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 穆勒者认为自杀是道德的吗

功利主义认为的道德的起源是源自自律还是他律,能具体的说一下代表言论吗?
或者说是天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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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砖引玉。不只是简单的自律或者他律二选一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韦伯曾经以富兰克林具有功利主义色彩的的道德观为例做过极为精彩的论述,在大师面前断不敢班门弄斧,故全文摘抄:“切记,时间就是金钱。假如一个人凭自己的劳动一天能挣十先令,那么,如果他这天外出或闲坐半天,即使这其间只花了六便士,也不能认为这就是他全部的耗费;他其实花掉了、或应说是白扔了另外五个先令。   “切记,信用就是金钱。如果有人把钱借给我,到期之后又不取回,那么,他就是把利息给了我,或者说是把我在这段时间里可用这笔钱获得的利息给了我。假如一个人信用好,借贷得多并善于利用这些钱,那么他就会由此得来相当数目的钱。   “切记,金钱具有孳生繁衍性。金钱可生金钱,孳生的金钱又可再生,如此生生不己。五先令经周转变成六先令,再周转变成七先令三便士,如此周转下去变到一百英镑。金钱越多,每次周转再生的钱也就越多,这样,收益也就增长得越来越快。谁若把一口下崽的母猪杀了,实际上就是毁了它一千代。谁若是糟踏了一个五先令的硬币,实际上就是毁了所有它本可生出的钱,很可能是几十英镑。”   “切记下面的格言:善付钱者是别人钱袋的主人。谁若被公认是一贯准时付钱的人,他便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聚集起他的朋友们所用不着的所有的钱。这一点时常大有稗益。除了勤奋和节俭,在与他人的往来中守时并奉行公正原则对年轻人立身处世最为有益;因此,借人的钱到该还的时候一小时也不要多留,否则一次失信,你的朋友的钱袋则会永远向你关闭。   “影响信用的事,哪怕十分琐屑也得注意。如果债权人清早五点或晚上八点听到你的锤声,这会使他半年之内感到安心;反之,假如他看见你在该干活的时候玩台球,或在酒馆里,他第二天就会派人前来讨还债务,而且急于一次全部收清。   “行为谨慎还能表明你一直把欠人的东西记在心上;这样会使你在众人心目中成为一个认真可靠的人,这就又增加了你的信用。   “要当心,不要把你现在拥有的一切都视为己有,生活中要量入为出。很多有借贷信用的人都犯了这个错误。要想避免这个错误,就要在一段时间里将你的支出与收入作详细记载。如果你在开始时花些工夫作细致的纪录,便会有这样的好处:你会发现不起眼的小笔支出是怎样积成了一笔笔大数目,你因此也就能知道已经省下多少钱,以及将来可以省下多少钱,而又不会感到大的不便。   “假如你是个公认的节俭、诚实的人,你一年虽只有六英镑的收入,却可以使用一百英镑。   “一个人若一天乱花四便士,一年就乱花了六个多英镑。这,实际上是以不能使用一百英镑为代价的。   “谁若每天虚掷了可值四便士的时间,实际上就是每天虚掷了使用一百英镑的权益。   “谁若白白失了可值五先令的时间,实际上就是白白失掉五先令,这就如同故意将五先令扔进大海。   “谁若丢失了五先令,实际上丢失的便不只是这五先令,而是丢失了这五先令在周转中会带来的所有收益,这收益到一个年轻人老了的时候会积成一大笔钱。”   
这些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教导我们的话。费迪南德·古恩伯格(Ferdinand Kurnberger )在其《美国文化览胜》(Picture of American Culture)一书中认为,这些话是美国佬的一份自白,因而予以尖刻的讽刺。毫无疑问,这些话所表现的正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精神,但我们很难说资本主义精神已全部包含在这些话里了,我们不妨停下来玩味一下富兰克林的这一席话。古恩伯格把美国佬的哲学概括为这么两句话:“从牛身上刮油,从人身上刮钱。”期在必得的宗旨之所以奇特,就在于它竟成为具有公认信誉的诚实人的理想,而且成为一种观念:认为个人有增加自己的资本的责任,而增加资本本身就是目的。的确,富兰克林所宣扬的,不单是发迹的方法,他宣扬的是一种奇特的伦理。违犯其规范被认为是忘记责任,而不是愚蠢的表现。这就是它的实质。它不仅仅是从商的精明(精明是世间再普遍不过的事),它是一种精神气质。这正是我们所感兴趣的。   富兰克林所有的道德观念都带有功利主义的色彩。诚实有用,因为诚实能带来信誉;守时、勤奋、节俭都有用,所以都是美德。按逻辑往下推理,人们或许可以得出这样的印象:在富兰克林看来,假如诚实的外表能达到相同的目的,那么,有个诚实的外表就够了,过多的这种美德只能是不必要的浪费。事实上,富兰克林在其自传中讲述他如何皈依这些美德,或者关于严格保守自己节制的形象如何有价值的讨论、以及如何努力自谦尔后得到众人赏识,所有这些都证实了上述的印象。按照富兰克林的观点,这些美德如同其他一切美德一样,只是因为对个人有实际的用处,才得以成其为美德;假如能同样达到预期目的,仅仅换个外表也就够了。这就是极端的功利主义的必然结论。在许多德国人的印象中,美国人所声言的那套美德纯系虚伪,他们的印象看来在这一典型事例中得到了证实。但实际上,事情远非如此简单。本杰明·富兰克林本人的品格就与这种印象不符,这一点有他自传里那种非凡的坦率可资佐证。富兰克林把他之得知美德的功用归因于一种旨在引导他走正路的神的启示。这种情况表明,他说的话里所包含的,不仅仅是劝人为了纯粹利己的动机而进行伪装,其中还有更多的东西。  事实上,这种伦理所宣扬的至善――尽可能地多挣钱,是和那种严格避免任凭本能冲动享受生活结合在一起的,因而首先就是完全没有幸福主义的(更不必说享乐主义的)成分搀在其中。这种至善被如此单纯地认为是目的本身,以致从对于个人的幸福或功利的角度来看,它显得是完全先验的和绝对非理性的。人竟被赚钱动机所左右,把获利作为人生的最终目的。在经济上获利不再从属于人满足自己物质需要的手段了。这种对我们所认为的自然关系的颠倒,从一种素朴的观点来看是极其非理性的,但它却显然是资本主义的一条首要原则,正如对于没有受到资本主义影响的诸民族来说这条原则是闻所未闻的一样确定无疑。与此同时,它又表达了一种与某些宗教观念密切相关的情绪。富兰克林虽是一个无特殊色彩的泛神论者,但他那加尔文教派的严父却在他幼小的时候就反复向他灌输一条来自圣经的古训。因此,如果我们问为什么“要在人身上赚钱”,他在其自传中所做的回答用上了这条古训:“你看见办事殷勤的人么,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圣经·箴言·二十二章二十九节)。在现代经济制度下能挣钱,只要挣得合法,就是长于、精于某种天职(Calling)的结果和表现;而这种美德和能力,正如在上面那段引文中以及在富兰克林的其它所有著作中都不难看出的,正是富兰克林伦理观的全部内容。摘自马克思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这本书),于晓、陈维纲等译。能力有限,无力在一个答案中将全书的内容清晰地阐述出来,还望牛人补充。摘抄部分只是全书中的沧海一粟,如有兴趣可自行找来阅读,精彩纷呈。
我认为不是产生于自律也不是产生于他律,道德产生于人们之间的协作精神。所有的道德,其产生无不是为了追求人类群体的利益。如诚信,如不可通奸,如不可背后说人坏话。这些道德规范在大家都遵守时能够达到最佳的共赢效果。所以我认为道德源自于合作意识,道德本身就是“人类在群居生活中体现的合作精神”。而“道德高尚”的人因为充满合作精神、能够看到共同利益、“大局为重”,是群居的好伙伴,故而备受赞颂与推崇。当代中国主要社会思潮――功利主义思潮(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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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主要社会思潮――功利主义思潮(晴天)
  美国哈福大学教授加尔布雷思提出:“按照我对世界形势的观察,我们生活在一个意识形态的约束日益减弱,实用主义的适用性大大增加的时代”。这反映了当今世界的一种普遍倾向,即功利主义的盛行。功利主义是社会走向世俗化的理论表现。一、功利主义的理论基础  功利,即有用、利益、效益等。人类的活动都是有目的性的活动,这种目的即追求利益、满足需要。近代进入商品经济时期以后,人类的功利倾向明显地加强了。因为,商品社会首先强调价值、有用性,人与物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都围绕着是否具有使用价值、交换价值这个轴心来运转的,这势必培养人用功利眼光、功利态度去观察他人和事物。同时,商品社会鼓励消费、享受,反对禁欲主义。消费越多,需求越大,生产越繁荣,这也主张了功利主义。所以,功利主义的兴起是与商品经济时代相联系的。  1、 功利主义的发展和演变过程  (1)功利主义伦理学  功利主义原是西方伦理学中一种以功利原则 (即利益、享乐、幸福)为道德标准的学说。它认为,趋利避害、求乐避苦是人类的本性。由此,评价人们的行为是非和道德善恶,只能依据于快乐和痛苦,即能增进快乐的就是善的,能造成痛苦的就是恶的。当然,快了也又高、低之分,肉体的快乐是低级的快乐,精神的快乐是高级的快乐。“做一个不满足的人比做一个满足的猪好;做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比做一个傻子好。”然而,快了和痛苦因人而异,全凭个人主观感受,缺乏客观标准,势必使人类行为由于缺乏约束和调节而陷于混乱。为此,功利主义又提出行为功利主义和准则功利主义两种说法。行为功利主义主张,应以行为结果判定道德是非。就是说,应善于估量自己行为的后果,在同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如果一个行为能比其他行为带来最大的好结果,那么这一行为就是善的、道德的。准则功利主义则主张以行为准则来判定行为是非,因为单凭个人对行为后果的估量为行为依据,仍然是不确定的、随意的,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对每个人都适用的社会规范和道德秩序。  但只从道德角度考虑功利问题,还不能概括人类行为的普遍性。为此,需要提升为一种更为普遍、更为灵活的哲学观念,实用主义哲学即由此产生。  (2)实用主义  实用主义发源于美国,被奉为美国官方哲学和“美国精神”,同时也广泛传播为一种世界性的哲学思潮。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来自世界各地、各民族的移民在这片土地上竞相生长,任何一种文化都难以作为衡量生活意义的普遍的、永久的标准。唯一的标准是,主体活动的有效或无效、成功或失败,只有对开拓这片新大陆有用、能使人获得成功的东西,才能得到人们的承认和肯定。  实用主义的根本特点是“不讲原则,只讲效果”,它强调立足于现实生活,把确定信念作为出发点,把采取行动作为主要手段,把获得效果作为最高目的。它的哲学观念是,哲学应是“行动哲学”、“实践哲学”、“生活哲学”。它认为,真正的哲学是以人为中心的哲学,哲学研究不能脱离人的实际生活,而必须研究与人生有关的事物和实际问题。哲学的价值是生活价值,而不是追究那些与人类现实活动无关的、终极的、形而上学的本体论问题。所以,宾克莱说,实用主义给现代人“关心实际行动而不关心崇高理想提供一个哲学根据”。(摘自:宾克莱《理想的冲突――西方社会变化着的价值观念》第20页,商务印书馆1983年。)  实用主义抛弃世界观中的唯物论前提(“世界因人而异”),抛弃认识论中的真理论前提(“有用即是真理”),抛弃人生观中的崇高价值和终极意义,甚至把商业投机的行话也拿来作为自己的哲学范畴,因此在西方也被称为是一种“商业化哲学”。  有一篇材料典型表现了实用主义人生观对人的生活的消极影响,它刊登在《中国青年》杂志上,题目是《生命的价值在哪里――一个14岁少年的自杀报告》:“孩子,你在这放牛为什么?”“让牛长大!”,“那牛长大了呢?”,“卖钱,盖房子。”,“有了房子又做什么?”,“娶媳妇,生娃。”,“生了娃呢?”,“让他来放牛呗。”这是一个电视记者对偏僻乡村一个放牛娃的现场采访,四句简单的回答,却触发了一个14岁少年的死亡。这少年是校级三好生、班长。可他的日记,却记录了他和所有同龄人相同的困扰。“那天我看了一个节目,记者现场采访了一个偏僻乡村的放牛娃。我想到了自己――我为什么读书?考大学。考上大学又为什么?找一份好工作。有了好工作又怎样?找一个好老婆。然后呢?生孩子,让他读书,考大学,找工作,娶媳妇…生命轮回,周而复始。”这样的生活没有意义,这样的生命没有价值――14岁少年得出了结论。在夜里,在与父母一墙之隔的自己的房间里,他饮毒身亡。14岁的花季就这样凋谢了。可是,这到底为了什么?(摘自《中国青年》1997年第9期)但对实用主义重新认识和评价,可看出它反映了20世纪哲学的重大转向,即哲学的主题由外部世界转向人本身,又真理转向价值,开辟了主体性哲学的方向。许多新的哲学观念都可从中发掘出来。如认识的价值性和选择性。  (3)价值论哲学  在西方价值哲学的影响下,我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兴起的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的价值学,也成为一个颇有成效的哲学热点,并越来越被学术界看重。它从马克思主义的主体――客体关系和实践观点引伸出的价值观点,虽然不能归结为功利主义(因为它更重视精神价值和人的价值),但也包括对功利的某些肯定。  哲学所要研究的基本问题是人与世界的关系,这种关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世界对人来说是什么,这是一种规律性的关系,是认识反映客体自身的属性、结构、功能等客观内容;二是世界对人来说应当是什么,这是一种合理性的关系,是从人的目的、需要等功利性、利害性的角度出发,揭示客体的属性、结构、功能对人的意义和价值。这两重性关系构成人类活动的两大原则,即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真理原则是从客体本身出发要人们的思想和行为都要高度地符合客观对象的内容和规律,即按照客观对象本身的尺度来规定人、主体的活动,它体现了人类对客体世界的普遍本性和内在尺度的意识;价值原则从主体需要出发,按照人的需要的内在尺度去认识和改造客体对象,它体现了人类对于作为主体的人的普遍本性和内在尺度的意识,是主客体关系中主体性内容的概括和抽象。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虽然是人类实践活动中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两个基本环节,但同时又表现为人类实践活动中的一对基本矛盾――主体需要与客体对象的矛盾。主体需要如果脱离客体对象的性质就无从实现,而客体本身也并非具有天然的、无条件的、充分的满足主体需要的性质。这样,在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就需要进行两个方面的扬弃:一方面要扬弃客观方面的某些东西,即客观事物中那些不符合主体需要的方面和属性,另一方面也要扬弃主观方面的某些东西,即主体需要中不符合客观事物本性、不切实际的因素和成分。这种扬弃活动就是人类的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主体需要与客体对象相互克服、相互否定,在成功的实践结果中达到统一与和谐。由此可以看出,我们前面说过的规律性关系与合理性关系,是一种矛盾的统一关系,合理性并不自然地等同于规律性,同样,规律性也不自然地等同于合理性。从功利、意义、好坏、利害方面去探讨主体与客体、人与世界的关系,在规律性的基础上追求人类活动的合理性,为当代中国人提供一种实用的哲学理论,这就是价值哲学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把价值哲学称为功利主义哲学也不为错。事实上,价值哲学的倡导者并不回避功利问题,而是明确地、毫不含糊地宣称功利观点就是价值观点,或者从价值观点出发对功利主义的合理性作出哲学论证。  从哲学价值论所研究和阐发的问题中,引伸出不少适应现代人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主要有:需要原则、选择原则、实效原则。二、现实生活中的功利主义  第一,讲究实惠。实惠是追求合法的个人利益,是一切工业社会,包括正处在又一次工业化高潮的中国在内,所不能缺少的时代精神。实惠观念是伴随工业化社会中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而产生的。在商品经济社会里,个人的劳动通过交换得到承认,个人的价值通过交换得到实现,个人的利益通过交换得到满足。如果不能通过交换得到这一切,为自己换来实际的利益,那么,即使付出的劳动再大,也只能是一种“虚效”的劳动。因此,人们与其说注重个人劳动的自身价值,不如说更关心劳动的交换价值,即劳动给自己所带来的实际利益,这就是实惠观念。过去在人际关系上,中国人比较讲究血缘、义气、友情、地域、隶属关系等,现在也开始从“实惠”、“实用”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在职业选择上,过去中国人更多注重的是名誉、地位、声望、别人的评价,现在也开始转向实惠,特别是着眼于经济、物质利益的考虑。  第二,追求金钱。在商品生产社会里,各种劳动的交换是通过货币进行的。劳动成果(包括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只有转化为货币,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并达到交换的目的。对每个人来说,货币是衡量劳动价值的尺度,也是满足个人需要的手段。因此,在商品化社会中,追求金钱不可避免地会成为普遍性的趋势和强大的驱动力,而且渗透到人与人的各种关系之中。在我国金钱本来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但长期以来,在观念上,中国人却一直耻于公开说金钱。所谓重义轻利,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就是这种观念的反映。但近些年来,金钱至上的观念就象决堤的洪水,一下子冲垮和淹没了各种传统的价值观念,开始时只是承认金钱作为财富的代表对于生活的必要性,继而提倡“能挣会花”,进而相当多的人默认了或公开主张“一切向钱看”。金钱也几乎改变了传统的“君子”于“小人”的划分,已成了衡量人的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对然,经济地位于社会地位两者之间还存在着反差,经济地位高的不一定社会地位高,但“百万富翁”、“千万富翁”毕竟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崇拜对象。在这种情况下,追求金钱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种潮流。  第三,世俗化潮流。“世俗化”是伴随现代化进程而发生的一种社会过程,是西方学术界对现代社会一些共有现象特征所作的理论概括。近年来,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我国社会的世俗化倾向也有了引人注目的发展。所谓世俗化,就是从现实的人出发,从人的现实生活出发。换句话说,就是肯定人的自然本性,肯定人在世俗生活中的具体追求的合理性。这里蕴含着对虚幻的类似于来世主义的理想主义的否定,体现着以人的现实幸福为行为标准的要求。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总是把人们追求高层次的需求是为高尚而加以推崇,把追求较低层次的需求看作世俗而加以蔑视。现在,这种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三、从混沌到有序――功利主义思潮的发展趋势  功利主义高扬了人类的主体性、自觉性,突出了实践的目的性、效用性,因此,把功利主义精神贯注于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活动中,对于增强驱动力、提高成功率是有巨大积极意义的。近年来我国社会中出现的功利主义思潮,极大地引发了人们对于欲求、利益的自我意识,并把这种意识变为自觉的活动,为原来滞缓低效的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使社会面貌在短短二十几年之间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方面的功绩是不容否认的。但同样不应否认的是,在价值观念的变革、转换时期,由于传统价值尺度的破碎,失去了约束力和感召力,而新的统一的、社会的价值尺度尚未形成,人们只是从各自的需要、利益出发提出不同的价值意向和标准,这就使功利主义思潮陷于一种混沌无序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无数相互矛盾的力量固然也可以自发地汇成社会发展的合理,但社会的发展也会受损于无规则状态下各种分力的相互抵消。这是研究和评价功利主义思潮时所不能回避的问题。  任何一个社会,既然存在着各个不同人群的特殊需求,也就不能排除各种不同的价值尺度。但任何一个有序的社会,还必须在这些具体的、个别的尺度之上,建立一种大体统一的能作为人们共同行为规范的社会价值尺度。这种尺度的主要功能在于调节和约束人类的功利行为。从一定意义上说,引发人们的需求意向,鼓励人们的功利行为,这是比较容易的,更困难的工作在于引导和调节。因为人类作为活生生的七情六欲之人,总是自发的、本能的具有追求功利的倾向,而且由于各种人的需求不同,也会分裂成无数个相互交错、相互冲突的价值取向。如果任其自然发展,就会导致“人欲横流”的无规则状态,在这一点上,它与动物界的生存竞争状态并无明显区别。但是人类拥有社会组织,社会的重要功能之一,就在于提供一种对于人类功利行为的约束和调节机制,使不同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欲求保持在合理的限度之内,并从中提升出能够代表共同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的统一的价值取向。这是任何一个健全有序社会所必需的,而又恰恰是我们目前社会所缺少的。  我国目前功利主义思潮处于混沌无序状态的思想根源,就在于整个社会价值尺度的不统一、相互矛盾以至相互冲突。为了建立一套系统的社会价值体系,有这样几个基本关系值得人们认真研究和思考。  第一,真理制度和效用尺度。我们过去批判实用主义,曾否定过“有用即是真理”的命题。现在提倡功利主义,又应当任何看待真理与效用的关系呢?从社会流行观念看,当前的主要倾向是重效用不讲真理,典型表现是“只要利益,怎么干都合理”。对此,我们不能苟同。一个社会不可能没有真理,这里所谓的真理不仅是指理论真理,更是指作为社会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的客观真理,甚至包括人们日常生活中某些最简单的观念和心跳。据调查,如果给一个美国人100万美元的大数目让他去做某事,他是不是什么都可以干?少数人的回答是有了钱什么都可以干,但大多数人的回答却是有些事给多少钱也不能干。如当问到如果有人给100万美元,是否愿意将爱犬扔到深涧里去,回答愿意得只占17%;当问及给100万美元,是否同意永远同自己最好的朋友断绝交往时,表示愿意的仅占12%;当问及给100万美元,是否愿意去坐两年牢时,愿意者仅占5%。这说明,在一个健全的理性社会中,人类的功利行为并不是完全盲目无节制的,其中总是内在地蕴涵着真理原则,它们规定和制约着功利行为的目的性、方向性和选择性。我们在提倡功利主义,同时也应当注意揭示和确定当前人们功利活动中所应遵循的真理原则。  第二,个人尺度和社会尺度。在目前的功利主义思潮中,最为盛行的是个人功利主义,即从个人的需求出发,达到自我价值的实现。这是对过去只讲集体功利、社会功利而不讲个人功利的一种否定。我们应当承认个人功利的正当合理性,但也不能否认个人功利的畸形发展也会导致个人功利主义的泛滥,使社会缺少凝聚力。现在有不少人提倡“合理利己主义”,即我们要满足自己追求幸福的欲望,就必须能够正确地估量我们的行为的后果,同时还必须承认他人的相应的欲望和平等权利。这种主张注意到了“对己以合理的自我节制”的必要性,但却忽视或回避了个人对于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当社会或他人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个人如果出面制止,有可能受到伤害或招致报复打击时,他该如何行动?又如,一个大学生为了救一个农民而牺牲了自己,这种行为是不是无价值,得不偿失的?对于这些问题,任何形式的个人主义都无法作出圆满的答案。这就说明,衡量人的功利行为,除了要有个人尺度以外,还需要一种社会的尺度。对此,不仅马克思主义已有明确论述,其他一些哲学家、思想家也论述过这个问题。如康德伦理学中的“绝对命令”观念。在康德看来,通过无数个体实践所树立和发展起来的意志结构中,内在地包含着要求个体应有担负全人类的存在和发展的义务和责任感,它超越于任何个人或集团的具体公里直上,具有崇高的性质和尊严的力量,要求人们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即使在现实上没有实现,或还没人顺从,它也不失其为在客观上普遍有效的道德原理,因此叫做“绝对命令”。当然,康德伦理学的主要贡献不在于提出“绝对命令”,而在于他真正看到和深刻揭示了人类伦理领域中那些二律背反的矛盾现象。从人类产生以来,就存在着自保欲与社会欲、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的基本矛盾,由此产生的混沌无序的道德行为,是每个社会所面临的最为头疼的问题。以社会淹没个体,或以个体离散社会,都只是道德发展的片面性形式。如何找到个体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理论通道和实践形式,是我们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所应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三,物质尺度和精神尺度。目前人们的功利倾向集中表现在物质利益领域,特别是对于商品和金钱的追求和崇拜。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必然现象。《共产党宣言》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化、金钱化思潮作过十分生动地描述: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的虔诚、骑士的热忱、小市民的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激发,淹没在利己主义的冰水之中;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灵光,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它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等等。对于这些变化,马克思、恩格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是作了肯定的。问题在于:这是一种畸形发展的社会进程,还是健全发展的社会进程?从后来资本主义发展的情况看,这显然是一种早期现象。而在资本主义世界中,我们又看到了人们对于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情感世界的渴望和呼唤。这里我们只想提出一个问题:在商品经济社会里,是否一切东西都要商品化,都需要通过商品交换来体现它的价值,因而金钱也就成了衡量人和物的价值的最终尺度?显然不能这样认为。商品交换、金钱关系只是物质生活领域中的通用原则,不能简单地把它搬用到精神生活领域中来。人类的精神生活虽然要受物质生活的影响和制约,但毕竟有其特殊的需求和生产发展规律。精神生产的根本目的是创造人类的精神文明,是以各种文化设施、文化形态、科学水平等。衡量精神产品的价值,也只能以此为根本标准。通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商品、货币原则,在这里是不通用的。许多精神产品的价值不可能用金钱来衡量,许多高尚的行为、品德和情操更是金钱买不到、换不来的。人们物质生活的需求可以通过商品、货币来满足,而精神生活所需要的却是理性、信仰、情感的满足。近年来我国社会中出现的“物质富裕,精神空虚”的反差现象,不能说与上述问题无关。所以,在我国精神领域中出现的商品化、世俗化行为,需要提高认识和加强引导,应该明确:人总是要在追求功利的基础上提倡超功利的境界。感谢读者推荐! 作者:晴天&&&&&&
13:15:16 网友: guest_2116(雅饵) 来自: 119.122.*.*
混乱,需要加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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