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县政府安房1一4号楼的基础老板刘会 天天向上用废枓修建,爆利行为太恶劣?……………?

祁连县官商勾结欺压百姓,恶霸刘会横行祁连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叫刘松,系甘肃省民乐县洪水乡刘山村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再一次提笔给你们写这封信的时候,我的心情无比灰暗,我开始怀疑这天下还是不是共产党的天下,这理我到哪里能讲通?都说习主席好,共产党好,但是在祁连恶霸刘会无休止的恐吓下,在一次次状告无门的无奈中,我却渐渐感觉不到政策好在哪里,起码在祁连县、在海北州、在青海省,这就是一个笑话,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尊敬的领导们写信,也许结果还是和以前一样,要么石沉大海,要么被一些所谓的干部们再给我扣上一顶污蔑“人民政府”的大帽子,但是只要我还活在这个世上,我一定会抗争到底,在绝望的时候,我可以用极端的实际行动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让这一切谎言和说谎的“人民公仆”灰飞烟灭!  尊敬的领导们,我不得不再把我已经重复了无数遍的冤屈再给你们说一说,还烦请你们能够抽出宝贵的时间瞥上几眼。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2年至2013年,我在农闲时节,到祁连县永固建安公司打工,跟随包工头刘会参与了青海省祁连县八宝镇拆迁安置房1-4号楼的修建工程,具体从事的工种是焊工,负责对楼体框架接头进行焊接作业。2013年下半年,在结算我辛辛苦苦挣下的工钱的时候,工程队负责人侯宝玉、建筑公司包工头刘会、毛利军等人为了克扣、讹诈我应得的工钱,先是在工地将我殴打致伤,住院一个多月,然后勾结祁连县县政府、城建局公安局等部门有关人员采取诱骗、恐吓、强迫等手段,将我所挣的血汗钱讹诈掉了5万多元。在公安局派出所处理殴打我的凶手时,也只是给我简单地处理了一点医药费,对于我的误工费、护理费和后期治疗费置之不理,凶残的打人者不但没有受到任何法律惩处,逍遥法外(这些情况我此前因为状告无门,已经在天涯论坛等网站发帖声讨过这些像强盗一样的行为),而且扬言在祁连县可以摆平公检法司!事发之后,我找遍了祁连县劳动局、城建局、法院、公安局、县委县政府等部门,却无人理会,状告无门,我面对的冰冷的事实恰好印证了与刘会所说的“想到哪里告都行,多大的事都能摆平”的无耻谰言,可悲的是,这种官商勾结、欺压百姓的恶劣行径已然成为现实!我呼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精神几近崩溃,但我相信世间总有公道,从此我开始了一次次的上访和状告。在此期间,祁连县的相关部门也为此处理过几次,但是每次都仅仅是劝我不要闹了而已,不解决实际问题,到现在我才明白,恶霸刘会所说的“早已经花钱买通政府领导,政府领导就是他的一条狗”的说法不全是虚假的啊。但是我就是个认死理的人,我绝咽不下这口气,今天我要再一次郑重地向领导反映关于恶霸刘会在祁连县犯下的两个重大恶性事件,希望领导能够充分重视,我也期待着这一事件能够早日得到圆满处理,将恶霸刘会及其帮凶绳之于法,还我以及全部的受害者一个公道。   一、刘会在祁连县横行霸道,需要坚决打击。  刘会为甘肃省民乐县人,自2000年之后一直在青海省祁连县搞工程,作为一个外地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得到的待遇却强于任何一个本地人,平时和祁连县领导称兄道弟,关系非同一般,从一件事实中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刘会在2005年酒后驾车撞死一人,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是个正常人都知道,被以交通肇事判处刑罚的,毫无疑问已经被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参加驾照考试,但是刘会却在缓刑考验期内,不但继续驾驶车辆在祁连县招摇过市,而且在一餐馆吃饭喝酒后,违反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将该餐馆一回族女服务员活活挤压致死!可怜的回族女娃娃年仅17岁,从小就不会说话,家里无依无靠,少年就出来赚钱养家,却惨遭横祸。据现场目击证人反映,可怜的孩子被恶霸刘会挤压在其越野车后面的墙上,用手在后窗户玻璃上抓下了几道鲜红的指甲血印,整个人血肉模糊,看者无一不伤心落泪,但是面对这样的惨状,没有一点点人性的刘会却驾车逃往民乐老家!在祁连县警方网上追逃、民乐县警方配合抓捕后,他才在一周后投案自首,对此司法机关以交通肇事定性也许是对的,但是我们是不是应该思考这到底是肇事还是故意杀人?最终刘会仗着财大气粗,拿钱买通死者亲戚,对其谅解,法院予以轻判。所以神气活现的“刘老板”现在又出现在我们的眼前,而且换高档车了,又一次在所有人面前说“祁连县就没有我刘会摆不平的事情”,随着刘会实力日渐嚣张,祁连县的社会混混也开始向其靠拢,各路领导也给刘会三分面子,因为他们知道“刘老板”手眼通天,可以给他们办很多事情,对此,请尊敬的领导关注,否则,今天的刘会也许就是明天的“刘汉”,刘汉已得到法律的严惩,刘会却还在做着他的逍遥梦!!!  二、刘会承建的青海省祁连县八宝镇拆迁安置房、毛立军承建的七一路商住工程方面均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隐患非常大,亟需调查处理。  刘会在2013年承建祁连县八宝镇安置房时,我负责对楼体框架钢筋接头进行焊接工作,在焊接中,刘会、侯宝玉等人为了偷工减料,减少成本,赚取巨额利润,擅自指使工人使用钢筋废料对接头进行焊接,这是完全不符合楼体安全标准的重大问题,通俗说,就是能够抗七级地震的楼房,如果用这种废料焊接头处现在核心区,只能经受不到四级的地震。祁连县作为靠近河西走廊地震带的地区,偷工减料是非常危险的举动。我当时即提出过异议,但是侯宝玉、刘会等人骂我想干就干不干就滚,作为一个农民工,我为了赚钱养家,只好屈服。但是在这一系列的事情发生后,本着良心,我觉得我有责任揭发这一重大安全责任事件,不要让悲剧在自然灾害面前变成又变成人祸;另外,毛立军在承建祁连县七一路商住工程时,同样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他们声称“青海的这些藏民都傻着呢,能省就省掉去”,这样胆大包天破坏民族团结的话,也许只有财大气粗的“刘老板”们才能说出来啊!!!   我所知道的就是以上这些工程的问题,我相信,如果对于刘会在祁连县承建的其他民生工程进行彻底清查,问题更会触目惊心!而且,我也以我的生命担保,对以上问题如果由权威部门(海北州和祁连县的部门必须除外)进行鉴定,完全有意想不到的结果发生。  尊敬的领导,在我将这些问题向祁连县相关部门投诉无果后,我只好希望借助网络的力量进行维权,但是在我将这些情况发布至网上不久,刘会立刻动用自己的“超强能力”进行了活动。祁连县承建局在我的帖子后面回应,说是安置房工程经过检测无任何问题,但是既然如此,那我就是造谣生事了,那么就让公安机关按照刘会威胁我老父亲的话来抓我、判我,把我投进监狱啊?让我感到反常的却是,刘会在2015年春节前(腊月二十九)和当时在祁连县工地殴打我的毛利军找到我们家族的刘刚、刘永贵(我四大伯)等人和我商谈,说是我如果把网上反映问题的帖子删了,然后再发个帖子承认我是造谣生事的,就可以给我5万元了解此事,并且在春节后又将金额追加到了10万元,并打到刘刚的账户内作为保证,意欲对我进行“封口”(以上事实,我均在谈话时进行了录音)。  尊敬的领导,也许到此时你还是觉得刘会这个人还不错,都给我赔钱了,还不罢休,意欲何为?但是你也许永远也想不到,连一直商谈此事的刘刚、刘永贵都不明白刘会的险恶用心,在10万元打入刘刚账户之后,刘会一直骗着让我先发所谓的“辟谣”帖子,然后再给我钱,后来我却听说刘会已经和祁连县的相关部门串通一气,诱骗着让我发这个我自己承认自己撒谎的帖子,然后钱一到账,公安局立刻以敲诈勒索10万元将我抓捕,再将刘会的10万元作为赃款还给刘会,而我这个破坏祁连县“安全稳定”的“定时炸弹”也解决了,可谓是绝佳的“一石二鸟”之计啊,随后等待我的就将是牢狱之灾!因为在祁连县,我根本就没有一点说话的余地,这种用心之险恶,常人难以想象。但是刘会却忘了一点,我刘松现在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要我的血汗钱,而是为了公平正义,我就是要将这样的恶霸告倒,将他和他的那一帮喽啰绳之以法,还祁连一片蓝天,还人民一个公道!!!  尊敬的领导,人要置我于死地,即使不为我的血汗钱,我也要坚决把刘会这个人渣、这个恶霸扳倒,把祁连县的腐败问题一一揭开,即使付出我的生命,我也在所不惜!这是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的时代,这是民主、文明、和谐、友善的时代,我相信盘踞在祁连县的那些苍蝇蚊子也该付出自己应该付出的代价!!!
  到现在刘会还拿出祁连县相关部门的幌子来招摇撞骗,企图欺瞒广大网民,这样的人还是人吗?  
  不知道刘会买通了祁连县政府多少官员,到现在没有人敢出来说话,是心虚了吗?
  持续关注。
  没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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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8  继续关注  ------------------------------  这件事我知道,刘会撞人的事,的确属实,看来是祺连,又能查出来几个害群之马了。。
  楼主的案件太冤了,帮你顶!  维护权利路上坎坷多,地方腐败需要正直专业法律人士来帮助。  笔者是著名法律爱好者、实名网络作家于国福,专业利用强大的互联网代理疑难案件的控告、监督、跟踪结果,笔者网名“于国福有话说”,网名点击量数亿,是老字号知名网络人士,网上搜索‘于国’两个字,可看到自动弹出笔者的网名“于国福有话说”。多年来笔者从不更换实名制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依法代理核实、监督、曝光、跟踪案件处理结果,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并多次依法为委托人主张成功合法权益。以上事实有目共睹,网上搜索标题“于国福有话说近期部分各类维权成功案例”可核实案例实情。  对网上利用匿名攻击实名于国福有话说的说明:由于笔者于国福依法坚持公平维护求助人权益。让很多大小违法人员受到惩处。因此,有的人就对笔者怀恨在心,他们找不到笔者半点缺点,就利用卑鄙匿名手段,编造虚假信息,在网上恶意攻击笔者,这些情况聪明人一看就可以判断‘匿名攻击实名,证明匿名违法’笔者坚信‘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从笔者2010年至今,一直使用实名制手机号码曝光违法行为,只要网友核实我做过的案例文章,相信大家会知道‘于国福有话说’是一个合法正义的好人。
  等着瞧,有人会收拾这个横行霸道的王八蛋
  在他们打你之后,又欠你钱。有什么联系?  你举报的事,你一直都知道。为什么只有你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你才举报。你举报的内容有多少真实性?
09:48  继续关注  ------------------------------  @娇丽0936 8楼
12:22  这件事我知道,刘会撞人的事,的确属实,看来是祺连,又能查出来几个害群之马了。。  ------------------------------  我支持你的说活打死害群之马
  大家对人民太关心我们团结一心坚决打掉这个王八旦
  大家对人民太关心我们团结一心坚决打掉这个王八旦
  @PeterpanR 11楼
23:50  在他们打你之后,又欠你钱。有什么联系?  你举报的事,你一直都知道。为什么只有你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你才举报。你举报的内容有多少真实性?  ------------------------------  全是真的他电话
  @PeterpanR 11楼
23:50  在他们打你之后,又欠你钱。有什么联系?  你举报的事,你一直都知道。为什么只有你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你才举报。你举报的内容有多少真实性?  ------------------------------  他电话网上有
  @尘世一枝 写的太真实人民感谢你碰人之事太残忍他要是把那女娃送回医院也不会丢掉小小生命
  @PeterpanR 11楼
23:50  在他们打你之后,又欠你钱。有什么联系?  你举报的事,你一直都知道。为什么只有你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你才举报。你举报的内容有多少真实性?  ------------------------------  @松哥哥2015 15楼
00:15  全是真的他电话  ------------------------------  那你看的太少我知道在闫局长威胁他时才全知道的
  @尘世一枝 朋友你好、做人做事没你这样的,要你的工钱你挣了多少就因该拿多少这是必须的,他们如果不想给你这钱、你可以用很多种方法去要啊!祁连在这短短的几年内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我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而这我们肯定不是你们甘肃人民来祁连挣钱养家的原因吧。那这一年比一年远远已经在百姓生活团结方面城市发展方面和人民肃知各个方面,都不知比祁连差的没发放一起比较的甘肃省民乐县、就是因为我们祁连各大单位领导人们的带领下、才有了今天的天境祁连。就因为你也许不是你该要的钱、没要到,而为了没有达到你的目地,就用网络上把自己说的多么伟大、也是为了人民啊!政府啊!这些个好多年前都已常在网络上用来骗取人们对其的同情和关注下、达到自己不劳而获的发财梦。我也干过建筑、你说的安全质量检查建设的楼房,这个我也很肯定的告诉你和不懂的朋友们、每个楼房在建设完工后就没有几个能达到和设计图上的标准,我也敢说祁连近几年新建的楼房和甘肃民乐县的那更是不在一个挡次上。别说在祁连你们民乐人民是出了名的、就有好多个省城都知道民乐人民能吃不能干!能骗有能闹呀!知道的都不会用你们民乐的鬼子,太能找事、太能闹了,真是服了!可能在这种手段方面祁连人民又没发和你们民乐鬼子比了、更是差太远了。但还是为了我们都是中国人民、想告诉你们民乐鬼子,放弃你们认为用这种连自己都骗不了的方法等待过上祁连人民今天的发展和生活、那我相信用不了好多年甘肃省的民乐就会在地球上消失!因为都会在梦中饿死!!!……
03:19  @尘世一枝 朋友你好、做人做事没你这样的,要你的工钱你挣了多少就因该拿多少这是必须的,他们如果不想给你这钱、你可以用很多种方法去要啊!祁连在这短短的几年内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我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而这我们肯定不是你们甘肃人民来祁连挣钱养家的原因吧。那这一年比一年远远已经在百姓生活团结方面城市发展方面和人民肃知各个方面,都不知比祁连差的没发放一起比较的甘肃省民乐县、就是因为我们祁连各大单位........  ------------------------------  比起那些乱转发。乱喷的傻逼。我总算看到一个明事理的在这里说话了。甘肃张掖人,民乐人的施工队在全青海的无赖闹事行为那个包工头不是有目共睹的。让我说干脆整死这种闹事的刁民算了。切记啊。宁愿多花钱用其他地方的工人,也不要用甘肃人。有多少包工头因为用了这样的人赔的连本都收不回来的。根据这个刁民的描述我就可以看出来他想多要钱,结果没给他才发这样的帖子的。完全可以不理他们。实在不行打官司耗死他们。
03:19  @尘世一枝 朋友你好、做人做事没你这样的,要你的工钱你挣了多少就因该拿多少这是必须的,他们如果不想给你这钱、你可以用很多种方法去要啊!祁连在这短短的几年内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我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而这我们肯定不是你们甘肃人民来祁连挣钱养家的原因吧。那这一年比一年远远已经在百姓生活团结方面城市发展方面和人民肃知各个方面,都不知比祁连差的没发放一起比较的甘肃省民乐县、就是因为我们祁连各大单位........  ------------------------------  @楼
11:00  比起那些乱转发。乱喷的傻逼。我总算看到一个明事理的在这里说话了。甘肃张掖人,民乐人的施工队在全青海的无赖闹事行为那个包工头不是有目共睹的。让我说干脆整死这种闹事的刁民算了。切记啊。宁愿多花钱用其他地方的工人,也不要用甘肃人。有多少包工头因为用了这样的人赔的连本都收不回来的。根据这个刁民的描述我就可以看出来他想多要钱,结果没给他才发这样的帖子的。完全可以不理他们。实在不行打官司耗死他们。  ------------------------------  早就要用刘汉的手段在算长肘就该打死他,何必等到真相大白,足当了畜牲们大旦的杀人放火,你们不杀人放火,不残害百姓,恶死的是你们这帮畜生,用双手勤劳的人永远不会死,要相人不知除非已莫为,人在干天在看,畜牲害伯了将后畜牲会得到向刘汉那样的下场?
03:19  @尘世一枝 朋友你好、做人做事没你这样的,要你的工钱你挣了多少就因该拿多少这是必须的,他们如果不想给你这钱、你可以用很多种方法去要啊!祁连在这短短的几年内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我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而这我们肯定不是你们甘肃人民来祁连挣钱养家的原因吧。那这一年比一年远远已经在百姓生活团结方面城市发展方面和人民肃知各个方面,都不知比祁连差的没发放一起比较的甘肃省民乐县、就是因为我们祁连各大单位........  ------------------------------  @楼
11:00  比起那些乱转发。乱喷的傻逼。我总算看到一个明事理的在这里说话了。甘肃张掖人,民乐人的施工队在全青海的无赖闹事行为那个包工头不是有目共睹的。让我说干脆整死这种闹事的刁民算了。切记啊。宁愿多花钱用其他地方的工人,也不要用甘肃人。有多少包工头因为用了这样的人赔的连本都收不回来的。根据这个刁民的描述我就可以看出来他想多要钱,结果没给他才发这样的帖子的。完全可以不理他们。实在不行打官司耗死他们。  ------------------------------  祁连县翻天地的变化,富了丁风冒尖的领导了,畜牲一样的恶霜出国旅游,就应有了翻天的变化,畜牲才换上了高当车,那个刁民坐车换房了,就是本本分分的人民公仆那个换车了,就连坐的车都没有,还是用两条双腿为民坚守党和人民交给他她们的岗位,他们每时每刻都会为党和人民挺身而出,畜牲能看到吗?
03:19  @尘世一枝 朋友你好、做人做事没你这样的,要你的工钱你挣了多少就因该拿多少这是必须的,他们如果不想给你这钱、你可以用很多种方法去要啊!祁连在这短短的几年内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我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而这我‘  们肯定不是你们甘肃人民来祁连挣钱养家的原因吧。那这一年比一年远远已经在百姓生活团结方面城市发展方面和人民肃知各个方面,都不知比祁连差的没发放一起比较的甘肃省民乐县、就是因为我们祁连各大单位........  ------------------------------  就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富了为恶霸们丁风冒尖的领导,残了刁民,实在有人民公仆,民族团结打掉向刘汉一样的恶霜,让祁连每天美丽灿烂。
  这样吧,我看你洋洋洒洒的写了一大堆。想着你也应该是多少有点文化的人。应该也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你说有问题,那公布证据啊,合同呢,被打的照片呢。我就奇怪了。我也当过包工头,你这样的做法跟大马路来个人拉着你突然跟你说你欠我钱,你还不还我钱我就把这事公布到网上,然后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博取大家的同情,然后拿了钱就心满意足的走了。剩下转发关注的那些傻逼在那里发呆。看你写的那些完全是想多要钱要不到,然后狗急跳墙的咬出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情。什么开车撞人了。什么局长违法了,你既然知道这么多你可以往更高一级去举报啊,现在纪检委全国都在巡视,你可以实名打电话啊。你为什么不。你也怕,因为你的目的根本就是想多要点钱而已,所以你也有所顾虑。我说的没错吧。
  毛,刘 ,侯
这几个老板我都认识!其实刘辉人还不错,讲义气,够哥们!毛,侯两人就算了把!持续关注,楼主假如事情是真的在这个小论坛里发没用的!哥给你指条路子...
14:32  这样吧,我看你洋洋洒洒的写了一大堆。想着你也应该是多少有点文化的人。应该也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你说有问题,那公布证据啊,合同呢,被打的照片呢。我就奇怪了。我也当过包工头,你这样的做法跟大马路来个人拉着你突然跟你说你欠我钱,你还不还我钱我就把这事公布到网上,然后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博取大家的同情,然后拿了钱就心满意足的走了。剩下转发关注的那些傻逼在那里发呆。看你写的那些完全是想多要钱要不到,然后........  ------------------------------  朋友又转的是傻比,他网上说的特別清出真真的傻比现在怕了邪不压正他要是把你们祁连县的那个女娃娃送到医院,她会丢掉刚刚来到人世的小生命吗?人人看了痛心你为个啥
14:32  这样吧,我看你洋洋洒洒的写了一大堆。想着你也应该是多少有点文化的人。应该也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你说有问题,那公布证据啊,合同呢,被打的照片呢。我就奇怪了。我也当过包工头,你这样的做法跟大马路来个人拉着你突然跟你说你欠我钱,你还不还我钱我就把这事公布到网上,然后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博取大家的同情,然后拿了钱就心满意足的走了。剩下转发关注的那些傻逼在那里发呆。看你写的那些完全是想多要钱要不到,然后........  ------------------------------  真的没问?吗
14:32  这样吧,我看你洋洋洒洒的写了一大堆。想着你也应该是多少有点文化的人。应该也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你说有问题,那公布证据啊,合同呢,被打的照片呢。我就奇怪了。我也当过包工头,你这样的做法跟大马路来个人拉着你突然跟你说你欠我钱,你还不还我钱我就把这事公布到网上,然后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博取大家的同情,然后拿了钱就心满意足的走了。剩下转发关注的那些傻逼在那里发呆。看你写的那些完全是想多要钱要不到,然后........  ------------------------------  @松哥哥2015 27楼
18:22  真的没问?吗  ------------------------------  你这位朋友怎儿和他一样是斤傻比不知好坏他的证据別人能看上吗都己是官商勾结了
  现在的社会是和平的社会,看到作者写的犀利文字,真是毛孔悚然,我总觉得作为一个农民工应该本份干好自己本职工作,没有说包工头是不讲理的,就您那点工资他们扣了有何意义,您用犀利的文字阐述着那些包公头的不是,您该摸摸良心,自省一下,同是甘肃人,他们为何会得到政府的赏识与支持,而你呢,却为没有发工资一事搞得小县城沸沸扬扬,您的初衷何在?是真的就像您说的想还一个和平的祁连呢,还是另有私心?祁连本就一方净土,我想祁连人民也不需要外来人来争是否是公平,是否是和平吧?也不要因为您自己的私心而去损害别人的利益,如果您真的有冤大可去高级人民法院起诉,那里会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正义与公平。真所谓救济不救穷,在您身上可是活生生的体现,做人要明白最起码做人的原则,再谈法!
  @彬澍 29楼
21:22  现在的社会是和平的社会,看到作者写的犀利文字,真是毛孔悚然,我总觉得作为一个农民工应该本份干好自己本职工作,没有说包工头是不讲理的,就您那点工资他们扣了有何意义,您用犀利的文字阐述着那些包公头的不是,您该摸摸良心,自省一下,同是甘肃人,他们为何会得到政府的赏识与支持,而你呢,却为没有发工资一事搞得小县城沸沸扬扬,您的初衷何在?是真的就像您说的想还一个和平的祁连呢,还是另有私心?祁连本就一方净........  ------------------------------  这位先生说的对净土让畜牲给破坏了,要是祁连没有这个畜牲,天会是蓝的,祁连是美的!!!!!!!!
03:19  @尘世一枝 朋友你好、做人做事没你这样的,要你的工钱你挣了多少就因该拿多少这是必须的,他们如果不想给你这钱、你可以用很多种方法去要啊!祁连在这短短的几年内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我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而这我们肯定不是你们甘肃人民来祁连挣钱养家的原因吧。那这一年比一年远远已经在百姓生活团结方面城市发展方面和人民肃知各个方面,都不知比祁连差的没发放一起比较的甘肃省民乐县、就是因为我们祁连各大单位........  ------------------------------  朋友,地域攻击就算了吧,不要赤裸裸的暴露你无知且愚昧的眼界,你说的跟人家控诉的不在一个频道上呀
03:19  @尘世一枝 朋友你好、做人做事没你这样的,要你的工钱你挣了多少就因该拿多少这是必须的,他们如果不想给你这钱、你可以用很多种方法去要啊!祁连在这短短的几年内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我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而这我们肯定不是你们甘肃人民来祁连挣钱养家的原因吧。那这一年比一年远远已经在百姓生活团结方面城市发展方面和人民肃知各个方面,都不知比祁连差的没发放一起比较的甘肃省民乐县、就是因为我们祁连各大单位........  ------------------------------  如果你能实名实姓的证明哪个楼房是你所说的修好后根本不符合设计图纸的,那你才叫人才,否则就是造谣诽谤,你敢吗
  能实名实姓举报的可信度还是很高的,支持你!  我叫刘松,系甘肃省民乐县洪水镇刘山村的一名农民工,从2000年开始,一直在青海省祁连县永固建安公司所属建筑工地打工。今天,我满怀着对国家对政府的敬爱之情,怀着对国家惠民工程的拳拳之心,反映祁连县永固建安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违规参与招标,工程质量低劣、恶意威胁农民工的事实。  具体情况如下:  祁连县安置房1-4号楼公考招标时间为-8号,其实,该工程项目7月份已由祁连县永固建安公司动工修建,9月4-8号招标期间,四栋楼已经修建至四层,这与工程招标法定的程序格格不入。其中猫腻,可想而知。不仅如此,在施工过程中,1-4号楼基础均用废料进行修建,正负零核心区出现大量焊接接头,根据JGJ3-2002的规定,接头位置宜避开柱端箍筋加密区范围,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强节点”。他们这样的做法严重不符合施工要求,为建筑质量安全留下了巨大的隐患。此外,建安公司承建的祁连县七一路商住楼1-11号建筑质量低劣,已经成为危房。  本人因建安公司恶意拖欠,压低本人打工血汗钱、出售殴打本人、迟迟不肯解决问题等情况(另见材料)先后寻求祁连县政府、海北州政府、青海省纪委救助期间,建安公司刘会、候宝玉、毛立军、杨忠贤等人合伙同祁连县城建局马局长、严林副局长等人,不但不想办法解决问题,还欺负我一个外地农民工势单力薄,那他们没办法,态度越发恶劣,甚至现在还否认打人事实,让我想到哪里告就到哪里告去,扬言要拿出50万来买通祁连县的公检法,将办案的人一个一个“摆平”,让我一分钱也拿不到,而且派人威胁,进行人身攻击,还扬言要开车碰死我(刘会在祁连县驾车三年撞死两条人命,只判刑一年),其气焰之嚣张,嘴脸之丑陋,在社会和谐、各界共同关注农民利益的今天,出现这种行迹,天理难容,人神共愤。  日,祁连县城建局马局长、严林副局长等人指使建安公司工程分包老板刘会到我家进行威胁,威胁说如果本人不停止揭发他们恶意拖欠、压低本人打工血汗钱、出手殴打本人、承包工程的种种丑行,将要把本人送进牢房,因为祁连县的公家法院都有他们的人,可怜我六十多岁的父亲,在他们恶言威胁之下,突发高血压脑出血瘫在床,无奈住院治疗至今,才勉强脱离危险。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难道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狱,就是为我们这样被拖欠辛苦的血汗钱、遭受毒打至今没有说法的农民工而开的吗?难道,建安公司真正可以在法律面前为所欲为吗?  尊敬的首长,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工,虽然只上了小学二年级,多年来,我凭借着自己的双手收获自己的幸福,但是他们的种种恶行,使我这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也忍无可忍,恳请首长主持公道,为民做主,扶危济困,匡扶正义!  反映人:刘松  日  上述事实并非本人杜撰,如有虚假,甘愿受法律制裁!本人联系方式:甘肃省民乐县洪水镇刘山村 刘松  邮编:734500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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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大家密切关注。
  尊敬的刘松先生,您好!  您于日14:30分、15:08分在天涯论坛所属的青海版块分别以题为《青海省祁连县城建局长勾结永固建安公司利用废料修建政府安置房》、《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城建局长欺软怕硬、不秉公执法》的留言,经详细阅读后两篇留言内容一致。首先,感谢您自2000年以来对祁连城镇建设所做的贡献,也衷心的感谢您对国家对政府的敬爱之情和对国家惠民工程的拳拳之心!现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您的反映的“祁连县城建局长欺软怕硬、不秉公执法”、“恶意拖欠血汗钱”的问题。  您于日前在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拖欠工资问题,因您与施工单位未签订用工合同,且未明确每钢筋焊接接头工事费用单价,劳动大队无法解决。您先后在县委、县政府反映,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县住建局介入进行协调解决。经调查了解您在2011年、2012年在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承揽焊接钢筋接头均以每接头2.5元支付了工事费用(2012年您在祁连县中天泰国际大酒店陕西中大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焊接,每接头以5元的价格支付了工事费用)。2013年您在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承揽焊接工作,共焊接钢筋接头31027个,您要求每接头以5元的价格结算工事费用,而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则以元每接头的价格进行结算。经县住建局、劳动监察大队实地调查县城在建工程钢筋焊接接头工事费用价格在2.5元至3元之间,鉴于先前有陕西中大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每接头5元的支付价格,县住建等部门多次与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协调。日在充分征求您的意见后(签字确认),您与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均同意每焊接接头以3.5元的价格结算工事费用。并于12月12日、日先后二次对您的工资进行解决完成,您也完全接受并赞同。  1、您的总工事费用:31027个接头*3.5元/个接头=元。  其中:&1&2013年12月前已支付15000元。&2&日经县住建局、劳动监察大队协商支付66044.5元。  2、您与永固建安有限公司存在有争议款项27550元。  其中:&1&工作期间与施工单位借款争议款项22100元;&2&工作期间发生伙食费争议款项5000元;&3&工作期间丢失工具争议款项350元。  3、最终处理结果:日经县住建局会同县人民法院、信访局、劳动监察大队、永固建安有限公司和您在青海省西宁市神力宾馆(青海省政府西侧)共同协商后,您和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处理结果:您同意承担争议款项的11550元,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同意承担争议款项16000元。您于当日晚通过银行卡转账收到县永固建安公司16000元的争议款项承担款,22日您确认后出具了收款证明。至此遵照您与永固建安有限公司协商的一致意见,您应收到工事费用共计97044.5元,实收到工事费用97044.5元,您对处理结果无异议,并确认进行了签字。  在处理您工资问题上我们始终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为使您早日拿到应得的工事费用,我们在未同意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提出走司法程序的正常诉求下,积极奔走协商给予解决。每次协调均在您与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协商,每项协商结果均在您的同意下才进行解决;对于您在2013年7月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七一路商住楼工地与现场管理人员毛立军因开拉工地配电箱闸刀打架案件已由县公安局立案处理完结。您与永固建安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打架纠纷在前、劳资纠纷在后,处理工事纠纷时均征得您的同意和认可,且您与永固建安公司因钢筋焊接接头价格意见不同,引起纠纷,并非恶意拖欠,不知您所反映“恶意拖欠、压低本人打工血汗钱、出手殴打本人”的混淆视听说法从何说起,也希望您能尊重事实,如实反映问题。  二、您反映的“祁连县城建局长勾结永固建安公司利用废料修建政府安置房”的问题。  (一)项目招标问题。祁连县政府安置房1-4#楼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祁连县安置房屋建设办公室,单独法人,项目新建安置房4幢,框架结构六层,建筑面积15715.64平方米、占地面积46700平方米。项目选址在县老一完小棚户区改造区内,该区有一层砖木、土木房屋居住户56户,于日由祁连县人民政府下发《祁连县人民政府&关于祁连县旧城改造及峨堡高原新城建设征收原一完小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祁政[2013]96号)决定后进行公开通告,片区于日起开始征收至日完成征收户55户。项目计划建设伊始,县住建局作为建设工程监管部门,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祁连县安置房屋建设办公室严格按基建程序实施项目,项目于日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003)、6月15日办理了立项批复《祁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建祁连县安置房建设项目核准批复&》(祁发改[2013]第43号)、6月20日办理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月5日办理用地初审意见《祁连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祁连县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祁国土资[号),先后委托西宁天威测绘有限公司、海北州建筑设计院完成项目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委托青海巨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为元)。日委托海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公开发布公告,于日在海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经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8日核发中标通知书,项目中标单位为祁连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羊仲平;中标价为元,工期为日至日。日建设单位祁连县安置房屋建设办公室与海北州工程监理站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与祁连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办理完成质量安全备案、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后在县建设局办理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经核查海北州工程监理站《工程监理日志》、《工程开工报审表》、《混凝土施工报验申请表》;施工单位祁连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施工日志》、《工程开工报告》、《祁连县安置房建设项目1#楼井桩验收会议纪要》、《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祁连县宝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预拌混凝土开盘鉴定(祁连县安置房建设项目1#楼A-E/1-25轴井桩基础)》等资料证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开工时间为日;由建设、设计、地勘、监理、施工五方主体验收人工成孔井桩时间为日;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供应混凝土浇筑时间为日。您所反映的“该工程项目7月份已由祁连县永固建安公司动工修建,9月4-8号招标期间,四栋楼已经修建至四层,这与工程招标法定的程序格格不入。”的说词严重与事实相悖。  (二)祁连县城建局长勾结永固建安公司利用废料修建政府安置房问题。  您先后在新华社青海留言版块省委书记、省政府省长、骆玉林副省长信箱、省监察厅信箱、海北州领导信箱、祁连县领导信箱以及百度贴吧等多次留言,内容相同。省、州委,省、州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曾先后四次核查此事,并由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祁连县安置房建设项目1-4#楼基础井桩进行了钻芯取样全面检测、核查工程资料,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质询,调查取证,有完整的核查资料、笔录、影像资料。根据海北州建设工程检测试验中心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北建测字[2014]第035号、036号、042号、043号)和《祁连县安置房建设项目1-4#楼基础井桩进行了钻芯取样报告》结论,祁连县安置房建设项目1-4#混凝土、基桩钢筋材料复试合格,井桩质量检测符合规范要求,结构安全,相关资料已在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档备案,您若有疑问可直接到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  经查祁连政府安置房1-4#楼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祁连县安置房建设办公室,单独法人机构。县城建局及局长既不是建设单位,也并非项目法人,未参与项目的实施,与施工单位没有利益关系。县城建局马局长、严林副局长仅在处理您的劳资问题进行了协商和调停,您所反映的“祁连县城建局长勾结永固建安公司利用废料修建政府安置房”和“ 祁连县城建局马局长、严林副局长等人指使建安公司工程分包老板刘会到我家进行威胁”的问题没有任何依据,反映失实。您所反映“建安公司承建的祁连县七一路商住楼1-11号建筑质量低劣,已经成为危房。”的问题,该项目框架结构六层,共计5单元44户,项目已由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组织竣工验收,现住户已全部入住投入使用。截止目前,任何单位均无收到该工程任何“建筑质量低劣,已经成为危房”的投诉,建筑使用安全、正常。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关心,若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  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祁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祁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程序合规可掩盖一切。。。。。。
  @TJ1M 2楼
11:42  尊敬的刘松先生,您好!  您于日14:30分、15:08分在天涯论坛所属的青海版块分别以题为《青海省祁连县城建局长勾结永固建安公司利用废料修建政府安置房》、《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城建局长欺软怕硬、不秉公执法》的留言,经详细阅读后两篇留言内容一致。首先,感谢您自2000年以来对祁连城镇建设所做的贡献,也衷心的感谢您对国家对政府的敬爱之情和对国家惠民工程的拳拳之心!现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  ------------------------------  在党的十八大的召开以来,八项规定之后,事实摆在面前,还敢顶风冒尖,歪曲事实。领导,我只能对你说一声衷心的感谢,你已经到晚期了,无药可救了。
  @TJ1M 2楼
11:42  尊敬的刘松先生,您好!  您于日14:30分、15:08分在天涯论坛所属的青海版块分别以题为《青海省祁连县城建局长勾结永固建安公司利用废料修建政府安置房》、《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城建局长欺软怕硬、不秉公执法》的留言,经详细阅读后两篇留言内容一致。首先,感谢您自2000年以来对祁连城镇建设所做的贡献,也衷心的感谢您对国家对政府的敬爱之情和对国家惠民工程的拳拳之心!现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  ------------------------------  在党的十八大的召开以来,八项规定之后,事实摆在面前,还敢顶风冒尖,歪曲事实。领导,我只能对你说一声衷心的感谢,你已经到晚期了,无药可救了。
  @TJ1M 2楼
11:42  尊敬的刘松先生,您好!  您于日14:30分、15:08分在天涯论坛所属的青海版块分别以题为《青海省祁连县城建局长勾结永固建安公司利用废料修建政府安置房》、《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城建局长欺软怕硬、不秉公执法》的留言,经详细阅读后两篇留言内容一致。首先,感谢您自2000年以来对祁连城镇建设所做的贡献,也衷心的感谢您对国家对政府的敬爱之情和对国家惠民工程的拳拳之心!现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  ------------------------------  在党的十八大的召开以来,八项规定之后,事实摆在面前,还敢顶风冒尖,歪曲事实。领导,我只能对你说一声衷心的感谢,你已经到晚期了,无药可救了。
  @TJ1M 2楼
11:42  尊敬的刘松先生,您好!  您于日14:30分、15:08分在天涯论坛所属的青海版块分别以题为《青海省祁连县城建局长勾结永固建安公司利用废料修建政府安置房》、《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城建局长欺软怕硬、不秉公执法》的留言,经详细阅读后两篇留言内容一致。首先,感谢您自2000年以来对祁连城镇建设所做的贡献,也衷心的感谢您对国家对政府的敬爱之情和对国家惠民工程的拳拳之心!现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  ------------------------------  在党的十八大的召开以来,八项规定之后,事实摆在面前,还敢顶风冒尖,歪曲事实。领导,我只能对你说一声衷心的感谢,你已经到晚期了,无药可救了。
  @尘世一枝 上述情况均属实。请首长坚决打击顶风冒尖的犯罪份子,还望各大新闻媒体明查暗访,揭开事实的真相。
  @尘世一枝 “习主席在反腐讲话中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重要内容,是对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进行的再动员、再部署。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如果不能从严治党,就有亡党亡国的可能。习主席万岁,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TJ1M 2楼
11:42  尊敬的刘松先生,您好!  您于日14:30分、15:08分在天涯论坛所属的青海版块分别以题为《青海省祁连县城建局长勾结永固建安公司利用废料修建政府安置房》、《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城建局长欺软怕硬、不秉公执法》的留言,经详细阅读后两篇留言内容一致。首先,感谢您自2000年以来对祁连城镇建设所做的贡献,也衷心的感谢您对国家对政府的敬爱之情和对国家惠民工程的拳拳之心!现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  ------------------------------  习主席在反腐讲话中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重要内容,是对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进行的再动员、再部署。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如果不能从严治党,就有亡党亡国的可能。习主席万岁,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请密切关注。  
  @尘世一枝 1楼
10:12  请大家密切关注。  ------------------------------  上舒事实
  @TJ1M 2楼
11:42  尊敬的刘松先生,您好!  您于日14:30分、15:08分在天涯论坛所属的青海版块分别以题为《青海省祁连县城建局长勾结永固建安公司利用废料修建政府安置房》、《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城建局长欺软怕硬、不秉公执法》的留言,经详细阅读后两篇留言内容一致。首先,感谢您自2000年以来对祁连城镇建设所做的贡献,也衷心的感谢您对国家对政府的敬爱之情和对国家惠民工程的拳拳之心!现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  ------------------------------  尊敬的各位顶风冒尖的局长你所说的这些事实是真的吗?真是此地无银300两
  @尘世一枝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尘世一枝 祁连县城建局长你和有关领导你们敢对政策顶风冒尖,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你向省,州纪委领导上报的是真的吗?面对政策,面对政府,面对党性和人民你不害怕吗?事情的真相总会大白。还请省各位首长为民做主,不要想信顶风冒尖的领导,一定接开他们的猫腻。
  祁连县人民法院  关于对天涯论坛网站刊登反映的刘会  交通肇事案的答复  根据刘松于日14:30分、15:08分在天涯论坛网站所属的青海版块分别以题为《青海省祁连县城建局长勾结永固建安公司利用废料修建政府安置房》、《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城建局长欺软怕硬、不秉公执法》的留言中反映到“刘会在祁连县驾车三年撞死两条命,只判刑一年”的内容。引起院党组和审判委员会的高度重视,指令审判监督庭对两案的审理情况进行审查,经过对日作出的(2008)祁刑初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和日作出的(2011)祁刑初字第14号刑事判决书的审查,审查结果如下:  一、刘会的基本情况  刘会,男,汉族,日出生于甘肃省民乐县,身份证号50330,初中文化,民乐县洪水镇刘山村二组农民。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祁连县人民法院作出(2008)祁刑初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2年。日又因涉嫌交通肇事一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2月1日被逮捕。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祁连县人民法院作出(2011)祁刑初字第14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撤销本院(2008)祁刑初字第02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刘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缓刑部分;2、被告人刘会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3、第1、第2项合并,对被告人刘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二、刘会日交通肇事案审理基本情况  祁连县人民检察院祁检刑诉(2008)第3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会犯交通肇事罪,于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据此本院实行独人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日21时30分许,被告刘会酒后无证驾驶青F02235号小客车在Q205线OKM+700M处倒车时,将甘肃省民乐县洪水镇新墩村村民杨华压倒,被告人刘会等人将杨华送到祁连县医院治疗。杨华在转往民乐县医院途中死亡,被告人刘会等人将死者存放在民乐医院后,因畏惧受害者亲属殴打,藏在亲戚家里。日被告人刘会到祁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投案自首。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刘会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刘会共给受害人家属丧葬费等各项损失180000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属过失犯罪,无犯罪的故意,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受害人杨华到医院治疗。案发后自动投案自首,并对受害者亲属进行赔偿经济损失180000元。受害者家属以书面形式,请求法院不再追究被告人刘会的法律责任。确有认罪悔改的实际表现,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以及法定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予以从宽处罚。从而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的处罚。  三、刘会日交通肇事审理基本情况  祁连县人民检察院以祁检刑诉(2011)第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会犯交通肇事罪,于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日23时23分,被告人刘会驾驶甘G79202号小轿车沿祁连县八宝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1KM+400M处时,将沿人行横道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赵玉兰撞伤后驾车逃逸。赵玉兰经祁连县人民医院抢救后在转院途中死亡。日被告人刘会到祁连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经祁连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祁公交认字(2010)第4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形成原因是由于驾驶人刘会夜间驾驶车辆超速行驶,在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在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驾驶人刘会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赵玉兰无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刘会亲属给受害人赵玉兰亲属赔偿了死亡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170000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夜间驾驶车辆超速行驶,在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造成将受害人赵玉兰撞伤致死的交通事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刘会在将受害人赵玉兰撞伤后驾车逃逸,对其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刘会在逃逸后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其亲属积极赔偿了受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170000元,受害人亲属均书面请求对被告人刘会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对其可依法减轻处罚。亦有认罪悔罪的实际表现,但被告人刘会在缓刑考验期间又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与后罪一起实行两罪并罚。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并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1、撤销本院(2008)祁刑初字第02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刘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缓刑部分;2、被告人刘会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3、第1、第2项合并,对被告人刘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四、法律依据  (一)因作出的(2008)祁刑初字第02号刑事判决书,未适用量刑规范化,本院依据刑法及相关规定量刑。  (二)作出(2011)祁刑初字第14号刑事判决书,根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或重伤三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又逃逸的可在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的起点。被告人刘会的量刑起点确定为3年零6个月,即42个月。投案自首的减少基准刑的30%;赔偿了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的减少基准刑的30%;取得受害人亲属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羁押期间表现好减少基准刑的5%;即42个月×85%﹦35.7个月,42个月-35.7个月﹦6.3个月,四舍五入为6个月。撤销本院(2009)祁刑初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刘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缓刑部分,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一年,两项合并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三)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一)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第八条 对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是否从宽处罚、从宽处罚的幅度,应当考虑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社会影响、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生危险性等。自首的还应考虑投案的主动性、供述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的,一般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类似情况下,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的从宽幅度要适当宽于具有立功情节的被告人。  五、检察机关和受害人的意见  我院日作出的(2008)祁刑初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和日作出的(2011)祁刑初字第14号刑事判决书,检察机关均未提出抗诉,受害人家属均未提出上诉。  综上所述,本院于日作出的(2008)祁刑初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和日作出的(2011)祁刑初字第14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人刘会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两次所判的刑罚均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无量刑畸轻的情况。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刘松先生:  你于日、2月11日、2月15日、3月11日在天涯论坛青海聚焦、新华网青海板块上连续数次以同样内容发帖称“祁连县永固建安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七一路商住楼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1——11号建筑质量低劣,已经成为危房”。就此问题回复如下:  2012年祁连县永固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在七一路出让到土地一宗约1884平方米,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由公司自己开发建设商住楼项目工程,当时安排毛立军负责施工。该项目工程为框架结构、六层、共五个单元、除了一二层商铺外、住宅44套。公司在建设过程中,严格依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由青海城垣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建筑质量监管。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监督。按建设要求,每完成一项分项工程都经过了验收。工程竣工后、由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质监站等单位共同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到目前为止,无任何迹象表明该工程存在着质量问题。也没有那个单位或部门接到住户反映该工程存在“建筑质量低劣、已经成为危房”的投诉。因此,该工程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刘松在网站上发帖反应的上述问题事实失实。  祁连县永固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日
  关于刘松利用网络反映“毛利军殴打他人一案”查处情况的回复  根据日,刘松以实名在互联网信息网络青海天涯论坛、祁连贴吧平台中,以楼主“人在俊途”的网名发表了“祁连县官商勾结欺压百姓,恶霸刘会横行祁连”的文章(贴子),并称:2013年下半年我辛辛苦苦挣下的工钱,工程队负责人侯宝玉、建筑公司包工头刘会、毛利军等人为了克扣、讹诈我应得的工钱,先是在工地将我殴打致伤,住院一个多月,然后勾结祁连县县政府、城建局、公安局等部门有关人员采取诱骗、恐吓、强迫等手段,将我所挣下的血汗钱讹诈掉了5万多元。在公安局派出所处理殴打我的凶手时,也只是给我简单地处理了一点医药费对于我的误工费、护理费和后期治疗费置之不理,凶残的打人者不但没有受到任何法律惩处,逍遥法外。  就上述反映的案件查处情况,祁连县公安局作如下答复:  一、案件来源  日8时7分刘松(系甘肃省民乐县洪水镇刘山村人)向祁连县公安局110报案“我在一完小工地被老板毛立军殴打,请出警。”接警后,祁连县公安局八宝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警情。  二、案件调查事实  接警后于日祁连县公安局八宝派出所受理为治安案件进行了查处,经查, 9月28日早上刘松到工地找包工负责人毛立军核算工资,因单价问题两人没有谈拢,刘松就把工地上的电闸关掉,关掉后又去找毛立军算工钱,两人还是没有谈成,刘松又返回电闸处准备拉闸,毛立军上前制止时两人发生争执,随后毛立军用拳脚将刘松殴打致伤,后被在场的其他人员劝开,当日下午刘松到民乐县医院住院治疗,11月19日刘松伤情恢复稳定后,经祁连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室进行了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鉴定结论为:刘松伤情为轻微伤。  三、案件处理情况  综合案件调查事实、证据及危害结果,祁连县公安局办案部门定性为“毛立军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治安案件定性规定相符,同时,被侵害人刘松伤情鉴定意见为轻微伤,其鉴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准确;鉴于该案件是因劳资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办案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之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三)项“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及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对该案进行了调解,经两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违法行为人毛立军赔付被侵害人刘松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贰万元整(20000元),并当场履行支付了赔偿费用,据此案件承办部门八宝派出所依法可以不再对违法行为人毛立军给予治安处罚。  经我局对刘松被毛立军殴打一案的调查及处理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查处案件,该案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结果与法相符。刘松在网上发帖反映的“在公安局派出所处理殴打我的凶手时,也只是给我简单地处理了一点医药费对于我的误工费、护理费和后期治疗费置之不理”的问题,与祁连县公安局受理该案及调查、处理的全部执法活动完全不符。  祁连县公安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祁连县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  关于刘松在天涯论坛网络上反映有关问题的回复  关于天涯论坛《祁连县官商勾结欺压百姓,恶霸刘会横行祁连》中提到“勾结祁连县县政府、城建局公安局等部门有关人员采取诱骗、恐吓、强迫等手段,将我所挣得血汗钱讹诈掉了5万多元。”的回复:  刘松于日前在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拖欠工资问题,因刘松与施工单位未签订用工合同,且未明确每个钢筋焊接接头工事费用单价,劳动大队无法解决。刘松先后在县委、县政府反映,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县住建局介入进行协调解决。经调查了解刘松在2011年、2012年在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承揽焊接钢筋接头均以每个接头2.5元支付了工事费用(2012年在祁连县中天泰国际大酒店陕西中大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焊接,每个接头以5元的价格支付了工事费用)。2013年刘松在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承揽焊接工作,共焊接钢筋接头31027个,刘松要求每个接头以5元的价格结算工事费用,而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则以元每个接头的价格进行结算。经县住建局、劳动监察大队实地调查县城在建工程钢筋焊接接头工事费用价格在2.5元至3元之间,鉴于先前有陕西中大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每个接头5元的支付价格,县住建等部门多次与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协调。日在充分征求刘松的意见后(签字确认),刘松与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均同意每个焊接接头以3.5元的价格结算工事费用。日、日先后二次对刘松的工资进行解决完成,刘松也完全接受每个焊接头按3.5元的价格计算工钱。  1、刘松的总工事费用:31027个接头*3.5元/个接头=元。  其中:&1&2013年12月前已支付15000元。&2&日经县住建局、劳动监察大队协调支付66044.5元。  2、刘松与永固建安有限公司存在有争议款项27550元。  其中:&1&工作期间与施工单位借款争议款项22100元;&2&工作期间发生伙食费争议款项5000元;&3&工作期间丢失工具争议款项350元。争议款未达成一致,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出具证明材料(附后)。  2014年元月刘松就争议款上访到省信访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处理问题小组,日在西宁市召开由县城建局局长、信访局局长、县法院副院长、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当事人刘松、侯保玉参加的工资争议协调会,经共同协商后,刘松和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处理结果:刘松同意承担争议款项的11550元,县永固建安有限公司同意承担争议款项16000元。刘松于当日晚通过银行卡转账收到县永固建安公司16000元的争议款项承担款,22日刘松确认后出具了收款证明。至此遵照刘松与永固建安有限公司协商的一致意见,刘松应收到工事费用共计97044.5元,实收到工事费用97044.5元,刘松对处理结果无异议,并确认进行了签字。  刘松所反映的“我找遍了祁连县劳动局、城建局、法院、公安局、县委县政府等部门,却无人理会,状告无门”的反映严重失实。  祁连县城建局
祁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日      
  祁连县城建局  关于刘松在天涯论坛及向纪委反映有关问题的回复  1、在天涯论坛发布的《青海省祁连县城建局局长欺软怕硬,不秉公执法》的帖子中提到的“日,祁连县城建局马局长、严林副局长等人指使建安公司工程分包老板刘会到我家进行威胁,威胁说如果本人不停止揭发他们恶意拖欠、压低本人打工血汗钱、出手殴打本人、承包工程的种种丑行,将要把本人送进牢房”的问题。  2、向纪委反映“城建局局长马生财、闫局长指使刘会用10万元钱摆平安工程质量”的问题。  现我局回复如下:  祁连县城建局马生财、闫林同志并未指使他人对其家人进行威胁,也未指使刘会用10万元摆平工程质量,刘松所说严重失实。  祁连县城建局  日
  尊敬的刘松先生:  您好!  您于日在微信中发表题为《祁连县官商勾结欺压百姓,恶霸刘会横行祁连》、《青海省祁连县城建局长欺软怕硬、不秉公执法》的帖子中反映的以下问题现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八宝镇拆迁安置房1-4#楼工程在施工过程中,1-4号楼基础均用废料进行修建,正负零核心区出现大量焊接接头,根据JGJ3-2002的规定,接头位置宜避开柱端箍筋加密区范围,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强节点”。他们这样的做法严重不符合施工要求,为建筑质量安全留下了巨大的隐患”问题的答复。  根据您在网上的反映(同时也是您向青海省纪委、监察厅信箱中反映的同一问题),祁连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城建局协调上一级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同时,青海省纪委、海北州纪委责成海北州住建局对此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测。日、8日,由海北州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人以及海北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验中心技术人员赴现场对祁连县安置房建设项目1-4#楼基础井桩进行了钻芯取样全面检测、核查工程资料,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质询,调查取证,有完整的核查资料、笔录、影像资料。此次检测费用共计两万元整,由永固建安公司第三项目部支付。根据海北州建设工程检测试验中心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北建测字[2014]第035号、036号、042号、043号)和《祁连县安置房建设项目1-4#楼基础井桩进行了钻芯取样报告》结论,祁连县安置房建设项目1-4#混凝土、基桩钢筋材料复试合格,井桩质量检测符合规范要求,结构安全,相关资料已在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档备案,您若有疑问可直接到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  附件:安置房1-4#楼质量检测报告  祁连县安置房建设办公室  日                    
  禁得起查吗  
  公安局治安调解协议书
  公安局治安调解协议书      
  @祁连县委宣传部 19楼
11:09  祁连县人民法院  关于对天涯论坛网站刊登反映的刘会  交通肇事案的答复  根据刘松于日14:30分、15:08分在天涯论坛网站所属的青海版块分别以题为《青海省祁连县城建局长勾结永固建安公司利用废料修建政府安置房》、《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城建局长欺软怕硬、不秉公执法》的留言中反映到“刘会在祁连县驾车三年撞死两条命,只判刑一年”的内容。引起院党组和审判委员会的高度重视,指令审判监督庭对两案的........  ------------------------------  2次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这么个判法???而且第一次是无照驾车,短短2年再次驾车撞人,驾照有吗?如果没有,可以说这样的人有故意杀人的嫌疑!第二次逃逸十多天抓回去也叫自首?而且这样的人估计现在依然开车在街上耀武扬威,执法部门有作为吗?
  有钱能使鬼推磨啊,这真是个操蛋的社会,即使有驾照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好像法律规定是终身不可以再取得驾照的了吧?可人家可以再次驾车撞死人照样逃逸,怎样?赔几个钱进去象征性蹲几个月,出来照样开车嚣张啊,真是去年买了个表啊!别的那些建筑方面的也看不懂,楼主,你这个正义伸张估计难呀!!!
  2次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这么个判法???而且第一次是无照驾车,短短2年再次驾车撞人,驾照有吗?如果没有,可以说这样的人有故意杀人的嫌疑!第二次逃逸十多天抓回去也叫自首?而且这样的人估计现在依然开车在街上耀武扬威,执法部门有作为吗?
  关于青海省海北州建设工程检测实验中心对于祁连县安置房1-4号楼的现场检测报告是否合适的问题。  对于网上所出示的该份检测报告来看,检测的主题以及形式看似中规中矩,完全符合规定,在外人看来,这确实是一份完美的报告,似乎就是对我刘松所编造“谎言”的游戏回击,但还是进过我认真拜读之后终于发现了有一个“小问题”,希望得到你们的解释,该报告所检测的内容是混凝土芯样抗压强度检测,最终的检测结果也是所取芯样符合标准,但是我不理解的是为什么我从来对楼体的混凝土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只是对内部使用的钢筋材料提出异议,而你们却偏偏检测混凝土符合不符合标准,却对于楼体内钢筋是否符合要求只字不提呢,这样的检测报告和我举报的问题真可以说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啊!恳请有关部门对此问题给我以清楚的解释,以解除我对该问题的疑惑!
  关于青海省海北州建设工程检测实验中心对于祁连县安置房1-4号楼的现场检测报告是否合适的问题。  对于网上所出示的该份检测报告来看,检测的主题以及形式看似中规中矩,完全符合规定,在外人看来,这确实是一份完美的报告,似乎就是对我刘松所编造“谎言”的游戏回击,但还是进过我认真拜读之后终于发现了有一个“小问题”,希望得到你们的解释,该报告所检测的内容是混凝土芯样抗压强度检测,最终的检测结果也是所取芯样符合标准,但是我不理解的是为什么我从来对楼体的混凝土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只是对内部使用的钢筋材料提出异议,而你们却偏偏检测混凝土符合不符合标准,却对于楼体内钢筋是否符合要求只字不提呢,这样的检测报告和我举报的问题真可以说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啊!恳请有关部门对此问题给我以清楚的解释,以解除我对该问题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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