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新华保险保单查询营销员自己够买的保单一年后想退,公司高层认为,营销员在够买此保单中,享受了公司利益,退保

关于“营销员”的新闻
编者按:2014年即将结束,纵观这一年的保险业,“规范”似乎成为了主旋律。无论是寿险还是财险,都有多家公司收到保监会的罚单。无论是上半年发布的银保新规,还是监管部门对于寿险公司产说会误导、农业险理赔违规的处罚力度,都预示着“乱象”将成为过去,市场将一步步走向规范。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手机已经在逐渐替代PC,冲击着保险顾问的传统“一对一”营销模式。近日,和讯网在旗下放心保微信服务号上开通保险微站服务,这项服务专为保险营销员提供免费通道。保险顾问免费申请后,即可利用微站获得与准客户沟通机会,并且帮助准客户解读保单、介绍产品。这个为保险顾问定制的“指尖的保险工作室”,被命名为微站。据了解,它既是个人信息形象的展示站点,也是深入解答客户疑难咨询、组织客户活动、查询服务的便捷工具。
随着保险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暗藏的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等乱象频频被曝光,保监会整治的重拳也蓄势待发。昨日,保监会下发《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禁止保险营销员私自跨界销售其他金融产品,发生重大风险要追责高管。
一般来说,营销员月收入为3500元左右,也有在上海和北京工作的营销员称,其月收入在5000元上下。
据业内人士分析,团险赠单存在七大风险《证券日报》记者近期获悉,保监会在7月8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务必做好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摸清底数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称《紧急通知》),要求各保监局、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对“30人以上营销团队借保险名义相互借贷、自买单等情况”摸底,“有多少就实事求是地反映多少,做到无顾虑、无保留、无遗漏”。
6月,上海滩一起投资公司老板潜逃事件“意外”将保险公司牵扯进来。多名购买了帕拉迪集团理财产品的受害者称,某保险公司(下称“G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代理人“劝说”他们购买帕拉迪产品。随后G公司紧急排查,目前已经查出有5位营销员涉嫌私售,有11位客户购买了帕拉迪产品。
入司时间:日从业格言:用心做事,用情做人。2009年,本想退休在家享享清福的张贺荣,却在机缘巧合下加入太平洋寿险北京分公司。加入保险业的五年间,她每天像蜜蜂一样拜访客户,全村400余户中有超半数都成为她的客户,她更是以此为乐,希望不断地为更多客户服务,发挥自己的余热。
近日,有消息称,位于上海的帕拉迪(上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涉嫌集资诈骗,老板陈某某涉嫌卷款潜逃。有媒体报道称,数名离职或在职的新华人寿保险营销员由于介绍自己的保险客户投资该公司,被牵涉其中。对此,新华人寿相关人士表示,将全力配合公安部门调查此事,若查实有该公司人员参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近日,一则“帕拉迪集团资金链断裂、总裁陈若彬携款潜逃”的消息悄然在业内流传。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帕拉迪采用集团为子公司担保、利息月付模式,许以高额年收益,并通过员工推销、保险机构营销员等人员介绍客户的方式,聚集了不少投资资金。
“如果买保险,你会选择网购吗?”目前,网购保险越来越被社会接受,去年“三马”进军网销保险,搅热了保险行业的一池春水。一年来,淘宝、天猫等已成众多保险公司争夺的“战场”。互联网金融的汹涌而至,让我省12万保险从业人士备感压力。
入司时间:1998年3月从业格言:先为今天的别人,再为明天的自己已迈入花甲之年的杨国英依旧坚持不懈地奋战在保险销售一线。无论是酷暑难耐还是寒风刺骨,杨国英都带着自己真挚的笑容和量身定制的保险计划去拜访客户。她常说,保险是值得怀揣热情干一辈子的事业,因为17年的保险征程,不仅仅是将强烈的自我归属感与成就感尽收囊中,结缘保险也使其获得重生。
铁打的保险公司,流水的营销员。作为保险业安身立命的主渠道,营销员渠道(又称“个险渠道”)近年来深陷“增员、留存”两难窘境,并由此导致了保费收入的增长乏力。上至监管部门,下至保险公司,都在急寻“人才流失”解决之道。
中国网财经4月11日讯(记者 常实)厦门保监局近日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君龙人寿一营销员因销售误导被处罚。经查,叶晓云作为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员工,在销售保险产品中存在销售误导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严禁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保险销售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规定。
据证券日报,近日,山西保监局发布公告称,在部分省市发现个别保险机构营销员或离职人员涉嫌非法销售基金等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导致客户资金受损。某保监局人士表示,目前保险营销人员销售基金产品存在两类问题。一是营销人员销售基金产品没有基金销售的相关证件和资格,主要以“引荐”、“推荐”等名义销售基金,专业性欠缺,容易引发销售误导;二是近期发现部分营销员打监管擦边球,销售私募基金等,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近日,山西保监局发布公告称,在部分省市发现个别保险机构营销员或离职人员涉嫌非法销售基金等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导致客户资金受损。某保监局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目前保险营销人员销售基金产品存在两类问题。一是营销人员销售基金产品没有基金销售的相关证件和资格,主要以“引荐”、“推荐”等名义销售基金,专业性欠缺,容易引发销售误导;二是近期发现部分营销员打监管擦边球,销售私募基金等,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为了进一步提升营销工作质量,杜绝错误营销基础数据的再发生。3月31日,峡江县供电公司举办了一期提高营销员专业知识水平培训班,来自基层供电所营销员和营销部相关营销专职共计16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在培训班教学课堂上,由培训老师从用电客户报装接单开始,在细化业扩流程时限到规范用户档案数据填入,日常抄核收常见细微漏缺等进行细致的讲解,讲解过程中通过培训老师和营销员的相互穿插互动,对营销员在办理营销过程中触及的敏感营销基础数据进行了面对面的质疑,彻底剖析了存在的根源和薄弱之处,使一名参与培训的营销人员都能从疑虑到理解,知晓在以往营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真正将营销工作各环节踏实业务知识贯穿到“入脑、入心”,确保营销基础数据各个环节有序、可靠、健康推进。
前期投入大、监管层不了解、保险公司抵制等问题,是目前推广针对保险销售人员展业的APP面临的主要阻力随着互联网与保险业的相互渗透,300万保险营销员成为了一个潜在消费市场,赚取营销员的钱也成为一种可能。据《证券日报》记者粗略统计,目前市面上已经有超过50款服务于保险销售人员展业的APP应用软件,这一数字还在继续增加中。
中新网3月17日电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营销员陆某在理赔交谈中诱导投保人修改病历,陪同前往的业务员张某对修改病历获得理赔的例子加以证实。违反《保险法》规定。经保监会查证,2013年在与投保人唐某关于保险理赔的交谈中,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营销员陆某曾告知唐某的丈夫在出院小结上不要写以前的事情。
原标题:莫逼保险消费者“用脚投票”本应以“最大诚信”为生存基石的保险业,却因屡禁不止的“不诚信”而备受诟病。3月13日,也就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两天,上海保监局的两份处罚决定书分别曝光了新华人寿和平安人寿的不诚信行为,而这两家公司的营销员狄蕾和张宝菁也为各自的违法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两人在被警告的同时分别被处以3万元和1万元的罚款。
  年收入12万以上的营销员近400人,平均年收入32.18万元,其中收入30万以上占比达1/3,平均收入增长28%,公司连续三年累计纳税额达到1.4亿元,连续六年被评为“北京市纳税信用A级企业”,友邦保险北京分公司在2月25日举行的“营销员集体纳税申报活动”上公布了这一连串醒目的数据。
道琼斯工业指数
纳斯达克指数
标普500指数
美元/人民币从卖保险转向财富管理新华谋划营销员转型
  一边是金融混业经营趋势日益强化,一边是互联网金融来势汹汹,保险和讯放心保业所面临的转型压力前所未有。
  正经历转型阵痛的新华保险祭出新举措,近日新华保险推出新版《基本法》,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将销售队伍向财富规划师转型,以适应监管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就在7月份,平安人寿也开始使用新版《基本法》,以夯实从交叉销售到综合金融转变的基础。
  近年来,财富管理的概念在险企谋求转型过程中不断被提及,从单纯卖保险产品到为客户提供综合理财服务成为保险行业的一大趋势。特别是受银保新政影响,越来越多险企将财富管理作为掘金中高端客户的新营销渠道之一。
  但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险企在转型中面向市场做出多种探索值得肯定,但新尝试不能换汤不换药,在投资者对财富管理和保障需求不断提升的当下,险企从简单的“卖保险”向财富管理转变过程中仍有不小压力。
  提涨一线营销员待遇
  “险企如果不只追求眼前利益,就必须对营销员政策、销售方式做出调整,单纯依赖人海战术追求规模保费难以为继。”
  面对银保渠道弱势、满期给付和退保等因素带来的挑战,新华保险于2012年正式启动“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转型。
  在今年年度工作会议上,新华保险董事长康典提出近十项工作要求必须在今年启动实施,涉及以核心客户为中心的配套政策体系建设、机构体系建设、销售团队建设、产品体系建设等。
  10月底新华保险推出新版《基本法》就可看作是以核心客户为中心的销售团队建设工作启动的标志。作为保险公司的根基性制度之一,《基本法》在一线保险销售人员的招聘、考核以及佣金体系管理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这个时期各险企已经开始年终冲刺,紧接着就要打明年的开门红,虽然一线销售人员"大出大进"的态势有所缓解,但还是存在,特别是这个时候。”一保险销售公司副总裁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险企如果不只追求眼前利益,就必须对营销员政策、销售方式做出调整,单纯依赖人海战术追求规模保费难以为继。”
  据了解,为实现在提高新人留存率基础上引导绩优,新华保险新版《基本法》一是取消低档责任津贴,加大新人1~6月责任津贴,增设新人7~12月高档责任津贴,并将津贴与大专学历挂钩,给予新增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差异化支持,绩优新人投入翻倍;二是调整增员奖计提方式,引导有高质新增,从源头上引导优秀团队服务更多核心客户群体,增员奖最高可翻番。
  在销售方式转变上,新华保险方面表示,新版《基本法》将引导新华保险庞大的队伍逐步面向核心客户群,促进队伍向职业化、高素质、高产能、高稳定性、具备自我创造和自我扩张能力的财富规划师转型。
  无独有偶,平安保险在今年新实施的《基本法》上也增加了新人训练津贴,对部分入职3年以上的资深营销员增加绩效奖金,同时给予营业小组一定奖励,鼓励营业部带出高绩效团队。对于一直提倡为客户提供最合适理财方案,追求综合金融的平安来说,其在新版《基本法》中更是减少了季度寿险保单完成量,而提高综拓渠道的保单完成考核比例。
  近年来,整个保险业的发展实无根本性变化,早已在业内形成共识的营销员改革问题总因各种因素搁浅。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曾公开表示,营销员体制改革的症结还在于营销员收入太低。低收入加上逐年减少的佣金,都让险企疲于应付营销员流失率大的痼疾。
  “营销员的佣金收入下降与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直接相关,现在险企为抢市场,推出的保险产品期限越来越短,原来的保险产品多是20年期缴,现在有的银保产品只1年期,相应的营销员能拿佣金的年限也就缩短,收入必然下降。”上述保险销售公司副总裁说道。
  在一寿险公司执行副总裁看来,险企向财富管理的方向转型,不只是队伍和渠道的改革,而是首先要明确目标市场,再根据市场定位、需求配合以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并依此决定需要什么样的队伍、渠道、后台、技术等。
  “为适应市场谋求转型,险企敢于尝试值得肯定,但改革必须是自上而下的,如果险企的高层管理者不改变现在这种观念和心态,而主要在配套措施上花时间,那么这种改变就舍本逐末了,最后还是卖保险,真正的财富管理很难实现。”上述寿险公司执行副总裁如是说。
  市场监管倒逼险企参战财富管理
  无论是市场的新变化还是监管的新思路,险企加入财富管理混战已不可避免。
  福布斯2013年中国客户结构研究显示,不断增长的大众富裕及以上客户群在2025年的占比将高达80%。然而,随着泛资管时代的到来,银行、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所能从事的业务范围边界越发模糊,各机构都将视线瞄准了这一群体,期望能从中分一杯羹。
  与此同时,监管层也加大了险企的市场开放度,如最近险企被允许销售基金就是一个明显信号。据悉,在将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学历调整至大专后,监管层又开始考虑借鉴澳大利亚的个人代理模式,即从单纯销售保险产品的个人代理人向职业理财师转变,薪酬计算方式由传统的代理人佣金转变为理财师咨询费,为客户长期利益负责。
  由此看来,无论是市场的新变化还是监管的新思路,险企加入财富管理混战已不可避免。在此背景下,如何搭建一个通向大众和大众富裕人群的桥梁,提升销售团队整体素质,既是市场和客户群发展的需求,也是保险公司转型的方向和要求。
  事实上,早在2010年4月,新华保险就在业内首设财富管理业务部,为包括大型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等在内的中高端客户提供保险保障产品和财富管理服务。
  据年报统计,2011年该渠道实现保险业务收入9.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1.7%,其中,首年保费收入8.1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0.1%;续期保费收入1.14亿元;2012年该渠道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0.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其中,首年保费收入6.3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4%,续期保费收入4.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5.3%。
  财富管理渠道的保费收入只占到新华保险整体保费收入的1%左右,且有知情人士透露该渠道因缺乏有效机制正呈现出人员萎缩的态势,这也正是目前险企试水财富管理所遭遇的尴尬。
  “就国际成熟市场的经验看,可能大部分险企都会走这一路子,从单纯卖保险产品到为客户提供综合理财服务,这是一大趋势。但从目前国内保险市场来看,保险产品的普及度不够,险企仍在追求规模,这个思路不改变,险企做财富管理只能是换汤不换药。”一上市险企寿险业务负责人表示。
【出处: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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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一地区被曝500多名投保人因购买假保单被骗数千万元。假保单事件再度引发公众的关注。与普通行骗相比,涉嫌制售假保单更令人痛心,因为这一可耻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毫无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给家庭生活带来巨大损失。
  投保人究竟应该如何提高警觉意识、甄别假保单呢?
  第1招 查看保单是否规范
  保单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合约,也是未来发生事故时索赔的证据,投保人一定要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与规范性。
  海南保监局局长王小平曾介绍甄别的方法。首先,真保单上都自带、印刷有发票代码、流水号、限售地区等信息及字样,而假保单上往往没有此类信息,即使有也是用手工打印上去的;其次,真保单上生效时间的标准写法是“×年×月×日×时×分生效”,而假保单上生效时间写法往往很随意;再者,真保单的背面都公布有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供消费者即时查询,而假保单上往往没有。
  阳光保险专家建议,拿到保单后,应查看是否有保单号、险种名称、保单生效时间、保险期间、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内容,注意购买的是哪家保险公司的保单,查看保单印章是否清晰。
  第2招 确保投保渠道正规
  从以往出现保险诈骗的案件来看,有部分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原本就不具备销售资格,而在现实中,投保人在投保时接触最多的恰恰又是保险营销员。因此,保险专家提醒,在通过营销员渠道购买保单时,有必要对营销员的身份进行核实。
  保险监管部门已经要求每一位保险营销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获得展业资格才可开展业务。营销员在展业时必须佩戴展业证。专家建议投保人在投保前切忌急于付钱签单,一定要看清营销员是否佩戴展业证,并可登录保监会官方网站核实营销员是否具有展业资格,或者通过营销员所在公司了解其真实情况。
  目前,如电销、网销等新型的销售渠道不断出现。对此,保险专家提醒,应该到具有销售资质的网站购买,购买电销产品时应核实并认准保险公司的电销专属号码。
  第3招 缴费应零现金操作
  保险监管部门为了反欺诈,特别规定“保险营销员上门向投保人收取保费的,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投保人缴费超过1000元现金,应该通过银行转账或到保险公司营业大厅办理。一旦有营销人员收到大额现金而又私自送上保单,投保人应该主动与保险公司客服中心联系,核实保单信息。
  保险专家还是提醒投保人,为了杜绝骗保隐患,无论保费多少,投保人最好不要将保费直接交给营销员,应到公司正规的营销场所缴纳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转入公司账户。据了解,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已经要求实现零现金缴费,如果有营销员主动提出代收保费实属违规。
  在进行银行转账前,投保人要通过保险公司客服中心核对银行账号是否正确。保险专家指出,保险公司所开设的都是企业账户,户头必须是“××保险公司”等字样,投保人不要将保费转账到以个人名义开设的账户。
  第4招 核实出单机构合规性
  有些机构利欲熏心,以提供保障为借口来骗取投保人的信任。面对行骗者,投保人往往总是弱者。例如曾经被曝出的恒亚迪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即为非法机构,但其有办公场所、网站、客服电话以及看似正规的保单等,普通人很难明辨其真伪。
  保险专家表示,通常情况下,行骗的机构销售的多为短期意外险,尤其以短期航空意外险为主,如果投保人未听说过的保险机构或保险代理机构,可以向保险行业协会、当地保险监管部门咨询。对于从代理机构购买的保单,投保人也要及时提供保单号给保险公司核实真假。保监会提醒投保人,可登录保监会网站(www.)查询合法保险公司信息。
  第5招 登录协会信息平台查证
  除了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官网查实保单信息外,目前有地方行业协会也开通了保单信息平台。去年“十一”前,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开发的意外险信息平台上线,与在京各保险公司数据系统对接,为意外险客户提供保单查询和短信提醒服务,以堵截假保单流入市场。
  也就是说,只要投保人拿到保单后,登录协会的信息平台,将保单号、投保人姓名等信息输入,就可以查实保单真伪。据北京保监局介绍,北京意外险信息平台运行平稳,对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在京经营意外险业务的80家保险公司上传了保单数据1932万件,被保险人2869.4万人次;平台累计发送保单购买短信提示371万人次。
  监管声音
  三因素滋生假保单
  最近,保监会召开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视频会议,其中就谈及假保单的描述。
  保险欺诈包括保险金诈骗类欺诈、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其中,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包括销售非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的保单、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制售假保单、伪造保险公司单证及印章等材料欺骗消费者,以及利用保险单证以高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等行为。
  保监会纪委书记陈新权在会议上对包括假保单在内的欺诈案频出的原因做出解释。
  原因一:社会公众对保险欺诈犯罪的危害认识不够,部分保险消费者的保险理念和反欺诈意识还不强,对保险的功能作用认识模糊,缺乏分辨保单真伪的基本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原因二:反保险欺诈的外部环境亟待改善,反欺诈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滞后,刑事打击力度尚需加强。
  原因三:保险机构反欺诈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保险行业反欺诈意识不强,公司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内审监督力度亟须强化,部分公司反欺诈手段落后,系统、有效的反欺诈工作体制尚未形成,缺乏行业信息共享机制,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商报记者 崔启斌/文 张淼/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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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假保单涉案金额308万
  今年上半年共发生保险欺诈案件127起,涉案金额3645万元。其中,假保单案件14起,涉案金额308万元;假赔案件112起,涉案金额2837万元;假机构案件1起,涉案金额500万元。
  数据显示,2011年国内发生保险欺诈案件193起,与2010年相比,同比下降3.5%;涉案金额10468万元,同比下降69.24%。其中,假保单案件82起,涉案金额5358万元;假赔案件111起,涉案金额5110万元;未发现假机构案件。
】【】【】汇丰人寿突然关闭个险渠道 承认逾百名营销员遭裁
  昨日仍有超过40名营销员在上海汇丰大厦讨说法
  新快报讯 记者 张潇 报道 前日,总部位于上海的汇丰人寿前日突然关闭个险渠道,逾百营销员集体失业(详见本报3月21日A43版);昨日,最早将营销员体制带入中国保险业的友邦保险在上海高调发布2012年业绩,其中重点提及营销员贡献及待遇。作为寿险同业,两家公司的选择虽然源自不同的经营考虑,但对于中国超过300万保险营销员和艰难推进的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而言,个中滋味不言而喻。
  记者昨日在上海汇丰大厦采访时,仍有超过40名营销员聚集在大堂,并推举了8名代表要求与汇丰人寿管理层进行谈判,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止还未得到任何回应。
  3月20日,汇丰人寿突然宣布关闭个险渠道,现有个险营销员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失业,引发大批营销员前往上海汇丰大厦进行维权。
  昨日中午,记者前往上海汇丰大厦发现,现场仍有超过40名汇丰人寿营销员举牌抗议,要求公司偿还其权益。而为了维持现场秩序,汇丰大厦也增加了许多保安,把守所有进出通道,不允维权营销员上楼。
  有维权营销员告诉记者,自己前一天还在公司做业务,为客户制定的保险计划还放在办公室,但第二天就不允许进入了。据记者了解,目前营销员已经推选了8名代表,希望跟公司管理层进行谈判,但至记者离开,汇丰人寿方面都未对此作出反应。
  昨日,汇丰人寿在发给新快报记者的声明中承认,关闭个险营销渠道将影响逾100位的合同制个人营销员(汇丰人寿授权其销售公司产品),并再次强调“中德安联人寿愿意为他们提供工作岗位”。但这一表态也引发了维权营销员的强烈反弹。“我们不是找不到更好的工作,我们只是要公司的一个说法!”有营销员代表在现场表示。
  此外,据媒体报道,昨日也看到有汇丰人寿客户拿着保单前往汇丰大厦,要求退保。有客户表示无法相信汇丰的信誉,“这次是关闭个险渠道,下次会不会关闭人寿业务呢?”
  虽然汇丰人寿方面并未对这一消息予以回应,但其在昨日给新快报记者发来的声明中也再次强调,“(关闭个险渠道)这个决定对个人营销渠道的客户没有影响,客户的保单将继续保持有效,汇丰将继续为他们提供服务。”
】【】【】上海新华和平安因营销员销售误导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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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也就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两天,上海保监局的两份处罚决定书分别曝光了新华人寿和平安人寿的不诚信行为,而这两家公司的营销员狄蕾和张宝菁也为各自的违法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两人在被警告的同时分别被处以3万元和1万元的罚款。
原标题:莫逼保险消费者“用脚投票”本应以“最大诚信”为生存基石的保险业,却因屡禁不止的“不诚信”而备受诟病。 3月13日,也就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两天,上海保监局的两份处罚决定书分别曝光了新华人寿和平安人寿的不诚信行为,而这两家公司的员狄蕾和张宝菁也为各自的违法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两人在被警告的同时分别被处以3万元和1万元的罚款。 经上海保监局调查发现,2012年1月,狄蕾向投保人王学芳销售了一款新华人寿保险产品,告知王学芳该产品缴费5年,满5年后可一次性返还本金外加8%的年收益,而且该份保单回执并非王学芳本人签署,而是由狄蕾代为签署。在另一个案例中,受处罚人张宝菁与另一位营销员陆强共同就保险理赔事宜与投保人唐娟进行了交谈,两人都辩称曾告知唐娟的是“如果医生写错是可以修改过来的”,但实际情况却是陆强提到曾告知唐娟的丈夫陈士华在出院小结上不要写以前的事情,而张宝菁则在谈话中列举了自己的亲戚及以前客户通过修改病历获得理赔的例子加以证实。 与每年数以万计的保险投诉量相比,上海保监局处罚的这两个案例恐怕连“冰山一角”都算不上,但所反映的销售误导等问题却极具代表性。也正是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误导”和“小隐瞒”,却在严重侵蚀着整个保险业的诚信基石,也在无时无刻损害着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业的期待和信任。 据了解,保险业是从海上保险发展而来,在海上保险中,保险双方签定合同时往往远离船舶和货物所在地,因此特别要求投保人诚信可靠,必须向保险人尽量提供有关保险的各项资料,并严格遵守契约规定的条件。保险业所赖以生存的最大诚信原则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骗、隐瞒行为。 “尽管最大诚信原则的初衷主要是针对投保人而言,但该原则是贯穿现代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具有同等的效力。”一位保险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基于最大诚信这一基本原则,保险法明确要求保险人自觉遵守诚信原则,不得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国保险业在实际经营中不仅没有在公众心目中树立起诚信的形象,与之相反,诸如销售误导、理赔难、电话扰民等问题的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以及假收据的屡查屡犯,都无时无刻不在严重侵蚀着这一行业的诚信基石。 正如上述专家所言,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仍停留在跑马圈地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却弱化甚至是无视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更无暇顾及公司的社会形象、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而且现行的营销机制中缺乏对营销员的保障,缺乏长效激励制度、佣金提取不合理等问题也极易诱发营销员产生背信弃义、误导欺瞒客户的行为。 “表面看来,上海保监局处罚的是两名营销员的销售误导行为,然而折射出的却是整个行业诚信理念的缺失。尽管部分保险公司能够在短期内获得更多的保费收入,但是这种以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为代价的短视行为,终究会遭到消费者的摒弃。尤其是在综合大潮不可逆转的今天,如果保险业无法突出自身的诚信特色和保障功能,那么将会遭遇更多消费者的"用脚投票"。”上述专家如是说。(记者 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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