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江山更爱美人县人祝臣的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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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朱瑞熙先生《是伪作》
一九八六年《南开学报》发表了李庄临、毛永国二先生《岳飞新证》一文。文章根据从浙江江山县收集到的《须江郎峰祝氏族谱》(以下简称《族谱》)记载,指出一位名叫“祝臣”的历史人物是“北宋绍圣年间兵部尚书、太子少保、都督征讨大元帅、上柱国、宣国公”,他有一个儿子“祝允哲”,是“靖康元年钦宗敕授大制参、督理江广粮饷、提督荆襄军务”。更为重要的是,《族谱》收录了以下两首词作:
岳飞《满江红.与祝允哲述怀》:
  怒发冲冠,想当日、身亲行列。实能是、南征北战,军声激烈。百里山河归掌握,一统士卒捣巢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励臣节。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金城门阙。本欲饥餐胡虏肉,常怀渴饮匈奴血。偕君行、依旧奠家邦,解郁结。
祝允哲《和岳元帅述怀》:
  仗尔雄威,鼓劲气、震惊胡羯。披金甲、鹰扬虎奋,耿忠炳节。五国城中迎二帝,雁门关外捉金兀。恨我生、手无缚鸡力,徒劳说。
  伤往事,心难歇;念异日,情应竭。握神矛,闯入贺兰山窟。万世功名归河汉,半生心志付云月。望将军、扫荡登金銮,朝天阙。
李庄临、毛永国二先生据此认为,现在流传的《满江红.怒发冲冠》是岳飞作品,《族谱》所收是该词的原稿,现在流传的是后来的定稿。
李、毛二先生的文章指出上述二词作的发现是《满江红.怒发冲冠》为岳飞作品的新证据。然而,朱瑞熙先生于1988年发表一篇名为《《是伪作》的论文,以六个部分立论,“论证”了自己“《须江郎峰祝氏族谱》是伪作”的观点,并以此断定《满江红.怒发冲冠》不是岳飞的作品。朱先生文章的六个部分是:
  (一)宋代没有“祝臣”这个人;
  (二)宋代没有“祝允哲”这名官员;
  (三)所谓《允哲公和岳元帅述怀》词是一篇伪作;
  (四)所谓祝允哲《乞保良将疏》也是一篇伪作;
  (五)所谓岳飞《调寄满江红.与祝允哲述怀》也是一篇伪作;
  (六)作伪者是明代或清代的祝氏后人。
朱先生这一篇大作,多年来为许多力图否定《满江红.怒发冲冠》为岳飞词作的人所引用,影响甚大。然而,该文的论据绝大多数是错误的,其余的也都有不足以服人之处。本文试对其进行系统的点评。
一、宋代真有“祝臣”这个人
朱先生大作第一个论点是“宋代没有‘祝臣’这个人”,其论证总结起来,有:
  1。朱先生“查遍《宋人传记资料索引》以及《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史》等宋代主要文献”,没有查到“祝臣”这个人,因此得到“宋代绍圣年间根本没有‘祝臣’这个人”的结论。
  2。朱先生根据“宋代规定”,说一定品级以上的官员在宋代“国史”中都该有“传记”,而因为元代修宋史以宋朝“国史”为蓝本,所以推断说如果祝臣真是“兵部尚书、太子少保、都督征讨大元帅、上柱国、宣国公”,那么应该在元朝修的《宋史》中出现。《史》中不出现“祝臣”,所以此人不存在。
  3。朱先生认为祝臣的官是“身负重任的官员”,其“政治活动必然会在《宋史》、《宋会要》《续资治通鉴长编》以及其他数百种宋代史籍中留下蛛丝马迹,不至于影踪全无”。“查无此人”必定是“没有此人”。
  4。朱先生说“大元帅”一职到北宋末年,也就是“绍圣年间”以后才出现,祝臣的官衔“大元帅”是虚构的。官衔虚构,所以此人物也是子虚乌有。
以上朱先生所说看起来好像很有说服力。可是,他的结论偏偏是错的!《浙江通志》上就有两处出现“祝臣”这个朱先生认为子虚乌有的人物!事实上,不仅《浙江通志》有,相应的《县志》、《府志》也都有关于祝臣的记载!
《浙江通志》卷48有:
  “祝臣宅,天启《衢州府志》在江山县郎峰下。”
指出在“江山县郎峰下”有祝臣的故居。而《浙江通志》卷123记载北宋“嘉祐六年辛丑王俊民榜”的进士,其中有一行是:
  “祝臣,江山人,少师。”
这说明,祝臣实有其人,是江山县人,公元1061年“王俊民榜”进士,官做到“少师”。
据文渊阁《四库全书》中《浙江通志》序文,该通志始修于明朝嘉靖期间,根据本省历朝各郡、府县志及其他文献资料而修。因此,它的资料来历是历代地方志等可靠资料,它记载祝臣的条文是没有什么疑问的。至少可以肯定,北宋有“祝臣”这个人,是江山县郎峰人,衔头是少保、少师、少傅“三少”之一,也许是《族谱》记载的“少保”,也可能是《通志》的“少师”。
那么,朱先生错在哪里呢?依笔者看,朱先生错在好几个地方。第一,朱先生太相信宋朝高官“必”立传的“规矩”。其实,通观历史,中国历代的“规矩”都不是被严格遵守的,信其“必”,可说是书生之见。举个例子:明太祖定下了极严的“规矩”来禁止“宦官干政”,历史事实却是严重的宦官专政、乱政。第二,朱先生相信高官“必然”在主要史料中留下“蛛丝马迹”,这也只是“想当然”而已。殊不知,北宋中后期党争激烈,政坛风云变幻,许多高官只是政坛匆匆过客,历史淘汰之后的史料中可能早已了无痕迹。也举个例子:去年南京挖出秦桧一个儿子的坟墓,其人高官,其母更是追赠“燕国太夫人”,却在史书上也“影踪全无”--史料记载秦桧的儿子的地方有很多,却从来没有提到这个人!第三,朱先生因为认定北宋绍圣时没有“大元帅”一职,加上祝臣官衔中的其他疑问,因而怀疑祝臣其人的存在,这是见小而疑大。《族谱》是后人修撰的,修撰之时离先人逝世时日已远,难免记载有不尽可靠之处。而族谱的通病是为了“夸耀”而添加不实之词,因此,祝臣的官衔问题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家族“记忆”不清,二是后人为了“夸耀”而给自己的祖宗“加官进爵”。然而“三少”之中,“少师”高于“少保”,这是粗通官制的人都知道的。因此,《族谱》中记祝臣为“少保”,比之《浙江通志》不高反低,当是家族记忆模糊,而非自行“加官进爵”。因此可以推论,即便真的是绍圣年间没有“大元帅”一职,祝臣的官衔大约只是后人追记之误,并非一切都是瞎编。
二、宋代也真有“祝允哲”这个人
朱先生文章的第二部分说宋朝没有“祝允哲”这个人。他的论据第一条仍然是宋朝“主要史料”中没有关于“祝允哲”这个人的记载,然后是说祝允哲的“靖康元年钦宗敕授大制参、督理江广粮饷、提督荆襄军务”的头衔中有不少问题。具体地说,朱先生说“大制参”前面应该有一个地域名,没有即是有假。其次,朱先生指出“督理江广粮饷”中“江广”一词可疑,历史上只有“湖广”没有“江广”,“督理江广粮饷”之衔,让人怀疑。其三,朱先生说“宋代也不曾使用‘提督’这个官称”,“提督荆襄军务”之衔,是明朝之称,显然有伪。
不幸的是,朱先生这回又错了好几个地方。首先,据《浙江通志》卷124记载,“元符三年(公元1100)庚辰李釡榜”进士中有
  “祝允哲,江山人,荆湖制参”。
一行,说明祝允哲和父亲祝臣一样,虽然也不曾在“主要史料”中留名,却也实实在在地存在过,而他的官衔是“荆湖制参”!从《浙江通志》看到,“大制参”前面是有“荆湖”这个地域名的,《族谱》没有胡说,只是“家族记忆”模糊,记载不准确而已。既然家族记忆不那么清楚,依笔者看,“江广”只是“湖广”的笔误或者记忆错误,而不是朱先生所认为的胡编乱造。
那么“提督”呢?是不是如朱先生所说“宋代也不曾使用‘提督’这个官称”呢?答案是否定的。《宋史》中带有“提督”二字的官衔出现过数十次之多,例如《宋史》卷31有“李宝为浙西副总管、提督海船驻平江”,《孟珙传》中孟氏曾为“峡州兵马监押、兼在城巡检、京湖制置司差、提督虎翼突骑军马”。“主要史料”记载如此,想来朱先生并未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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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断定《允哲公和岳元帅述怀》一词是伪作根据不足
朱先生大作第三部分断定《允哲公和岳元帅述怀》一词是伪作,根据有两条。第一条说词作写作的年份绍兴三年岳飞充任“江南制置使”后“始能成军”,当时岳飞并没有被称为“元帅”,因此《允哲公和岳元帅述怀》便是“伪”。第二条朱先生引用《宋史》、《金史》、《南渡录》等史料,论说绍兴三年(公元1130年)南宋朝庭并不知道宋徽宗、宋钦宗被囚在“五国城”,因此词作中“五国城中迎二帝”一句,显然是后人作伪。然而,不幸的是,这两条也都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南宋官民真的在绍兴三年不知道徽、钦二帝在五国城,那么,《允哲公和岳元帅述怀》一词便难逃“伪作”之名;反之,则是朱先生“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所以这个问题最为重要,咱们得先来考证它。那么,南宋朝庭是什么时候知道徽、钦二帝在五国城的呢?是不是如朱先生所说,绍兴三年时南宋君臣对此还一无所知呢?答案是否定的。诚然,朱先生所引史料中有绍兴五年胡寅说过“知二帝所在者谁欤?”的话。然而,《宋史》中有明确记载,显示其实至迟在绍兴二年秋,南宋朝庭君臣就已知道徽、钦二帝的确切下落。
《宋史》卷371有《王伦传》,提到绍兴二年王伦回到南宋之前,“有商人陈忠密告(王)伦二帝在黄龙府,(王)伦遂与(朱)弁及洪皓以金遗(陈)忠往黄龙府潜通意,由是两宫始知高宗已即位矣。”
《宋史》卷373是朱弁、洪皓等使金大臣的传记。朱弁是王伦的副使,“建炎初”为“通问副使至云中”。绍兴二年,“弁与正使王伦探策决去留”,王伦回南宋,而朱弁“以印为信”,留在北方。《洪皓传》说到洪皓私下派人通问徽钦二帝时说:“方二帝迁居五国城,(洪)皓在云中,密遣人奏书,以桃梨粟麦献,二帝始知帝即位。”
《建炎以来系年要略》卷40记载建炎四年十二月的史事,写道:“初,徽猷阁待制洪皓与右武大夫龚璹持命至太原,金令其阳曲县主簿张维馆伴,留几岁,金遇使人礼益削。是岁,始遣皓、璹至云中,时通问使朝奉郎王伦、閤门宣贊舎人朱弁已被拘。伦、皓因以金遗商人陈忠,令密告两宫以本朝遣伦等来通问。于是二帝始知建炎中兴之实。”
“二帝迁居五国城”之事在建炎四年,所以,“方二帝迁居五国城”一句之中,“方”字正是说“私下派人通问二帝”就在当年。两史书的三处记载参照,可以知道说的是同一件事,都是在王伦回南宋的绍兴二年之前两年的建炎四年,王伦、朱弁、洪皓合谋,出钱让陈忠去见徽、钦二帝的事情。由此可知,徽、钦二帝迁于五国城,在当时正在金国,尤其是在云中的南宋使者中并不是什么秘密。
《王伦传》说的地点是“黄龙府”,而《洪皓传》则明确说是“五国城”,这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但陈忠“通意”成功则是毫无疑问的,所以王伦、洪皓知道“五国城”其地其名,实在没有问题。真正可能的原因在于当时“五国城”远而荒,大概被南人当作是“黄龙府”的属地,如此而已。想想岳飞的“直捣黄龙”之言,就知道这个判断应该是不错的了。
所以说,王伦、洪皓在建炎四年冬就知道徽、钦二帝在五国城,而王伦又于绍兴二年秋天回国,所以朝中官员在绍兴三年之前知道这个消息是不奇怪的。即便因为某些政治原因,朝庭忌谈二帝的下落,对一般臣民封锁徽、钦二帝被囚于五国城的消息,但既然朝中有人知道这个消息,岳飞又是一位真心想“迎还二帝”的将领,他通过自己的渠道知道“二帝”在五国城,就是正常而毫不奇怪的了。
《宋史》卷27《高宗本纪》说绍兴二年九月“遣潘致尧等为金国军前通问使附茶药金币进两宫”,十月“潘致尧至楚州,通判州事刘晏劫其礼币奔刘豫”,三年五月“潘致尧还言金人欲重臣通使以取信”。这里,潘致尧出使走的线路是荆湖一线,这是值得注意的。即便因为政治原因,朝庭忌谈、封锁二帝的下落,但潘致尧是出使金国的使者,他知道二帝的行踪则是再正常不过的。而因为潘致尧走的是荆湖一路,祝允哲当时正是荆湖制参,他知道徽钦二帝身在五国城也是渠道明显,不足为怪的。更何况岳、祝二人写词唱和,信息可以共享,因此岳飞、祝允哲在作词的绍兴三年已经知道“五国城中囚二帝”,是非常可能的,丝毫不该怀疑的。
因此,无论朱先生引用的文字是怎么说的,都不能推翻王伦、洪皓、潘致尧等使臣知道“五国城中囚二帝”之事,也不能否定岳飞、祝允哲知道“五国城中囚二帝”的可能,因而也不能“证明”《允哲公和岳元帅述怀》中“五国城中迎二帝”一句是后人伪作!相反,从以上所引《王伦传》、《洪皓传》来看,在绍兴三年,关心徽钦二帝境况的南宋官员应该是知道他们的下落的。
有人会问,为什么绍兴五年胡寅还说“知二帝所在者谁欤”这样的话呢?笔者想说,这不是本文有义务讨论的问题。王、洪二《传》中事实俱在,胡寅此话是不正确的。如果非要说一句解释的话,那么笔者猜测是政治气氛让朝臣忌谈“五国城”之事,所以胡寅可以冠冕堂皇地在他的“政论文”中声问“知二帝所在者谁欤?”其实,他自己很可能是知道的。
至于说岳飞是不是“元帅”,那要看是站在谁的角度。也许在祝允哲与岳飞见面的绍兴三年,岳飞还不能称为“元帅”。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祝允哲的词作被祝氏《族谱》题名为《允哲公和岳元帅述怀》。祝允哲当然不会自称为“允哲公”,由此可见题此名者是修撰《族谱》的祝氏后人。在后人的眼里,岳飞是“元帅”是不奇怪的,而由词的标题中有“元帅”一词而断定词作为“伪作”,实在不得不说是太轻率了。
四、断定《乞保良将疏》为伪作的根据不足
朱先生大作第四部分断定《族谱》中署名祝允哲的《乞保良将疏》为“伪作”的理由有两条。第一条是说《乞保良将疏》头一段中有“以复二帝”一句,而其时徽宗已死,说“以还二帝”是“笼统”而不确的。朱先生引了一些当时的议论文字,例如张戒提出“故地、梓宫及渊圣必无可归之理”(注:“梓宫”是徽宗的棺材,“渊圣”是钦宗),以此论说当时说话作文都应该把死、活分开,“笼统”就“显然是不熟悉这段历史的人随意编造的结果”。朱先生第二条理由是说当时的政治形势之下,如果祝允哲真的上《疏》以全家七十口保岳飞,肯定是当时轰动一时的大事,因而“主要史料”中一定会留下痕迹。而因为“有关记载却皆付诸阙如”,所以“不能不使人怀疑‘祝允哲’其人其事纯属子虚乌有”了。这两条理由,依笔者的观点,仍然是根据不足的。
首先,“死帝”、“活帝”都是“帝”,“以还二帝”虽嫌“笼统”,却不能说是错误的说法。单凭此句便说《疏》是伪作,未免太过武断。从逻辑上讲,就算有一百个像张戒那样的人把“梓宫”和“渊圣”分开说,只要朱先生没有证明所有史料中都是如此,就不能推出“事实上”都死活分开说的结论。而即便“事实上”徽宗死后南宋人都把死帝、活帝分开来说,也不能推出“理论上”必须死帝、活帝分开的结论。因此,朱先生的推断是不合逻辑、根据不足的。
如上文所说,朱先生的论证逻辑有误,笔者本不需要举出反证。为了不让读者认为笔者是“徒逞口舌之辩”,咱们来看一个朱先生也许没有注意到的反例。《建炎以来系年要略》卷119记载了绍兴八年左宣义郎王之道的政论文字,原文关键文字如下:
  “时左宣义郎王之道亦遗矼书……乃若和议则有九不可而一可。父母之讎,不共戴天。自徽宗皇帝、宁徳皇后上仙,虽云厌世,其实杀之……今金诚欲还二帝、六宫、与祖宗之故地……”
从以上引文可以清楚地看到,绍兴八年的时候,王之道前面说“徽宗皇帝”“上仙”,后面却还是说“今金诚欲还二帝、六宫、与祖宗之故地”!王之道把已死的徽宗和活着的钦宗合称“二帝”,“还二帝”三字连用,正与祝允哲《疏》相同!这“笼统”是“笼统”了,但王之道的这些议论不仅《建炎以来系年要略》有,《宋史全文》卷20、《三朝北盟会编》卷203也有,难道朱先生也会断定它是“伪作”吗?
其次,咱们来说一说朱先生的第二条理由。朱先生提到赵士褒(注:此“褒”字是错字,但原字是“衣”内一“立人”、一“马”字,打不出来)、范澄之、韩世忠等人营救岳飞,于是成为“新闻”,史料上留下痕迹,而祝允哲却是“有关记载却皆付诸阙如”,因此断定无“其人其事”。这样的推论,也是根据不足,很难说得通的。赵士褒之所以传下营救岳飞之事,是因为他是宋朝宗室,有人替他写下传记;范澄之是因为岳飞的孙子岳珂记下了他的文章而留名,而韩世忠则是南宋名臣……总之,历史上发生的事件很多,记录下来的是少数。祝允哲只是区区一个“制参”,他做的事情能保存在“家族记忆”中已属万幸,因为“有关记载却皆付诸阙如”就断定其为“子虚乌有”,如此武断,何能服人?按照朱先生的逻辑,是不是除了现存史料上所记的可数几人之外,就没有人有过营救岳飞的举动?
五、岳飞《满江红.与祝允哲述怀》不是伪作
朱先生断定《满江红.与祝允哲述怀》是“一篇十足的伪作”,理由也是两条。第一条是说,“不难发现它不过是根据《满江红.写怀》改写而成的。”第二条是说它的副标题直称“祝允哲”之名,“完全违反了宋代的习惯”。宋代文人为了表示尊重对方,是“不能直呼对方之名”的。咱们也来分析分析,看看朱先生的理由是不是站得住脚。
先说第二条。其实不仅是宋代,其他的朝代也是这样,对人尊重,要么称表字,要么称官衔,要么称排行、别号。以常理而论,朱先生说的是不错的。但是,这并不足以断定《满江红.与祝允哲述怀》是“伪作”,原因有很多,咱们在下面分别论说。
首先,词作标题中直称他人之名的例子在宋朝并不是没有,咱们可以拿宋朝最伟大的词人苏轼来做例子。东坡有一首《江城子.湖上与张先同赋》词,其标题就是直呼“张先”之名的。而其另一首词《满庭芳.有王长官者,弃官黄州三十三年,黄人谓之王先生。因送陈慥来过余,因为赋此》虽然标题很长,其中直称“陈慥”,却是明明白白。因此,单凭苏东坡的两首词,便可知道,因为《满江红.与祝允哲述怀》直呼“祝允哲”之名而断定其为“伪作”,实在是草率之举。
其次,词作本以词牌为主,以标题为辅,所以很多词没有标题。而有标题的,也未必是本人当时所题,所以常有同一词的不同版本“标题”却不相同的情况。例如张孝祥《西江月.丹阳湖》一本题作“洞庭”,《水调歌头.泛潇湘》一本题作“过潇湘寺”,《水调歌头.和庞佑父》一本题作“闻采石战胜”,《浣溪沙.荆州约马举先登城楼观塞》在宋版《于湖居士乐府》却没有标题。因此,《满江红.与祝允哲述怀》也许原来没有标题;也许原来有题,却不与《族谱》中的题相同。存在这样多种可能性,单凭标题中的一个小疑问是不能下什么断语的。
第三,前面提到祝允哲的和词,原题是“允哲公和岳元帅述怀”,咱们已经讨论过,这显然是后人追题。正因为此,《满江红.与祝允哲述怀》是标题为祝氏后人追题的可能性极大。后人可能学问不高,不知道该用祝允哲的字,犯了错误;也可能祝允哲的字没有流传下来,后人只能用祝允哲之名。总之,“与祝允哲述怀”很可能是祝氏后人的问题,与原词是不是伪作扯不上关系。
总而言之,虽然朱先生引用《宾退录》、《曲洧旧闻》等书为证,如挥起重拳,却是打在空处,是全无着落,什么也证明不了。
朱先生的第一条理由说“不难发现”以上词作“不过是根据《满江红.写怀》改写而成的”,这,就只能用太主观来评价了。“不难发现”,“不难”在什么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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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笔者看,“不难发现”的倒是反过来的结论:现在流传的《满江红.怒发冲冠》(以上也称《满江红.写怀》)是根据上述岳飞、祝允哲二词改写而成。为什么呢?因为凡事须有情理,如果我们能够正确揣度,则结论当在“情理之中”。咱们来按“情理”揣测一下,假如祝氏后人在看到现在流传的《满江红.怒发冲冠》之后,想要在《族谱》中“作伪”以提高本族先人的身份声名,他们会怎么做呢?是费力把《满江红.怒发冲冠》拆成两首好,还是把《满江红.怒发冲冠》全词引入,再作一篇“和词”更容易取信于人?答案是显然的,如果祝氏后人不会料到数百年后有余嘉锡先生、朱先生等人来怀疑《满江红.怒发冲冠》的真实性,那么全录《满江红.怒发冲冠》就是既方便,又易于取信的选择。只凭情理揣度的话,这应该是唯一的结论。然而在明、清二朝,是没有人怀疑《满江红.怒发冲冠》的真实性的,因此祝氏后人是不会做朱先生所指的、费力而不讨好的“改写”之事的。所以,以情理论,“不难发现”祝氏《族谱》的记载是可靠真实的,现在流传的《满江红.怒发冲冠》才是后来改写的作品。
朱先生大作的第六部分,论说所谓“作伪”的是明朝或者清朝的祝氏后人。除了以上所述的“论证”之外,其根据是祝臣、祝允哲二人官衔中存在问题,其中有明、清官制的痕迹,因此断定是明、清人的“伪作”。这部分笔者不想多做讨论,只想泛泛说几句。首先想说的是,朱先生所说明、清的官制痕迹在南宋也是可以找到“痕迹”的,本文中提到的“提督”就是一例。岳飞所处是一个乱世,其时朝纲也乱,官制也既变又乱,从《宋史》看,就知道南宋初年的官衔五花八门、纷繁炫目。想从中理出什么来证明祝氏《族谱》是“伪作”,只能是浪费功夫,而不能说服他人。
综上所述,朱瑞熙先生所提出的六部分论证,除了错误之外,剩下的也根本没有一个站得住脚的证据,他的论证是完全失败的。我们没有理由相信《满江红.与祝允哲述怀》不是岳飞的作品。
应该说,天下的族谱中大多有不实的成份,但其中必然有很多真实的史料在。对族谱中的内容一概否定,则是武断、轻率,不负责任的。负责任的做法是“去伪存真”,从中萃取可信的资料。从情理揣度,如果《族谱》所录岳飞《满江红》是伪作,那只能是在《满江红》的真实性受到之后,才可能采取那样的作伪方法。而毫无疑问地,祝氏《族谱》早于怀疑论始祖余嘉锡数百年,可见《族谱》中所记是岳飞《满江红》词的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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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祝氏的后人,连族谱什么样子都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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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飞《满江红》词作真伪考辨,——《满江红》确实是岳飞的作品!
  岳飞的诗词,留存至今的虽然只有十几首左右,但那首气势磅礴、悲壮深沉的《满江红》却深为人们喜爱。岳飞写《满江红》词时,中原大地正遭受金人铁骑的践踏。岳飞矢志抗金,反对投降,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愿望;他执著地追求收复失地,报仇雪耻,反映了广大人民的心声;他战功赫赫,治军严谨,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杰出的军事家和战略家;他自奉菲薄,廉洁奉公,把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发扬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所以,《满江红》一词,和岳飞的高风亮节一起,一直作为爱国主义的绝唱,唱彻神州。
  《满江红》是在明朝的前期才广泛传播开来的,在宋、元两代极少或根本不见于记载。然而,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前,所有的人都相信它是岳飞的作品,没有人怀疑过它的作者是不是岳飞。让人始料不到的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者余嘉锡在《四库提要辨证》一书的《岳武穆遗文》一篇中对《满江红》一词的作者提出质疑,从此江湖多事,数十年来关于此词的作者是不是伪作,争论不断。
  持“伪作说”者,认为《满江红》是明朝人伪作的赝品,此派以余嘉锡、夏承焘为首,如果不计分量不足的“小人物”,则李敖是后期最有影响的一个。持“非伪说”者,认为《满江红》的确是岳飞的作品,中坚力量是历史学家邓广铭、王曾瑜、学者唐珪章、陈非等人。
  否定《满江红》词为岳飞真作的发端人,是当时在日本扶植的傀儡政权“华北临时政府”控制下的辅仁大学执教的余嘉锡()。20世纪30年代,余嘉锡在所著《四库提要辨证》中指出:《满江红》词非岳飞真作,而为明人伪托。其依据为:《满江红》词不见于岳飞之孙岳珂所编《金陀粹编》[10]中的《经进鄂王行实编年》、《经进鄂王家集》、《吁天辨诬录》;从未见宋、元人记载或题咏跋尾;却突现于明弘治年间(1488年后,明孝宗朱祐樘时)浙江镇守太监麦秀所刻的词碑,该碑由时任广东按察使(一说任浙江提学副使)的赵宽所书,“非岳飞之亲笔”,刻者又未言其所本,“来历不明,深为可疑”,“疑亦明人所伪托”。[11]
  余氏提出的问题是一个学术问题,但在当时却颇具政治色彩。因为在抗日战争期间,岳飞《满江红》词曲作为激励国人抗战的精神武器,被广泛传唱。
  至20世纪60年代,这个问题又被学术界重新提出。先有夏承焘()发文《岳飞满江红词考辨》,指出:元人杂剧《宋大将岳飞精忠》中没有引用《满江红》词,却引了文天祥诗“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若元人已知《满江红》词,岂会放过不用?贺兰山在西北甘肃河套之西(现宁夏和内蒙古接界处),而岳飞所要直捣的黄龙府却在今吉林省,与“踏破贺兰山缺”方向乖背,岳飞这样一个文武全材、熟知地理形势的人,绝无可能有此南辕北辙的说法。因此,夏承焘猜想此词作者可能是明朝大将王越,“若不是他作,也许是出于他的幕府文士。”[12]夏氏发表此文后,惟恐国外不知晓其观点,又将文章在日本某杂志上发表。因此,从该文的发表过程来看,显然有其政治背景,而并非是一篇单纯的学术文章,夏氏本人在“文革”中亦为此付出了政治代价,被指责为“给民族英雄抹黑”,系“卖国贼”等,而受到了游街批判。[13]
  夏承焘的观点又被香港文人徐著新所承袭,徐著新说:“踏破贺兰山缺”是“全词最可疑的一句”,《满江红》词“假令不是王越本人所作,也极有可能是幕府中人所代笔,借岳武穆王之名,以鼓舞军中士气焉”。其根据是:王越有战功,取得了贺兰山大捷;能诗文,有《王襄敏集》。[14]
  怀疑《满江红》词为岳飞真作的尚有中山大学教授梁志成,他认为:唐圭璋先生《宋词三百首笺》,引南宋陈郁《藏一话腴》语:“武穆《贺讲和赦表》云:‘莫守金石之约,难充溪壑之求’,故作词云:‘欲将心事付瑶筝,知音少,弦断有谁听?’盖指和议之非也。又作《满江红》,忠愤可见。其不欲‘等闲白了少年头’,足以明其心事。”[15]该语系从清人沈雄 《古今词话》节中转抄的,《藏一话腴》原版无此语。沈雄“其书芜陋不足道”,此外如陈郁确实见过《满江红》词,并在《话腴》中加以评述的话,岳珂亦不会不知和不收其于《金陀碎编.鄂王家集》中。[16]
  又有台湾孙述宇认为:英雄人物常无英雄感情,因为他们既能做英雄业绩,便不会把英雄业绩看得怎么了不起,如汉武、唐宗皆未写出英雄诗,而非英雄的诗人,心中倒常可荡漾英雄感情。孙氏由此推论《满江红》非岳飞真作,论据为:岳飞的《满江红》词“与《小重山》的格调差得太远”,“什九不是岳飞作的”,且“有艺术上的缺憾”。[17]
  上述诸说,从学术的角度严格来说,均不值一驳。首先,怀疑派学者认为《满江红》词不见于岳珂《金陀粹编》,因此疑其为伪作。但事实上,1142年,岳飞遇害时,其家存文稿皆被朝廷查抄,少数没于民间或其幕僚之手的文字材料,时人也不敢显世。此后,秦桧及其党羽把持南宋朝政近二十年,期间又屡次大兴文字狱,岳飞的文稿进一步散失。这正如文献所说:“奏议文字同遭毁弃”,至二十年后,岳飞案被平反时,发还文稿“其佚篇盖不可殚数”“飞之零章断句,后人乃掇拾于蠹蚀灰烬之余。”[18] 而岳飞遇害时,年仅39岁(年),长子岳云遇害时22岁(年),其余诸子尚幼,孙岳珂(1183─约1240年)尚未出世,家人又被流放岭南蛮荒之地严加编管,自然无法知晓散落于民间的岳飞《满江红》词。
  1162年,宋孝宗为岳飞平反昭雪。此后,岳飞三子岳霖(年)开始收集与其父岳飞相关的各种资料,但是历经近二十年“秦祸”,与岳飞相关的许多资料文稿多有散失,故虽经过岳霖与其子岳珂(年)两代人的努力,却仍然不能收集到岳飞的全部遗文,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而秦桧余党直到宋孝宗年间方被革职,几十年后,岳珂在编《金陀粹编》时,显然不可能一次把岳飞的诗文收齐。如与《满江红》词同存的岳飞手迹《书简尺牍三章》,岳珂亦未收入。岳珂自己也曾说:岳飞文集“散佚不知几何”,“誓将搜访以补其阙,而备其迹,庶几先臣之志,有考万世。”[19]因此,岳珂编《金陀粹编》时,未收岳飞《满江红》,完全情有可原,不足以说明该词为伪作。
  岳霖、岳珂两代岳家后人没有搜集到此词,只能说明他们在这方面有遗漏。根据现有的史料看,岳霖父子也确有遗漏的实证。例如南宋学者赵与时的《宾退录》收录了岳飞的诗《题新淦萧寺壁》,在南宋嘉定末(1224年)或宝庆初(1225年)即已印行,岳珂却并未将岳飞的这首诗收入《金陀粹编》。而刊行于南宋开禧二年(1206年)的《云麓漫钞》所载岳飞写在宜兴县张大年家屏风上面的那段《题记》,较之岳珂收在《家集》中的那篇《五岳祠盟记》文字多些,也更翔实些,岳珂也没有据此参考修订。
  看看现存的《永乐大典》残本,就可以知道在明朝初年还存在的古籍到现在早已散佚超过一半!因此《宾退录》散佚是很可能的,它的存在是概率小于0.5的事件。如果《宾退录》散佚,那么《题新淦萧寺壁》因为不在《鄂王家集》里,余嘉锡就又要说它是“伪作”了。这显然是错误的结论。
  历史上,因多种原因,有一些作品湮没多年,过了很久又再次出现,这一情况也不乏其例。如唐朝末年诗人韦庄的《秦妇吟》一诗就被湮没了九百多年,之后又重见于世,但人们并没有因此而怀疑其真实性。——须知古代私人的一些孤本藏书,往往视为珍宝,不肯轻宣泄外人,因而某些作品手稿在经历了一段年月之后方才重新出现的情况,也并不稀奇。
  其次,怀疑派学者认为《满江红》词不见于宋元人记载,到明朝弘治年间,亦即公元1488年之后明孝宗在位时期方重现于世,因此怀疑是明人王越作伪。此说同样不能成立。
  有关《满江红》词至元代尚不被人们熟知的原因是:当时文学作品的传播一是靠手抄,二是靠雕板印刷,自然无今日之媒体传播方便,它需要有一个逐步显世的过程。
  此外,在元朝时期,民族压迫严重,岳飞在广大汉人民众心目中最初是被作为一位抗击外族侵略的武将英雄推崇,岳飞的声名受到了蒙古统治者的压抑。这一历史事实,造成了《满江红》基本上不见于宋、元人的著录,而到了明朝才开始出现,并在社会上流传。而岳飞在文学上的成就,需要有一个被人们逐渐承认的过程,这些因素都导致了《满江红》词未能在元代疾显,元人杂剧《宋大将岳飞精忠》也未引《满江红》词。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元人无人知晓岳飞《满江红》词。据近年学界研究,在元曲《女冠子》中,在元明杂剧传奇如《岳飞破虏东窗记》(有题《秦太师东窗事犯》)、《精忠记》、《精忠旗》、《翻精忠》中,已出现了个别的岳飞《满江红》词句,但“凡用此词的末句都作‘朝金阙’。”[20]
  至于说《满江红》词到明孝宗弘治年间(1488年)方显世,因此疑明人作伪,或指王越所作,同样不符合史实。首先,怀疑派学者提出的这一怀疑的前提其实并不成立。根据近年学界考证:明代宗景泰六年(1455年)袁纯编《精忠录》一书,收有岳飞《满江红》词。[21]1980年12月,在河南汤阴县城岳王庙中,发现了一块嵌在墙中的岳飞《满江红》词碑,系明英宗天顺二年(1458年)由庠生王熙所书。而此处说到的所收与所刻《满江红》词,在时间上均远早于明孝宗弘治十五年(1502年)5月浙江提学副使赵宽为杭州西湖岳坟所书《满江红》“岳武穆王词”碑,其词的区别是:其末句均作“朝金阙”而非“朝天阙”。[22]这说明岳飞《满江红》词当时在中国社会已广泛流传,且有着不同的版本,怀疑派学者所指证的该词突现于明朝弘治年间的起始时间段不能成立。
  由此出发,亦可进一步证明怀疑派学者有关《满江红》词系王越作伪的假设不能成立。因为据《明史》本传所记,王越生卒年为明仁宗洪熙元年(1425年)与明孝宗弘治十一年冬(1498年),[23]王越所指挥的贺兰山战役的时间为弘治十一年秋(1498年)。而在明代宗景泰六年(1455年)袁纯编《精忠录》收录岳飞《满江红》词时,王越登进士第仅4年(景泰二年,1451年);明英宗天顺二年(1458年)庠生王熙书写汤阴岳庙《满江红》词碑时,距王越登进士第也仅7年。那时王越尚未进行贺兰山战役(弘治十一年秋,1498年),亦无条件“借岳武穆王之名,以鼓舞军中士气”而伪作《满江红》词。
  现存河南汤阴岳庙的《满江红》石刻立于明英宗天顺二年(1458年),上面清楚地写着“右《满江红》词,乃宋少保岳鄂武穆王作”。这说明,《满江红》词的出现要远早于余嘉锡所谓的明朝弘治十五年(1502年)赵宽为杭州西湖岳坟所书《满江红》碑。此外,汤阴的岳庙是在明代宗景泰元年(1450年)至二年(1451年)间经徐有贞提倡、汤阴县学谕袁纯负责创建的。庙宇落成后,袁纯又编辑了《精忠录》一书,记载这一经过,并且选录了岳飞的部分诗文,其中就有这首《满江红》。该书编成于景泰二年、三年间,比徐阶于明世宗嘉靖十五年(1536年)所编辑的《岳集》之刊行则早了八十多年。由此可知,《满江红》这首词的出现至迟不晚于15世纪50年代初期。这个时间,也远早于王越抗击鞑靼的时间(1498年),王越及其同僚所作之说不攻自破。
  王越在贺兰山击败鞑靼,事在明朝弘治十一年(1498年)。而据学者张璋编选的《历代词萃》所收岳飞《满江红》后评笺中,河南汤阴发现一块《满江红》词碑,下注《满江红》词乃宋少保岳鄂武穆王作,天顺二年春,庠生王熙书。而河南浚县的县志也记载汤阴庠生王熙于天顺二年(1458年)书写《满江红》并刻石立于岳王庙之事。
  显而易见,河南汤阴岳庙的《满江红》石刻出现在明朝天顺二年(1458年),比王越在贺兰山打胜仗的弘治十一年(1498年)要早了四十年,而且词碑出土于岳飞故里,应该比较可靠。汤阴庠生王熙不能于四十前书刻四十年后才写出的作品,这是任何人都能理解的常识。可见,《满江红》词为王越幕府所作之说,不能成立。
  至于以靖康之耻与岳飞的冤狱影射“土木之变”和于谦之死,有些牵强附会。“土木之变”,发生在明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年),早于王熙书碑9年。即算“土木之变”情况与靖康之耻有某些类似,王熙何故迟至9年之后才书刻一首无根据的岳飞词来类比呢?更何况1158年王熙书碑时,明英宗早已被放归八年(1450年被鞑靼人释放),与靖康耻犹未雪词意不符。于谦被杀是1458年,正是王熙书碑之年,《满江红》词是指要抗金收复失地,与于谦之死,对不上号。因此,武断地认为《满江红》词是明代人为王越攻贺兰山、土木之变、于谦之死等事而作,显然牵强附会,都与史实不符。  
  此外,还有一条更为有力的证据证明《满江红》词作者非明王越伪作、而为岳飞本人所作的是:1983年,在浙西江山县(古名须江)发现了一本古籍《须江郎峰祝氏族谱》,其卷十四《诗词歌赋》集中,载有岳飞在绍兴三年(1133年)写的赠祝允哲的《满江红》词作及祝氏的和作,这一史实最早被李庄临、毛永国撰文《岳飞&满江红.写怀&新证》所披露。[24]原词分别为:
  《满江红.与祝允哲述怀》
  怒发冲冠,想当日、身亲行列。实能是、南征北战,军声激烈。百里山河归掌握,一统士卒捣巢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励臣节。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金城门阒。本欲饥餐胡虏肉,常怀渴饮匈奴血。偕君行、依旧奠家邦,解郁结。
  《满江红.和岳元帅述怀》
  祝允哲
  仗尔雄威,鼓劲气、震惊胡羯。披金甲、鹰扬虎奋,耿忠炳节。五国城中迎二帝,雁门关外捉金兀。恨我生、手无缚鸡力,徒劳说。
  伤往事,心难歇;念异日,情应竭。握神矛,闯入贺兰山窟。万世功名归河汉,半生心志付云月。望将军、扫荡登金銮,朝天阙。
  如果以上所举岳飞《满江红.与祝允哲述怀》词与今版岳飞《满江红》词:“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相比较,我们会发现:二词的相重字数为39字,此外,祝允哲和词中具有岳飞赠词中所没有但却见于今版《满江红》词中的“贺兰山”、“云月”、“朝天阙”诸字,《满江红.与祝允哲述怀》词无疑即今版岳飞《满江红》词的初稿,而今版《满江红》词也即岳飞见祝氏和词后的修正稿。
  这首借祝允哲后人以传的岳飞《满江红.与祝允哲述怀》词,是今版岳飞《满江红》词为岳飞真作的铁证,它的现世时间要早于王越生年明朝洪熙元年(1425年)292年。至于祝允哲其人事迹,据披露资料为:
  靖康元年(1126)祝允哲任武翊卫大制参,督理江广粮饷,提督荆襄军务。他在绍兴十一年(1141年10月)岳飞下狱时,曾向宋高宗赵构上奏《乞保良将疏》,愿以70口家眷投狱,保岳飞父子出狱率军破敌,因此被贬为潮州推宫,途经富阳县时,闻岳飞父子遇害,昏厥于地,不数日悲愤辞世,葬富阳县白升山。[25]这充分证明祝允哲与岳飞的个人交谊及岳飞赠其《满江红》词的可信性。
  在这里要插一段题外话是:自1983年在浙西江山县(古名须江)发现古籍《须江郎峰祝氏族谱》所载岳飞《满江红.与祝允哲述怀》词,李庄临、毛永国据此发《岳飞&满江红.写怀&新证》文将事实公之于世后,上海学人朱瑞熙1988年又发文《&须江郎峰祝氏族谱&是伪作》,指出:宋代无“祝允哲”其人,岳飞《调寄满江红.与祝允哲述怀》是伪作,作伪者是明代或清代的祝氏后人。[26]该文多被否定《满江红》为岳飞词作的学人所引用。但朱氏论证多有失误,不能成立。近年已有学人思明据地方史志文献发文《评朱瑞熙先生&须江郎峰祝氏族谱&是伪作》,加以反驳,指出:据《浙江通志》卷一二四所记,“元符三年(公元1100)庚辰李釡榜”进士中有“祝允哲”其人,系“江山人”,任职为“荆湖制参”。思氏并由《浙江通志》中考出两条有关祝允哲父亲祝臣的记录,分别为:“祝臣宅,天启《衢州府志》在江山县郎峰下。”见载《浙江通志》卷四十八。北宋“嘉祐六年辛丑王俊民榜”进士中有一行是:“祝臣,江山人,少师。”见载《浙江通志》卷一二三,并注明祝臣的故居在“江山县郎峰下”。[27]由此可见朱氏疑《须江郎峰祝氏族谱》是伪作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其三,怀疑派学者认为贺兰山与岳飞所要直捣的黄龙府方向相背,因此,断言《满江红》词非岳飞所作。这其实是一个毫无争论价值的伪命题。因为,贺兰山在宋朝时已知名,即岳飞是知晓贺兰山的,这点怀疑派学者也承认。既然岳飞知道贺兰山名,在作词时,就有可使用“贺兰山”一词。此外,岳飞词中“踏破贺兰山缺”句,无非是运用中国传统诗词创作中经常使用的“借喻”或“比兴”手法,即以“贺兰山”来代表诗作的目标或其他,而不一定要实指。如白居易《长恨歌》中首句为:“汉王重色思倾国”,能否说此句中的“汉王”指的汉武帝而非是唐明皇呢?如果以中国传诗词中的“借喻”、“比兴”手法来考证中国传统诗词的真伪,就如同有人根据“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诗句考证出杜甫住的是一间“冬暖夏凉的”“地主阶级的”房屋一样的荒唐可笑。而岳飞在《满江红》词中用“踏破贺兰山缺”句来表达自己的政治目标,无非是因为贺兰山当时处于西北边塞地区,为中国少数民族政权所控。
  南宋词人辛弃疾曾经在其词中将长安(今西安)比作东京开封,南宋诗人陆游曾经在其诗中将天山和轮台(今新疆境内)比作宋金对峙的前线战场,这些并不能说明他们犯了地理常识方面的错误。况且,西夏与北宋向来有战事,甚至在南宋初年,金人入侵中原的情况下,宋军也曾与西夏作战。
  事实上,有不少南宋词作在涉及金兵时,都常用“西北”和西北方向的历史典故来借喻。例如,与岳飞处同一时代的南宋名臣赵鼎在他的《花心动》词中写道:“西北欃枪未灭,千万乡关,梦遥吴越”;稍晚于岳飞的南宋词人辛弃疾,在他的《稼轩词》中,既有“要挽银河仙浪,西北洗胡沙”之句(《水调歌头》),又有“袖里珍奇光五色,他年要补天西北”之句(《满江红》);另一位与岳飞处同一时代的词人张元干在他的《贺新郎》中也说:“要斩楼兰三尺剑,遗恨琵琶旧语!”他们的“楼兰”、“琵琶”,特别是常常提到的“西北”方位,显然都指的是当前的敌人金国女真人。我们能指责他们“方向乖背”吗?比岳飞稍晚的南宋诗人陆游在其诗中写道:“僵卧孤村不自哀 尚思为国戍轮台”,其中以“戍轮台”代指保卫边疆,诗中的“轮台”在今新疆轮台县,西汉时期曾在那儿屯田驻兵,但是宋朝的疆域从来都没有到达过今新疆地区,陆游却借用远在宋朝边界之外几千里的“轮台”来指代南宋的边疆,——那么按照那些无知者想当然的臆断,难道说陆游没有地理常识?
  再者,看过《岳武穆集》的人都会知道,岳飞并不是一个狭隘的反金主义者,他的素志是要恢复汉唐旧域,其中自然也包括当时的西夏国土,然后再解甲归田。[28]因此,全词中便有“踏破贺兰山缺”句。
  此外,《满江红》词中“胡虏”、“匈奴”句亦均泛指,而并未具体点明为女真人,因此,怀疑派学者用“直捣黄龙府”语来苛责其与岳飞《满江红》词中“贺兰山”方向相背,其实是在《满江红》词中强挑矛盾,这一作法如不是对中国传统诗词创作中的“借喻”、“比兴”手法一无所知,便是为了达到某一目的,故作惊人之语。
  如果怀疑派学者一定要拿“贺兰山”与岳飞所要“直捣”的“黄龙府”方向相背离作文章的话,近年学界研究结论也使这一论据不改自破,即据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记载:宋代其实共有三座“贺兰山”,分别位于宁夏中部、[29]河北磁县[30]与江西赣州西北,[31]如以河北磁县的贺兰山作为岳飞词中的实指,则其与岳飞所要“直捣”的“黄龙府”方向完全一致。[32]而据黄拔荆教授考证,河北省磁县的那座贺兰山,与岳飞及其军事生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宋朝时期的河北磁县当南北官道要冲,为兵家必争之地,岳飞在这里练兵、与金人交战,前后达六年之久。据此,则《满江红》中的“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是岳飞抒发抗金杀敌的壮志,陈述自己的战略设想的实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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