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当地政府有什么过错

县政府帮企业欠薪 板子谁来打
10:38:00&&来源:青年时报&&作者:戴先任 &&点击:&&编辑:孟泓颖
& & & & 解决欠薪,需要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要能疏浚畅通农民工的维权通道,更要能对维护不法经营者的相关部门予以问责
  年关临近,在黑龙江省庆安县打工的350多名农民工因无法拿到上千万元被拖欠的工资款而无法返乡过年。他们拿着按有红手印的联名讨薪材料,不断到县政府等部门讨要属于他们的工资款。记者调查发现,当地监管部门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上玩&花样&使当事企业逃避监管;而主管理部门更是违规发放施工许可证,将农民工的利益置于末端。
  临近年关,又到了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每年这个时候,农民工讨薪的各种新闻总不会少&&农民工年末&讨薪难&现象,多年来一直是困扰我们的一大社会问题,成了老大难,其中是有难以根治的客观原因,但&年年岁岁花相似&,没有丝毫改善,相关部门就要反思自己的过错。
  在这起事件中,这些农民工因为不能拿到工钱及时回家,因为都是家中的顶梁柱,有的有患病在床的妻子要照料,却连吃药的钱都拿不出来的,有一位农民工的妻子不堪承受巨大的压力已削发为尼,不少家庭都已经支撑不住了。庆安县住建局局长宋保忠反倒回应说:&手续不全就开工,边建边审批是普遍现象。如果按照程序把各个环节都卡住,就用不着全国都清缴拖欠农民工工资了。&让数百名农民工被拖欠上千万元无法返乡过年,不说一句道歉话,反倒还在为自己的过失巧为辩护,正是有这样的官员,才会有这种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发生,看来在他眼中,拖欠数百农民工上千万工资款是正常现象,不值得大惊小怪,也无需去解决。
  我国在2004年就出台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4年出台的《黑龙江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也就是开发商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银行账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地方政府放着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法律法规不遵从,公然纵容甚至帮助开发商逃避监管,正是有着自身利益在里面,政府或为了追求产业项目进度,或是有官员与不法企业有勾搭。而混乱而缺乏秩序的建筑市场,也是欠薪现象存在的一大原因。
  庆安县副县长董国生说,&此次欠薪问题,庆安县政府会吸取教训。下一步应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处罚力度,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话说得很漂亮,但利益纠葛不除,不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负有责任的相关劳动监察部门予以问责,如何能做到呢?需要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要能疏浚畅通农民工的维权通道,更要能对维护不法经营者的相关部门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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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道本月排行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船舶行业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泰政办发〔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区四园&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船舶行业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试行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船舶行业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试行意见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船舶行业工资支付行为,建立预防拖欠工资支付保障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欠薪纠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生产秩序,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内船舶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的收缴、支付、退还等管理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负责保证金制度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
  第三条 船舶行业发包企业凭中国人民银行泰兴市支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在市人社局指定的银行开设保证金专户缴纳保证金,缴纳标准分别按其各承包企业用工人数确定保证金数额,具体为:
  (一)用工人数在20人以下的,保证金不低于5万元;
  (二)用工人数20(含20人)至50人的,保证金不低于10万元;
  (三)用工人数50(含50人)至100人的,保证金不低于20万元;
  (四)用工人数100(含100人)至200人的,保证金不低于40万元;
  (五)用工人数200(含200人)至300人的,保证金不低于60万元;
  (六)用工人数300(含300人)以上的,保证金不低于70万元,不超过80万元。
  船舶行业企业也可按上述标准向市人社局提交本市银行保函。
  船舶行业企业在缴存保证金后劳动者人数发生增加的,应及时补齐保证金。
  第四条 在本意见实施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市的船舶行业企业按本意见第三条的规定缴纳保证金。
  第五条 船舶行业企业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按本意见第三条规定标准的2倍缴纳保证金。
  第六条 船舶行业企业撤离本市或单位注销后,由企业填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表》,经所在地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已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开户银行凭经审批的《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表》退还保证金余额和银行活期利息。
  第七条 保证金专项用于船舶行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的应急支付,企业申请使用保证金时,负责填报《使用工资保证金申请表》,经企业所在地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市人社局审查批准后,开户银行凭经审查批准的《使用工资保证金申请表》办理支付。
  第八条 船舶行业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从其缴纳的保证金中先予垫付:
  (一)企业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超过限定时间的;
  (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其他恶性事件的;
  (三)企业负责人逃匿或死亡,造成拖欠的;
  (四)其他需应急支付保证金的。
  第九条 船舶行业企业申请使用保证金后,应当在30日内向指定银行专户足额补齐保证金。逾期未补的,按使用金额的两倍补缴。
  第十条 船舶行业企业与农民工发生工资报酬争议,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企业与农民工发生工资报酬争议不服行政协调与处理的,由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按照&谁承包,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实施。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全部的支付责任,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船舶行业企业之间依法分包工程或分包劳务的,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分包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不得以总承包企业拖欠分包工程款、分包劳务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包企业拒不履行支付责任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分包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有关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的结算纠纷,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解决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违法违规承揽业务的,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由录用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企业或发包企业承担支付责任。
  发包单位应采取措施督促承包企业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因发包单位过错导致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发包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船舶行业企业应建立、健全农民工考勤制度,书面记录农民工的出勤情况,每月与农民工核对并签字确认,考勤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船舶行业企业应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由农民工本人签字认可。
  船舶行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也可委托银行代为发放,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第十三条 船舶行业企业所在地的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保证金的收缴、支付、退还等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及时报告,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并妥善处置。市人社局负责对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中的违法行为,会同当地政府、工商等部门及时进行查处。市公安局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市人社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开户银行应当对保证金专户储存,按本意见的要求做好保证金的收缴、支付和退还等工作;当地政府、市人社局要加强保证金的监督管理,共同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保证金,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未按本意见规定缴纳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的,由市人社局进行查处,责令改正。对拖欠工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除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外,同时纳入工资支付重点监察,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追究船舶行业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船舶行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和承包人违法用工,或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
  (二)船舶行业企业有关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承包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市人社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三)承包人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逼讨工程款、讹诈工程款的。
  第十七条 本市服装纺织、租赁行业及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二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三个月以上的其他企业参照本意见缴纳保证金。
  第十八条 本意见所称船舶行业企业,包括船舶制造、船舶修理、拆船企业及其相关劳务承包企业。
  第十九条 本意见所称保证金,是指由船舶行业企业缴纳,在缴纳单位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急保障资金。
  第二十条 为确保保证金安全运作,由市人社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泰兴市支行另行制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意见自日起施行。
  附件:1.缴纳(补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通知书
     2.使用工资保证金申请表
     3.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分隔线----------------------------黑龙江:县政府违规致数百农民工被拖欠千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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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认为,如果地方政府严格执法,要求开发商缴足保障金,在发生拖欠后就可以用保障金给农民工发工资。但庆安县监管部门不但没严格执法,还玩花样帮助开发商逃避监管,为拖欠埋下隐患。他们反映,为避免未足额收缴保障金被追责,庆安县劳动监察部门竟收取开发商的“房票子”抵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也就是说,把开发商一定面积的房屋划扣到劳动保障部门抵顶保障金。
原标题:新华视点:政府违规致数百农民工被拖欠千万工资
&&黑龙江省庆安政府违规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事件调查
新华网哈尔滨1月15日电(记者辛林霞 高雪 程子龙)年关临近,在黑龙江省庆安县打工的350多名农民工因无法拿到上千万元被拖欠的工资款而无法返乡过年。他们拿着按有红手印的联名讨薪材料,不断到县政府等部门讨要属于他们的工资款。
记者调查发现,当地监管部门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上玩&花样&、使当事企业逃避监管;而主管理部门更是违规定发放施工许可证,将农民工的利益置于末端。
一条艰难讨薪路 多少民工辛酸泪
黑龙江省庆安县今年新建的润泽园小区是全县最高档的住宅小区,该小区的十几栋楼虽已封顶近两月,但数百农民工仍未拿到工资。这些农民工持续讨薪已近两月,不少人只能空手返乡。
说起讨薪,来自绥化市北林区宝山镇永新村的农民工王奎国掉下了辛酸的眼泪,他拖着多年前打工摔伤的胯骨坚持在润泽园小区苦苦拼搏了158天后,却没要回工钱。他家住着低矮的土平房,患有脑梗的妻子躺在床上,连吃药钱都拿不出来。由于家里有外债,15岁的儿子不得不辍学去饭店当了服务生。没要回工钱的王奎国,为给妻子买药,被迫向儿子打工的单位提前预支了儿子一个月800块钱工资。&这个年不知该咋过呢,想都不敢想。&王奎国说。
来自山东德州的农民工王英祥已70岁,他微微发颤的手从棉袄口袋里掏出一张数额为12.6万欠款的白条子,这是他们几个工友的血汗钱,其中属于自己的有4万块钱。
&回不去家了,连车票都买不起。&王英祥说,老伴在山东的家里还等着他回去过年呢,棉鞋是借了40块钱刚买的,棉袄是别的工友回家时留给他的。
庆安县新民乡农民工王玉春是带同乡出来打工的,工地欠大家伙儿的200多万工钱,现在都向他要。他说,妻子已不堪压力削发为尼,留下70多岁老母亲带着小孙子在冰冷的家里天天抹眼泪。他还惦记要回工钱后,把媳妇找回来。
主管违规、监管错位,政府沦为开发商欠薪&帮凶&?
为何拖欠农民工上千万工资款?润泽园小区的施工单位即用工方绥化市天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责人冯绍林说,本来和开发商约定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但开发商只给了一小部分工程款,大部分都拖着不给,至今工程主体都封顶了,双方还未结算,所以没钱给工人支付工资款。
为保护农民工权益,我国早在2004年就出台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4年出台的《黑龙江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也就是开发商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银行账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但记者调查发现,庆安县润泽园小区的开发商黑龙江省龙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庆安分公司并未足额交纳工资保障金,其总工程价款为9977万元,按3%的比例,应交299.31万元工资保障金,但实际只交了22万元,不足应交额的十分之一。即使启动支付程序,22万元保障金相对于千万元工资款也是杯水车薪。
农民工认为,如果地方政府严格执法,要求开发商缴足保障金,在发生拖欠后就可以用保障金给农民工发工资。但庆安县监管部门不但没严格执法,还玩花样帮助开发商逃避监管,为拖欠埋下隐患。他们反映,为避免未足额收缴保障金被追责,庆安县劳动监察部门竟收取开发商的&房票子&抵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也就是说,把开发商一定面积的房屋划扣到劳动保障部门抵顶保障金。
记者在庆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局证实了这一事实。局长于洪波向记者出示了与润泽园小区的4套房相对应的4张房票子,这四套房总价值为160.6万元。
但记者发现,这些房票子根本无法兑现。因为该小区目前尚未竣工验收,楼房也不能出售,根本无法变现支付给农民工。
针对农民工质疑,于洪波说开发商资金紧张,保障金就没全收上来。对于&房票子&无法兑现一事,于洪波表示下一步想办法,督促开发商和施工方尽快落实工资。
除了劳动监察部门玩了花样,庆安县建设主管部门也未严格履行法律规定。《黑龙江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缴纳工资保障金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但事实上,润泽园小区早已领了施工许可证。
庆安县住建局局长宋保忠说:&手续不全就开工,边建边审批是普遍现象。如果按照程序把各个环节都卡住,就用不着全国都清缴拖欠农民工工资了。&
记者调查还发现,2013年,庆安县除了润泽园小区,至少还有馨悦雅典、百盛明珠、顺鑫福源和百盛香墅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未足额缴纳农民工资保障金,也顺利拿到了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
一位农民工表示,&开发商与监管、主管部门穿一条裤子,受害的只能是农民工。&
政府眼里只有项目,谁来考虑农民工利益?
记者了解到,庆安县上一个项目千万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除了有关劳动监察部门未按法律制度把好关、建设主管部门给相关企业大开绿灯外,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需要政府反思。
从润泽园小区的开发商和施工方互相指责可以看出,建筑市场的混乱不堪。施工方绥化天晟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开发商未履行承诺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是造成拖欠的主要原因。而开发商龙一房地产公司庆安分公司认为,施工方违反法律规定将工程层层发包,以至于农民工分不清用工主体,是造成欠薪的原因之一。
记者了解到,润泽园建设时的混乱甚至被群众编成顺口溜:&工程乱发包,工地乱糟糟,民工跳塔吊,股东动菜刀。&工程这么乱,与建设主管及监管部门未按法律规程进行监管不无关系。
重项目建设、轻市场规范、轻民工利益是造成欠薪问题的又一深层原因。庆安县建设领域一位干部说,现在不敢按法律法规要求去&卡&企业,因为有时候县里要追求工程进度,追求产业项目进度,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进度,谁也不敢严要求,否则就会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罪人。
有农民工告诉记者,施工期间有领导到工地检查,但只是到大门口看一眼就走了,检查的是形象进度,很少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实际上,这个工地在去年秋天欠薪问题就很突出了,有农民工为要工资爬上塔吊以轻生威胁,但并未引起政府足够重视。
庆安县副县长董国生说,润泽园小区出现的欠薪情况,确实有政府在管理上的疏忽和不到位的地方。当初政府认为开发商是个有实力的企业,看的是开发企业的&门面&,放松了警惕和监管。
董国生说,此次欠薪问题,庆安县政府会吸取教训。下一步应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处罚力度,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
但部分群众认为,政府部门只有真正履行起职责,少喊口号,多加监管,才能不发生或少发生欠薪问题,否则保护农民工权益只能是一句空话。
[责任编辑:PN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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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胡芬;
论工资支付保障中的政府作用  农民工薪水低、讨薪难等问题一直是近年来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工资拖欠主要发生在建筑业、餐饮服务业、加工制造业等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特别是建设领域尤其突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力市场、劳资关系需要政府的干预已是不争的事实。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文)规定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随后,其他地区也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规定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如2004年天津市建委发布的《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江西省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赣劳社劳[2005]13号)等等。云南省政府于2011年3月公布、5月1日施行的《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国内第一部专门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省级政府规章。①该《规定》为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而制定了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其中,工资(本文共计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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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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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
&&&&&&&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缴纳工程总造价款的2%存入政府账户,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一旦核实有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就用工资保障金支付,并让有关责任单位补齐所支付的资金再开工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守法经营、合法用工、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将其列入守法诚信档案;对非法经营、又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记入不良企业档案。在对企业检查管理等方面也采取政策倾斜以区别对待。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定期巡查制度。定期到使用农民工较多的重点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如建筑、餐饮、建材等行业进行巡视检查,召开农民工座谈会,了解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对企业开展“劳动违法成本警示教育活动”,提出加大对企业恶意欠薪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突发事件处置联动机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工商、安监、建委、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紧密配合,建立监管联动体系,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坚持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快结案,提高劳动保障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区编办推进机构人员编制调整做到“三围绕”& 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转变职能。强化政府应急管理职能,撤销了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设立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建设公共应急体系的职责;对区行政服务中心机构编制进行调整。升格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副处级,增设2个职能科室,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围绕提高行政效能,着力优化结构。将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机构名称调整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理顺了办理经济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职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结合区情,把菜园坝街道办事处与菜园坝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处合署办公,区委办公室与区委研究室合署办公。围绕促进产业发展,着力调整机构。出台了重庆解放碑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同时设立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解放碑中心购物广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我区CBD加快建设提供机构编制保障;调整区财政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着力强化区财政局做好金融协调服务,培育和发展以金融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将中介服务业发展与规范职能划归区外经局,努力实现机构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人员编制配备与职能职责相匹配。(区编办)
&&&&&&& 区房地局2008年“制度执行年”活动成效明显& 注重规范性。根据房管资产管理、租赁经营管理等发展变化,按照“废除一批、归并一批、修订一批、新建一批”的思路,实行制度动态管理。废除修订了160项过时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使用、财务管理、权力行使、内部管理等30项制度,确保了局属单位、机关科室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个行为都有规可循,有章可依。突出重点性。围绕助推全区危旧房拆迁改造中心任务,针对房管行业特征,制定加强纪律监督的相关制度,提出了“四个严明、四个确保”的要求,即: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严明组织纪律、确保责任落实;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推进有力;严明廉政纪律、确保阳光操作,进一步明确了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和干部职工的职责,做到了一手抓危改,一手抓廉洁,确保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增强实效性。将规章制度的学习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的依据,在局基层单位广泛开展了“学制度、用制度”学习教育活动,确保了人人熟知、规范执行、严格操作;对违反制度的,明确了12种行为过错范围,界定了5种行为过错责任,提出了10种处理方式,确保了制度执行的严肃性,提高了全员制度执行力。(区房地局)
【党建之窗】
&&&&&&& 区委组织部加强拆迁外出党员教育管理& 一是有序组织,确保党员“事事安心”。在七个危改指挥分部建立党支部,形成与区委组织部、机关党工委、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委相互联动、层层抓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危改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拆迁外出党员教育管理的经验,协调解决党员的实际困难,以有序组织让拆迁外出党员无后顾之忧,安心在外工作学习生活。二是有情关怀,确保党员“时时暖心”。抽调110余名党员干部到拆迁外出党员家中进行政策解释和宣传动员,组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和志愿者队伍上门服务,坚持在节假日定期上门走访慰问。全年共组织志愿者服务2100余人次,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结对帮扶315对,为拆迁外出党员家庭提供协服务1100余件次,以有情关怀让党员拆迁在外也能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三是有效管理,确保党员“处处用心”。及时更新全区流动党员信息库,为310余名拆迁外出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采取上门送学、结对补学、网络助学等形式,确保在拆迁外出过程中组织生活和学习教育的质量;大力开展“三先”活动,即率先学习掌握拆迁的法规政策、率先宣传危改的重大意义、率先动员亲友邻里配合搬迁工作,以各级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带动拆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了推进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强大合力。(区委组织部)
【街道工作】
&&&&&&& 上清寺街道扶贫济困解“四难”& 一是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坚持扶贫济困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变“年终关怀”为“终年关怀”,积极整合辖区社会资源,创新社会救助服务管理机制,成立了稻草援助中心,筹集资金14万余元,共帮扶41户,81人次,共计10780元,帮助辖区困难群众度过难关;通过“爱心超市”启动“爱心互助工程”,针对困难群众生活需要,向他们赠送粮、油以及家庭常用品;上门慰问地区贫困党员、特困职工、低保户、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1213户,慰问现金及物品共计198645元。二是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对低保户中老人,重大疾病患者进行救助,截止今年11月,共办理医疗救助127人、121395元,使患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得到了及时的关心和帮助。同时,还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60岁以上老人开展免费义诊服务,并上门为百岁老人进行健康检查并赠送常备药品,现有75位老人享受免费体检服务。三是解决困难群众上学难。坚持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上大学工作,逐户上门进行调查,核实贫困大学生的实际情况,今年18名贫困大学生获得了45000元的资助金;看望慰问了来自四川地震灾区的16名学生以及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9名贫困生,切实解决了贫困学生的燃眉之急。四是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通过开展再就业培训、现场招聘会、推荐就业等,帮助失业待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全年举办7期再就业技能培训班。目前,共安置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603人,其中“4050”人员99人,让一批掌握技术的下岗失业人员重新走上工作岗位。(上清寺街道)
&&&&&&& 我区隆重召开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暨新春团拜会& 12月30日,我区在人民大礼堂隆重举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大会暨新春团拜会,回顾总结渝中区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展望渝中未来发展前景。来自全区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党政机关干部,驻区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等近2500人参加了大会。
&&&&&&&& 渝中区提前7天完成2008年蓝天目标& 截止12月24日,渝中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81天,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蓝天目标任务,创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区环保局)
&&&&&& 区地方税务局推出全税种网上申报教学光盘服务纳税企业& 区地税局详细图解纳税企业和纳税人进行网上纳税申报时,从登录到完成申报扣款的全部操作流程,并在自助缴税台点击播放。(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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