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元汕头有没有中信银行行

乾元有没有中信银行_百度知道
乾元有没有中信银行
我有更好的答案
没有的,他们网点很少的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中信银行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中国裁判文书网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与湖州建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缪氏担保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湖吴商初字第276号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负责人:褚建平。委托代理人:方建平。委托代理人:徐晓青。被告:湖州建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春松。被告:浙江缪氏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缪先瑞。被告:许春松。被告:上海恒钢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缪先瑞。被告:湖州中景国际金属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乾元。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湖州支行)与被告湖州建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隆公司)、浙江缪氏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缪氏公司)、许春松、上海恒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钢公司)、湖州中景国际金属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景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信银行湖州支行于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中信银行湖州支行委托代理人徐晓青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建隆公司、缪氏公司、许春松、恒钢公司、中景公司经本院公告传唤,公告期满,未到庭参加诉讼。原告中信银行湖州支行起诉称:日,被告缪氏公司、许春松分别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确保自日至日期间因原告向被告建隆公司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被告缪氏公司、许春松分别为被告建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日,被告恒钢公司、中景公司分别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确保自日至日期间因原告向被告建隆公司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被告恒钢公司、中景公司分别为被告建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各保证担保的范围均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日,被告建隆公司与原告签订一份《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建隆公司向原告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为自日至日,贷款利率为年利率6.0%,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第20日,被告建隆公司应定期付息,到期还本。并对违约责任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发放了贷款。日,被告建隆公司未能支付日至日期间利息,并拖欠其后利息至今,各担保人也未履行担保责任。据此,原告依约向各被告发出债务提前到期通知书,宣布上述金额500万元的贷款债务于日提前到期。综上,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建隆公司立即返还原告贷款本金500万元,并偿付利息、罚息、复利至全部贷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罚息、复利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标准计算);2、被告建隆公司偿付原告律师费人民币35000元;3、其余被告对前述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被告建隆公司、缪氏公司、许春松、恒钢公司、中景公司未作答辩,亦未向本庭提交证据。经审理查明:日,被告缪氏公司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约定被告缪氏公司自愿为被告建隆公司自日至日期间在原告处形成的债务在最高额1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同日,被告许春松与原告签订《自然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约定被告许春松自愿为被告建隆公司自日至日期间在原告处形成的债务在最高额1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一切费用。日,被告中景公司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约定自愿为被告建隆公司自日至日期间在原告处形成的债务在最高额1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其中律师费不超过债权总额的5%)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同日,被告恒钢公司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约定自愿为被告建隆公司自日至日期间在原告处形成的债务在最高额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其中律师费不超过债权总额的5%)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日,被告建隆公司与原告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一份,贷款金额500万元,贷款期限为日至日,利率为年利率6%,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第20日,定期付息,到期还本。合同同时约定,如建隆公司没有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原告有权提前收回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原告要求被告建隆公司偿还上述款项之日为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原告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被告建隆公司承担。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发放了贷款,但自日起,被告建隆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利息,担保人亦未承担保证责任。原告遂向被告建隆公司发出通知,宣布贷款于日到期。日,原告获偿借款本金70000.57元。另查明,截至日,贷款本金元,利息元,合计元。原告为本次诉讼支出的律师代理费35000元。以上事实,由原告提交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单位借款凭证(借据)、债务提前到期通知书、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律师服务费发票、本息清单以及原告的当庭陈述予以证实。本院认为:原告分别与各被告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确认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履行了义务,但被告建隆公司未能按期还款,是造成本案纠纷的根本原因。故原告请求被告建隆公司归还借款本息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对于原告要求被告建隆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的请求,符合合同约定,本院亦予以支持。对于原告要求被告缪氏公司、许春松、中景公司、恒钢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请求,符合合同约定,且在保证期内,本院予以支持,但应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为限。据此,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湖州建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返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借款本金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清偿;二、被告湖州建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利息元(暂计算至日止,自日至本判决确定履行期限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清偿;三、被告湖州建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为本次诉讼支出的律师代理费350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清偿;四、被告浙江缪氏担保有限公司、许春松、湖州中景国际金属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湖州建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分别在主债权最高额1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上海恒钢实业有限公司对被告湖州建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在主债权最高额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湖州建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缪氏担保有限公司、许春松、上海恒钢实业有限公司、湖州中景国际金属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7045元,公告费560元,合计47605元,由被告湖州建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浙江缪氏担保有限公司、许春松、湖州中景国际金属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恒钢实业有限公司连带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孙美华代理审判员  蔡 蓉人民陪审员  杨军梅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书 记 员  蔡 燕
一、本裁判文书库公布的裁判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裁判文书库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裁判文书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裁判文书库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裁判文书库信息。
&&|&&&&|&&&&|&&&&|&&&&|&&
Copyrights(C)最高人民法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总机:010- 举报:010-建行四川省分行乾元2013年第113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稳健系列12号84期人民币产品(90天)哪个好?-金斧子建行宁波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3年第30期和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稳健系列9号55期保本型产品(362天)哪个好?-金斧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宿迁有没有中信银行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