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融资对企业的中长期再融资融资有什么影响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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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2009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意见》共29条,要求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按照市领导要求,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2009年以来我市在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中的重点做法和今后一段时间拟开展的工作,根据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提出从加强机构体系、产品业务体系和融资渠道建设,提高中小企业自身融资能力,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工作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工作措施,促进金融资源与企业资源有效对接,助推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2、我市银行建立中小企业专营服务机构情况?
  我市积极引导和鼓励银行设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专营服务机构,提升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专业化和专注性,为广大的中小企业客户获得更多的银行服务提供便利。截至2010年末,我市形成了渤海银行、天津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和滨海农商行4家总行级小企业服务中心为龙头、以15个分行内设的中小企业业务部为中坚、以辐射城乡的67家特色支行为推动力量的总—分—支三级中小企业专营队伍。在86个中小企业专营机构中,有80个机构已开展了小企业贷款业务,贷款余额共计291亿元,占所涉及的21家银行小企业贷款余额的31.8%,针对中小企业客户融资需求“短、频、快”的特点,创新业务流程和管理体制,取得了一系列成绩。如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小企业贷款审批在分行中小企业部内部5天内即可完成;天津银行选择40多家分支机构进行自主审批;浦发银行天津分行专门组建了科技支行,依托总行在津设立的股权投融资平台,为优质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搭建引入股权基金的平台,通过债权与股权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各银行积极推广科技型中小企业适用融资产品,大力开发推广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和海域使用权质押贷款等新型财产权质押融资方式。
  3、我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情况?
  按照《年天津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发展规划》,引导和支持各类有资质的机构进一步增设服务涉农区县经济与“三农”领域中小企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8年6月以来,静海兴农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蓟县村镇银行、北辰村镇银行、东丽村镇银行和津南村镇银行先后开业,经营农户小额贷款、农机按揭贷款、养殖业贷款、企业贷款等多种支农贷款产品。截至2010年底,四家机构贷款余额达到13.3亿元。
  4、贸易型中小企业适合使用哪些金融产品?
  贸易型中小企业中适合使用仓单、保单、出口退税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
  仓单质押贷款业务适用于有经常性货品贸易、销售量大、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现金流量较大、没有厂房等固定资产可用于抵押但能提供合规仓单质押的贸易客户;客户必须是仓单的所有权人,融资用途应为针对仓单货物的贸易业务。
  保单质押贷款是保单所有者以保险单作为质押物,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短期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保单质押贷款的金额是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来确定,最高贷款余额一般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80%。
  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是适用于有未收到出口退税款项的出口企业,基本流程是:出口企业在商业银行开立出口退税专用账户,以出口退税有关单据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应退未退税金额,为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5、科技型中小企业适合使用哪些金融产品?
  科技型中小企业适合使用专利权、商标使用权、股权和海域使用权质押等新型财产权质押融资方式。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通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无形资产质押取得贷款,也可以将本企业股权质押取得贷款,具备条件的还可以使用海域使用权质押方式进行融资。
  6、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申请条件、业务流程和业务开办行?
  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做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信贷资金,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授信业务。
  申请对象:注册地点为天津地区,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企事业法人。
  申请条件:发明专利有效期不得少于1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不得少于5年;该专利权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已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项目正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并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信贷业务只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和承兑业务。
  业务流程:
  ①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单位须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书;授予专利权的公告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一年度缴纳专利年费的发票;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报告,相关产品检索材料,专利评估机构对专利质权价值的评估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专利权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材料证明;近两年的年终财务报表;专利权人同意以专利权出质的书面承诺,如果一项专利存在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则所有专利权人均要书面承诺同意以该专利权出质。
  ②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有关材料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初步审查。
  ③初审合格的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向贷款方出具推荐意见。
  ④以反担保方式进行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应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担保合同或担保协议以及有关材料。
  ⑤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单位收到中国知识产权局发送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后,应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备案,由市知识产权局以《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通知贷款方。
  业务开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大连银行天津分行、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和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
  7、股权质押贷款的申请条件、业务流程和业务开办行?
  (1)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贷款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贷款,是指企业以其合法所有的在上海、深圳证券登记机构托管登记的国内上市公司法人股股票作为质押品,用以自己或为第三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其他融资活动提供担保的质押担保方式。
  申请对象:拥有上市公司股票或股权的公司客户。
  申请条件:借款人或第三人合法持有流通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的法人股股票。
  业务流程:
  ①借款人向银行申请有价证券质押贷款,并提供下列文件:
  借款人、出质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借款人、出质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时,公司合同、章程、验资证明,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出质人为国有公司的需有上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借款人或出质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的机构账号及其中法人股票的品种和数量。
  ②银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深证分公司证实出质人提供信息的准确性。
  ③签订贷款合同及出质人签署《不可撤销贷款质押书》(注明设定质押权的法人股股票品种、数量、账面价值),并设定质押贷款折扣率。
  ④借款人、出质人与银行持各方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贷款合同、质押合同正本向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⑤如果所质押的法人股是该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或者质押股票数量达到规定时,该上市公司应当在指定媒体公告。
  ⑥发放贷款。
  ⑦贷款本息清偿后,向上海或深圳证券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2)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为质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其他融资活动的质押担保方式,它是在融资担保方式上的一种创新。
  申请对象:持有在天津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人数为200人以下的非上市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条件:①申请质押的股权依法可以转让,即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法律文件对公司股权的质押、转让未做出限制或禁止性规定。②申请质押的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在此次质押之前未设立质押或有效质押已解除,即借款人对所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②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业务流程:
  ①股权出质人与和质权人(即受理银行)共同向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股权出质登记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股权证明(复印件需出质人签字或盖章)。与银行签署的质权合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签字或盖章)。登记机关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
  ③银行按照有关程序发放贷款。
  ④还款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质权消灭的证明。登记机关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业务开展银行: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大连银行天津分行
  8、商标质押贷款的申请对象、申请条件和业务开办行?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为生产经营需要,以其自己拥有的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取得贷款的融资业务。商标专用权质押可以作为贷款的唯一担保方式,也可以与其他保证、抵押、质押等风险控制手段组合使用。
  申请对象: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除应具备我行企业法人客户统一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要求的条件外,借款人必须是质押商标的唯一的合法所有人;借款人必须具有三年(含)以上的经营业绩和连续盈利记录,且对用于质押的商标具有一年(含)以上的运营经历,组织架构合理,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规范;借款人信用等级必须在AA级(含)以上。
  申请条件: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有效注册商标;仅限于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标实际使用的产品和服务范围应当与注册范围相一致;原则上应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天津市著名商标,且在被认定后使用时间最少为两年(含);商标在贷款到期后的有效期不低于两年(含);借款人在同一类或相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专用权必须同时办理质押登记。
  商标专用权的质押率按照如下原则确定:以天津市著名商标出质的,质押率不高于30%(含);以中国驰名商标出质的,质押率不高于50%(含)。
  业务开展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天津银行、大连银行天津分行、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9、海域使用权质押贷款的申请条件、业务流程和业务开办行?
  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申请人以依法取得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海域使用权为担保向银行机构申请贷款。建设银行、天津银行、滨海农商行以及临港工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泰达海洋开发有限公司等作为试点单位将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先期业务。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已经与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公司签订首笔1亿元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合约。
  申请条件:经市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海域使用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
  (1)抵押人不是合法拥有海域使用权的;
  (2)海域使用权权属及该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
  (3)未按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的;
  (4)存在违法用海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
  (5)抵押期限超出海域使用权期限或者海域使用金已缴纳期限的;
  (6)海域使用权抵押担保的债权额大于海域使用权评估价值的;
  (7)村委会取得的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
  (8)免缴海域使用金的海域使用权;
  (9)使用期限已经届满的海域使用权;
  (10)其他规定不予办理贷款的情形。
  申请材料:海域使用权人以海域使用权向银行机构融资时,需向银行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 ①书面抵押贷款申请书;
&&& ②《海域使用权证书》及复印件;
&&&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④国家、地方发改委关于海域使用项目的立项、核准或备案文件。
  关于海域使用权抵押:海域使用权抵押时,该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一并抵押;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抵押时,该海域的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抵押合同对海域使用权和该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没有约定同时抵押的,视为同时抵押。海域使用权抵押人和银行机构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持抵押合同到市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办理海域使权抵押登记的机关为市海洋局。
  业务开展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银行
  10、集合性债权融资产品包括哪些?申请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集合性债权融资分为集合信托、集合理财、集合贷款三种方式。集合信托是由信托公司为主要发起机构,通过发行信托产品募集资金,对参与集合性债权融资计划的中小企业统一发放募集资金;集合理财是以商业银行为主要发起人,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对参与集合性债权融资计划的中小企业统一发放募集资金;集合贷款是由与商业银行建立协议合作关系的担保公司为主要发起人,通过组织若干中小企业形成融资互保联合体的方式参与该计划,并对融资互保联合体及成员提供统一担保后,推荐给协议银行同意融资授信并统一发放贷款。
  申请参与集合性债权融资计划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1)注册地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所属行业应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的领域,其主营业务突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2)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3)企业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4)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2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1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5)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6)企业主要经营者户籍所在地在天津或在天津有房产,信誉记录良好,并有2年以上从业经验;(7)企业及其主要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8)最近两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参与集合性债权融资每年的利息;(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如何利用保险手段为中小企业服务?
&&& 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开展合作,以规避贸易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我国惟一承办政策性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收汇风险保障,并在出口融资、信息咨询和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企业如购买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损失赔偿比例为:由政治风险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由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拖欠等其它商业风险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由买家拒收货物所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80%。如购买中小企业综合保险,风险损失最高赔偿比例为80%;保单年度内最高赔偿金额为缴纳保费的50倍。
  12、融资租赁业务简介、申请条件和业务流程?
  融资租赁,上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80年代进入中国,是链接金融资本、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的纽带,在国际上已经成为与银行信贷、证券并驾齐驱的三大金融工具之一,是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回避金融风险、扩大投资、引进先进技术的重要渠道和方式。融资租赁产品主要包括:
出售回租产品:适合资金需求类客户,通过对客户现有资产的打包,出售给租赁公司,再中长期回租,解决资金缺口。
  直接租赁产品:适合设备需求类客户,租赁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购买设备,再租赁给客户使用,分期收取租金。
  经营性租赁类产品:适合有财务安排需求类的客户,租赁公司购买设备,阶段性出租给客户使用,对于客户,只有试用期有费用,没有资产和负债负担。
  供应商租赁产品:适合有市场营销需求类的客户,租赁公司与供应商达成销售融资意向,为其向下游客销售提供分期的租赁,买断客户的产品,再出租给下游客户,在解决客户销售款回笼的同时,为下游客户提供分期付款的便利。
  申请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等级,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实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申请材料:
  1、基本材料
&& (1)法人基本情况介绍、发展历程等;(2)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注册资本验资报告等;(3)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4)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6)公司章程;(7)董事会决议及授权(批准采用租赁方式融资及授权管理层);(8)主要股东(持股20%及以上)简介及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2、项目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2)项目评估报告或可研报告;(3)项目盈利预测;(4)项目所在区域市场分析;(5)需要政府管理部门批准事项的文件复印件等。
  3、设备资料
  (1)资产详细清单;(2)公证书;(3)设备初始购买合同及原始发票(或复印件);(4)租赁资产财产保险单正本;(5)资产详细清单。
业务流程:(1)租赁公司介绍租赁产品,承租人提供经营情况、项目情况、融资需求及租赁设备清单等资料;(2)租赁公司提供方案建议书与合同样本;(3)双方商讨确定租赁结构、租赁价格和租赁期限以及主要合同条款;(4)承租人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并授权进行融资租赁;(5)租赁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收集所需全部资料及资产清单;(6)租赁公司完成内部审批流程;(7)承租人落实前提条件;(8)签约放款。
  13、保理业务综述、主要业务类型和业务流程?
  保理是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在保理业务中,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1)贸易融资: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资金需求,收到转让的应收账款且卖方发货后,立刻对卖方提供融资,协助卖方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
  (2)销售分类账管理: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要求,定期向卖方提供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帐龄分析等,发送各类对账单,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
  (3)应收账款的催收:保理商有专业人士从事追收,他们会根据应收账款逾期的时间采取有理、有力、有节的手段,协助卖方安全回收账款。
  (4)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需求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对于卖方在信用额度内无商业纠纷时发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帐担保。
  主要保理产品及业务流程:
  进出口双保理:进口商或出口商在采用O/A、D/A等信用方式跨国购买或销售货物时,由国内外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共同为出口商提供国外买家商业资信调查、贸易融资、货款催收、销售分类帐管理及付款担保等综合金融服务。
  具体运作步骤:(1)出口商寻找有合作前途的进口商;(2)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提出叙做保理的需求并要求为进口商核准信用额度;(3)出口保理商要求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4)如进口商信用良好,进口保理商将为其核准信用额度;(5)如果进口商同意购买出口商的商品或服务,出口商开始供货,并将附有转让条款的发票寄送进口商;(6)出口商将发票副本交出口保理商;(7)出口保理商通知进口保理商有关发票详情;(8)如出口商有融资需求,出口保理商在出口商发货后付给出口商不超过发票金额的80%的融资款;(9)进口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开始向进口商催收;(10)进口商于发票到期日向进口保理商付款;(11)进口保理商将款项付出口保理商;(12)如果进口商在发票到期日90天后仍未付款, 进口保理商做担保付款;(13)出口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如有)及费用,将余额付出口商。
  国内保理:卖方将其与买方订立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及坏账担保等各项相关金融服务。主要分为有追索权公开型融资性保理、有追索权隐蔽型融资性保理、无追索权公开型融资性保理、非融资性保理。
  结构性融资:通过各种直接、间接融资管道,综合考虑宏观、微观经济及市场因素,保理商为客户量身定做适合客户需求的融资组合方案,以最高的效率、最低的成本、最便捷的操作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
  供应链融资:生产商向保理商申请融资购买原料或零件,保理商以原料或零件为抵押提供资金并控制资金的使用和支付。生产商以赊销方式出售产品后,保理商以生产商应收账款为基础提供应收账款的催收、销售分类账管理、信用风险控制、坏账担保等保理服务。
  14、中小企业如何提高自身素质,成为合格融资主体?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都采取了很多措施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与企业的实际融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缺失等自身原因的影响也应该受到足够的重视。中小企业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自身素质,努力使自身满足金融服务机构融资条件,成为合格融资主体。
  企业要科学治理和依法运营。中小企业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科学治理,完善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实施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达到规范运作、满足市场化融资条件的要求。
  企业要注重增资减债。中小企业要以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为基本指标,通盘研究资产总量和负债能力,搞好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短期负债与长期负债、金融手段与金融工具、投资与融资、支付与还款的选择组合。增加现金量,增强流动性,保证资金链,提高收益率,降低成本费用和金融风险。避免高估冒算、盲目投资、过度负债。
  企业要加强权属权证办理。中小企业要高度重视资产率和资产有效化,建立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资产负债合理、依法规范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合规使用、资产安全完整、权属清晰可靠、权益及时有效。中小企业要及时办理体现各类权属的权证,依法维护产权、股权、物权、债权、林权、知识产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域名权、排放权、勘探权、开采权、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
  企业要依法增值守信。中小企业要坚持持续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原则,以"借、用、管、还"良性循环为目标,开源节流、量入为出,以还定贷、适度负债,强化财务管理,防范市场风险,实现持续发展。通过增加注册资本金、盘活存量资产、增加现金流入、实现公司收益等方式,提高公司实力和价值。坚持依法管理、合规使用,有限授权、限权禁权、全程管控、实施审计原则,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和不出风险。高度重视无形资产,开发可评估、可作价的资源,形成无形资产。中小企业应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按时偿还银行贷款,重视积累自身信用记录,不断增强信用意识。
  15、什么是上市,股票发行与上市是什么关系?
  上市是指发行人发行的证券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和流通。
  股票发行有公募和私募两种,公募是指前述的公开发行,私募是指向累计不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由保荐人保荐和证券公司承销,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私募则一般无保荐人保荐和证券公司承销的硬性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十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股票上市是指发行人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场所公开挂牌交易和流通。
  股票发行属于“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的范畴,股票上市交易属于“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的范畴。一级市场是二级市场的源泉,二级市场的状况也反过来制约一级市场的发展。
  我国实行股票发行与上市分离的制度,企业公开发行的股票要上市,必须符合《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专门的上市申请,证券交易所审查合格的,可以安排在上海主板或深圳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股票上市交易有利于增强流动性和公司的持续融资。
  16、公开发行上市有什么好处?
  一是为企业建立直接融资的平台,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有资本比例,改进企业资本结构,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增强发展后劲。
  二是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三是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增强企业创业和创新动力。
  四是有利于企业树立品牌,提高企业形象,更有效地开拓市场,降低融资与交易成本。
  五是有利于完善激励机制,采用股票期权等形式,吸引留着人才。
  六是有利于企业进行资产并购和重组等资本运作,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行业整合,迅速做大做强。
  七是有利于增强股权流动性,实现股权增值。
  17、公开发行股票需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上市企业必须满足中国证监会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的相关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企业必须满足中国证监会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18、目前我市支持企业上市的政策有哪些?对有上市需求的中小企业能够提供哪些配套服务?
  目前市级政策有两个:《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的意见》(津政办发【2007】96号)和《天津市支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财企一【2008】15号)。
  市上市办可为有上市需求的企业运用比选机制提供中介机构的推荐服务,并在后期筹备上市过程中针对具体问题提供相关部门的协调服务。
  19、短期融资券的概念、主要优势、申请对象、申请条件和业务流程?
  短期融资券是企业依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由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存续期不超过1年,募集资金主要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所用。
  短期融资券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融资成本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成本主要由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息(发行利率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评级结果、市场投资人认购意向和发行时的市场资金状况等多种因素)、中介机构费用(中介机构费用主要包括承销费、律师费、评级费、会计师费用。承销费是支付给承销商的手续费,承销费率不得低于发行金额的0.4%;律师及会计师为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和财务报告承诺书应支付的服务费;评级费用是指评级公司为企业出具满足央行要求的评级报告需支付的服务费用)和发行登记费、兑付费(发行登记费为发行金额的0.06‰~0.07‰,30亿元以上部分0.06‰,30亿元以下部分0.07‰,兑付费为发行金额的0.05‰)构成。二是融资便利快捷。短期融资券一是对企业的财务指标要求相对较为宽松;二是发行程序及申请手续相对简单,准备时间短,企业工作量小;三是审批难度小、发行快速,企业只要找到愿意承销的中介机构、愿意购买的投资者,就可以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提出申请。三是能提高企业的信誉,提升企业形象。短期融资券是一种无担保票据,企业能成功发行短期融资券,表示投资者对企业信用的认同,这将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度和在资本市场上的知名度,有利于以后企业再融资。
&&&&&&&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非金融企业,发行人有过去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模拟财务报告)。发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
  (1)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4)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6)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客户所从事的行业不属于国家宏观调控行业;(8)发行人债券类融资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企业净资产的确定以审计报告为准。按新会计准则审计的财务报告,净资产包括少数股东权益;按旧会计准则审计的财务报告,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 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业务流程如下:(1)公司内部决策。向董事会申请并取得董事会同意此次发行的决议;(2)聘请中介机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评级公司,对企业主体及债项的进行信用评级;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3)起草注册文件。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制作完成发行中期票据的申报及注册文件;(4)上报交易商协会。由主承销商将注册文件送交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5)完成注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2年;(6)公开发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或者进行招标的方式公开发行。销售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20、中期票据的概念和优势、申请对象、申请条件和业务流程?
  中期票据是企业依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由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中期票据发行额度一经注册,两年有效。发行人可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企业应持续披露财务信息。
  中期票据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从市场情况看,高评级发行人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远低于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扩大融资渠道,增强融资灵活性。对于企业而言,中期票据之“中期”定位丰富了市场的债券期限,既满足了企业负债期限结构组合需要,又有利于满足投资者优化其投资结构和配置久的期望,有望成为高信用等级企业的3-7年期贷款的替代品。相对于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的短期融资产品,对于融资额度较大的企业,中期票据的优势更加明显。同时,中期票据的发行非常市场化。只要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完成注册后即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财务指标要求宽松且发行率极高,企业能够较为顺利、快捷的获得资金。目前发行中期票据的融资成本主要包括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承销费、登记托管和兑付费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中期票据承销费费率为每年0.3%;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评级结果、市场投资人认购意向和发行时的市场资金状况等多种因素。发行中期票据的风险主要包括包销风险,即发行的中期票据未能全额销售;信用风险,发行的中期票据到期不能兑付。
  申请对象、申请条件和业务流程参考短期融资券相关条件。
  21、什么是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的好处有哪些?
  私募股权融资,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共渠道(市场)的手段定向引入股权投资人,即引进风险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股权融资是除银行贷款和公开上市之外的另外一种主要的融资方式,是直接融资的一种。
  私募股权融资的好处主要体现在:(1)私募融资具有很强的灵活性、融合性和个性化特征。私募资本对募集者的资格没有进行限制,不需要注册、严格的评估和审计,甚至不需要券商的承销。(2)私募股权融资不仅有投资期长、能充实资本金等好处,还可能给企业带来管理、技术、市场和其他需要的专业技能。如果投资者是大型知名企业或著名金融机构,他们的名望和资源在企业未来上市时还有利于提高上市的股价、改善二级市场的表现。(3)相对于波动大、难以预测的公开市场而言,股权投资资本市场是更稳定的融资来源。(4)在引进私募股权投资的过程中,可以对竞争者保密,因为信息披露仅限于投资者而不必像上市那样公之于众。
  22、股权融资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融资流程如下:
  一是准备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是企业向潜在投资者推介自己的重要文件,好的商业计划书能有效地吸引投资机构的关注和提高融资效率。很多企业由于没有融资经验,往往会聘请财务顾问来帮忙准备融资方案和商业计划书。
  二是接触潜在投资者。融资方案初步确定后,企业开始向潜在的投资者推介投资故事,感兴趣的投资者会从各种角度向企业提出他们关心的问题,企业应积极动用相关资源对这些问题进行答复。
  三是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经过沟通和初步谈判,企业和投资者达成投资意向后,一般会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的生效取决于正式尽职调查结果和最终投资协议的签署。框架协议的内容主要是一些原则性的共识,比如投资金额、投资价格、投资者保护条款等。
  四是配合正式尽职调查。签署框架协议后,投资者一般享有1-3个月不等的独家谈判期,融资进入正式尽职调查阶段。投资者将对企业的行业、业务、财务、法律等方面的问题做深入详尽的调查和核实,企业应积极配合投资者的调查工作,向其提供所需的资料,协调相关的管理层访谈,帮助推荐投资者向企业的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等利益相关者了解信息。
  五是签署最终投资协议。经过尽职调查,投资者对企业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对企业的价值和风险都有了很好的评估,因此双方在投资框架协议内可以展开正式投资协议的谈判。获得内部决策机构授权后,双方即可签署有法律约束力的最终投资协议。由于投资方和引资方的出发点和利益不同、税收考虑不同,双方经常在估值和合同条款清单的谈判中产生分歧,解决这些分歧的技术要求高,所以不仅需要谈判技巧,还需要会计师和律师的协助。
  六是资金到位。有些投资协议会约定交易正式完成(资金到账)的前提条件,如完成政府审批、完成相关股权和资产重组等,企业应积极促成满足这些前提条件,从而加快资金到位的速度。
  七是维护投资者关系。交易完成后,企业应积极配合项目投资经理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企业应给予配合并定期提供企业财务报表、生产经营进度表、重要销售合同等,通知参加企业重要会议,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上市工作项目协调会以及《投资协议》中规定公司拥有知情权的相关会议,接受对企业进行访谈,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日常的经营管理由管理团队来负责,而大规模的资产处置、资本结构安排、投资并购、重大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事前应与投资人做好沟通协调,多听取投资人的意见。
  八是配合投资的退出。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投资机构迟早要兑现收益或终止在项目中的投入。投资退出有不同的策略和途径,主要包括上市、转售和向公司回售股份等。
  23、集合企业债对发行人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哪些?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二是累计发行在外的债券总面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额的40%;
  三是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是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行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
  24、集合票据对发行人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哪些?
  集合票据的发行,只要符合短期融资券与中期票据发行资格的发行人都可以入选,对于发行人的净资产额、盈利状况一般也没有特别要求。对于募集资金用途,集合票据也仅规定了“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发行文件中应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任一企业在集合票据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均须经有权机构决议通过,并应提前披露”。
  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单支集合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除了以上的原则性规定之外,实际运作过程中集合票据对于特定行业的发行人也有一些具体要求,如违背国家产业政策或宏观调控方面的行业及企业不宜入选。因此,平时需密切关注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不定期联合召开的“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部门联合信息发布会的动态信息。目前,六大产能过剩行业不宜参与,具体包括: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电解铝、造船、大豆压榨、煤化工、维生素C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也十分突出,需要重点关注。而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开发、无自身造血功能的城投类企业、纯投资控股型公司等也不适宜入选。
  25、我市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在创新监管制度和体制,服务中小企业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差异化监管、建立评估制度和后评价机制等方式,从监管方面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引导和督促,提高其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制定了小企业贷款专项信贷政策评估制度,2010年对各金融服务机构下达了分机构评估目标。天津银监局制定了《小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指引》,确定小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对各行小企业贷款不良率进行单独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服务银行机构的存贷比实施弹性监管;建立后评价机制,从机制建设、组织架构、业务模式、信贷投放、增长速度、创新应用等方面对金融机构给予监管评价。天津银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天津市银行业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银行加大创新力度:针对小企业融资“短、频、急”的特点,构建简捷高效的业务流程;加大小企业贷款担保方式创新,积极探索小企业金融服务新模式;要以市场为导向细分市场,坚持通用性与独特性相结合,打造有自主品牌的、为小企业所熟知的拳头产品;将信贷产品、资金结算、理财产品、电子银行等产品与贸易融资产品有效结合,捆绑营销,为小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同时,加强小企业融资财务顾问和咨询服务,帮助小企业规范运作,构建全方位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主办: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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