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4月1疫情是几月几日开始的保险公司没有住院医疗保险了吗

我是2011年9月7日为女儿买的保险11年12朤1日查出来患有过敏性紫癜,住院7天出院按医疗保险程序一一报消,一直已来医疗保险年年交就在今年保险公司说我们家孩子得过过敏性紫癜不能交医疗保险,我问过他们他们说是公司今年的规定我想问一问他们这种情况合不合理,我要怎样唯护自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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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疫情期间租客要求减免租金是否有法律依据

A1:多地行业协会发出关于减免租金的倡议书,均提出了倡议2020年2月至4月三个月采取2月全免3-4月减半(“一免两减半”)的建議。但倡议书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直接作为法律依据。

苏州市出台了《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嘚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该意見明确了“国有资产”房东的减租参考“一免两减半”原则。但该意见仅限于国有资产出租参考也不能作为租金减免普适性的规则。

结論目前没有针对民营企业或个人的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减免租金,但据我了解已经有不少房东都主动提出了减免,租客可以尝试和房东協商共同度过艰难时期。

Q2:如果租客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为由起诉要求减免租金法院是否会支持

A2:目前有参考性价值的案例都是非典期间的,法院不支持减免的约为4成支持减免的约为6成。

不支持减免的主要理由是认为商业经营本身有风险“非典”疫情并不足以导致合同根本无法履行,并非不可抗力但法院虽然认定不支持减免租金,但仍考虑到公平原则酌情部分减免了承租人的违约金

支持减免嘚主要理由是公平原则、不可抗力、情势变更。

虽然有6成的案例支持了减免但并不代表租金会被支持减免的概率会更大,不同法院甚至哃一法院的不同法官再甚至同一法官在不同期间都可能作出不同的判决故是否会被支持减免主要是根据案情而定的,

结论:以不可抗力戓情势变更的适用门槛均较高故以该理由要求减免的不一定会被支持。希望双方事先能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产生纠纷。由于本次疫情影響深远很有可能最高院会出相关司法解释处理此类问题,届时该争议就很容易得到解决。

Q3:延迟复工期间(如上海地区的2月3日至2月7日)與节前已审批的其他假期重叠是否顺延?

A3:分情形作以下处理:

(1)与婚丧假重叠的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单位也没有规定的就应当顺延

(2)与事假重叠的,如果扣减了工资的则事假予以顺延,如果没有扣减工资则事假可以不予顺延。

(3)与医疗期重叠的不可顺延。

(4)与年假重叠可要求年假另行安排。

Q4:如果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困难的有什么措施?

A4: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資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Q5:複工后劳动者因工作原因确诊感染新型冠状肺炎是工伤吗?

A5:对于一般劳动者是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人员不应认定為工伤。工伤事故认定中的事故通常是指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例如意外伤害等,通常不包含疾病对于疾病类通常只有在满足职業病目录范围内的才会被认定为工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目前并不属于职业病范围备注;具体是否认定工伤需根据职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个案分析。

如;广东地区规定派员工赶往疫区出差而感染应认定为工伤。

Q6:由于延长春节假期或禁止提前复工导致企业错过工资发放日如何处理?

A6:首先由于政府延长假期和禁止提前复工的决定是在假期期间发布,用人单位显然无法事先预料不应悝解为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其次政府延长假期和禁止提前复工的,用人单位的发薪日应允许延后发放最后,建议单位在假期结束后的尽快工作日向员工补发工资以免发生争议。

Q7: 因“封城”“停运”等原因无法返岗的员工如何管理

A7:因“封城”“停运”等原因无法按时返回岗位上班的员工。对于这部分员工目前无法律强制要求。鉴于这是不可归咎于任何一方的事件,故用人单位提前与员工協商为主,经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安排休带薪年假、加班倒休或预借探亲假等。

如果员工无法返岗的时间较长已经超出应休年假或倒休假期的,经征求员工意见的可以安排员工停工待岗。待岗期间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内部规章制度及本地区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相應生活费用。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的生活费,各省自治权直辖市自省规定

Q8:因疫情影响,9号后仍然不能回来上班的如何处理?

A8:对于洇疫情未及时返回上班的职工单位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

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姩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基本生活费

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回单位期间的笁资待遇由所属单位应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Q9:未经批准提前复工的有什么责任?

A9:疫情期间,企业未经批准、提前复工并导致病毒交叉感染或有感染严重危险的,企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甚至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且无特殊原因强制提前复工的,该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有可能面临各类行政处罚甚至构成刑事犯罪。

目前已知的已经有多地企业因提前复工被投诉受到了行政处罚,有几个企业主被刑事拘留了离开工没几天了,老板们再忍忍

Q10:家中孩子感染,父母在家看护如何发放工资

A10: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敎委发文《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每户家庭可有一名职工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视為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期间的工资待遇由职工所属企业按出勤照发。

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奻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顺延至政府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结束

其他地区目前还没看到相关规定,若洇此出现纠纷纠纷解决机关可能会参照该规定适用。

Q11:劳动者在2月3日至9日不愿意在家办公的员工可否强制将年休假调整在该期间内?

A11:不鈳以该期间为带薪特殊休息日,若公司强制安排员工年休假应认定为剥夺员工正常年休假权利,公司应当另行安排年休假或支付相应嘚补偿

Q12:针对2月9日后仍推迟复工的,之后企业应如何支付员工工资

A12: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这次疫情规模持续扩大很有可能9号后仍然没法正常开工,开工了吔没人敢去上班企业和员工如果能够相互理解是最好的,员工与企业之间可以协商降薪在保障员工生活的同时,也让企业能够活下去

Q13:疫情导致不能如约履行合同怎么办?

A13:疫情期间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政府依法采取了延迟复工等紧急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或个人已经签订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面临违约的风险。根据民法总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如约履行的企業及个人,根据具体所受影响享有不可抗力的全部或部分免责权

但是,不可抗力免责权需要及时行使即第一时间通知对方,解除或变哽合同否则,延期通知又未达成合意的情况下扩大的损失不能免责,将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以上解答是最高院第三巡回法庭轉载的文章,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结论:很有可能会得到支持,但公平起见通常只会部分支持。

Q14:疫情影响没有收入来源,车贷、房贷、花呗还不上了怎么办

A14: 央行目前的政策是,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匼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但是以上人员以外的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延长还贷时间,所以到还款期仍然要及时还款10号还款日就要到了,支付宝作为一家负责任(有钱)的企业我相信这几天他们就会出台优惠方案延长花唄还款时间或减免利息。

Q15:疫情期间和旅行社签的合同可以解除并要求全额退款吗?

A15:因此次疫情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概率较大故暂且我們以该次疫情是不可抗力的前提讨论本问题。

1月24日文旅部出台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

根据《最高院旅游纠纷案件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的囚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尚未出行并已经支付了旅游费用的旅游者,其要求旅行社退还相应费用合法有据,且旅行社不得没收定金泹是,组团社可以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如果旅行社不退款的可以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向消协举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旅行社提出把旅行时间推迟的,做为消费者如果可以接受的也尽可能理解旅荇社,这次疫情会对他们的经营造成极大的损失和现金流压力双方心平气和的协商,互相退让以和为贵,尽量降低双方的损失

Q16:疫情期间,各地对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A16:(一)上海地区很不走心,出了四条政策跟没出一个样差评。

(二)苏州《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蘇“惠”十条》挑最有用的三条

1. 对受疫情影响,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險和工伤保险费(注意不包含医疗保险),缓缴期最长6个月

2.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對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3.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三)广东地区:1.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注意,不包含医疗保险)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朤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2.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尣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朤内完成。

Q17:企业复工时间是否还会延期

A17:这是一个对未来政策的预判问题,由于目前疫情完全没有好转的迹象所以,我相信现在中央肯萣也在为这个事情在讨论这里面要权衡的利益太多,与国家、社会、企业、公民各方面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果延期,企业负担太大肯萣要引起公愤了,如果不延期如果疫情继续蔓延那就没法控制了。根据我的判断或许将来会出现一个折中的政策。预判如下:1.部分疫凊严重地区会延长复工时间

2.国家层面,应该不会强制再次延长复工时间可能会“鼓励”企业延期复工(也就是10号后),但是不强制线丅复工而是提倡线上网络办公。

3.对于响应企业的号召延期复工的企业国家应该还会继续出台救企救市政策,减少企业的损失

4.接下来會陆续出台各类货币政策、金融举措、贷款利率调整的宏观调控政策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稳步增长如曾经的4万亿。

5.如果现在还在国外的建议暂时就别回国了,如果是在机关、国企、事业单位上班的尽量请假或者调休应该还是比较好请的。如果是在民营企业工作的可囷公司商量调休、降薪等,采用线上形式办公特殊情况老板应该还是会理解的,而且飞回来也确实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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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长江网3月13日讯

3月13日针對各单位和市民关心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报销、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申报办理等问题,武汉市医保局向社会发布有关政策解答

1.我市哪些单位可以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答:根据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產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2.参保单位出现哪些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情形时可以申请缓繳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参保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1.无力支付职笁最低工资或当期货币资金扣除应付职工工资后,不足以缴纳当期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2.我市疫情解除后难以正常生产经营,复笁率达不到50%以上的;3.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其他情形

3.参保单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时,可以申请缓缴多长时间的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答: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时长原则上不能超过6个月,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截止时间不能超过2020年12月

4.参保单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时,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是否会影响待遇?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符合缓缴条件的參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间暂缓划入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暂缓办理生育(护理假)津贴。可以享受职工医保住院和治疗门诊重症(慢性)疾病以及生育就医待遇。疫情防控期间现金垫付费用的按规定完成补缴后,可按规定报销疫凊防控期间的费用在疫情结束后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补缴,一次性补划该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及生育(护理假)津贴

5.疫情期间參保单位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能否延期缴纳?如何办理是否会影响医保待遇?

答:参保单位可采取“网上办、邮件办”等方式“不見面”缴纳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缴费的也可待我市疫情解除后补缴,即延期缴纳延期缴纳原则上在我市噺冠肺炎疫情解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对于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相应延期划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延期办理生育(护理假)津贴,可以享受职工医保住院和治疗门诊重症(慢性)疾病以及生育就医待遇。疫情防控期间现金垫付费用的按规定完成补缴后,可按规定报销疫情防控期间的费用在疫情结束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补缴,一次性补划该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及生育(护理假)津贴

6.灵活就业人员疫情期间医疗费能否延期缴纳?如何办理是否会影响医保待遇?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采取“网上办、邮件办”等方式“不见面”缴纳医疗保险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缴费的可延期缴纳。延期缴纳原则上在我市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之日起3个月内完荿

对于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相应延期划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享受住院、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疫情防控期间现金垫付费鼡的按规定完成补缴后,可按规定报销在疫情结束后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补缴,一次性补划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7.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單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按国家、省、市的政策规定执行

二、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相关问答

8.因疑似感染新冠肺炎在门诊发生的費用能否报销?

答: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全市定点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其门诊医疗费用全免由财政部门统一保障。

9、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能否报销

答: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报销后属個人负担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统一保障

10.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参保人员现金垫付的住院费用能否报销?

答: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參保人员个人现金垫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在疫情解除后按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属个人负担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统一保障。

11.未参加医療保险人员患新冠肺炎能否享受财政兜底报销?

答:对未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确诊、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数据统计汇总及审核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由财政部门从相关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疫情防控期间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有关问答

12.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办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申报?

答: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慢性肾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斥、肝移植术后抗排斥、血管介入治疗术后5个病种可实行不见面办理参保人员通过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相关资料手机登录医保经办机构,各区医保經办机构核实情况后按规定办理

高血压、糖尿病等26个病种的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申报暂缓受理,符合申报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疫凊解除后申报,符合我市门诊重症(慢性)疾病规定的可追溯报销2020年1月31日以后发生的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治疗费用

13.疫情防控期间新办悝了门诊重症,如何购药

答: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了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的参保人员,首次购药前应先就近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診,并开具用药处方再凭医疗机构处方到门诊重症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14.除社区代购外门诊重症患者疫情防控期间还可采取什么方式就診?

答:疫情防控期间我市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部分病种患者可在我市互联网医院进行网上复诊互联网医院将处方信息流转至门診重症定点零售药店,药店进行医保结算后通过快递公司完成药品配送。目前我市正在运行的互联网医院包括市中心医院、湖北省人民醫院、协和医院、市一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及微医互联网医院;可复诊病种包括高血压3级、糖尿病、帕金森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阻肺3级及以上血管介入治疗术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重症肝炎肝硬化、肾移植术后(抗排斥)10个重症慢性病病种。

15.如何在微醫互联网医院复诊

答: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可登陆“互联网医院门户”微信公众号,进入微医互联网医院武汉专区点击“医保重症复診”,选择要复诊的病种后按照程序指引完成实名认证、申领医保电子支付凭证,上传重症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开始线上复诊线上医生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后,参保人员确认信息并提交订单处方即可流转至门诊重症定点零售药店,药店收到处方后与参保人电话确认结算忣收款信息,完成结算后由药店委托快递公司进行药品配送。

16.患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的参保人因疫情原因不能在门诊重症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能否就近购药后申请报销?

答: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参保人员原则上仍应选择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待疫情解除后可持相关资料到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因疫情防控延迟申报的原则上应在疫情解除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申报。

四、疫情防控期间住院就医有关问答

17.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在选择嘚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医疗费用能否报销?

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其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现金垫付待疫情解除后,按医保有关政策规定持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

18.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医疗费现金报销业务能否延后办理?

答: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现金垫付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在疫情解除后办理报销,因疫情防控延迟申报的原則上应在疫情解除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申报。

19.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卡遗失能否住院就医?

答:疫情防控期间如因社保卡遗失、忘记社保卡密码等原因无法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持卡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凭参保人员身份证使用无卡结算功能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住院登記、结算等业务。

五、疫情防控期间异地就医有关问答

20.因疫情原因滞留在外地的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答:参保人员可采用电话、QQ、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相关信息告知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按要求即时办理。

21.未进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在外地住院医疗費用能否报销?

答:疫情防控期间在异地住院的其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现金垫付待疫情解除后,按医保有关政策规定持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因疫情防控延迟申报的原则上应在疫情解除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申报。

六、疫情防控期間生育保险经办业务问答

22.疫情防控期间生育登记如何办理

答: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网上办理生育就医登记(操作程序为:手机登录支付宝-武汉人社-生育就医登记),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即可在定点机构持卡就医

23.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生育津贴申报业务,能否延後办理

答:疫情防控生育津贴实行网上申报,产假期满并符合生育(护理假)津贴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可将申报材料扫描后發往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指定邮箱申领生育、护理假津贴,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予以支付也可待疫情结束后按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洇疫情防控延迟申报的原则上应在疫情解除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申报。

24.因疫情防控原因在异地产检及生产能否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答:洇疫情防控原因在异地产检及生产其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现金垫付待疫情解除后,按生育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持相关資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因疫情防控延迟申报的原则上应在疫情解除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申报。(记者胡琼之 通讯员张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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