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加盖公章 英文的公章是什么

河北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无需盖县级民政章_新华每日电讯
河北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无需盖县级民政章
日 08:47:12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5版
【字号 】【】【】【】
  据新华社石家庄8月20日电(记者白明山)记者20日从河北省外宣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了方便大学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河北进一步简化贷款办理程序,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只需生源地所在街道或乡镇民政部门在《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加盖公章,不再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公章;再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网上申请后,只需提供在校证明即可。
  此外,河北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对新录取的开学时交不起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的资助。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在后发表评论。
欢迎您发表评论......
Copyright & 2000 - 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网重庆綦江网消息(记者 杨翼德)近日,记者从区教委学生资助中心获悉,今年,贫困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进一步简化,资格审查只需要一个单位审核盖章,办理程序更加方便快捷。
据了解,2013年,我区共发放生源地贷款金额1375万元,财政贴息31万元,解决了2326名贫困学子的燃眉之急。从2007年至2013年全区已经累计发放生源地贷款5203人,贷款金额达6848万元。
今年,我区2月份就开始安排布置生源地贷款预申请工作,并通过学校、媒体等多个渠道广泛宣传,让贫困学生了解申请程序和需要提供的材料。4月底,区内各高中学校已经完成预申请贷款,全区累计近1000名学生进行了预申请。
“和往年相比,今年的资格审查手续更加简化。”区教委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凌崇友介绍,往年需要村社区、街镇民政部门等多个单位逐级审查盖章。而今年,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资格审查只需由一个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村委会证明并盖章也行。”凌崇友进一步解释。
“学生就读的高中学校也可以进行资格审查。”凌崇友说,如果贫困学生在高中阶段享受过国家贫困资助,就办理过相关手续,档案中有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其资格也有效。凌崇友介绍,这也是今年才开始的,方便了学生。
如果今年被高校录取的贫困新生,之前未在高中学校进行预申请贷款的,可携带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补盖贫困证明,填写正式贷款申请表申请贷款。在校贫困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的,除携带身份证、申请表等材料外,需提供学生证。对于办理过生源地贷款仍需贷款的高校贫困大学生,需到区教委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本月下旬起集中办理续贷,下月中旬集中办理首贷。
学生和家长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880732)咨询,还可以向各高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员咨询。
推荐新闻·····编辑:何柳
[][][][][][][][][][]
手机随机报
大河客户端
version:3.2
大河报 - 社会89
大河健康报 - 中医47
大河网 - 第一时间47
河南法制报 - 社会与法45
河南日报 - 头版89
河南日报农村版 - 综合新闻38
河南商报 - 社会61
河南法制报
大河健康报学生的助学贷款需要盖哪些章子?_百度知道
学生的助学贷款需要盖哪些章子?
2、班级。二者选一: 1,; 9、姓名,要求字迹清楚。 二、 担保人收入证明、 担保人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户口本首页、年满25周岁以上;③贷款起讫日期、班级、 贷款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1。 3; 4、系在接收学生贷款申请材料时。60岁以上或离退休及临时务工人员不能担保):①如担保人为户主。 四:①申请贷款金额,无涂改、误填项目: 1、齐全。 三、 复印件是否清楚、整洁、 申请贷款总金额(学费与生活费贷款之和)与保证人愿保证总额(第39项)应相互一致。 4、系统一送交学生工作处并附申请贷款学生清单一份(要求含申请贷款学生的专业楼主您好。 4,经济困难等;②如担保人为非户主、学费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内容)、 担保人是否符合要求(担保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保证人有关内容(16—39项)填写须属实、户主页及担保人页:统一格式、申请人身份证是否在贷款期限内有效、生活费贷款金额、身份证一致、整洁、 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是否与户口本中的姓名。要求填写规范、内容详实:分别填写贷款起讫日期内学费,填写完毕后由学校统一将申请材料送交经办银行审批:申请贷款当年9月至毕业当年7月:统一格式、 对于经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身份证号码一致、 其它 1; 2、 每份申请材料要求装入大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申请人专业、 学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填写是否与学生证、 保证承诺书及贷款申请表中是否有担保人本人签名;②一次性还清,并统一纸张规格(B5或16开); 5; 3、具体、刮擦痕迹等、 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是否有涂改; 4,学习成绩优良。审查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生活费贷款的总金额; 以上复印材料要求清楚、 还款方式、 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姓名,并在担保人页加盖当地户籍专用章; 2; 3;③担保人为集体户口的、 初审注意事项 各院。并由担保人本人签名,生活费贷款标准为每年10个月每月不超过156元)②贷款期限,不留空白; 6、 对于欲申请贷款的学生各院。一般要求其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应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查; 8; 2:从申请贷款当月起至还清贷款之时期间的折算时间、系应严格要求、清楚、 申请表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填写、 申请贷款总金额(学费与生活费贷款之和)与担保人愿保证金额(申请表第39项)是否一致、 担保人,发放《保证合同》、有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且月收入600元以上者,是否有漏填,须复印本人页并由当地户籍部门出具担保人户籍证明,需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户主页、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如下材料:①分期还款,并由担保人本人签名、 对于经学校审查合格的学生; 5、 提供材料是否规范、 有关栏目填写、刮擦痕迹,要求加盖担保人所在单位公章和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公章、 担保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整洁; 5、 担保人同意保证承诺书(一式二份),各院。;(学费贷款不含住宿等费用; 7,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提供及有关要求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回答者:
助学贷款的相关知识
其他1条回答
你还是找你们学校负责这个工作的人问比较具有可操作性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日照市教育局 -
日照市教育局 -
&您现在的位置:& >>
日照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每个借款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如借款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贷款资金首先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二)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表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期限情况表
最长贷款年限
(三年制)
(二年制)
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
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
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
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
硕士研究生
(三)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四)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两年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需要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
县级资助中心负责对申请学生是否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内容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资格是否经过有权部门认定、申请表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是否齐全、共同借款人是否满足条件等。
《申请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是以下任一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部门可以是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
(一)借款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的确定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般只有借款学生的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四)申请人与申请材料
1.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
2.不属于高中预申请范围且为首次贷款的学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新生应为录取通知书原件(高校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县中心经办人仅查验双方户口簿,不保留户口簿复印件;
<<如遇到《学生证》原件丢失的,可以由高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中心保留《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3. 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v县级资助中心应认真核实办理人的身份,确认其是借款学生本人或是其共同借款人本人。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
现场办理前,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
(五)工作流程
1.县级资助中心应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核查申请学生是否通过预申请。对于未通过预申请且未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告知对方前往指定部门盖章。具体流程见图2:
2.对于不在高中预申请范围内的学生,县级资助中心应对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需要向申请人说明谢绝原因。审查通过的,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组织申请人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图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流程图
<<贷款受理应以学生网上申请、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审核为主,县级资助中心应组织好本地区贷款学生的网上申请工作;
<<县级资助中心应认真核对贷款申请信息,重点核对身份证号码、姓名、申请金额、贷款期限、联系电话等项,并确保系统信息与纸质信息一致,数据准确无误;
<<对于申请续贷且未按照要求维护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个人信息的学生,县级资助中心可以让学生现场维护。对于坚决不维护的学生,县级资助中心可以谢绝。
三、签订合同
县级资助中心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并视情况让其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和《约定与承诺书》)。
1.完成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录入并在系统内完成审核。
2.使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合同套打”功能打印《借款合同》。
3.若打印合同后发现信息错误,县级资助中心应先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修改数据,并重新套打《借款合同》,再与学生重新签订合同,原《借款合同》作废。
4.对于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提示的未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约定与承诺书》的,应要求申请人现场签署纸质版《约定与承诺书》,原件由县级资助中心保存。
《借款合同》签字、按印要求: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中签字并按手印。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续贷时,由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包括按手印),并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如某学生张三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到场一方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县级资助中心应在每份合同上加盖公章;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保留1份《借款合同》,县中心留存2份(其中一份由省级资助中心汇总后转交开发银行分行)。
四、告知有关注意事项
《借款合同》签订后,县级资助中心应告知借款人《借款合同》经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审批后生效。一经审批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在此期间,不良记录会对学生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申请车贷、房贷造成负面影响。
签订合同后,县中心应注意提醒借款人妥善保管以下材料:
<<《借款合同》;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告知学生《受理证明》下方有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名及初始密码。
五、录入回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是借款学生到校报到的证明,同时回执中的欠缴费用总额反映了学生欠缴学费和住宿费数额。自2014年起,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截止时间统一为10月10日。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借款学生须持以下材料提请高校经办人录入回执:
<< 本人身份证;
<<《借款合同》;
<<《受理证明》。
<<高校录入回执后,应留存《受理证明》备案,并提示借款学生将《受理证明》下方虚线部分剪下带走(该部分为学生第一次办理助学贷款时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的初始密码,有的学生初始密码栏为空白,表示该生是续贷学生)。
<<高校应严把回执录入关,对于已经办理了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不符合回执录入条件的,不予录入回执。
<<无欠缴学费的学生,高校应不予录入回执。
2014年日照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点及热线电话
贷款办理点详细地址
日照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东港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东港区高新区实验小学内(东港区五莲路156号)
莒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莒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城阳街道后营街138号)
五莲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莲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教育局窗口(五莲县福强路101号)
岚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岚山区教育局(岚山区岚山中路19号)
日照经济开发区资助管理中心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连云港路58号)
说明:学生需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办理贷款业务,生源地属国际海洋城、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的学生到东港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受理贷款业务。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总行服务热线:95593&&&&&
联系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32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76826
版权所有:日照市教育局主办
日照市教育局信息宣传中心规划设计 Copyright (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提供之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确切内容以正式文件及实际业务为准
技术支持:山东浩智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鲁ICP备号-1}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