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英大人寿寿江苏邳州支公司什么时间开业

中国裁判文书网
&&/&&&&/&&&&/&&
赵杨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邳商初字第0444号原告赵杨,学生。法定代理人赵增方,系原告之父,男,日出生,汉族,农民。委托代理人李艳,江苏魏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海涛,江苏魏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公司。住所地邳州市建设中路38号。法定代表人姚均虎,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栾玲玲。委托代理人杨进,江苏凯旋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赵杨诉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日受理后,先由代理审判员许晴独任审判,后转由审判员冯宪勇审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赵杨及其法定代理人赵增方、诉讼代理人张海涛,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栾玲玲、杨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赵杨诉称:2010年下半年,被告业务员张某多次向原告母亲杨某介绍推销该公司的金泰人生(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及附加金泰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杨某如实告知被告自己于2004年查出患有脑瘤,正在治疗期间,张某在明知的情况下说可以投保。后原告父亲与被告签订了上述人寿保险合同。合同的投保人为赵增方,被保险人为杨某,受益人为其子赵杨,保险期间自日零时起至终身止。并向被告交付了第一年的保险费。2013年5月,杨某病情恶化,在北京手术无效,于日死亡。在此期间,赵增方连续四年一直按照保险合同及时足额支付保险费。杨某去世后,原告父亲作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向被告提出理赔申请,被告告知其在投保时未如实说明病情,属于带病投保,拒绝理赔请求。原告认为投保人投保,被告在明知的情况下同意承保,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当履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且该保险事故发生时,合同已经履行超过二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被告也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此起诉,要求被告赔付保险赔偿金80000元,被告承担诉讼费。原告为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事实,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材料:1、人身保险合同一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存折流水记录。证明:原告父亲赵增方与被告签订金泰人生(C款)终身寿险一份,合同约定身故受益人为原告。合同期间自日至终身止。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80000元,保险费合计3200元,后被告又连续三次收取保险费9600元,累计支付四年度保险费合计12800元。2、常住人口登记卡,证明原告主体适格。3、住院病案资料、户口注销和火化证。证明:被保险人于2013年5月在北京市天坛医院住院,并进行肿瘤切割手术,后因病情恶化于日去世。4、证人张某出庭证言。证明投保人与被告签订合同时,被告清楚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投保人并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公司辩称:对原告所诉在我公司投保保险属实,原告出险后一直没有向我公司申请理赔。由于被保险人带病投保,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不能按照大病理赔,但是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按照被保险人死亡获得赔偿。即按所交保险费的125%赔偿。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公司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下: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出具的原告杨某的住院病历。证明杨某在投保之前就患有脑瘤,其死亡原因也就是该疾病。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发表如下质证意见:对原告提供的书面证据均无异议,对证人证言认为部分不属实,因为证人和杨某是多年同事关系,证人并未参与签订合同,合同内容证人并不知情,证人说杨某和被告签订合同之前其已经告诉被告杨某患有疾病无法证实,且赵增方在保险合同中签字确认了杨某没有任何疾病,这一点保险合同上可以反映。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真实性无异议。本院结合现有证据综合认证意见如下,对原被告提供的保险合同、常住人口登记卡、住院病案、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的证据效力,本院依法予以确认。通过上述认证,基于本案现有证据,本院可以确认如下基本事实:日,原告之父赵增方为原告母亲杨某在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公司投保了个人人身保险,受益人为本案原告。该保险附加金泰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共投保了8份,双方签订了保险合同,约定保险期间自日零时至终身止。缴费方式为按年(20次交清),每年合计保险费3200元。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每份为人民币10000元。保险责任为:重大疾病保险金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者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我们按照本附加险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以后各期的年交保险费不再支付。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若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继续有效并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合同还约定了责任免除,并对重大疾病进行定义,重大疾病包含了恶性肿瘤、良性脑肿瘤等。在保单的声明与授权部分约定:本人对本投保单、与本投保单有关的各份问卷及文件内的声明、陈述、告知均属实,如有隐瞒或日后发现与事实不符,即使单已经签发,你公司可依法解除本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你公司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人在声明栏处签字。合同还约定了解除合同的限制:“本条款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两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签订合同后,投保人依约缴纳了保险费。2013年5月,被保险人杨某在北京市天坛医院进行肿瘤切割手术,日,被保险人杨某因脑肿瘤恶化死亡。自投保至被保险人死亡期间,投保人连续四次缴纳保险费,累计支出保险费12800元。另查明,被告代理人称,在原告母亲去世后,原告起诉之前,投保人曾向原告咨询理赔问题,并称此时被告方知道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患有脑瘤重大疾病,但被告一直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现距合同生效已逾两年。被告对被保险人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死亡的事实不持异议,但提出因投保人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不同意足额赔偿。原告因此起诉,要求被告赔付保险赔偿金80000元,被告承担诉讼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辩称的投保人投保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要求不足额或者免除赔偿义务有无依据。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人意外死亡,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保险人保险责任范围,被告理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赔偿。关于被告辩称的投保人投保时隐瞒带病投保要求不足额或者免除赔偿责任的请求,本院难以支持。理由如下:首先,保险合同中并未有关于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或者减免约定;其次,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该合同已经于日成立,合同成立后,未被解除,合同有效。该合同的第11条第1款约定“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11条第2款约定“本保险条款11.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时,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依据上述条款,保险合同成立之后,该被告并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合同解除权,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约定,被告已经丧失要求解除该合同的权利,因此双方的合同依然合法有效,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发生了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而死亡,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被告辩称的按照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的125%赔偿原告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难以支持。据此原告作为受益人,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发生了被保险人杨某身故的合同约定事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保险金80000元,不违反合同及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赵杨保险理赔款80000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审 判 长  冯宪勇人民陪审员  张俊超人民陪审员  黄继廷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书 记 员  房盈光
一、本裁判文书库公布的裁判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裁判文书库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裁判文书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裁判文书库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裁判文书库信息。
&&|&&&&|&&&&|&&&&|&&&&|&&
Copyrights(C)最高人民法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总机:010- 举报:010-营业执照未验证
1000人以上
徐州邳州建设南路12号
邳州中国人寿是一家上市的国有控股企业,目前有个险部,团险部,银保部,综合部,客服中心等部门,我们是跟银行合作的银行投资理财中心,简称银保部。目前,本部门现有人力101人,又分划成2个大组,下辖8个小组,本人带领10人团队,任主管一职,现招收内勤,主管助理,以及以后可能安排去银行驻点的客户经理,如果业绩能力突出,达到公司考核标准,可晋升主管,享受公司主管待遇,望有志青年加入!年前最低学历高中或者中专,年后因考虑到团队发展需要,可能只招收大专以上学历,有意者请火速报名!
职位信息薪资水平工作地点学历工作经验招聘人数更新时间元/月邳州---元/月邳州--10人元/月邳州-不限10人元/月邳州技校不限3人
周末双休年底双薪加班补助周末双休年底双薪加班补助周末双休周末双休年底双薪
热门城市企业名录
徐州企业名录-周边城市:
热门行业:
周边城市招聘:
申明:该信息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公司”自行发布,内容真实性及所涉及承诺均由发布者自行负责,请浏览者自行识别和判断。(C) 58.com由于您使用IE6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造成无法正常浏览网页,建议升级浏览器后继续使用。
选择工作城市 最多选择5个地点
最多选择5个地点
&销售热线:010-4
&销售热线:010-4
&销售热线:010-4
社会招聘APP
校园招聘APP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邳州支公司
会员等级资格说明
普通免费用户
VIP1VIP1累计付费小于12个月
VIP2VIP2累计付费1年-2年
VIP3VIP3累计付费2年-3年
VIP4VIP4累计付费3年-4年
VIP5VIP6累计付费4年-5年
VIP6VIP6累计付费5年-7年
VIP7VIP7累计付费7年-10年
VIP8VIP8累计付费10年-15年
VIP9VIP9累计付费15年以上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奖员工旅游员工培训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282.65亿元人民币。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保险领导者的地位,被誉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
中国人寿的前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龄,是国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肩负中国寿险业探索者和开拓者的重任,走过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深谙国内寿险市场经营之道。和18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并创造当年全球最大规模的IPO。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归国内A股上市,自此公司成为国内首家&三地上市&的保险企业。
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淀,中国人寿拥有比肩全球的雄厚实力。截至2012年,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已连续十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作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单位,截至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总资产达人民币17,692.34亿元,位居国内寿险行业榜首;2012年上半年公司市场份额约为32.4%,继续占据寿险市场主导地位。
中国人寿一直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金融保险品牌,通过长期持续的品牌建设,中国人寿跻身世界知名强势品牌行列,品牌价值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根据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发布的2012年(第九届)《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中国人寿蝉联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第5位,品牌价值达人民币1261.55亿元,比去年上升了226.04亿元,在所有入选的7家保险公司中,中国人寿品牌价值排名第一。
工作城市:江苏徐州市邳州 |
大专及以上
不限及以上
集团公司招聘
行业:金融/投资/证券
性质:国企
规模:500人以上
扫一扫,关注公司动态早知道
查看HR的联系方式
热搜职位:
各地招聘:
客服:400-671-1818
销售:010-4
安全与帮助
ICP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00065号&&京ICP备号&&京公网安备号 Copyright (C) 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乙108号北美国际商务中心E座 010-邳州招聘网-邳州求职与企业招聘信息官方网站!
&|&加入收藏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登录了本站开始求职!<font color="#小时前
登录了本站开始求职!<font color="#小时前
登录了本站开始求职!<font color="#天前
登录了本站开始求职!<font color="#天前
登录了本站开始求职!<font color="#天前
登录了本站开始求职!<font color="#天前
注册成为网站个人会员!<font color="#天前
查看了的个人简历!<font color="#天前
查看了的个人简历!<font color="#天前
查看了的个人简历!<font color="#天前
查看了的个人简历!<font color="#天前
查看了的个人简历!<font color="#天前
登录了本站开始招聘!<font color="#天前
注册成为网站个人会员!<font color="#天前
登录了本站开始求职!<font color="#天前
登录了本站开始求职!<font color="#天前
注册成为网站个人会员!<font color="#天前
查看了的个人简历!<font color="#天前
邳州招聘网邳州知名企业招聘
邳州招聘网邳州企业紧急招聘
邳州招聘网邳州固定招聘企业
邳州招聘网邳州品牌企业招聘
邳州招聘网邳州最新企业招聘
邳州最新一句话招聘信息
1-15& 1-13& 12-5& 12-5& 8-25& 6-19& 8-13& 8-2&
邳州最新兼职招聘信息
4-12& 4-11& 1-5& 8-25& 7-18& 7-18& 7-9& 6-9& 5-30& 4-24& 4-3& 3-11& 2-17& 1-8&
邳州招聘网邳州热门招聘企业
邳州招聘网提醒求职者:以下招聘企业属于热门招聘企业,请求职者尽快联系!&|&
&& [8-27]&
&& [6-28]&
&& [5-10]&
&& [1-19]&
邳州招聘网邳州最新求职信息
办公室文员/人事助理
办公室文员,行政管理
办公室文员/
行政助理、文
电气工程等
外贸业务员、
行政主管,管
会计、出纳
行政人事类
邳州最新照片求职
邳州招聘网邳州职场资讯
什么样的格式是最保险的?
  大家都知道要把简历的内容写好,但很多时候我们容易忽视了简...
多大人物也曾有普通的第一份工作。在名声赫赫之前,这些“大人物”也曾只是无名小...
1.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合...
邳州招聘网友情链接
邳州招聘网友情链接申请联系QQ:,要求: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收录良好,排名良好。
&&|&&&&|&&&&|&&&&|&&&&|&&&&|&&&&|&&
邳州招聘网是邳州最权威的专业求职招聘网站,提供人才求职、企业招聘、兼职等服务!
销售热线:&&&&&&客服热线/传真:&&&&&&客服QQ:(客服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六 8:30―17:30)
版权所有& &&&&邳州招聘网-邳州求职与企业招聘信息官方网站!&&&&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英大人寿保险公司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