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市级文明单位奖励办法法实施细则

附件:中国二重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三年规划纲要(2009年―2011年)
附件:中国二重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三年规划纲要(2009年―2011年)
中国二重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三年规划纲要
(2009年―2011年)
发布时间 : 2009年6月3日  文章来源 : 中国共产党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委员会
2008年,中国二重首次获得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这是集团公司在连续三次获得全国机械行业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取得的又一重要荣誉,它标志着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新成就和新进步。我们要以此为新的起点,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用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大力推进集团公司两个文明建设工作,促进集团公司两个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根据中央文明委对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要求和国务院国资委、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国二重发展战略规划,特制定《中国二重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三年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要求和集团公司战略发展总体部署,两手抓,两手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以构建“一个中心,两个基地”,建设社会效益好、经济效益好、竞争力强、受人尊敬的现代化大公司,打造一个更新更强的中国二重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大力弘扬时代精神和新时期中国二重精神,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拓展两个文明创建工作,努力提高职工文明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为推进中国二重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思想政治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2.奋斗目标:围绕构建“一个中心,两个基地”,到2013年前实现销售收入200亿元,建设社会效益好、经济效益好、竞争力强、受人尊敬的现代化大公司,打造一个更新更强的中国二重的战略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优化,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从粗放型到集约型转变;大力弘扬“诚信、创新、坚毅、感恩”的新时期中国二重精神,建设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以核文化建设带动和提升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增强中国二重文化软实力;推进和谐二重、绿色二重、魅力二重建设,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本质安全型企业,营造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的发展环境;实现职工收入与企业发展同步增长,持续提升职工幸福指数;继续保持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提高认识,努力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1.正确理解和处理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相互关系,确保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物质文明的发展程度决定和制约着精神文明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水平,反过来,精神文明的发展又无时不影响和制约着物质文明的发展过程和发展水平。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协调,相互统一,缺一不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处理好物质发展和精神发展的辩证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统筹物质精神发展各要素,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是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的重要途径。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党和国家对中央企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是倾力打造一个更新更强的中国二重,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引领文明风尚,创建学习型企业,培养学习型员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的重要手段;是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促进全面协调发展的有力抓手。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就是要把集团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落实在更高的标准要求上,充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在推进二重又好又快发展进程中的伟大创造力,为广大职工提供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综合素质、文明素养和生活质量的重要载体。同时,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也是中国二重肩负中央企业使命和责任,将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及党的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中国二重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方式和有力手段。
三、全面提升企业发展水平,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1.加强党的建设,为两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1)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全面推进集团公司党的思想建设。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思想成果武装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头脑,不断提升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发展的能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来指导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改造,进一步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提高应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形成符合中国二重实际、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的科学发展思路和战略,实现科学发展思路和战略的措施、实施阶段任务和措施的组织和人员保证。着力解决集团公司科学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工作作风建设,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新时期中国二重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忠实践行党的宗旨,忠实执行科学发展观,自觉成为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促进者。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党组织建设坚持“三同时”原则,结合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实际,建立健全党组织,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按照十七大关于扩大党内民主的要求,改革创新制度,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权利,推进党务公开,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丰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
(3)深入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带动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各级党政班子能力建设,坚持不懈地培养和造就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致力于为企业建功立业、得到职工群众拥护的“四好”领导班子,以此为载体,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领导考评制度、民主评议制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等。
(4)深化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定,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严格执行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制度,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纵深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成为两个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领广大职工自觉投身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牢固文明创建的群众基础。
(1)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工作保障,突出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开展重点政研课题研究,做好职工思想动态调查,倾听职工呼声,体察民情、体验民生、体会民意,坚持问需于民,顺应广大职工群众的新期待,多为职工办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实事要实办、好事要办好、急事要快办,把广大职工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引导到推动集团公司发展上来,使中国二重的发展过程成为不断提升职工幸福指数的过程,成为不断为广大职工谋利造福的过程,真正体现发展依靠职工,发展为了职工,发展成果与广大职工群众共享。努力形成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文明创建的群众基础更加牢固的良好局面。
(2)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充分发挥宣传思想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的各项政策要求。大力宣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宣传集团公司推动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重大举措,开展形势任务宣传教育,把全体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完成集团公司各阶段任务,实现集团公司战略目标上来,不断凝聚推动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加强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引导,大力弘扬时代精神和新时期中国二重精神,以诚信为立业之本,以创新为动力之源,秉承坚毅的性格、顽强的毅力、感恩的共识,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弘扬文明新风,形成健康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奋斗的良好思想舆论氛围。大力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典型引路作用,广泛宣传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和文明创建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用他们的模范事迹激励广大职工为集团公司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添光彩。加强调查研究,把握舆情民情,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处置机制,以改革创新精神持续改进宣传思想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创新宣传思想工作载体,巩固主阵地,充分利用科技资源,拓宽宣传思想工作渠道,不断扩大宣传面、教育面,增强集团公司宣传思想工作影响力。
3.推进物质文明建设,为持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
(1)加快企业发展步伐。以建设社会效益好、经济效益好、竞争力强、受人尊敬的现代化大公司,打造一个更新更强的中国二重统揽文明创建工作全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推动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快推进“一个中心,两个基地”建设步伐。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秉持“沉着冷静、发展自己、保持主动、积极应对”的策略,在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增强发展后劲、产品结构优化上下功夫,大力推进集团公司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纵深推进低成本竞争、人才发展、产品结构优化发展、技术质量发展四个子战略的实施,切实抓好经营生产,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加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圆满完成国务院国资委下达的各项经济考核指标,逐步提高广大职工经济收入和职工福利水平,按国家政策要求,落实职工各项人身保障。
(2)推进质量兴企。倡导质量诚信意识,引导全体职工树立正确的质量荣辱观,以核文化的理念提升质量文化;落实质量责任,完善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以精益的工作质量、严谨的工作作风,保证优良的产品质量,实现“产品上档次,质量上水平”的目标,打造“中国二重”品牌形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做到工位器具标准化,物件摆放定置化,平面布局科学化,文明生产制度化,清洁卫生习惯化。坚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基本消除生产作业现场违章现象,机电、设备、作业环境本质安全性得到进一步提高,完全实现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企业建设目标,安全管理工作在全国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加强安全教育,使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明显提高,有序开展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力争三年内再次获得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荣誉称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加强集团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无集团公司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发生。严格集团公司生活服务管理,杜绝重大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不断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平等协商机制,充分发挥广大职工主人翁作用,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依法支持工会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在参政议政方面的积极作用,保护、调动和发挥好广大职工投身公司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广泛开展 “双争双创”劳动立功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保持“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5)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工作方针,构建具有公司特色的人才队伍建设体系;以“双智”竞赛为载体,继续为员工提供发展空间和平台,促进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技术素质、岗位技能素质的提高,形成群众性岗位练兵、技术比武高潮;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在产品设计创新、工艺创新、技术技能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优质服务创新的基础上完善活动形式,创新活动内容,推广应用技术创新成果,力争获得全国机械工业职工技术创新优秀组织单位;完善以工资收入和福利保障为基本内容的职工薪酬和福利保障体系,年职工培训人次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0%,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4.建设企业文化,提升企业软实力。
(1)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纵深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领导,全面规划,突出重点,使中国二重成为全体职工共同奋斗的精神家园。以建设社会效益好、经济效益好、竞争力强、受人尊敬的现代化大公司,打造一个更新更强的中国二重引领广大职工的思想追求,大力加强企业使命、愿景、企业精神和核心价值观的宣贯和推广,特别是要通过实践,将“诚信、创新、坚毅、感恩” 的新时期中国二重精神和“核文化”理念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形,形成新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牢固推动中国二重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共同思想基础、行为基础和文化保障,使广大职工成为中国二重企业文化建设的实践主体、创新主体和推动中国二重发展的创造主体。进一步完善《中国二重形象识别系统(VI)手册》、《中国二重理念手册》、《中国二重员工手册》,严格企业形象识别管理,养成职工良好的文明礼仪习惯,不断增强应用企业理念指导工作、加强管理、规范行为的能力,职工行为规范上水平。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当学习型员工活动,显著提升企业员工的学习力、创造力,激发创新动力,形成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尊重和保护职工文化生活权益,倡导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职工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在广泛参与中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文化生活水平。
(2)培育文明风尚,增强文明素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诚信建设为重点,提升诚信意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引导,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广大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团组织的作用,加强对青工的教育引导,注重青工培养,鼓励青工创新创效,促进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实践活动,为青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3)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不断完善各种文化体育设施,开展形式多样、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提高职工心理、身体健康水平,引导职工崇尚科学、革除陋习、反对迷信,大力营造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形成积极乐观、文明向上的职工生活氛围。以开展志愿者活动、关心下一代活动、关爱残疾人活动等为载体,丰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内容。
(4)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在集团公司现有的文明创建活动基础上,对照中央文明委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标准要求,广泛开展集团公司文明单位达标创建活动,并逐级开展文明车间、文明机台、文明班组、文明职工、文明社区、文明楼栋、文明家庭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吸引广大职工家属积极投身集团公司两个文明建设。
&&& 5.承担社会责任,提升文明形象。
(1)塑造良好的公益形象和文明形象。定期发布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不断提升企业社会效益,巩固建设受人尊敬的现代化大公司的基石。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中国二重的骨干带头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灾后重建作贡献。积极参与地方精神文明共建,特别是支持地方精神文明网络建设,以中国二重、绵竹市香山村文明共建为平台,积极开展与地方结对共建和强强共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国二重作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开创所在片区文明共建活动新局面。继续保持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的荣誉称号,加大国防教育力度,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征兵共育等工作。模范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确保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达标。大力宣传中国二重改革发展的新成就,不断扩大中国二重社会影响,提升中国二重知名度、美誉度,塑造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
(2)加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分阶段、分步骤地实施环境升级改造规划,保持“省级园林式单位”称号,绿化覆盖率提高到52%以上,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塑造中国二重良好的环境文明形象。实现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32%,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18%,各项节能减排指标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
(3)加强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制定周密的处置群体性不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治安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98%以上,力争整改完成率100%,力争不发生可控性恶性案件、重特大破坏性案件,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的稳定局面,确保集团公司生产区域内“发案少、秩序好、职工满意”,巩固集团公司获得的国务院国资委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的成果。积极落实中央、省、市“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职工和社区群众法制观念,坚持和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在岗职工无“黄赌毒”、无邪教活动、无违反治安管理和刑事犯罪案件。
四、从组织、制度、人员上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由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领导,集团公司文明委集中指导,集团公司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的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领导体制。形成党委领导,一岗双责,行政主抓,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全体职工广泛参与的组织网络和工作格局。
2.落实责任,完善制度,严格考核。实施文明单位创建目标责任制,纳入集团公司经济目标责任制一并推行,一并考核。形成集团公司文明委,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文明办,各二级单位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小组构成的,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规划、指导、管理、协调运行机制。对照中央文明委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标准,制定集团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实施细则和评比办法,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评比活动。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单位创建有关奖励政策,对获得集团公司文明单位的,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奖励,充分激发集团公司各单位和全体职工自觉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3.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成立集团公司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办公室(与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工作。各二级单位成立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小组,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文明创建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情况,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创建工作需要,落实专兼职人员,为创建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等物质保障。
五、分步实施,扎实推进,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目标的实现。
1.第一阶段:两年达标。2009年和2010年为集团公司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达标阶段。按照三年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标准要求,集团公司每年对各二级单位进行一次文明单位达标创建考核评比,合格者授予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先进单位称号,确保两年内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达标率100%。
2.第二阶段:一年整改巩固提高。2011年为集团公司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整改巩固提高阶段。用一年时间对集团公司总体达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改、巩固和提高,以优异的文明创建成果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创造条件,确保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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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版权所有 2010 中国二重企业文化中心/信息技术所策划设计/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暂行办法(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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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能够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的单位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促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第二章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第六条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单位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当地文明创建工作作出贡献。
&&&&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人人皆知,人人皆行。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坚决防止不守信用行为。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 (三)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落实卫生防疫制度。深入扎实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 (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 (五)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 (六)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质量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国同行业前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
第三章申报和评选
&&& 第七条& 全国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须重新参加申报、评选。连续三届保持荣誉称号的,中央文明委授予 &全国文明单位标兵&的荣誉称号。
&&& 第八条&& 凡是符合全国文明单位标准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均有资格申报全国文明单位。
&& &第九条全国文明单位的评选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提前公示、择优评选的程序进行。
&&&& (一)自愿申报。具备申报资格的单位可自愿向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垂直管理系统的单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中央直属单位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向上一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 (二)逐级推荐。各级文明委按照全国文明单位的标准和申报资格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逐级向上一级文明委推荐。最后由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文明委统一审核后,提出本省(区、市)或本系统的拟推荐名单。
&(三)提前公示。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文明委须将拟推荐名单在省(区、市)主要媒体或全系统内以适当方式进行为期十五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公示期满后,正式向中央文明委办公室提交推荐报告。
&&&& (四)择优评选。中央文明委办公室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推荐报告进行审核,以适当方式征询有关方面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对垂直管理系统推荐的单位,征求所在省(区、市)文明委意见;对地方推荐的单位,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审核后,提出全国文明单位建议名单,报中央文明委审议。
第四章表彰
&&& 第十条&&& 中央文明委审议批准全国文明单位建议名单后,正式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 第十一条各地、各有关部门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奖励办法,对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及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人员进行奖励。
第五章指导和监督
&&& 第十二条对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文明委负责。各地、各部门文明委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 第十三条推荐和评选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
&&& 第十四条对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在届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文明委每年要对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进行一次复查,并向中央文明委办公室提出复查报告。对于工作停滞不前、出现突出问题的,应给予必要的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对于工作严重滑坡、出现重大问题的,要查明情况,提出撤销荣誉称号的建议,报中央文明委办公室。
&&& 第十五条被撤销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不得参加下一届评选。经过认真整改,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以后的评选。
&&& 第十六条全国文明单位如变更名称、变动隶属关系,应及时向省(区、市)和中央、国家主管部门文明委备案;重划、重组、撤销、分立、合并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行终止。以上情况均应及时报中央文明委办公室。
第六章附则
&&&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央文明委负责组织实施,各省(区、市)文明委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文明委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另行作出规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央文明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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