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关于石炭井焦煤分公司“6.1”运输事故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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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来源: 石嘴山市公安局
关于对神华宁夏煤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石炭井焦煤分公司等3家单位《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非营业性)予以注销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廳《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贺兰山(石嘴山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作方案》的精神依据自治區公安厅《宁夏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以下3家依法关闭退出、到期未申请换发许可证的煤礦企业市公安局决定依法注销其《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
1.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炭井焦煤分公司编号:4。
2.宁夏松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编号:6。
3.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能煤业分公司(到期未申请换发许可证)编号: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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