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或出纳交接单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正文
哪些情况下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12:36:03-字体:
&&&&人员工作交接是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这是对会计人员工作交接问题作出的法律规定。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防止因会计人员的更换出现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等现象;做好会计交接工作,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有效措施。&&&&除《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情形之外,会计人员在临时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也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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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办手续不交接,直接办离职会有什么后果,我是做财务的出纳,手里有离职时的现金盘点表,经理签过字的,现想什么也不操作直接走人,有其他部门同事的先例
不办手续不交接,直接办离职会有什么后果,我是做财务的出纳,手里有离职时的现金盘点表,经理签过字的,现想什么也不操作直接走人,有其他部门同事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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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交接制度指银行出纳工作中各项交接手续规定的总称。它是银行出纳工作必须坚持与遵守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外文名The cashier&transfer&system意&&&&义银行出纳工作中各项交接手续规定
主要内容有:
(1)凡现金、金银、外币、有价证券在换人经营时,都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款项交接要登记款项交接登记簿,出纳部门所使用的库房和保险柜钥匙、出纳印章、出纳机具、武器弹药等物品换人经营时,也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登记重要物品交接登记簿。各项款、物的交接,均由交接双方当面点交清楚并在交接登记簿上共同签章。交接登记簿要妥善保管,以备查考。
(2)出纳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将经办的一切款、物、帐移交清楚,其中管库员应将所保管的现金、金银、武器弹药及其他有价物品等,按当日实有库存数详列移交表,与会计帐簿核对相等。经接交人、监交人会同清点无误后,共同在移交表上签章,未办妥交接手续不得离职。若临时离职,也应与领导指定的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做到责任分明,交接双方签章备查。保管库房和保险柜钥匙(包括字锁密码副本)的人员调动,也应办理交接手续。
(3)出纳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将出纳部门所保管的一切现金、金银、贵重物品等,全部填列移交表,与会汁帐簿核对.由行处负责人监交,点验无误后,由监交人员及交接双方签章备查。
(4)为防止现金收付凭证丢失,做到责任分明,出纳与会计两个部门间的现金收付凭证传递,也要建立登记签收手续,以便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帐款、帐实相符和库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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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工作交接制度
TA的每日心情开心 14:20签到天数: 3 天[LV.2]人海孤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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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纳工作的交接制度 " n. U* u- H) A&&A5 a
& && & 一、出纳工作交接的作用? , r, E. [& x5 d7 X& |
1 `% X9 C" H: D: _8 P! I# F7 y
& && &出纳人员因故不能在原出纳岗位工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搞好工作的移交。通过交接,可以明确工作责任,便于接办的出纳人员熟悉工作,也有利于发现和处理出纳工作和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预防经济责任事故与经济犯罪的发生。?
& && &交接后,如发现移交人在交接前经办的出纳业务有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仍应由移交人负责;交接后,移交前的未了事项,移交人仍有责任协助接交人办理。
& && &二、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 _0 {) N; L; A: k0 H
& && &为了使出纳工作移交清楚,防止遗漏,保证出纳交接工作顺利进行,移交的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 && &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o4 Z' [5 B&&R0 M.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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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 I3 _1 R3 N6 x5 E) n8 G* J- h! ~
* U. \$ u2 Z, [; y3 O) i
& && &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 && & 4.出纳日记账与现金、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如有不符,要找出原因,弄清问题所在,加以解决,务求在移交前做到相符。3 N7 b3 E/ n) s
& && & 5.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印章、现金、有价、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2 d4 c, W4 t7 R3 j" ~7 U
? 0 k( n) I/ f. |- S# t- H: m
& && &实行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 && &三、移交的内容
& && &由于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出纳交接的具体内容也不可能完全一样。但是,从大的方面来看,出纳的交接应包括以下一些基本内容:% p3 c+ v+ e3 n0 [% {
? , J/ [* S% }8 ?+ ]2 a6 X
& && &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相关报表(出纳报告等)
& && &2.现金、银行存款、金银珠宝、有价证券和其他一切公有物品。
# V* \, r& N8 J4 u
& && &3.用于银行结算的各种票据、票证、支票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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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各种发票、收款收据。包括空白发票、空白收据、已用或作废的发票或收据的存联等。5 B3 |$ f% {# l
& && &5.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以及“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业务专用章。1 y&&c: H. J, S4 y4 W: h
? 1 H&&k" \8 ~6 t! ?
& && &6.各种文件资料和其他业务资料,如银行对账单,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合同、协议等。
& && &7.办公室、办公桌与保险工具的钥匙,各种保密号码。
& && &8.本部门保管的各种档案资料和公用会计工具、器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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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经办未了的事项。
& && &10.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还应包括会计软件及密码、磁盘、磁带等有关电算化的资料、实物。
& && &四、出纳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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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纳的交接,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接交人员移交清楚。办理交接手续时,一般应由本单位领导监督进行。监督交接人员主要负责监督双方认真交接和履行交接手续,协调交接工作。具体交接时,监交人必须在场。?+ T" A7 p' U. p! R0 p
" a+ p8 f0 A. s# b: [/ c
& && &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交人员应认真按移交清册逐项核对点收。?? ; B: K3 x. b" z
5 X" R0 r) y7 H* x
& &&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出纳账和备查账簿余额进行点收。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 D* W2 H4 w- d) K3 N
& &&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尤其在账簿交接时,接交人应着重核对账账、账物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交接双方还应在账簿的“经管人员一览表”上签章,并注明交接的年、月、日。& }( C6 v7 `* K& B! U
& &&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如经调整,余额仍然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为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是否一致而编制的表格。
7 o7 V# |, S/ E5 c
& && &各单位在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时,经常发现两者的余额可能不一致,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种:①双方账目记录发生错误;②双方记账都没有错误,但是由于收、付款结算凭证的传递和双方入账时间的不同,造成一方已入了账而另一方却因没有及时收到有关的结算凭证,暂时还不能入账,即存在未达账项导致的差异。对于第一种原因,双方要及时查找,立即更正,但对于第二种原因,则可通过对未达账项的调整来消除影响。调整未达账项最常用的方法即是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 &各单位的未达账项大概可分为四种情况:! ^&&[5 I! [3 B7 o9 t
( h* r- {) \5 n. s
?&&(1)银行已经收款记账,而学校尚未收款入账的款项;
. Y" _' I8 r! _7 ~1 d
?&&(2)银行已经付款记账,而学校尚未付款入账的款项;7 W7 I- O( T8 L! v* r- [# a" k
" E1 K! |% i& U2 U/ a( H$ p
?&&(3)学校已经收款记账,而银行尚未收款记账的款项;* T5 R! `1 ~& b
9 B# L4 b8 ^) t- z0 X, v/ I&&s
?&&(4)学校已经付款记账,而银行尚未付款记账的款项。
% x. j' @. Q7 a" i: U+ _
& &&&由于以上四种未达账项的存在,学校与银行双方的账面余额出现差异是正常的。?
& && &4.移交人经营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也必须交接清楚。
& && &5.保险柜密码,重要工作台、室的钥匙应先按实际情况进行交接,待交接完毕后,要重新更换保险柜密码和重要工作台、室的锁具。?' m, {&&O&&o- A3 }) m
# E; W) W1 [+ |% b&&Y
& && &6.实行电算化的单位,定期采用计算机打印活页账页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有价证券明细账的,在不能满页打印时,不可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应将账页打印出来,装订成册,再进行交接。$ a" h$ S1 y
? - ^2 L! L, n# o$ r/ v, s$ w
& && &7.移交时,还应对工作计划和待办事项交待清楚。
& && &移交人移交工作计划时,要由移交人详细地介绍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在日后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便接交人接管后能顺利地开展工作。
? % S% \5 z( v0 D
& && &移交待办事项时,移交人应将处理方法和有关注意事项向接交人交待清楚,以保证工作的延续性。4 ]2 ~. p9 C3 s5 L1 l6 l&&e6 W
& && &8.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清册一般一式三份,交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在移交清册上必须填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和姓名,以及移交清册页数、份数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
? 7 C, n6 [0 S0 U8 G# `
& && &五、出纳交接应注意的事项?
* u2 x1 q& Q# |' ]1 V) S7 C
& && &1.出纳人员进行交接时,一般应由会计主管人员监交,必要时,还可请上级领导一同监交。
5 M8 _& C, C! X8 q8 d& _, h
& && &2.监交过程中,如果移交人交代不清,或者接交人故意为难,监交人员应及时处理裁决。移交人不作交代,或者交代不清的,不得离职,否则,监交人和单位领导人均应负连带责任。$ O& O2 Q) l. \7 H4 n! b6 R' S% w1 C
& && &3.移交时,交接双方人员一定要当面看清、点数、核对,不得由别人代替。
& && &4.交接后,接管的出纳员应及时向开立账户的银行办理更换出纳员印鉴的手续,检查保险柜的使用是否正常、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公章等的条件和周围环境是否齐全,如不够妥善、安全,要立即采取改善措施。
& && &5.接管的出纳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对于移交的银行存折和未用的支票,应继续使用,不要把它搁置、浪费,以免单位遭到损失。? 2 _8 e" K5 Y/ p1 P& O3 o7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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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交接后,移交人应对自己经办的已经移交的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资料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
TA的每日心情开心 08:55签到天数: 16 天[LV.4]后起之秀
我觉得吧&&该交接的千万不能含糊就差不多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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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以后肯定用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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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谢,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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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人员离岗如何办理工作交接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出纳人员由于工作调动、岗位轮换、外出学习、休假、出差等原因,离开出纳岗位是常有的事。对于出纳人员离岗变动,要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处理。  (一)出纳人员调动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工作调动,意味着出纳人员将永久离开原单位出纳岗位,按财务制度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严格、认真、全面地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出纳业务有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出纳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出纳业务尚未填制收、付款记账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本人印章;  ③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记账凭证、现金出纳登记簿、银行存款日记账、财务专用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章、现金支票簿、转账支票簿、现金、有价证券、有关空白凭证、空白账表、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等。有价证券要写明证券名称、数量、金额及号码;有关空白凭证要写明本数、张数等。  出纳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由监交人监交。监交人一般为会计主管,或由会计部门负责人指定某一会计人员监交。接交人员要按照移交人员编制的移交清册,当面逐项点收。对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和移交中说明的问题,需移交人补充书面材料的,要当面补上。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章后留执。监交人所执一份可存档,接交人留执的一份待日后离岗时再移交下去。需要指出的是,在交接之前,财务部门应为接交人员刻好名章,移交人员的名章不再交由接交人使用。现金出纳登记簿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要继续使用,接交人员不得自行另立新账。移交清册上要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监交人职务。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扉页内印有&启用表&的,还应由移交人、接交人注明交接日期、接交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章。  (二)由他人暂时顶替工作,应办理部分交接手续。  出纳人员在婚假、产假、病假、事假、休假及外出学习、公差等临时离岗期间,千万不能留下印章、交出钥匙、点点票子就一走了事,一定要抱着&先小人后君子&的态度,办一下有关事项的交接手续。即使是非常要好的同事,也不能以相互信任为理由而马虎从事。出纳顶替,可视单位业务量大小、顶替时间长短等具体情况而办理部分交接手续。如纯属临时顶替,为了不误现金支付,可让顶替人员打一个与所留备用现金数量完全一致的收条,待出纳员回来结清支出凭证与所剩现金,收条不作借款账务处理;如若顶替业务较多,时间也较长,则可让顶替人员除打一交接现金条据外,还可给顶替人员留几张盖好印戳的现金支票,但交接条据上一定要写明所留现金支票的张数与起止日期;如果出纳员离岗时间较长,甚至需顶替人员处理账务的,则要为顶替人员刻一名章,及时到银行更换跑银行人员印鉴。然后,将现金出纳登记簿、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支票本、转账支票本等办理日常业务的账本、单据书面移交顶替人员,出纳员回来后再作书面移交手续。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出纳人员不能将自己的名章交由顶替人员随意使用。  (三)由他人兼办出纳工作的,要严格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  有的单位未设专职出纳员,而是由指定的会计人员知兼办出纳业务工作。此种类型要坚持两个原则:一要坚持钱账分管的原则;二要坚持《》所规定的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原则。  兼办出纳员离职时,属于工作调动等永久性离岗的,必须全面办理交接手续;属于临时离岗的,应与顶替人员办理部分交接手续。【】 责任编辑:文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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