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参股朋友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我在公司入股,因为50人以外不能在工商登记,所以我的股权在别人名下。现在我想转让,该怎么办?需要上..._百度知道
我在公司入股,因为50人以外不能在工商登记,所以我的股权在别人名下。现在我想转让,该怎么办?需要上...
所以我的股权在别人名下我在公司入股,因为50人以外不能在工商登记。现在我想转让,该怎么办?需要上股东会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协商不成的。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依据为《公司法》第72条不需要股东会。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但需要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隐名股东所持股权的转让,按照内部的持股规定或者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办理
你的股东身份没有的得到确认,要进行股权转让,首先要进行股权确认后放开转让。否则,有可能认定为一般的民事借贷或者无效协议处理。详情请电话咨询律师 纵横法律网-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于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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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二人入股,我是企业法人,我想过户给合伙人。该怎么做?需要些什么?
提问者采纳
老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新的章程 具体的格式什么你们可以自己定,把该说的说清楚就可以 有一点要注意、转让协议,你依然可以担任法人,也可以由其他人担任。但股东只有一个的话有三份材料要做1: 多少股权作价多少给合伙人3:任命新的法人、新股东会决议: 大致内容为你的股份转给合伙人2,你的股权给合伙人后
如果股权不变,单纯的把法人的名分变更给合伙人,程序复杂么?需要些什么?
那就是新老法人变更,出一份股东会决议就可以了另外,要确定新法人没有被监控什么简单的
恩,好的,谢谢了!
提问者评价
谢谢你的耐心解答,好详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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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或者找个律师问问,办理股权转让就可以了与另一股东协商,变更流程较为复杂,再将公司证件变更过来就行了。股权受让双方应该要签定股权转让合同的,建议咨询工商
直接去政务中心办理就好,窗口人员会告知你需要出示什么手续以及填写什么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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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140,643,90136
●预计上市时间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40,643,901股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日期为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向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天华院100%股权。日,本公司收到重组方提供的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文件《内资公司变更通知书》。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本次向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化工科学院)发行140,643,901股股份的证券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此次变更后本公司股本总数为396,243,901股。释
义本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ST黄海、黄海股份、上市公司,本公司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79
密炼胶公司指青岛密炼胶有限责任公司,黄海股份持股36.03%的参股子公司
黄海有限指青岛黄海橡胶有限公司,黄海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化工集团指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黄海集团指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车集团指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黄海集团的控股股东,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
化工科学院指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持有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天华院指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拟出售资产指上市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拟购买资产指天华院100%股权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指黄海股份向化工科学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天华院100%的股权,同时将全部资产和负债出售给中车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重大资产出售协议》指上市公司于日与中车集团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指上市公司于日与化工科学院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指上市公司于日与化工科学院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
国务院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联合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博金律师指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一、本次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过程1、日,本公司因筹划本次重组事项,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本公司股票自日起连续停牌。2、日,化工科学院召开院长办公会,决议通过本次以天华院有限公司100%股权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股份相关事宜。3、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预案。同日,本公司与中车集团、化工科学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框架协议》。4、日,化工科学院召开院长办公会,同意作为黄海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产出售方及股份发行对象,并与黄海股份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5、日,中车集团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同意作为黄海股份重大资产出售的承接方签署《重大资产出售协议》。6、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本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如下协议:(1)与中车集团签署了《重大资产出售协议》;(2)与化工科学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7、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及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号),原则同意本次重组的总体方案。8、日,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方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10、日,本公司收到重组方提供的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文件《内资公司变更通知书》,天华院的股东已由化工科学院变更为黄海股份,化工科学院持有的天华院100%股权已合法过户至黄海股份名下11、日,本次发行股份已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化工科学院,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3、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为黄海股份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4.28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日期间,若黄海股份股票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将随之进行调整。4、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的数量和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依据拟购买资产天华院有限公司股份100%股份的对应评估值计算,本公司拟发行140,643,90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396,243,901股,本次拟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5.49%。5、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6、发股对象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化工科学院出具承诺函,承诺其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之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情况日,天华院为公司股东变更事项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天华院股东由化工科学院变更为黄海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完成,黄海股份已合法拥有置入资产天华院100%的股权。(四)验资情况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189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日,黄海股份已收到化工科学院以其所拥有的经评估的天华院100%股权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40,643,901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黄海股份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6,243,901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黄海股份本次向化工科学院发行140,643,901股股份的证券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此次变更后黄海股份总数为396,243,901股。(五)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按协议实施,办理了相应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上市公司已合法取得购买资产的所有权;化工科学院以天华院100%股权认购的黄海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黄海股份尚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并按证券监管部门要求予以公告。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风险和障碍。(3)本次出售资产已按协议全部交付或过户,交易各方签署了《资产交割确认书》,黄海股份与中车集团已就该等出售资产无法过户或转移的风险做出了明确约定及安排,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违约或构成其他重大风险;对于在资产交割日尚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或有负债等亦做了切实可行的安排,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均按照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承诺的约定履行或正在履行相应义务,在履行相应义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相关协议及承诺的行为。除核查意见书中披露的后续事项外,黄海股份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已实施完成,未出现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效的法律障碍或情形。2、律师顾问意见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博金律师事务所认为:相关后续事项尚在履行中外,黄海股份本次重组所涉各方均按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即(1)黄海股份已将全部资产、负债交付给中车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并向化工科学院发行股份;(2)化工科学院将其持有的天华院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至黄海股份名下。本次重组的实施结果符合本次重组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及《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重组各方的约定,相关后续事项的实施对上市公司不构成法律风险。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情况(一)发行结果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40,643,901股,具体如下:
认购对象认购数量(股)限售期(月)
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140,643,90136
(二)发行对象情况
名称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肖世猛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营业执照注册号167
税务登记证号码721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范围:工程技术研究;化学试验;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科技项目招标代理。
(三)发行对象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化工科学院在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11,542.9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5.16%,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情况截至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前,黄海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115,429,36045.16
2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3,000,0001.17
3周稷松2,626,2521.03
毅1,820,0000.71
翔1,537,3600.60
6黄春芳900,0000.35
7何锡勇857,7000.34
8施小平840,0000.33
9李晓斌731,9970.29
10王惠红729,1500.29
计128,471,81950.26
截至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黄海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256,073,26164.63
2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3,000,0000.76
3周稷松1,929,7620.49
毅1,847,4020.47
翔1,656,6600.42
6黄春芳1,200,0000.30
7曾丽娜965,0990.24
8何锡勇857,7000.22
9施小平840,0000.21
10李晓斌829,3970.21
计269,199,28167.94
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总股本为255,600,000股,本次新发行140,643,901股,发行后总股本为396,243,901股。本次发行前后黄海股份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股
单位:股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家持有股份000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0140,643,901140,643,901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000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000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000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000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000
8、其他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0140,643,901140,643,90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55,600,0000255,6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255,600,0000255,600,000
股份总额&255,600,000140,643,901396,243,901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对主营业务的影响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轮胎的生产、销售。由于历史包袱沉重、搬迁人员流失、产能无法释放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主营业务长期亏损。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将资产和负债全部出售,相关人员、业务随资产转移,同时购买天华院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天华院将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化工装备机械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本公司将充分发挥天华院领先的科技创新能力、大量先进的核心技术等优势,做大做强化工装备的主业。(二)对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影响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经营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资产质量较差,已严重资不抵债。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为一家技术领先、具备较强竞争力的高端化工机械制造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将得到明显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都将得到大幅提升。(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本次发行前,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保持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一)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晓东地
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401电
话:025-传
真:025-主
人:陈嘉、徐华希协
人:劳志明(二)法律顾问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负
人:蓝晓东地
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13层电
话:010-88549传
真:010-经 办 律 师:雷鹏国、曲光杰(三)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
人:朱建弟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电
话:021-传
真:021-签字会计师:桑琪敏、李祥智七、备查文件目录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189号《验资报告》。2、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关于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3、北京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A股前10名股东名册查询证明》5、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号)特此公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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