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签的借款凭证,可打款给他丈夫,40万,说什么也不还了,秋菊打官司司能赢吗

借款该由谁偿还?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问 题: 我与合作方于2013年3月起合作,为石化材料贸易公司,在此期间,我曾向公司注资40万做为启动资金,在接下来的公司运行中因资金周转不灵,曾分别向银行,个人,高利贷借过资金,再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公司或供货商打款。截止号,公司在一直处于营利状态下,我做为釆购为公司釆买674万的原材料,公司应支付674给我,公司付款加上个人付款总共支付603万,仍有71万未支付,现公司直接付到我银行卡有400万左右,此数目还在计算中。加上欠银行,个人,高利贷的,公司在外欠款高达百万,且以上借款均未还清,且不知去向。现对方指责我挪用公款!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外面银行,个人,高利贷的欠款由谁支付!
丈夫于结婚前借款2w 现债权人将我与丈夫告上法庭 理由是男方借钱是为了买戒指给我和我结婚 应认定为用于婚后生活 要我一起偿还 这样合理吗
借款和买戒指的时候 我们还没有打结婚证
是否可以驳回诉讼
我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吗
我两年前借给朋友很多钱,处于关系一直拖到现在,还在不停的说马上还,再稍等等,因为钱是借家人的,所以我想征求下法律意见,应该怎么做?我现在有欠条是近期写的,我想知道如果起诉能否胜诉?
小姑父05年贷款 后来银行拿了什么合同给我的爷爷签 现在小姑父已经快和我姑妈离婚了 我爷爷该怎么做. 上次爷爷和银行的人去找小姑父还钱 小姑父不在家 但是我爷爷手里有个存折 存折上面的名字居然是我爷爷的 这笔钱最后到底该谁还 爷爷都75了 老人家各种病 我很担心他会为这事闷闷不乐 求求你们给个方法.
借款人无能力偿还欠款,某企业法人代表为《借款合同》签字担保,他可以用自己在公司持有的股份偿还欠款吗?
我是当面给的钱给他,没有人证也没有通过银行打款,只有借条,现在他人跑了找不到了,他父母租的房子也搬家了,我知道他名下没有财产只有住房公积金,我知道是辞职后2年可以拿,但不知道他那个住房公积金究竟什么时候可以拿,他第一个单位是他自己辞职的,第2个单位是被开除的,中介住房公积金好像是接起交起走了的,请问律师这个住房公积金在打官司的时候,如果我不请律师,只凭我自己,法院会将他的住房公积金冻结后偿还我的借款吗?谢谢,请专业律师回答一下,谢谢
本人与前任朋友婚前共同出资贷款买房一套,房产证是欠债人名字,装修钱是我出,后分手,分手之际写下签订还款协议,还款协议上没有写明欠款原因,也就是这个房子的事情。后欠债人无力偿还,准备卖房以偿还欠款,由于欠债人有换号码躲避本人的情况,请问律师:1 是否还要写补充协议以防止欠债人再次消失?2 若写补充协议,该注意些什么?怎么写?3 可否申请冻结房产,防止欠款人卖房消失恶意拖欠?
在职时因为单位采购一批货物向财务打借条,借条由此项工作交办领导签字,后因工资不按制度核算发放辞职,部门经理及老板签字同意离职。辞职2月后我想问问此项借款是否需要我偿还。
你好,想请教1个问题,我老公去年找朋友俩人借款9百万,现在偿还能力有限,如果别人告我老公是诈骗,会成立吗?目前我们还在找机会筹钱变卖财产偿还,如果还不了会成立诈骗吗?会判多少年?
离婚后,一方借款用于偿还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前段时间向别人借了20万元
现在已经赔光了
没钱还人家 人家说要报警
我该怎么办
会受什么处罚 怎样做最好十天内免登录
拿业务凭证打官司,能赢吗
记者 贺洁靓 通讯员 海薇
因为借款一事,海宁的高先生把杭州的余先生告上市人民法院。高先生说,日,他通过银行转账借了50万元给余先生。高先生还在结算业务申请书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一栏内填写了“借款”二字。当天,余先生收到了汇款。
“借款后,他一直没还钱。”高先生说道。
收到法院传票的余先生也懵了:“我和他之前都不认识,这钱是别人所托,我代为收取的,怎么就成了借款?”
庭审中,余先生坚称自己从未向高先生借款,而高先生也无法举证两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高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借款合同的成立首先应对借款达成合意。本案中,虽然高先生在业务结算申请书附加信息及用处一栏内填写“借款”,但这是高先生单方面书写的,不能认定两人之间已达成借款合意。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债权人仅提供款项交付凭证,未提供借贷合意凭证,债务人提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抗辩的,债权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进一步提供证据。”本案中,高先生没有向法庭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因此高先生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需要提醒的是,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一定要让对方出具借条,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免发生纠纷时举证困难。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海宁日报
48小时评论排行
评论27245条
评论16705条
评论13655条
评论9442条
评论8851条
跟贴热词:
文明上网,登录发贴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易立场。
非车险:   
:      
热门问题:  
:        
:         
热门影院:所在位置: >
拿业务凭证打官司,能赢吗
拿业务凭证打官司,能赢吗
记者 贺洁靓 通讯员 海薇
因为借款一事,海宁的高先生把杭州的余先生告上市人民法院。高先生说,日,他通过银行转账借了50万元给余先生。高先生还在结算业务申请书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一栏内填写了“借款”二字。当天,余先生收到了汇款。
“借款后,他一直没还钱。”高先生说道。
收到法院传票的余先生也懵了:“我和他之前都不认识,这钱是别人所托,我代为收取的,怎么就成了借款?”
庭审中,余先生坚称自己从未向高先生借款,而高先生也无法举证两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高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借款合同的成立首先应对借款达成合意。本案中,虽然高先生在业务结算申请书附加信息及用处一栏内填写“借款”,但这是高先生单方面书写的,不能认定两人之间已达成借款合意。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债权人仅提供款项交付凭证,未提供借贷合意凭证,债务人提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抗辩的,债权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进一步提供证据。”本案中,高先生没有向法庭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因此高先生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需要提醒的是,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一定要让对方出具借条,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免发生纠纷时举证困难。更多精彩: http://www.kunlun88.net/
作者:匿名
声明:本站登载此文出于互联网,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
热点排行榜  合同上的40万贷款,却离奇地变成100万  今年5月5日,张大伯接到了一位姓方的女士的电话,对方报出他的名字后,直接告诉他去年10月13日借的100万元已经过了还款期限,如果还不上100万元,他的房子就要归方女士所有,要不就上法庭打官司。  张大伯马上赶到方女士家,对方拿出了一份“抵押借款合同”,上面清楚的写着张大伯于去年10月13日借款100万元,月利息为2.2%,借款  用途为经商,借款期限为半年,至日止,借款逾期未还每日滞纳金为千分之五。  抵押物就是张大伯那套位于城西的103.04平方米的房子。合同还注明,如果张大伯逾期未偿还借款,方女士申请查封抵押物时,张大伯承诺放弃所享有的抵押物的居住权、使用权的抗辩,即张大伯愿意无条件腾空该房屋。  这份抵押合同的委托代理人就是浙江两岸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沈某。  看到这份合同,张大伯眼前一阵发黑,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去年抵押贷款40万的住宅,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变成了100万元,而且贷款利息折算成每月是2.2万元,贷款1年利息就要26.4万元。  方女士说,去年她正好手头有闲钱,沈某拿着张大伯的房产证件和全权委托书,来跟她借钱,双方除了签订合同还签署了承诺书。  张大伯再赶到浙江两岸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发现对方已经搬走。最后他在文晖大桥东某写字楼里,找到了这家公司,沈某承认多出的60万元是他借的。  作者:张云山来源钱江晚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借款凭证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