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三级与四级的区别连通扩展到四级必须由原来公司设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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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行政服务体系电子网络应用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
津政办发〔2012〕128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强我市行政服务体系电子网络
应用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服务和行政效能监察信息化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行政服务体系电子网络应用系统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建设服务、责任、法治、廉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重点应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实际,以市、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和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统称三级服务中心)为载体,健全完善行政服务体系电子网络应用系统,统一网络平台、统一业务系统、统一应用软件,全面提高行政服务和行政效能监察信息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我市行政服务体系电子网络应用系统是同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的统一平台和主渠道,并与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一体化运行,与同级政府部门业务专网同步运行,实现有机衔接。
  (一)完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网络系统。2004年以来,市和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成功投入运行,近两年又全面建立了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并开始探索向社区(村)延伸建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全市三级服务中心、四级服务体系格局基本形成。在电子网络建设方面,坚持顶层设计、整体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市和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专线网络已建成8年,运行质量和应用效果良好。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快推进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局域网,充分利用区县政务网建设,实现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与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络连通;要选择有条件的社区(村),将网络系统向便民服务代办点延伸。在全市建立起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三级服务中心、四级服务体系网络系统,并做好与同级政府部门业务专网的有效链接。
  (二)扩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统一应用系统。经过多年实践,市和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统一应用系统比较成熟,取得多项创新成果。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加快研发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应用系统通用软件,并按计划、分步骤实施,2013年向全市推广,形成以三级服务中心为载体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统一应用系统。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同级服务中心,纳入该统一应用系统实行“一站式”服务,并接受行政效能监督。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统一应用系统与同级政府部门业务系统的有机衔接,逐步解决二次录入问题,切实加强对信息的动态管理。同时,通过该统一应用系统向基层延伸8890为民服务网络。按照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方式,部署在区县的应用系统由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不再自行开发建设此类应用系统。
  (三)健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实行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统一应用系统与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同平台、一体化运行,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全过程实施电子监察,实现对行政效能的有效监督,对行政行为的过程纠偏,对行政效能投诉的处理与答复。对在三级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逐一制定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落实办事人员岗位责任,全面推行“一审一核,现场办理”制度。深入研究和探索通过电子监察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预警,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实现电子监察对三级服务中心统一应用系统的全覆盖。对经批准建立的部门专业服务中心实行联网,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
(四)建立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共享机制。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应用系统为基础,加强市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行政效能监察数据中心(以下简称市级数据中心)建设,搭建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实现三级服务中心、四级服务体系数据归集、交换和共享,充分发挥市级数据中心的中枢作用。各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应用系统为市级数据中心的数据汇聚层,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应用系统为市级数据中心的数据基础层,实现对集中办理的事项有关数据的逐级归集。未集中办理的事项,将逐步通过统一应用系统进行事项办理和数据归集。市级数据中心建设纵向数据交换平台和横向数据交换平台,纵向数据交换要保障业务数据的统一管理,横向数据交换要做好接口。市和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应用系统归集的数据,同步提供给同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并通过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的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各项工作要于2013年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行政服务体系电子网络应用系统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建设经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市和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监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行政服务体系电子网络应用系统建设。三级服务中心进驻部门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保证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在统一应用系统上规范运行。
(三)加强技术保障。三级服务中心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管理和维护制度,充实技术力量,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切实提高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能力,保证行政服务体系电子网络应用系统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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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黄便民办〔2012〕1号
关于印发《黄岩区基层便民服务三年行动计划
(2012—2014)》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区级各有关单位:
《黄岩区基层便民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已经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岩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2年9月18日
黄岩区基层便民服务三年行动计划
(2012——20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及省市一系列关于加强行政服务的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区的基层便民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改善民生,按照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全市领先、全省一流”的目标,在2011全面建设年的基础上,通过三年时间分别突出“提升、规范、完善”的工作主题和工作重点,努力打造纵横联动、功能完备、便捷高效、服务规范、覆盖城乡的区、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为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建设富裕和谐新黄岩创造一流的服务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定2012年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提升年
1、区级工作任务
(1)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省级示范行政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抓好提升完善工作。要统一筹划和开展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实现网络平台纵横贯通、资源共享、快捷便利,使得各级中心物理平台与网络平台相互推进,协调发展。
(2)全区要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要突出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三个重点,按照“三个凡是”要求开展审批事项的清理、减少和调整工作,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和准入条件,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3)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本部门的审批办事项目,对保留的事项按照便利、高效原则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或下放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站所,部门下放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站所的办事项目,应全部进驻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012年12月15日前,各部门要将各基层站所的审批事项总数目录、实际进驻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办理项目数量目录及办理权限、办理时限等实施情况上报同级纪委效能办,效能办对未按要求落实的部门及基层站所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4)加强资源整合,将村邮站等纳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做到领导体制统一、代办人员统一、工作经费统一、人员薪酬统一、办公场所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同时参照村邮站整合的原则,逐步将社区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其他能够有效整合的各类基层站点纳入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使便民服务中心成为村级为民办事、服务民生的重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5)完善以奖代补考核激励机制,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列入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积极参与省“百乡千村”示范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台州市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和优秀代办员评选活动,区、乡镇街道完善相关配套考评制度,开展区、乡镇街道示范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和优秀代办员评比活动,各级政府要组织好争创活动,引导创出特色、创出亮点、创出典型,带动面上整体提升。区纪委、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通过实地考察、评比对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心中一批服务规范、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的示范中心进行示范等级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进行“以奖代补”的经费奖励。
(6)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对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成效、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使群众对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任务
(1)场所及设施要到位。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所要做到宽敞、明亮、整洁,办事窗口、群众休息等候区要充分体现人性化设计,并满足办事需求;要有必备的办公设备,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等设备要配齐到位;中心要统一以“XX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名称对外,其标识设计也要统一对外。
(2)队伍建设要到位。中心窗口要做到定岗定人,相对固定。中心主任先由各地按照加强领导、工作便利的原则自行设定,待时机成熟再统一。要配强乡镇(街道)中心常务副主任,并落实其乡镇(街道)中层正职职务,对在乡镇(街道)中心建设管理中成绩突出的常务副主任要予以副科高配。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服务意识强的机关工作人员到中心工作,强化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切实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2012年乡镇(街道)中心专职工作人员中事业编制、行政编制或参公管理的人员要达到60%以上。
(3)制度建设要到位。组织一次制度建设回头看,检查乡镇(街道)中心办事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期办结制、AB岗工作制及投诉受理、责任追究等监督制约机制有无建立和落实到位;检查中心内部管理、办事流程等制度有无建立和落实到位。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积极探索将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网上统计和电子监察系统延伸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中心,加快便民服务电子化建设步伐。
(4)办事项目要集中到位。凡是涉及本乡镇(街道)内部科室的各类办事项目,一律进中心办理;凡是本辖区内各基层站所的办事项目,应创造条件进中心办理。所有进中心项目均要以醒目明确的形式对外公示,并实施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5)对村(社区)中心的指导管理要到位。乡镇(街道)中心要负责对村(社区)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考核和代办员培训工作,2012年底,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树立3-4个村(社区)中心典型示范点。及时向乡镇(街道)领导汇报村(社区)中心建设运行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村(社区)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1)加强督查落实工作。各乡、镇、街道组织一次对村(社区)软件、硬件建设的全面检查工作,检查“十个一”标准是否落实到位,便民服务中心运转是否正常等。对基础较好、代办员在3名以上的村(社区)中心要求建立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期办理、AB岗等制度。
(2)加强代办员队伍建设。村(社区)中心主任应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村(社区)中心主任、副主任、中心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工作职责,并对外公开。村监会主任必须要兼任代办员,其他代办人员可从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村干部以及相关部门设在基层的各类管理员中选任。适量配置专职代办员,可通过公开招聘、选聘的方式聘请专职代办员,乡镇(街道)要做好代办员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代办员责任心强、有较高业务和思想素质、年龄在55周岁以下,在同等条件下,本村人员可优先录用。2012年,达到示范型和标准型规模的村(社区)中心可以配备有一名以上专职聘任代办员。
(3)精心设置服务项目。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精心、合理设置服务项目,对涉及村务、党务、群众平时有需求的办事项目,都要进入中心办理,同时要有效探索其他特色社会公共服务项目。一是即办事项。指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如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为群众起草各类证明、报告、协议、加盖公章以及一些普通日常性事项。二是代办事项。指群众不出村(社区)只需备齐所需资料即可代为办理的事项,如宅基地报批、家电下乡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生流动证、医保卡补办、农医保报销、老年优待证等。三是陪办事项。指申办人难以掌握上报办事流程,又不能代办的事项,可以根据要求由代办人陪同帮助办理,以老年人、弱势群体和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如办理残疾证、身份证、户籍迁移登记等。四是咨询服务。指办事程序较复杂,主要涉及上级政府、部门的事项,帮助群众咨询,做好服务。五是其他特色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如志愿者服务、老年关爱、困难群众帮扶、法律咨询及本村(社区)及附近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和介绍等与群众生产关系密切的服务项目,积极吸纳开展通讯、邮政、供水、供电、供气及家政服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特色公共服务业务。
(二)确定2013年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规范年
1、区工作任务
(1)开展建设“市民中心”工作试点,注重积累经验,提炼特色。继续开展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各级中心及部门网络平台连通率有新的提高;进一步丰富网络功能,扩大网络审批事项的范围,加强对网络管理、操作等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2)巩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推动保留项目的规范操作。学习外地先进经验,部署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对所有的审批和办事事项逐项梳理,减少办事流程、提交材料和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办事效能。强化职能归并工作,政府审批部门设立行政审批处(科)达到75%以上,普遍开展垂直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行政审批处(科)原则上成建制进驻中心,形成正常运作机制。
(3)继续加大对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力度,扩大“以奖代补”奖励范围。继续抓好乡镇、村(社区)代办员培训工作,各类代办制度要完善有效,代办绿色通道要规范畅通;继续开展四级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优秀代办员评选活动,2013年示范服务中心数量和代办员数量在2012年基础上全区平均增长10%以上,以此为基础扩大“以奖代补”奖励范围。在建设管理成效显著、工作有特色的乡、镇、街道召开现场会,进一步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全面提升。
2、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任务
(1)在工作队伍建设上有新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乡村两级中心工作队伍的培训,一是加强对乡镇(街道)中心常务副主任和村(社区)中心主任的培训工作;二是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心代办员的轮训工作。要进一步把综合素质高、作风好、服务意识强的机关工作人员充实到中心一线。
(2)在工作机制上有新突破。在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办事项目原则上全部进驻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确保授权到位、人员到位。乡镇(街道)、派驻部门要建立与中心窗口的联动机制,凡窗口不能直接办理的事项,乡镇(街道)、派驻部门应明确对接部门、人员、工作时限及责任分工。乡镇(街道)中心应视代办事项确定相适应数量的专职代办员,并明确代办事项、流程及工作职责对外公示。
(3)在规范办事上有新进展。大力推行联办事项并联审批,统一规范的流程,实行一窗式受理。建立统一的登记簿表,设置实施规范的受理和承办单,窗口人员统一亮证上岗。建立服务记录台帐,做好受理申请、代办事项、办结事项的汇总统计、建档工作;每月定期向区行政服务中心报送相关统计报表材料。进一步完善优化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AB岗、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4)在村(社区)中心建设管理上有新提升。乡镇(街道)要建立对村(社区)中心的绩效考评制度,把村(社区)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与两委主要负责人和成员的年度考评和工资补助挂钩,与中心代办人员的薪酬和奖惩挂钩。要建立乡镇(街道)班子领导、中心工作人员与村(社区)中心的联系制度,加强对村(社区)中心的指导服务工作。
3、村(社区)中心工作任务
(1)进一步挖掘、丰富服务项目。努力新增其他群众生产、生活有需求的项目,要将原在乡镇(街道)办理的程序和提供材料较为简便的项目授权到村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使村级中心实现有事可办。
(2)加大对村级中心专职代办人员的配备力度,抓好对代办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对新上岗代办人员要及时将名单上报乡镇(街道)中心,由乡镇(街道)中心统筹组织进行培训,县级各业务部门、行政服务中心要安排参与培训工作,对参加培训的代办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发放代办证书。
(3)把村级各站点资源整合到村(社区)中心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如村邮站、社区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各类能有效整合的站点要加快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平台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办公场地、办公设备、标志标识,建立统一的人员、项目、服务等管理制度,实现资源共享。
(4)进一步理顺中心与村两委的关系,村两委班子人员根据各自分工,联系做好相关服务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要规范村两委印章管理工作,保证村中心程序方便、快捷使用。
(三)确定2014年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完善年
1、区工作任务
(1)积极推进“市民中心”建设。区级建成网上行政服务平台,与乡镇(街道)中心连通率达到60%以上,乡镇(街道)中心与村(社区)中心连通率达到40%以上。
(2)完成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减少和调整,将保留项目对社会公布;保留项目标准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监管,进入网上审批项目进一步拓展。
(3)全区职能归并工作继续深化,政府部门设立行政审批处(科)达到85%以上,成建制进中心审批处(科)要达到70%以上,审批处(科)运行机制及配套制度更加完善。
(4)2014年示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奖励经费要在2013年基础上全区平均再增长10%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代办员培训工作正常开展,各类代办制度建立完善,运行畅通、高效;继续开展继续开展四级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优秀代办员评选活动,示范、良好和合格基层中心覆盖面达到80%以上。
2、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任务
(1)中心队伍进一步优化。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提高,服务优质高效,有一定数量因工作业绩突出的中心常务副主任得到提拔或副科高配。
(2)进中心项目集中度进一步提高,部门新增下放到乡镇(街道)、基层站所的办事项目能及时纳入中心,实现下放和纳入同步。同时其他便民服务内容更加丰富,中心功能切实增强。
(3)中心各项制度健全、服务优化。办事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期办结制、AB岗制及投诉受理、责任追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比制度等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优化,并得到良好的贯彻落实;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办事流程、办事指南、代办制度等一律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中心提供办事群众人性化服务设施和举措进一步得到落实,群众满意度要达到98%以上。
(4)乡镇(街道)中心与区行政服务中心和部门的工作机制更加优化。业务对接顺畅,中心均建立办件办事的电子台帐和登记簿册,及时向上级中心报送。对村(社区)中心管理考核评比等制度举措得到有效落实,对村(社区)中心办事办件统计资料妥善保管,乡镇(街道)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村(社区)中心制度正常有序开展。
(5)乡镇(街道)中心窗口普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和参加省、市级示范中心、优秀代办员、巾帼争功、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强,注重服务创新,真正使中心成为乡镇(街道)政府为民服务的重要平台。
3、村(社区)中心工作任务
(1)代办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代办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技能娴熟高效。建立完善代办员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服务要求、考核成绩差的专职聘任代办人员及其他性质服务人员要及时进行替换,村代办服务人员能得到及时培训。
(2)代办项目内容丰富。项目办理信息对外公示明确,群众办件量逐年增加,能满足当地群众的办事和服务需求。中心对各站点的资源整合基本到位,资源共享程度较高,村(社区)中心成为对外办事服务和两委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阵地。
(3)各项办事服务制度和服务设施进一步优化健全。办事流程上墙上网公开,办事指南规范印制,办件情况及时统计和上报,服务台帐详实准确,村两委更加重视中心工作,中心与两委工作相辅相成,各项服务设施得到充分保证。
(4)代办人员薪酬和中心运行经费得到保障,各类创新服务与村(社区)群众互动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抄送: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纪委效能监察室,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黄岩区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1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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