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工资收入总额与公司账面上【应付工资】总额的差异,怎么做能一致?_百度知道
个人所得税申报工资收入总额与公司账面上【应付工资】总额的差异,怎么做能一致?
1?谢谢现在有关工资发放的会计分录如下、公积金”之后的收入额,我们想避免这个差异的产生大家好:应付工资 20000
贷。请问!税务局让企业自查个人所得税申报时的工资收入总额:借,并找出差异原因.当月发当月工资.实际发放时?或者说,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不产生这种差异呢。我们公司一直是按照税法制度来代扣代缴个税的,但是这次自查还是有差异;而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上报的工资费用支出额是【应付工资】的总额:在个税申报时所申报的收入额是扣除了“可税前扣除的社保,差异的原因就是,在账目上该如何操作呢: 借:管理费用-工资 20000
贷:应付工资
200002,与企业汇算清缴是上报的工资总额是否有差异
提问者采纳
税局有说存在差异是不允许的吗,你可以跟他解析的:其他应付款--四金扣款3600
应交税金-个税
14900 发放的时候,那就必然会存在差异你的分录没有问题。要是你们真是看着差异不顺眼:管理费用-工资 20000
贷,按实发的金额计:借,所以你们的帐没有错?他真提出疑义,那你们以后就自己帐上处理一下了,所以你没办法象二楼说的那样填写:借,存在就存在。所以你填写汇总清算的时候要填的是帐上的“应付工资”,你不口扣系统它就自动生成多交税了:计提工资时:应付工资
贷。你申报个税时本身就是要填写扣除了社保后的金额,其实口径不一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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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的工资总额应是包含五险一金的工资总额会计分录没有问题。明细申报表中单独有一列可以填写五险一金扣除额的,与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工资总额应该是一致的。按照这个填写就不会有差异了。另外有一列填写扣除数2000元。个税明细申报时
上面的会计分录是对的,只是个税申报时按应付工资总额填上就不存在差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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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发放当月的工资一起计算个税。 2、如果没有发年终奖,金额又大,我想,可以变通一下,作为一年一次的年终金来计个税,(应发工资除以12个月的那种方法)。
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双薪”即第十三个月工资,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1600元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16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某职工2006年元月份取得当月工资及奖金2000元,又取得第十三个月工资1000元。那么,在不考虑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可扣除项目的前提下,该职工当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元月份工资奖金应缴纳税款为()×5%=20元第十三个月工资应该纳税款为%-25(速算扣除数)=75元两项合计,该职工元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5元。 又如:某职工2006年元月份取得当月工资及奖金1500元,又取得第十三个月工资600元。那么,在不考虑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可扣除项目的前提下,该职工当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600)×5%(速算扣除数)=25元
但又有一个问题,在软件申报中(广东省),那应该把这个薪金归入哪一项呢?
应付职工薪酬
楼上算的不对.现在应该这样算, 沿用上例:某职工2006年元月份取得当月工资及奖金2000元,又取得第十三个月工资1000元。那么,在不考虑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可扣除项目的前提下,该职工当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元月份工资奖金应缴纳税款为()×5%=20元 2)第十三个月工资应该纳税款为: 1.确定税率:.33,因此税率为5% 2.应纳税金: 共应交纳:20+50=70元.
在软件申报中(广东省),那应该把这个薪金归入哪一项呢? 应付职工薪酬-全年一次性奖金
楼上兹兹1的计算是正确的!!支持!!
将1000元作为年终奖来计算,平分12个月!
兹兹1小姐税局的?
原来该这样做哦
/New/TechForum/Content_alarm.asp?idWriter=972046&Key=&idItem=361&idArticle=17642& 这是我很久前贴的相关的贴
那如果12月发1000,13个月发2000奖金那怎么计算呢? 两种方法哪种对呢? 1、1000不计税 2000换应纳税所得额算 =175 2、(00)*10%-25=115 取哪个方法啊?
那如果12月发1000,13个月发2000奖金那怎么计算呢? 两种方法哪种对呢? 首先,从避税的方面考虑(注意,避税不同偷税啊)
1)按实际操作:
12月份1000元,(&1600)不用纳税
13月工资2000,则应纳税为:0元 应纳税额为:100元
2)避税的方法,
把2000元当成12月份的工资,则()*5%=20
把1000元当成13月份的工资,则 应纳税额为:70元 请自己考虑选择.呵呵 要提醒大家的是,这种发放每年度只能用1次.如果是半年发一次奖金的,就要考虑清楚了.
如果12月发1000, 13月发600 不交税 600/12=50 税率5% 应交税款为600*5%=30 对否
嗯,做个记号,也许以后用得着
那如果12月发1000,13个月发2000奖金那怎么计算呢? (1)如果12月发1000,小于1600不纳税;
13个月发2000,[2000-()]/12=116.67,适用税率5%。 应纳税额=[2000-()]*5%=70。 (2)如果12月发2000,第13个月发1000 12月应纳税额=()*5%=20 第13个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1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 适用税率: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资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晕啦,到底谁对啊。 引用兹兹的理解: 那如果12月发1000,13个月发2000奖金那怎么计算呢? 两种方法哪种对呢? (1)按实际操作: 12月份1000元,(&1600)不用纳税 13月工资2000,确定税率.67
则应纳税为:0元 应纳税额为:100元 而按凡凡的理解:
应该是1000不用缴税
{-1000)}\12=116.67 税率为5%(注意跟兹兹确定方 法不一样
应缴0 虽然结果一样,但按照每个人的理解计算过程还是有些差异的。 现在如果12月发1000 13个月发400的话
按兹兹的理解:12月工资&1600不用缴税 400按5%征收:400*5%=20元 应缴20元的税
而按凡凡的理解:12月工资&1600不用缴税 而按凡凡的第2条公式: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确定税率时则会出现负数 {400-()}\12=-200\12=-16.67 不就是不用交税了?
小弟比较糊涂请指导,不胜感激!
其实实际操作中不会那么死板的,因为如果这是全年唯一的奖金话,是可以用这次机会很好的避税的(不是逃税哦。。哈哈) 如楼上所说:12月薪资1000;年终奖400, 如果是我处理,我就会合并起来直接发给他,加起来也不够起征点呢,当然也不用缴税了 另外如果员工的收入较高,例如 12月薪资 10000,年终奖金8000;这就可以把薪资和奖金重新做一下分配,利用有关年终奖的税率核定方法做到避税。 试算比较一下: (1)薪资10000+年终奖金8000
薪资所得税:(*20%-375=1305
年终奖所得税:.67 税率 10%
合计纳税:0 (2)将薪资和年终奖重新分配:薪资3600+年终奖14400
薪资所得税:()*10%-25=175
年终奖所得税:0 税率10%
合计纳税: 175+ 总结:对于公司来讲,发给员工的年终奖金和薪资合计是18000,但是只要在分配上做调整,就可以利用税法对于年终奖征税的规定为员工避税,重新将薪资和年终奖分配的原则是,年终奖和薪资适用的税率越接近,计算出来的税额就越少,如本例,都是采用10%的税率。 这也是我在年末工作中实际采用的方法,对于公司来讲不用多付出,对于员工来讲可以少缴税,还是合法的,只是我辛苦一些罢了^_^ 另外作为年终奖金,还需要尤其注意的是,在(年终奖金/12)选择税率时候,如果在所得税超额累进的临界值如 500 附近需要特别注意,因为有可能出现员工奖金多一块钱就要跨越到另外一个级数,多负担的税赋就要多几百块,有关此类的例子也不少,就不再赘述了。 大家交流学习吧,哈哈
亦凡凡的解释是对的。
小弟俺跪谢了!\^0 0^/
我做一个记号,下次也许用得着
你预提不就行了,这样金额不就要以摊出去了吗?
只要合法,保证员工少交税!
赛大米举的例子很好
为什么要避个税? 这个又不用公司承当!月工资1万以上让他自己去报去,爱交多少交多少!
月工资一万以上交这点税就不用避了.
buaishuohua的方法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其方法是标准,其他人的方法是在玩自己.或美名&合理避税&.
只要合法,保证员工少交税!
第一种方法是,年终奖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1600元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方法是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奖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时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三种方法是年终奖除以12低于1600也要纳税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后的余额,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1600元也应该纳税。 因为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在工资中已扣除,用全年奖金除以12,主要是为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不能作为判断是否纳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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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很深奥呀.
这下我也知道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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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没有进天涯,今日看到关于个税问题真的收益不少.
HR算好给你就得了.别告诉WO你门公司没有HR.
学了不少东西,谢谢楼上所有朋友的解答。
还有告诉大家一个消息,企业代扣代缴个税,年终可按税款金额到地税申请2%的退税,所退的税款不入公司帐上,可做财务经费吃喝玩!
昏迷中,佩服佩服
请问,若是外籍人员,抵扣基数为4800元,12月工资已超过基数交个税,13月工资按除以12*适用比率的方式计算,适用比率是否跟抵扣1600的人员一样???
buaishuohua算的是对的,别的哥们都说得不对。 苏州会计师视野群号:,有资深会计师和税务方面的专家解答。有问必回,并且是随时在线哟。
支持。。。。
我一直想问一下年终奖金计提个税的问题,如果每个月都没有计提奖金,能不能一次发放,并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提个税的方法,计提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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