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动力电池请问有没有加速器一个叫 蒙古力的电池厂家,这个厂家的具体字是哪几个字?谢谢 !

蓄电池充电的基本理论是否存在错误?-电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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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充电的基本理论是否存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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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直达:
首先申明一下,本人思想比较激进,对蓄电池现有的许多理论持不同看法.我们就事论事,只想弄清楚产生蓄电池诸多问题的真正原因,并无意冒犯各位专家与大虾,敬请原谅,先谢谢啦!!!
在下认为铅酸电池的失水涨肚、镉镍、镍氢电池的爬碱、锂电池的爆炸等等客观存在的现象,都与目前充电理论的错误有关,而且这套理论同样也误导了蓄电池的制造与发展方向.
写得不错.有自己的思考.不过看来你对于蓄电池的原理、蓄电池容量与电压之间的关系、蓄电池充电的原理、蓄电池充电器的工作原理、蓄电池的实际工作情况了解并不多.建议还是从头学一些东西吧.
先学习一下蓄电池容量与电压、温度等的关系.了解马斯(mass)曲线.注意:充电参数与剩余容量之间关系并不大.充电参数并不也不能取决于剩余容量.
先谢谢楼上zhgzh朋友的捧场!
但是您如果觉得我对您所提及的所谓某某原理、某某关系不甚了解的话,可以去查阅我们已公开发表的文章,相信会有个明确的结论.
不过由于蓄电池体系面临的是个(非线性)复杂性问题,所以停留在某些表面现象或者局部现象,是琢磨不出核心问题的.因此,很有必要从基本的物理化学原理甚至是逻辑推理来论证这个问题,而不单是从所谓技术层面上的表面现象来说明,否则你会把自己弄得越来越迷糊.也只有将物理的、化学的基础打好,特别是直接与蓄电池相关的热力学和反应动力学学好,才能真正看到另一片天空,并领悟其中的奥妙.
如果您看了我的文章,还认为蓄电池容量与电压有什么关系,我也无话可说,我的文章明确指出蓄电池容量与电压及内阻无关.从逻辑上来说,因为在蓄电池容量的积分公式中只有电流与时间,根本就没有电压和电阻,所以也就不可能用电压或内阻来求证蓄电池容量.另一方面从实际应用来看,大量的笔记本电脑、手机、DV机等等大都采用电压判断蓄电池容量,那您认为真实可信吗?
另外,对不起,我不了解马斯(mass)曲线,只听说过塔费尔(Tafel)曲线.不过不知道您说的与美国的马斯(J.A.Mas)教授有没有关,他在1967年第二届世界电动车辆会议上发表论文,以最低析气率为基础,找出蓄电池充电能够接受的最大电流,而得出的蓄电池“脉冲快速充电”的一些基本规律,即“马斯”三定律.不过,在我已发表的“蓄电池与蓄电池应用研究的新思路”上,已经证明其理论和方法都是错误的.简单而言,“马斯”三定律是通过忽略时间因素来解决时间问题,这在逻辑上都是说不通的.
再有,您说“充电参数与剩余容量之间关系并不大,充电参数并不也不能取决于剩余容量”.那么,蓄电池也就没必要标明容量了,蓄电池的定量充电法以及不同蓄电池的充电系数就都没用了,更不要说现在电动车上广泛采用的能量控制系统了,这不都成了没事找事吗?
充电参数与剩余容量有关,但并不取决于剩余容量,而仅与制造时结构有关系.容量仅是蓄电池的一个方面,而且这个容量的参数也不是绝对的.它仅仅表明蓄电池储存电量的大概能力而不是绝对能力.
不能去计算蓄电池放出的容量来定量充电,因为蓄电池放出的容量即便准确计量,在内部损失的容量(自放电)也不能计量;同时外部联接点发热的能量,并不影响蓄电池向外放出电量的计量.就算你通过某种方法计量得到蓄电池损失的电量,你也难以确定充入多少电量才能保证蓄电池被充足电——因为充电效率也随着充电参数、温度、蓄电池的剩余容量而变化.
电压与容量的关系,当蓄电池状态较好时,在一定范围内呈现非常近似的线性关系.所以可以以线性关系来处理.目前蓄电池的充电方法,应当是一种最容易实现,也是最经济的方法.
过于追求完美,在工业生产与应用中毫无意义,只有实验室意义.
能向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您提出定量充电方案吗?
又见zhgzh朋友的贴子,不甚荣幸!
不过总感觉您的逻辑有点紊乱,条理也不太分明.
在您的第1贴中,建议我再去学一学蓄电池的原理,分明是全盘反对“该受质疑的蓄电池充电标准”一文的观点.但是在第2贴中,您又用我文中采用的论据(这个地球人都知道,非我独创!)来附和与我同样的观点,即蓄电池容量实时测量存在困难,则定量充电法将散失标准.您两篇贴子的观点真是差异好大啊!
经典的蓄电池容量公式如下:
C=∫ I(t)dt&&
(对不起,这软件老是把积分符号的上、下标摆错了地方,干脆删除掉,请大家多包涵啊!)
C——蓄电池容量安时(Ah)
I——蓄电池放电电流(A)&&&&
t——蓄电池放电时间(h)
请大家注意啦,这里没有什么V和Ω,说明用电压或内阻不可能求得容量,因此用电压或内阻作为充电标准是错误的.采用间接法证明,它的好处是简单明了,容易被大多数人接受.如果您一定要用电压来直接说明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可能要求更多的知识.这里我建议您看看有关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基础理论,如卡尔.波普尔的“证伪原则”,这样就可以证明,有时用间接法的好处.
先声明一下,大虾好象是学化学专业的吧,在下大学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对化学知识可能不甚了解,有不妥之处请多多包涵.
我的说明如下:
1.从物理常识来说,一个参考标准必须具备相对较高的稳定性,如大家广泛使用的万用表,它里面就有个标准电压源,这个标准电压源的精度和稳定度基本决定了万用表的优劣.如果标准电压源稳定度不行,漂移过大,则这块万用表所测的数据毫无意义.联想到蓄电池充电中,如果电压与容量没有一个稳定的函数关系,只是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碰巧吻合,又怎么能将之当做参考标准,那是管中窥豹啊.
2.从化学反应的角度来说,任何反应的最终归宿必定是某个平衡态.但是就目前使用的各种充电方式而言,它们都无法准确实现.就测量电压而言,您能确认您得到的是什么?它是平衡电动势?再有,您是学化学的,应该对反应动力学颇有研究,那它是线性的吗?
3.我再提供一些思路吧,请仔细温习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如:范托夫的质量作用定律和动态平衡原理、阿仑尼乌斯关于温度对化学反应速度的影响和离子在溶液中的运动、奥斯特瓦尔德关于化学反应的方向和速率、以及活度、能斯特方程、极化和超电势与扩散(渗透)速度的关系、金属的腐蚀等.一定要活学活用,融会贯通,不要囫囵吞枣啦.
4.如果您还有更广泛的兴趣,再推荐几本好书:郝柏林老师的《从抛物线谈起——混沌动力学》,欧阳颀老师的《反应扩散系统中的斑图动力学》,刘式达老师的《自然科学中的混沌和分形》,及教科书《非平衡态热力学》,那将大有好处.
另外,由于种种原因,现在的认识方向上都存在偏差,我们还奢谈什么方式啰,好好先解决如何正确认识体系的方向再说吧.
嘿嘿!大家辛苦了,一起努力哟!
果然不是理化专业的.现在工作了吗?
看来你涉猎的知识范围挺广的.不过我恰好可以告诉你,你的认识是错误的.
你说:蓄电池充电中,电压与容量没有一个稳定的函数,故尔不能用作参考标准.如果这个蓄电池是全部的蓄电池,那是对的.但如果是状态正常的同一型号蓄电池,那么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您:这里不仅有一个稳定的函数,而且这个关系是近乎线性的.
至于其它的2、3、4,我根本看不懂.只能告诉您一点,现在铅酸蓄电池的充电,电压和电流与蓄电池的实际容量三者之间是一个相互影响的关系.并非改变电压就会线性改变电流.
另外,你到现在只是空谈现有充电的“问题”,为什么不提出一种可行的方案来呢?那样至少可以用事实来证明您逻辑上的雄辩?
对不起,如果我所猜不错,大虾应该是75年生的,在下不才痴长您几岁,现在算来从计算机和电子测量仪器行业转到研究蓄电池也有那么十余年了.
不过,又见您的贴子,怎么感觉逻辑还是这么混乱,还见涨喔!由两张贴子可以出现自相矛盾,发展到同一贴也行,真有您的,在下佩服啊!请看您同一张贴上的 “那么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您:这里不仅有一个稳定的函数,而且这个关系是近乎线性的”和“现在铅酸蓄电池的充电,电压和电流与蓄电池的实际容量三者之间是一个相互影响的关系.并非改变电压就会线性改变电流.” 您前一句说是近乎线性的,后一句又讲线性改变电压不会使电流线性变化,应该理解为是非线性的吧?.哎,您的观点真是好“深奥”啊.
您还在认为:如果是状态正常的同一型号蓄电池,应该是可以的.应该说又回到了老问题上了,看得出您还是没明白,那么在下就来再说明一下:从我的文章中应该可以看到我并不反对容量的测量,它是电池厂衡量蓄电池性能与质量的标准(出厂的新电池喔),也是用户最最关注的指标之一,我只是说明不能滥用来做充电标准.接下来澄清另一个隐含的关键问题:您假设蓄电池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有那么点近乎线性的关系,这现象的确也存在.但是这是稳定的吗?可以将这个特例当作标准吗?您能够保证蓄电池在使用中一直都处于那个特定条件下不变吗?用个更直白的比喻说明吧,您能一直保持在18岁的状态吗?如果能,那我恭喜您了.
看了您的贴子,再一次深感您对标准太不熟悉,也不明白它的重要.看来如不恶补一番,将不适合从事科研工作,更不要为人答疑解惑.其实每个学科的知识都是以一些最最基本的标准为基石的,从某种意义可以说人类的科学大厦就是建立在众多的标准之上,因此,标准必须稳定,而且可以重复测量.懂标准的人肯定都明白,如果选择的参考(标准)系,不是稳定的,不具备普适性,则在这上面建立的理论大厦终将灰飞烟灭.
在下的确佩服您这位理化专业的高才生,大有神龙见首不见尾之感,可能您对物理化学、电化学、热力学等基础知识不屑一顾,视之为皮毛,否则,怎么能根本看不懂我上贴的第2和第3点呢?至于第4点,不明白您是看不懂我推荐的那几本好书呢,还是不明白那些汉字的意思.嘿嘿,您真是高人啊!
至于是不是空谈或是雄辩,自有时间为证,您也可以去查查在下已公开发表的有关“自然平衡法”.
一:你断章取义,为文切忌如此.
二:你语气不是探讨的语气,也不是做学问的语气.
三:物化、电化学、热力学,你也不要在我眼前卖弄.我保证底子比你强.
四:从事研究蓄电池十余年?是相关蓄电池的吗?我不明白你做哪方面,如果你是做充电研究,那么不会不懂静态电压与容量的关系;如果你制作蓄电池,那你应该不会只发表关于充电的高论.想不懂你是研究蓄电池哪方面的.
五:从你所说的从“计算机和电子测量仪器行业转到研究蓄电池”这个经历来看,你应当并没有做多长时间“计算机和电子测量仪器行业”,除非您比我大十岁以上.我很奇怪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有技术人员从计算机行业转到蓄电池行业.因为说老实话,两个行业的收入差距相当大.
六:你是第二个让我不要在电源网论坛上回贴的人,看来我有点不受人待见?
下面是关于技术方面的回复.
"由两张贴子可以出现自相矛盾,发展到同一贴也行,真有您的,在下佩服啊!请看您同一张贴上的 “那么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您:这里不仅有一个稳定的函数,而且这个关系是近乎线性的”和“现在铅酸蓄电池的充电,电压和电流与蓄电池的实际容量三者之间是一个相互影响的关系.并非改变电压就会线性改变电流.” 您前一句说是近乎线性的,后一句又讲线性改变电压不会使电流线性变化,应该理解为是非线性的吧?.哎,您的观点真是好“深奥”啊. "
看清楚了再说我逻辑混乱.前面说的是一定条件下的电压容量的关系,后面说的是充电过程中电压变化后的电流关系.
补充一句,上面那两段话,蓄电池行内的一看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蓄电池充电与蓄电池的剩余容量没有多大的关系.这我早在前面贴子里就说过了.从来没有哪家用新蓄电池的容量来作充电标准,在充电中,蓄电池的标称容量和剩余容量根本就不是决定性因素,甚至连一个重要参数都不是.
不是我假设“蓄电池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有那么点近乎线性的关系,这现象的确也存在.”,而是这个线性的关系的确存在,只要蓄电池状态正常(蓄电池没有损坏,电压在截止电压以上)就基本是这样的.每一个蓄电池的静态电压与容量确实是近似线性,但充电电压与电流却不是线性.
您看过的书那么多,知道的标准那么多,弱弱地问您两句:一:您认为现在的充电方法中,标称容量相同的蓄电池的充电参数是一样的吗?
二:你怎么样称呼蓄电池标注的容量、蓄电池充足后最多能放出的容量、蓄电池充电前的容量?(有些时候您提到容量的时候,我不知道您指的是哪一种,我希望您提出对这三种容量的称呼,这样我可以把我的观点写明白点.)
1.在下是否断章取义,可以在后面,您所认为的技术层面进行探讨 .
2.您说在下的语气不是探讨和做学问的语气,那请问您是什么语气?我们可以回顾这场争论是如何开始的吗.大家请看,这是在下的第1贴:
“首先申明一下,本人思想比较激进,对蓄电池现有的许多理论持不同看法.我们就事论事,只想弄清楚产生蓄电池诸多问题的真正原因,并无意冒犯各位专家与大虾,敬请原谅,先谢谢啦!!!
在下认为铅酸电池的失水涨肚、镉镍、镍氢电池的爬碱、锂电池的爆炸等等客观存在的现象,都与目前充电理论的错误有关,而且这套理论同样也误导了蓄电池的制造与发展方向. 更具体的分析麻烦各位大侠登陆http://hunan-hezhenyu..cn/archives/11125.html看看我们对蓄电池问题分析得有无道理,并欢迎各位的指正.”
&&&&这是大虾您回的贴子:“写得不错.有自己的思考.不过看来你对于蓄电池的原理、蓄电池容量与电压之间的关系、蓄电池充电的原理、蓄电池充电器的工作原理、蓄电池的实际工作情况了解并不多.建议还是从头学一些东西吧.
&&&&先学习一下蓄电池容量与电压、温度等的关系.了解马斯(mass)曲线.注意:充电参数与剩余容量之间关系并不大.充电参数并不也不能取决于剩余容量.”
我想请问一下,是在下的语气有问题,还是您有问题?
3.在下事先申明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对化学只是略知一二,您一个学应用化学的,化学专业的底子如果不比在下强,那您不是白学了吗.动不动就要打发别人回去学原理,还得从头学,您以为您是谁,专家学者我见过不少,还从没见过您这样霸道的.至于谈到卖弄,那就更不知您的第1张回贴中是在干吗?现在正好,请教大虾您,“马斯(mass)曲线”到底是什么,出于何处,好好贴出来,供大家学习学习,千万别再一个人藏着掖着了.
4.哎!您到这时候还不明白在下是做哪方面的,真是太好笑了,您查了在下那么多资料,真有点让我受宠若惊呐,在下的文章里不是都表达的很清楚吗.照顾照顾您再申明一下,研究充电理论与方法的.不过提醒您一下,如果片面认为研究二次电池与研究充电技术风马牛不相及,可以说还是那句老话,不适合从事科研工作.由于二次电池的制造和充、放电技术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应用体系,因此它们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复杂关系,如果某一部分存在原则问题,则整个体系不可能稳定,也必将被修正.好好了解复杂性科学吧,真的大有益处.
5.您的推算,只说对了一半,计算机虽然是我所学的专业,但的确没干多久,不过电子测量仪器这块,由于家庭的关系,中学时就经常接触,应该说还是略知一些常用电子仪器的原理.至于您所感到奇怪的转行一事,那更不是您所能理解的,人各有志吗.您看重的是个人收入,而我更重知识与原则,我有我的信仰与追求,也坚信自己在研究充电这方面可以为人类做出一些贡献,为推动社会发展做点有意义的事情.
6.我不常上网,也只在自己的小题目中发表一点个人见解与观点,希望引起大家的思索与讨论.不过我也请您不要睁着眼睛说瞎话,当面撒慌.在下什么时候要您不要回贴了,不论是明显的还是隐含的,只不过是您在第22贴中说:“我真的要不回贴了”,这是您隐含的信号吗?您平日的大侠风范到哪里去了,别耍什么小聪明.在下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要您不要回贴了,我希望大家多切磋,通过论坛让更多人明白什么是真理.
这是关于所谓技术的:
只要您认为:
1.蓄电池的标称容量和剩余容量与蓄电池充电无关(您说的,连一个重要参数都不是.);
2.蓄电池的电压可以做蓄电池充电的标准.
在下就一直与您贴下去,看谁掌握的是真理.也再次提醒您多多了解有关标准与非线性的知识,否则,您根本不可能明白.只会瞎掰.
&& 您说一定条件下的电压与容量的关系是近乎线性的,但是我请问您这个特定条件下的关系可以当标准吗?请不要再糊弄大家了,手机、笔记本电脑上的剩余容量或使用时间,一般都是以电压为参考标准的,不过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个值就会漂移得毫无意义,这没有稳定性的东西怎么可以做标准.对比一下您应该很熟悉的氢标吧,就容易理解一些.
&&&&您也承认充电过程中电压与电流的变化是非线性的,其实应该说不论充电、放电过程都是这样.放眼整个充电、放电所记录的数据,如作图可都是曲线啊,而且曲率还不完全一样.这样一些非线性的东西可以做标准吗?
&&&&您说蓄电池行内的一看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这能证明什么,并且显得苍白无力,最重要的还是以理服人,不是人云亦云.千万牢记:“科学是可以被证伪的,而不是被证实的”.科学原理的建立必须满足不存在一个反例.
&&&&您在回贴中说:“蓄电池充电与蓄电池的剩余容量没有多大的关系.这我早在前面贴子里就说过了.从来没有哪家用新蓄电池的容量来作充电标准,在充电中,蓄电池的标称容量和剩余容量根本就不是决定性因素,甚至连一个重要参数都不是”.这是全段照搬的,您不会又认为在下是什么断章取义吧.不过在下就觉得非常奇怪了,您是在捍卫传统的充电理论呢,还是在批判.您是觉得传统的充电理论有问题还是没问题.唉!您怎么同马赛克先生的水平差不多啊.把举给他的例子整理下再贴给您把,如不考虑成本,拿一个给12V200Ah铅酸蓄电池配套的充电器充一个12V10Ah的铅酸蓄电池,反而言之,将充10Ah蓄电池的充电器给200Ah蓄电池用,您觉得合适吗?您以电压为充电的绝对标准,认为在充电中,蓄电池的标称容量和剩余容量根本就不是决定性因素,甚至连一个重要参数都不是,那么只要是同一种类、同一电压档次的蓄电池,其充电器完全可以通用,10Ah 与200Ah甚至1000Ah完全可以采用同一个充电器进行充电.请问有哪一家蓄电池厂承诺过与之配套的充电器不需要考虑蓄电池容量.您真是喜欢睁着眼睛说瞎话.
&&&&您是学化学的,在下请教您什么是静态电压?它怎么测量?与平衡电动势的关系?与超电势的关系?
&&&&您一直口口声声来谈技术,但是,您有几个字是在谈技术,碰到关键问题就绕着走,您想到这里来浑水摸鱼啊!
"看来如不恶补一番,将不适合从事科研工作,更不要为人答疑解惑."
这是不是你说的?这话是什么意思??——不是让我不要回贴的意思?
“在下的确佩服您这位理化专业的高才生,大有神龙见首不见尾之感,可能您对物理化学、电化学、热力学等基础知识不屑一顾,视之为皮毛,否则,怎么能根本看不懂我上贴的第2和第3点呢?”
这又是不是你说的?这话又是什么意思?——难道这不是认为我这几个方面不够,所以看不懂您的高论?下文又说化学底子的水平如果不比你强我就白学了,到底是谁逻辑混乱?
“1.蓄电池的标称容量和剩余容量与蓄电池充电无关(您说的,连一个重要参数都不是.);
2.蓄电池的电压可以做蓄电池充电的标准. ”
这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别把你自己对我的贴子的理解说成是我说的话.
您费心去查一下我的原文,看看我是怎么说的.
你全文引用的那一段话,是符合传统充电理论的,与传统充电现论没有任何冲突.你有什么好奇怪的?
到底是我“片面认为研究二次电池与研究充电技术风马牛不相及”,还是你认为我“片面认为研究二次电池与研究充电技术风马牛不相及”?我什么时候说过或暗示过这意思?
蓄电池行内的一看就明白,而你不明白,说明你不是行内的,而且铅酸蓄电池基础知识浅薄得可以.如果连那两句都搞不明白,你“以理服人”的“理”在哪里?
马赛克老兄的水平比我高,知识与经验都比我强得多,你说我和他差不多,太抬举我了.
“如不考虑成本,拿一个给12V200Ah铅酸蓄电池配套的充电器充一个12V10Ah的铅酸蓄电池,反而言之,将充10Ah蓄电池的充电器给200Ah蓄电池用,您觉得合适吗?您以电压为充电的绝对标准,认为在充电中,蓄电池的标称容量和剩余容量根本就不是决定性因素,甚至连一个重要参数都不是,那么只要是同一种类、同一电压档次的蓄电池,其充电器完全可以通用,10Ah 与200Ah甚至1000Ah完全可以采用同一个充电器进行充电.请问有哪一家蓄电池厂承诺过与之配套的充电器不需要考虑蓄电池容量.您真是喜欢睁着眼睛说瞎话. ”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以电压为充电的绝对标准”的?这好像是你认为我是这样认为的吧?或者是你认为“传统充电理论”是这样认为的吧?——我总觉得你说的“传统充电理论”好像与我了解的现有充电理论不符合,你能不能详细给大家介绍一下你所说的“传统充电理论”是怎么回事呢?
我发现要想给你解释清楚你的例子,我需要从头到尾讲清楚现行的充电理论、蓄电池的相关知识等等很多问题.而这些又恰好是我认为你没掌握的,所以我决定不给你讲.这一次,我就是用小人之心来做事.——还是那句话,蓄电池行内的人都明白.但是我就是不给你讲.
你说我浑水摸鱼,我想请问,我在这里来摸什么鱼?你是在说自己吧?你先臆想一个“传统充电理论”,再来推翻这个“传统充电理论”,浑了充电理论的水,把自己包装成专家、卖自己的产品,摸的是这两条鱼吧?那我问你,你认为我在这里回这些贴子,浑了什么水,摸得什么鱼??
你要真理,市场会给你的理论和你的产品一个真理的.
您是不是还要继续,在下奉陪!
新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必将淘汰旧的过时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借用毛主席的一句话:“风物长宜放眼量”.
哲学也来了?还是不正确.
新的东西可不都是对的.生产力是一种能力,它会发展,但不能被淘汰.科学是真理的总集,不会过时,能过时的就不是科学.OK?毛主席是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他偏偏就不是科学家.
&&难道只有自然科学才是科学?
&&社会科学就不是科学吗?
&&哲学就不是科学吗?
&&您怎么越来越糊涂啊,哲学可是指引科学发展方向的.科学技术可是在一次又一次的修正中前进的,对,新的东西不都是对的,难道旧的东西就都是对的.只有时间能证明这一切!
你的原文:“……哲学就不是科学吗?……哲学可是指引科学发展方向的.……” 你自己用逻辑学知识分析一下这里面的问题.
我说过“旧的东西就都是对的”吗?这是你说的哦.
我说过“只有自然科学才是科学”吗?这也是你自己说的哦.
你的理论出来四五年了吧?你的产品出来也有一段时间了吧,时间说明了你的产品是新的科学技术了吗?
你可以啊,真当自己的充电机有修复功能、是新的科学了啊?
我就奇怪了,你所谓的“传统充电理论”本身是很多技术人员一百多年来的努力丰富完善出来的,怎么你半路出家马上就可以弄出一套“新的科学”?
你的充电机应当是为蓄电池服务的,就你本人对蓄电池一知半解的水平,就能出一套新科学?你天才啊?或者是跟天才隔一张纸?——你当那些百多年来为铅酸蓄电池工作的科学家、专家、技术人员都不如你啊?你甚至连现在的充电理论是什么都不知道,还奢谈什么推翻???
哲学,连毛主席您都没认为是哲学家,怎么跟您谈.
“新的东西不都是对的,旧的东西就全对吗?”这才是一句完整的话.您断章取义需要的就贴,不利的就掖着,是吗?
看来您不是语文水平有问题,就是不靠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实在是玩不下去啊!
这是您的原话:“毛主席是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他偏偏就不是科学家.”所以在下才会请问您,社会科学、哲学难道不能算科学.说句题外话,您不知天高地厚,还来妄评毛主席的学问,真是井底之蛙.
看来老毛病有犯了,我多次申明,您不要睁着眼睛说瞎话,当面造谣.在下现在严正声明,我的充电理论和这套理论指导下的充电设备,决不具有什么所谓的“修复”功能.
怎么,您现在又往“传统充电理论”上靠了,真是墙上芦苇.至于在下的水平怎么样,也不是您或您的喽罗能评价得了的,让时间证明这一切,看谁笑到最后.
您不是说:“你甚至连现在的充电理论是什么都不知道,还奢谈什么推翻???”那就麻烦您将现在的充电理论公布出来,让大家见识见识!
你说我造谣?你这是污蔑!!你还“在下现在严正声明,我的充电理论和这套理论指导下的充电设备,决不具有什么所谓的“修复”功能. ”
那么请问http://www./H02J/CN1479426.shtml 是不是你的专利的相关情况?摘要栏里面“能延长电池寿命并可复活钝化电池.”如果不是在表示你的充电设备有“修复”功能,那是什么意思?——当然你可以说你的仪器只有:“复活”功能,没有“修复”功能,只不过大家都会认为“复活”比“修复”显得更牛叉一些而已.
如果你的充电设备有“修复”功能,你在这里为什么又要否认?这种态度做技术,产品能是什么水平??还怕日本人偷,当日本人在技术上也是一塌糊涂啊?&&
你还提到我的“喽罗”,你认为谁是我的喽罗?是你当“黑暗使者”时骂你的那几位,还是在这贴当中耐心指正你的“马赛克”老兄?你老师对你谈过“尊重”,这就是你对广大网友的尊重——怪不得你老师要对你谈“尊重”呢!你怎么就能判定谁是我的“喽罗”?你知道我是谁?你又知道他们都是谁?他们是我的“喽罗”,我怎么就不知道??这些问题你敢回答吗?!
“毛主席偏偏就不是科学家”这一句确实是我不严谨,不管毛主席是什么家,他只要不是充电理论家,就不影响整个辩论. “新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必将淘汰旧的过时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与毛主席的“风物长宜放眼量”没有内在的逻辑关系.我和你一样都认为时间会证明你的充电理论是对还是错.这句诗也好,词也好,不管包含多少的哲学内涵,都一样只能证明“新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必将淘汰旧的过时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这句话是错的.
在第46贴中,你说:“新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必将淘汰旧的过时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
在第47贴中,我说:“新的东西可不都是对的.”
在第48贴中,你说:“科学技术可是在一次又一次的修正中前进的,对,新的东西不都是对的,难道旧的东西就都是对的.”
第60贴中,我说:“我说过“旧的东西就都是对的”吗?这是你说的哦.”
在第66贴中,““新的东西不都是对的,旧的东西就全对吗?”这才是一句完整的话.您断章取义需要的就贴,不利的就掖着,是吗?
看来您不是语文水平有问题,就是不靠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实在是玩不下去啊”
这是不是一个完整的事实?
你46贴中,所说的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命题,其中还含有这样的意思:我的充电理论是新的科学,我的充电机是新的技术,所以必将淘汰传统的充电理论和充电机.对不对?
我47贴中所说的话,一方面是指出你那个命题的逻辑错误,指明那是一个伪命题.从而也就是在暗示我认为你的充电理论是错误的,你的充电机也不可能淘汰传统的充电机.
你的第48贴当中,用“对,新的东西不都是对的,”承认了自己46贴当中犯的逻辑错误.但紧接下来的“难道旧的东西就都是对的.”用的是强烈的反问语气,意思是指:传统的充电理论和充电机是错误的;你在用反问句来批判zhgzh“旧的东西就都是对的”这个错误结论.对不对?——问题出在我从来就没有说过“旧的东西就都是对的”!
我在第60贴中,由于你承认你所犯的逻辑错误,但把“旧的东西就都是对的”这个错误论点强加给我,所以我就把这几个字原封送还,表达的是对你把一个我没有表示过的错误观点强加给我的卑鄙手段的不耻.——而你第66贴当中,要么没有理解这个意思;要么是理解了但不敢承认,假装没有理解.对不对?
结论:如果你理解了我的意思,那么第66贴中指责我“断章取义”就是故意“歪曲事实.如果你没有理解,那么你就是“语文水平有问题”.
还得当语文老师和逻辑学老师,和你说话真累.
马赛克老师在53贴和56贴里面等了你三天了.
&&&&我在电源网上,是来学习一些东西的.因为这是个技术论坛.虽然不是铅酸蓄电池专题,但也有很多关于铅酸蓄电池的技术贴子,赵老师在的时候,技术含量非常高,我获益匪浅.追慕诸位老师风范,常也回贴提出自己问题与质疑,对许多网友的一些问题作些力所能及的回贴.认识了多位老师与诸多致力于铅酸蓄电池技术研究的网友.
&&&&自从看到这篇贴子的第一贴起,我就非常高兴,因为又可以学到一个不同的理论.于是欣然应答,“指正”一些问题.开始知识讨论还是不少.但随后我发现我的技术贴被指互相矛盾,百思不得其解,即弱弱地提问了两个问题,意在判断网友小榕树在铅酸蓄电池方面的造诣,但未获回答,即产生疑问.待见马赛克老兄指其借纵横理论包装时,尚不深信.后辩论转向,并见某网友“口水贴”的判定,遂明白前面判断准确.此时已知何镇宇先生其意只在宣传其理论,而非求网友指正.即有意将贴子引向“口水贴”.果然何先生欣然前来.
&&&&在此表达对马赛克先生的敬佩:先生自开始即找出问题症结,不予评论.而我竟直到此时才明原来何先生对于铅酸蓄电池直是七窍通其六.
&&&&我也是真傻,这么个连马斯三定律都能证明是“错误”的“天才”,我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指正人家啊.
&&&&现在我真得认输.一是我把我的知识讲了出来了,何先生只要认真看,必能明白问题所在.二是何先生宣传自己理论及产品的目的已达到.而我学个新理论竟学了这么些东西.
&&&&说老实话,铅酸蓄电池不是什么高深的东西.是踏踏实实地学还是好高鹜远,是从理化学还是从哲学学,十年里能学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如果从哲学学起,不用说十年,真得四十年了也得努力学.
&&&&我没打算在哲学上有所建树,所以也就此打住.
在下早说了,只要您认为:
1.蓄电池的标称容量和剩余容量与蓄电池充电无关(您说的,连一个重要参数都不是.);
2.蓄电池的电压可以做蓄电池充电的标准.
我就会与您辩论下去.既然您不 “以电压为充电的绝对标准”,在这个问题上,我暂时可以停下.但是,如果是与第39贴您的道歉一样,又耍什么小聪明,过后又卷土重来,就继续吧.您也不要玩文字游戏,从来就没有什么绝对标准,只有相对标准.您难道还停留在牛顿的绝对时间与绝对空间中,根本不明白相对论已经排除了这个幻觉.
在第20贴中您说“从来没有哪家用新蓄电池的容量来作充电标准,在充电中,蓄电池的标称容量和剩余容量根本就不是决定性因素,甚至连一个重要参数都不是.”是不是表明充电根本不需要注意蓄电池的标称容量,您说连一个重要参数都不是,是不是可以忽略.所以,我才要问您:有哪一家蓄电池厂承诺过与之配套的充电器不需要考虑蓄电池容量.
是不是小人,在下没说过,大家心中自有公论,时间也更会公正地证明这一切,慢慢看吧.
关于你列的1.2.两条,我不给你详细讲.我只跟你说,你的话逻辑上是错误的.第一条中,我说过括号里的话,但没有说括号前面的话.你又一次把不是我的观点强加到我的头上.
第二条确实是我的观点,而且我到现在还坚持,因为你没有任何有说服力的东西来让我改变这个观点. “以电压为充电的绝对标准”这几个字我还得原封送还,因为我没说过.你可以去前面的贴子里面找一下.
还是我找一下吧:这几个字在这个贴子里总共出现了五次(不算本段下面的引用),第一次是你写出来的,而且是强加在我头上的.原文是“你以电压为充电的绝对标准……”云云.后面的四次当中,你我各引用两次.都加了引号.自己回头看.
“您也不要玩文字游戏,从来就没有什么绝对标准,只有相对标准.您难道还停留在牛顿的绝对时间与绝对空间中,根本不明白相对论已经排除了这个幻觉.”你怎么就会认为我要玩文字游戏呢?你怎么就会认为我“还停留在牛顿的绝对时间与绝对空间中,根本不明白相对论已经排除了这个幻觉.”呢?你是个大仙啊,知道我要做什么事?不过我还是要说,你这里思维很混乱,“相对论”里的“相对”和“相对标准”里的“相对”,除了两个汉字完全一样以外,没有任何内在逻辑关系.首先说明,我对于相对论没有研究过,大学里学的那一点,忘了不少,不过剩下的这些刚好够在这里显摆一下.不管相对论打倒或不打倒牛顿的绝对时间与绝对空间论(我这么说是为了避免引起“保相”或“反相”人士的反对),绝对标准或相对标准都是该有就有,该没有就没有.
PS:“从来就没有……”这种句式,本身就是个绝对句式.你这句话,如果放在大学里,会被批得体无完肤.
“同时铅酸蓄电池还有一个特性,当环境温度一定,充电电压比要求的电压高100mv,充电电流将增大数倍,因此,将导致电池的热失控和过充损坏.”这段话挺熟吧?没错,就是你论文或者专利申请里面的原句.&&怪不得当我说充电过程中,当电压变化,电流的变化与电压的变化不成线性关系的时候,你说我用你的论据呢.哈哈哈哈,笑掉大牙了,我得去补牙.
我现在终于弄明白你在前面贴子里为什么会说我由两个贴子互相矛盾发展到同一贴中互相矛盾了.但我就是不告诉你问题出在哪里.免得你白白地学到知识.现在我真后悔当时给你写了那么多的技术知识!
鉴于你在几乎所有的辩论点对我的表述和立场有意或无意严重不理解,同时我也不想再免费“指正”你在铅酸蓄电池方面知识的缺陷,明显再往下争论就会是一个彻底的口水贴.所以我决定认输撤退.
好,我态度不好,我道歉.对不起.
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再见.一路走好!
争论是否告一段落,全由您决定.
不过,这里先谢谢电源网的技术论坛,让我们有缘份在此讨论问题,今后如果再有缘,大家可以互相学习共同进步,您也不要把话说得那么凄凉,大家都走阳关道,共同为世界的蓄电池事业做点贡献.
让我们共同来学习我老师常说的一句话,作为此贴的结尾.那就是“谁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但是要得到别人的尊重,必须先学会尊重别人,谁都有优点,只是你没有注意到而已.”
下面是不是“自然平衡法”?
如果是的话,那么那是一个“完全理想化”的产品.“将EA精心设计成不同环境温度下,能按蓄电池充电平衡需要,自动调节输出电压和电流的电源,与之对应连接.”————如果你依此做出产品,性能超过现有的工业上用的蓄电池充电机,我就出十万一台买你的产品使用,不管大小.
以下引自“/yusfang/blog/item/3dd00bba16768.html”
……
何为蓄电池充电的自然平衡法?
有二个电源EA、EB,当电源EA与电源EB处在同一环境温度下,正极和正极相连接,负极与负极相连接,在它们所形成的闭合电路中,存在着如下的关系,如果EA高出EB,EA将向EB提供EA-EB=ΔE的电压,同时将按ΔE的大小,提供一Δi电流向电源EB流通和灌注,当EB吸收EA提供的Δi电流,使EB上升到完全等于EA时(在蓄电池中表现为,蓄电池端电压的上升和电荷存储量的增加),电源EA将停止向电源EB提供电流,也就是EA=EB,ΔE=0,Δi=0.
在上面描述中,我们把EB换成被充电的蓄电池,算出在不同放电深度与环境温度下,蓄电池对应的电压.将EA精心设计成不同环境温度下,能按蓄电池充电平衡需要,自动调节输出电压和电流的电源,与之对应连接.完全理想化的情况下,电源EA能根据蓄电池在任一环境温度下,能够接受的电流,对电池进行充电,电池充足电后,ΔE=0,Δi=0,EA电源将不再消耗功率,此后,EA只随环境温度的变化,对被充蓄电池提供跟踪平衡补偿,由于蓄电池充电的整个过程完全是自动完成的,所以我们称之为自然平衡法.
此方法完全理想化的情况是:蓄电池在充足电后,EA与被充电的蓄电池EB之间的电压差ΔE=0,自然也就Δi=0,由于EA无功率供给蓄电池(EB),所以蓄电池电解液不可能产生沸腾,也不可能使蓄电池内电解液中的水分解,更不可能使蓄电池内的压力和温度升高,产生安全隐患.因此,该方法提供给蓄电池的是既不会使蓄电池过充电,也不会使蓄电池充电不足,而是更方便,更安全,更可靠的充电.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该方法特别适合免维护与少维护铅酸蓄电池的维护性充电,更能适应那些间歇性放电使用的蓄电池日常维护充电,有利于提高蓄电池日常使用中的可靠性,提高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
“电动车用蓄电池问题剖析(一)&&
By&&雾海明灯 发表于
10:39:00&& ”
这上面的文字摘自您的博客.当然还有一篇是(二),你没有注明是不是转贴.
我看了您的博客里的几篇文章.除了这一篇外,其他我大多数不认同,这一篇是你原创的吗?
您应该是何镇宇先生吧?呵呵.你的专利产品啊.2002年的实用新型专利.原来您是做修复仪器——或者说是带修复功能的充电机的.——专利号拿到了吗?
想来产品的实际使用效果也应该有结果了.不知道你有没有对自己的产品作过追踪和统计?有没有统计结果表明相对于其它充电器的好的效果?网上找不到.只找到您和您的公司.现在您自己应该明白自己的产品到底怎么样了吧?
看书不要太多,但要看精.学习范围不要太广,学就学通.好了.我真的要不回贴了.
大虾您真行,您回帖如下:“我看了您的博客里的几篇文章.除了这一篇外,其他我大多数不认同,这一篇是你原创的吗?”其中明确表示不认同我“该受质疑的蓄电池充电标准”一文,我该文的主要论点是:蓄电池以出厂标注容量作为充电标准是错误的,这是看过我文章的人都知道的.既然您不认同,怎么现在又拐着湾子承认蓄电池的出厂容量不能作为充电依据,我的论点和分析文章是在国家有重要影响的技术期刊上己经发表过的,您的分析文章在什么刊物上发表过?明目张胆盗用别人的论点论据是现在我国学术界正在深入打击的学术不端行为.您明白吗?
&&&&大虾还多次在帖中指出蓄电池放电使用后的充电,可以不用关注剩余容量,您能向大家解释清楚为什么有那么多电动车用蓄电池被充电充得胀肚漏液,多年来不断出现的笔记本电脑用蓄电池充电中发生爆炸起火导致大量召回电池等问题吗?可能大虾会说,那还不知道:过充电嘛!那么我要再请教一下大虾,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过充电?难道真的与蓄电池使用中的剩余容量无关?大虾是否可以用您第一帖中掌握到的马斯(mass)曲线向大家解释解释这些问题.让在下和看我们讨论问题的人大家好好开开眼界长长见识.领教领教大虾真正的学识与风范.顺便讲讲:范托夫的质量作用定律和动态平衡原理、阿仑尼乌斯关于温度对化学反应速度的影响和离子在溶液中的运动.让学过反应动力学的您教教马赛克先生,平衡是怎么回事,别让他在这里丢人现眼.
那么还是楼主来解释一下吧.
一方面是本人比较懒,缺乏在这个电气类论坛上发表长篇大论的热情.
另一方面才疏学浅,部分理论已经还给导师了.
&&&&根据几年来同各设计院电气设计工程师以及用户单位的电气专工打交道的经验来看,如何以简明扼要的语言使得各位电子、电气工程师明白蓄电池内部的详细工作原理,在下真是感到束手无策!
&&&&非常希望能向有识之士取取经.
本来看到你这个错误百出的贴子马赛克老兄已经回了,所以没有细看,没有想到你竟然在这里污蔑我的人格.我不得不回此贴.
你贴子里第二段里面提到的问题,关于铅酸蓄电池的大部分问题我都能解释清楚,可我就是不给你讲,你不是号称看过我在电源网上所有的贴子了吗?我在那些贴子里早就回答过了.
马赛克老兄不用我教,他比我水平高得多.
就是你的第一段,最后两句中,指我盗用你的论点与论据.你告诉我,哪个论据是你的?我又盗用了你的什么论点什么论据?何镇宇,你这是赤裸裸地污蔑.我不管你是黑暗使者还是小榕树还是何镇宇,有本事你给我讲清楚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
国家打击学术造假,可没有打击“盗用论点论据”,这一点你是真不清楚也好,是表达不清楚也好,都不要紧.你说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有点脑子的人就明白.我的确没有发表过什么文章,也幸好没有发表,否则还得全贴出来让大家看看有没有盗用“别人的论点论据”.
你的理解能力有限,我就给你分析清楚.我不认同你“该受质疑的蓄电池充电标准一文的主要论点:蓄电池以出厂标注容量作为充电标准是错误的”不错.因为你的论点本身就是错误的.错在哪里我还是不告诉你,反正真正做蓄电池技术的人都知道.但接下来“既然您不认同,怎么现在又拐着湾子承认蓄电池的出厂容量不能作为充电依据”这句话有两方面的错误:一是逻辑学上的错误,我不认同“蓄电池以出厂标注容量作为充电标准是错误的”这个论点,并不表明我认同“蓄电池以出厂标注容量作为充电标准是正确的”这个论点,这里面你用了“两头堵”的诡辩手法,但根本就没有用.尽管以你的蓄电池知识基础根本就不可能明白为什么我既不认同“蓄电池以出厂标注容量作为充电标准是错误的”也不认同“蓄电池以出厂标注容量作为充电标准是正确的”,但是铅酸蓄电池行内的人都会明白.二是“怎么现在又拐着湾子承认蓄电池的出厂容量不能作为充电依据”,请问我什么时候承认过你的——请注意,是“你的”“蓄电池的出厂容量不能作为充电依据”这句我一直认为是梦话的话(对于铅酸蓄电池技术人员来讲,何的这句话是和“苹果不能作为梨”一样的梦话)?估计你现在是彻底晕了.我也有点晕.不过我说的都是事实.我的观点,换个说法你马上就能明白,但是我就是不说.因为我已经知道你到底在哪个地方出了问题,鉴于你对我人格的污蔑,我决定不讲.
我理解上是您否定了目前通行的依靠电压来控制和充电的可靠性,但是对于这种做法的可行性则没有进行分析.是否如此?
本人则也认为目前对电池充电以及判断SOC状态的做法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和不合理性,但是寻找另一种经济上可行而且又可靠的测试、控制方式谈何容易!
关于电池标注的额定容量,本人认为这个明显是放电参数,不能称之为充电参数.
蓄电池在生产和制造方面有很多不可确定性,因此还是应该更注重以实际测试数据为基准,具体电池具体分析才有意义.
理论上电池充电电流越小则效率越高,但是某些高能动力铅酸电池不能使用低于0.5C的电流进行充电,这是为什么?抛开具体的设计结构以及测试数据这些问题根本无法解决.
做人要厚道,讲话要谦虚.
朋友,您的问题太过好玩了.
如果蓄电池上标注的容量真与充电无关,那我请问您:如不考虑成本,拿一个给12V200Ah铅酸蓄电池配套的充电器充一个12V10Ah的铅酸蓄电池,您觉得合适吗?反正与容量无关吗,电压一样哟.
您所提到的问题可能并不能说明什么,我可以明确的是,充电模式正在或多或少影响甚至改变蓄电池的设计方向,而目前的充电理论并不正确,所以蓄电池的发展已经走错了路.
我反对您的地方其实很简单,就是您说了一大堆得不行不行不行-----
但是什么行呢?
关于放电容量和充电电流的关系,本质上在于电池自身,所谓最大充电电流0.2C本质上是极板的结构确定下来的,如果极板结构变了那么这个指标也就变了.
"12V200Ah电池充电器"只是一个大概规格,并没有说明其技术指标.习惯上如果采用0.1C电流充电拿也是符合使用要求的,你怎么知道这个充电器电流就超过了呢?
前面我提到一些动力电池可以快速充电,即便是10Ah的电池,采用最高1~2C电流进行充电也是允许的.
关于电压,阀控式电池和富液式电池的充电电压要求也是不一样的.
归根结底,抛开技术参数说事没有任何意义.
马兄,别跟他讲了.今天上午我搜了一下,他是长沙的何镇宇先生.好像是做了个带修复功能的充电机,申请了专利,不知批复了没有.现在好像是在做产品,也不知做了多久了.
看过他和另一位何先生的关于“自然平衡法”的一些文章,感觉不切实际.
借这个机会把我们自己的理论宣扬一下也不是坏事.
如果小榕树还不说实际问题就不理他了,让他自己去剥壳玩儿吧.
这个自然平衡法按照字面理解的话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忽视了动力学的问题——如果完全平衡了也就没有充电反应的驱动力了.
所以充电器如果能够完成充电的话绝对不可能按照这个模式工作.或许可以理解为这个理论的发明人文字表达能力不够、用词不当.
以前我在哪个企业的网站上看到过这个论文,当时一笑了之没有太深入去想它.
搂主是在依托大量的纵横理论来包装自己,把自己包装成一个专家.
因为专家推出的产品≈专业产品.
请问您充电电流中的多少多少c是怎么确定的?c是什么含义?
可怜.连这个都不知道.
如果你是真不知道,我就是上面的话.
如果你认为那种说法有什么问题,想要说那种说法是多么不科学不正确.那么我还是上面的话.
这个相信您与在下也包括蓄电池行业内的绝大多数从业人员都知道,我提出来是想让马赛克先生自己思考一下他的贴子有什么矛盾.
这样吧,顺便也回复您关于“蓄电池充电与蓄电池的剩余容量没有多大的关系.这我早在前面贴子里就说过了.从来没有哪家用新蓄电池的容量来作充电标准,在充电中,蓄电池的标称容量和剩余容量根本就不是决定性因素,甚至连一个重要参数都不是”的论述.是否与传统充电理论存在矛盾的问题,您自己认为是符合传统充电理论的,与传统充电理论没有任何冲突.
在下认为这种看法是有问题的,说明如下:您认为在充电中,蓄电池的标称容量和剩余容量根本就不是决定性因素,甚至连一个重要参数都不是.那么蓄电池标称容量与充电初始电流值的确定就没有关系了,传统充电理论不论采用的是什么制度,都有一个按蓄电池标称容量(这个最方便)来确定的初始电流值,难道这不能算是矛盾吗?
我真是忍不住,你怎么就能说“有一个按蓄电池标称容量来确定的初始电流值?”
蓄电池的建议恒流段电流习惯上是用标称容量来表示,图的是方便,量纲的确有问题,但这只是一种习惯表达形式.
再这样下去,我就跟你要学费!!!!
&&在下的观点与文章早已公开发表,您的分析文章在什么刊物上发表过?不知是谁要向谁交学费?
&&您好好看看朱松然老师的《铅蓄电池技术》第十章中对充电的论述,您“在充电中,蓄电池的标称容量和剩余容量根本就不是决定性因素,甚至连一个重要参数都不是”的论述与传统充电理论没有任何冲突,难不成想将公认的传统充电理论随意修改,来满足您的,不与其发生矛盾的目的.
发表的东西就是对的吗?拿诺贝尔奖的“成就”都有人被证明是错误的呢.我没有什么东西在刊物上发表过.因为我现在还是在学习前人的成就,不学精,我不敢不自量力,目前还没有找到“传统充电理论”的错误.
我又看了一遍《铅蓄电池技术》,实在不知道我的表述与“传统充电理论”有什么冲突.
你开贴中就要求网友们给你“指正”,在上贴中你不明白的地方,我给你讲清楚,就算真向你要学费不算过份吧?你在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想向广大读者要学费,那可就过份大了啊.
是谁先开口要学费,您不至于这也要歪曲事实吧.在下将文章在上网公开,就从没想过向大家要学费,您怕别人都象您一样,一天到晚光想着钱.我早就说过,您看重的是个人收入,而我更重知识与原则,我有我的信仰与追求.
您难道不知道在攀登科学高峰的道路上,只有第一没有第二.您不是说:“现在还是在学习前人的成就,不学精,我不敢不自量力.”但是这不知又是谁讲的话?“铅酸蓄电池永远不需要学习十年,真要想学,如果仅是使用维护,三年经验足够.如果想要制造,全套流程也不过五年就可以全部掌握,至于能否达到上佳质量,那也得看个人悟性.如果要学到十年,这水平也真不怎么样.”
在下的多篇论文,在国家有重要影响的技术期刊上己经发表过,难道这些期刊的编辑和专家评审团的水平都不如您吗,您以为随便写几个字就能发表吗,您去试试,让大家也见识见识您的大作和水平.
原来你就是那位黑暗使者先生!!!
这套马甲穿了20来个贴子了,不容易啊!
上次穿那个马甲没几贴就被大家乱棍打跑,这回怎么又“卷土重来”了呢?
关于学费问题,你仔细看看上一贴.天下人都明白我是什么意思.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话不是我说的.我只是突然想起来.
今天删了前面某一贴中的一句话.那句话直接点出了何镇宇所没有想到的地域.我现在就当一回小人.免得他学了我的知识去.不影响大家看贴.
你中间引用的话全是我说的,有什么问题吗?给大家分析一下好不好.让大家看看我们两人的“语文水平”.
这个C也就是标称容量罢了.
注意,是标称的,不一定是实际容量,也就是说这个指标是有很多的限定条件的.
感觉楼主现在有些急躁,对于我的说法,请您不要误解,我没有根本否定您得理论,只是认为太空泛了.
马赛克先生,多说无益,别糊里糊涂当了人家的炮灰.
请看您的原话,摘于第8贴:“关于电池标注的额定容量,本人认为这个明显是放电参数,不能称之为充电参数.”
那么,标注的额定容量与充电有没有关,需不需要考虑,您自己看着办吧.
等来等去来这几句废话!
行了,我不会再理你了.
充电好像这个内容主要是技术问题吧
第2贴中有一点不可忽视的错误,在此更正并向诸位网友表示道歉.感谢何镇宇先生纠正我的错误.
马斯(Mas)三定律,这是正确的说法.我表达成了马斯(mass)曲线,这是错误的.在当时学习时我就没有认真的去记名字,当时理解马斯三定律主要内容是一条充电自然接受曲线,一直形成了习惯,希望没有误导网友.
是您本人写的文章么?
当然啦,有的文章已经在一些期刊上发表过.
仔细看了您的文章,看来您对电池确实有很深刻的理解.支持!
谢谢您的支持,我会更努力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我这个人比较懒,能否把您以往发表过的文章的题目和发表媒体的目次列一下?能够提供全文就更好了.
您不会有版权方面的顾虑吧?
能否请教一下,我需要铅酸300AH\300V电池会有多重,什么价位
那家的产品不错,谢谢!
牵引电车用的那种电池也许可以,
可用VRLA电池,12/300AH一节,串到300V,大约要800元/节吧
coolwater你提供的参数是什么品牌呢?12\300AH一节有多重呢?
你这个价格恐怕太低了吧?
另外12V电池恐怕没有300Ah的规格,太大也太重了,生产、安装都不方便.
您做什么用途?
UPS么?
有人想投资电动汽车产业,我是做技术开发的不过对电池不太了解,
所以来此请教大家,电池的重量最好不超1.5吨,体积还好解决一些.
希望各位多多指点,谢了!
原来你是用在电动汽车上面.
牵引蓄电池本来是用做移动动力电源的.用在叉车上已经很长历史了.不过用在汽车上只怕会造成电解液散失.
常见蓄电池没有太适合的.量大或许有厂家可以设计,但量小只怕就要去别的做电动车的单位问一下哪里有了.
对啊,专门设计会更好的性能!
不过要做到一吨半左右,铅酸蓄电池怕是不可能.
差不多这重量,铅酸电池主要是技术成熟,可靠,所以才建议用铅酸,整车1.5顿左右电池500-700KG,还算合常里.
他是在找一吨半的300V300AH的蓄电池.并非整车一吨半.铅酸蓄电池基本不可能做到.
90KW电池充电就很不方便了,可能在20KW左右比较合理
有可能他想做较大的车.
做小轿车的话一定不行,做货车或搞更多电池做公交车还是有可能的,铅酸电池技术成熟,安全,可靠,但缺点就是容量小了,所以局限性大,所以容量不能太追求.
如果要求这个指标绝对无法实现.恐怕是套的镍氢电池的指标吧?
现阶段如果谁能够把铅酸电池做到这个水平还能用那么即便卖到锂电池的价钱也值!
现在只有铅酸电池最合适.
也许混合动力是一种折衷.
目前有高功率型的铅酸电池,在混合动力领域有实用化的可能
是啊,混合动力没有充电问题!又能提高效率.
大侠,我有一铅酸蓄电池,刚一年,好像是容量突降,最多只有10分之1了,无负载电压12伏,充电能充到15伏,电解液也换过了,灌蒸馏水冲放也做过,均无效.......以前挂在UPS上,停电时应急...........
一:按五小时率放电,观察电压变化曲线.如果出现后期电压下降速率比前期慢且持续一段时间,则可认为有单格损坏.
二:若放电曲线与正常曲线相似,仅是平台段非常短,则电池极可能是早期容量损失(PCL).深放电并充电,通常会恢复大部分容量.
三:电池也有可能是硫化.检查蓄电池放电后,UPS对蓄电池的充电电流及电压有无异常.
基本可以判定,本贴属于口水贴.
PS:另请楼主能否提出一个充电标准,或是以常见的电动车36V/10AH的铅酸电池组为例,说些具体的,具体的参数,我们期待中......
你有点难为楼主了.估计他会要你去看他的论文.目前他正忙着批我呢.
朋友,对不起啊,有唯利是图的一直在惦记着,我暂时还不能公开.
好几年了,我一直在坚持着,想将整套理论与方案留在中国,不愿让其流落到海外(特别是日本),这对将来整个国家有利啊,我更不想让外国人掌握了这个知识产权,免得以后大家长期受制于人,又不知要多久才能够翻身.我现在可以负责任的讲,有朝一日只要国家能真正控制这个知识产权时,我会将整套理论与方案的道理及实验数据拿出来.也让我们国家在与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纠纷中来一次扬眉吐气.
不是有专利来保护知识产权的吗?
看了几天一直潜水,觉的楼主用心良苦,套了这么多帖子,太会吵做了,小弟又学会了一招!
本来打算把技术内容全删了,可是看看自己的贴子,删完技术内容后,我其它的贴子也就没有什么可以看的东西了.所以还是留着.
按照小榕树的论断:“容量积分式中,没有电压和电阻,所以电压就不能用做充电标准.”想来这里的“充电”四个字是指电池是否充满.
推而广之,纯电阻电路里面,功率P=UI,所以功率与电阻无关;P=U*U/R,所以功率与电流无关;P=I*I*R,所以功率与电压无关.哈哈哈,原来纯电阻电路里面,功率与电压电阻和电流都没有关系.这样不用说马斯三定律,连欧姆定律也一样可以推翻.
照此下去,我们可以推翻所有的结论,因为一个错误的前提,可以用严密的推理导出想要的任何结论——不管想要的结论是对的还是错的.
干什么把技术部分删掉呀,大侠风范不能这样呀,小容树的一些观点钻牛角尖了!
只删了一句话.就那一句话是直接点出了他那里出了问题.不甘心让他白学,所以删了.那句话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常识.而他忽略了.
其实我已经在贴子里指出了他几乎所有的问题.如果他能仔细看看,再回头苦学,还是能够明白问题出在哪里的.但他如果还是像原来那样东一点西一点的学,不肯下苦功从头学起,只怕到老也会认为我是在打击“新的科学技术”.
回头看看,我自己也有很多问题.基础知识上还有欠缺,弄错了马斯三定律的称呼,贻笑大方;一开始态度居高临下,做人极不谦虚;中段故意把贴子引向口水贴,更是存心不良;后段不给他讲技术,有点心胸狭隘;语言尖酸刻薄,很是没有修养.以后一定要注意改正.
马斯三定律是快速充电理论当中最重要的基石.那条充电自然接受曲线是现在深循环蓄电池充电应当遵循的.《铅蓄电池技术》里面仅仅是讲了一个连续充电过程中的曲线.其实在实际应用中,断续充电是很普遍的,那样曲线又会变化了.(曲线的形态与趋势不会变,但是具体数值会有变化).理论是一回事,现实是另一回事,忽略两者之间的差距,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这是我在近些年的实际工作中体会到的最重要一点,也是在课堂和书上所学不到的.上面的一点,也许早有人发表过了,但我不知道.所以贴在这里,是想求方家指正.
支持 zhgzh 一下.
哇!好深奥哦.看不懂.
不过还是要顶一下.



这个小容树是?
严重鄙视!!!
这里有三个贤人,争论的两位以及把贴子看完的我
路过,顶一个,好像真的找不到铅酸电池充电器的设计标准
路过,顶一个,好像真的找不到铅酸电池充电器的设计标准
很精彩,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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