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对种粮大户的补贴2014年农资补贴何时发放

浙江省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0〕58号)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建〔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发布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10〕58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
【备&&&&注】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为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建〔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各市、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制定和组织实施符合上级要求、切合当地实际的农资综合补贴实施方案。
  (二)促进粮食生产原则。农资综合补贴与粮食生产直接挂钩,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户。
  (三)公开公正原则。实施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要求程序科学、操作规范、过程公开,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农户享受到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四)简便高效原则。要针对农民特点,通过简便易行的办法,及时、足额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二、补贴面积的核定
  (五)补贴面积原则上按照上一年度农户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核定。
  (六)核定补贴面积工作要在县级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实行村级上报,乡镇初审,县级农业部门审核确定。
  三、补贴资金的来源和拨付
  (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实行动态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在中央财政预算基础上,适当增加农资综合补贴预算。
  (八)省财政厅收到中央拨付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后,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全省上一年度粮食播种面积确定亩均标准,再按照各市、县(市)上一年度粮食播种面积统计数据将补贴资金由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入各市、县(市)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九)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门核定的补贴面积通过农民补贴网管理系统计算分户补贴金额,力争在当年春耕前通过&一卡通&(&一折通&)渠道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户。
  四、补贴的管理和监督
  (十)健全完善补贴资金的专户管理、财务公开、村级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十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民补贴网建设管理工作,并在人员、经费、设备上给予必要的保障。在补贴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农民补贴网和&一卡通&(&一折通&),加强补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农民补贴网应及时、动态反映享受补贴农户的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要将种粮大户直补等直补农户的资金统一纳入&一卡通&(&一折通&)发放渠道。&一卡通&(&一折通&)应专项列示补贴项目和金额。
  (十二)明确职责分工。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并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农业部门负责补贴面积的核定,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农资综合补贴工作以及农民补贴网数据的管理及上报。
  (十三)各市、县(市、区)和乡镇政府应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等,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玩忽职守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部门和乡镇政府领导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十四)补贴工作所需的必要经费原则上由各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工作经费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字〔2009〕7号)的有关规定使用。
  (十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实行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后,如有不直接发放到农户的增量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厅等部门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方案,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十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编辑:foodbk衢州农村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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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出处:衢州市农业局经管处&&&
发布时间: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0〕5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五月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建〔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各市、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制定和组织实施符合上级要求、切合当地实际的农资综合补贴实施方案。
  (二)促进粮食生产原则。农资综合补贴与粮食生产直接挂钩,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户。
  (三)公开公正原则。实施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要求程序科学、操作规范、过程公开,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农户享受到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四)简便高效原则。要针对农民特点,通过简便易行的办法,及时、足额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二、补贴面积的核定
  (五)补贴面积原则上按照上一年度农户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核定。
  (六)核定补贴面积工作要在县级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实行村级上报,乡镇初审,县级农业部门审核确定。
  三、补贴资金的来源和拨付
  (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实行动态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在中央财政预算基础上,适当增加农资综合补贴预算。
  (八)省财政厅收到中央拨付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后,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全省上一年度粮食播种面积确定亩均标准,再按照各市、县(市)上一年度粮食播种面积统计数据将补贴资金由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入各市、县(市)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九)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门核定的补贴面积通过农民补贴网管理系统计算分户补贴金额,力争在当年春耕前通过“一卡通”(“一折通”)渠道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户。
  四、补贴的管理和监督
  (十)健全完善补贴资金的专户管理、财务公开、村级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十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民补贴网建设管理工作,并在人员、经费、设备上给予必要的保障。在补贴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农民补贴网和“一卡通”(“一折通”),加强补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农民补贴网应及时、动态反映享受补贴农户的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要将种粮大户直补等直补农户的资金统一纳入“一卡通”(“一折通”)发放渠道。“一卡通”(“一折通”)应专项列示补贴项目和金额。
  (十二)明确职责分工。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并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农业部门负责补贴面积的核定,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农资综合补贴工作以及农民补贴网数据的管理及上报。
  (十三)各市、县(市、区)和乡镇政府应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等,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玩忽职守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部门和乡镇政府领导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十四)补贴工作所需的必要经费原则上由各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工作经费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字〔2009〕7号)的有关规定使用。
  (十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实行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后,如有不直接发放到农户的增量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厅等部门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方案,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十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7月16日,第五届江苏书展在徐州市体育场隆重开幕。[]
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7月13日至14日在宁举行。[]
2015年,网络剧迈上新台阶,大投资、大制作正在蓄势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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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大户今年在农资综合补贴上会获得特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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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黄晓平将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江苏新闻综合广播(AM702)上午九点到十点双频播出。现将一些财政政策解析如下:
  管好一省的钱袋子
  财政厅的职责是什么?
  财政厅是省政府的一个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它的主要职责覆盖面比较广,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非常密切。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履行宏观调控职责,参与宏观经济研究,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也保障各级政府的运行,认真履行财政收支管理职责和财务会计监督的职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性。
&&& 去年我省棉花价格补贴一亩206,年年有变化
  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是今年开始实施的一项新政策。补贴标准是如何定的?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从2015年起,我省全面实施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政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是指在棉花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能够保障农民获得一定收益的目标价格,当采价期内平均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对补贴范围内棉花生产者给予适当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放补贴。因此,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不固定,补贴随着目标价格的波动而产生年度间的差异,可能多、可能少、可能有、可能没有。中央下达资金总额除以全省棉花实际种植面积计算得出具体补贴标准。去年我省棉花目标价格补贴统一标准为206元/亩,以后年度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测算调整。截至今年6月上旬,我省全面完成了2014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发放工作,全省实际发放补贴资金2.53亿元,受益农户57.09万户。
&&& 今年农资综合补贴适度支持种粮大户
  指导惠民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是省财政的重要职能之一。今年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是怎样的?农资综合补贴是国家为弥补种粮农民因柴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生产成本增加,而实行的一种直接补贴,是在粮食直补政策基础上国家对种粮农民增加的一项补贴政策。农资综合补贴全省执行统一补贴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为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优化补贴结构,在全国范围内,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按原标准的80%发放(2014年我省补贴标准为每亩103.4元),即按核定补贴面积每亩补贴82.8元;调整出的20%的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外省人和外地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会帮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外地车辆或外地人在江苏省境内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否属于救助基金垫付范围?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和救助因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专项基金。救助基金只是一种提前垫付性质的资金运行活动,它的出发点是为了及时挽救受害人的生命,是一种资金垫付,而不是资金给予。为了保障基金的正常有效的运行,基金垫付后事故责任人应当偿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四)其他需救助情形,包括因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确需救助的。只要是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管是省内车辆还是省外车辆,不管受害人是省内居民的还是省外居民,省救助基金都会救助,在事故发生地就地解决。
&&责任编辑:孙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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