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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B股运作系统介绍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受公司总部委派,具体承担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集中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主要履行下列职能:(一)证券帐户、结算帐户的设立;(二)证券的托管和过户;(三)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四)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五)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六)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前身是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成立于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该公司于日改制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及其前身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建立了包括B股在内的中央登记制度、二级托管制度、中央交收制度、无纸化存管制度以及高度自动化的电子运行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成立后,正在整合沪深两地的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形成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服务体系。
中央结算体系和结算会员制度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B股结算实行结算会员制度, B股结算会员需承担以下职责:(一)为客户投资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B股证券账户的开立;(二)为客户投资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登记;(三)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规定的交收原则,完成公开市场的交易交收;(四)为客户投资人办理各类权益服务;(五)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B股实行中央交收和中央登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作为买卖方结算会员的中央交收对手方,根据“银货两讫”原则为结算会员完成股票和资金的交收,B股交收实施T+3日(T为交易日)的滚动交收;B股结算会员依据交收结果、通过客户投资人证券帐户向中证上海分公司办理投资人的股权登记。
具有法人资格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的证券经营机构或B股托管银行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可成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B股结算会员。
申请人须依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B股业务暂行规则》及有关规定递交申请材料。证券经营机构需递交以下申请材料:(1)《B股结算业务资格申请登记表》(中证上海分公司编制);(2)中国证监会签发的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内申请人)或公司登记注册文件(境外申请人);(4)B股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书;(5)上交所B股席位确认书复印件一份;(6)预留有效印签样本两套;(7)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年报。托管银行申请成为B股结算会员需递交以上(1)、(3)、(4)、(6)项申请文件。
获准成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B股结算会员的境内外证券经营机构需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缴纳“交收风险共同基金”。境内证券经营机构需缴纳交收风险共同基金USD200,000,境外证券经营机构需缴纳交收风险共同基金USD50,000(托管银行暂不缴纳)。结算会员业务资格终止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向其退还已缴纳的交收风险共同基金。
第三部分 B股账户及B股账户的开立
B股账户是账户持有人存放和买卖B股股票和权证的交易、交收账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为每一个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在办理账户的名册登记后在中央存管系统内设立一个电子簿记账户,并提供一个唯一的账号。在B股账户内登记的证券和权证,其所有权权益归户主所有。
B股账户开户代理机构的资格
具有B股结算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必须首先应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代理开户申请、法人有效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代理开户业务人员及设备配置、营业场地、库房情况、财务状况的说明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审核同意后,具有B股结算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代理证券帐户开户协议书》,从而获得代理投资者开立B股股票账户的资格。开户代理机构应制作开户业务专用章并抱公司备案。开户代理机构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具体文件要求为B股投资者办理B股账户开立手续,严格审查B股投资者的入市资格,并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规定的程序向公司申请B股账号。
B股账户的开立
(一)B股境内居民账户的开立
投资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银行出具的美元(1000美元以上)进帐凭证前往具有B股业务资格的境内证券公司处办理开户手续,填写开户申请表。
证券公司对投资者填写的开户申请表的内容进行审核,并确认填写内容的准确性、有效性。对合格的申请,证券公司应保留开户申请表(原件)、美元进帐单以及投资者身份证的复印件。对不合格申请,证券公司应在申请表上注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立即退回投资者本人。
对合格的申请,证券公司应在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将投资者开户资料信息制作成标准的数据库,通过PROP2000实时开户系统发送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公司在数据库发送完毕后通过PROP2000实时开户系统及时收取开户回报信息。证券公司在每个工作日下午3:30以后收取当日境内居民个人账户汇总文件K3。
根据每日开户回报信息,对开户成功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于开户当天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规定的格式打印B股开户确认书,加盖开户代理机构的开户专用章后交投资者本人。对未成功开户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根据开户回报信息答复投资者开户失败的原因。
(二)B股境外个人和境外机构账户的开立
境外个人投资者持外国护照、外国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身份证或回乡证;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机构注册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前往具有B股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办理开户手续,填写开户申请表。
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对投资者填写的开户申请表的内容进行审核,并确认填写内容的准确性、有效性。对合格的申请,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应保留开户申请表(原件)、个人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或机构注册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对不合格申请,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应在申请表上注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立即退回投资者本人。对于合格的申请,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应在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4:30将投资者开户资料制作成标准数据库文件B_ZH.DBF或者PROP2000实时开户系统上传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于通过PROP2000实时开户系统上传的开户申请,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应在数据库发送完毕后通过PROP2000实时开户系统及时收取开户回报信息。每个工作日下午15:30,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电子信箱中收取当天的开户回报文件K3(K3文件内包括了通过PROP2000实时上传的开户申请结果和通过B_ZH.DBF上传的开户申请结果)。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根据每天的开户回报文件K3通知投资者股东账户号或开户失败的原因。
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应前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领取境外投资者的《B股开户确认书》并提交投资者本人签收,作为B股投资者行使其合法权利的有效依据。
B股账户收费标准
B股账户分为机构账户和个人账户。机构账户的开户人需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缴纳七十五美元(现汇)的开户费,个人账户的开户人需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缴纳十五美元(现汇)的开户费。开户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期限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结清开户费用,不得向投资者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B股账户资料的保管
开户代理机构应将投资者开户申请表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按日期装订和妥善保管,并将开户资料通过电子介质保存,定期报送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空白的开户确认书应有专人保管,作废的开户确认书应及时销毁。
B股账户登记资料的查询
(一)通过PROP2000实时查询B股账户登记资料
已经安装PROP2000的结算会员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实时查询B股账户登记资料服务。查询时,投资者应前往其指定的结算会员处填写查询申请,出示开户《B股开户确认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结算会员应审核投资者提交的查询申请、开户《B股开户确认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对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在PROP2000实时开户系统中输入B股账户后记录账户登记资料,并将书面查询结果加盖开户业务专用章后交投资者本人。对不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应在查询申请上注明原因并立即退回投资者本人。
(二)通过书面方式查询B股账户登记资料
投资者应前往其指定的结算会员处填写查询申请,出示开户《B股开户确认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结算会员应审核投资者提交的查询申请、开户《B股开户确认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对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将查询申请提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并及时前来领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对不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应在查询申请上注明原因并立即退回投资者本人。
B股账户登记资料的修改
(一)通过PROP2000实时修改B股账户登记资料
投资者可通过其PROP2000实时开户系统修改B股账户登记资料。修改时,投资者应前往其指定的结算会员处填写账户资料修改申请,
出示开户《B股开户确认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结算会员应审核投资者提交的修改申请、确认开户《B股开户确认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确认其有效性、真实性。对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在PROP2000实时开户系统中输入B股账户,对需要修改的项目输入更新后的内容,不需要修改的项目保持原样。修改完成并通过系统接收到公司的确认信息后,结算会员应重新打印新的《B股开户确认书》,加盖开户业务专用章后交投资者本人。对不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应在修改申请上注明原因并立即退回投资者本人。
(二)通过书面方式修改B股账户登记资料
投资者应前往其指定的结算会员处填写修改申请,出示开户《B股开户确认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结算会员应审核投资者提交的修改申请、开户《B股开户确认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对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将修改申请提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并及时前来领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修改结果。对不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应在修改申请上注明原因并立即退回投资者本人。
B股账户变更指定结算会员
境内居民账户变更指定结算会员
境内居民账户变更指定结算会员是通过变更指定交易的方式来完成,即变更指定交易的同时自动完成变更指定结算会员。投资者可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变更指定交易的流程进行申请。
境外账户变更指定结算会员
投资者变更指定结算会员时应到原指定结算会员处填写《变更B股指定结算会员申请表》,出示开户《B股开户确认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结算会员审核后,对合格申请,结算会员在应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交投资者本人,对不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在应在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并立即退回投资者本人。投资者在得到原结算会员的确认后,持《变更B股指定券商申请表》到新的指定券商的营业部继续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向新的指定券商提交《变更B股指定券商申请表》,出示开户《B股开户确认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新指定的结算会员审核后,对合格申请,结算会员应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将申请表的原件或传真件提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存管部。对不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在应在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并立即退回投资者本人。
对合格的申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处理完毕后将向投资者新指定的结算会员出具书面确认书,对不合格的申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在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并退回提出申请的结算会员。各结算会员应及时前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领取处理结果。
B股账户挂失和挂失解除
境内居民账户挂失和挂失解除
投资者可通过其指定的结算会员直接办理B股账户挂失和挂失解除。投资者应前往其指定的结算会员处填写《B股帐户资料挂失申请表》或《B股帐户挂失解除申请表》,
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结算会员应审核投资者提交的《B股帐户资料挂失申请表》或《B股帐户挂失解除申请表》以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确认其有效性、真实性。对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在其系统内直接进行挂失和挂失解除处理,并向投资者出具《B股帐户挂失处理结果回执》和《B股帐户挂失解除处理结果回执》。对不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应在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并立即退回投资者本人。
境外账户挂失和挂失解除
投资者可通过其指定结算会员对B股账户进行挂失、挂失解除。办理挂失、挂失解除时,投资者应前往其指定的结算会员处填写《B股帐户资料挂失申请表》或《B股帐户挂失解除申请表》,
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结算会员应审核投资者提交的《B股帐户资料挂失申请表》或《B股帐户挂失解除申请表》以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确认其有效性、真实性。对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将《B股帐户资料挂失申请表》或《B股帐户挂失解除申请表》原件或传真件提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存管部,并及时前来领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处理结果回执。对不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应在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并立即退回投资者本人。
B股账户冻结和冻结解除
境内居民账户冻结和冻结解除
投资者可通过其指定的结算会员直接办理B股账户冻结和冻结解除。投资者应前往其指定的结算会员处填写《B股帐户资料冻结申请表》或《B股帐户冻结解除申请表》,
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结算会员应审核投资者提交的《B股帐户资料冻结申请表》或《B股帐户冻结解除申请表》以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确认其有效性、真实性。对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在其系统内直接进行冻结和冻结解除处理,并向投资者出具《B股帐户冻结处理结果回执》和《B股帐户冻结解除处理结果回执》。对不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应在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并立即退回投资者本人。
境外账户冻结和冻结解除
投资者可通过其指定结算会员对B股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解除。办理冻结、冻结解除时,投资者应前往其指定的结算会员处填写《B股帐户资料冻结申请表》或《B股帐户冻结解除申请表》,
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结算会员应审核投资者提交的《B股帐户资料冻结申请表》或《B股帐户冻结解除申请表》以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确认其有效性、真实性。对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将《B股帐户资料冻结申请表》或《B股帐户冻结解除申请表》原件或传真件提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存管部,并及时前来领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处理结果回执。对不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应在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并立即退回投资者本人。
B股账户关闭
投资者关闭B股帐户时应到其指定结算会员处填写《B股帐户关闭申请表》,出示开户《B股开户确认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结算会员审核上述申请和文件后,对合格申请,结算会员应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将申请表的原件或传真件提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存管部。对不合格的申请,结算会员应在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并立即退回投资者本人。
对合格的申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处理完毕后将向提出申请的结算会员出具书面确认书。对不合格的申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在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并退回提出申请的结算会员。各结算会员应及时前来领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处理结果。
第四部分 股份登记与股票的存管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上市的B股实行集中的股份登记和股票存管,
B股股份登记内容包括发行登记、配股登记、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同时按过户类型可分为交易性过户登记和非交易性过户登记,所有股票均实现无纸化,公司通过电子簿记方式进行非实物性的股份过户登记。
投资者需指定一个结算会员(由投资者选择并可以变更)。结算会员负责向投资者提供股票存管服务,包括B股账户股票余额、股票变动记录的查询、B股账户的挂失、冻结和关闭、现金红利的领取及非交易性的股票过户申请。
发行登记及配股登记
发行公司向投资者发行B股(包括新股、增发及配股)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发行公司(或发行公司授权主承销商)提交的《证券登记表》、《投资者认购清单》及其它相关材料办理股份登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完成B股新股和配股股份登记后,出具《证券登记证明》,通过发行公司(或发行公司授权主承销商)向股份持有人提供《股份存管确认书》,作为投资者持股的合法凭据。同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股份上市前一交易日闭市后,向各结算会员发送其名下投资者的持股数据。
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发行公司提交的《送股(转增股本)登记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办理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在股权登记日闭市后,按送股比例生成送股股份,同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股份上市前一交易日闭市后,向各结算会员发送其名下投资者的持股数据。并向发行公司提供送股后的股东名册数据。
交易性过户登记和非交易性过户登记
对B股的买卖交易,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结算会员的交收指令和交收的履行,统一办理股票的交易性股权登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也可根据结算会员的非交易过户申请,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登记。非交易过户主要包括以下种类:错误交易引起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引起的非交易过户、DR账户证券出入、遗产继承、挂失过户等。
红利代理发放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接受发行公司的委托,代理B股现金红利的发放。对已经指定结算会员的投资者,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红利发放日前一工作日,将红利款划给投资者指定的结算会员。未指定结算会员的投资者指定了结算会员后,可通过其结算会员,申请补领以前未领取的红利。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汇划红利款的同时,向各结算会员发送红利发放明细数据。
投资者可通过其指定的结算会员,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B股股票余额、股票过户记录。境内结算会员申请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查询结果打印后,放入设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回单箱,由该会员派专人领取;境外结算会员申请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查询结果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提供给该会员。
交易的清算、交收
一、B股的中央清算交收制度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发生的B股交易,实行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为中央共同交收对手的清算和交收。结算会员须为其客户的B股买卖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股票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在交易市场买卖交易成立后,买卖双方中的一方不履行交收责任,不影响另一方完成交收。对存有异议的交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实施待交收处理。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基本结算会员的非托管银行客户交易实行买卖交易清算款的净额交收,对一般结算会员的客户交易和所有托管银行客户交易实行逐笔交收。公司根据“银货两讫”的原则,对每一交易日的交易实施T+3滚动交收。
二、清算、交收程序
1、T+0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B股当日成交资料编制各结算会员的清算交收表,并以《交收通知书》的形式送交有关的结算会员(包括B股托管银行)。《交收通知书》包括发生在T+0日的各B股帐户的逐笔交易清单、交易及清算费用清单和应收应付交收款清单。
2、结算会员须在T+1日下午3:00前,就其根据《交收通知书》中应履行的交收事项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送交逐项交收指令,境内结算会员无需对其净额交收部分发送指令。B股托管银行最迟须在T+2日中午12:00之前向公司发送交收指令。
  B股托管银行对其客户的每笔交易的交收,可以选择“银货对付”的交收,也可以选择“免付款”的交收。对托管银行的“免付款”交收,其交收款由完成交易的结算会员交收。
3、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结算会员的交收指令,进行交收指令的预对盘,并在对盘后向结算会员发送《T+2预对盘结果报告》。对任一交收方持有异议的交收事项以及需要更改的交收事项,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于报告中通知有关的结算会员。
  一般结算会员针对错误交易而不能履行交收责任的交收,则由授权代理交易的基本结算会员代行交收。
结算会员均须保证于T+3日中午12:00前将应付交收款足额汇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美元帐户。
4、T+3日下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结算会员的交收指令,进行交收指令的最终对盘,根据最后的对盘结果向结算会员发送《对盘结果报告》。T+3日的对盘结果生成股票交收和资金交收的最终清单。
  对结算会员未确认的交收,均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T+3日完成正常交收后做待交收处理。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根据最后对盘结果实施买卖方帐户间股票过户的同时,根据实际收到的银行交收款入帐报告,完成资金交收,并向结算会员指定的银行帐户汇付结算会员的应收交收款。
  在完成T+3日的股票与资金的交收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结算会员发送《交收确认书》。结算会员应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T+3日《交收确认书》向投资者作出B股交易交收的最后确认。
三、非正常交收处理及结算风险管理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银货两讫”的原则,建立B股的待交收制度,以维护B股清算交收的连续性和安全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待交收帐户和运用“风险基金”处理结算会员不能按时履行交收责任的交收。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为各结算会员设立股票待交收帐户和资金待交收帐户,用于记载和核查结算会员未能在T+3日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交收的股票和资金。登记在待交收帐户内的股票和资金,在未由结算会员交收之前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实施冻结,其权益或债务的归属并不因待交收而发生改变。对结算会员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的交收资金,在透支款补足前,对透支部分公司按每天0.5%的比率计收罚款。
  为有效地防范和控制B股中央结算风险,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对结算会员因故拒不确认和交收的股票交易,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使用强制性买卖方式处理和了结交收。
  对待交收和强制性买卖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权向负有交收责任的结算会员及相关的结算会员追索经济赔偿。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结算会员应履行而未履行交收责任的行为或违反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结算规则的行为,拥有证券监管机关和结算规则所赋予的处罚权。
四、清算交收费用
,查看最新清算交收费用情况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付结算会员交收金额=经结算会员确认的卖出交易成交额-印花税-结算费-交易经手费-证管费
结算会员应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交收金额=经结算会员确认的买入交易成交额+印花税+结算费+交易经手费+证管费当前位置: &&
&& 上交所怎么样?上交所公司介绍
上交所怎么样?上交所公司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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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wheat5 来源:网络转载
  上交所成立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成立于日,同年12月19日开业,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
  上交所职能
  1、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2、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3、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4、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5、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上交所部门
  上交所下设办公室(理事会办公室)、人事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交易管理部、发行上市部、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会员部、债券业务部、国际发展部、基金与衍生品部、市场监察部、法律部、投资者教育部、系统运行部、技术开发部、技术规划与服务部、信息中心、北京中心、财务部、风控与内审部、基建工作小组等二十三个部门,以及五个下属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展研究中心、上海证券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海上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保卫部)、上交所驻香港办事处,通过它们的合理分工和协调运作,有效地担当起证券市场组织者的角色。
  上交所交易情况
  上交所市场交易采用电子竞价交易方式,所有上市交易证券的买卖均须通过电脑主机进行公开申报竞价,由主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上交所新一代交易系统峰值订单处理能力达到80000笔/秒,系统日双边成交容量不低于1.2亿笔,相当于单市场1.2万亿元的日成交规模,并且具备平行扩展能力。
  上交所发展情况
  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上海证券市场已成为中国内地首屈一指的市场。截至2012年底,上交所共有上市公司954家,2012年新上市26家。上市股票数998只。股票市价总值亿元;流通市值亿元。上市公司总股本24617.62亿股,流通股本19521.34亿股,流通股本占总股本的79.30%。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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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托管,是指债券投资人基于对债券托管机构的信任,将其所拥有的债券委托托管人进行债权登记、管理和权益监护的行为希望能帮到您,详情欢迎咨询
债券久期即影响债券价格对市场利率变化的敏感性包括三要素:到期时间、息票利率和到期收益率。希望能帮到您,详情欢迎咨询
国库券是国家财政当局为弥补国库收支不平衡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因国库券的债务人是国家,其还款保证是国家财政收入,所以它几乎不存在信用违约风险,是金融市场风险最小的信用工具。
我国国库券的期限最短的为一年,而西方国家国库券品种较多,一般可分为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期四种,其面额起点各国不一。国库券采用不记名形式,无须经过背书就可以转让流通。
由于国库券期限短、风险小、流动性强,因此国库券利率比较低。美国国库券利率仅仅高于通知放款利率。西方有些国家国库券发行频繁,具有连续性,如美国每周均有国库券发行,每周亦有到期的,便于投资者根据投资需要选择。国库券发行通常采用贴现方式,即发行价格低于国库券券面值,票面不记明利率,国库券到期时,由财政按票面值偿还。发行价格采用招标方法,由投标者公开竞争而定,故国库券利率代表了合理的市场利率,灵敏地反映出货币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您好,在交易系统里点卖出操作,具体可以咨询我。华泰证券网上开户万三佣金。
您好,那您应该是购买了凭证式国债,等您购买的这笔国债到期后,您可以拿着这个凭证到您当初购买国债的地方,取回您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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