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济宁农村合作医疗户口参加了农村医疗保险,单位要办职工医疗保险,需要注销农村医疗吗

你的位置:→ → 正文改变网页主题色: &人气:698本文章共6616字,分2页,当前第1页,快速翻页:12 年2月,我市被国务院列为全国第二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济宁市政府确定将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作为2008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2008年3月,相关办法出台,4月1日,济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我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使我市城乡各类居民的医疗保障都有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对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政府引导,自愿参保,权利和义务对等; )实行全市统一政策,属地管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不建立个人账户; )医疗保险费以家庭缴纳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和保障水平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低水平起步,以大病统筹为主,保障住院和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医疗保险费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使用; )市和县(市)对收缴的医疗保险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运作; )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少年儿童,包括所有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职校、托儿所、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在册儿童(不限户籍),以及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18周岁以下未入学、未入园的少年儿童。 )大学生,指驻济高校及各类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外国籍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册儿童,可自愿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重度残疾人员,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达到1级或2级的残疾人员。 )老年居民,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居民。 )其他非从业人员,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未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 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寸2张照片,填写《济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属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和复印件;属低保对象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医疗保险费。 )中职学校学生、中小学学生及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27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240元。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重度残疾人员的,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260元; )其他城镇居民按照每人每年39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150元,财政补助240元;属重度残疾人员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380元。70岁以上老人不缴费。 月1日至10月1日为缴费期,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享受待遇期。其他城镇居民的缴费期为每年的11&12月,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1个待遇享受期。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个医疗待遇享受期内,出生的新生儿可在出生三个月内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相应待遇;未及时参保的,按未成年人参保办法随下年度参保。 个医疗年度以上(包括1个医疗年度)的,视为停保。城镇居民重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停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并自重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日起6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元,30元以上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实行联网即时结算。 天,凡符合与城镇职工医保急诊12类病种的条件之一的,急诊观察期间的医疗费,按住院医疗费结算。低于起付线标准的,可按普通门诊标准补助;高于起付线标准的,最低可补助30元。门诊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时,应提供急诊证明、原始发票、门诊病历、处方等有效证明。 家综合定点医院的医疗保险办公室或住院处办理有关手续。病情稳定需长期住院治疗的,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转入定点社区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元起付标准以上发生的医疗费用,成年居民按50%的比例支付,未成年居民按60%的比例支付。 ,用于建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救助,个人不再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按不低于30%的比例支付。城镇参保居民每人每年医疗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元,剖腹产的给予定额补助1800元。生育期间并发临床病症,不再给予定额补助,按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标准进行支付。 。实际支付金额与医疗总费用之比低于最低实际支付比例的,按最低实际支付比例支付。 ,最高限额为1500元。 1、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3、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学生除外);4、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5、自杀、自残发生的医疗费用(非精神病);6、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7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8、生活整形、整容手术;9、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 )参保患者入院时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配合医院的身份确认工作。 )住院期间应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不得擅自离院,应服从医院的医疗管理、主动配合治疗,不提违反医保规定的要求。 )注意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关注自己的医疗费用发生情况。使用医保范围外的药品或诊疗项目,应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不经本人(或家属)签字结算时有权拒付。 元、500元、600元。在1个年度内从第2次住院开始,每次住院起付标准相应降低100元。 万元,未成年居民5万元。本文章更多内容: 1 - - 相关文章上一篇:下一篇:本文章所属分类:→山东省济宁农村医疗保险去哪看病能报销 山东省济宁农村医疗保险去哪看病能报销 如题,山东省济宁农村医疗保险去哪看病能报销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实施新型农村合同医疗制度是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药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外,其余农村居民均应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由于合作医疗属于互助共济性质,所以必须是以家庭为单位,实行整户参保,避免保大不保小、保弱不保强,中小学生必须与其家庭成员一并参加合作医疗。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同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目前,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农民个人每年缴费10元、省财政补助25元,市财政补助15元,合计50元。
  四、医药费报销有哪些具体规定(报销范围)?
  市政府[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号、[2005]52号、[号文件规定了医药费报销的具体范围和比例,并不是所有的住院医药费用都可报销,如工伤、自然分娩、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自杀、酗酒、打架斗殴等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可报销的费用项目是: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2元/天,市级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最高15元/天);2、药品费(药品使用范围执行省规定的药物目录);3、检查费(检查、化验等,限额600元);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结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5、手术费(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6、输血费(手术或抢救,每次住院最高限额500元);7、材料费(每次住院最高限额2000元);8、各种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及肾功能衰竭需要透析的门诊费用,视同住院费用进行补偿。
  五、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剔除不可报销费用后,可报费用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相应打折:本市乡镇卫生院100%,本市市级医院90%,市外80%,无转诊证明60%。折后费用实行分段按比例结算:4000元以内报销45%;元报销55%;元报销65%;元报销75%;20000元以上报销80%。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3万元。
  六、医药费用报销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手续和程序?
  (一)所需材料为:
  1、住院发票原件;2、出院记录;3、医药费用清单或医嘱单(由就诊医院提供);4、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5、其他(转诊证明、打工地证明等)。
  (二)手续和程序
  患者在市内就诊,直接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费用;转市外的住院费用,在1个月内将上述材料交本乡镇卫生院(合管所)经办人员办理结报手续,经初审后,由乡镇集中送交市医保处结算。
  七、住院是否需要办理批准或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参合人员在本市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卫生院)住院治疗不需办理任何手续。但因病情需要转市外就诊治疗的,由经治医生填写病情诊断,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批。报市合管办备查。急诊在十日内按规定程序补办。
  八、外出打工人员的医药费如何报销?
  外出打工者住院治疗,除需提供住院发票、出院记录、医药费用清单(或医嘱单)、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供打工地的打工证明材料(可由打工所在地的居委会或工厂等单位提供)。否则,按无转诊证明比例结算。
  九、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医药费报销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2007年度合作医疗筹资缴费时间截至日,参合人员在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住院药费用可以按规定范围和标准给予报销。当年度的医药费用必须在次年2月底前全部结清,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和监督?
  全市农民缴纳的每人10元以及政府补贴的40元全部存入市财政,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农民住院医药费用经乡镇审核后,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处结算。市合管办(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整个医药费报销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规范有序进行。所有医药费用及结报金额都要在乡镇政府或卫生院的醒目位置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让百姓明白。我们欢迎举报医药费报销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我知道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可以的,其他大型医院也可以吧我是农村户口,单位给入了社保,需不需要再入农村医疗保险?_百度知道 我是农村户口,单位给入了社保,需不需要再入农村医疗保险? 提问者采纳 苏州的政策,居保也可以交,不过每月发生费用时 只能按一种医保计算费用,你这种情况,是优先职工医保计算。 如果你一旦离职停缴了,又可以使用农保(苏州叫居民医保)。。。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农村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 其他1条回答 社保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所以不需要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是济宁农村户口参加了农村医疗保险,单位要办职工医疗保险,需要注销农村医疗吗_百度知道 我是济宁农村户口参加了农村医疗保险,单位要办职工医疗保险,需要注销农村医疗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只能选择一种,建议你给单位说下,你已经有农保了。如果参加了单位医保,你可以去问下农保局看是将农保的钱转入医保中还是退还?医保,农保缴的费用不一样,相应的报销这些就不一样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农村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我原来已交上职工医疗保险,现在离职三年了,单位不给交了,已过了三年。我是农村户口,村里今年说农村合作 我原来已交上职工医疗保险,现在离职三年了,单位不给交了,已过了三年。我是农村户口,村里今年说农村合作医疗也不能交了,必须得撤销原来的那个职工医疗保险,我打电话问当时单位办理的负责人,他说撤销不掉,怎么办,我还想交农村医疗保险, 问题类型: 问题来自:山东 - 济宁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8:29 咨询人:03eq 法律快车温馨提示: 您还可以输入5000字 温馨提示:使用组合键Ctrl+Enter可快速提交!发布问题、回复咨询,更加方便、及时。 相关法律咨询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 民事法律-劳动法 请在此输入所需问题的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 问题内容应尽可能陈述清楚,详细的描述事情的经过,有利于律师对整个事情的了解,便于更精确的回答您的问题! 法律帮助指南 知识栏目推荐 知识热门文章 法律经验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 找回我的问题 问题编号手机号码 一对一咨询 一对一咨询 上一条下一条 我的咨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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