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在法人公章不知道的情况下拿了公章给自己借款做了担保没有法人公章签名这有效

一家公司借款时把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都质押我处,后在未告知我方的情况下挂失后又补办了这些印章算犯罪吗?_百度知道
一家公司借款时把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都质押我处,后在未告知我方的情况下挂失后又补办了这些印章算犯罪吗?
你好。这种情形应当是公司间的资金拆借行为。至于是否属于犯罪,要看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是如何约定的。
如果合同中根本就没有把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质押的约定(而且这种约定本身可能是无效的),对方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进行挂失的行为,当然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但是,如果对方出现不按照还款等行为时,贵公司仍然可以要求其归还借款。只是在法院诉讼时,如果没有担保,可能会比较被动而已。
其他类似问题
按默认排序
其他1条回答
这不就是欺诈行为么?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找回我的咨询
问题编号手机号码
一对一咨询
一对一咨询
上一条下一条
我的咨询提醒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某公司为借款人担保,盖公章法人不签名生效吗
某公司为借款人担保,有公章而法人不签名有效吗
 问题来自:黑龙江 - 哈尔滨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4:09 咨询人:t320911bn
法律快车温馨提示:
您还可以输入5000字
温馨提示:使用组合键Ctrl+Enter可快速提交!发布问题、回复咨询,更加方便、及时。
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3条回复
回复时间: 14:09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可以生效!
回复时间: 14:2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黑龙江-大庆
属于公司担保行为,有效。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支持你。
回复时间: 21:1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相关法律咨询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
民事法律-债权债务
请在此输入所需问题的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
问题内容应尽可能陈述清楚,详细的描述事情的经过,有利于律师对整个事情的了解,便于更精确的回答您的问题!
法律帮助指南
知识栏目推荐
知识热门文章
法律经验推荐:
吉安热心律师
[江西-吉安]
解答问题数:3210
江西庐陵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法人拿走公司公章及财务章,财物,卷款潜逃,不给员工说法,如何有效维权?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日,被告的法定代表人陈··先生,以法人身份拿走公司的所有档案及资料,包括公司的公章及财务章。事后公司员工,查找再也不找不到法人代表,现已4个月过去了,被申请人再没有发放给申请人工资,也没就是否还聘用申请人给申请人一个说法。申请人现已有4个月没有经济来源了,生活已陷困境。为了维护员工们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特向110网的律师们提出法律援助!!!
----------------------------------------问题补充:--------------------------------------------------
原告于 日进入被告公司工作,工作岗位是行政助理。双方并于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签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从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双方约定原告的月工资为2700元,工作满2年,按其薪资总额的10%予以递增,每两年递增一次,当月工资于当月28日发放。至2010年1月份,原告月工资已达到2970元。
请求事项:
1、依法请求裁决被告支付原告2010年6月份至被告与原告终止劳动合同止的工资及福利(包括:工资2970元;季度奖金1200元折合每月400元;生活补贴220元;交通补贴50元;电话费100元)每月共计人民币3740元及25%经济补偿金。
2、依法请求裁决被告支付原告2010年6月份至被告与原告终止劳动合同止的社会劳动保险费,月基数为2970元。
日,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成之德先生,以法人身份拿走公司的所有档案及资料,包括公司的公章及财务章。事后公司员工,查找再也不找不到法人代表,现已三个月过去了,被申请人再没有发放给申请人工资,也没就是否还聘用申请人给申请人一个说法。申请人现已有3个月没有经济来源了,生活已陷困境。为了维护员工们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特向110网的律师们提出法律援助!!!
公司要搬迁,员工不跟过去,签了一个补偿协议,协议上只有公司公章没有法人签字,请问有效没?谢谢!
我公司总经理属法人委托,新任总经理(上海带黑性质,有灌云待庄110作证)与前任交接时因帐务纠纷,致工人停工公司停产,工资也无理拖欠发放,十月八日开始正式停产,估计在二个月内无法正式生产,工人不知如何讨要工资,曾询问过新任管理,却无答复.因新任管理是上海人,他们都不避而不见,工人全部在家不知如何是好.外地人员因在公司无法就餐只好回家去了,请帮帮我们吧!
公司的劳动合同,1,客户预付款进账后拿应得提成的30%,尾款进账后拿应得提成的40%,半年后拿应得提成的30%。2.未到应发时间离职不发剩余的30%提成。3.所有提成和奖励业务员自动离职将不发放。
问题1:这样的劳动合同有效吗?因为只要你离职,前面所有单子的30%未到半年的都要被扣下。
2:由于公司产品质量原因,客户不付尾款,期间离职,我那40%的提成也拿不到吗?
3:新签的单子,客户预付款还未到账,期间离职,也拿不到那30%提成吗?
4:最恐怖的是合...
本人从乙方手中接管了乙方的公司,并且已经变更好了法人,乙方有不少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未处理,我想问下,要如何把乙方原来的债务和自己划分清楚责任?具体该如何操作?很着急。谢谢!
首先,感谢诸位查看我所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在车祸中,我受伤较重,将产生后续治疗费,现在保险公司说给付后续治疗费,说是前期住院费用的30%给付,不知道是否有此事情;说结案后保险公司给每一位伤者(当时有11人受伤)赔偿款都要找入车主的帐户中,保险公司人员说可与车主写授权,将款打入伤者中的任意一个帐户就行。
请问:如何保障我的赔偿款不会被车主拿走呢,要是写一个授权或是协议的话,应该怎么写呢?
保险公司要我与车主写一个提前结案的协议,请问这...
公司不给工资条却扣个税,也没有个税条,如何维权?
各位律师,我是2005年7月到这家公司工作的,公司是一家德国和台湾合资的公司,因经营不善预计将于日前解散,但由于公司进口的设备尚未过海关的监管期,所以公司会停止营业但仍以空壳子挂在那里等待过监管期,我们的劳动合同是到日,目前公司尚未对如何补偿员工有任何说法,我知道按照劳动合同我可以拿到5个半月工资的补偿,但目前公司预计在9月底过后会让我们无薪休假到12月直至合同结束。干了五年的公司突然来这招,真是令人痛心疾首,请问各位律师我要如...
公司为韩企独资,已申请破产,员工全部签定劳动合同,会如何补偿员工,已怀孕六个月该如何补偿。
具体情况:本私人拥有一碎石生产场地,日前已和政府下属公司签订了关于场地上材料收购协议,按合同规定,甲方在15日内支付我方80%的材料款,并且我们按合同已缴清税款,但甲方(即政府下属公司)却至今未支付我方材料款。他们违背了合同法哪条哪款?我们可以起诉它吗?我们应当如何维权?担保书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是伪造,所盖法人公章是变造但多处使用过,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书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是伪造
所盖法人公章是变造但多处使用过
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案情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4年第7期)
&&&【案情】
日,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浦东分行)与上海中益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益公司)签订了一份外汇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建行浦东分行向上海中益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450万美元,贷款期限自日起至日止,还约定了贷款利率、利息计付、逾期利息等内容。
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基公司)为上海中益公司向建行浦东分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一份。该担保书载明,担保金额为450万美元以及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相关费用,并保证在接到建行浦东分行的书面通知后14日内代为偿还上海中益公司所欠借款本息和费用;该担保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自签订日起生效,直至担保金额已由上海中益公司或上海中基公司全部偿还为止。该担保书上有中基公司法定代表人“薛钊”的签名并且盖有中基公司的公章。
日,建行浦东分行依约将450万美元划入上海中益公司账户。但上海中益公司向建行浦东分行支付了自借款日至日止的利息,余款拖欠未还。截至日,上海中益公司商欠建行浦东分行本金450万美元、利息美元。建行浦东分行为追索欠款于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中益公司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根据担保书要求中基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担保书上所盖的中基公司公章与中基公司预留在国家工商局备案的公章印文式样不相一致。上海中益公司由中基公司与案外人中益国际经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益集团)于1995年共同投资设立。在办理上海中益公司设立登记手续时,中基公司作为投资股东之一,在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浦东工商局)递交的有关设立登记材料上多处使用了本案系争担保公章。另外,中基公司在荷兰商业银行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荷兰银行)的两笔打包贷款业务中也使用了本案系争担保公章。
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上海中益公司归还建行浦东分行450万美元借款本息,中基公司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基公司不服该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本案发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重审认为,上海中益公司未能依约还本付息,显属违约;担保书上所盖公章虽与中基公司预留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章印文不相一致,但中基公司在其他的业务活动中也多次使用了该公章,应认定中基公司对该公章是认可的,担保是中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判决上海中益公司向建行浦东分行偿还借款本金450万美元及利息,中基公司对上海中益公司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基公司在承担相应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中益公司追偿。
中基公司不服上述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仍认为对本案贷款担保不是中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案中假章多次出现不能说明中基公司对假章是认可的,该公司不应承担担保责任。建行浦东分行坚持认为,中基公司在该公司的其他业务活动中多次使用了该公章,而且中基公司用假公章向荷兰银行申请的贷款打入中基公司在农行北京分行的账户,中基公司不但使用了且还归还了这笔贷款。中基公司对该公章是认可的,为本案贷款提供担保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事实进行了大量的查证,委托公安部进行的司法鉴定认定,担保书上“薛钊”签名不是中基公司法定代表人薛钊本人的签字,所盖“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印文,是由“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贸易发展部”印章遮盖“贸易发展部”进行变造盖印形成的。经审理认为:伪造的签名不能使本案讼争的担保书成立生效。担保书上加盖的是以中基公司贸发部的印章变造后的中基公司印章,并不当然代表中基公司的意思,也不代表中基公司贸发部的意思。中基公司贸发部向荷兰银行申请打包贷款是以中基公司贸发部的名义申请的,后来汇入的账户也是由中基公司贸发部申请开立的,而且在该贷款转账凭证上加盖的也是中基公司贸发部财务章,无证据表明该笔贷款申请和划转过程与中基公司有直接联系。当时中基公司贸发部由中益集团公司独立经营管理,不能认定中基公司对中基公司贸发部设立该账户是知情的,也不能认定中基公司对中基公司贸发部向荷兰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是知情的,更不能认定中基公司对上述贷款申请文件中使用了变造的中基公司章一事是知情的。即使中基公司知道在某一交易中他人使用变造印章,并对该交易行为予以认可,也是就该交易中他人的代理行为予以认可,其效力仅及于该项代理事务。他人多次使用变造中基公司的公章,并不产生该变造公章在每项交易中均能代表中基公司意思的效果。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原审判决关于中基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判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驳回建行浦东分行要求中基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
&&&【解析】
这是一起极其典型的商业银行贷款保证担保纠纷案件。它进一步解决了担保书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是伪造、所盖法人公章是变造但多处使用过时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的问题。正如本案“裁判摘要”所说“有争议的合同文本,经司法鉴定认定,一方当事人的签名系伪造,印章系变造,且当事人举证和人民法院查证,均不能证明变造的印章为该当事人自己加盖或授意他人加盖,也不能证明该当事人有明知争议合同文本的存在而不予否认、或者在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过变造印章、或者明知他人使用变造印章而不予否认等情形,故不能认定或推定争议合同文本为该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它给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操作和诉讼风险防范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沉痛的教训:
第一,必须搞清贷款担保主体及其人事关系。与办理贷款抵质押担保手续还要经过公证、评估、保险、登记、备案等其他法律手续、可以相互验证相比,办理贷款保证手续比较简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对贷款银行而言,必须搞清贷款担保主体及其人事关系,本案担保书上“薛钊”签名不是中基公司法定代表人薛钊本人的签字的教训,可谓“一两的事前预防,胜过一磅的治疗。”
第二,核保程序必须到位。“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印文系由“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贸易发展部”印章遮盖“贸易发展部”进行变造盖印形成的。正如中基公司在上诉状中所言,建行浦东分行对上海中益公司发放贷款时,未按中国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进行核保。可以说,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要求银行办理贷款必须办理核保手续。进一步说,银行内部信贷规章的许多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刚性规定相比多属于柔性规定,但是,笔者认为,唯有贷款保证核保手续是个例外,银行办理贷款保证担保,一般情况下应当先后经过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根据保证人出具的借款保证承诺书进行贷前调查;二是依法订立借款保证合同;三是双人上门核实保证合同签字盖章的真伪。本案再次印证了一句话“程序无价”。
第三,掌握印章基本知识。商业银行作为专业性的金融机构,在从事信贷业务时,本应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但其经办人员之所以疏于履行职责,接受加盖变造印章的担保书,除了可能存在其他原因之外,未能掌握公司印章基本知识可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其实,只要我们稍加留心注意,就会发现一个公司的公章与其分公司或公司职能机构的公章的印文排列位置就有明显的不同。对此,银行信贷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应予重视。
第四,贷后管理要落实。本案经当事人举证和最高人民法院查证,均不能证明担保书中变造的中基公司公章是中基公司自己加盖或者授意他人加盖的,不能证明中基公司明知该担保书的存在而不作否认表示,也不能证明中基公司在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了该章或者明知他人使用该章而不作否认表示,该担保书不成立。可以设想,如果贷款银行信贷人员的贷后管理落实的话,也就是只要信贷人员亲自到中基公司去核实一次,问题就会避免。
第五,特别提醒的是:本案判决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其中“即使中基公司知道在某一交易中他人使用变造印章,并对该交易行为予以认可,也是就该交易中他人的代理行为予以认可,其效力仅及于该项代理事务。”的阐述,对我们商业银行的贷款诉讼,将产生极大的风险。商业银行必须高度重视,严加防范。
最后,笔者认为既然担保书上的“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印文,是由“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贸易发展部”印章遮盖“贸易发展部”进行变造盖印形成的,即使担保书不成立,中基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是否肯定中基公司对此没有任何疏忽管理责任?
【特别说明】
本文曾载于田惠宇主编《商业银行典型案例解析》(第二章贷款与担保案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股东把公款存入私人账户,霸占公章,授意财务以公司名誉向自己借款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甲先成立公司,乙后来入股,股份分别是51%和49%,甲任法人代表,总经理,乙任监事。甲工作繁忙,口头授意乙管理公司,乙开始管理后,招聘工作人员越权行使职责,同甲的老员工发生冲突,工作不好开展,甲遂开会,明确各自职责,包括总经理、监事职责,稍好几日。再几日,乙依然如故,纵容自己招聘的人员与老员工产生矛盾,排挤甲方老员工。并骗甲,从甲处获取公章、名章、财务章及公司一切资料,瞒着甲在外签订合同。甲追要公章,拒不交还,抵赖说没有得过甲所给的一切公司资料,并授意他招来的财务人员每月以公司名誉向乙个人借款2、3万元,不让甲知道公司运营情况,乙占有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并且授意财务人员将公款存入其个人账户,怂恿他招的员工告甲不发工人工资,请问甲如何维权?以民法还是刑法维权?
甲先成立公司,乙后来入股,股份分别是51%和49%,甲任法人代表,总经理,乙任监事。甲工作繁忙,口头授意乙管理公司,乙开始管理后,招聘工作人员越权行使职责,同甲的老员工发生冲突,工作不好开展,甲遂开会,明确各自职责,包括总经理、监事职责,稍好几日。再几日,乙依然如故,纵容自己招聘的人员与老员工产生矛盾,排挤甲方老员工。并骗甲,从甲处获取公章、名章、财务章及公司一切资料,瞒着甲在外签订合同。甲追要公章,拒不交还,抵赖说没有得过甲所给的一切公司资料,并...
我和其他二人开有一间公司,因公司的一个股东(法人代表)没经股东会决议私自用公司公章为自己的借款提供担保,现在私自用公司公章为自己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股东已失踪,现给告上法庭,请问公司要负责任吗?另外公司没财产的,会涉及到个人财产吗?
3年前他把钱放我这里和我一起投资别人的项目里,每年有百分之36的利息,今年项目商出事了,而他以为本金拿不到了,固然私自到我公司拿走96990元,他是在我公司上班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私自转走公司财产,这样是非犯罪。
我是公司法人11年公司成立时我占%90股权,另一位占%10.期间我私人贷款盖了公章,13年公司变更了章程,以前的隐形股全进入章程了,共计10位股东,我占%30股份,其余9人占%70现在股东们追究责任该咋处理?
我公司为四人合伙有限公司,因考虑开公帐税务比较高,所以用我(股东)的私人银行卡作为了公司的账户。这样做以后如果产生什么纠纷,我算是私吞公款吗? 这样有什么弊端?
我工作内容之一是给公司员工订飞机票火车票。比方说同事ABC要出差,他们这次火车票加起来要490元,我们公司的操作流程如下,首先必须由我向财务部借款(比如我借了500),钱直接打在我的银行卡上,然后我通过网银网上交易订购机票。如无意外,ABC将火车票寄给我,我再交给财务部报销,并且还给财务部多余的10元,那么这是一次成功的订票。但是如果ABC不慎将火车票丢失,那必须由我承担他们所有的火车票费490元
官司打赢了,公司老总把公司的钱全转到自己的私人账户里面,说公司没钱拒不支付,怎 申请对公司负责人罚款拘留的话是向法院的执行庭申请吗
公司在纠纷期间法人以公司名义借款巨大 ,加盖公章。其他股东完全不知情。责任如何承担。谢谢!
官司打完了没法执行,我现在有证据证明公司把收入汇入财务主管和法人的私人账户,这样能证明他们公私财产混淆吗?我能向法院申请法人承担责任吗?谢谢。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公司把收入打入财务主管的私人账户合法吗}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法人代表和公章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