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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接收报到(咨询电话2211569)
1、毕业生办理报到有什么意义?
答: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是确认该毕业生是不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中专毕业生的基本要求,按过去的概念是否具备干部身份。主要有以下好处:一是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应聘企业正式员工的前提条件;二是在没有人事管理权的企业工作或者没有就业的情况下,可以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2、没有单位接收的毕业生需不需要办理报到?怎样办理?
答:需要。可以申请办理人事代理。
办理方法详见&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即问答34)
3、单位接收毕业生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1)提前上报需求情况表。一般在上一年度9月至当年3月期间上报。
(2)当年5月底前(最迟不超过6月中旬)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报批手续。
(3)当年7月至次年6月带齐相关资料,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报到手续。
4、录用为公务员的毕业生怎样办理手续?
答: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接收报到手续。
5、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怎样办理手续?
答:市直事业单位接收大专以上毕业生凭编制卡和《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普通中专毕业生除具备编制卡和《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外,还需《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6、企业单位接收毕业生怎样办理手续?
答:(1)接收本市生源毕业生:大专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单位接收证明(须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下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普通中专毕业生需持《聘用毕业生合同》或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意代理的函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接收手续。
(2)接收外省、市生源广东省内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用人单位持接收证明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县(区)接收的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接收手续。
(3)接收外省、市生源广东省外院校的本科以上毕业生:用人单位持接收证明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县(区)接收的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接收手续,并在网上(网址:http//.cn)填写《广东省XXXX年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表》并下载打印出来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盖章,然后送广东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再由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发往毕业生所在院校。
(4)接收外省、市生源大专及以下毕业生:用人单位事前须将接收证明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经审核同意后,属广东省内院校的毕业生凭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发回毕业生所在院校;属省外院校的毕业生先在网上(网址:http//.cn)填写《广东省XXXX年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表》并下载打印出来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盖章,然后送广东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再由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发往毕业生所在院校。
备注:用人单位(学校除外)如接收师范类毕业生,须经生源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按以上程序办理。
7、毕业生报到需带哪些材料?
答:(1)录用为公务员的毕业生: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报到手续。
(2)被事业单位聘用的毕业生: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编制卡和《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普通中专毕业生还需携带《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报到手续。
(3)被企业单位招聘的毕业生:本市生源和省内院校毕业生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单位接收证明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报到手续。
备注:省外院校毕业生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广东省XXXX年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表》和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院校公章)。专升本毕业生还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
8、在什么情况下,毕业生须办理改派手续,提供哪些材料?
&&& 答:毕业生报到后一年内变换单位的须办理改派手续。本市内改派的持报到证原件、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新单位的接收证明(没有新单位接收的可申请办理人事代理),跨省市改派的持报到证原件、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新单位所在地市级人社部门的接收证明,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
9、毕业生办理改派后,档案如何办理?
答: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办理改派手续所需的材料、申请书、毕业院校或新单位所在地市级人社部门的索档函,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档案通过机要转递或人事干部送取。
10、毕业生派到我市用人单位工作或派回我市生源所在县(区)后,档案如何办理?
答:有人事权的用人单位,由该单位人事干部携带工作证和介绍信,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领取。县(区)的由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来领取。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管)的,由毕业生就业指导科转给人事代理科。
11、毕业生能否自带档案?
答:不能。学生档案是干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份,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12、毕业生毕业后档案能否由学校直接寄往我市生源地所在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有人事权的接收单位?
答:可以。由学校通过机要直接寄往我市生源地所在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有人事权的接收单位。
13、学生能否查阅本人档案?
答:不能。根据《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制度》的第二条: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
企业员工转正定级(咨询电话2211569)
14、为什么要办理转正定级?
&&&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一年)满后,表现好的应按期转正。转正定级是确定国家干部身份、&参加工作时间、调整档案工资等的前提条件。转正定级是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企业员工的见习期转正定级,不是企业按合同所定的试用期转正调薪。
15、转正定级有什么条件?
答: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必须满一年,见习期内政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考核合格。
备注: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研究生,不实行试用期,但执行初期工资。初期工资执行时间一般为1年,特别优秀的,可以提前6个月。
16、如何办理转正定级?
答:按规定如实填写《高、中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后,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批,审批结束后将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备注:接收毕业生较多的单位,应由单位人事干部统一办理转正定级。
17、办理转正定级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答:(1)按时办理的:个人前来办理时需要携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高、中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企业集体办理时要携带当事人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高、中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以及企业员工转正审批表(审批表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领取)。
(2)未及时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完善以下材料:见习期满已超过1个月但不足1年的,须在《高、中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的&备注&栏说明没有及时办理的原因;如超过一年的,必须由本人提出补办转正的书面申请,说明没有及时办理的原因,并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备上意见并加盖公章。
18、毕业生工作未满一年即辞职,可以办理转正定级吗?
答:不能。
19、哪些情况应延长见习期?哪些情况不能办理转正?
答:见习期犯错误、表现不好或实际技术业务能力过低的应延长见习期半年至一年。
见习期间违法乱纪、犯严重错误的,不予办理转正定级;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转正定级,申请补办转正理由不充分的不予办理转正定级。
&三支一扶&工作(咨询电话2211569)
20、什么是&三支一扶&?
答:&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21、&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的依据是什么?
答:&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的依据是《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文)以及《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文),其目是为高校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和促进新农村建设。
22、从什么时候开始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
答:从2006年开始,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3、&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是几年?
答:广东省目前的服务期限为2年。
24、参加&三支一扶&在什么时间报名?
答:依据历年文件精神,报名时间大概在当年4、5月份。每年的报名时间请留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人才热线、惠州日报等相关网站或新闻媒体的公告以及本人(应届毕业生)就读的院校所发布的信息。
25、&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贴是多少?
答:参加我市&三支一扶&的大学生,除了省财政统一支付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200元,每人每年交通补贴1000元之外,市委市政府还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生活补贴以及每年600元的春节慰问金。
26、&三支一扶&大学生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答:根据《关于提高&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和参加社会保险的通知》(粤人社发〔号),从2009年9月份起,为2009年以后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购买社会保险,其中单位每人每月缴纳336元,由省财政支付;个人每人每月缴纳132元,直接从省发放的生活补贴中扣除。
27、&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如何进行?
答:&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满后,通过个人书面汇报总结、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组织鉴定(填写考核鉴定表)的程序。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广东省人社厅&三支一扶&办发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8、&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如何安置?
答: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没有文件规定要安置,能否安置和解决编制问题,要根据当地人社部门、编制部门以及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而定。
29、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享受报考我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加3分年龄限制放宽2年、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10分、国家帮助归还助学贷款、直接执行高2档转正定级工资、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2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专升本或报考研究生初试加10分等优惠。
核准申办《广东省居住证》(咨询电话2211569)
30、申领《广东省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具体资料要去哪里下载?
答: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详见《印发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03]81号),具体可在&惠州人才热线& 网站()毕业生办事指南专栏下载。
人事代理(咨询电话2240872)
31、什么是人事代理?
答:人事代理是指政府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按照现行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以契约的形式实现人事人才管理服务的制度。
32、为什么只能在政府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
答:中组部、原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规定:各级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承办本辖区内人事代理业务;其它未经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机构一律不得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目前惠州市内所有非政府人才中介机构不得办理人事代理业务,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保管包括待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内的所有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33、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有何好处?
答:毕业生办理了人事代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得到以下服务:
(1)接转党组织关系、过组织生活;
(2)人事档案得到妥善保管,工作后形成的有效材料能及时归档;
(3)见习期满的考核,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工资定级和档案工资调整;
(5)计算工龄;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认(评)定;
(7)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和人事方面的政审;
(8)保留代理人员原身份,有正式单位接收时,可办理改派或交流调动手续等;
(9)协助符合入户条件的毕业生办理入户手续。
34、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答:(1)本市(含县区)生源的毕业生,需要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报到时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未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带户口本)等,先到人事代理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的到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备案,然后回人事代理科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按规定缴交人事代理费。
(2)外省、市生源的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的持就业协议书(如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另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并办理接收手续;专科以下如属我市专业紧缺或用人单位急需的毕业生也可申请,申请时须持就业协议书以及受聘单位的接收证明,经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讨论接收;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须经广东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办理人事代理时须持上述相关材料和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
备注:拟将户口迁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的代理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代理科提出迁入集体户口的书面申请,并准备好入户体检表和身份相片等材料,经审核同意的签订合同。
35、&三资&、民营、私营企业接收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
答:&三资&、民营、私营企业因为没有独立的人事管理权,所以可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开设人事代理户头。毕业生与接收单位建立用工关系,以单位名义办理集体代理,其人事行政关系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接收毕业生按企业接收毕业生的相关程序办理。
备注:开设人事代理户头的办理程序:持营业执照(副本)(或经营许可证或成立文件、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并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材料、实地考察,同意后签订协议。
36、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辞职应如何处理人事档案?
答:按照国家规定,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辞职离开原单位,应当及时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办理程序:当事人持辞职或辞退等证明原件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见习期改派学生人事代理申请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审核材料&同意办理的开出接收通知&回原单位开具参加工作以来的现实表现、婚育状况证明并转档案&审阅档案&办理改派&签订合同、缴交费用。
37、其他流动人员如何办理个人人事代理?
答:已经具备国家干部或聘用制干部身份的流动人员,申请办理人事代理按下列程序操作:
(1)原单位在市直外(含本市各县区、外省市)的,调入程序按人才交流的调入程序办理(即问答40)。
(2)原单位属市直(含中央和省驻惠)单位的,携带《拟调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个人人事代理申请表》一份、《人事代理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一份、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同意的开出《索档函》到档案所在处提取档案,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审阅,同意的开具《调干通知》,回原单位开出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等到人事代理科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缴交人事代理费。
38、交纳人事代理费有什么依据和标准?
答: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号)和市物价局审核的标准收取,人事代理整体服务为每人50元/每月或500元/每年。
39、哪些流动人员只能办理档案托管?如何办理?收费标准多少?
答:根据《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5〕第4号)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号)等文件规定,已辞公职的党政机关、群团单位及其他单位原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和非统招的各类大中专学历以上毕业生等流动人员的档案应当交由政府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办理程序:申请人携身份证、毕业证等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档案托管申请表》)&经审核同意的协助索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办人审阅档案&签订《档案托管合同书》&缴交档案托管费。
按照粤价[号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
人才交流(咨询电话2240872)
40、人才交流的调入程序如何操作?
答:(1)准备材料:《拟调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拟招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惠州的需提供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如申请人事代理的,另须《个人人事代理申请表》一份。
(2)携上述材料到人事代理科受理,经审核同意的发出《商调干部函》。
(3)对方人事部门将被调人的干部档案(标准化装订)、现实表现、《拟招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由户口所在地各级计生部门审核或县(处)级以上计生局出具证明)、体检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等材料通过机要转递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自带档案的,不予接收)。
(4)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办人审阅档案,审查被调人员干部身份是否明确及其它骨干材料是否齐全。
(5)用人单位阅档并签署意见。
(6)将材料齐全的被调人员名单集中造册进行讨论。
(7)如同意调入的,到人事代理科办理被调人的调干通知。(如被调人需迁户口的,则凭调干通知原件及复印件、《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动人和随迁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安局户政大楼办理户口准迁证)。
(8)将调干通知和户口准迁证寄送对方人社部门,办理行政、工资、组织及户籍等关系的转移。
(9)持干部行政介绍信、户口迁移证等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如属个人人事代理的,则签订《个人人事代理合同书》,缴交人事代理费)。
(10)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及原单位开出的工资介绍信等到主管部门报到,再到接收单位报到。
(11)对不同意调入的,拟调入单位来函申请将档案退回原处,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直接将档案退回原处。
41、人才交流的调出程序如何操作?
答:(1)准备材料:调入方的商调函、《拟调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人事档案(档案如存放在原单位的,须由人事干部将档案送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审阅)。
(2)携上述材料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审核同意调出后,向调入地组织人事部门开出《调出商调函》,并向管档单位开出放档条,持放档条到管档单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等待对方审核材料,如同意调的,持调入方开出的调令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办理行政工资关系转移手续(持调入方开出的调令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调干通知&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出的调干通知到主管部门办理行政工资介绍信&凭主管部门开出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调入方开出干部行政介绍信)以及社保、组织等关系转移手续;同时凭调入方开出的户口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2、市直企业之间的调动如何办理?
答:(1)准备材料:《拟调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拟招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一份、现实表现、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拟调入单位或调出单位人事干部携上述材料(相关表格须按要求填写并盖好章)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审核,同意的向拟调出单位发出商调干部函。
(3)拟调出单位人事干部将被调人的干部档案(标准化装订)、《拟调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现实表现、《拟招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等材料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
(4)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办人审阅档案,检查被调人员干部身份是否明确及其它骨干材料是否齐全。
(5)拟调入单位审阅档案并签署意见。
(6)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将材料齐全的被调人名单报送中心领导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到人事代理科领取被调人的调干通知。
(7)凭调干通知回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等。
(8)持干部行政介绍信等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
(9)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及原单位开出的工资介绍信等到调入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再到接收单位报到。
43、人事档案转递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第三十四条规定,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转递或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号)第九条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转递或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聘用制干部业务(咨询电话2240872)
44、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审批备案如何办理?
答:(1)聘用条件:市直企业、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单位以及经其主管部门同意的中央和省驻惠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从工人中聘用到干部岗位上任职的聘用制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方针、政策;②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业心强;③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拟聘职务所要求的基本知识及工作能力;④有三年以上工龄;⑤首次聘用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特殊需要的,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一般不超过40周岁;⑥身体健康。
(2)需提交的材料:①聘用单位对预聘人员产生、经党政领导集体讨论确定聘用人选等情况的书面材料;②聘用人员名册(一式两份);③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④《聘用制干部审批表》一式三份。
(3)办理程序:①公布聘用岗位、条件、聘期和聘用方法;②领导提名、民主推荐或公开招聘;③经党政领导集体讨论,确定聘用人选,公布结果;④首次被聘用的应有半年以上的试用期,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确定;⑤聘用制干部必须填写《聘用制干部审批表》,审批表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核定后,提请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授权单位)批准,并上报《企业聘用制干部名册》一式两份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批、备案。
45、企业聘用制干部聘期多长?可否续聘?
答:企业聘用制干部聘期一般为3至5年(包括试用期)。聘用期满如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
学历、学位认证(咨询电话2215933)
46、个人申请办理学历认证需要什么手续?
答:(1)填写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个人填写版)。
(2)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3)交纳鉴定费用。
47、单位申请办理学历认证需要什么手续?
答:(1)填写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机构填写版)。
(2)提供电子版委托学历认证材料报送清单(内容含:序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层次、证书编号、费用、毕业年份及备注)。
(3)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4)交纳证书鉴定费用。
48、办理学历认证的费用?
答:(1)省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150元/证。
(2)省内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100元/证。
(3)省外院校毕业的本专科及中专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140元/证。
(4)省内院校毕业的本专科及中专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70元/证。
&& 此外还需承担往返省的10元/人的快递费。
49、省外中专毕业证书申请学历认证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1)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2)提供该毕业证书验印、学校证明及发放管理机关(指省级或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材料(需注明出具证明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如学校已不存在,需要当地省教育厅或地级市教育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0、专升本的本科毕业证书申请学历认证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1)专科毕业证书已验证的: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证书认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2)专科毕业证书没有验证的:专科毕业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须一并验证,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51、军校毕业的证书申请学历认证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军校学历证书认证,除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外:
(1)军校普通高考入学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
(2)参军后报考军校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
(3)函授学习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
(4)2000年(含)后毕业的需同时提供学籍管理登记表。
52、对学历鉴定结果有异议申请复议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1)提交书面申请书、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退回有异议的原学历认证报告。
(2)提交更具体的证明材料,如入学录取名册、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等能帮助核实该学历证书真实有效性的其他相关资料或线索性的说明材料。
53、学历认证哪些情况出具省证,哪些情况出具国证?
答:(1)中专学历认证出具省证。
(2)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认证出具国证。
54、不能受理学历认证的情况有哪几类?
答:(1)党校的毕业证书。
(2)技工学校的毕业证书。
(3)高中及以下学历的毕业证书。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咨询电话2211559)
55、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如何办理?
答:中共流动党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先转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进行人事代理或档案托管,建立合同关系后,方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党支部。
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按下列程序转移:
(1)属市直单位流动党员:由当事人所在单位党委转出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市人社局机关党委&由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党支部。
(2)属市直外地区(含本市县区、外省市)的流动党员:由当事人所在单位党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当地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当地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由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市人社局机关党委&由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党支部。
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审批(咨询电话2211559)
56、非政府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审批程序和文件依据是什么?如何办理?
答:根据《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5〕第4号)和《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广东省九届人大38次会议第151号公告)规定,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机构名称、健全可行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与开展的工作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设施,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三)有5名以上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惠州市区范围内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接到申请书后,受理、核准各种申报材料、并到现场检查落实,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审查合格后,经中心领导同意批准,发放《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机构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到市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由申请机构将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认可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备案。
高级人才与补贴申领
57、如何界定高级人才?高级人才可享受的补贴有哪些?
答:根据《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惠市委发〔2008〕45号),下列人员属于高级人才:(1)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2)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创新人才。(3)具有突出经营管理业绩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4)享受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后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5) 地(市)级以上优秀专家、拔尖人才,或取得博士学位(全日制教育),年龄在45周岁以下。(6)在某一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且成果显著的高层次人才。
高级人才可享受的补贴有:(1)引进两院院士,除享受省财政一次性提供的专项工作经费和住房补贴外,由市财政发给津贴每月1万元,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50万元。(2)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除享受省优惠政策外由市财政发给津贴每月5000元,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20万元。(3)引进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除享受省优惠政策外,由市财政发给津贴每月3000元,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10万元。(4)引进的博士后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由市财政发给津贴每月1500元,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5万元。(5)引进的博士人才(全日制教育),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由市财政发给津贴每月1000元,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3万元。(6)引进在海外从事科研、教学、工程技术、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我市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等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5万元。(7)引进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省部级优秀专家、拔尖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3万元。(8)县(区)或用人单位引进属本规定所列范围高级人才,可给予其适当的经费补贴。
58、高级人才津贴如何申领?
答:先在&惠州市委组织部& 网站 (zzb.)下载备案表格并到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备案&符合条件(经备案同意)的下载相应表格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审核&市人社局核准&市财政局审批。
备注: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地址:江北行政中心一号楼10楼,电话2892336,电子邮箱:
人才市场主要业务(人才招聘、求职与人才派遣)
59、市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咨询电话:2240865)
答:惠州市人才市场每逢星期二、四、六举办现场招聘会,不定期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详情可登录
60、到人才市场招聘人才须提供什么材料及办理程序怎样?(咨询电话:2240865)
&&&答:根据《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5〕第4号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应当出具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并如实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数量、岗位和条件&。
&&& 持上述材料,填写好《人才需求登记表》,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后方可在人才市场进行招聘。
61、企业参加招聘会有什么要求?(咨询电话:2240865)
答:惠州市辖区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认可备案。备案后,证件在有效期内参加招聘无需再提供。外市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招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认可备案。
62、参加现场人才交流会的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是什么?(咨询电话:2240865)
答: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号)规定,根据惠州的实际情况,目前的收费按每摊位150元/天,并赠送隔场人才交流会免费入场卡一张。
63、除人才交流会外,人才市场还有哪些主要业务?
答:除人才交流会外,人才市场还有委托推荐、委托招聘、网上招聘、人才派遣、人才培训等业务。
64、什么是委托招聘服务?(咨询电话:2215933)
答:委托招聘服务是指人才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通过专业化的运作手段,为企业招聘制定专业方案,广泛搜寻所需人才,并对人才进行分层筛选、资质鉴评,向企业举荐最适用人才的一种服务模式,是当今企业通用的确保岗位与人才有效匹配的一种高效纳才渠道。
65、委托招聘的服务对象是哪些?(咨询电话:2215933)
答:(1)想利用专业部门,运用专业的手段快速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人才。
(2) 想把繁琐的招聘工作外包的企事业单位。
  (3) 尚无专业人力资源部门的新生企业。
  (4) 招聘企业内部人力资源部门无法及时提供大量招聘需求。
  (5) 对岗位的专业性和人脉资源缺乏认识,需借助外力满足招聘需求的。
&& (6) 计划团体招聘某专业人才的用人单位。
66、委托招聘业务该怎么办理?(咨询电话:2215933)
答:(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批准成立文件的原件。
&&&&(2)填写《人才委托招聘登记表》。
&&&&(3)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情况,选择委托时间。不同时段,根据收费标准,办理交费手续。
67、委托招聘的收费标准是哪些?(咨询电话:2215933)
答:是以周为单位收取200-2500元不等。最低收费标准为:200元/周。
68、求职人员如何办理委托求职程序?(咨询电话:2215933)
答:(1)求职人员在人才市场信息栏查找适合本人的招聘信息并记住编号到前台查询,经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核实、咨询后,按照求职者个人意愿办理&求职推荐服务卡&并开出《人才推荐书》到用人单位面试;
(2)如信息栏中暂无适合本人的招聘信息,求职人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委托求职手续,以便在有适合的招聘信息时能收到通知。
69、什么是网络招聘?(咨询电话:2244707)
答:网络招聘是指区别于传统的招聘会和报纸招聘的一种招聘形式,它主要是企业依托于第三方载体(网络)接收求职者,建立通过电话面试、网络面试等方式并对求职者进行初步筛选的一种招聘形式。
70、网络招聘的服务内容有哪些?(咨询电话:2244707)
答:(1)提供招聘平台。网上招聘单位于会员期内可在&惠州人才热线&网站不限量发布招聘职位信息,公布单位简介与联系方式。
(2)提供人才查询。网上招聘单位于会员期内可在&惠州人才热线&网站自主查找所需人才,并可直接与求职者联系。
(3)提供&惠州人才热线&网站的广告LOGO、网站链接服务。
71、求职人员如何在网上求职?(咨询电话:2244707)
答:(1)浏览网站,查询招聘信息。在浏览器的地址栏键入域名&&或键入网络实名&惠州人才热线&,即可访问人才市场网站。求职者可在网站上直接浏览网站招聘会员公司发布的人才需求信息,也可通过网站的搜索功能查询需要的招聘信息。在看到合适的职位信息后,求职者可在网站上直接获得其招聘公司的联系方式,并可按其应聘要求进行简历的投递。求职者通过&惠州人才热线&获取网上招聘信息是免费的。
(2)个人注册,录入简历存档。登录网站后,可进行个人注册。注册的用户名与密码自拟,只要不与他人重复即可,若遇重复则请另选用户名重新注册。注册后即可凭账号登录,填写个人简历免费存档。简历进入人才库后可供网上招聘的单位查询,单位可凭简历中的联系方式直接联系求职者本人。
72、用人单位办理网络招聘业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咨询电话:2244707)
答:(1)用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经营许可或成立文件、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给市场审核,如果是复印件则需要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2)确定服务开通时间,办理交费手续。
73、网络招聘业务的会员收费标准是多少?(咨询电话:2244707)
答:(1)会员收费:200元/1个月; 500元/3个月; 1000元/半年;2000元/1年。
(2)查询收费:查询求职者简历,收费50元/次,每次可查询10个人的应聘简历。
(3)广告链接收费:
首页小广告
103*33像素(不包图标制作)
首页中广告
172&38像素(不包图标制作)
首页大广告
547*80像素(不包图标制作)
资讯中心页面
172&38像素(不包图标制作)
个人会员页面
172&38像素(不包图标制作)再多个页面显示,个人求职者登陆个人帐号后即可在多个版面显示
职位搜索页面
172&38像素(不包图标制作)
74、什么是人才派遣?(咨询电话:2680686)
答: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人才派遣业务具体是指由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用工单位签订《人才派遣服务协议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业务形式。在合作期间,用工单位负责被派遣员工的日常工作安排,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被派遣员工的人事管理。
75、用人单位采取人才派遣用工方式有哪些益处?(咨询电话:2680686)
答:一是有利于降低支出成本;二是有利于降低人事成本;三是有利于减少人事或劳动纠纷;四是有利于转移企业风险;五是有利于机动灵活用人。
76、用工单位到人才中心办理人才派遣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咨询电话:2680686)
答: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用人需求表、提供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情况表。
77、被派遣员工签订合同时需要提供那些资料?(咨询电话:2680686)
答: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社保缴交情况或转移证明书、公积金缴交情况或转移证明书、本人银行存折。
78、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派遣业务的收费标准如何?(咨询电话:2680686)
答:根据用工单位用人情况,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为60-150元/人&月。最低收费标准为60元/人&月。
部分途径人才市场公交车线路
3 路:汽&&& 车&& 站& &&南湖或长寿路&&蓝&& 波&& 湾
7 路:惠& 州& 学& 院 && 南坛(市人才市场)&& 田 家 炳中学
8 路:市交通局 &&南坛(市人才市场)&& 荷 兰 水 乡
13路:金 源 工 业 区 &&南坛(市人才市场)&& 南 旋 毛织厂
14路:长&&& 湖&&& 苑 &&南湖或南湖公园&& 城 区 政& 府
15路:奥林匹克体育场 &&南坛(市人才市场)&& 梅 湖 市& 场
17路:南 线 客 运 站 &&南坛(市人才市场)&& 工业科技学校
18路:港 惠 新 天 地 &&南坛(市人才市场)&& 万科金域华庭
21路:雍 逸 园&&南湖公园或长寿路&& 梅 湖 市 场
23路:下&&& 马&&& 庄 &&南坛(市人才市场)&& 红&& 花&& 湖
24路:万&&& 饰&&& 城 &&南坛(市人才市场)&& 上&& 寮&& 村
26路:松&&&&&&&&& 山 &&南坛(市人才市场)&& 住 润 电装厂
27路:东 江 工 业 区 &&南坛(市人才市场)&& 惠 台 工业区
28路:冰&&&&&&&&& 塘 &&南坛(市人才市场)&& 明 月 湖酒店
30路:美 地 花 园 城 &&南坛(市人才市场)&& 金 泽 物流园
32路:东& 湖& 六& 街 &&南坛(市人才市场)&& 南 线 客运站
注:线路与站点如有变动,以公交部门公布为准。
以上粗字体为途径市人才市场及附近的公交车站点。
人才中心各科室电话
主&&& 任&&& 室&& 2240299
副& 主& 任& 室&& 2210232
副& 主& 任& 室&& 2661878
办公室 /培训部&&
E&mail:(办公室)
E&mail:(培训部)
人& 事& 代& 理科&& 2240872&& E&mail:
毕业生就业指导科&2211569&& E&mail:
传真:2211559
地址:惠州市南坛紫西岭二巷26号八达楼11楼
人才市场各部门联系电话
主& 任& 室&2661993
综& 合& 部&2247080
招聘推荐部&
派& 遣& 部&2015
财& 务& 部&2015
传真:1993
网址:(惠州人才热线)
地址:惠州市南坛紫西岭二巷26号八达楼3至5楼
惠州市人才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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