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用卡最低还款“还款承诺书”明天是最后一天了,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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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录信用卡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4)并刑终字第363号原公诉机关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海录,山西省阳泉市人,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捕前租住于太原市万柏林区。因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于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审理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陈海录犯信用卡诈骗罪一案,于日作出(2014)迎刑初字第410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陈海录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并讯问上诉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09年11月至2012年2月期间,被告人陈海录先后向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申领了信用卡,并使用上述信用卡透支消费、取现。至案发拖欠上述银行本金共计人民币元,经上述银行分别多次催款,均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分述如下:日,被告人陈海录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请办理一张信用卡,至日,该卡共透支本金人民币26101.67元。日,被告人陈海录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申请办理一张银联沃尔玛信用卡普卡,于日开始激活并使用,至日,该卡共透支本金人民币13353.46元。日,被告人陈海录向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申请办理一张信用卡,至日,该卡共透支本金人民币36738.20元。日,被告人陈海录在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阳光卡中心申请办理一张信用卡,于日开始激活并使用,至日,该卡共透支本金人民币16855.01元。2012年2月,被告人陈海录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信用卡营销中心申请办理一张信用卡,于日开始激活并使用,至日,该卡共透支本金人民币66618.11元。后被告人陈海录于日给该中心出具“情况说明”及“还款承诺书”,其承诺9月15日归还欠款,并表示如逾期未还愿承担法律责任,但到期后未归还。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海录在开庭审理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告人陈海录的庭前供述,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的报案材料、信用卡申请资料、信用卡交易明细、信用卡催收记录,被告人陈海录给民生银行出具的“情况说明”及“还款承诺书”,被告人陈海录的户籍信息,违法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调查表,传唤经过等证据证实,证据间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认定。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海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陈海录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关于被告人陈海录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陈海录是在接到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后,在侦查机关未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到侦查机关说明情况,并在接受讯问时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恶意透支包括民生银行在内的共四家银行信用卡的犯罪事实,应适用自首的辩称意见。经查,太原市公安局直属第二分局于日出具的“传唤经过”,以及本案其它相关证据材料显示:太原市公安局直属第二分局于日9时接到中信银行关于陈海录涉嫌信用卡诈骗的报案材料,于同日11时对中兴银行委托的报案人王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于15时将陈海录传唤至该局并对其进行了第一次讯问,被告人陈海录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如实供述了自己恶意透支中信银行信用卡的犯罪事实,陈海录于日在第三次接受讯问时,如实供述了自己恶意透支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信用卡的犯罪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条规定,结合以上事实可以证实,被告人陈海录接到侦查机关电话通知,系侦查机关立案受理了中信银行报案后,通过打电话的形式对被告人陈海录进行的传唤,被告人陈海录在接到侦查机关电话传唤后到侦查机关的行为,并非主动投案,故其行为不构成自首。至于被告人陈海录如实供述自己恶意透支民生银行等四家银行信用卡的犯罪事实的行为,除民生银行已于陈海录如实供述前已向侦查机关报案外,陈海录对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信用卡犯罪事实的如实供述,属于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而由于该犯罪事实与前罪属同种罪行,故被告人陈海录的行为不构成自首,但对于该如实供述部分,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项,《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条之规定,以被告人陈海录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由原侦查机关继续追缴赃款人民币十五万九千六百六十六元四角五分,发还各被害单位。一审宣判后,原审被告人陈海录提出上诉。上诉人陈海录的上诉意见是:1、原审判决上诉人陈海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透支本金元错误。2、上诉人是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动到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案情。根据相关规定,此情节应认定为自首,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侦查机关出具的传唤经过与事实不符。侦查程序存在瑕疵。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相同,予以确认。本院认为,上诉人陈海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上诉人陈海录如实供述自己恶意透支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信用卡的犯罪事实,属于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但由于该犯罪事实与前罪属同种罪行,故其行为应当认定为坦白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关于上诉人陈海录称“原审判决上诉人陈海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透支本金元错误”的上诉理由,经查,原审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认定上诉人陈海录恶意透支本金元的事实正确。故该上诉理由依法不能成立,不予支持。关于上诉人陈海录称其“是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动到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案情。根据相关规定,此情节应认定为自首,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侦查机关出具的传唤经过与事实不符。侦查程序存在瑕疵”的上诉理由,经查,根据本案证据材料显示,太原市公安局直属第二分局在日9时接到中信银行的报案材料后,于同日15时将上诉人陈海录传唤至该局并对其进行了第一次讯问,其如实供述了自己恶意透支中信银行信用卡的犯罪事实。在日第三次接受讯问时,其如实供述了恶意透支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信用卡的犯罪事实。上诉人陈海录在接到侦查机关电话传唤后到侦查机关的行为,并非主动投案,故其行为不构成自首。上诉人陈海录对其上诉理由亦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故该上诉理由依法不能成立,不予支持。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裴宪武代理审判员  李 哲代理审判员  黄正杰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书 记 员  靳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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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信用卡不激活有什么影响吗?
日 17:04  易贷网
近日,一网友向小编咨询说一年多前办过一张中信银行信用卡,办了之后一直没有激活使用,不知道会不会作废?如果会,大概多久会呢?还有什么其他影响吗?谢谢!易贷网小编为您解答如下:据小编了解,中信银行信用卡即使不激活,也是会收取年费的,而根据中信银行信用卡使用的相关规定,拖欠年费也属于透支,也是会被收取利息的,这会直接影响到您的个人信用报告的。因此,小编建议用户在得到银行信用卡后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激活,如果确实不打算用的话,可以到银行网点去申请注销。一般来说,信用卡、银行卡都是有期限的,信用卡大概是3到5年左右。一般来说信用卡的有效期通常印在信用卡片正面卡号下面,有四个数字,中间用/隔开来的,前面是月份,后面代表年份,10/19,意思就是说,到19年10月的月尾这张卡片就失效了。如果持卡人在信用卡卡片有效期之前都没有开卡使用,那么信用卡就失效了。因此,综上来看,您目前的中信银行信用卡没有过期,但可能欠年费和利息了,为了不给您的银行征信记录造成更大的影响,建议您到银行激活信用卡并缴清所欠的一切费用,如果您确实不想使用了的话,建议您在缴清费用后注销此卡,以免给您带来更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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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信用卡使用越来越普遍,信用卡也确实使人们消费支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信用卡诈骗案高发,诈骗手段层出不
银行审批信用卡申请,通过会从申请人的征信情况、收入我欠了中信银行2000多元钱,现在还不上了,他们打电话说要起诉我,怎么办?会又什么样的后果?急_百度知道
我欠了中信银行2000多元钱,现在还不上了,他们打电话说要起诉我,怎么办?会又什么样的后果?急
律师函发到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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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他们不会把你怎么样的,如果这点钱都起诉的话,中国早就乱了。
先借钱还上吧
不还会利滚利 越来越多
欠着不是事
信用记录是中国人民银行的
所以以后你到哪个银行办信用卡 贷款 都不会给你的
借了钱就要有能力还
如果还不了就不要借
花的时候痛快了
现在起诉你
没那么麻烦,他们会把函发给你,如果找不到你会发到当地分行。
你去还款不就行啦,不过由于你超出了预计的时间,这样你需要另外付一笔手续费(也就是滞纳金),由于这笔事情严重到他们想起诉你,你就要去跑银行找业务招待商量解决了
呵呵,一般情况下银行的信用卡部门都是一个独立部门,不同于管理个人大额贷款,会有专门的个人业务客户经理来负责。换言之,银行信用卡部门的人手一般比较紧张,不会有人为了2000元来和你打官司的。但是,好多银行都和一些专门帮助追帐、解决坏账的公司有合作,由这些公司来帮助银行追帐。我估计给你打电话的就是这些人,应该不是银行的人。他们的手段比较多,但也无非就是整天打电话,影响你生活之类的,不会采取过激手段的。2000元连处理诉讼的成本都不够,他们不会告你的。但是你欠信用卡钱不还,会影响你的个人信用。这些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管理系统里会有记录,将成为你一生的污点。比如,你将来到银行(只要是在国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申请贷款买房,他们会参考这个系统,降低你的评级,要求你增加首付或者提高你的贷款利率等。
一般好像是会打电话到你单位找你追要。然后要你签订还款承诺书。如果你一直不还利息会一直算着走的。欠信用卡钱不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这些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管理系统里会有记录。你将来到银行申请贷款,会参考这个系统,如果信用很差可能会带不到款。。。
这啥世道,银行偷偷扣钱就不告诉咱,咱就欠了2000元就要告了啊!?
呵呵,我几次想办卡都没有办,忽悠人先消费。也不就2000元么,能死刑吗?
欠人家钱为什么不还呢 报应
放心吧,2000而已,他们还不会去杀人放火的..
中信银行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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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为还贷款绑架男童获刑10年(组图)
日20:19  
东方卫视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刘昀经常开车带小艺四处兜风
东方卫视《东视广角》6月11日播出“爱的迷途”,以下是节目内容。
来看今天的广角关注。今年24岁的小艺曾经是一名女大学生,多才多艺,擅长舞蹈,曾在国内外多次获奖。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女孩,最终却成为一起绑架人质勒索500万巨款案的制造者。那么,她为什么要这样做?是什么原因,让她的命运发生了彻底的改变?来看广角记者冷炜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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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法院刑庭法官 周波:案发当天早上她就到学校门口去接这个小孩,她说他妈妈要她来看他,就把这个小孩接走了。嫌疑人当天就打电话给小孩的父亲,索要五百万元)
[黑屏+字幕:“当晚八点,凶手在拿赎金时被警方抓获,孩子安全获救]
(闵行法院刑庭法官 周波:当场就被我们公安人员抓获了,我给她算了一下时间,大概也就是十个小时左右)
尽管被绑架的孩子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嫌疑人也很快落入法网,但是,嫌疑人的身份却让办案人员极为震惊。
(闵行法院刑庭法官 周波:因为她是一个女大学生,一般来说不会想到她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黑屏+字幕“2006年4月 上海市闵行区法院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小艺(化名)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监狱大门缓缓打开 出字幕:“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2007年4月,记者在监狱里见到了已经服刑一年的小艺,今年24岁的小艺,入狱前是上海某著名大学服装设计系的大四学生,家庭环境优越。11岁参加上海市学生艺术舞蹈团,近20次赴国外参加重大演出,并获得多个奖项。照理说,有着这样背景的女孩,应该拥有美好的前途,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她的命运发生了改变?
(金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李庆阳:中国银行的理由就是说小艺向他们将房屋抵押,进行了贷款,贷款一共是35万元)
让办案人员感到奇怪的是,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为什么会贷这么多钱?而一起被列为被告的小艺父母,也在法庭上大喊冤枉。
(金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李庆阳:她(小艺)的父母提出他的女儿借款把这房屋抵押出去借款的事他们都不知道,那么有关像房地产交易,还有公证文书当中的签名,她父亲说他都不知道,没有签过。)
按照相关规定,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贷款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此处可考虑贴标版]因此,作为产权证上的所有人,也就是小艺一家,只有都在申请书上签字,房屋才能用作抵押贷款。但是,小艺的父母表示,没有签过这样的协议书,为什么房屋还是被用来抵押贷款了呢?
(金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李庆阳:我们经过外围的调查之后知道小艺另外找了一个人冒充自己的父亲,然后到了公证处作了一个委托,然后小艺她一个人把这个抵押贷款办掉了,借款的合同也签掉了,其实签名都是她找人冒签的。)
小艺承认,当时办理手续时,是她自己签的字,父母并不知情。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一名风度翩翩的男子。
(小艺:一开始还蛮好的,毕竟没有接触过社会,他跟我讲的东西,我感觉蛮新鲜的,他很厉害的,就是这样的一种感觉,然后慢慢开始跟他交往了。)
据了解,这名男子名叫刘昀,比小艺大6岁;刘昀的母亲曾在日本生活过,病故时给他留下了些遗产。不到三个月,两人坠入了爱河。刘昀经常开着宝马车带小艺四处兜风,这让她感觉很好,但是,有一天,刘昀却突然提出,向小艺借钱。
(小艺:当时他问我有没有钱,我说我哪来的钱啊,他说现在可以贷款的,他先跟我算了一笔帐,他说你去算,十年前的十万,可以说是天文数字了,但是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天文数字了,而且这贷款下来可以拖二十年还利息,每个月才还这一点,到二十年以后这十万块根本不值什么钱了)
当时,小艺的父母刚好在闵行区买了套新房,经不住刘昀的花言巧语,小艺将房产证偷了出来,交给了刘昀。
(金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李庆阳:拿出去以后呢,刘昀就把房屋的所有权人变成了刘昀本人,然后以刘昀名义把这个房屋卖给了小艺,那小艺就是作为买方向银行抵押借款。抵押的时候因为真正的房产证上面是他们一家三口的名字,就三个人都成为了抵押贷款人)
(小艺:很奇怪,那天他只跟我说十万块,带我到担保公司就莫名其妙说要三十万。当时我变傻了,下也下不来,那时我也不懂了,看看担保公司的人在,银行的人也在,我想应该不会骗人的,那时哪有想这些的)
抵押贷款手续办完后,刘昀将贷款指定到了自己的帐户,而小艺一家却成了要向银行还款的借款人。但是,沉浸在爱河里的小艺根本没意识到这些。一个月后,银行按约将35万元贷款发放至刘昀的账户上,意外也随之发生了。
(小艺:钱下来的那天晚上,他就出去了,一夜没回来,第二天早上五点多,他回来告诉我说,他把钱全部输光了,全部没了,我当时都傻了)
在随后的日子里,再也没有刘昀的身影了。无奈之下小艺向父母说出了实情。父母无论如何难以理解,自己的女儿“购买”了自家的房屋,还要向银行偿还35万元的贷款,如果不还,银行到时就要来收掉房屋。最终通过各种办法,他们终于找到了刘昀。日,刘昀将18万人民币归还给银行,并写了继续还款承诺书。可是在事情稍有平息的时候,刘昀又玩起了“失踪”游戏,再也没有归还剩下的借款。
(小艺:这事情一直没解决掉,就觉得自己压力也挺大的,读书也没心思读,就整天在想这事情怎么办,而且当时银行也给我压力,他们讲这字是你签的,我们不管,是你签的就要你还)
无形的压力让小艺烦躁不已,与家人的关系,也因为这笔债务而急剧恶化。在日,因为一场矛盾,小艺负气离家出走。
(小艺:银行打电话过来,说快最后一天了, 叫我准备好钱还,不还就要捉我,说我拖着钱不还,给我压力啊,我打电话回去被我爸爸说了几句,我也犟,说不要你们还)
可是凭借小艺的能力,到哪去还这几十万的贷款?突然,小艺的脑海里滋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找一个人敲诈一笔钱,然后还掉贷款!她想到自己一个朋友的哥哥家境很好,她也曾经到人家家中玩过,对他家的孩子也比较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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