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山隧道国营林场林下经济项目2014年度项目资金具体多少?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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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寻乌县年度“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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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府办字〔2014〕11号
  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2013―2014年度“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寻乌县2013―2014年度“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月26日
  寻乌县2013―2014年度
  “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的意见》(赣发〔2012〕14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13―2014年度“发展生态产业、建设森林城乡”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3〕120号)精神,为更好地开展2013―2014年度“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巩固2012年度建设成果,围绕抓好一个重点,创建两个亮点,统筹推进三项工程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2013―2014年度“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全面完成3.2万亩造林绿化任务。
 二、建设任务
 (一)明确造林绿化任务
 总任务3.2万亩,其中山上造林绿化2.93万亩(人工造林25000亩、补植补造4300亩),山下造林绿化0.27万亩(城市绿化300亩、建制镇绿化200亩、工业园区绿化200亩、乡场绿化300亩、村庄绿化800亩、其他绿化500亩、通道绿化400亩)。
 (二)抓好一个重点
 围绕力争2014年达到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标准,积极实施黄岗山公园、“一河两岸”、城南出口路及主要街道的绿化和东江源马蹄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大力提升各开发小区花园、校园以及单位庭院等绿化档次,扩大城区绿化面积,切实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三)创建二个亮点
 1.创建百里绿道工程。依托“一河两岸”工程建设,建设具有生态多样性、可循环,能够满足人们休闲、运动的绿色慢行道(绿道);抓好黄岗山公园登山步道、休闲栈道等绿道建设。
 2.创建森林乡村工程。按照“村在林中,林在村中”的建设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点,重点在南桥镇、留车镇、桂竹帽镇等三个乡镇及圳下村、榜溪村、黎坑村、黄坳村、河岭村、石排村、古坑村、珠村村、长江村、南桥村等十个村庄,全力推进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创建工作。
 (四)全面推进三项工程
 1.推进林业生态富民工程。一是积极推进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抓住全省实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带来的产业发展机遇,结合我县产业转型的实际,壮大苗木花卉产业规模,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丰收。二是大力发展林下生态养殖。依托50万亩经果林,大力发展养鸡、养猪等林下生态养殖,实现2014年林下养殖达200万羽(头),进一步提高农民综合收入。三是加快速丰林、毛竹、油茶产业发展。鼓励林业企业和大户在农业产业区块布局内进行规模连片种植杉木、湿地松等速生丰产林及良种优质高产油茶,并对原有的油茶林进行良种改造;加快毛竹低产林的改造、扩展,提高毛竹资源产值。四是着力推进绿色生态旅游产业建设。加强东江源桠髻钵山省级森林公园、东江源仙人寨省级森林公园等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打造一条集休闲、娱乐、科普为一体的绿色生态旅游风景线。
 2.推进通道绿化提升工程。高标准实施高速公路连接线绿化工程,对国省道、县乡道进行补植补种,切实做到“不断档、不断线、不断带”,提高绿化成效。
 3.推进森林资源保护与培育工程。依托珠防林、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项目,采取封、改、补、造等综合措施,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一是继续实行全封山政策,取消外销商品材采伐指标,做好林地年度变更暨森林资源补充调查工作,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二是抓好果园戴帽山绿化和废弃矿区复绿工程建设,深入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三是提高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水平,切实履行保护森林资源职责。
 三、建设要求
 (一)工作安排
 1.组织发动阶段(2013年12月)。完成造林绿化作业设计,制定各项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抓好领导责任、造林任务、造林用地、造林苗木、造林资金、经营主体的落实。
 2.整地阶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底)。全面开展造林整地活动,迅速掀起造林整地高潮,确保2014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整地任务。重点抓好森林城市、通道绿化、绿道建设工程、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创建的造林整地工作。加强造林整地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提高造林整地质量。
 3.种植阶段(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重点抓好森林城市创建和通道绿化工程。以专业公司、专业队伍造林为主,狠抓造林质量管理,提高造林成活率。利用春节前后阴雨天气,抓住良好的造林季节,及时安排苗木栽植和补种。
 4.管护阶段(2014年5月至2014年9月)。由各责任单位抓好造林质量回头看活动,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段、地块,抓住适宜的天气及时进行补植;加强新造林木的管护,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制定具体的管护方案,加强新造林木的抚育管理,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
 (二)明确责任
 1.森林城市创建工程。由县城管局、城投公司、房管局、教育局、工业园区办等单位负责。其中:县城管局负责高速公路连接线、城区街道和县城出口路的绿化及黄岗山公园建设;县城投公司负责一河两岸绿化;县房管局负责住宅小区绿化;县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绿化;县工业园区办负责工业园区绿化;各有关单位负责各自单位庭院绿化。通过通力协作,力争2014年达到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标准。
 2.百里绿道创建工程。由县城管局负责城区街道绿化及黄岗山公园绿道建设;县城投公司负责“一河两岸”绿色慢行道(绿道)建设。
 3.森林乡村创建工程。由县新村办和各乡(镇)负责根据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庄建设标准,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南桥镇、留车镇、桂竹帽镇创建森林乡镇。在吉潭镇黎坑村、榜溪村、圳下村,留车镇w坊村、新村村、黄姜村、大同村,水源乡龙塘村,罗珊乡上津村,澄江镇北亭村,晨光镇金星村、沁园春村、龙图村,文峰乡河岭村、石排村、黄坳村、岗背村、小布村、田背村、大路村,三标乡东江源村,南桥镇珠村村、古坑村、长江村、南桥村,项山乡书坪村,龙廷乡大田村,丹溪乡彭溪村,菖蒲乡黄砂村,桂竹帽镇华星村、上坪村等31个村创建森林村庄,重点打造圳下村、榜溪村、黎坑村、黄坳村、河岭村、石排村、古坑村、珠村村、长江村、南桥村等十个村庄
 4.林业生态富民工程。县农粮局、果业局负责养猪、养鸡等林下生态养殖,逐渐由单一的果业产业逐渐向多种产业发展。县林业局负责培育速丰林、毛竹、油茶、苗木花卉产业建设,鼓励林业企业和大户在农业产业区块布局内进行规模连片种植杉木、湿地松等速生丰产林及良种优质高产油茶,对油茶林进行良种改造,对毛竹资源进行改造、扩展,扩大苗木花卉基地的建设规模。县旅游局负责生态旅游建设工作,根据森林资源及相关人文、历史资源,充分挖掘、打造集休闲、娱乐、科普为一体的绿色生态旅游风景线;县林业局配合旅游局做好生态旅游建设基础工作,如: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等旅游区域的资源保护与调查相关工作。
 5.通道绿化提升工程。由县公路分局、交通运输局、城建局和各乡(镇)负责。县公路分局负责206国道、343省道及管辖的县道(南桥―黄砂、县城―黄砂、黄砂―虎石)绿化提升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抓好竹村―罗塘(寻乌段)、澄江―水源、吉潭―项山、主人―晨光、留车―吊神排、大田―丹溪的县乡道绿化,对县乡道所有被毁损或宜绿化未绿化路段全面进行1―2排的景观大苗补植补造;县城管局负责抓好瑞寻高速公路连接线绿化;各乡(镇)负责抓好1―2条到新农村建设点的乡村公路绿化精品路段建设。通道绿化要因地制宜,尽量做到多排栽树,乔、灌、草结合,提升绿化品位。
 6.森林资源保护与培育工程。依托珠防林、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项目,采取封、改、补、造等综合措施,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县林业局负责继续实行全封山政策,取消外销商品材采伐指标,规范和控制县内商品材和林农自用材管理;抓好珠江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实施东江源仙人寨省级森林公园二期工程,积极做好马蹄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和东江源青龙岩省级森林公园申报等工作。三标乡、县果业局负责三标乡九曲湾饮用水源区退果还林工程。县矿管局负责废旧矿区的植被恢复绿化,重点是国营矿区范围内植被的恢复绿化。县水保局负责水土流失区植被恢复绿化,并有计划推进水土流失区域的治理。各乡(镇)负责抓好果园戴帽山绿化,以种植马尾松、湿地松为主,重点改造通道沿线大部分经济林林相,并在公路两边显目地F建设1-3个果园戴帽山绿化精品点,发挥模范带动和典型示范的作用。
 四、建设资金筹措
 采取财政投入、部门整合、吸引外资、企业投资、群众自筹等多种形式,建立和完善造林绿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造林绿化资金投入足额到位。山上造林绿化由县林业局利用项目资金以苗木补助的形式带动造林大户投资;国省道、县乡道的补植补造经费由县财政参照往年通道绿化标准给予补助,可组织专业造林公司负责实施;高速公路连接线通道绿化经费由县财政负责;森林城市创建工程中的城区街道、公园绿化经费由县财政负责,住宅小区和社区绿化经费由县房管局督促开发商负责;校园绿化经费由县教育局督促各学校负责;各单位庭院绿化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林下生态养殖由县农粮局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开展落实;毛竹、油茶、苗木花卉产业建设由县林业局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实施;森林乡镇创建绿化经费由各乡(镇)负责;森林村庄创建绿化苗木经费由县财政局、新村办整合涉农项目资金进行落实,整地、种植由各乡(镇)组织农户投工投劳,管护由各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工业园区企业四旁和企业庭院绿化由县工业园区办督促各企业落实经费,园区公共地绿化经费由县财政负责;矿区植被恢复绿化经费由县矿管局和水保局按照各自绿化任务整合项目资金落实;果园戴帽山绿化苗木由县林业局负责,整地、种植和管护经费由各乡(镇)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
 各乡(镇)、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对本乡(镇)、本单位“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分项工作实施方案,将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村、组和具体的路段、山头和地块,全面落实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并将方案及分管领导名单(含联系方式)于1月26日前报至县“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
 (二)高标准建设,全面落实年度建设任务
 按照适地适树原则,选择速生丰产、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绿化树种。山上绿化以杉树、松树为主。山下绿化以种植常绿乔木大苗为主,尽可能做到乔、灌、草结合,确保造林成活率。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提前做好造林苗木的准备工作,并将苗木准备情况及时统计上报至县“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创新机制,抓好造林质量
 按照“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的要求,创新机制,对实施造林绿化的地块,通过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落实造林经营主体。坚持“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及时给造林经营者颁发林权证,保障造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山上造林由企业、大户自主造林为主。山下绿化方面,通道绿化通过承包方式由专业公司实施造林为主,其它绿化大力推行合作造林模式,采取专业公司、企业、大户出资,农民出地,专业队造林,利益分成等方式落实造林经营主体。同时大力推行专业化的工程造林,提高造林质量。
 (四)强化考核,确保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各建设(责任)单位要把“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制定考核办法,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由县林业局牵头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1.寻乌县2013―2014年度“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任务一览表
 2.寻乌县2013―2014年度造林绿化建设任务表
  寻乌县2013―2014年度“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任务一览表
  责任单位
  森林城市创建工程
  森林乡村创建
  通道绿化提升工程
  绿道建设工程
  林业生态富民工程
  森林资源保护与培育工程
  县城管局
  城区街道和县城进出口路的绿化及黄岗山公园建设,绿化面积230亩
  瑞寻高速寻乌连接线绿化100亩
  黄岗山公园和城区绿化地绿道建设养护30公里
  县城投公司
  一河两岸绿化,绿化面积50亩
  县房管局
  住宅小区绿化20亩
  县教育局
  中小学校绿化
  县工业园区办
  工业园区绿化200亩
  县公路分局
  206国道、343省道及管辖的县道(南桥-黄砂、县城-黄砂、黄砂-虎石)绿化150亩
  县交通运输局
  竹村-罗塘(寻乌段)、澄江-水源、吉潭-项山、主人-晨光、留车-吊神排、大田-丹溪的县乡道绿化150亩
  责任单位
  森林城市创建工程
  森林乡村创建
  通道绿化提升工程
  绿道建设工程
  林业生态富民工程
  森林资源保护与培育工程
  县城投公司
  “一河两岸”的绿道建设20公里
  县农粮局
  林下生态养殖200万头(羽)
  县果业局
  三标乡九曲湾饮用水源区退果还林
  县林业局
  新造油茶林8000亩、毛竹低产林改造3000亩、新建苗木花卉基地3000亩
  1.全封山;2.实施珠防林项目;3.森林火灾和森防工作;4.山上造林25300亩
  县水保局
  水土流失区植被恢复绿化2000亩
  县矿管局
  废旧矿区的植被恢复绿化2000亩
  责任单位
  森林城市创建工程
  森林乡村创建
  通道绿化提升工程
  绿道建设工程
  林业生态富民工程
  森林资源保护与培育工程
  县新村办
  牵头全县的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庄创建
  长宁镇
  果园戴帽山绿化100亩
  晨光镇
  森林乡镇创建25亩、森林村庄创建(金星村、沁园春村、龙图村)130亩
  果园戴帽山绿化100亩
  留车镇
  森林乡镇创建42亩、森林村庄创建(w坊村、新村村、大同村、黄姜村)150亩
  果园戴帽山绿化200亩
  南桥镇
  森林乡镇创建42亩、森林村庄创建(珠村村、古坑村、长江村、南桥村)150亩
  果园戴帽山绿化200亩
  责任单位
  森林城市创建工程
  森林乡村创建
  通道绿化提升工程
  绿道建设工程
  林业生态富民工程
  森林资源保护与培育工程
  吉潭镇
  森林乡镇创建23亩、森林村庄创建(黎坑村、榜溪村、圳下村)150亩
  果园戴帽山绿化200亩
  澄江镇
  森林乡镇创建33亩、森林村庄创建(北亭村)125亩
  果园戴帽山绿化200亩
  桂竹帽镇
  森林乡镇创建35亩、森林村庄创建(华星村、上坪村)100亩
  果园戴帽山绿化200亩
  文峰乡
  森林村庄创建(小布村、田背村、岗背村、大路村、河岭村、石排村、黄坳村)100亩
  果园戴帽山绿化200亩
  三标乡
  森林乡镇创建50亩、森林村庄创建(东江源村)50亩
  果园戴帽山绿化100亩
  菖蒲乡
  森林乡镇创建45亩、森林村庄创建(黄砂村)75亩
  果园戴帽山绿化100亩
  责任单位
  森林城市创建工程
  森林乡村创建
  通道绿化提升工程
  绿道建设工程
  林业生态富民工程
  森林资源保护与培育工程
  龙廷乡
  森林乡镇创建45亩、森林村庄创建(大田村)50亩
  果园戴帽山绿化50亩
  丹溪乡
  森林乡镇创建35亩、森林村庄创建(彭溪村)50亩
  果园戴帽山绿化50亩
  项山乡
  森林乡镇创建35亩、森林村庄创建(书坪村)50亩
  果园戴帽山绿化100亩
  水源乡
  森林乡镇创建45亩、森林村庄创建(龙塘村)60亩
  果园戴帽山绿化150亩
  罗珊乡
  森林乡镇创建45亩、森林村庄创建(上津村)60亩
  果园戴帽山绿化50亩
  寻乌县2013―2014年度造林绿化建设任务表
  单位:亩
  单位名称
  山上造林绿化
  山下造林绿化
  其中:果园戴帽山绿化
  人工造林
  补植补造
  矿区植被恢复
  城市绿化
  建制镇绿化
  工业园区绿化
  乡场绿化
  村庄绿化
  其他绿化
  通道绿化
  全县合计
  长宁镇
  晨光镇
  留车镇
  南桥镇
  吉潭镇
  澄江镇
  桂竹帽镇
  文峰乡
  三标乡
  菖蒲乡
  龙廷乡
  丹溪乡
  项山乡
  水源乡
  罗珊乡关于申报实施随县2014年度造林补贴项目的公告
 来源:随州日报 
来源:随州日报作者:责任编辑:yfs001
2014年12月省下达随县2014年造林补贴项目计划7000亩,项目总投资137万元(其中:项目直接补贴130万元、间接补贴7万元)。为了公开规范组织实施好项目,确保项目建设成效,现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请符合条件的业主积极申报。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要求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规模7000亩(其中林下经济1000亩),建设内容为人工造林6000亩,林下经济1000亩。2、项目补贴标准: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补贴标准为200元/亩;营造灌木林补贴标准为120元/亩;水果、木本药材等其它林木、竹林补贴标准为100元/亩,迹地更新补贴标准为100元/亩。享受造林补贴的乔木林10年内不得主伐。二、项目实施原则1、谁造补谁原则。业主在宜林荒山荒地、迹地进行人工造林和更新的,经验收合格后均可享受补贴。2、业主自愿原则。充分尊重造林主体意原,造林主体自愿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和相关标准等要求完成造林任务。3、公开公示原则。对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建设任务等信息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专款专用原则。建立资金专帐,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三、造林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国有林场、农民、林业职工(含林区人员)、农业专业合作社等造林主体。四、项目申报条件1、业主必须有适宜造林的宜林荒山荒地和迹地并进行人工造林和更新。2、使用良种壮苗,苗木符合造林质量和规格要求。3、业主愿意与林业局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林地权属、造林地点、面积、树种、初植密度、补贴标准与金额,以及造林完成时间、质量要求、检查验收与资金拨付时间等。五、项目兑付经过林业部门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的一次兑付项目补贴资金。六、申报地点和时间1、有申报意愿的业主可到当地林管站咨询并申报。2、申报时间:日―日。3、咨询联系人:周先春4、咨询电话:特此公告!随县林业局日
[责任编辑:yfs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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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年度林业会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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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棣政办发〔2013〕41号
无棣县年度林业会战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年度今冬明春的林业会战工作,全力打造“粮丰林茂·北国江南·中国枣乡·生态无棣”品牌,加快推进我县“两区”开发建设步伐,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今冬明春林业会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黄蓝”两区开发建设机遇,紧紧围绕创建省级绿化模范县工作,按照系统化、生态化、标准化和项目化的理念,以更高的管理、更高的水平、更高的标准谋划林业会战,努力实现由增量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变,不断提高林业会战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任务目标及工作重点
全县完成合格造林面积2.5万亩,新育苗2000亩;继续对境内所有高速公路、国省道及蔡河路绿色通道进行完善提升,重点打造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精品工程,实现沿线林带无缝隙全覆盖;完善提升小泊头镇生态林场;新建县乡路绿色生态防护林带68公里;新建水系生态防护林带42公里;新建农田林网3.2万亩;新发展林下经济1.5万亩;积极争创山东省绿化模范县。
(一)绿色通道建设。
1.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提升工程。由高速公路沿线乡镇(街道)负责全面完成高速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自道路路边沟外沿向外50米,其中长深高速鲁冀交界处2公里以上范围内自高速公路路边沟向外100米)土地流转和地上原有树木等附着物的清理;并对高速公路绿色通道进行统一规划设计;通过招商引资,积极鼓励和吸引企业、个体大户投资绿色通道建设,进行高标准造林,真正营造“以路为骨、以林为韵”的整体效果,打造绿色通道精品工程。责任单位:高速公路沿线各相关乡镇(街道)。
2.县乡路绿色生态防护林带建设工程。沿县乡公路每侧建设30米宽的绿色生态防护林带,优先选用乡土树种,突出生态防护功能,重点突出信河路、蔡河路、水柳路、棣邓路、车泊路、山泊路,确保达到无缝隙林带全覆盖,将县乡道路绿化林带建成靓丽的风景线,营造“畅、洁、绿、美”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
(二)生态林场建设工程。
1.县级生态林场建设。采取企业、大户、合作参股等多种形式建设1处县级生态林场,即小泊头镇生态林场。生态林场建设须由具备乙级或以上资质的林业(或相关专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采取土地租赁、流转等方式,落实林场建设用地,使用期限30年以上,所签订的土地租赁、流转合同或协议合法有效。造林须采用混交和立体种植等配置模式,科学营造混交林,树种组成符合物种多样性的要求。每处生态林场要集中连片,形成规模,面积不少于1.5万亩,其中新造林不少于1万亩。要建立健全林场管理机构,落实管护责任制,资金投入要到位。责任单位:小泊头镇。
2.乡镇级生态林场建设。完善、新建佘家镇、柳堡镇等2处乡镇级生态林场,每处新增成片造林面积3000亩以上,总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生态林场建设用地,采取土地租赁或购买方式进行造林,同时采取混交林的方式。责任单位:佘家镇、柳堡镇。
(三)生态水系建设工程。
1.小开河生态水系景观带建设。县水务局对小开河沿线已征土地进行高标准绿化,沿线各乡镇(街道)按权属在河道两侧建设宽度50米以上的高标准绿化带,确保小开河沿线达到无缝隙、全覆盖标准。责任单位:棣丰街道、佘家镇、水湾镇、西小王乡、柳堡镇,县水务局。
2.县内其它水系林带建设。重点沿德惠新河、马颊河、漳卫新河、小米河、青波河、朱龙河、白杨河、幸福河、郝家沟、白杨支沟、山子河、仝家河等干流支渠大力开展水系林带建设,每侧由大坝底脚向外建设50米宽的生态防护林带。对各大型水库四周营造宽度不低于50米的防护林带。水系范围内基本实现绿化、美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环境承载能力显著提高,逐步构建起完善的水系生态保护体系。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水务局。
(四)观摩点建设。林业会战期间,市委、市政府将召开全市林业会战现场调度会议和组织林业会战观摩活动,我县拟定的林业观摩点为:长深高速公路鲁冀交界处(小泊头镇)、滨德高速无棣东出口(棣丰街道)、佘家镇境内的造林点,有关乡镇(街道)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观摩效果。责任单位:小泊头镇、棣丰街道、佘家镇。
(五)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村支部书记造林示范片工程。结合高速公路、国省道绿色通道重点工程,沿主干道路和重点水系两侧各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在冬春两季各完成500亩以上的造林示范片,示范片混交林比例不小于30%,示范片造林必须由乡镇(街道)通过返租倒包、招商引资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权属明确后由造林大户或企业进行造林,确保造林绿化成果。同时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完成10个50亩以上的“村支部书记造林示范片”,对列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化任务计划的村必须完成50亩以上的“村支部书记造林示范片”或围村林,其他所有适宜绿化的村庄至少完成20亩的围村林。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湿地保护与修复。建设无棣黄河岛国家级湿地公园和饮马湖、秦口河省级湿地公园,把雨洪资源利用与生态景观功能相结合,加快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湿地保护体系。责任单位:碣石山镇、佘家镇、山东神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滨州汇泰园林有限公司。
(七)林下经济。充分挖掘利用50万余亩林地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新增林下经济面积1.5万亩。其中:林草1500亩,林禽2000亩,林苗9000亩,林药1000亩,其它1500亩。建立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面积不低于3000亩。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企业。
三、时间安排
年度林业会战分为今冬和明春两个阶段实施。其中:2014年春季林业会战的时间安排,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另行确定;今冬林业会战分为动员部署、会战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9日—10月10日)。县乡两级分别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分项目编制工程建设实施方案。10月10日前,将造林土地租赁、绿色通道精品工程、生态林场建设及水系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报县新农村建设指挥部进行审批。
(二)会战实施阶段(10月11日—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的任务目标和实施方案,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迅速组织展开造林绿化工作,力争提前、超额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新农村建设指挥部组成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冬季的会战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作为乡镇(街道)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今冬明春林业会战考核的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新农村建设指挥部负责全县林业会战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会战期间,县委、县政府将适时召开观摩会议和不定期的调度会议。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召开动员会、现场会、观摩会,促进林业会战的深入开展。各乡镇(街道)要将村级片林建设作为考核乡镇(街道)、村干部工作成绩的重要标准,纳入考核体系。实行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包乡镇(街道)制度,各包乡镇(街道)县级领导要深入一线搞好指导,包乡镇(街道)县直部门要把所包乡镇(街道)的林业会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帮助乡镇(街道)解决好困难和问题;乡镇(街道)、村主要负责人均为造林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林业会战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县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之间都要逐级签订责任状。县林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重点工程建设现场进行全程技术指导。
(二)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各乡镇(街道)要坚持高点定位,严格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对造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搞好规划设计,做到先设计后施工,特别是重点工程造林,要严格按照精品工程的标准进行科学设计,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并保证成活保存率。在保证高速公路及国省道道路绿化、县级生态林场建设造林土地实施租赁、流转的基础上,不断拓展范围和规模,尽量将重点县乡道路绿化、重点河流干渠绿化造林土地纳入其中。大力推进“政府租赁土地、公司化造林、专业队伍管护”造林绿化机制,逐步将新机制造林推广到所有规模化造林工程,形成“靠创新求发展、依机制助推动”的造林绿化新格局。积极探索多元化的造林、营林、管理模式,引导、激励有实力的企业、大户参与生态林场、绿色通道、林下经济等重点林业工程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实现政府得绿和企业得利的“双赢”。
(三)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为确保林业会战任务的全面完成,县财政重点对成方连片发展500亩以上的成片造林进行以奖代补。按照建设标准,完成500亩成片造林的,奖励5万元,每增加成片造林100亩,追加奖励1万元;验收为乡镇级生态林场的奖励50万元,验收为县级生态林场的奖励100万元(同时享受市奖励);对企业或个人造林连续面积超过500亩以上的享受县里以奖代补政策,且以奖代补资金直接兑付企业或个人;对按规划标准完成高速公路绿化提升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新植林带,每完成1公里(按单侧长度计算)奖励乡镇(街道)1万元。市级观摩点根据完成面积、实际投入、观摩效果,给予适当奖补资金。
各乡镇(街道)要引导群众算好经济账,实行“谁投入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结合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林权拍卖、林地返租倒包政策。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绿化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四)加强宣传,严格督查。林业会战期间,县电视台、《无棣大众》要开辟林业会战专栏和专版,及时报道林业会战进度情况,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作法,营造浓厚氛围。要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林业会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与乡镇(街道)林业重点工程相结合,大力营造“企业林”、“单位林”、“希望林”、“青年林”、“巾帼林”等纪念林,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向基地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新农村建设指挥部要加强对造林进度和标准质量的调度督查,并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
(五)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今冬明春林业会战结束后,县委、县政府组成考核组,适时对各乡镇(街道)今冬明春林业会战情况进行考核,排出名次。县委、县政府将对会战先进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1)对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的乡镇(街道)设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于未进入前六名但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任务目标的乡镇(街道),授予“全县林业会战先进乡镇(街道)”称号、给予5万元奖励(以上奖金分配:党政正职各20%,分管负责人、林业站站长各10%),对在林业会战中的先进个人给予记功或授予“全县林业会战先进工作者”称号;(2)对在林业会战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授予“全县林业会战先进单位”称号,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全部用于奖励对林业会战作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对在林业会战中的先进个人给予记功或授予“全县林业会战先进工作者”称号;(3)对完成林下经济建设任务,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工作经费5万元,对成绩突出的种养大户奖励5000元。
附件:1.无棣县今冬明春林业会战任务表
&&&&& 2.无棣县林业会战项目建设标准
&&&&& 3.今冬明春林业会战考核办法
&&&&& 4.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包乡镇(街道)安排表
无棣县今冬明春林业会战任务表
态防护林带
高速路、省道补植完善及
林带拓宽、新建任务
县乡路绿化生态防护林带
农田林网(亩)
林下经济(亩)
育苗(亩)
大济路、205国道、新大济路
滨德高速、大济路、205国道、新大济路
大济路、新大济路
长深高速、大济路、海港路
长深高速、新海路、大济路
长深高速、新海路
疏港路、新海路、
疏港路、新海路
长深高速、疏港路、荣乌高速
注:1.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按权属对所辖道路路肩绿化进行新植或补植完善;县水务局按权属负责完成所辖水系生态建设任务。
2.秋冬造林必须完成会战总任务的40%以上。
无棣县林业会战项目建设标准
一、生态林场
集中连片,亩株树55株以上;县级林场新增成片造林面积1万亩以上,总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乡镇(街道)林场新增成片造林面积3000亩以上,总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生态林场内必须栽植两个以上的树种,营造混交林,主栽树种造林片以其他树种造林片(林带)分割断开,实行块状混交,主栽树种比例不大于70%,每个主栽树种造林片的面积不超过30亩。
二、观摩点
(一)对于盐碱低洼地段要做好土方工程,修筑绿化平台,并进行高标准绿化。
(二)观摩点苗木规格要高、大小一致,栽植整齐。
三、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造林示范片工程
建设面积500亩以上,栽植3个以上树种(含灌木),主栽树种比例不大于70%。
四、成片造林
集中连片、每片面积5亩以上,对国、省道干线公路两侧各100米,县、乡路两侧各50米,沿水库四周、主干河道两侧各50米,生态林场及村庄周围区域优先进行绿化建设;绿色通道两侧成片造林必须按照株行距3米×4米或3米×3米进行栽植;村级成片造林原则上按株行距3米×4米或2米×6米进行栽植。为协调造林用地与农业种植矛盾,不在林业会战重点工程、绿色通道建设范围内的速生杨片林也可按株行距3米×8米进行栽植或者采取大小行栽植(小行3米,大行8—9米,株距2—3米)。对亩造林株数小于28株(株行距大于3米×8米)的不认可造林面积,不兑现以奖代补政策,亩株数大于28株、小于44株的(株行距介于3米×8米、2.5米×6米)考核面积按一半进行折算,不划入以奖代补政策范围。树种选择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每个造林地片必须栽植两个以上的树种,且主栽树种比例不大于70%,营造混交林,避免单一树种造林,提高片林防护效能和抵御病虫害的能力。成片造林的最高密度为株行距1米×2米,即亩株数不大于333株。
五、绿色通道
(一)干线公路。对长深高速、荣乌高速、滨德高速、205国道、疏港路、新海路、大济路、海港路8条干线道路绿色通道必须进行土地流转,落实林地权属。高速公路、国省道每侧林带宽度为50米以上,沿线绿色通道一律实现无缝隙全覆盖;同时,对以上干线道路重要节点进行高标准绿化。按照“六个一”(沿路林带宽50米,不能有一处降低标准;沿路林带实现全覆盖,不能有一处缺垄断档;路边沟渠全畅通,不能有一处“竹节沟”;严禁填沟建房,新建路边房一律留出绿化带;绿化带内一律不准种植农作物;林水相依,重要路段和节点一律打造成新的景点。)的标准进行建设(其中,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按棣办发〔2013〕26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生态水系林带。河道坝顶和每侧河坝底角向外50米适宜植树的地方要全部绿化,栽植株行距3米×3米或3米×4米。
(三)县、乡路。每侧林带宽度为30米,并对路肩按权属和标准进行绿化,栽植株行距3米×4米或2米×6米。
六、农田林网
新建农田林网新栽植树木达到80%以上,林网网格控制在250亩以内,主副林带搭配合理,每条林带栽植两行,如林带单行则株距不超过3米,网格四周必须闭合。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对上一造林季节新建的林网进行完善提升达到以上标准,否则将不予认可农田林网面积。
干线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按照株行距3米×3米的标准,一律栽植4厘米以上杆直苗木(若栽植3厘米苗木,则采用株行距2米×2米的标准),每一个采伐期不低于6年。村镇绿化乔木树种胸径不低于3厘米,其它树种、紫穗槐、柽柳等灌木及园林绿化树种视情而定;其他造林项目栽植白蜡胸径2厘米以上、其他苗木胸径2.5厘米以上的用材树种(或地径2厘米以上的经济树种);用材树种苗高3米以上(经济树种苗高2米以上),树干通直,根系齐全,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
八、林下经济
林菌模式:林下种植黑木耳、双孢菇、鸡腿菇、平菇、香菇等食用菌。
林苗模式:在林下培植绿化苗木、花卉等。
林药模式:林下种植柴胡、紫苑、金银花、丹参、三七、板蓝根等药材。
林农模式:林下种植绿豆、豌豆、大豆、花生等经济作物和油料作物。
林菜模式:林下种植黄花菜、大白菜、油菜、菠菜、香菜、萝卜、甘蓝等蔬菜作物。
林草模式:林下种苜蓿、黑麦草、鲁梅克斯、冬牧70、白三叶等植牧草和肥源植物。
林禽模式:在林下放养或圈养鸡、鸭、鹅等禽类。
林畜模式:林下放养或圈养肉牛、奶牛、肉羊、肉兔等。
林特模式:林下养殖具有特种用途和价值的物种,如蚯蚓、金蝉、蜜蜂等。
今冬明春林业会战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生态林场。按照滨办字〔2011〕54号与棣办字〔2013〕26号文件要求考核。
(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村支部书记造林示范片工程。包括造林面积、树种、混交比及造林质量、成活保存等,同时查看相关土地租赁或购买手续与合同以及管护措施。对列入生态文明村建设名单且未完成造林任务的村将实行生态文明村建设评比一票否决(城中村例外)。
(三)成片造林。包括村庄、道路绿化、水系生态建设、库区周围绿化中连续面积5亩以上的片林。
(四)绿色通道。包括高速公路、国省道等干线公路绿色通道拓宽新建和补植完善,以及水系生态建设、县、乡路绿化等。同时,对绿色通道查看土地流转手续与合同。
(五)农田林网。主要考核新建农田林网。
(六)林下经济。主要考核新发展的林下经济。
成片造林、绿色通道、农田林网主要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同时考核建设标准、成活保存率、有无空档断带等。林下经济主要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二、评分标准
(一)生态林场及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示范片建设完成任务的加3分,完不成任务的不加分;乡镇级生态林场建设完成任务的加5分,县级生态林场建设完成任务的加10分,完不成任务的不加分。
(二)其他项目考核分值。成片造林55分;生态水系建设12分,县、乡路绿化10分;农田林网15分;林下经济8分。高速公路、国省道绿化采取每新栽植1000米加1分。
(三)考核标准。成片造林在完成县分配任务的基础上,以完成1000亩新植片林为基数,每增加100亩加1分;完不成县分配任务的不加分,按实际完成比例得分;达不到标准每项实行扣分制,苗木标准,胸径(地径)每减少0.2厘米(0.1厘米)扣0.5分;栽植标准分好、中、差,好的不扣分,中的扣0.5分,差的扣1分;造林成活率85%以上不扣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80%以下不认可造林面积(记分按造林项目进行,每项造林项目扣分不超过其分值)。绿色通道、农田林网超额完成任务的按超出比例酌情加分,每项最多加2分。成片造林为纯林或主栽树种比例超过70%的只记录面积,不纳入以奖代补范围;绿色通道实行倒扣分,断档或林带宽度达不到标准要求、且长度达到20米,每1处扣0.5分,断档或林带宽度不够累计超过500米的,每500米扣1分;农田林网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达不到标准的每项扣1分;市级停车观摩成片造林的加5分,停车观摩其他林业项目的加2.5分,沿途观摩的根据具体情况视情加分但最多加2分;项目核实率低于95%,每低2个百分点扣1分,最高扣5分。绿色通道栽植宽度、密度、株行距、成活率达不到标准将不计入绿化长度。土地租赁且造林标准、苗木成活率达到规定要求的每增加1000亩加2分。林下经济按完成的比例计分,超额完成任务最多加2分。
三、检查验收办法
(一)各乡镇(街道)自查。各乡镇(街道)分别于秋冬和春季林业会战结束后,对各自秋冬、春季造林绿化情况逐级统计汇总,在地图(比例为万分之一)上标明各造林内容、确切位置,写出自查报告,分别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新农村建设指挥部。
(二)县统一检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与县新农村建设指挥部组成林业生产考核技术组,于2014年7月下旬以后对各乡镇(街道)今冬明春各林业建设项目,按规定标准全部实地核实;对面积、长度、宽度全面实地丈量。对苗木规格和栽植密度抽取标准株、段实测计算。
(三)量化打分。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新农村建设指挥部根据核查结果计算出各乡镇(街道)得分,并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
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包乡镇(街道)安排表
乡镇(街道)
包乡镇(街道)县级领导
包乡镇(街道)县直部门
丁海堂、杜树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佘洪烈、王景军
县水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振祥、王庆霞、
县地税局、县农业局
张宝悦、张金鹏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
臧& 伟、周& 波、
县国土资源局、县扶贫办
荆晓玲、孔凡亮
县财政局、县环保局
邱延博、张恩传、
县开发办、县农机局
刘树林、丁宝顺
县卫生局、县民政局
崔建国、常怀祥
县教育局、县科技局
关莉莉、张国华
县国税局、县畜牧兽医局
李宁波、张荣德
县油区办、县林业局
滨州农廉网主办单位:中共滨州市纪委 滨州市监察局 滨州市农业局 鲁ICP备
地址: 电话: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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