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商业贷款提前还款过程中拿现金还一半,那么每月还款还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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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购车四种情况要避免 还款不及时车被扣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日报道 前段时间,杭州滨江区法院扣押了一辆价值200万的白色阿斯顿·,原因是车主已超过3个月没能按时还贷。说到按揭,通常来说,大家关心的大多是买车前的问题:申请条件、具体政策、利率、年限、手续费等,实际上很多问题发生在贷款买车之后。3-6个月还不上按揭,车子就要被扣近两年金融公司越开越多,车贷的门槛越来越低,手续也简化了,类似这样的扣车纠纷开始明显增多。浙江临安天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赟和万丽娜,这两年手头可没少接与此相关的案子。最常见的纠纷有两种。第一种,某个月未按时还款,车主事后虽及时补上,可仍需支付一大笔违约金,车主觉得不合理;第二种,数期没还后,担保公司直接找人在路上拦下车主的车,将它开走。如果车主想拿回,除了还清贷款和违约金,还要支付担保公司找人扣车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通常都是好几万。车贷第三方平台的业内人士说,不同担保公司能容忍的限期不同。通常3-6期没还款,担保公司就要开始扣车。与拖欠数月未还的情况相比,逾期一两次发生的概率要大得多,多半是车主一时忘记。刘赟律师去年底到接到这样一个案子。车主大意漏了一期——之后都按月还款,担保公司却找个借口,将车主骗至某地,强行开走了车。高档车,大家都想开,可就算先由银行出钱,也得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购买。因为贷款购车后,除了按月偿还贷款外,还要支付停车费、维修费、燃油费、保险费等养车用车费用。若是有房贷在身的家庭,更应该权衡收支。借贷合约没看清,押金拿不回来余先生2010年贷款买了某品牌三厢车。2013年12月贷款结清后,他上4S店想拿回当时交的押金。没承想,4S店一口拒绝。理由是:这是续保押金,而余先生在还贷期间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在店中购买。因此,违约在先,押金不能退。“我承认,确实没仔细看购车合同,所以不知道还有这么一条规定。销售顾问当时好像也没交代清楚,只告诉我这个费用最后是可以退还的。”余先生最近已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拿回2000元的押金。在借贷合同上约定必须在指定公司买车险,这是贷款买车附加条件中最常见的一种。不少车主由于当时没看清条件或事后觉得这种做法很不合理,就委托律师帮忙讨说法。“签合同时,不管文本有多厚,都得看仔细弄明白了,比如有无附件条件、如果违约需要承担的后果等,然后再签字。”万丽娜律师说,一些业务顾问也没有尽到详尽告知的义务,只会让客户这里签个字那里签个字。“如果能切实明白约定以及违约所需承担的责任,估计会违约的车主不会像现在这么多。”贷款尚未还清车子却不想要了“当初他考上大学,作为奖励,贷款买了辆路虎打算送给他。可这臭小子不争气,老在外头惹是生非。”王先生求助刘律师:尚在贷款期里的车子,可以卖吗?无独有偶,车主纪小姐也请刘律师支招。她的原因是,原本男方贷款买房、女方贷款买车,准备结婚用。不过,现在闹了点矛盾,婚结不成,车自然也不想要了。这又是一种贷款买车后出现的麻烦事。“比较常见的,车子开了一段时间,车主由于各种原因不想要,卖卖嫌麻烦,干脆钱也不还,直接等着银行拿去抵押拍卖。”临安金昌宝马4S店经理表示,这些车往往都是豪华车。在临安的二手车市场里,据估计有两三成车源是尚在贷款期里就被卖掉的准新车。刘律师给了个建议:如果车子真不想要,那就向银行申请,得到批准后将车卖了还钱。这起码不需要支付大笔的违约金,个人信用也不会受到影响。事故出险,保险受益人不是车主2012年5月,游先生通过银行贷款购得一辆大货车,并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银行。一年后的6月,他在高速路上与一辆小型私家车发生碰撞,双方车损都挺严重。游先生认全责。在支付完巨额车辆修理费后,他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保险公司却认为保单中明确约定第一受益人为银行,车主不具备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的资格。申请贷款时,银行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办理以银行为受益人的保险合同。这是银行规避风险的一种行为。可就是凭借这样一种约定,一旦尚在借贷期里的车子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就会以上述理由拒赔。遇到类似的情况,车主可以走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类似案件中,有法院最终判决过:车主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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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影院:先还后贷成压垮企业的最后稻草 还贷方式需革新|中小企业|贷款|银行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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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还后贷成压垮企业的最后稻草 还贷方式需革新
《浙商》(9月下)
  文&│&本刊记者 姚恩育&&沈晓琳& 摄&│&俞苗玲& 编辑&│&何晓春&&尹一妍&
  有多少企业死于“先还后贷”?近几年来,“先还后贷”几乎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传统的贷款业务到期后,企业要“先还后贷”。这一方面会增加融资成本,企业需先筹集资金归还贷款,不少小企业因资金紧张,往往通过民间借贷筹集资金用于贷款周转;另外,对企业的持续经营也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在资金衔接上,可能由于转贷手续而有所耽误。
  如今,、上海银行、杭州银行、绍兴银行、、渣打银行纷纷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年审制”贷款。在授信到期前通过银行年审的企业,无需归还原贷款、无需办理繁杂的转贷手续即可自动延长贷款期限。“年审制”贷款,不仅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还有利于企业经营的平稳性和持续性。
  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已经解套了吗?银行会不会因此而增加风险?这种还款方式能不能大面积推开?那些依靠企业资金“掉头”的担保机构会不会失去最大一块“肥肉”?本刊记者深入银行与企业,为你探寻这一还款方式的创新之举。
  “先还后贷”养肥了多少“第三者”
  “先还后贷”养肥了多少“第三者”?若把这个问题抛给任何一个金融从业人员,得到的答案都很相似:不计其数。绍兴银监分局局长夏朝光在一次小微企业金融还款与担保方式创新现场推进会中表示,银行转贷流程存在利益空间是“高利贷”盛行的原因之一。
  一项来自银行内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在贷款到期周转时,70%左右的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并非采用自身经营性空余资金用于还贷。这一数字显现出巨大的灰色利益空间。天威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旭辉告诉《浙商》记者,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第三方担保企业从事转贷垫资服务,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那么,“先还后贷”为什么会催生灰色利益链?又有哪些环节?背后对应的又是哪些群体呢?
  转贷环节催生利益链
  “目前,大部分银行的转贷审批至少需要一周时间,个别效率低的银行,拖到个把月的也有。”企业家陈先生告诉《浙商》记者,他的企业生产的是纺织服装面料,“目前我在银行有近千万元的贷款。如果先还再转贷,意味着我的资金链将断裂。”
  多年经营,陈先生有自己的企业家朋友圈。“先还后贷”是他们面临的共同难题。几经商量,陈先生与几个信任的朋友共同发起筹资建了一个所谓的“还贷现金池”,由几家共同筹措资金,以帮助企业解决还贷资金问题,借款利率按商定好的支付。“大家多年的朋友了,收点费用不算啥。”陈先生说。
  有些时候,陈先生还得“伪造”交易内容以应对银行审核。“几年之前,我向一家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后来发现对方把款项用途规定得非常‘死’,必须按照限定的用途使用,且对我的供应商和交易内容都有要求。当初企业小,运作没那么规范。为了符合贷款要求,我迫不得已把款项打给了一个相熟的供应商朋友,以‘伪造’交易内容。”陈先生苦笑,“钱打过去了,我提心吊胆的,几分钟内给那个朋友打了好几个电话。确定到款后才放心。结果那朋友说,‘兄弟,这笔钱借我用用呗。’我能不答应么?”陈先生那笔款子在供应商那里放了近一周时间,那几天里,他每天都吃不好睡不香。
  即使如此,陈先生告诉《浙商》记者,比较起用民间借贷来垫资的其他朋友,这两年来他已经节省了不少费用。“现在转贷垫资的7分利算是少的了。几天下来,1000万元的贷款就要支付好几万元的利息,我要是有能力我也去做转贷垫资了,钱真好赚。”
  以民间借贷的方式转贷的情况之所以普遍,正是源自大量需求。陈先生称:“过去几年经济形势好的时候,我的很多朋友甚至把本应该用于短期转贷垫资的钱长期使用。这几年,大家对调头的事情谨慎了很多,虽说民间借贷的利率有所下降,但短债长投的情况还是少了。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民间高利贷仍然是转贷垫资的主要途径。”他说,身边90%的朋友或多或少以民间借贷的方式渡过了转贷资金难关。
  年审制贷款对民间借贷冲击不大
  虽然常被企业家们称为“躺着也能赚钱”,但在民间借贷人的眼里,这碗饭并不好吃。一位拥有数家担保公司的李先生告诉《浙商》记者,转贷垫资也是需要“背景”的。“你借给人家钱,万一人家银行不放贷,别人拿不到转贷资金,那你不是要亏了?他哪里来那么多钱付给你利息?”李先生透露,“只要是我们做的转贷垫资,那笔钱一定是能再转贷的。我们有十分的把握。”把握如何而来?“里面有人”。
  光靠背景还不行,按照李先生的说法,做这一行技术含量也很高,风控比较银行而言是只严不松的。“比如说企业资信,银行可以通过央行的征信系统来判断企业的信用,我们进不了那个系统,只好‘曲线救国’:有企业家来贷款,我们会有专人陪同,让他们到人民银行窗口打印一份征信报告出来。”这还不算完,担保公司需要调查客户的流水、上下游关联企业、库存等信息,与银行的贷前、贷中、贷后各个环节都可一一对应。
  “虽然说现在浙江省内80%的担保企业或多或少都在做转贷垫资业务,但是我们同样也承担着高风险。”李先生最后如是说。
  那么,所谓的“年审制”贷款是否真能像镜子一般,把阳光反射进这块灰色领域?事实上,这本身亦是银监部门推动还贷方式创新的一大用意。夏朝光表示:“实行年审制还贷方式后,民间资金将无法从小微企业转贷环节获取利益,相当程度上能抑制民间‘高利贷’行业;同时,若企业不再需要转贷资金,不需要支付额外费用,银行员工将无法利用贷款流程的漏洞谋取私利,最大限度消除了道德风险产生的基础。”
  然而,按照目前的趋势来看,能够享受到此类产品的企业仍是少数。蔡旭辉认为,大部分中小企业由于资质的问题,很难过得了银行的审核关,这意味着仍将有很多小微企业要坐困于“先还后贷”之局。“银行创新确实会对目前的一些第三方中介机构有所冲击,但由于量太少的缘故,大部分的民间高利贷不会受影响。”
  李先生对此持同样的乐观态度:“短期内银行这一业务不可能大规模推广。毕竟中小企业风险高,银行首先是企业,不是慈善机构,肯定追求高利润和低风险。现在大部分的银行称自己是小微企业的服务专家,但看看银行的报表就知道了,有多少真正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创新产品只不过是一个卖点,不可能对我们的生存有很大影响。”他强调,“何况,今年下半年经济形势很多人并不看好,要让银行顶着经济下行的压力再去做这种高风险的事情,太为难他们了。”
  若如他们所言,在“先还后贷”这一流程延伸出来的灰色利益链,或许仍将是某些人的生财之道。
  多少企业死于“先还后贷”
  贷款业务到期时的“先还后贷”,对于银行而言,是一条能够管控信贷风险的操作准绳,但如果机械地把它往所有企业身上套,就容易演变成一根绊马索。尤其是在经济下行期,企业为了筹措转贷资金,不得不“求救”高利率的民间借贷,侥幸者能够续上一口气,不幸的则再无重生之望。
  贷款到期时,存入3000万元的转贷资金后便被银行拒之门外,A企业老板连连感慨“想不到”:如今,身陷互保圈的他,仍然在努力维持经营。
  “先还后不贷”的连锁效应
  因“先还后贷”而陷入困境的企业案例,浙江某资本理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先生近年来听闻不少,他给我们讲述了杭州这家从事办公家具生产的A企业的相关遭遇。
  时值2012年春节前夕,A企业老板身上没有任何周转资金,为了给几十名企业员工发放回家路费,老板夫妻俩准备变卖个人名义下的一套房子。与买方约好这天办理相关手续,正准备最后交割过户,夫妻俩大吃一惊,原来房管局系统内赫然写着:该房产已经被本地一家担保公司申请法院冻结。作为A企业转贷资金的提供方之一,由于银行“还本后不再放贷”,收不回钱的担保公司也由此变成A企业的债权人。面对“先还后贷”所造成的一连串意想不到的后果,A企业老板夫妻俩不禁当场落泪。
  “冻结房产其实是个三输局面,企业变卖不了资产盘活不了资金,员工拿不到工钱只能去当地区政府反映,垫资的担保公司也并不能因此而弥补损失。”王先生说。
  为了解决A企业的燃眉之急,王先生马上动身,一方面找担保公司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表示冻结并非是上策,而一旦房产得以出售,房款扣除按揭款的差价除付员工工资之外,剩余部分将尽数归还担保公司。并且提出由他个人做担保,消除担保公司对房产解冻后又会被其他债权人查封的风险顾虑。与此同时,王先生疯狂地在其公司资料库中寻找愿意接手这套房产的出资人。
  整整花费一个星期,王先生终于完成了拯救A企业的任务。“办手续那天就如同打仗一样,为了防止中途出现变故,我们兵分三路蹲守法院、银行和房管局。从法院得知房产解封的消息后,立即通知已经在银行的出资人可以打款。然后马不停蹄地赶到房管局,去除因按揭产生的房屋他项权证,让A企业老板办理房产证过户。”
  尽管没有彻底帮助A企业走出困境,至少让其获得了短暂的喘息空间,王先生表示A企业老板目前正在积极自救,寻求重组。
  “城墙失火,殃及池鱼”
  上述搭救纯属偶然,A企业的经历也不可全部复制。本刊近年来报道过的超同集团、雄狮集团、雪达集团以及虎牌控股集团等知名浙江企业,无不是在转贷资金面前败下阵来,“先还后贷”成为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虎牌控股集团原董事长虞成华曾这样形容跟银行的交往:“犹如杯弓蛇影,如果听到他们的话头里面有收贷的意思,我们就不敢还了――唯恐还贷之后,银行再也不给续贷。”
  除了不再续贷对企业的一击致命,更大的风险还存在于转贷过程中。“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贷款都是短期贷款,而企业经营则是长期的行为,企业为了转贷每每需要费力去寻找临时性过渡资金甚至是高利率的民间借贷,一旦其中有一个环节出问题,一个本来经营良好的企业会因为非主观原因而破产。”某银行小企业业务部负责人原先生说。
  原先生告诉《浙商》记者,衢州龙游一家建筑企业,在转贷时即遭遇了“城墙失火,殃及池鱼”的情况。
  2012年6月,该建筑企业在B银行的3000万元贷款面临到期,企业经营本来还算正常,正巧那两天货款周转不灵,便向第三方机构借了近600万元的高息贷款用于“掉头”。然而,本来三五天就可以审批下来的贷款,却迟迟没有结果。企业万万没有料到,原因在于B银行自身:由于牵涉中江控股资金链断裂的案子,B银行贷款授信的权限被总行暂时上收。
  “掉头”资金月利率高达5分,每延迟一天,企业就需要支付多一天的利息。更为糟糕的是,随着时间的拖延,企业借高利息贷款转贷的事被其他银行得知了。“其他银行如临大敌般,二话不说地立即停止给这家企业贷款。”原先生无不惋惜地说,“现金流就是企业的生命血液,没有现金流,再好的企业也束手无策,这家建筑企业现在已经倒闭了。”
  融资期限错配暴露信贷制度缺陷
  “先还后贷”是横亘在企业心中的大石。相比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更少,银行贷款几乎就是它唯一的输血管道。对于小微企业还贷、周转资金压力大,著名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曾表示是由于融资期限错配所致。“真正缺少的是长期资金,小微企业需要期限更长的技术改造、更新设备以满足转型升级,而不是以获得流动性为目的的常规融资。”
  企业经营收入回款期与贷款偿还期不匹配,暴露了现行信贷制度的不足,而“先还后贷”放大了这一矛盾。
  “经济形势恶化,对中小企业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现金流紧张。我们去年在业务中也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因为订单突然撤销或者销售回款突然停掉,一些原本可以正常还款的中小企业客户只能费尽周折地筹措还款资金。”某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公司金融部陈姓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透露,大部分中小企业为了避免贷款逾期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导致银行向其关闭信贷途径,只能通过高息的民间贷款获得转贷资金,然后再想办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翁建勋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表示就其接触的客户而言,3―5天短期资金借贷业务占到了近一半,因为银行转贷审批周期也就在3―5天。
  “在银行强化信贷资产质量管理的今天,‘先还后贷’既是银行有理之举,也是企业应尽之责。但如果对什么企业都机械、简单地执行‘先还后贷’,不仅对自身客户的成长壮大不利,亦可能由此带来虚假的信息反馈,干扰到银行自身的长期风险管理。”上述负责人说。
  原因在于,部分小企业并非因为主观原因导致资金紧张,而且一时的茫然不等同于长久的迷失。“在派对开始之际‘拿走酒杯’”,前美联储主席马丁曾如此形象描述政策制定者的工作。在喝第一杯酒之前就拿走酒杯,无疑是不恰当的。
  “先还后贷”困局破冰
  时隔一年有余,华夏银行近日交出了一份答卷:截至6月底,该行的小微企业年审制贷款已服务当地小微企业贷款授信客户489户,授信金额18.8亿元,用信客户444户,用信金额15.4亿元。
  若把这些数字放到浙江的中小企业之中,或许只不过是杯水车薪,然而,燎原之火起于微光。在浙江这片土地上,一场或许将惠及更多小微企业的金融创新之举正在涌动发生。
  还贷方式革新
  “这次还贷方式创新,始于绍兴银监分局的推动。”华夏银行绍兴分行中小企业信贷部风险总监吴斌对《浙商》记者如此介绍。
  2012年年初,在浙江银监局、绍兴市委市政府的推动下,绍兴银监分局针对小微企业“先还后贷”增加还款压力的转贷难题,创新推出小微企业年审制还贷方式,以华夏银行绍兴分行、绍兴银行2家机构作为先行试点。
  为什么选择以创新还贷方式作为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的切入口?不少金融从业人员对《浙商》记者表达了同一种观点:过去原有的“先还后贷”方式给小微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关于这一点,小微企业主们深有切肤之痛。
  一直以来,小微企业主们可谓是“夹缝”中的人群,而融资问题则是企业主们为之揪心的“重灾区”:对于大部分小微企业而言,银行贷款是他们最重要的融资通道,掌握着中小企业的“命脉”――当自筹资金难以维持企业持续发展时,银行成为企业的“求生之地”;然而,对于大部分银行而言,小微企业并非受欢迎的授信对象――发展脆弱、难经风浪、前途未明――种种特点,令多求稳健的银行往往对中小企业敬而远之。
  即使获得了融资,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银行面向小微企业的服务仍存在着期限错配、金额错配等问题。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导汪炜对《浙商》记者称,中小企业需要向银行机构融资时,往往需要长期持续的资金以支撑其长远发展。但在过去,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设定为1年以内;另外,企业资金从采购、生产、销售、回笼等一个周期来看,资金在循环使用,最需要的是一份铺底资金。
  这意味着,一年到期后,仍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必须先还后贷,若自身现金流不足,小微企业多数采取民间借贷等途径“拆借周转”。
  或许有人会疑问:明知贷款到期,为什么企业不自筹资金以“先还后贷”呢?
  浙江蓝天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白植标坦率地称:“对于我们这样的中小企业而言,单笔贷款额度一般在几百万元到千万元内。如果要先还后贷,意味着我们往往要提前两三个月就开始收缩产能,准备现金,为到期贷款做准备。这样的话,我们的生产就要全部停下来。”
  融资本是为了公司长续发展,但实施“先还后贷”意味着,现金流本就脆弱的中小企业主们每一年都要经历一次“休克”。“若经济大环境还可以的情况下,熬一熬也就过来了,但这两年来,经济形势不佳,倒在‘先还后贷’这一步上的企业,不知道有多少。”白植标苦笑。
  自筹艰辛,而“拆借周转”并不是免费的午餐。银行转贷流程中存在利益空间,成为“高利贷”盛行的一大促因。“为企业提供拆借资金的第三方机构往往收取高额利息,6分、7分的月利率是平常事,来钱太轻松了。”一位银行从业人员刘先生向《浙商》记者感慨,“又有什么生意能够赚取这样高的利润呢?而对企业而言,‘高利贷’就是‘饮鸩止渴’。若是银行转贷手续稍微拖延一点时间,就完全是在抽血了。”更有一些案例中的企业,以民间借贷方式筹得还贷资金,向银行还款后因种种原因未能再获批转贷,前有追兵后无退路,只剩下“死路”一条。
  为了“先还后贷”,除了提前产能收缩和拆借周转,还有一招,只是若非万不得已,几乎没有企业主愿意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为什么企业主不愿意做展期贷款?因为这意味着企业将在央行征信系统中留下记录,影响企业资信,可能令企业的未来蒙上阴霾。
  那么,“先还后贷”是否真的那么必要?事实上,一项银行内部的调查统计数据显示,90%以上的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在到期后,各银行仍然给予周转。
  对于小微企业而言,由于期限错配的还贷方式,使得本应该成为“造血机”的融资贷款反倒有可能成为“夺命金”,这是银监部门决定改变还贷方式作为创新途径的重要原因。
  那么,为什么试点是浙江绍兴?理由十分简单:作为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绍兴样本折射出民营小微企业的生存现状。而在宏观经济下行、国内需求降低、人工成本提高、人民币汇率上升的严峻形势下,如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经营难对于浙江银行业、浙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由此,绍兴的小微企业有幸最先受惠。
  有多少银行进行创新
  绍兴发端的这一场金融创新正如于青苹之末发起的一丝微风,向更广阔的领域扩散。
  “我们今年的目标已经基本完成。”吴斌对《浙商》记者称。照原规划,这一小企业年审制贷款产品今年的投放户数及用信金额将比去年翻一番,按7月末的数字来看已经十分接近目标了。截至7月末,华夏银行绍兴分行的这一产品已经投放370户,用信金额为12.7亿元,占到全部贷款金额的逾1/4。去年4月12日,第一笔小微企业年审制贷款刚刚发放成功,如今,这一产品已经在当地小微企业中颇有口碑。
  只是还贷方式的创新,为什么能获得企业的热捧?我们且拿华夏银行的小微企业“年审制”贷款业务作一解释。
  华夏银行向小企业发放的产品分为两个融资时段的流动资金贷款,在第一融资时段到期前一个月对小企业进行年审。对通过年审的,无需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即自动进入第二融资时段。其中第一融资时段可不归还本金,在第二融资时段按计划归还本金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这项产品的贷款期限从原先一般1年以内,变更为最长可达24个月,在此期限内可以根据客户的经营情况与需求设置期限;在贷款额度上,敞口风险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至于小微企业主们最关心的贷款利率,这项产品拥有最大吸引力――第一融资时段和第二融资时段贷款利率采用相同的固定利率。这意味着这款产品并没有按照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来收取利息。
  以上三大特点对于小微企业主颇具吸引力。绍兴一普塑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德芳对此评价称:“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这项产品确实很具创新力度。”
  “这项产品的还贷方式使小微企业在贷款到期前,只需向银行提出贷款年审的申请,而不必将还贷资金实际组织到位。对于企业而言,减少了因筹集还贷资金所需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同时减少了小微企业因转贷压力涉足民间借贷的风险。”吴斌如是称。
  自去年4月在绍兴进行试点后,华夏银行很快发现了该产品的潜力,同年10月,华夏银行开始在全省推广这一产品,2013年4月起在全国推广。如今,江苏常州、四川成都等地的华夏银行分支机构纷纷效仿绍兴,推出了该项产品。实行试点的地区无一例外,多是小微企业聚集之地。
  如同绍兴地区一样,在其他地区,这一产品同样受到了企业主们的欢迎。华夏银行杭州分行小企业业务部营销总监阮永江告诉《浙商》记者,目前,杭州分行小微企业年审制贷款的余额及授信客户数覆盖率均已达到10%以上,单一小微企业客户(不含平台批量客户)业务占比70%左右。“我们将通过年审制贷款发展和巩固一批优质小微企业客户,新增单一小微企业贷款的30%以上要用于年审制贷款产品,未来,年审制贷款产品占比及市场认可度将进一步提升。”
  绍兴银行的试点似乎同样喜人:据透露,该行自“年审工厂”开创以来,已经接纳882家优质合格小微企业“入库”。
  而后,上海银行、杭州银行、渣打银行等机构也纷纷推出了类似的产品,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各个银行的条件不尽相同。上海银行杭州分行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夏振江对《浙商》记者介绍,上海银行的产品是对符合成立时间四年以上、还款来源正常、主要股东信誉良好等条件的优质小微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等各类表内外本外币信贷业务。其最高贷款额度可达20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3年,在贷款利率上,该产品按3年期利率计算――比较华夏银行目前的产品而言,上海银行给出的期限和利率都有所不同。夏振江表示,未来两年内,他们的目标是将年审制产品在小微企业中的覆盖率达20%,惠及约上百家小微企业。
  各家银行都开始“起步走”,但以《浙商》记者目前得到的统计数据显示,华夏银行依旧是这一领域的“先行者”,无论在客户数量、授信额度或是用信额度上,都走在同行前列。
  “快”与“慢”
  虽说推出的产品具有相似性,但对于各大银行而言,迈出的步伐却是不尽相同。
  “这一产品对于小微企业确实是一大创新,但是目前除了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外,很多银行机构并不愿意大力推行。”前述银行业内人士刘先生如是称,“目前华夏银行走得那么快,是因为小微企业本身是它的重要客户群体。而对于四大行这样的机构而言,即使同样推行类似产品,力度也不会很大――小微企业本来就不是他们最重视的客户群体。同样的,如果是所在区域缺乏小微企业客户群体,这一业务也发展不起来。”
  另外一方面,对于银行一线营销人员而言,若保持原有的考核体系,则大部分客户经理缺乏开发小微企业的热情:“对于客户经理而言,无论企业大小,他做的工作都是一样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精力和时间花费的几乎相差无几,但大企业与小微企业的用信金额完全不同。过去,考核客户经理的标准往往是看其用信金额。这样一来,花的力气一样多,做小客户赚的远比开发大客户来得少,有谁愿意专做小客户呢?”刘先生如此解释。
  这或许意味着,年审制产品不但对于贷款企业是一大创新,也需要银行机构开始一场内部革新:改变原来的考核方式,真正向服务小微企业倾斜。
  而对于经济形势的预期,亦使一些银行机构相对谨慎。刘先生告诉《浙商》记者,由于不看好下半年经济走势,他所在的银行并不打算在小微企业客户群体中加大开发力度,毕竟,“一个浪打来,小微企业总是死得最快的。”
  种种矛盾与现实,使得各大银行的创新脚步有快有慢。快者如华夏银行,在绍兴银监分局正式下发文件通知试点20天后,该行绍兴分行就成功发放了第一笔小微企业年审制贷款业务;而在部分银行机构中,这一产品并未成为主打产品,业务发展至今也不过寥寥数笔而已。
  若从这个角度而言,小微企业“转贷还款”困局似乎只不过刚刚破题而已。
  “先还后贷”退出历史舞台?
  “银行金融体系是随着经济体制的变化而变化的。”一位高管对《浙商》记者如是说。
  与世界各大金融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创新步履诚是亦艰亦缓;然而若以纵轴为标准,我们总能发现中国金融不断创新的独到之处。
  还贷方式创新,正是微小而有力的一步。这一轮的还贷方式创新,关系的并非国有企业、大型企业,而是遍布于我们生活之中的小微企业。
  “先还后贷”的前世今生
  作为中国经济生态圈中的基石,小微企业这一群体占全国公司总数90%以上,提供了85%的城乡就业岗位,最终产品和服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创造了一半以上的出口收入和财政税收。而与之相对比,他们获得的信贷资源却少得可怜。根据央行今年第一季度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的28.2%。
  鸭知春江水暖,蝉报秋意阑珊。没有多少人能像小微企业家们一样,感知金融的温度。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于大部分小微企业而言,贷款到期之时恰如警钟鸣响,到期前两三个月就开始为筹款急成热锅蚂蚁,有多少人因转贷压力而走向民间借贷,又有多少人因突如其来的变故而倒在了这重压力之下。随便找个企业家聊这个话题,他们大多或自身心有戚戚,或有沉重无比的身边故事。
  一家股份制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柴先生告诉《浙商》记者,在上个世纪计划经济时代,当时的国营工业企业及大集体企业曾经享受过“定额贷款”的福利。按当时的规定,这些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周转中需要的最低限额资金,在经财政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核定定额后,由财政将应拨定额资金拨到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以贷款方式供应。定额贷款的部分,企业可以不必先还后贷,仅将利息上缴财政,即可享受“永动机”一般的流水福利。
  在当时而言,不必还贷是属于少数企业的红利,近似“身份的象征”。除了定额贷款之外,企业可以按年或季编制贷款计划,银行审批后供应。
  随着计划经济时代的渐渐退场,过去审批制的贷款供应方式难以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以销定贷”的理念开始涌上舞台。至此,信贷的偿还性这一在如今看来天经地义的特征开始为人所广泛接受,“先转后贷”慢慢成为一种共识。此后,银行慢慢开始按照“收回再贷,实收实付”的做法来实行,然而,“以新还旧”的方式依旧在部分领域存在,堪称“宠儿”的福利。
  随着市场经济的步伐加快,以及竞争关系引入银行业内,金融机构求稳健的作风成为潮流,至时间脚步走入21世纪后,“先还后贷”开始成为银行一条铁律。一些银行业内资深人士透露,由于银行风险开始放大,在上一届政府领导期间,“先还后贷”执行日渐严苛,此前一些资信优秀企业不需还贷便可直接转贷的待遇被取消。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没有多少银行从业人员会关心贷款企业的经营周期是否与贷款期限相符,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短期化、资金运用长期化的矛盾亦成为“皇帝的新衣”,路人皆知其痛,却眼睁睁旁观而噤声不言。一度,曾有国有企业赚起了资金利差的收入。在2010年左右,还存在着国企先从银行贷款,然后再转贷给民营企业的现象。彼时银行基本贷款利率不过6%左右,但是最终转手贷款利率要高达17%到20%,“无本生意”实在令人眼红。
  金融创新的关键在哪里
  至去年始,随着经济走势渐缓、金融体制逐渐放开,推动金融机构切实转向服务中小企业成为必由之路。在此背景之下,诸如“年审制”贷款等创新模式开始在银行金融机构间被尝试。符合“四有”(有经历、有信用、有未来、有抵押)标准的小微企业成为各大银行着重开发的下一片“蓝海”。为什么这一创新首发端于小微企业领域?杭州分行副行长陈申生对《浙商》记者表示,政策导向是重要原因。目前政府大力号召扶持小微企业,因此金融创新多向这一领域倾斜。
  柴先生则称,这一类产品对大型企业意义不大,“大型企业几乎每个月都有不同的贷款在不同的银行到期需转贷。搞‘年审’并不能解决其根本需求,对大型企业推出这类新产品可能会反应平平。唯对于小微企业,单笔贷款意义重大,‘年审制’才更容易获得企业的接受。”除此之外,若此类产品向大型企业开放,或可对银行资产和稳定性产生冲击:“小企业授信额度最高不过2000万元,大企业一要就是上亿元,对银行而言压力太大。”
  除了银行的创新之外,如应急转贷民营服务机构这种在过去只生存于灰色空间中的产物亦开始走进阳光。若从这个角度来讲,对于银行机构而言,真正为小微企业提供符合其经营运作实际的信贷服务,似乎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你若不做,自有别人来做。
  然而,即使在大多数金融机构眼中看来已是向前一大步的还贷方式创新,落地到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之上,其力度又是何等微薄。
  小微企业生存发展客观存在着抗风险能力差、企业规模小、自身实力薄弱、资金不充足等特点,使他们难以获得长期资金支持。即使如“年审制”贷款等产品已经开始向中小企业倾斜,从数量上来看,受益企业也不过是杯水车薪,难以解决更多企业的困难。
  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足见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仍十分旺盛,也说明在信贷紧缩的环境下,银行信贷“调结构”之路仍任重道远。从长远来看,唯有继续优化信贷结构,加强中小企业产品创新以及信贷资源倾斜,特别是符合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中长期融资创新,才能使中小企业获得真正的成长原动力。不少企业家反映,金融创新的关键是要改变贷款结构,增加长期贷款,以免企业资金链捉襟见肘。
  令人忧心的是,作为经济生态圈中属于“沉默的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在银行机构相对强势的环境下,他们的呼声被湮灭,只能间或发出几个微渺的音符。能否放下身段,倾听他们的声音,是未来更多金融机构面临的一大挑战。
  我们肯定每一步来之不易的创新步伐,同时亦呼唤创新向更纵深领域挺进。须知,中小企业富则国富,中小企业强则国强,中小企业兴则国兴。河出伏流,一泻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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