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法干警考试司法厅是否给所有干警买了人生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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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司法局召开“五四”干部座谈会为青年干警传递正能量
  5月4日上午,市司法局团委组织全局青年干部齐坐一堂,共同纪念“五四”青年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铭波、局团干、青年干警共计2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大家传达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河北保定学院西部支教毕业生的回信内容,学习了他们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坚守理想的感人事迹,并就此进行了气氛热烈、轻松愉悦的讨论。
  与会青年畅所欲言,纷纷表达了对支教西部的青年们的崇高敬意,并结合今年以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两项活动,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就心中梦想、肩上责任、以及青年人该有的担当与光彩,谈了自己的体会、感悟及思考。在谈到对司法行政工作展望时,大家一致表示将以“两项活动”为契机,坚定信念,立足岗位,勇往直前,激扬青春,并将以支教西部的青年为榜样,在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在平凡岗位上大有作为,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书写别样精彩的人生。
  听取干警们的发言后,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铭波首先向广大青年干警致以节日的祝贺,接着带领大家重温了《党章》、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关于青年团的主要论述,再次强调了青年团作为后备军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他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历和生活体验与青年干警分享了成长道路上关于汗水和泪水的故事,鼓励青年干警们要珍惜这个时代带给青年人的机遇和挑战,要发挥年轻优势,快速成长起来,为青春梦、十堰梦、中国梦的早日实现建功立业。
  最后,王铭波同志代表局党委强调司法行政系统的青年干部应具备三种精神,并对青年干警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作为青年,要具备“五四”精神,希望青年干警要有责任,有担当,有创新;二是作为文明人,要具备雷锋精神,希望青年干警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延伸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三是作为公务员,要具备焦裕禄精神,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主线,学习焦裕禄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可贵精神。希望青年干警树立公仆理念,经常用焦裕禄精神来对照自己、反省自己,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闵舟)湖北省司法厅手机版
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思考
  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重要职能。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现结合近年来江陵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浅谈几点看法。
  一、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活动意义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是适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必然选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境界的内在动力,是司法行政工作为大局服务的客观需要。
  二、全县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工作的实践
  近年来,江陵县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群众工作理念,坚持以改善和解决民生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群众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以服务群众“六件实事”为载体,实现了各项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一)法律援助进“网格”。江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依托乡镇(管理区)司法所建立工作站10个,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网格,积极探索依托网格做好法律援助的方法和措施,在每个行政村(社区)聘请1名法律援助信息宣传联络员,如今全县共有202名联络员;在每个村民小组(网格)培训1名法律明白人,如今全县共有1127名村级法律明白人,让法律援助工作真正“沉入”基层,更好的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每年春节前后,江陵县司法局都会与多部门联手开展法律援助集中宣传服务“春字号”行动,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如:“07春风行动”、“08春潮行动”、“09春光行动”、“10春晖行动”、“11春华行动”、“12春晓行动”、“13春暖行动”、“14春雨行动”,连续实施八个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2013年,我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124件。
  (二)“第一道防线”促和谐。深入开展“三个争创”活动(即“争当金牌人民调解员、争写规范法律文书、争创明星调解室”)。今年是江陵县司法局连续第三年开展“三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逐步规范调解文书的写作,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提升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2013年,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952件,调处成功1949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三)“绿色通道”惠民生。开通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热线;落实公证服务“便民利八条措施”,建立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全面落实司法鉴定“便民利民五条措施”。全年,全县律师共受理各类案件80件;共办理公证382件;共出具法医司法鉴定检案文书70件,采信率100%。
  (四)“帮教结合”促转变。一是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定期汇报与不定期考察评审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二是落实帮教人性化。建立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和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协调解决两类人员就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开展以“热心接待、细心交谈、真心相待、耐心帮教、诚心扶持”为主要内容的“五心”帮教。每年春节期间认真回复“特别家书”,用真情对特殊人员加以感化。对重点人员、重点地区的走访率达90%以上,对三年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回访率达98%以上,当面走访率达95%以上。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率达100%,帮教率达98%以上。
  (五)“法律服务直通车”进企业。一是开展“律师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二是开通企业法律咨询专线电话,24小时为企业和社会大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三是为重点企业“一对一”的配备律师顾问。全年,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19起,审查经济合同23次,服务企业29次,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送温暖”到农家。江陵县司法局每年春节前夕都会开展“大走访、大慰问、大联系”活动,积极推进“机关联基层、干部联群众、促科学发展、促社会和谐”,形成了“结对共建手拉手,党群干群心连心”的良好局面。2012年、2013年分别筹集慰问金2700元和4500元用于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通过走访慰问活动的开展,拉近了同人们群众的距离,让困难党员群众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对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司法行政机关既是政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司法行政干警既是政法干警,也是群众工作者。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必须以群众工作理念为统揽,创新服务群众载体,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涉及的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更加艰巨。
  (一)要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虚心的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批评,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要建章立制。集中活动有期限,改进作风无止境,必须经常抓、长期抓,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要认真梳理已有制度,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化解社会矛盾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加强以法治县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企业、法制单位创建活动,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要创新工作模式。以改善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牢固树立群众工作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的新载体、新途径。要加强法律援助“网格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则援”,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要探索符合基层社会实际的矛盾调处工作新途径,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争当金牌人民调解员、争写规范法律文书、争创明星调解室”活动;要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和帮扶,充分的发挥“司法E通”人机监管相结合的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帮助他们正常回归社会;要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加大力度推进“法律六进”;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监管,特别是“窗口”单位,要改变工作作风,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意识。
  (四)要提升服务水平。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情系于民、勤政于民,要深入开展“规范执法、执法为民”教育实践活动。“载之于言,见之于行”,要严格的落实为民服务的规章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法律服务等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的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的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五)要加大宣传力度。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的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通过新闻报道、简报等方式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树立一批党员干部看得见、学得到、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身边典型,同时也要加大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起到震慑作用,加强同舆论的交流沟通,用舆论的力量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作者系江陵县司法局)湖北省司法厅手机版
韩亨林强调探索发挥优秀文化在监狱教育改造中的积极作用
&&& 近日,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司法部党组成员、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韩亨林在出席“中国书法进万家——走进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慰问干警帮教服刑人员活动”时强调,要认真总结、积极探索,进一步发挥优秀文化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中的作用。
&&& 韩亨林强调,这次慰问帮教活动很有意义,既是中国书法界和书法家协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书法艺术创作进一步融入并服务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北京市监狱系统和未成年犯管教所把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作为切入点、探索提高教育改造水平的生动实践。
&&& 韩亨林指出,书法艺术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文化本原的意义在于“以文教化”。如何更好地实现“以文教化”,不仅是书法家乃至各领域艺术工作者的神圣使命,也是摆在所有教育工作者面前一个历久弥新的重大课题。监狱警察是特殊的教育工作者,被誉为“特殊园丁”、“再造灵魂的工程师”。他们的“学生”是罪犯这一特殊群体。同社会上一般的学校和老师相比,要把这些特殊的“学生”教育改造为对社会有用的新人,监狱警察的工作必然更加艰苦卓绝、更加责任重大、更加意义非凡。近几年来,北京市监狱系统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坚持“首要标准”,把教育改造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探索创新思路对策和方式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注重发挥优秀文化的教化功能,通过学唱红色歌曲、背诵经典诗文、修习书法艺术等方式,教育引导罪犯知廉耻、明事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努力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些做法不仅是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有益探索,也为书法界乃至整个艺术界怎么样更好地担当社会责任、实现“以文教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契机。
&&& 韩亨林要求监狱系统不断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优秀文化的积极作用,努力提高教育改造水平。希望中国书法家协会和书法界同仁继续关心支持监狱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据悉,此次活动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等单位主办,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赵长青率20多位知名书法家参加了活动。
&&&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本网记者& 赵阳当前位置: 
坚定正确人生理想
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厅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
    □&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这次培训的重要意义
  走出校园,踏入社会,是人生的一次重要转折,更是一个新的起点。在新录干警即将踏上工作岗位之际,举办这次集中培训,特别是把初任培训和首授培训结合在一起进行,既充分体现了厅党委对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初任和首授培训的高度重视,又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更快地了解基本情况、熟悉基本业务、掌握基本理论、学会基本技能,为尽快地进入角色、适应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举办这次培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这次培训是贯彻《公务员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精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公务员法》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初任培训。《年湖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也明确规定,对新录用的公务员从录用之日起1年内不参加初任培训,不得办理任职手续。《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作为党内法规性文件,集中概括了党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系统总结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成功经验,充分反映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是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遵循的行动指南。这次培训,既是贯彻《公务员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这两项法规的的一个具体措施。
  第二,这次培训是落实《人民警察法》和《警衔条例》要求,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需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司法力量,担负着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神圣使命和光荣职责。根据《警察法》、《警衔条例》的规定和司法部“逢晋必训”的要求,所有晋升警衔包括首次授衔的人民警察都必须通过严格正规的警衔培训。这次培训,正是认真落实《警察法》、《警衔条例》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
  第三,这次培训是适应新时期监狱劳教工作的新形势,培养造就合格的建设者、捍卫者的需要。监狱劳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形势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现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而繁重。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指出,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政法战线的全体同志,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周永康同志反复强调,要把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监狱劳教工作的根本目的和首要政治任务,对新时期监狱劳教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教育培训的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素质和履职能力,才能不落后于时代和形势的要求。
  第四,这次培训是立足我省监狱劳教工作实际,全面提升新录干警整体素质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广泛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整体素质显著增强,同时也应当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警力结构不够合理、警力分布有待优化等等。在座的新录干警是我们面向社会公开挑选出来的优秀人才,是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新鲜血液和后备力量。大家是我省司法行政事业的未来。开展初任和首授培训,坚持政治建警、科学育警和从严治警,有助于培养新录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知识水平和履行职责能力,对于全面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素质具有重大影响和长远意义。
  二、明确目标,努力实现这次培训的主要任务
  第一个层面是价值观。一个人外在的行为取决于他内在的价值观,正是价值观成就了一个人。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作为一名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必须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那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前几天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培训班上指出:“坚守忠诚是政法工作之魂,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之本,履职公正是政法工作之要,保持廉洁是政法工作之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因此,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应是这次培训内容的重中之重。
  第二个层面是理想信念。理想是人生的奋斗目标,是人们对未来的梦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是一个光荣而神圣的职业,如果没有一点理想、没有一点抱负,生活工作不可能有动力。志向越高,要求越严,动力就越大,就会干得越出色,就会得到认同和赞誉,人生的价值就能不断体现出来。作为一名新录干警,既然选择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这个职业,就要有一种为我们的监狱劳教事业奉献终身的信念。新录干警一定要立志,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坚定信念,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奋力前行,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公务员、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第三个层面是生活态度。培养积极、乐观、充满希望的生活态度,对实现人生目标至关重要。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往往有高峰、也有低谷,有顺境、也有逆境。人生要经受住生活的考验,就必须保持积极、乐观的良好心态。新录干警一般都在监所基层工作,基层条件相对艰苦,工作压力大,担子重,但艰苦条件下更能锻炼人、磨砺人。同志们一定要有心理思想准备,要有吃苦耐劳、知难而进的勇气,要有迎接挑战、敢于担当的精神,要有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意志,把基层经历当作人生的一笔宝贵财富,把艰苦环境当作锻炼成长的一个难得平台,勤奋敬业,积极进取,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打开工作新局面。
  第四个层面是行为习惯。正确的行为来自良好的习惯。年轻人刚踏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都有一个成长的过程,有许多东西不会、不懂,不要怕,怕的是不学习、不勤奋。学习是使人产生差异的最重要因素。不管组织上把你分配到什么岗位,不管让你干什么工作,只要勤学多问,积极主动,从点滴做起,然后一以贯之、坚持下去,就一定会不断取得新成绩、新进步。这次培训班要把抓训练、抓养成、抓作风、抓纪律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管理,严格操练,以此作为新录干警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的开端。
  概括地讲,这次培训总的目标和任务是,教育引导新录干警坚定正确的人生理想,树立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培养积极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将来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奠定坚实基础。
  三、严格要求,确保这次培训取得实效
  厅党委对这期培训班非常重视,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同志亲自审阅了培训方案,课程安排经过厅政治(警务)部和训练总队认真协商推敲,送省公务员局审定同意后定下来的。培训时间为期40天,内容丰富,形式灵活,针对性实效性强。希望大家在培训期间,自觉执行训练总队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要求,落实教学任务,把握学习重点,突出培训效果,切实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上下功夫。
  一是要围绕“三能三提高”,努力增强自身综合素质。“三能”即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遇事能办,“三提高”即提高执行能力、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水平,这是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的普遍要求。要紧紧围绕“三能三提高”要求,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书面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具体办事能力,切实增强自身综合素质。
  二是要围绕“三懂四会”,努力提高业务知识水平。“三懂”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要对监狱劳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学习和初步掌握。“四会”即:会执法执勤,会因人施教,会处理问题,会现场管理。要通过培训,对监狱劳教工作的具体业务工作流程、工作要求有清晰的了解和认知。
  三是要围绕“七项标准”,努力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培训结束后,绝大多数同志会走上基层管教岗位,具体履行执法职责。作为一个合格的基层管教民警,必须具备以下七项能力标准:一是具备组织管理能力。能独立组织对罪犯、劳教人员的学习、劳动、生活情况进行讲评,能独立组织罪犯开展各种活动。二是具备执法文书制作能力。能规范填写各种执法文书,撰写工作请示报告,熟悉基层管理教育工作规范化流程。三是具备教育改造能力。较好地掌握课堂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治的方法技巧,对罪犯、劳教人员进行教育改造,达到良好效果。四是具备分析综合能力。对所管理罪犯、劳教人员做到“四知道”(即知道姓名、违法犯罪情况、现实改造表现以及家庭情况),对监管教育形势判断准确,能就本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五是具备应急处置能力。能控制好罪犯、劳教人员劳动、生活、学习现场秩序,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处置突发事件,掌握教育改造工作的主动权。六是具备狱内侦查能力。掌握狱侦技术,能熟练运用狱侦手段,妥善处理和及时破获狱内案件。七是具备营造改造环境能力。善于管理监狱、劳教场所的环境卫生,罪犯、劳教人员的个人卫生,能为监所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文体活动环境和公共卫生环境。大家要对照这“七项标准”,努力学习,逐步提高,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水平。※
  (注:本文为作者在2011年全省新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初任暨首次授衔培训班上的讲话,其中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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