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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版权所有: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opyright Xiangcai Securitie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重要提示:本公司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字体:
&&&&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目录
&&&&重要提示...........................................................................................................................................&1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3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7
&&&&三、投资者开户&...............................................................................................................................&7
&&&&四、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8
&&&&五、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8
&&&&六、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10
&&&&七、清算与交割&.............................................................................................................................&10
&&&&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11
&&&&九、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11
&&&&十、网下股票认购清单&.................................................................................................................&39
&&&&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重要提示
&&&&1、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
&&&&监会&2014&年&8&月&19&日证监许可[&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2&月&6&日进行发售。其中,办理网上现金认
&&&&购的日期为&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6&日,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2&月&6&日。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7、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两种,分别适用不同的申购赎回办法。
&&&&基金认购期内仅开放场内份额的认购,不开放场外份额的认购。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8、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
&&&&网下现金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方式进行。网下股票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方式进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九(三)4、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9、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需缴纳认购费。
&&&&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规定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10、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应以上
&&&&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海证券账户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
&&&&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应以&A&股账户认购。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基金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11、销售网点(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直销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投资者应主动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基金管理人及发售代理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MSCI&中国&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及各发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13、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具体规定。在发售期间,如发售代理机构发生变动,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是股票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股票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
&&&&对于场内申购,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T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T+1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1日交收成功后T+2日可卖出和赎回。
&&&&因此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的代理机构若发生交收违约,将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场外申购赎回业务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可能会根据市场交易佣金水平、印花税率等相关交易成本的变动而调整。投资者在办理场外申购、赎回业务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场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MSCI中国A股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MSCI中国A股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
&&&&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场外申购、赎回本基金时需具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15、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代码
&&&&基金名称: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MSCIA&股
&&&&网上现金认购代码、网下现金认购代码、网下股票认购代码:512993(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别
&&&&基金的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的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3、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九(三)4、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自&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2&月&6&日进行发售。其中,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6&日,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2&月&6&日。如果在发售期间未达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募集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本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若本基金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时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八)认购费用
&&&&1、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超过0.08%,具体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50&万份以下&0.08%
&&&&50&万份以上(含&50&万份)-100&万份以下&0.05%
&&&&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0&万份以上(含&100&万份)&每笔&500.00&元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2、认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认购以
&&&&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例一:某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认购资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2.00元,则需准备的认购资金金额及募集期间利息折算的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100,000×0.08%=80.00元认购金额=1.00×100,000×(1+0.08%)=100,080.00元利息折算份额=2.00/1.00=2份
&&&&即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100,000份,需准备100,080.00元资金,加上募集期间利息折算的份额后一共可以得到100,002份基金份额。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网上现金认购,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
&&&&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二:某投资者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08%,则需准备的认购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0.08%=8.00元认购金额=1.00×10,000×(1+0.08%)=10,008.00元即投资者需准备10,008.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通过直销机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
&&&&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应以A股账户认购。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基金的标的指数成份股。
&&&&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认购份额和认购费用(或佣金)的计算公式为: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i&(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由基金管理人确认,具体规定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认购费用(或佣金)由直销机构、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在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用(或佣金)。
&&&&投资者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认购费用(或佣金),则需支付的认购费用(或佣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认购费用(或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
&&&&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佣金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佣金,并从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以基金份额支付佣金,则认购佣金和可得到的基金份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佣金比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佣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和股票B各10,000股和2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设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股票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为14.94元和4.5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10,000股股票A和20,000股股票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例为0.08%,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14.94)/1.00+(20,000×4.50)/1.00=239,400份认购佣金=1.00×239,400×0.08%=191.52元即投资者可认购到239,4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191.52元的认购佣金。
&&&&例四:续例三,假设该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者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认购佣金=1.00×239,400/(1+0.08%)×0.08%=191.37元净认购份额=239,400–191.37/1.00=239,208.63份。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二)募集
本公司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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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有风险 入市需谨慎
&&[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一)基金名称和代码&&&&基金名称: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MSCIA股&&&&网上现金认购代码、网下现金认购代码、网下股票认购代码:512993&&&&(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别&&&&基金的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的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存续期限&&&&不定期。&&&&(四)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五)发售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六)基金份额发售机构&&&&1、发售协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3、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九(三)4、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基金自日至日进行发售。其中,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日至日,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日至日。如果在发售期间未达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募集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本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募集期届满,若本基金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时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八)认购费用&&&&1、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超过0.08%,具体的认购费率如下:&&&&认购份额&&&&&&&&&&&&&&&&&&&&&&&&&&&&&&&&认购费率&&&&50万份以下&&&&&&&&&&&&&&&&&&&&&&&&&&&&&&&0.08%&&&&50万份以上(含50万份)-100万份以下&&&&&&&0.05%&&&&100万份以上(含100万份)&&&&&&&&&&&&每笔500.00元&&&&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2、认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例一:某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认购资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2.00元,则需准备的认购资金金额及募集期间利息折算的份额计算如下:&&&&认购费用=1.00×100,000×0.08%=80.00元&&&&认购金额=1.00×100,000×(1+0.08%)=100,080.00元&&&&利息折算份额=2.00/1.00=2份&&&&即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100,000份,需准备100,080.00元资金,加上募集期间利息折算的份额后一共可以得到100,002份基金份额。&&&&(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网上现金认购,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例二:某投资者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08%,则需准备的认购资金金额计算如下:&&&&认购佣金=1.00×10,000×0.08%=8.00元&&&&认购金额=1.00×10,000×(1+0.08%)=10,008.00元&&&&即投资者需准备10,008.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3)通过直销机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应以A股账户认购。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基金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认购份额和认购费用(或佣金)的计算公式为:&&&&投资者的认购份额=@(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由基金管理人确认,具体规定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认购费用(或佣金)由直销机构、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在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用(或佣金)。&&&&投资者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认购费用(或佣金),则需支付的认购费用(或佣金)按以下公式计算:&&&&认购费用(或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佣金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佣金,并从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以基金份额支付佣金,则认购佣金和可得到的基金份额按以下公式计算:&&&&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佣金比率&&&&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佣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例三: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和股票B各10,000股和2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设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股票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为14.94元和4.5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10,000股股票A和20,000股股票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例为0.08%,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认购份额=(10,000×14.94)/1.00+(20,000×4.50)/1.00=239,400份&&&&认购佣金=1.00×239,400×0.08%=191.52元&&&&即投资者可认购到239,4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191.52元的认购佣金。&&&&例四:续例三,假设该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者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计算如下:&&&&认购佣金=1.00×239,400/(1+0.08%)×0.08%=191.37元&&&&净认购份额=239,400–191.37/1.00=239,208.63份。&&&&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一)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二)募集期内,本基金在本公司及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认购。&&&&(三)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单笔认购份额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的投资者的网下现金认购;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1,000股以上(含1,000股)、超过部分为100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申请。&&&&(四)发售代理机构接受投资者单一账户单笔认购份额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申请;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1,000股以上(含1,000股)、超过部分为100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申请。&&&&(五)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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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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