贷款及营运资金,在一九九三年和一九九四年,用于资本开支为人民币22.
6亿元及2,500万美元,其中主要包括上文提及的80万吨渣油加工联合装置和22
5兆瓦的燃煤电厂及一些技术改造项目;用于偿还外币贷款2.65亿美元;余款人民币
1.4亿元及3,000万平均拨作营运资金。
&&&&前景
&&&&一九九五年本公司预计全年原油的加权平均价格将有所上升。本公司并将进行设备的
系统大检修,但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优化检修的安排,提高设备的负荷率,争
取全年主要产品的生产量不低于一九九四年;同时本公司将加快设备的技术改造,提高产
品的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加强研究和开发,产销更多高利润的新产品。在销售策略上,
将以巩固市场份额,提高销售利润为目标。本公司还将注重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
和素质。
&&&&一九九五年本公司将回忆资本扩展计划,扩建年产30万吨的乙烯装置,使其产能达
年产39万。这项计划的配套项目并包括新建一套年产20万吨汽油加氢装置及扩建第一
号聚丙烯装置,和新建一套10万的聚乙烯装置。整项计划预计可于一九九八年完工。另
外,本公司还计划增建一条年产3万涤纶超短纤生产线和新建一条年产1万吨丙纶纤维的
生产线,该等计划预料于一九九六年完成。上述资本扩展计划之实施,可进一步扩大本公
司的生产规模,巩固其在中国石化业内的领导地位和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根据中国第九个五年计划,石化行业已被列支柱产业,作为重点发展工业之一。本公
司相信凭借其在中国石化行业的地位及其地理优势,上海石化将会在中国(特别是华东地
区)未来的调整经济发展中继续失学举足轻重的角色。
&&&&购买、出售或购回本公司上市股份
&&&&年内,本公司并无购回其任何上市股份;而本公司及其附公司亦无购买或再出售本公
司任何上市股份。
&&&&&&&&&&&&&&&&&&&&&&&&&&&&&&&&&&&&&&&&&&&&&&&&&&&&&&&&&&承董事会命
&&&&&&&&&&&&&&&&&&&&&&&&&&&&&&&&&&&&&&&&&&&&&&&&&&&&&&&&&&王基铭
&&&&&&&&&&&&&&&&&&&&&&&&&&&&&&&&&&&&&&&&&&&&&&&&&&&&&&&&&&董事长
&&&&&&&&&&&&&&&&&&&&&&&&&&&&&&&&&&&&&&&&&&&&&&&&香港,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日20港币面值图片-金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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