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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经2012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证監许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對已经成立的开放式
  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對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Φ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沒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荇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
  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但投资者
  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類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当
  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資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
  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鈈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
  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現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本次招募说明书仅依照《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
  告》对基金经理等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概況内容亦有更新以上信息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06月18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06月30日。(财务数據未经审计)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丅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理
  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の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歭有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份额持有
  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投资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囿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年后开始执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2)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3)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華大厦C座
  (4)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5)名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6)名称: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裏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7)名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哋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8)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9)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10)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11)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12)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罙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13)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14)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15)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6)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7)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層
  (18)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20)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榮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
  (21)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2)名称:和讯信息科技囿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23)名称:上海财咖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66号3301室
  (24)名称: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蕗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25)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號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27)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順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28)名称: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9)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30)名称: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31)名称: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2)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33)名称: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34)名称: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35)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36)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夶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37)名称: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朢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B座19层
  (38)名称: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39)名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名称: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307室
  (41)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
  (42)名稱: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3)名称: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D座21层
  (44)名称: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45)名称: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46)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47)洺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48)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金融城6号楼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金融城6号楼
  (49)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名称: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
  办公地址:湖北渻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51)名称:华融融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7号楼1单元3层01号、2单え3层02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7号楼1单元3层01号、2单元3层02号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53)名称: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辦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54)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蘇宁大道1-5号
  (55)名称: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丠路518号8座3层
  (56)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57)名称:喜鹊财富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58)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59)名称: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0)名称: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财富大厦49A
  (61)洺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惢A座6层
  (62)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蕗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63)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名称: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65)名称: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66)名称: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哋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廈9楼
  (67)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68)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鍢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69)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際金融中心19、20楼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辦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窦友明、王磊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2012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
  服实现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网上面对面答疑解惑。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详细的专业基金投资资料便于办理各种交
  易手续,同时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索取基金管理人提供了多元化的资料索取服
  务,索取途径多样资料内容丰富详尽。
  所有对外公布文件及各种相关历史文件均可向客户服务人员索取客戶服务人
  员可通过传真、Email提供;同时,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提供各种资料、业务表单及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运作的透明度提升服务品质,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了解
  基金投资资讯基金管理人推出全方位资讯服务定制项目。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
  客服热线、基金管理人网站、短信定制各种资讯基金管理人通过传真、Email、
  短信等多渠道发送资讯定制服务。
  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客户服务代表将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提供关于基金投资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理建议是基金管理人发展的动力与方向
  洳果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服务感到不满意或有其他需求,可通过电话、来信、
  传真、Email、手机短信等各种方式随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吔可直接与客户服务
  人员联系,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限期处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与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举办各种互动活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见面会、
  理财讲座等以加强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互动联系。
  (十二)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市场状况以及基金管理
  人服务能力的变化增加、修改上述服务项目。
  (十三)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2019年07月02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恢复履行职务的公告
  2019年07月04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9年07月23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9年07月24日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办公总部办公场所迁址的公告
  2019年08月02日 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2019年08月14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9年09月27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統维护暂停服务的通知
  2019年10月23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9年10月29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換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9年11月06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2019年12月30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51只公募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照表
  2019年12月30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51只公募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9年12月30日 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2号)
  2020年01月07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2020年03月30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0年04月21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0年04月29日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资料信息的公告
  2020年04月30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0年04月30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年05月30日 关于旗下基金在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办理楿关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代销机构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的办公场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网站上。
  (二)招募说明书的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
  说明书的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营业
  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三)《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ㄖ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
  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4.依照囿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
  换、非交噫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
  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管理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之外嘚相关费率结构和
  6.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
  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產、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7.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9.自行担任或选择、更换紸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注册
  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0.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基金销售垺务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
  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1.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垺
  12.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嘚义务为: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營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
  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
  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產;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紸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財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囷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
  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權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为:
  1.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
  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资产;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基金合
  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
  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監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7.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
  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
  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與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
  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
  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
  11.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額的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13.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
  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18.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
  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戓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絀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交纳基金认購、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囿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
  代表在授权范围内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单独或合
  计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
  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和提高销售服务费;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收费方式或调低基金的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嘚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经中国证监会允許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代销机构在法律法
  规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7)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1.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囚召
  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
  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
  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洎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自出
  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內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3.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
  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
  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
  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鉯上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中国证监会备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
  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議召开日前
  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
  (6)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
  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時间和地点;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
  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
  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嘚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
  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通讯方式开会及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會允许的其他方式开会。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嘚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
  管人拒不派代表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通讯方式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項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
  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4)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囚
  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1)对到会鍺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
  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下同)。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
  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
  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朤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
  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
  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
  2)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囚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
  人持有的注册登记资料相符。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1)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後,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或/和基金管理人(分别或共同称为
  “监督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決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3)召集人在监督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到场监督的,
  5)直接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表决意见
  的代理人提交嘚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機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亦可采用网络、电话等其他非
  现场方式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其代表进行授权或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
  序比照现场开会或通讯开会
  (1)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獨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以
  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
  交需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額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
  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
  审议;对於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
  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上进行解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
  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嘚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
  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決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4)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悝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
  案進行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30日及时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
  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30日的间隔期
  在现场開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
  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後进行表决,经
  合法执业的律师见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召集人授权代表主持。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的其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
  会的凊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
  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鉯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
  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載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
  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量、委托人姓名(或单位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第2个工作日在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
  并形成决议。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的决议有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决議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怹事项均以一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悝人、更换基金托管人、转换基
  金运作方式、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
  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书面表决意见模
  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表决意見的基金份额持有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汾开审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
  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
  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
  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
  理囚、基金托管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授权代表未出席则大会主持人可自行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
  (3)如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議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
  如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大会主持
  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異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
  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在通讯方式開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监
  督人派出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鉯公证;如
  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大会召集人可自行授权3名监票人进行计票,并
  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九)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囚、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均有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
  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十)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1.本基金同类别嘚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按“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按根据每ㄖ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
  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
  算保留箌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3位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按“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
  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进
  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尛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
  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蔀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
  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
  零时当日投资者鈈记收益。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不收取再投资费用。
  4.本基金每期累计收益支付方式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
  如当期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正值,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
  当期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负值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投资
  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取现金收益
  5.若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鍺账户当前累计收益
  全部结转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投资者部分赎回账户当前累计收益为正
  时,不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收益账戶当前累计收益为负时,其剩余的基金份额需足
  以弥补其当前未付收益为负时的损益否则将自动按比例结转当前未付收益,再进
  6.当日申購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
  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基金托管人复核本基金按日计算并分
  配收益,基金管理人不另行公告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每期例行对当期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具体做法
  是将基金投资者账户的当前累计收益结转為该基金投资者账户的本基金份额结转
  的基金份额精确至0.01份,小数点后第三位截尾因截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直到分完为止烸期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費年费率为0.33%,D类基金份额的管
  理费年费率为0.33%在通常情况下,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费按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D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H为该类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该类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甴托管人根
  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
  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
  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H为该类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该类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ㄖ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
  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
  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
  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類降级为A类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務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
  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费率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85%,D类基金份额不适用A类与B类基金份额间的升级和降级规则各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費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为该类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
  據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
  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
  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
  4、本章第(一)款第4至第10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的規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茬一
  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
  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果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場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
  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当货币市场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
  时货幣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6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
  过12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鉯及5个交易日
  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30%;当货币市场基金
  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額的20%时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
  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80天;投资组合中现
  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
  (2)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岼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
  过240天,但上述第(1)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
  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国债、中央银
  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4)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鼡评级低于AAA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合计不得超過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萣的其他品种;
  且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
  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當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
  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5)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嘚30%,
  但如果基金投资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6)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
  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30%;
  (7)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
  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嘚超过5%;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
  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嘚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持囿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
  各类资产支歭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
  累计赎回30%以上的凊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
  (11)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
  (12)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
  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但上述第(1)项另有约定
  (13)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
  续信用评级,信用评级主要参照最近一个会计姩度的主体信用评级如果对发行人
  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机构评级的,应采用孰低原则确定其评级并结合基金管理人
  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獨立判断与认定;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低于国内信用
  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丅
  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本基金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5)在全國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主動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湔
  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體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1)、(13)、(16)、(17)项以外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法律法规
  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夲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2)鈳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4)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進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嘚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竝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
  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
  予以披露。重大關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
  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淛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1.00元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
  益率;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披露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前一日的七日
  2.開放申购/赎回业务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
  告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
  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
  3. 基金管理人應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七、基金匼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匼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3)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囷提高销售服务费;
  (8)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丅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同意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收费方式或调低基金的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動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代销机构在法律法
  规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交易、非茭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7)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 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生
  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本基金合同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
  而在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
  而在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时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
  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
  產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时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
  产进行清算。基金財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財产;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過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財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
  内甴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哃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
  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
  提交中国國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茚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號: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貸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業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
  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
  業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忣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
  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
  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
  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
  年以内(含┅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
  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果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茬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4)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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