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益新基金风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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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金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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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类型分布
基金评级分布
三星及以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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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益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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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概况
(一)名称
  中山证券金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山金益A代码:B70026
  中山金益B代码:B70027
  中山金益C代码:B70028
(二)类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三)目标规模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1.995亿份,推广期规模上限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其中,A、B、C三类份额的认购规模上限分别为1.33亿份、0.3325亿份、0.3325亿份,A、B、C三类份额的初始比例为4:1:1。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期及存续期规模上限,并在管理人指定网站公告。集合计划的总参与人数不超过200人。
(四)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1、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通过网上申购和/或网下申购的方式参与新股配售和增发)、债券(含可转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ETF、LOF 等)、央行票据、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集合计划可参与大宗交易。
  2、资产配置比例
  本集合计划投资组合在各类资产上的投资比例,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权益类资产:占计划资产净值的0-100%,包括股票(含通过网上申购和/或网下申购的方式参与新股配售和增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等;其中,
  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占该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5%;
  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占该公司流通股比例不超过10%;
  投资于创业板的单一股票持仓比例的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20%,投资于创业板的全部股票持仓比例的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40%;
  投资于非创业板的单一股票持仓比例的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40%;
  不得投资于*ST、ST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
  集合计划申购新股,不设申购上限,但是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的现金总额,申报的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2)固定收益类资产:占计划资产净值的0&100%,包括债券逆回购(期限大于7天)、一年以上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债券型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等。
  (3)现金类资产:占计划资产净值的0&100%,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不超过7天的债券逆回购、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
  (4)大宗交易:占计划资产净值比例0-100%。
  (5)不得参与股指期货、融资融券交易。
  管理人将在本集合计划成立并开始投资运作之日起3 个月内,使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约定。
  如因一级市场申购发生投资比例超标,应自申购证券可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投资比例降至许可范围内;如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证券公司之外的因素,造成集合计划投资比例超标,管理人应在超标发生之日起在具备交易条件的10个交易日内将投资比例降至许可范围内。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
(五)管理期限
  本集合计划管理期限为18个月。出现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时,本集合计划应当终止并进行清算。存续期内,任一开放日集合计划委托人少于2人(不含管理人)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低于3000万元(含)时,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本集合计划。集合计划达到平仓条件,管理人有权于T+1日起变现集合计划持有的全部非现金资产,本集合计划于完成变现之日提前终止。
(六)封闭期、开放期及流动性安排
  1、A类份额的封闭期与开放期
  封闭期:A类份额自成立之日起至集合计划终止期间为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开放期:A类份额存续期内不设开放期。
  2、B类、C类份额的封闭期与开放期
  封闭期:B类、C类份额存续期内不设封闭期。
  开放期:B类、C类份额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每个工作日均可参与。推广期参与的B类、C类份额不可退出,存续期参  与的B类份额满6个月后每个工作日可退出,存续期参与的C类份额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每个工作日均可退出。
  3、流动性安排:管理人将对集合计划的流动性进行安排,集合计划在开放期将保持适当的现金、活期存款或其他高流动性短期金融工具。
(七)集合计划份额面值
  人民币1.00元。
(八)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最低金额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A类份额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B类、C类份额超过最低参与金额的部分不设级差。
(九)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及适合推广对象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委托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集合计划份额分成A类份额、B类份额、C类份额三个级别。
  A 类份额风险较低、预期收益较稳定,适合于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且法律法规允许的合格个人投资者和合格机构投资者。
  B 类和C 类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点,适合于风险承受能力强且法律法规允许的合格个人投资者和合格机构投资者。
(十)本集合计划的推广
  1、推广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及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其他推广机构
  2、推广方式
  管理人应将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等正式推广文件,置备于推广机构营业场所。推广机构应当了解客户的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详细介绍产品特点并充分揭示风险,推荐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集合计划,引导客户审慎做出投资决定。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禁止通过签订保本保底补充协议等方式,或者采用虚假宣传、夸大预期收益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推广集合计划。
  管理人及推广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并通过管理人、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监会电子化信息披露平台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信息披露平台,客观准确披露集合计划备案信息、风险收益特征、投诉电话等,使客户详尽了解本集合计划的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本集合计划。
(十一)本集合计划的各项费用
  1、认购/申购费:本集合计划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2、退出费:本集合计划不收取退出费
  3、管理费: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1.1%,B类和C类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8%
  4、托管费:本集合计划的年托管费率为0.2%
  5、业绩报酬:管理人将计提委托人期间年化收益率超过10%以上部分作为业绩报酬。其中,超过10%以上部分采用分段计提方式。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集合计划的费用、业绩报酬&部分。
  6、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及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集合计划的费用、业绩报酬&部分。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请谨慎。为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晓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使所参与的产品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投资者在参与理财产品前,应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及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时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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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ICP备案号:粤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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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电话:010-21016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投诉电话:5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公司电话:5    邮编:51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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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咨询投诉电话:0():1.0200(---):1.0200类&nbsp&nbsp&nbsp&nbsp型:混合型成 立 日:存续期限:3年管 理 人:第一创业托 管 人: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投资经理:黄先智规&nbsp&nbsp&nbsp&nbsp模:2,070万份()管理人参与规模:交易状态暂停申购&nbsp&nbsp&nbsp&nbsp暂停赎回管理人暂未公布购买起点100万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费率
本集合计划成立后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委托人可在开放期办理申购和退出。管理人依据受理退出申请当日的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为基准计算退出金额
计划份额分红、退出或终止时,若委托人计划份额的年化收益率大于6%,则对超过6%的部分提取15%的业绩报酬。
本集合计划在采用定量和定性方法动态配置基金、债券等证券品种优选投资组合的基础上,适当通过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以对冲系统性风险,追求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集合计划遵循规避风险、稳健获利的价值投资理念,通过动态配置和量化管理构建低风险投资组合,严格控制风险,实现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对象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债券逆回购、股指期货、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总体配置策略
通过对股指期货整体溢价水平进行分析,预测未来溢价水平的走向,决定当前的现货资产总规模,把握最佳的建仓时机以获得较高的期限溢价率带来的收益。在确定现货资产总规模之后,对现货资产与沪深300指数的相关性进行测算,根据测算结果决定股指期货空头头寸的最优规模,对冲市场下跌的风险。集合计划剩余资产主要用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投资与现金管理。
现货组合的投资策略
(1)在确定现货组合资产总规模的基础上,根据各个投资品种的超额收益预期、流动性情况等确定各个现货品种的配置比例。
(2)对于封闭式基金,主要关注基金折价率、基金流动性、选股能力、择时能力及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等指标,根据综合指标排名选择排名靠前的基金。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与业绩表现是构成其超额回报率的重要指标。封闭式基金的整体折价率越高,业绩表现越好,封闭式基金未来的超额回报率就越高,因此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与业绩表现决定其在总体基金资产中的比例。
(3)对于开放式基金,主要选择基金选股能力、择时能力及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所形成的综合指标排名靠前的基金,这些基金将继续维持优秀的业绩表现,为整体资产带来超额回报。
(4)从基金公司情况(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金公司规模、投研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基金规模、基金经理的素质和稳定性、基金定期发布的策略报告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对基金资产结构进行动态调整。
套期保值策略与方案
套期保值工具、对象、规模、期限以及有效性
本集合计划中,套期保值的对象是优选的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组合;套期保值的工具是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套期保值对象规模不超过计划持有的权益类资产总额,在任一时点持有股指期货的风险敞口不得超过本计划净值的80%并遵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产品存续期内,管理人将根据溢价水平与合约成交量选择不同期限的期货合约品种,重点关注近月合约品种。管理人已利用股指期货历史数据,对本套期保值方案进行模拟交易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套期保值方案是稳定与有效的。该套期保值方案实施后管理人将继续跟踪其运行情况,保障套期保值方案的有效性与稳定性。
套期保值目标与原理
短期目标:期货组合的整体期现套保收益
理论上,期货价格是“标的物”未来的价格,现货价格是“标的物”目前的价格,两者间的差距,即“基差”(基差=期货价格-现货价格),如向有利的方向变化,则能获得额外的盈利。
中期目标:封闭式基金随着到期时间临近所带来的折价回归收益
由于套期保值的过程是一个持有套保对象、并利用套保工具对冲风险的过程。我们的套保对象包括折价的封闭式基金,封闭式基金在到期时必须以净值清算,因此在封闭式基金到期时折价必须归零从而给产品带来收益。产品组合中通过持有空头套期保值组合可以避免产品组合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同时保证了折价回归的收益。
长期目标:基金选股能力所带来的超越沪深300的相对收益
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筛选出业绩优异的基金组合后,买入这些基金组合,同时建立相应规模的期货空头头寸,从而获得优选组合净值增长(包括封闭式和开放式基金)所带来的超额收益。
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策略研究员依据对宏观经济的分析,利用第一创业宏观经济及物价预测和利率预测模型,做出未来阶段宏观经济、物价以及利率的预测,并形成债券投资仓位和组合久期的建议。在此基础上,依据久期范围和信用评级这两个基本指标作为约束条件,量化约束指标,并根据以上变量构建模型分析,实现久期与信用风险的最佳配比、利率与信用风险的最佳配比,以及信用风险与久期限制下的收益最大化。
现金管理策略
现金管理策略的关键在于保持资产的流动性与稳健性。我们将在综合考虑投资组合配置需求和计划开放期投资者流动性需求的基础上,构建投资组合的现金管理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股票型开放式基金指数-沪深300指数*65%)*70%+一年期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利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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