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失业证如何办理登记,领取失业证如何办理金的问题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如何办理?编辑:人社局信息中心问:你好!我于2007年开始缴纳社保(含失业保险),09年跳槽到另外一家企业缴纳社保,今年4月我跳槽进
入某国企,4月份的社保也交了。从07年至今我的社保都是连续交的,从未中断过。如果5月份我被现在上班
的公司辞退或解除了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向宜昌社保局申请失业金救助?&
&提问者:宜昌小伙伴&&
&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咨询失业保险金申领问题,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按规定履行失业保险
缴费义务满一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指终止劳动合同、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被单位开除除名
或违纪辞退);三是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关于办理失业保险金程序:先由您原所在单位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失业备案手续,经审核后,再由
您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三、关于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材料:由您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照片六张(2吋2张、1
吋4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城区工商银行卡6类资料。
四、关于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时限: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60日内。
上述答复不知是否详尽清楚,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联系人:王尚清
,联系电话:6731201。祝您身体健康!
回复时间:&
[] [] []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办单位: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最佳浏览模式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备案号:鄂ICP备当前位置:&
& 成都失业金如何领取 领取条件成都失业金如何领取 领取条件
【导语】: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面临着失业的窘境,办理失业证成为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想知道成都失业金如何领取吗?别着急,小编帮你整理了成都失业金如何领取的问题,赶紧来看下吧!   办理部门: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28--  办理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1楼就业大厅“失业保险”窗口  办理条件: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程序: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参保人员减少。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所需材料: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职工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更多关于成都社保常见问题扩展:  更多关于成都社保查询、办理问题,请单击:&相关专题:
大家都爱看交了失业保险但没有及时进行失业登记还能不能领失业保险金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公开信箱
&&&&&&&&&&&&
邮件字号:
渝人社信箱[
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来信内容:
交了失业保险但没有及时进行失业登记还能不能领失业保险金
我们是本地的一家企业,一直为员工缴纳有失业保险,有一名员工离职后,由于公司疏忽,没有给他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也没有进行失业申报。现该员工认为公司应该赔偿他的失业保险金损失。我们想问,没有及时向社保机构申报是不是已经缴纳的失业保险就作废,劳动者就一定会损失这笔钱而要求公司赔偿。
办理单位: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办理结果:
一、关于失业保险申报问题
根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送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
二、关于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作废问题
如该职工此次失业后不符合领取条件,他参加失业保险所积累的缴费年限将予以保留,并与下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三、关于失业保险金赔偿问题
根据我市现行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因单位原因造成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应比照失业人员工作年限应享受失业保险金的120%予以赔偿。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青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14
青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14
青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14
    来源:社保频道
  根据青岛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申领失业金参保人应当自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去规定机构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那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具体如何操作呢?
  【受理机构】: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市、区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
  【咨询电话】:
  青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
  领取资料:
  1、《失业证》;
  2、身份证;
  3、指定银行结算账户存折/银行卡;
  4、2存免冠照片。
  领取流程:申请人备齐上述资料前往规定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
  不予领取失业金情形: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的培训的。
  【补充说明】:
  1、市内三区及崂山和黄岛区的人员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四市及城阳区人员到户口所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指定的经办窗口。
  2、每月15日前,办理失业登记的,个人可自当月申领失业保险金;每月15日及以后办理失业登记的,自登记的次月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金实行按月申领制度。每月16日至20日,失业人员本人持《失业证》/《求职证》和个人图章申领当月失业保险金。
  4、失业人员当月未按时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次月按规定申领时,可补办上月的申领手续。连续2个月未申领的,视为放弃本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自动封存,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青岛失业金申领过程常见问题解答】
  一、因与上司意见不和,我打算下个月辞职。我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用3年了,不知能领取多少失业金?
  【回答】:根据青岛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自己递交辞职信或个人提出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则不能享受失业金。所以按照规定你不能领取失业金。
  二、我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用2年,现合同到期未续签,导致失业。这种情况能否申领失业金?如何领取?
  【回答】:按照规定,青岛失业保险参保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用1年以上,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可以申领失业金。申领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详情咨询。
  三、本人失业两个月了,现每月依靠失业金生活。下个月即将入伍,我想知道入伍之后还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回答】:不可以,根据规定应征服兵役的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青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14相关推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